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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 十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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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朱妹看见许鸣拿着一束玫瑰兴冲冲的走进来,她一把将他拽到一旁悄悄的在他耳边说:“嘿,火山孝子,今天你运气不好,给你个友情提示,你还是不要去惹她得好。”

许鸣挑挑眉看向林顺的位置问:“她怎么拉?”许鸣也算耐得烦,他这样的火暴脾气居然忍受了林顺几个月的冷言冷语,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跑到林顺杂志社对面广告公司当经理,那广告公司是他朋友开的,也算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那群公子哥得知他的事常说:“你那工夫就是一冰山也该他妈给捂热了,你咋就还在爱与痛的边缘徘徊呢?”

许鸣说:“我怎么知道,犯贱呗!”

“你丫还真犯混,什么姑娘你要不起?又不是三头六臂怎么就把你整这么惨不忍睹?”

许鸣不予理会,一如既往的玫瑰约会,林顺整个办公室的人基本上都被他贿赂到了。

另外一个同事从格子里伸出头来:“再给你个忠告——你的情敌出现了,而且很强大?”

朱妹危险的瞥那人一眼责道:“去去去,什么情敌,一边去。”那人闻言马上又把脖子缩进去。

许鸣却听得清楚,他眼波一闪,脸色就阴沉下来,阴翳着,他把玫瑰往朱妹怀里乱塞就要去找林顺。“前男友?这怎么回事啊,我说,不带这么玩的吧?”

就他哥们说的那句“就是一冰山也该他妈给捂热了”,许鸣在林顺身上砸的工夫可算破了他们那票人的纪录,可这妞是铁了心油盐不进。今天早晨好容易用他生日为借口逼着林顺答应晚上跟他和哥们一起出去聚会,用许鸣的那话来说“追了你这么久,也算给个面子见一见我那票哥们”,他怎么就不知道这女人居然还有个“前男友”,那个“青梅竹马”不是早甩了她么?难道就这么不待见他,想着火气就腾地冒上来。

朱妹慌忙拦住他:“没有的事,只是顺顺她现在心情不好,你别去惹她,真的,下回我保证帮你把她约出去。”

他大手一挥,把朱妹拨到一边去:“什么下回不下回的,我这不都和她说好了的事吗,你等会,我去问问她。”

朱妹还是拽着他的袖子说:“许鸣,听我一句,别去,她今天真的心情不好。下次吧,下次一定帮你把她约出来。”

许鸣抽了抽嘴角,看向林顺的位置,到底是公子哥脾气没忍住,声音不觉就高了起来:“他妈的,她心情不好,我还心情不好呢,下次个什么劲儿啊,我一年能有几个生日啊?行了,你别拦着我,我自己负责。”

“许鸣……”朱妹哀哀叫一句,只差没有叫祖宗了。

许鸣一进来她就知道了,林顺站起来高声说:“朱妹,你别拦着他,谁说我心情不好了,我心情好着呢,谁说我不去了,我去!”

许鸣转过头看看朱妹又回头看看林顺,不觉就笑了,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他还真就不信融化不了这座冰山!

许鸣的车在一家俱乐部停下来,林顺看了一眼,上次好像听曾瑞说过这家俱乐部的会员卡是如何如何难申请,她心下了然。

下了车许鸣要握她的手,她挣了挣,许鸣反而握得更紧在她耳边说:“你就是这样给我面子的啊?”林顺想了想,今天到底是他生日,许鸣什么性格,认识以来许鸣怎么待她,她还是忍住没有再挣脱,就让他静静的握着。

许鸣心情似乎挺好,一路上招呼过去都是认识的人,还有人似笑非笑的盯着她看,看得林顺浑身不自在。

金碧辉煌的包厢里一干人早就等在那儿,有人端着酒就上来:“鸣子,好样儿的,我敬你!”虽然是对着许鸣说,眼珠却若有若无的围着林顺转,一脸的笑,许鸣也是眉眼含春,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好说,好说。”来者不拒。

喝着喝着不觉就有人端酒来敬林顺,满目通红大约是喝高了:“嫂子,咱哥追得你可算辛苦了,我也敬你。”林顺盯着那满杯的白酒微微皱了眉,她知道这帮人向来玩得凶,不过今天既然来了就没想过要拂许鸣的面子,她伸手去接,许鸣却抢先端过她的杯子对那人说:“她不会喝酒,这杯我替她喝!”说着一饮而尽,露出空空的杯底,大家又是一阵起哄,敬酒的人连声道:“鸣子,怜香惜玉啊!”

