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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再次失意——1,雨中偶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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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笛洗完衣服后,韩小波已经上班去了,她三下两下喝了碗稀饭,然后掏出包里的手机想看看时间,无意间发现手机上有一条未读短信。

大概又是什么广告吧,现在手机上的无聊广告特别的多。她随意打开一瞧:

“对不起,昨天晚上我手机没电了,没看到你的留言,祝早晨心情愉快!”

是那个号码。

“你是谁?”胡笛好奇地回了个短信。她已经相信这人绝对不会是丽华了,丽华说话不可能这样一本正经的。

短信马上就回过来了,对方的手机似乎就一直捏在手心里似的:“邻居。想起来了没有?呵呵。”

胡笛的脑海中电光石火,眼前立即掠过王芬男人模糊的面目和那双深邃的眼神,是他!竟然是他!

她慌忙按住手机,怕人发觉似的飞快地将这个人的号码以及手机里所有的信息全部删除了,也没有回信,然后她将手机扔进包里,心里才觉得稍稍安生了一些,似乎这样以后,这个人就从此与她无关了。

出门的时候,胡笛有意无意间朝隔壁门口瞟了一眼,门紧关着,没什么不正常的。她推着车朝逸圃大门走去,边走边觉得自己刚刚的举动委实有些好笑,其实也没什么事,不是吗?大家彼此认识,闲时发个短信问候,似乎也无可厚非。

出了逸圃大门,胡笛跨上自行车,不一会儿就驶出东关街进了国庆路。

今天没有风,天气有些闷,似乎要下雨的迹象,她有些后悔出门时没有带雨衣,但应该还能坚持到单位。幸亏没有将衣服晾晒到外边。

还在五月底,天气却是一天一个样。报纸上报道说今年的夏天来得比往年要早,不过现在竟比五月初还要凉快似的,早上大多数人穿着长袖。笔直宽阔的国庆路两侧是五十年代就种下的梧桐树,梧桐的外侧是铺天盖地的杨柳,绿意缭绕。扬州就是这点好,虽然不是很大,但树种多种多样,到处都有花草,是非常适合人居住的城市。

胡笛随着人流不紧不慢地骑着车,眼角不时瞟瞟四周,她喜欢扬州,有点小,有点旧,有点文化,有点干净,而且,人们走路的姿势总是那样不慌不忙。一切恰到好处,叫人舒服。

到漕河桥拐弯的时候,胡笛感觉有一滴凉飕飕的东西跌进她的脖子里,她抬起一只手试着擦了一下,有点湿润,抬头看天,天上又掉下一个大雨点,这次直接落在他面前的马路上,将一块破损路面的尘土砸得四散溅开。

糟糕!下雨了!大雨!

街上的人群开始狼奔豕突,不少人匆匆停下自行车穿上预先准备好的雨衣,胡笛叫苦不迭,只得硬着头皮迎着雨大力向前骑着,她的长发很快就被打湿了,雨水顺着额前的头发往下流,她的长睫毛湿漉漉的粘合在一起,几乎看不清楚前面的路。

一辆轿车不合时宜地从胡笛身后呼啸而过,然后在她前面飞速地拐了个身,停住了。胡笛吓了一跳,赶紧捏住刹车,由于用力过猛几乎摔倒,幸亏她腿长,一下子撑住了。还好没撞上去。她心有余悸地喘息了一下,瞪了那辆轿车一眼,刚想从它侧面过去,这时候,轿车门突然打开了,一个男人撑开一把伞探出身来,大声说道:“等一下!”

胡笛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停下来,迷茫中有一把伞撑到她头上,雨立即止住了,她的耳边传来一副男人他乡遇故知的熟人口吻:“真的是你!去上班吧?你怎么没带伞?”

胡笛惊讶地用手胡乱地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但她的头发上还是有雨水不断地往下滴,看上去有种惊心动魄的美,那男人急得什么似的伸手对着车里连声叫道:“快!快!毛巾!”车里立即伸出一只手,拿着一条雪白的毛巾。

男人赶紧接过来,殷勤地递给胡笛。因为只顾着给胡笛撑伞,他的肩上已经有些湿了。

胡笛着实楞了,这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高大,穿得非常高贵得体,看上去是有些面熟,大多数好看的男人似乎都有着的这样一张四方的国字脸,给人的感觉上英武果断,但是,显然她不认识他。

她没有接毛巾,只是望着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认错人了吧?”

“怎么会?我可以认错自己也绝对不会认错你的,”男人张开嘴,也笑,露出洁白好看的牙齿。太多男人的牙齿如毒气室里长出来的毒蘑菇,光是气味就叫人厌恶。

胡笛有些迷惑,一切都不似真的,像是电影中的场景,她当然希望自己认识这个男人,但是很遗憾,她真的不记得他是谁,只得红着小脸摇摇头说道:“对不起,我要上班了。”

“胡笛,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王凝之啊!不久前的聚会,你都忘了?”男人急了,一把拉住胡笛的胳膊,然后又赶紧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急了!”

“哦——对,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想起来了,”胡笛违心地说,心里有些惭愧,能想起来什么呢?她竟然忘得一干二净,真是该死!那一次聚会,她压根没仔细留意过任何一个人,只是强迫自己坐着那儿,摆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好替丈夫争足脸面。

“真的想起来了?”王凝之笑了,“雨太大了,我送你?你看看,你的衣服都湿了。”

他盯着她的眼神灼灼发亮。

胡笛一时躲避不开他的眼光,她慌忙低下头,立即意识到刚才的雨水太大了,自己棉质衣服前片尽管有些皱褶,但还是会紧贴在身上,使她部分关键的自己已然无法躲避。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热烈,仿佛距离她只有一寸,将她烤得火烧火燎的。

这种一闪而过的感觉令胡笛既吃惊且羞愧,她脑海中终于记忆起一个和姜超的老婆拍拍打打的男人形象,因为当时她是心不在焉地去应付那场聚会,并没有刻意注意到别人的外表,所以并不记得谁是谁。

“对不起,我要迟到了!”胡笛慌慌张张地跨上车就想跑。

“等等,这个给你!”王凝之不由分说将伞塞进胡笛手里,然后自己跳上车,对胡笛摆摆手,笑着说:“下次见!”

胡笛迟疑地摇了摇手中的伞柄,咬咬嘴唇没有说话。司机探出头来刻意朝胡笛望了一眼,点点头,还露出一丝若有所悟的微笑,胡笛有些不知所措,这种微笑让她感觉很是不快。

她看着自己手中的这把伞,颜色竟然是紫色的,很新,有着精致的花边,看上去很高档洋气,显然是一把女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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