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习惯被错过的年纪 >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1 / 1)

目 录
好书推荐: 叶川的夏天 清冷摇曳 一春浮梦到梅花 总裁的小红帽 兽都 娘子为夫饿了 拓展激情 奇克肖咖啡屋 “贱门”之后 甜甜的小哥你稍稍留步(之雁回)

“如果只想找一个驱逐寂寞的人,那应该是谁都可以。但是在这个世界都快要失焦的时候,我再不能骗到自己。一直在找你遗留的痕迹,在街角的拐口,在下一个回头的瞬间,在书柜中那段手链的缝隙里,在昏暗的走廊里。虽然明知道你不会在那里。奇迹从来不会轻易发生,但是如果可以,我希望马上飞到你身边。当这一切都不是什么问题的时候,我会放下一切抱紧你。新的一天的清晨,我会在深呼吸之后说出那句一直没说出口的“喜欢你。”。”

写下这段文字,有些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感觉。从记事本上将其撕下来,捏成一团,随手扔在柜子里面,准备在下课的时候带到厕所里扔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不停的写这种不会寄出去的信,也不是不想寄出去,主要是根本就不知道往哪儿寄。因为我才发现我居然连李应梅的家住哪儿都不知道,她家电话多少也全不知道…好吧,我承认我当年傻得就跟二似的。

整理了下心情,将写小说的记事本收进书柜。听见陈俊芝在读英语单词,听着听着就傻眼了,尽管她上课这么用功,还是把单词全部给读错了。口语这方面,她八成得不及格。

第一次学英语的人总是会把单词读得很畸形,带着很重的地方口音,给人感觉很戳很戳。而且,用英语说句式的时候,还一字一顿的,虽然她自己感觉可能非常正确,但是身为她的同桌,我实在是不忍让她陷入这个读法沼泽。

“诶,你知不知道你发音很不标准耶?”我直言不讳,丝毫没有绕弯子的想法。

“不会吧?”她头都没有回,简直是在藐视我,也难怪,她绝对不会在意一个上英语课在作业本上随意涂鸦的家伙说的话。

我叹了口气,然后读出了这个单词的正确读法。她却不相信这是正确的,坚持说她刚才读的音才是标准读法。我顿时感觉一阵无语,“你自己去问老师,靠,没文化,真可怕。”我甩出这句话,随手把书本塞进柜子。

陈俊芝拿着英语书,从后门走了出去,应该真的是请教廖君红去了…

用功念书的学生总是把学习方面的事看得非常重要,也就是因为这个他们才能拿高分。然后,我也没什么好怕的,因为那个单词我绝对是发音正确,开玩笑?也不看看我谁,连个英语单词都读错音那就真的有够白痴的了。

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坐得有些久,连骨头都好像粘合在一起动不了了。教室前排传来一阵喧哗…

到底是小学刚毕业的初一学生,还是喜欢打闹。此时,覃柯峒和就正在调戏坐在他后面的一个女生。说是调戏,倒不如说是套近乎,初一的学生有自己一套独特的追女生方法,不是书上描述的什么递奶茶送温暖,而是不停的找那女生的茬儿。

“真是幼稚啊。”我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向厕所走去。也不知道陈俊芝在廖君红那里问得怎么样了。我怎么突然脑子一热就跑到达三中来了,遇上这么些个幼稚的孩子。

李重山用树叶包裹着条毛虫,从我身旁贼笑着跑过,八成准备用这玩意儿吓那个叫瞿萧萧的女生,这姐们到底上辈子做什么错事儿了,居然让这俩天才给同时看上了。

对于上幼儿园时就春心荡漾的我来说,李重山和覃柯峒追女生的方法说实话我并不怎么赞同,如果喜欢她,就应该揭开所有困扰她的难题,保护她不受到任何伤害,这是我从李应梅身上领悟到的,也是我秉承为真理的恋爱秘法。

从厕所回来,教室里果然充斥着一个女生的高音尖叫,不出意外那个应该就是瞿萧萧的声音了吧,寻声看去,是一个披着头发的女生,大概也就是一米五左右的身高,在那个男生普遍只有一米四几的年代,算是比较高的了。说她的五官精致吧,感觉有些欺骗观众的嫌疑,可说她长得对不起观众吧,也有些不符实际。然后,她在我的第一印象里就处于一个尴尬的中等。我承认我的审美观念因为李应梅而变得有些异于常人,在我看来,生得越像李应梅就越漂亮。就像那个吴明曦和陈俊芝的对比一样。

