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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十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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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的心都有了,就这一节修改了三次,希望这次不要锁了。。。

这一节删了些,属于删节版,一段段删得人心疼TT

哪位朋友想看完整版的把邮箱留下来,我发给你,因为明天那章可能也得删,坑死人了。。。女人哪,为了爱情,请献出你的贞操吧!

——题记

我今天并没有刻意打扮,只是将头发披下来——直垂到臀部,乌发间或闪现出银光熠熠的耳环,然后穿了牛仔裤和靴子,再套上风衣就出门了。

这是我第一次踏进小山的学校,这开满了五月蔷薇的森严之地,只需远远瞧一眼这片粉红,就会让人想起水书写的名字,想起芬芳的夏季,想起蔚蓝深海中的人鱼和维纳斯的裙裾。

一群孩子在打篮球,最出风头的那个孩子——初秋一阵呼啸而过的风,他一跃而起,头顶的光环让我一阵眩晕,篮球准确无误地投进筐中。男孩回头一笑,亮闪闪的牙齿折射出七种色彩,我几乎以为他是冲我笑。可随即,一群少年围了上去,激动地揉他的头发、脸蛋,我这才反映上来我可爱的孩子们在举行一场篮球赛。

那男孩撩起宽大的球服擦了把脸,露出了雪白的豆腐干似得腹部,我几乎咳嗽了起来。一个少女跑了过去,装模做样地递给少年一瓶矿泉水,少年拧开咕嘟咕嘟狂灌,然后把空瓶子笑嘻嘻地递给少女,并且说了什么,惹得那少女放浪而矜持地打了他几下,哦,男女同校啊!我真想杀人!

走过来几个老师——尊敬的家伙们!——几个年轻人,啊,死了的,死了的,没有灵魂,没有感触,没有美的脚,踩在毫无希望的水泥路上——不过,一个纳西索斯过来了,穿着红黑白三色的校服(我多么希望可以经常欣赏到它裹着小山神话般身体的样子,然而他似乎对校服有着天生的厌恶感),抱着一捧书,微微低头走着。纤细的□□的胳膊上有块军旅风手表,柔润的脸盘,黑框眼镜下是双聪慧的眼睛,相当地有神采,嘴巴娇憨地抿着,下巴则可爱地微微有些翘。我的心脏猛烈跳动着,他从我身边走过——一块折射着月光的恬静水晶,步伐极有弹性,不用想象我也知道他肥大裤子里的双腿是如何纤细美丽,每一步都踩在睡莲的花蕊上,水波微漾,清风中满是幽香。

我梦游一般上了教学楼,凭直觉去找小山,今天是他的十四岁生日,我必须和他在一起。

我穿过长廊,这诡异围墙中的玫瑰园——然后,到了那个我心心念念教室,我的,我的,我可爱的在——我在这片玫瑰中找寻独属于我的那朵,奥,看到了,在那里,一朵卷发的巴伐利亚玫瑰的旁边,漂亮的彩纹石后,静静绽放着我的那朵、那朵洁白的、花瓣细细密密的带刺的夏日娇宠。

管他那个长着山羊眼的家伙在讲什么呢!我微笑注视着我的小白花,我的世界,灵魂,信仰和一切!他今天秀发格外蓬松,几缕滑到了光洁的额头上,头微微前伸,显出努力听讲的样子。他一只手托着腮,眼睛睁得很开,像湖水一样明净,偶尔眨一下,是湖面掠过一阵清风,另一只手习惯地转着笔(它下一秒就会飞出去砸在山羊眼的脑门上!)。

小山站了起来,山羊眼让他回答问题了。小山搔了搔下巴,然后带着让我心醉神迷的天真狡黠的微笑说着什么,可是卡壳了,他搔了搔眉心,不安分的手又无意识地抚着卷了的书角,低下头,迅速向斜后座扫了一眼,随即抬头流利地说着什么,讲完就坐下了,冲斜后座那个小麦肌肤的茶色玫瑰嫣然一笑,我猜那孩子刚提醒了他。

然而终于下课了,色泽鲜明动人的孩子们蜂拥而出,我站在走廊上像块碍事、苍老、灰暗、干枯、毫无生机的石块,清流磕碰着它,绕过它继续欢快前行。

小山和他两个同学走了过来。

他很快发现了我,加快了脚步。

我靠着墙,小山一只手撑墙,另一只手扶腰,歪着伶俐的脑袋笑嘻嘻看着我:

“你今天真漂亮!”他凑近我耳语,随后站直身子,“怎么有空来这儿,想请我们吃饭吗?”

“我很乐意请你们吃饭,就当是替你请你同学了,今天不是你生日吗,难道不把同学请一下?”

小山笑颜逐开,向落在后面的两个孩子很有气势地拍了拍手:“快点儿过来,有好事儿了!”

那两个孩子很快过来了——李啸坤,那个橄榄色的小胖子气喘吁吁,面色酡红;吴均羞涩地抿嘴笑着,双手很不自然地交握在一起。

“嘿,兄弟们!”小山豪爽地一手搂一个同学,“宁湘姐姐要来给我过生日了,想吃什么别客气,好不容易可以宰你一回。”

他最后一句话是给我说的,双眼满是戏谑地看着我。

“我说就算了,你非要请,还把姐姐也拉来了,多不好意思。”李啸坤很小大人地说,眼睛早高兴地眯成了一条缝,露出洁白整齐的门牙和尖尖的虎牙,双手抚在自己那将篮球服高高顶起的圆肚子上——贪吃的小胖子呀!我忍不住捏了捏他粉嘟嘟的米糕样的脸蛋儿——这小子减肥成功或许是个不错的玫瑰呢!不过心里这样想,我发誓我只是把他当一个小家伙才捏他的脸蛋的。吴均还是那副百合一样素洁羞涩的可爱模样,他轻咬着浅粉的下唇,牙齿晶晶发亮,眼镜后娇憨的清俊眉目似笑非笑。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大家高兴就行,反正今天可以好好玩了,呵呵,想吃什么别客气!”小山笑眯眯地给他的同学说,“我们出去吃,学校的饭只能喂蟑螂!”