许鸣对着他们笑笑。林顺却有点不耐,她微微用力挣脱许鸣搭在她肩上的手臂,许鸣转头来说:“怎么?这就不耐烦?”

林顺忍耐着他的酒气,轻声说:“你放开我一下,我想去洗手间。”

出了包厢门却不急着找洗手间,她来到大厅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在吧台旁点了一杯红酒,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也学会只喝红酒,甚至有时候在家里也会喝一点。一边喝一边遥遥地看着台上的人辣舞,很久前就听说这里的男色热舞很有名,刚进来的时候她不经意间还看见了几个电影明星,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着红酒想心事。

谁想她正低头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拍,满场的目光忽然就聚焦到她身上,她惊起抬头,原来刚刚台上的帅哥已经走到她面前做出邀请她的姿势,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那帅哥一路把她拖上台。经过人群中间,尖叫声口哨声不断,林顺在台上起初有些手足无措,那帅哥围着她不停的跳,对她说别紧张,她看着那帅哥古铜色的皮肤,肌肉线条漂亮饱满,笑了笑也扭动起来,她从小学的芭蕾舞蹈功底很好,这样配合着,活色生香的一幕取悦了观众,台下难免又是高声的尖叫和成片的口哨。

一曲跳完,林顺汗涔涔的马上下台想回到她角落的位置,却看见她刚才坐的地方墙壁上倚了一个人,端着她喝过的酒,就那样斜睨着她。她冷哼一声,掉头就走。

那人大踏步跨过来,一把揪住她的领子,将她拉过来面对着他,低沉的声音却是满含怒意:“林顺,你摆脸色给谁看?”

林顺疼得泪花都冒上来了,下一刻她就被那人推到吧台上,整个人抵着她,他头就着压了下去。林顺闻到他深深的酒气,以及他身上危险的味道,这个男人的脸从来没有离得她这样近过,林顺看见他眼里的狂乱,他的气息,忽然有点害怕,她什么都来不及她的唇已经被他一口含住,舌头霸道的伸进她的嘴里,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度,林顺只觉得天旋地转。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仿佛时间在那一刻静止,她只是下意识的反抗着,却不料惹来他更大的反应。他的头顺着她的下颚徐徐向下,一寸一寸,她的脖子,肩窝,耳朵,脸颊,眼睛,然后又是嘴唇,霸道强势,这是林顺始料不及的,她几乎是本能的随着他,回应着他。

却不知道连衣裙胸前的纽扣已经被人解开,修长的手指悄悄滑进去,慢慢摸索着来到她的后背,轻轻抚摸,内衣的暗扣也被解开他的手指顺着光滑的皮肤游弋到前面,一把握住她的,他的手温柔中带着略微的力度。林顺意乱情迷,胸口剧烈的起伏,眼睛一片迷惘失措。

等到他握住她的时候,她脑袋里突然好似有一道电光闪过,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她一把将他推开,警觉的退开那个吧台几步,眼里微微的惊惶,语气却恢复冷静,甚至有点冷冰冰:“程总,请你自重!”

程敬南却不管不顾又走上来抱她,大手一挥将林顺捞回怀中,另一只手将她的头按进他的怀里,紧紧的抱住她,不管她剧烈挣扎的双手和乱踢的腿,他说:“林顺,你到底想要什么?”然而声音有点喑哑,仿佛是带着痛楚和心碎。

林顺狠命挣脱他的手,倨傲的抬头冷冷看他,程敬南的眼睛清明不少,他深深的看着她:“林顺,这里这么多女人,你要多少钱,你开价?”

林顺左右看了一眼,讥讽的笑,不慌不忙的整理自己的领口,低着头扣好扣子,掳了掳鬓边散落的头发,然后冷静的走近程敬南,微微笑了一笑,表情未及收回,突然狠命的一巴掌扇在他脸上,那样大力挥过去,她自己先就站立不稳虚晃了一晃,手掌隐隐发疼,她咬着牙从嘴里挤出几个字:“程敬南,你去死!”

