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孤单的季节(1 / 1)
有人说;忙碌的时候时间会过得非常快,我每天悠闲自在的都快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多余的人了,可时间仍旧过得非常的快,从这一点上可以充分说明,时间的快慢与个人的想法有关,你觉得它过得快,那么它便是快的,你觉得它过得慢,那么。它便是慢的,甚至停止。
转眼冬至了,特别喜欢满树枯枝,遍地落叶的那那种萧条。寂寞的人总喜欢找一种比自己更寂寞的东西作伴,似乎这样才能找到安慰。殊不知,这原比之前的寂寞更加寂寞。我想起前些日子鸭子在钱柜时喝的那首“叶子”,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这样一句简单的歌词却真真让我伤春悲秋了好几个月。
辛齐结束这个学期就正式踏入社会实习阶段;他像个超人一样忙着准备毕业论文的同时还常常偷出时间来跟我约会,学校的小道上,那枯黄的落叶,被我们踩了一遍又一遍。可总是不厌其烦,他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帮着我记笔记,花大把的时间给我煲汤,然后送到我班上,他就坐在我旁边看着我喝,时不时发出一种浅浅的微笑。我们比起从前更能够腻在一起了,生怕他这一脚出了校门就跟永别似的,于是;一有时间,他就往我这跑,或者我往他那窜。甜蜜的跟两个新婚燕尔似的,同学们见多了,看多子,议论自然也会有了。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多了,莫名其妙指手划脚的人也有了,我若在意,她们便说我小家子气,我若不在意,她们便说我装清高。总之。在这节骨眼上,我做什么都是错,因为我把她们心目中的三优学生给拐走了,于是,我气不过,便跑到广播室拿着麦对全世界宣布“你们给我听好了,我余释和,一毕业就要嫁给辛齐,做他一辈子的新娘;所以,你们没机会了,听到了吗?”我以为。此话一出,会收到各班扔过来的蔬菜。水果,鸡蛋什么的,没想到,如此一段简单的话就跟生了一场瘟疫一样,瞬间风靡全校。有人说我勇敢,有人说我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也开始有人说我和辛齐是金童玉女,一对壁人,总之我昌开创了女生主动大胆表白的先例。被同学们津津乐道的谈论了好几个月。广播式里一连几个月都在放着那首“爱要坦荡荡”,我觉得自己出名了,走到哪,都会有人指着说,喏喏喏···你看,前面那个就是对着广播站里大声表白的女孩,她是谁?辛齐的夫人,余释和呀。这你都不知道·····
相比之下,鸭子到是突然沉寂了许多,她说,一年四季。她最讨厌的就是冬天了,在北京的时候,一到冬天,她就会把自己比作某种善于冬眠的动物,她说,她受不了勿阴勿暗的的阳光;受不了起风的天,她受不了一边枯藤老树;一边落叶连天,她说,这一种病。一种自然规律面对老去却无能为力的病。我很少见她有现在这样的满面愁容,事实上,从她去了一趟北京回来。她的心情就像最近的天气一样,勿阴勿暗的。或许是我想多了,或许她只是在经历人生中的一个倦怠期而已。楚云是一个最善良的骑士,即使每天面对的是鸭子阴晴不定;喜怒无常;大小姐脾气更是泛滥到极点。楚云仍旧乐此不疲的陪伴左右,用楚云的原话讲就是:人要给予自己所爱的人足够的包容和理解,感情才会得到更高深的一种升华,我深深的为楚云感到骄傲。也在为鸭子加油打气,如果,她这辈子辜负了楚云,她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大笨蛋。