小山亲热地揽着他的哥们,像个尽职的、真诚的主人,热情地询问那两个小子想吃什么。

“随便了,什么都行!”小胖子笑得人畜无害。

“看你们想吃什么,我无所谓。”羞涩的百合小声说。

“都说了别客气还这样——好吧!我想想。”小山捏着下巴,很好笑地认真思索了一会儿,继而欢快地打了个响指,“我们去吃肯德基吧!”

“好啊!好啊!”小胖子开心呼应。

“我没意见。”沉默寡言的孩子。

“就这么定了,走吧!”小山高兴地一挥手。

先前的注意力都在小山身上,现在才察觉到,这三个孩子的衣着简直不是一个季节的。

吴均穿了件绿色的格子衬衫,鸡心领的米色薄毛衣,领口两圈黑条,外面套件校服;小胖子穿着一身篮球服,肉呼呼的胳膊腿儿都在外面露着;而小山则穿着件紫色的中长风衣,敞开扣子,露出里面的浅蓝色衬衣,黑色的修身长裤,脚上是双昂贵、精致的小牛皮鞋。

我的夜莺穿着素雅时好像冰雪仙子,清丽脱俗;这时,一身华丽的打扮使他灿若朝霞下的某国王子。

小山一路上都在和李啸坤打闹。

他用绷紧的手掌侧面猛抽李啸坤的肩,小胖子不甘示弱,用他粗粗的手臂从背后卡住小山的脖子,逼他求饶,小山则狠踹了小胖子一脚,小胖子松了手,捂着中弹的小腿,作势要来收拾小山,小山忙躲在我身后。小胖子终于逮住了他,却几乎将我挤到人行道下,他们顾不上道歉,聚精会神地投入到新一轮更激烈的战斗中去。

小山一会儿玩热了,脱下风衣,没有丢给我,而是用它罩住了小胖子的头一顿黑打。

风衣落地,我捡起来拍干净搭上手臂。这件衣服上万块钱呢,我无忧无虑的知更鸟!

最终小山以四两拨千斤之技完胜小胖子,小胖子已没有还手的机会了,因为我把食物端了过来。

孩子们都偏爱油腻腻的垃圾食品,看着小胖子大嚼汉堡,你会以为他的怒火都变成食欲了。而那个角斗的优胜者此时正心不在焉地有一口没一口喝着可乐,和吴均聊着苹果新出的什么电子产品,却在桌下用他穿着铮亮小皮鞋的脚不断踢我的小腿,桌上看不出一点儿破绽。

他眼睛滴溜溜转着,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了。

冷不防,邪恶的孩子用脚背轻轻摩擦了一下我的小腿——依旧和吴均聊得起劲,嘴角却浮起一丝带着孩子的恶作剧和令人不安的坏笑。我脸上发烫,移开了腿,他瞟了我一眼,嘴角笑意更浓,不安分的脚又伸了过来。我狠狠踹了他一下,他吃痛,皱了皱眉,不动声色地低头吃薯条,眼中的笑意却要溢了出来。

他用薯条蘸冰淇淋吃,说很美味,我不置可否。

“真的很好吃,你尝尝!”他将一根雪白的薯条杵过来,我张开嘴,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指尖,他笑得露出了贝齿:

“让你吃薯条,不是吃我,很饿吗?”

看着他闪烁着稚气的顽皮和早熟光彩的眼睛,简直要被他诡诈的双关语气死,要不是顾忌周围有人,真想一脚把他踹下椅子去。

吃完饭又去唱了歌,然后把两个同学送走,等我们到家时已经快两点了。

为了让我这片渐渐枯萎的桑叶在白天看起来是二十七岁而不是三十七岁,我从不熬夜,所以困得不行,眼睛都睁不开了。小山却丝毫不见倦意,他面色红润,双眸闪亮,十根手指依然如钢琴家一样轻灵、敏捷、活泼——而我连开门都显得笨拙了——他嘴里还哼着欢快的调子——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谢——多情的莎士比亚啊!

身穿羽衣的亮晶晶的我的宝贝在前方闪动着轻盈的仙翅,足踝上纯金的铃铛响彻我的整个宇宙,而我,你忠实的、拖沓着伤痕累累、不再年轻的双脚的追随者啊!——千山万水,只为偶尔拾起你碰巧落下的纯洁羽毛,听到你不时发出的金色笑声。

一直到那一刻之前,我以我的姓氏发誓我只想倒头就睡,对于这在永世的黑暗肮脏中散发别样微光的清晨的宝贝,只奢望可以远远品味他纯净的麝香。

但我永远都是被选择者,从出生时就这样。当他伸过稚嫩的手覆上我的丰盈时,我一霎那失去了控制力。

记得当时,我简单洗漱后,准备睡死过去,可刚躺上床,这孩子就敲门了。

“进来!”我坐了起来,迷迷瞪瞪地看着他推门而入,不过我的睡衣保守程度堪比宇航服。

他的身影一出现,我就清醒了一半,因为他穿着件光彩照人的亮闪闪的红色丝绸睡袍,四壁生辉,怀里还不伦不类地抱着个黑漆吉他。

“你睡了?”