瞿萧萧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像李应梅,按照我当时的审美,只能给个尴尬的六十五分。鹅蛋形的脸上嵌上一对闪烁荧光的迷你小眼睛,这就是她给我的全部印象了。

李重山把毛毛虫随手扔到瞿萧萧课桌上。“啊~!”瞿萧萧的尖叫声。

“啊~~~!”尖叫声持续中…

“啪!”毛虫被瞿萧萧拿着书用王八掌打中,变成血肉模糊的一滩绿不啦叽的不知明物体。“你们好烦的呀!”瞿萧萧这样喊道,但是不知道是天生就是这样的声音,还是故意装出来的,总之,感觉很嗲的,有种让人继续上去欺负的冲动。李重山和覃柯峒在一旁窃笑。

我顿时就愁了,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公平竞争?是我太落后还是你们太超前…如果我是覃柯峒的话,在李重山扔出那条毛虫的下一刻,我就会伸手把它抓起来扔出教室,绝对不会让自己喜欢的女生受到惊吓,任何惊吓,因为我喜欢瞿萧萧不是吗?

事实是,我不是覃柯峒,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想法传达给他。最重要的是,我对瞿萧萧没有任何感觉和想法,也没理由这样做。陈俊芝也早已回到教室,正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盯着我,盯得我感觉浑身不舒坦。“怎么样?”我坐回到位置上,准备享受她钦佩的目光。

“你的读音居然是正确的诶!”陈俊芝说,仿佛见证了世界一大奇迹。

“我太阳!什么叫居然,你以为我真是文盲啊!”

“那你教下我其他单词的读音好不好?”陈俊芝双手合十。

“…”无语半天,我承认,我又没事儿找事儿了。

初中的第二次换位置是在第一次月考之后,根据成绩排名自己选位置。基本没什么变化,前面坐的还是苗条到跟鲁豫有一拼的吴明曦,旁边坐的还是整天啃书却奇迹般没有近视的陈俊芝,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她们成绩这么好却喜欢坐后排,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她们不选前排靠近黑板的位置跟我没多大关系,其实我也没那么自恋。王焓臻不知道躲在教室的哪个角落继续猥琐他的可怜同桌,我发现他不止是长得很有喜感,而且说话也特搞,面部表情之丰富,堪称初一七班的“表情帝”,事实上我现在很多夸张的表情都是王焓臻亲自传授的。小胖子覃柯峒还是坚守在瞿萧萧前面的座位,继续所谓的公平竞争,不过他还是比较聪明,知道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道理。三总李重山因为成绩烂到有种被换到了后排,不过这也满足他上课喜欢扯淡的这个需求,至少后排的人不会因为他上课抬杠而把他移交到廖君红那里批斗。吴拓迟迟没有对吴明曦有所行动,倒是我没有预料到的,他这个人也属于喜欢打闹的那类,却没有调戏吴明曦,也没有对她递奶茶送温暖,这让我很疑惑他到底准备怎么追我前面这个骨感MM,不会是准备玩暗恋吧?

我?还是没事写小说,日子过得倒还将就,不过颜军去达高中(相当于重点)读书的事情却让我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张宗奥在父母安排下去了重庆。何文爽…下落不明。李应梅?完全没有任何接触点可言。每次廖君红教完一个单元后的英语单词听写,总是我展示自己英语水平的时候,不怎么努力的我每次都能拿到高分,这也着实吓了身为英语老师的廖君红一跳,几次确定我没有抄袭陈俊芝之后,我悲剧的被列入重点培养的对象,然后头上被盖了一个英语组长的高帽子。小说进行到外星人的飞船在学校的*场着陆,我第一次感觉到灵感匮乏,明显的力不从心让我对这个长跑感到有些沮丧。

“七班一姐”王一旭死皮赖脸的让我叫她“师傅”。我就很犹豫了,“你能教我什么呀?这个师傅总不能白叫吧?”我这样说。

“我教你骂人啊!”王一旭的高分贝声波攻击总是那么带杀伤力。我顿时满脸黑线,最终还是屈服在她的*威之下,谁知道这“师傅”一叫却足足叫了三年,而且还是无限期延长的那种。在这个各种势力分布特不均匀的七班,加入一个能打能骂的小团体,总是有益处的。比如被吴拓人身攻击之后,我习惯的喊“师傅,你徒弟让吴拓欺负了!”然后王一旭就以一个泼妇的姿态对吴拓大摆三字经…

