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喜欢就是喜欢(1 / 1)
那一霎那,她的目光不期然的对上他深邃的眸光,她的心微微一颤。
即使远远隔着这么多人,但他还是在茫茫人海里第一眼望见了她,只是那淡淡的一撇,随即移开视线,全身心投入到这场篮球赛里面去。
宛筠重重的松了口气,只觉得他刚才那淡然的一撇,似乎别有深意。
“宛筠,走,我们过去看看”同学不管不顾的拉着木然的她,向挤满看球赛的人群里走去。
人群里,见到美丽的校花簇拥着一群凡夫俗子,一瞬间,全部乖乖的让出了道,在学校,她的事迹传遍了整座大学,她的美丽,她的惊艳,也让更多的人把目光从篮球场上偷偷的移到了她的身上。
宛筠第一次被人这么多人打量还是觉得很不好意,但偏偏同班的几个女孩目光全部浇铸在专心打篮球的毕天傲身上,她一时有些尴尬,悄悄的扯了扯她们的衣袖,却根本不予理会。
她无奈,目光也只好放在球场上。
他永远都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他的三分投篮准确无误投入篮框,引得周围女生纷纷尖叫,爱慕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
她微微有些不是滋味,总觉得心里面酸酸的,很想把这些看他尖叫爱慕的女生全部拉走。
比赛一结束,球场上一个相貌出众的男生一眼就看见了场外呆立的宛筠,心中不由一喜,自以为她是来看他打球的,连滚带爬的跑到她面前,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宛筠,你是来看打球的吗”
他本来想说的是你是来看我打球的吗,但仔细一想,觉得甚为不妥,哪有男生这样厚脸皮的说这样自恋的话给女生听的,尤其是这个女生还是他中意的女生,更是觉得说不出口。
宛筠吃惊的抬头,发现面前这个面容姣好的男生一脸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一时记不起在哪里看见过他,有些迷惑的问“你是?”
戏里戏外男生如潮水,她哪里记得了这么多,每天的每天不知有多少个故意找她搭讪的男生,为此,她对这种行为颇为不悦,脸也迅速冻结了起来。
男生还是有点失望,但马上又安慰自己,她这样有个性的女生有点脾气是应该的,讪笑了笑“我是中文系的何耀,我们上次见过的,宛筠”
宛筠有些不耐烦,正欲转身,毕天傲竟然迈着步子向她走来,那一刻,原本安稳的心脏又开始扑通扑通的乱跳,她有些无措的立在原地,等着他一步一步向自己走来。
可是,她似乎错了,毕天傲看也不看她一眼,只是同站在她面前的何耀说起了话,这让宛筠多少有点自尊心受挫,这座大学好像也只有他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她微微一笑,似乎下定了决心。
“毕天傲,我们谈谈”她骄傲的走到他面前,直视他深邃黑眸,把自己内心的紧张完全压下,保持着淡淡的微笑等他开口。
毕天傲一愣,这才注意到面前这个长相很漂亮的女孩,第一印象是很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没办法,想引起他注意的无聊女生实在多,他不可能一一应付的过来。
冷然的收回目光,他冷漠歉然道“对不起,我没有时间”
宛筠气结,这个自以为是的,这个,她都放下面子主动了,他却还是这副丝毫不把人看在眼里不可一世的模样“你………算了”
为这种人气伤自己不值得,宛筠发觉周围的目光似乎多了一层莫名的异样,急忙拉扯着几个要好的同学,头也不回的离开。
心里却是暗骂毕天傲几十次。
“我说,老毕,真有你的啊,学校的校花主动找你攀谈,你还装作一副冷漠的酷酷样,真有你的,你真牛”何耀眼见校花的身影在他的视线里越飘越远,这才有些吃味的捶了毕天傲一眼。
好小子,真有你的,和我抢女人,何耀在心底暗骂。
毕天傲不以为然的撇撇嘴,对于这种骄傲不可一世的女生,他向来没好感,讽刺的对他道“校花,我看也一般”
“啊,你小子,看不出来你的审美眼光还真高,这么漂亮的都看不上,得,那你只得去娶电影明星了”何耀拍着他的肩膀嘲笑道。
毕天傲撇撇嘴不再说话。
心却飘向了远方,那个一直深藏在他心底的女孩。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过的好不好,她爸爸还打不打她,………
“宛筠,你喜欢毕天傲吧”同学中,一个比较心细的女孩在和宛筠漫步校园的时候,突然说了出来。