“你说呢!”我打着哈欠,“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我困死了。”

他很有性格地笑了笑:“今晚就算你晕过去我也要把你弄醒。”

我看着他走了过来,皱眉说:“你明天还上不上学了?起不来小心我扁你!”

他却将吉他递给了我,我很诧异,没有接:“你搞什么鬼?”

“喏,送你的礼物。”

“礼物?……”我摸不着头脑,“又不是我的生日。干吗要送我礼物?”

“送礼物还要理由吗?”他凑近我,弯下腰。他的睡袍扣得极马虎,闪着金色暗花的红丝绸敞开着,露出他尚显单薄但线条柔美的胸膛,我的脸发烫,移开了目光,“在琴行一眼就看上了,感觉这个色泽像你的头发……”

他说着挑起我的一缕头发,我被震住了,瞬间清醒过来,“啪”一声打掉他的手,沉着脸说:“不想让你妈杀回来的话就快点儿回去睡觉!”

说完我又补充了一句:“在这么胡闹我就走呀!你另请高明吧!”

我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他呆了呆,暧昧的手指僵住了,然后沮丧地滑落。

他抱紧吉他,站直身子,低着头委屈极了:“干嘛这么凶?我不过就是想听你弹《生日歌》,完了我马上去睡觉。今天可是我的生日,我妈又没在,我爸根本就把我忘了,只有你,只有你在这儿,给我过生日。我今天很开心,也非常非常感谢你,不过,如果能听你弹一曲《生日歌》,就更完美了,不然会终生遗憾的。”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就这一首,完了就去睡觉。”

他欣喜地看着我,我心里怜惜顿起,接过吉他。

我坐着,他站着,静静注视着我弹曲子。

曲子很短,不一会儿就弹完了。

“生日快乐!”我微微笑着,将吉他递给他,他没有接。

“这是送给你的。”

“那……谢谢了!”我将吉他放在了床头,“怎么还不回去睡觉?”

“奥。”他恋恋不舍地将要转身,却没有转身,还是保持看着我的那个姿势。

“杜小山,我觉得你明天会迟到。”

“姐姐!”他笑了笑,“再弹一首《加州旅馆》吧!”

“不弹了,困得很。我明天早上还有课。快去睡觉!”

他丝毫没有走的意思,冷不防坐在我身边,我吓了一跳。

“还有事吗?”我努力不让声音发颤。

他用一种不同于平日的眼神认真地看着我:“我想吻你。”

我呆住了。

“你忘了上次在花园的事了吗?”小山的眼神依旧很认真,太过认真,所以清澈而脆弱。我怎么会忘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吻,可是……我垂下头,泪水模糊了视线。

他温柔地托起我的脸,我徒劳轻挣。

“你……你放手!”我本来是要厉声说出这句话的,可出口却成了软绵绵的调子——这在他那儿产生了效果,他眼中的色彩更浓郁了。

我还没反应上来,他就含住了我试图逃离的唇,我只是虚伪地挣扎了几下,就休克在他的chun合写she之下。

女人,脆弱是你的名字!

他的气息是罗蕾莱的潮湿的风,樱桃般的鲜甜、滑溜的舌头——我痛苦难当。

洁白的天鹅落入去秋的湖面,扑腾起落叶的银色背面,溅起一片湛蓝的水花,在空寂清冷的秋天,分外清晰。

他的手如一只松鼠悄然滑进我的睡衣,我的口口对于他来说是太过丰盛的草莓果冻,松鼠明显惊叹地停顿了一下,就在这一瞬,我惊醒了,奋力推开了他。

他却丝毫不以为意,微微一笑:“你不想和我做?”

我扬手扇他一巴掌,他却敏捷地一把抓住我的手,吻住了指尖。他轻轻闭上双眼,睫毛的阴影在灯光下漂亮地忧伤,让我几欲落泪,况且,指尖上凉凉酥酥的感觉已让我瞬间失控了。

一朵百合终于被她爱慕已久的王子采摘下来,别在金色的鬈发上、嵌着蓝宝石的王冠旁,让她和王冠一样荣耀。她彻底离开了生养她的大地,不再是生生不息、强健的生命的一员,她的生命已经脆弱如蛛丝,闪着泪水般忧伤的光泽,她会毁灭的——如果王子将这个独属于他的花朵弃掷草间,如果王子将她转赠给那个棕发的侍女,或是遥远东方的黑发新娘。

“你怎么哭了?”当他终于温柔而疲惫地亲了亲我的额头时,这样问道。他迷离的眼中有惊诧。

我没有回答,只是用力抱紧了他的躯体,贴上他还不习惯让女人枕靠的娇嫩、幼小的胸膛。

“刚是不是把你弄疼了?”他无限温柔地说,一面爱怜、感激地吻着我的头发和面颊。

我心里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只能用沉默代替一切。

他疲倦极了,我坐起身,大概收拾了下这一片狼藉。待完毕后,他早睡着了。

借着窗外凄凉的月光,我看清了少年精美的脸庞儿:还未变浓的浅淡眉毛净若雨后远山,孩子气地微微蹙着;泛着细腻微光的眼皮,没有完全长开的样子,眼距拉得很开,精灵一样;鼻梁的线条还是一如既往地柔美,鼻翼有微小的稚气十足的细纹——这是他习惯性皱鼻子的娇憨动作的痕迹;眼角下方那颗泪痣泫然欲泣。他的呼吸匀称绵长,我猜奥列•路却埃(安徒生童话中的梦神)给他的眼中喷了些甜蜜的牛奶,所以他的眼皮才闭得这么紧。他的神态甚至在微微笑着,可爱极了,他是个乖孩子,想必奥列•路却埃为他撑开了一把美丽的伞吧!他梦到了什么呢?是花盆里树一样大的鲜花,是走进图画里给人们发糖果,还是坐着妈妈的顶针去参加小耗子的盛大婚礼?(安徒生童话的内容)

