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书快书快,看书最快!书快电子书论坛:http://www.shukuai.com
送你一束鸢尾花
01.
辞职的那一年,我向所有有联系的大学同学打听任非的消息。假装不经意提起,得到关于他的传闻也大多似是而非,大约因是学分制的班级,感情并不能算很好,毕业之后各奔东西,许多人就此销声匿迹也不是奇事。但我一直以为那不包括任非。念书那时候,他可是我们学院八大风云人物之一。
有人说他大学毕业后去了澳洲留学,一路读到了博士后;有人说前一阵在C城碰到他,似乎已回了国进入一家证券公司做投资分析师。那天下午在MSN上碰到小安,她隔着千里万里的遥远网络打出来一排大大的黑体字给我看:任非啊,听说前阵子结婚了啊,新娘就是大四末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哦,Michelle。她打了个大大的笑脸,在国外待久了,高中时英文还长期不及格,如今的作风却已经变得很洋派,写出新娘的中文译名来:米雪。是了,我记得那个女孩子的确叫米雪,姓米,名雪。
得到这消息的那一晚,我去楼下的肯德基点了个全家桶,边吃边回想记忆中的任非,一整桶油炸食品吃完,连手指都舔干净,正好回想到毕业前夕。这段没什么特别的回忆也临近尾声。
其实是一个有点悲伤的故事,我一直暗恋任非,和学院其他的女孩子差不多,只是更加怯懦和自卑。有许多胆大热情的女孩子,会在他打球休息时递毛巾送水,用优美的言辞写动人的情书,可能还会主动和他发一些暧昧的短信。
我那时做过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是大二的秋天去米亚罗旅行时,在街边贩售彩色明信片的小摊上买了一套明信片,挑选出最漂亮的一张寄给他。那张明信片其实算不得精致,但庆幸并没有掩饰掉米亚罗的红叶之美,浓烈的红铺满整个页面,背后是碧色的水、翠绿的山影,就像古诗中描述的那样:“枫香晚花静,锦水南山影”。
提笔前我紧张地想了很久,该写什么才会显得特别,落笔时却变成了:“米亚罗的天很蓝,红叶很美,但这里的东西很不好吃。如果你下次要来的话,记住带一点干粮,不然会很难过。对了,最好还是准备一把雨伞,昨天突然下了小雨,这里的天气就像英语老师的脾气一样阴晴不定。”我们拥有的共同的英语老师,正值更年期,就像一本玄妙的书籍,脾性难以捉摸得比过令人头痛的六级考试。
这样看起来像是导游做旅游景点推销一样的明信片,最后还是被我寄了出去。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初他是否收到,收到时,是不是觉得莫名其妙。只是多年后还记得,将明星片投入邮筒的那一刻,心中很沉静。
大自然的奇妙与伟大,在它总是给人无穷勇气,杜甫当年吟咏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样的豪情诗句,大约也是因此。
那些云,那些树,那些风,让我在一瞬间变成无比勇敢的一个少女,第一次想要将心中的情意传递给他知道。
而离开米亚罗,我又失去了勇气。
02.
第二个星期,我辞了职,搬去了年前在X城盘下来的小客栈。那里已经被老妈打理得很好,老爸将客栈原主人围绕住庭院的一圈矮砖墙拆掉,换成了两排用俄罗斯樟子松做成的木栅栏,上面爬满了粉红的野蔷薇,在太阳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原以为二十七岁的自己已失去了所有对艺术的审美感知,但那一刻居然又想起了童年时读过的童话,想起森林里的小房子。
得知任非结婚,和我辞职,其实这两件事没什么联系。为了开这家客栈我已经酝酿三年,而打听他的消息,大约只是……一时的灵感?不能否认,六年来我一直珍重地将他记在心底,但,也许时光寸寸洗涤,两千个日夜后,关于他的回忆已失去了本真意义,变成了一种符号式的精神图腾也说不定。
任非,他变成什么样了?客栈的院子里有原主人种下的一株相思树,树干笔直挺拔,树干郁绿茂盛,说不出的清秀,就像他大学时的样子。而他现在,又变成什么样子了?有时我会忍不住这么想。记得小时候曾经为了追逐一只蝴蝶而迷路,站在陌生的路口抹着眼睛放声大哭,从此后童年时光无可避免地烙下了一扇蝴蝶形的阴影,这体验不能武断地说好说坏,只是,常常想起。我不确定我对任非的定义是不是也等同于那只蝴蝶。
