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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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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只是两个简单的字而已,“默歌”。在心里一遍遍地轻声默念,后来竟就悄然地生了根。

喜欢你,是我心里永远无法言说的默歌。

我想,总有一些心情是相似的,那年的你,17岁的我们,都在心里偷偷地刻下一个人的名字,默默地将一首歌吟唱,却注定是隐忍的姿态,不言语,不作声,只是心里早已电闪雷鸣,那个人的名字便也就成为了那段青葱过往中关于“喜欢”定义的有迹可循。

我只说喜欢,却不是爱,因为爱比喜欢多了更多的东西。

而喜欢,却是一种淡淡的小情绪,感觉上有点甜,品起来却又有点酸,淡淡的忧伤,却有止不住的清凉,像极了薄荷。

喜欢,是那年的我经过球场时看见你熟悉背影的窃窃欣喜;喜欢,是那年的我在楼梯上与你偶遇的怦然心动;喜欢,是我将心事写进带锁日记本后来一并埋藏进青春的淡淡惆怅。喜欢是小猫走路时优雅而又小心翼翼的影子,喜欢是巧克力融化在锡纸上的无可奈何,喜欢是想要不喜欢都不行的无能为力。

喜欢,是那年的我为那年的你悄悄吟唱的默歌。

你注定是无从得知的,那首主角是你,却只有我一个人吟唱的歌。

写《默歌》的时候,我曾无数次的回忆我的曾经。

穿越时间的罅隙,在某一个薄雾笼罩的清晨,在某一个有淡淡阳光透进玻璃窗的午后,在某一个红霞抹上了天空的傍晚,终于,无数次的柳暗花明之后,我与那年的自己狭路相逢。

我将那年的心情一片一片地拾起,然后将那段属于17岁的过往,如无字拼图一般的一点点拼完整,摆妥帖。

那流年,那与某些人无处告别,来不及说再见就匆匆散场的流年。

我想起了那年的我,那时迷恋一首歌,奶茶的《后来》,于是便一遍遍地听,有时就是那样一个下午,将对某一个人的思念一点点地融入进空气,然后又氤氲开来。

在纸上重重地写那段歌词,以至于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想起那年的自己,就仿佛周围都飘散着淡淡的栀子花香。

弥漫成一片,却妖娆成伤。

起初只是喜欢他干净的眉眼,后来便俨然成了一种习惯。一个人时便会不经意的想起,一群人时便会搜寻他的痕迹。

只是他,注定无从得知。又或许他是知道的,只是时地不对,而那一步,已然成了进退维谷。

那便就都留给了青春去吧,至少想起那年的青春,不必无从祭奠。

《默歌》中有我们青春的影子,是那段一去不回来的曾经,是对喜欢挥之不去的尽兴。

有人曾问我写小说的意义何在,有一瞬间的茫然,从未追寻过此间的意义,只是出于对文字的喜欢,便想靠近,有些简单的心思,有些想说的故事,便将之付诸笔端。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在心里将某个人默默吟唱成歌的男孩女孩们。

那年的我们,曾经飘零在空气中无声的“我喜欢你”。

默然成歌

17岁的自闭少女景默,禁锢在自己的世界里,敏感而倔强,却情非得已爱上了自己父亲的学生,清冷少年苏洛。偶然在酒吧“深海”撞见苏洛女友喻婷,并起了冲突,幸得少年颜时解围。班上的一次座位调动让热情单纯的郑绯儿走近了景默,而新来的校花易晓溪也对景默友好异常,景默的心扉慢慢打开,但是对于苏洛不可言说的爱恋还是让她备受煎熬,而友情里边郑绯儿和易晓溪的不可并存也让景默伤透脑筋,就在青春的小惆怅小委屈里,一场因嫉妒而起的飓风不期而至,景默心里的爱情可否等来花开的时候,她们的友情又是否可以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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