我微微笑了起来,不过随即又伤感地落下泪水,因为我沮丧地发现,让我无法掌控自己、不顾一切、疯魔一般扑进险恶浪头的却是他还没有脱去母乳的,孩子的味道。

一滴凉凉的泪珠落在我的手背上,我猛然清醒。我的手脚开始冰凉,牙齿开始打战。莫宁湘,瞧瞧啊,瞧瞧你都做了什么,对一个孩子!

胆小如鼠良知未泯的女教师神经质地一个激灵下了床,赤身裸体地寻找自己的衣服,浑身发抖地穿上,然后开门出去了。

赤脚踩着冰冷的大理石地板,我茫然来到阳台,呆望了会儿满天繁星——星星们还是那样好奇而冷漠地注视着我,我踌躇着,无计可施,颓然坐在地上,摸出私藏于花盆后的万宝路,颤着手点了根。

烟头红光像□□的眼睛般不怀好意地闪动着,熟悉的辛辣烟草味儿也没有缓解我不堪的心情。

麻痹,是一种廉价的自我疗养手段,可我连这个都得不到!虽然,我曾无数次催眠自己接受一个训练有素的xiong合写xing头脑,一场洁白火红的亲朋祝福社会保护的婚姻,一个表面温情脉脉暗地里冷眼盘算的家庭,一个困顿、麻木到连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

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了,罢了罢了,我又点了根烟(这该死的风!)。

别了,幻想,这骗人的妖童。我想要站起来,果断地掐灭烟头,然后迈着全新的脚步走出这个流溢着甜蜜毒液的地狱;我就要站起来了,果断地掐灭烟头,迈着全新的步伐,永远离开这个溢满了致命毒液的天堂——一只手拿走了我的烟。

黑暗中现出一张孩子的脸,他在我旁边坐下,修长漂亮的手指夹着闪动鬼火的香烟,熟练地吸了一口,然后果断掐灭了它。他的声音异常清冽:“别抽了,对身体不好。”

末了,又补充道:“我以前也抽,后来戒了。”

“你以前还抽烟?”我再次确定我是生活在一个离奇的梦境中,在这儿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九岁开始抽,去年戒了。”他很平静,“你呢?”

“去……去年学会的。”

“恩,不长,好戒。”他扯起嘴角,似乎在笑。

“不好戒,戒烟是一场修行。”我套用了网游的话,他果然轻轻笑了笑,像片洁白的羽毛落在结冰的湖面上。

“你看我都戒了,你该比我更有毅力的。”

“你以为想戒就能戒?有些东西是戒不掉的。”我凄然道。

“你是说我吗?是啊,是挺难戒的!”他的声音悠悠然,眼睛却斜睨着我,嘴角是藏不住的坏笑。

“我……我明天就辞职,你另找个家教吧!”我坚决而冷酷地说。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假装天真还是智商就这样。

“没有原因。”我想了想,补充,“就是不想教你了。”

他又露出了招牌的笑容——既娇憨又邪恶——说:“好啊,你走吧,你明天一辞职我就给我妈说你言秀女干我。”

“你!!!——”我睁圆了眼睛,指着他说不出话来,他双眼含情带笑挑衅地看着我,像个吐着信子的迷人水晶蛇。我突然哭了。

“怎么了,是怕怀韵吗?”他握住我的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我咬牙切齿:真要被他气死了!

“好了,不要哭了。”他温柔地看着我。

我哆嗦着,掩面饮泣,泪水从指缝中溢出。一个温暖的怀抱靠了过来,我揽入其中。他轻抚我披垂的长发,默默地安慰我。

我挣开了他的怀抱——虽然很温暖,可毕竟太过年轻了。

“你想走就走吧,我不勉强你,不过——”他为自己点了根烟,忽明忽暗的火光映得他的脸宛如梦中浮雕一般虚幻。

“不是戒了吗?”

“给你点得。”他抿着嘴很灿烂地笑了,将嘴里的烟递到我嘴里,过滤嘴上凉凉的触感让我双脚发软。

“不过什么?”我吸了口烟,抹了把脸上的泪痕,说。

“你要不走我就告诉你!”他眨了眨右眼,这个小贼猫!

我垂头抽烟,不再看他。他拉住了我的手:“你不要走嘛!”

我还是不说话。

“你是担心什么吗?”小贼猫忽闪着眼睛,“有好担心的吗?”

我的祖宗!你也忒心大了。

“放心!这是咱俩的秘密,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的。”他舔了舔上唇,猫样十足。

见我还不发话,他搔了搔下巴,说:“你在担心我的学业吗?放心,我不会堕落的,反正又不是第一次,我能把握住自己。你只管好好伺候我就行了!”