在爸爸妈妈忌日的那天,我终于抽空去了一次,这九年来的唯一一次,我想她们在下面肯定唠叨了我九年,这个死没良心的,好歹也养你到八岁了,走了,怎么能一次都不来看我们?我没带心,没带肺,甚至没带一簌花的就这么去了,爸爸妈妈的相片刻在碑墓正中间,岁月没有在她们脸上留下痕迹,依然芳华依旧。面色红润,我只希望在天上的她们能和照片里的人儿一样,笑的那样温暖人心,我告诉她们,我谈恋爱了,我也交到了朋友,我不再是是一个人了;我生活的很开心,蜻蜓今年回家看了我三次,我以为我一口气告诉她们这么多喜讯的时候心里会跟着一起开心,可是,好端端的怎么就流下了眼泪······我刚想找片叶子擦擦眼泪的时候,旁边有人递给我一面纸巾。心相印绿茶味的,闻到心里特别清爽,我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接过纸巾准备说谢谢的时候,抬头一看,妈呀,吓了我一跳,这张好看的,微笑的。从容不迫的脸, 不是在医院里陪了我三个早晨,给我煲过三次汤也讲过很多无聊的话给我听的他。是谁?只是可惜。现在我才发现。虽见过三次,可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微微的阳光落在他脸上,将他那张好的看脸更加清晰的放大。一身黑色套装。好像是为了映衬这样的场景特意准备的,皮手套带在手上,又给人一种冷冷的感觉,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为什么总能给人心安却又让人害怕靠近?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沉不住气问了出来。我发现只有面对蜻蜓的时候比较沉得住气。
来看一位故人。他很诚实的回答,然后指了指墓碑。
我的爸爸妈妈。我像一个没事人一样,刚刚的鼻涕眼泪在见了他之后就好像被风吹干了一样,边纸巾都省了。
爸爸妈妈?怎么连簌鲜花也没买上?他似有些不信的样子
爸,妈,对不起,我是个不孝顺的孩子。我对着墓碑深深鞠躬忏悔。事实上,我也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我只知道。我想爸爸妈妈了,于是,我就回来,这就跟所有在外上学的小孩突然想家。想回家看看一样,可我忘记了,她们已经去世了,而我就成了嫁出去的女儿。回家,总是不能空着手来的,不然,别人就会说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或者不孝顺什么的。
我原谅你了,他脱掉套在手上的皮手套。然后放在我头顶上,就跟大哥哥疼爱小妹妹一样让我找到了亲人间的感觉,这一刻让我温暖的都想跟着在这盖栋房子了,你等等···我刚想把这个想法告诉他的时候,他便扔下这一句就跑掉了,没一会儿,他又兴冲冲跑回来了,手捧一簌菊花,鲜艳的橙黄色包扎的干净利落。
你从哪个墓前偷来的?我怀疑地问
我才没你那么缺德,他将菊花在手心里重新摆弄了一下,然后端端正正的放在墓碑前的正中央。对着爸爸妈妈恭恭敬敬地拘了个礼。
我踮起脚跟也学着他摸我头那样回敬给他,好孩子···
他敲了敲我的头,人小鬼大。
小心, 别又把我敲回去了,到时,我还要你天天给我煲汤,我打趣到,
好啊。 他想都没想,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我们就这样的墓碑前。你一言我一语,就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而我们是一对彼此深爱的家人。无拘无束。一直到黄昏不得不走了,他才拎着我起身,递给我一张名片,我接地过一看,纯金的卡片上方是千秋集团顾问有限公司,下方印着“清阳”两个字,再下面,便是电话和地址了,有事可以找我,哪怕是无聊的事,他温温的笑着说。
这卡片是真金吧?我问。
你改天拿他到金器店里变卖试试,他威胁到
嗯。我是有这样的想法。刚一说出口,又被挨了他一记。怎么老有人喜欢打我头?我又没练铁头功。但看到我收了一片金子的份上,我也就不跟他一般见识了,我很有诚意的向他身我介绍,还没等我说完。我叫···两个字。他便抢在前头说出了“余释和”三个字。
我好像没告诉过你我的名字?我仔细回忆
清阳笑笑的什么也没说,拎着我往他那辆大切若基里一扔,我便做梦一般回到了琴海,喝着王阿姨煲好的热腾腾的汤。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释,有很多原因不是原因。遇到了便是遇到了,错过了便跟着错过了,我始终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