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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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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无聊,一群人聚在教室后面商量怎么整蛊。“你们猜,孙明旭今天穿的什么颜色的内裤。”李重山提议。众人附议,于是,一个叫“脱掉孙农民的裤子”的邪恶计划诞生了。

教室门的上方有一个可以抓住的小回沟,我们几个破坏份子总喜欢跳起来抓住门顶做几个引力向上。“山总,上!”我推了李重山一把,围观群众齐喉:“雄起!雄起!”

就看见山总几个小跑,漂亮的跳起来抓住门栏,装出很艰难的做了三个引力向上就摔下来。孙明旭被这边的喧闹吸引,也站到人群中看热闹。“切…山总你很戳诶,做了三个就虚了。”我摆了摆手,然后做出不经意看见孙明旭的样子:“孙哥,你来弄几个,让山总看看什么叫真男人。”旁边凑在一起的人开始起哄。孙明旭何等自信的人?一推山总就说:“你们都是垃圾,看我来做几个。”说着就直接跳到起来抓住门栏开始猛做引力向上。

当孙明旭做到第四个时,但见咱先锋山总直接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孙明旭的运动裤猛的往下一拉…

“哈!我就说嘛,肯定是黑色。”山总怪笑一声,然后冲出教室。孙明旭一脸茫然的站回到地上,提上裤子就追山总去了,教室里面,全班肃静…

语文课的时候,柏小丽总喜欢让前后两排四个人相互背诵古诗或者讨论课文什么的,我们就只能是装模做样的凑到一起,然后…胡乱的侃大山吹小牛闲扯淡。

我后面坐的是杨丽,很不幸,她可以说是个非常要强的女生,肯定是属于那种结婚之后睡觉都要睡上面的人。杨丽旁边也是个女生,叫袁美,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怎么形容我当时激动的心情呢,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俗的名字诶!姓袁名美,我很费解为什么要取个这么简单的名字,不过要说起这个人的性格,就只能用小生佩服来表示我对她深厚的敬意了。袁美的男朋友是其他班的一个男生,叫李刚,好吧,真的是这个名字,我绝对没有找不出马甲随便给名字充数的问题,因为这是事实,真人真事可查可访的诶!然后,最近她和她男朋友好像闹矛盾了,于是,她的新华字典上全被她写上“李刚”这个名字,这都不算啥的,她手上居然也被刻字!而且还刻了不少,什么“伤”“爱”“心痛”等乱七八糟的可谓是一应俱全,一直从手背延伸到手臂上,到处都是,看得我这个恶寒,夏天35℃都起一身鸡皮疙瘩。不就是个失恋吗?用的着这么对自己下狠手咩?我的话肯定拿着刀手都发抖,不愧为女中豪杰,手上刻字放血玩都不带考虑的。也正是因为她的缘故,我也就一直不敢对杜依霞做出什么回应,万一哪天不小心吵架了,我可不想第二天杜依霞在手上刻个什么“爱”给我看,不说心疼吧,关键是看着真的很恐怖诶,颓废的人虽然有种凄美,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看见杜依霞红着脸吐舌头的可爱模样。

“你们两个最近好像打得挺火热的诶,不会是恋爱了吧?”杨丽说话从来都是这么直接。

“对啊,他现在是我男朋友。”杜依霞笑。

“死开…我怎么不知道我成你男朋友了。”我蛮紧张的,再怎么说我也算是个特低调的人,特别是在感情方面。

“唷…你还不承认,人家女生都说是了你还怕个啥?”

“切…你知道哪儿凉快不?”我这句话是对着杜依霞说的。

“…”杜依霞埋着头低语了一句,可惜声音太小加之教室里现在很喧闹,我自然是什么也没听到。“说大点声,我没听到诶。”

她冲我招了下手,想必是要我靠近点。于是我下意识的把耳朵凑了过去,只听她说:“你怀里。”经过中间她那么小声的一说,我居然没反应回来啥意思。过了小半分钟才突然明白过来,随口扔出去一句:“滚…知道我刚才想说什么不?”坦白言之,被人拆话的感觉真的很不爽,像我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是特别害怕和厌烦被别人看穿的。那句话按我当时的思维计划应该是我问她哪儿凉快,她比方说走廊上,我就会说走廊上待着去。可惜,被她这么轻易就看出来来,失败…