说到最后一句,他又甜美地笑起来,我却摇了摇头,泪水再次溢出,一滴滴落在睡衣上,晕湿了一大片。

“你怎么又哭了?”他带着怜惜的笑,取走了我的烟,粗鲁地碾灭,将烟头开花的香烟丢在地上,然后一把抱住了我,柔声说,“上次在花园说的话你都忘了吗?我让你别离开我,你答应了。说真的,我特别怕你走,一想到你会和别人结婚,生小孩,不和我在一起了,我就全身冰冷,害怕得要命!你别走,我现在就只剩下你了……”

他的声音变得苦涩:“我爸不要我了,我妈一点儿都不理解我,如果连你也走了……你不要走!”

我的眼泪浸湿了他的肩膀,突然问了个白痴问题:“你爱我吗?”

他愣了一下,继而说:“你怎么能问这样白痴的问题?我会不爱你吗?不爱你还和上合写那个床?那我不是不道德吗?”

他轻笑一声,拍着我的背说:“笨女人,告诉你吧!本少爷真的看上你了。呵呵,没想到你这不解风情的傻瓜味道还不错,批准长期使用了。”

随后他就在我耳边说了好多遍“我爱你!”我抓紧他睡袍的贵重布料,一直沉默着,心里的悲伤几乎压塌了我的天空。

小山又笑了,他的笑声像划破厚重云层的金光。

“笨女人,你的头发很好闻呢!”

我依旧缄默,他撼了撼我:“嗨!睡着了?”

“没有。”

他亲亲我的眼睛:“真不明白你一天都愁什么?有什么好愁的?!一辈子很短暂,还不趁年轻好好玩玩?人活着就是为了取悦自己,在这世上除了自己,没有人会顾及到你,所以,自个儿宠自个儿吧!嘿,看着我的眼睛——”

我看着他,我的玫瑰,我的夜莺,我的天使,我的爱人——

“姐姐,我对你的感情很深,我可以发誓!——我真的很怕你离开我。”他顿了顿,“别离开我好吗?别管那些闲杂人等了,就管我好吗?我真的需要你——我和你,我们在一起就是天堂!”

天堂,是燃着死亡之火的天堂吧!

子明子明,我真是个贪心不足的女人,贪恋你的温情和默契——而我早该和你一刀两断了。

庭中有奇树,绿叶发华滋。

周末小山要去东郊学一整天英语,我便开车请子明出去玩。

“最近闷得很。宁湘啊,你也太敬业了,成天陪那个小兔崽子!”

“拿人钱财,□□。”我笑了笑,“这车不错吧!”

“我不喜欢。我喜欢越野。”

我点头。

在我家宝贝儿的怂恿下,我买了辆大众甲壳虫,blue,blue,刚刚坐得下我和他,再多不出地方了——他修长、清凉、滋润的胳膊和腿及不安分地、充满好奇地探究着新车——

恍然发觉自己的情绪表露太过明显,子明已经盯着我看了良久。他一脸狐疑和嫉妒。

“刚在想谁?”

“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拧开水喝了口,看着窗外。

“因为我想知道。”

“这倒是个不错的理由。好吧我告诉你。我刚想到了我的偶像,一个男人,就这些,小的都招了。”

子明笑了,继而又“喟然叹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拍了拍他的肩。

“宁湘啊,最近容光焕发的,有喜事吗?”

“职称考试通过了,这算不算?”

“好吧。”子明露出“我才不信”的挑眉撇嘴的样子,“恭喜你!”

“今天请你吃个饭。”

“Ok,敲你一把!”他笑得很灿烂,雪白的牙齿晶晶发亮。

“子明,上礼拜发现了家味道超赞的火锅店,当时就想着哪天请你去尝尝。”

“你还算有良心。”

我看着子明清秀的眉间,心里的好奇又抬头了。一面给他涮肉一面猜测着他的那个“不堪回首、惨不忍睹”的过往。

“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嫌我吃得太多了吗?”子明笑道。

“我嫌你饭量太小了!——呵呵,感觉你还蛮耐看的。”

“心动了?”

“只是欣赏。”

他重又低下头,吃着碗里辛辣的菠菜。

“一会儿上我家坐坐吧!”

“又去你家?”

“那去你家?”

“算了还是去你家吧!”

我和子明有很多共同点:都爱辛辣的食物;喜欢日本那个童颜巨汝的明星筱崎爱——我并非蕾丝边;喜欢相同的书籍和电影,比如《挪威的森林》和《夜访吸血鬼》;几乎没有朋友,只与对方谈得来;还有就是,都很“宅”。

他有座小巧的别墅,远离市区,有些偏僻。这房子不值钱,不过,子明买任何东西都不会考虑市场价值,只凭个人喜好。

我们俩边吃爆米花边闲聊着。

“子明,说句实话,我一直都不认为你对我是男女之情。”

“那是什么?难不成是男男之情?”

“我要是个男人还好了。”

“你要是男的我就和你搞基。”

我笑了。

“宁湘,不是男女之情那是什么?”

“咱们俩太像了,简直就是孪生子。你是因为一直孤独着,孤独这么久,遇见我——”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了。”

“可惜这个故知是个讨债的。”

他哈哈大笑,继而一脸愁苦:“所以说我的命不好啊!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我莞尔:“我们太像,所以能理解彼此,说好听了,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说难听呢?”

“说难听就是一对儿走投无路只得相互慰藉的丧家之犬——没有人愿意和我们打交道,只有彼此可以接受对方。”

他放下手中爆米花,闷闷不乐:“宁湘,说句好话哄哄我你能死啊!”

我耸了耸肩:“那就是同病相怜的可怜虫,唯一的同类。”

他脸色更不好,有些生气地看着我:“宁湘,我和你不一样,我已经走出来了,你还在里面迷着!”

