第六十八章 杀手(七)(1 / 1)
沈流溪说,当时,她只觉得时间静止了似的,连脑子里也一片空白。
她很想站起来,做出符合自己身份的举动:比如红着脸朝他的方向啐一口,或者眉头微蹙,掩面匆匆离去,但却似不愿意这么做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不妥,却也没有站起来,只是故作漠然地转过身去,抬头瞧起那血蔷薇来。
有了第一次押镖的成功之后,庄炎来沈家的次数越发的多起来,两个年轻人,有意或无意,总能见着,虽然彼此说话交流的机会并不多,但一种美好的情愫,在彼此的意念里,心知肚明地生长起来,疯长成藤。
没多久,庄炎冲动地带了十二马车的厚礼,兴致勃勃地向沈父提亲,在他看来,沈父对自己的能力是满意的,对他年纪轻轻便做了江湖中富有盛名的少侠,也一直都是赞不绝口的。
正因为如此,庄炎一直觉得自己有做一名优秀的沈家女婿的潜质。
但结果却大出他的意料。
沈父一改平日的和颜悦色,表现得相当震怒,连带那十二两排成长龙的马车,不留半点情面地将庄炎轰出了沈家大门。
沈父的态度斩钉截铁,全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我辛辛苦苦培养女儿一十六栽,耗费大量心血和财力,让她得以成为绝世无双的女孩儿,绝不是为了给你庄炎这样的江湖浪荡儿做暖床婆娘用的。
庄炎自小到大,从未受过这样严重的打击,便如给狂风吹断了腰的竹子一般,心灰意冷,颓丧之极,沈家的门是不愿意再登了,甚至,一想起沈父那张冰冷的脸,便连沈流溪也一并恨起来:若不是为她沈流溪,他庄炎也不至于闹这么大的笑话,他的那些朋友和门客,在背地里还不知道如何笑他呢!
庄炎独自在家喝闷酒,闭门不出,以为和沈流溪的因缘,到这个地步就算结束了。
万万没想到,不几日,沈流溪竟然自己送上了门来。
她到云来山庄的时候,两手空空,一身素清,原本富贵雍容的女孩子,周身只着一件样式最简单的蓝布棉裙,乌黑如云的头发上,连一根簪子,一颗珠子也全无。
若说她带了什么,就只有脸上清润馨甜的笑,和一句简单的话:“庄炎,爹说,如果我敢来见你,就不再认我这个女儿。我想了三天两夜,还是决定要来见你。”
庄炎听懂了她的话,心中的感激和怜爱如山呼海啸一般席卷而来,用尽全身力气,将沈流溪紧紧搂在怀里,咬牙道:“流溪如此情深意重,我庄炎此生赴汤蹈火,一定要给你幸福。”
沈流溪没有答话,只是笑着,在他怀抱里轻轻点头。
有了沈流溪之后,庄炎一扫之前的颓靡,开始风发图强,不到半年的功夫,整个山庄就已经呈现出欣欣向荣、日进斗金的繁盛之态。
庄炎将山庄改了名,唤作
“溪来”,并在更换匾额的同一天,大张旗鼓,迎娶沈流溪。(!)
正文第六十八章杀手(七)
第六十八章杀手(七)
青春年少,如花美眷。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在所有人艳羡的目光中,在锣鼓喧天的热闹中,庄炎将载着沈流溪的花轿迎进了溪来山庄。
是日,整个山庄张灯结彩,客似云来。流水般的喜宴摆了一百八十桌,菜肴走马灯般地更换,陈年的花雕酒上了一坛又一坛,江湖朋友,市井宾客,达官贵人,地主豪绅,贩夫走卒,混子乞丐,只要愿意入席,无论有无份子钱,来者不拒。
丝竹管弦,觥筹交错,欢声撼动地皮,直达九天云霄。
即使这一天过去了很久之后,在庄炎所在的城里,依然有很多人都清楚地记得当天的情景,这样的排场,这样的气势,足以让生活平淡的人们记住并且谈论很多年。
只是,这些人记忆中最鲜明的一部分,并不是婚宴的豪华,而是稍后的另外一幕。
那时已是入夜时分,酒过三巡,庄炎开始挨桌敬酒,而每到一桌,客人们赞扬
“酒美”
“庄主少年英侠”的声音开始甚嚣尘上,庄炎心中志得意满,却也没有流露在外,只是笑而不语,将来宾的敬酒一杯杯喝个干净,举动含蓄而自矜。
而此时,一个其貌不扬,喝得面红耳赤的老者,端起一杯酒,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然后,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庄炎一直到现在都还记得。
“酒的确是美酒,少年英侠却是狗屁。”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今天是庄炎的好日子,到场的来宾哪一个不是在说恭维话?这老头怎的如此不懂礼数?