“知道,不就是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吗?”她说完这句,随即面向黑板侧过身去,颓然失望的样子看起来真挺让人心疼,和其他时候不同,这次她嘟起嘴的模样只是很让人心疼而已。“怎么?生气了?”我转过身来,毕竟惹她生气不是我的初衷。

“嗯,生气了。”她别过脸去不让我看见,可是她的声音却没有丝毫生气的意味,反而像是在笑。

“这种事都生气啊?”以前经常这样打击她也没见她生气。

“我就不高兴了,怎么地吧!”

“…”

“如果你送我回家的话我就原谅你,怎么样,公平吧?”

“yousisters!”我明白了,原来又是这档子事。

期中考试前夕,“你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杜依霞这样告诉我,只能用受宠若惊来形容我当时心情,然而,命运居然出奇不异的给我下了招狠棋。墨非定律:当你越想见到一个人时,往往找不到他的踪迹,然而当你渐渐忘却或不经意时,却能遇到那个曾经日思夜想的人。

正当杜依霞的身影逐渐覆盖住李应梅时,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手忙脚乱中居然把两者都抛出我的生命里,然后从此只剩自己一个人,带着对某些丑恶东西的仇恨,无尽的开始报复。

李应梅一动不动的看着我,眼中透出的不可置信让我觉得可笑。发现,张宗奥应该还嘴下留情了,李应梅的改变远远不止烟熏妆和蓬松的金黄色头发,本来可爱的眼睛被烟熏妆修饰得全无神彩,衣服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铁制饰品。整个人的非主流打扮,只能用怪来形容,明明是和我一样的年纪,却偏偏要装出那种我们不应该有的厌世、成熟。你也不是很成熟吧,至少,在区分善恶这点上。

李应梅身旁还站着两个小混混打扮的人,混身的铁链缠身,你以为弄几根铁丝在身上就变成终结者了么?潮吗?我看是俗吧?长到不可思议的红色头发遮住他们的面容。隐隐的手上发力,死死的看着李应梅已经完全写满惊讶的脸,不再可爱,只是生疏,我们应该再也不会处在同一世界了吧!“你认识这小子?”李应梅身旁的一个小混混把手搭在她肩膀上。“以前的小学同学。”她回答得有些颤抖。

“小学同学?怎么,借点钱来用下?”说着,那个人前踏一步,冲我伸出右手。“没问题,等下。”我笑,已经怒不可遏的自己居然笑了,而且有些阴暗,右手伸进口袋里面,我摸到那把口风琴。那人看我果真在掏钱,欣喜之余又向我走近一步。李应梅看着我,说不出话来。“那么,这个给你吧。”我说,还不及他反应过来,紧捏住口风琴的右手直接自右向左一个横扫,琴头打在他鼻子上,那人只“啊!”的叫了一声,就徐徐的躺了下去。另一人见情况有变就要上来帮忙,手里还往裤子兜里面摸索起什么,怕是有匕首之类的刀具。“我!干!你!妈!咪!”一字一顿的我骂出来,伸腿就是一脚踢他下身。冲势犹在他躲避不及,被踢了个正着,再加上我本来就是使出全力去踹他的小jj,只怕是要给他踢出什么毛病来。那人怪叫一句,便趴在地上,呻吟之余嘴里还骂骂咧咧。

这样出手狠吗?不会吧,打架的真理只有一句话:“不讲规则,打死为原则。”不管对方如何强壮如何高大如何实力相差甚远,不加考虑的踢他下身或者猛击头部关键部位,就是再强大如厮的人,也应该会痛得趴在地上滚两圈了吧。

无关紧要的人都躺地上了,现在,有些东西应该还给李应梅。“把手伸过来。”我说,尽量让脸上的笑不会太僵硬。她怯生生的伸出右手,低着头不敢再看我。

口风琴被放到她手上,“这个还给你。”淡淡的,不想再流露出任何的情绪:“我想对四年前的你说我喜欢你,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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