“是!你说对了,我还在里面迷着,这辈子都出不来了。”

他目光忽然变得冷冽,我渐渐收起了笑容。

“子明……”

“有时候真是恨你,恨死了!”他咬牙切齿。

我呆呆地说不出话。

“宁湘,你太不争气,太没出息了。我对你很失望。”

“我知道。我辜负你了。”

“你没有辜负我。我只是个两姓旁人,你辜负了你的亲人,尤其是你自己。你对得起自己吗?”

我默然不语,心里渐渐凄凉了起来。

“能不能别恨你爸了?他真是为了你好,并非变态。这世上有好多人,他们受的痛苦比你多得多,还不是坚强地活着?”

“是啊,我不够坚强,我是个废物!”我瘪嘴。

“你!——你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

我摇了摇头。

“我想抽你一巴掌!”

我淡淡笑了:“别说是你,我都想抽自己一巴掌。你是不知道我有多可恨、可耻,如果你知道的话,你会厌憎我,从而瞧不起我,甚至提到我就想吐。”

“宁湘,别逼我抽你。”他的声音冷冰冰的,如一块冰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子明,我不想哭。可你是过来人,你该知道我每天有多痛苦,痛苦到无法承受。”我将一颗爆米花捏得粉碎。

子明的神态温和了些:“现实有时真的是残酷到让人无法忍受。命运才不会怜悯,只会无休止地打击、压迫,能承受的,就承受着,不能承受的,就被毁掉、下地狱。但我不希望你是那个被毁掉的,世上任何人都可以被毁掉,包括我自己,只是你永远不能。”

我的眼泪还是落了下来,热乎乎的泪水划过脸颊非常痒,我用力抹了去。

“宁湘,你的那些最隐蔽的苦恼,我感觉得到,就是不能确定具体是什么,你不愿说,我也不会问。唯愿你可以好过些,别无所求。不要最后弄得像我这样——我治病的时候碰到过好些人,他们的经历匪夷所思,病得非常重,包括我,但你看现在,好多人都康复了。人的意志是你想象不到的强健——人是那种只要想做,就一定能做到的动物——这话是月凉说得,你看看这孩子,前途无量啊——这话虽然太理想主义了,也不无道理。”

“我不属于那个伟大的范畴。”

“你只是不愿意去做罢了!”

“既然知道又何必再来管我?”我苦笑。

“我不管你谁管你?”他也笑了,“虽然我只是你的一个朋友。”

“你对我这么好,我几辈子都还不完。”

“不用几辈子,这辈子还就够了。”

我默默吃着爆米花。

“子明,我已经成这样了,我的什么都畸变了,就像个长歪的树。”

“努力总比坐以待毙好。”

“你说像我这个样子会发展成什么?”

“我不是吓唬你——精神病。宁湘啊,这个病毁了我,我想让你悬崖勒马——其实你说对了,我就是个可怜虫。我的社交能力很糟。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虽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我现在这种性格,事业就全毁了。只能寄情山水,偃仰啸歌了。幸亏有父兄在,不然肯定穷困潦倒。我也是个男人,也想功成名就——我现在就是个废物,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圬。你觉得这样活一辈子有意思吗?不恰当地比喻,得了精神病就像是拍过A V,就算你金盆洗手出了家,这个不良记录还是会永远跟着你——除非你死了。”

他说了这么多话,似乎有些累了,以手扶额,垂着眼皮:

“现在终于理解做父母的心情了。你再心急,他不听,我行我素,你有什么办法?”

“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他的脸刷得白了,愣愣地看着我,然后咬了咬下唇,用力甩甩头,神色倏然很疲惫。

“对不起。”我握住他的手,“我……”

他却笑了:“孔夫子说得不对。总有些不怕死的忠臣和招人嫌的诤友。况且我是这么爱你,我的小宁湘。”

“我才是既不怕死又招人嫌。”

“刚才确实想掐死你。”

“不用了,我马上在你面前自刎谢罪。”

“算了,你今天要自刎到这儿了我就给你殉葬。”

嘴里开着玩笑,却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来。

“你知道我是怎么神经的吗?”他快速地吐出这句话。

我沉吟道:“你不用告诉我了。”

“因为你对我的事情从来就不关心?”他微微冷笑着反问。

“你怎么能这样说呢?我不想让你提伤心事。”

“和我认识了这么久你也好奇地很吧?所以我今天一定要告诉你——有不幸童年的人不是你一个。”

“实话说我的确很好奇——那就请讲吧!”

他长长吐出一口气,看着窗外:

“小时候我特招人喜欢,嘴甜人乖,长得又像女孩子,大人都爱我。我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我很可爱。”

“现在也很可爱。”

“那只是你认为的,别人还是觉得我脾气古怪,他们,他们都把我当个神经病。反正曾经患过这个病,所以就不是正常人。这也是我不喜欢和人交往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总是有女孩子来招惹我,可我觉得恶心。”

“你拒绝XINGAI?”

“不,不拒绝,和你当然不拒绝。”

“虽然你很可爱,但现在我想踹一脚!”

他微微一笑,做了个道歉的手势,继续说:“我不让她们碰我,更不会碰她们。”

“难不成你还是chu男?”

他看了我一眼:“我不是chu男。二十年前就不是了。”

我大吃一惊,差点惊呼出声。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了吗?”