况且,“少年英侠”这四个字对于庄炎,根本是名副其实,怎么能叫
“狗屁”?
酒精加愤怒的作用,庄炎的脸上一阵发热,但拘于颜面,当下并没有发作,何况,全场宾客的怒目而视,已经足以杀死那个不知好歹的老头子了。
但是,那老头却完全无视投向他的这些冷箭般的目光,慢悠悠地说了一句更加令人血脉贲张的话:
“不信么?这山庄里的人,嘿嘿,有一个算一个,联合起来,也抵不过我老头子三十招,至于你们的少年庄主么,呵呵呵呵……”
庄炎到底年少,况且自出道以来一直春风得意,哪里受过这等鄙视,顺手抽起宾客中一人随身佩戴的长剑,饶是醉意早已深重,但剑锋所指,依旧迅疾凌厉,准确无误地刺向那老头的胸口。
在场少说有上千双眼睛,虽然其中不少是醉眼,但清醒之人也不在少数,但这么多双眼睛,愣没有一双看清那老头的身形是如何瞬间发生位移,并且轻而易举地避开庄炎的杀招的。
接下来的事情,只可用一句急转直下来形容。
包括庄炎在内,所有溪来山庄的成员都被老头这种露骨的挑衅激怒,不约而同地加入到对战中来。
一时间,刀光如雪,剑光如虹,却也只是一时间。
因为下一刻,这些进攻者都发现自己已被挫败,而且是完败了。
这些人里,自然也包括天才剑客庄炎,他支撑的时间可能比其他人要长一些,但无所谓了,反正也是完败,一样也没有过三十招。
他这个骄傲的剑客,天才的少年,竟然被一个骨头加皮肉也不足百斤的糟老头子,这是他的自尊绝对不能容忍的。
于是他咬牙,提剑,再战。
仍然完败,只是,上次好歹支撑了有二十多招,这次却在十五招以内。
庄炎不甘,周身青筋暴起。再战。
老头子似乎是丧失了耐心,拆到第三招,庄炎的剑已被震荡脱手,铿然坠地。
三招。竟然只有三招而已。
庄炎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浑身的血液发凉,惊愕,震动,羞辱,气愤,心中百味陈杂……
老头子不明所以地嘿嘿一笑,俯身过来,在庄炎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晃晃悠悠地离席,在所有人的注目礼中,走出山庄大门。
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他的离去。
也没有一个人听到他对庄炎说的话。
在场的人尚且如此,沈流溪就更不必说了。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她还被蒙在鼓里,头上蒙着大红的喜帕,兴奋而忐忑地坐在洞房的床沿上,幸福地等待庄炎的到来。
但是,她并没有等到庄炎,即使后来知道庄炎是离开山庄了,她还是选择继续等下去,而这一等,就是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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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六十九章花魁(一)
第六十九章花魁(一)
庄炎的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
他至此毫无征兆地蓦然转醒,经过这一段不算短的睡眠,他的精神似乎有所回复,目光不再似刚出现时那般涣然,当我小心翼翼地问询起故事的进展,他眼中的愤怒如被点燃了引线,戾气迅速扩张蔓延开来。
“我苦苦寻她三年多,走遍了大半个神州,吃尽了无数的苦头。为了寻她,我荒废了武功,早已将前程名誉置之脑后,而她,竟早早地就耐不住寂寞,做了人尽可夫的……”
或许还对沈流溪留有旧情,庄炎咬紧了唇,到底没将
“娼妇”这两个字吐出来。
“所以……你杀了她?”我仔细审视着庄炎的表情,在我说到这个
“杀”字的时候,他眼中流露的痛苦,分外真切。
“我的刀锋上,还留有她的血迹。”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只是垂头,喃喃自语般地说出让我心惊的语言,扣在剑匣上的右手拇指,一直在无意识地反复划动,“我看着她倒在我的剑下,还没有完全断绝呼吸,我心中痛苦万分,不知道是要丢下这把剑去救她,还是该丢下她提着这把剑走人。”
我很想对他说,剑和人的性命相比,自然是人的性命重要些——就算对方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也不例外。
可是,这种太过理智的话,我还是没有说出来,对于旁观者来说,他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那种被至爱之人背叛的痛苦,所以,也就没有资格去评论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