而我写小说被发现的时候,是在天空镶嵌着越发圆润的白云的十月。体育课的教室里面总是不会有多少人,就算是喜欢疯狂记单词解数学题的陈俊芝也会到*场上去放松下紧绷的神经。这个时候,我会更加喜欢待在教室里面,去静静的构思小说的剧情发展,然后我推开教室的后门,看到王焓臻和周鑫两个人站在我的桌子旁。

看到我进教室,王焓臻嘻笑着向我走来,周鑫龅牙微微露出的笑容让我感到明显的不怀好意。“看不出来你还会写小说哟?”周鑫说出了这句差点儿让我抓狂的话。

“我日!翻我东西!”我翻开柜子确认了下写小说的记事本还在不在那里,说实话,我当时蛮火大的。

“写得还不错。”王焓臻的笑让我感觉他在调侃。

“你妈还不错呢!靠!不要给我说出去。”

然后王焓臻说了一句让我半天缓冲不过来的话。他说:“我决定了,我也要写一本小说。”

我纠结无语卡机ing…

周鑫内存不足缓冲ing…

经过他们俩这么一折腾,我好不容易才有的一点写小说的兴致也没有了。周鑫跑到*场上和李重山打跳,我则被王焓臻拽到*场上闲逛聊天,说好听点叫谈梦想,说通俗点就叫扯淡。

王焓臻跟我正经八百说话的样子总让我想笑,因为他平时都是一副喜剧演员的笑容,特有喜感。他告诉我,他从小就有自己构思故事什么的,但就是不知道怎么表达出来,以前本来想通过说书说出来的,结果书没说成却把嘴巴练滑了。然后他今天一看到我写的小说,就想自己写故事出来。

在我理解看来,每个人其实都是作者,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作者的不同之处就是能将一个灵感添加以血肉使之成为一个数十万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初的梦想,有的人一直在努力,有的人中途放弃了,有的人可能就从来没有相信过。

然后…王焓臻就开始计划着写小说了,两天之后,他告诉了我和周鑫他处女作的名字《大天使传》…好吧,我承认这个名字真的有够狗屎的,但是王焓臻依然是义正言辞的告诉我,这个名字是他想了很久才想出来的。“想了很久才想出这么个名字,你脑子里面装的浆糊吧你?”周鑫这样打击道,我深深的表示附议。王焓臻最后还是力排众议,坚持要用《大天使传》这个只有人才才想得出的名字。大概的剧情是…好吧,我已经给忘光光了,毕竟那都是很遥远的一本小说了,详细的剧情可能连作者都记不太清楚。不过其中有一段却让我至今记忆尤新,讲的是一只很大很大的蛆的故事,到底是多大我也比喻不出来,貌似王焓臻口述其有二十层的楼那么高,就是那么庞大的一只蛆,然后突然,就死了…

因为小说的原因,我和王焓臻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同一条战壕里面的战友,我们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都在谈论小说,虽然谈得很起劲,但是若真是拿起笔来写却是有些困难了,有的事情用说的很简单,做起来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上十万字的小说,当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然后,坚持成了我每天对自己常说的两个字。

当然,除了小说,王焓臻也会和我说一些其他的事,比如,传奇世界。

那个时候的传奇世界是以轻RMB主导的公平游戏,心魔这个版本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当时的传奇却已然步入巅峰后期,虽然挂上后期两个字,不过每天的沙城争夺战还是杀得热火朝天。

第一次玩传奇的时候,是种兴奋夹杂着新奇的心情,即使是提着把硬木剑去砍最低级的鹿都觉得斗致昂然。炼级是枯燥的,所以时不时我也会去和别人PK,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被身着魔袍的26法师一个雷电术给闪到重生,不过倒也没什么觉得失败的,等级的差距在那里,唯一让我感到肉疼的不过是挂的时候爆出去的那几个价值寥寥几金币的鹿肉。

生活就这样继续,每天的安排都差不多,不过今天的我却总是觉得昨天的自己有些幼稚。小说剧情进行到主角被外星抓住并改造了身体,我突然发现剧情偏离了主线,便果断的腰斩了这本小说,也算是我第一本tj的文。王焓臻也好不到哪儿去,写到第七章就被众人意见一致的腰斩掉。

目 录
新书推荐: 内娱街溜子,开局带劫匪狂飙 睡完不认后,被阴湿继承人强宠了 绝爱囚笼:千金的男装救赎 江州囍事 重生七零,我在京市开饭店致富 什么叫我是怪谈? 完了,我把仙家的香炉摔了 仙子,求你别再从书里出来了 他发癫,她贩剑,恋综画风被带偏 前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