“天哪!子明……我……”

“你不必安慰我,这些都过去了——确切说是在八岁半的时候。”他握紧了拳头,手撑着额头,遮住了眉毛和眼睛——我豁然明白,然后这股强烈情感就激得我差点泫然——子明啊,得多大的勇气才能把这件如此污合写秽、不堪、惨烈的事情说出来啊——他继续说,“我父母在我不记事的时候就离婚了,我跟着……我母亲,她是美术学院的老师,因为我的原因,她不太好找对象,就一直独身。她特别喜欢画男孩子,尤其是小一些的男孩子,有时会给同事们的孩子画个像。但没有人知道她更喜欢画果体。不会有人愿意自己孩子托关光让人画,所以我就充当了她的人合写体模特。那时候我还太小,不知道害羞,况且还是自己的母亲。她有时脱了我的衣服,会抚摸我的全身,用脸颊摩挲着,甚至吻我的全身,嘴里低低赞美着,说什么‘太美了’‘杰作啊’之类的话。我还觉得挺得意,妈妈是多么爱我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八岁,她的动作慢慢变味了,她会……伪械我……我慢慢发觉不对劲……那时我虽然没有发育,但她会用手和嘴……伪械我……从那以后,我的头上始终有团乌云,压得我,全身都是粗粒的阴影。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梦遗,我把自己关在厕所,用冷水冲身子,发了疯一样,都快崩溃了……我觉得自己太脏了,竟然梦到母亲给我……”

子明紧捂着额头和眉毛,喘着气,我抚着他的后背安慰他,明显感觉到他的肌肉在颤抖,衬衣都湿了。

“那件事过了一个星期,我似乎好了一点儿了。那天,她提出要给我画全果的素描,我拒绝了。她就说如果我不让她画,她就给别人说我和她的恶心事,我当时真的很害怕,就把衣服托光了让她画,她画着画着,突然就把我抱住了……”我看到子明的大拇指指甲深深刺着食指的指腹,“这种銮伦关系一直持续到我十三岁……暑假去爸爸那儿玩,他发现我脖子上的稳痕,勃然大怒,我被打得招架不住,就哭哭啼啼地把真相说了,他给愣住了,抱着我大哭,四十多岁的人了,哭得像个孩子……”

子明慢慢将手拿开,他早哭了,苍白的脸上泪水纵横,我也泪流满面,心一抽一抽地疼起来。

他继续说道:“然后爸爸不顾一切地把我接到他身边,不让母亲再见我了。”

“你爸没上法院告她?”

他摇摇头,苦笑了:“中国人啊,死要面子,没有法律意识——然后就在这儿上学——嗐,人生就是一个悲剧接着一个悲剧——上到高二的时候,和一个女孩儿谈恋爱。她是个特聪明的女孩儿,不是很漂亮,可气质好,性格好,嘴巴会说,讨人喜欢。我一直很内向,嘴笨,我喜欢她,又不敢说,没想到她竟然给我表白了,我高兴地快疯了——我爸给我一年五万的零花钱,我一个月就用完了,给那女孩儿买各种奢侈品,其实也就买了几件,因为她想要的东西都太贵,一个钱夹就花了我两万多。卡上钱用光了就拿信用卡透支,透支了十几万,信用卡也用不成了,就到处借,问我哥借——我哥人特精,我才借了一次他就发觉不对了,就套我的话,我个傻子就叫人家套进去了,把什么都给他说,他就告诉了我爸——其实我哥也是为我好——我爸把我狠打了一顿,替我还了债,卡没收,一个月只给我一百块钱——那点儿钱我一天就花光了,最可气的是那女孩儿,一看刮不出油水,就勾搭上了个官二代,把我甩了。现在想那种失恋算个鸟事!当时就受不了,想不通。觉得我真是好倒霉,小时候过得那么恶心,现在还被人蹬了。甚至想着,人家蹬我就是因为我实在太昂藏、太龌龊,我根本不配。心情恶劣的时候就用小刀或者随便什么,手边有什么用什么——自残,你看——”

他挽起袖子,我看到他胳膊上有好些伤疤,有的还挺明显,有的隐隐约约,银色的细细的疤痕,分部在肌肉线条粗硬的成年男子的赤金色胳膊上,真是太过细小了,可在心底里,它们一下下刺着你,像被绣花针戳着,戳着。这些遥远年代残留的伤痛,它俨然在那里,在那里提醒着昔日的羞耻和绝望。

“有时候痛苦地用手抓胸膛,抓得狠了,鲜血淋淋。胸膛上现在都留着好些疤。”他放下袖子,吐出一口气,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口水。

我从他手中拿过茶杯,小心而怜惜:“我给你倒杯热的去。”

他看了我一眼:“你不用这样,我现在好了。刚情绪有些激动。”

“你休息一会儿,别说了。”我爱怜地抚了抚他鬓边的头发。

他摆了摆手,接着说:“那段时间太痛苦了,一分钟都不能忍受,天天自残、摔东西、撕书,像个疯子,发泄够了就一个人哭。天哪!太难受了,比死都难受。然后有一天,突然就混乱了,脑筋像被谁的手揉成了一团乱麻,我攻击人,把家里的金鱼都弄死了,我爸没办法,把我送进了精神病院。在哪儿待了一年——那是我迄今为止最痛苦的经历,没有亲人,只有凶狠的医生,冷冰冰的高墙,腐败,昂藏,暗无天日的下水道……出院后,我爸也就不让我高考了,由着我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直到现在。”

“好歹都过去了。”我叹道。

“对啊,都过去了,何必再耿耿于怀呢?宁湘,不知我的这些经历和你比起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呢?还是只能望其项背?”

我笑了,婉顺地将撒桌子上的爆米花捻进垃圾筐:“瞧你说得,又不是什么好事。”

“你放任自流了?”