喜欢?宛筠像被她戳中心底的秘密,随即语无伦次的否认道“别胡说,我怎么会喜欢那种人,骄傲不可一世,蛮不讲理的野蛮人一个”
女生咯咯的笑了,拉着宛筠的手正色道“宛筠,你心里怎麽想的,你的眼睛很诚实,但是,喜欢一个人没有错,相反我很高兴你终于对一个男生有感觉了,以前的你,即使看到比他还要好看还要帅气的男生,我都没见你像今天这样异常的主动和他打招呼,虽然结果有点惨”她调侃的笑着跑开。
宛筠嗔怒的追上“讨厌,你匡我,别走”
嬉闹一天的大学生活落下帷幕,落了课,毕天傲像往常一样背着背包像家里走去。
想到家,他冰冷孤寂的心一阵温暖。
小时候,父亲去的早,留下他和母亲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在这个发达的城市扎根落户,虽然很困难,但是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好好的侍奉母亲,如果有可能,他会回去找她,那个心底的女孩。
他们租的房子是一套很老式的旧房子,五户人家公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楼梯暗沉而冗长,而他们租的不到十平方,里面摆放着一些简单的旧家具。
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一个破旧的老式电视机,除了这些,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
每天当他回来的时候,他总会发现,他那个年迈的母亲总是就着昏黄不明的电灯泡,做一些贴补家用的外快,天气热的时候,这里面异常闷热,天气冷的时候,这里勉强只能遮蔽风雨,但呼呼而啸的北风还时不时的钻进窗缝里。
他知道,母亲一直很辛苦,他忽然发现,自己读了那么多的书,竟然还是摆脱不了这种贫困的命运,他的鼻头一酸,只觉得这么多年,是自己苦了母亲,阻碍了母亲。
如果他不读书,她也就不用为他每年的学费困扰的整夜整夜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如果不是他,她或许可以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愿意爱她,呵护她的男人过一辈子,而不是拖着他这个拖油瓶一直过这样盼不到尽头的生活。
每天的晚餐,永远吃不到一丝荤,见不到一点肉腥,永远只是那最便宜,最廉价的青菜,毛白菜。
没有汤,他照样和着白米饭吃的津津有味,于他来说,母亲烧得饭菜是这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强忍住喉头的梗塞,吃完晚饭,他借口去学校图书馆看书,匆忙的离开了那个称之为家的温暖的小窝。
其实,不是,他只是不想在忍着喉头的酸涩,看着母亲为那一点一滴而辛苦的忙碌,从那一刻,他决定了,晚上出来打工,无论多么辛苦,他不能让她一人独自承担。
找了几家,都不甚如意,除了工钱少,还得上连夜班,他不能让母亲发现他出门打工的事情,不然她一定会被他气死。
酒吧门口贴着一张招聘吸引了他的注意,小时工,男,就把保安工作,他觉得非常适合他,于是进去应聘,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的他,多少不适应里面的环境,吵杂,灯红酒绿,舞台上,服装赤条萧瑟的男男女女尽情的扭动身躯,沉沦,暧昧充斥在他眼前。
保安这类工作,只要身材高大魁梧,基本上都能胜任,他也不例外,每天二个小时,二十块钱,虽然不多,但足够他用一个星期,这样他也不必每天为了钱张口去问母亲要,他知道钱的来之不易。
他很能干,但绝对不会变坏,对于周围的一切错乱,刚开始还有点不习惯,但是如今他已经掌握好,能忽视就直接忽视,他的职责只是为了维护酒吧的公共秩序稳定安逸而已。
下班的时候,酒吧彻夜通宵,他走的时候,里面还在狂欢,这个地方不属于他,他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堕落的人总是会被社会遗弃在最底层,他不要,他要的是踩在万人之上,那种霸气凌云的感觉。
他能,他相信,有朝一日,他一定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创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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