隔着整个大西洋,大半夜小安在电话那头忧心忡忡:“覃然,肖想已婚男人是不对的,crime,重罪。”我打着哈欠挑弄窗前新买的一盆含羞草:“想一想又不会怀孕,欣闻你最近信了天主教,万能的主有同你普及生理卫生课常识吗?”她嗫嗫嚅嚅:“这倒是没有。”
我没有同她争辩,那不是肖想,是回忆;肖想是未来,回忆是过去;但这些没有必要说给小安听。后来我们开始聊她新交的第七任男友。开放的世界,开放的美国,开放的小安。她小时候扎着两个羊角辫,小男生不小心碰一下她的手都会惹得她嚎啕大哭,跑来问我:“然然,我是不是会怀孕?”老实说,那时候我也不知道牵手会不会怀孕,文不对题地回答她:“如果生下来是男孩子,我要做干妈哟。”她就哭得更加厉害。
上一任房主经营时期,这家客栈已累积了很稳定的客源,不用太费力也能正常经营。前几日正好一批美大的学生前来写生,入住在这里。老妈很喜欢他们,每天都会大早就起床做早餐,将一张很古早的大圆桌摆放在繁花盛开的天井里,邀请早起的学生们一块用餐,我猜想,她也开始怀念旧日替我做早餐催促我背上书包上学的时光。院子里时而传来零散的笑声,飘荡在我的梦境中。是的,他们共进早餐时我多半还在睡觉,每天早上,当日影移到被子正中才会揉着眼睛醒来,从敞开的窗户看远天悠悠的白云。简单洗漱后,踩着被游人鞋履磨得光润如玉的青石板,悠悠地飘去隔壁的古街买一个鸡蛋煎饼当早饭。这帮美大学生,他们每天都将厨房里的早饭吃得精光,连咸菜也不剩。
老妈不认为我会在这座古城终了此生,以为我只是一时厌倦职场的滚滚硝烟来这里大逃亡,她的依据可能是客栈租约我们只签了五年,还时常开玩笑:“最宝贵的几年青春你都要耗在这里,那么干脆从房客中给你挑选一个结婚用的男朋友备用吧。”他们也终于开始操心我的婚姻大事。纵然二十七岁,我并不认为这是个老到需要结婚的年纪。
老爸回了一趟老家,将中学时我喜欢的书籍和一些小玩意替我捎来,闲时翻看,竟还有几张奥特曼的剪纸,发现那时自己的品味真是神秘。而时光一去不复返,唯余这片古城的天,千万年如一日,古老
的日光和月光共同普照,乐得悠然。
03.
昨天晚上散步时,路过摊鸡蛋饼的小摊,大叔好心告诉我家里有点事,他今天不做生意了,省得我白跑一趟。胃也有些想念老妈做的早饭,于是特地定了闹钟,七点准时起床,打算从这帮如狼似虎的美大生口中抢一碗粥,老妈特地放了百合炖得稠稠的清香的米粥。
这个地方,即便初夏,清晨也透着清寒的冷意。这么一家小小客栈,却像是包装精美的一只巨大香水瓶,充满了野花和泥土的芳香分子,还有天井处少年们的欢声笑语。我在长裙外套上一个粗线开衫,蹑手蹑脚地下楼到厨房里寻找我的早饭,却还是被老妈发现,远远地叫住我:“夜猫子,来和客人们打个招呼。”
不大不小的院子里芳草离离,脆弱的叶片上还留着夜露凝出的水珠,我笑着走过去,扫了眼杯盘狼藉的桌面:“嘿,包子你们得给我留一个。”就听到一阵笑声,有人忙着挪椅子,要给我腾出一个座,木头摩擦过石头地面,发出苍老的吱呀声。
其实直到高中、大学、大四末,我都不太擅长同人交际,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却偏偏是销售部门专司贵宾服务,生生练得长袖善舞。人们常说社会是个大染缸,我有时却觉得它更像一个公益医疗机构,治人的心病和性格缺陷最拿手。
这一阵嬉笑声中,不远处的相思树下,有人接完电话正好回身,蓝条纹衬衫,米色休闲裤,十分高挑的身形。我想他应该是一眼看到我,过分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丝惊讶。我的心口怦怦直跳,半晌,他迟疑地叫出我的名字:“覃然?”餐桌上一个白裙的女孩子抬起头,一头柔软的卷发,化了柔和又自然的淡妆,茫然地回头看看他又看看我:“你们认识?”
日光大约还未睡醒,静默地躲在云层后,只是有一些淡紫色的雾霭笼罩下来,柔软地铺在这小小的庭院中。
当然认识,缘分就是这样离奇。
我举起手来笑着同他打招呼:“好久不见,任非。”我的手在颤抖,也许笑容都有点僵硬,幸好隔了一段距离。一阵微风吹过,拂面而来夏日气息。
他还是记忆中的样子,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不过这么两张桌子,隔的却实实在在是六年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