“我是身不由己。”

“你可以做到的。”

我打了个手势:“你别再说了。”

“唉,看来我真是白费口舌了。”他呷了口冰冷的茶水。

“别喝凉茶了。怕还是隔夜茶吧?”

“我就算现在喝下一缸□□七窍流血也是我自愿的。我要喝,你挡不住!”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子明,子明……你对我的好意,我万分感激!”

“哼!我把结的痂撕开,给你看我血肉模糊的伤口,不是为了让你感谢我!”

我抓住他的胳膊,将额头抵着他结实的上臂:“对不起!我……我……你打我一顿吧!”

他轻轻吐出一口气,抚着我的头发,温和地说:“没关系!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好的,咱们慢慢来——有时候我也奇怪,你明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还拼了命往火坑里跳,是不是有什么言秀惑着你?”

我一个激灵坐直,惊悚地看着他——继而拿起桌上另一杯凉茶喝了一大口——我千万不能、千万不能让他知道我罪恶的嗜好——我咽了咽口水,说:“我变态。”

他一脸狐疑,我垂头闭目,思绪万千——言秀惑着我,言秀惑着我,放弃paradise,去承受风雪的刺骨和毒日的酷烈——我的心!

再看看子明,我刹时疲惫极了,只想逃离地球。一句话有气无力地脱口而出:

“人与人是无法真正理解的。”

“是你拒绝让我理解。我只知道你小时候的痛苦,却不知道你现在究竟是怎么了?!”

我看着他湛湛的眸子,一抹微笑在心头浮起,我不是负荷的纤夫,也不是扑火的飞蛾,我是小人鱼,喝下来之不易的药水,斥身果体地躺在沙滩上,注视着初生的腿,等待王子来搭讪,带我去皇宫——呵呵,这些,我是不会告诉你的,虽然我也很爱你,我的,子明哥哥!

那个夜晚之后的三个月,那宝贵的三个月,这个巨大的房子成了滋生孽合写那个情的温房,我的爱情在他的亲吻与艾抚中长成了一朵坚贞的钻石罂粟——纯洁、美丽、永恒与易凋,还有毒——这是无数个火焰般的绚烈和淡青色的透明、忧伤、柔媚交织的奇异夜晚至今仍在我心中不朽的——神话。

想想我们到过的那些甜蜜的地方,除了那栋慈爱的大房子之外——

有次是个不错的酒店,床很好,红丝绒的布艺床头,洒满玫瑰的窗帘,好像新婚的蜜室。

让我现在想起来仍心醉神迷的,是在一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小旅馆——那是次真正的天堂之旅!——我带他去郊外摘苹果(我可爱的精灵对大自然有种天生的亲切感!),小山非要在乡下住一晚。于是,农民大伯廉价的“楼上单间”,就成了我们的香格里拉。

铺着印有鲜艳方格图案粗布床单的木板床,头顶遥遥欲坠的昏黄白炽灯——我的小山哈哈大笑着蹦上床——薄薄的窗帘后是无垠的田野、黑暗、猫头鹰惊悚的叫声、呼呼的野风和我担忧的一双双眼睛,我和我可爱的小外甥(淳朴的农民大伯啊!)并排坐在硬邦邦的、咯吱咯吱响的床沿上,一齐低着头,看着两双果露的大腿。他的腿有着尚未发育完全因而阳刚不足柔美有余的肌肉线条,橙色的光线将他肌肤的色调调得分外迷人——清新、幼嫩、纯洁与情的神秘交点;我的腿端庄地合拢着,丰满如将溢的奶油,腿根处有颗黑痣,下一秒他的手覆在了那里。

“看看你的腿比我粗多少?”

我笑而不语。

他搂着我的脖子,娇嫩的面颊在我腮上肉御地摩挲着,吹气火热:“怎么每次要做的时候就哑了,给个回应嘛!”

我不说话,依旧微微笑着,他的手滑进了我宽松的衬衣。

他充满爱的亲吻和抚摸,他亮晶晶的汗水,他晶莹闪亮的珍珠似的牙齿,他夏日果园的神话般的气息,他带给我的死亡与永生交错的强烈感受——总是让我在登上雪山顶看到朝阳升起的一霎那落泪——万年冰封的雪山忽然现出娇羞的新娘才有的红晕,牵动人最细腻敏感的神经。然而,亘古不变的伟大太阳和壮美山峦让这一切都升华为了崇高,化作永恒深深烙在我心的荒原上。我可以衰老,可以变丑,可以潦倒落魄,可以疾病缠身,可以不管怎样,甚至死亡,但这副我珍藏的景致将融入宇宙,飞升为一颗星辰,永远高高闪耀在浩瀚的天幕中,俯望这令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

他是只初尝蜂蜜的小熊,我必须小心地喂他,让他不至于吃坏了牙齿,更不至于打翻了罐子。可是啊,他永远只是偶闯入郁绿湖区的王子,暂时被一派原生态景色迷住,更被湖中一头绿发、长睫大眼的水妖拴住了他男性的多变而吝啬的心,满足了欢乐之后,王子可以一身干净——甚至连一根水草都不沾惹地回到他的城堡,那里有等待他统治的国家,爱戴他的子民和一头黑发的美丽未婚妻。而水妖却要为此献出生命——化做绿葱葱湖上的珍珠泡沫。

多年以后,我回忆起我的他,仍为他那男性的、孩子气的点滴爱意感动地不能自已。这是我生命中的至宝,但,对于他,只是偶尔飞入窗中的花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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