他盯着她看,眼睛充血,如能噬人。

一年前

最初是怎样认识的程敬南,又是怎样发展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林顺一次一次回忆,总是不记得她是出于什么心理走向了他。

一切都是这样无迹可寻,可程敬南却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场酒会上。

那是一场林顺等待了四年的酒会,因为她从小青梅竹马的“恋人”杨凡终于要从美国学成归来,她兴致勃勃的盛装打扮。她们的城市九月下旬的晚上已是夜凉如水,但是极度怕冷的林顺还是咬着牙穿了裙子去赴会。可是她的杨凡却把她带到一个女人面前介绍说:“陈,林顺,我妹妹。”

陈就是陈茜茹,杨凡要介绍给林顺的他的女朋友,可是他却这样介绍她。

陈茜茹靠在杨凡怀里,对林顺微笑点头致意:“你好,我是陈茜茹,杨的女朋友。”

林顺的动作是机械的,她的笑容僵滞在脸上,心里冰凉一片,这暖气开得充足的现场,有一种刻骨的寒意从脚尖往上爬,冰冻了她的心脏,她看一眼杨凡默认的眉眼,心碎了一地。

十四年前为了救她断过一次手臂的杨凡哥哥,站在了别人的身后。

林顺心闷闷的疼,仿佛有什么堵着胸口,她借口离开找了个远离杨凡的角落喝酒,不多时便看见程敬南。

她看见程敬南带来的那个女伴一直不停的和其他男人跳舞,神态亲昵暧昧,时不时挑衅的看一眼程敬南,摆明了是给他难看。此时林顺已喝得有几分醉意,鬼使神差,她走过去,把这个陌生男人拖下舞池在他耳边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三岁就开始学芭蕾。”

林顺隐瞒了她十三岁放弃芭蕾的事实,不过效果还是达到了,下场来,程敬南那女伴脸都气绿了。林顺心里难过,舞毕,身子一扭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同时也把这个男人的面目扔在了茫茫的人海中,她从没想过以后的日子里她会反复回忆这一刻。

第二次是酒吧,程敬南很少来这种地方,但是偏偏那天接到黄岩的电话让他来,他听黄岩说了几句,便开了车来。到了,一个地下酒吧,是黄岩把他领包厢,也不用介绍,他端了酒杯静静的坐在阴暗的角落里,如此低调的作风,在场很多女子的注意力却顿时被转移了方向。他仍旧是安静的喝着酒,自斟自酌,安之若素。

包厢的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昏暗的光线中他看见了林顺,他立刻认出她来。这个女子却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清减了几分,倔强的咬着唇好像是在跟谁怄气,清澈的眉眼,淡漠而又受伤的表情,穿着低胸的泡泡裙,幽美的锁骨突出,盈盈的腰身不堪一握。

不知为何,包厢内的气氛仿佛都随着她推门进来这一刻凝滞了,当然他没有多加注意,只是继续看着不远处的吴晓光,与他无关的事,他向来不浪费时间。

林顺被她身后的女孩推进来了,程敬南虽然没有多加留心,仍旧注意到她进来开始和跟着她进来的一个男人玩起色子来。而另外一个女孩跟吴晓光开始打起麻将来,看起来吴晓光运气不错,居然从未输过,程敬南勾起唇角,若有所思的笑起来。

大家都开始自顾自的玩起来,林顺坐了不久,看着杨凡低着头给陈茜茹说着一些什么,陈茜茹捂着嘴巴咯咯的笑,林顺站起来跟身边的人交代说:“曾瑞,我上个洗手间。”

林顺只是想出来透透气,她受不了杨凡和陈茜茹在她面前郎情妾意的场景,刚想走到风口处去,便听见那里有人在接电话,声音低沉磁性,温柔得要滴出水来:“专访完了回家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今天我会回来,但是我加班回来的恐怕会晚一点,你不用等我。”

林顺的脚步滞住了,呆呆的,脑子里总是想起杨凡曾几何时也是这样关心着她,想着那时候他对她说过什么温柔的话。

林顺从小到大性子毛躁又迷糊,顺爸顺妈都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大个人了却总是不肯长大似的。其实没有人知道她的小心思,她总是想闯了祸做了错事有个人会来帮她收拾,虽然那个人总是寡言少语吝于任何感情表达,但这个时候她相信她是特别的,她迫切需要这样的证明。

可是她想来想去,又沮丧起来,她想不起来。杨凡对她真的有过那样温暖的日子吗,杨凡真的有把她放进过心里吗,为什么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她想不起来他的只字片语,或者他从来没说过。

林顺正出神的时候,转角转出一个穿着制服的侍者端着托盘,正在她懵懂要撞上去的时候,斜刺里伸出一只手,将她巧妙的轻轻一带,避开了侍者托盘里的酒和蛋糕,末了那人还不忘对侍者一笑小声叮嘱道:“小心!”

年轻的侍者脸便红了,小鹿乱撞的端着托盘轻飘飘的走开。

林顺抬头,这才看清楚了这眉目疏朗的英俊男人,刚才打电话的居然是他,原来哪个男人哄起女人来都是不要命的,明明在酒吧却骗人说是在加班。她当然没记起这个英俊逼人的男人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这样也就没多加注意,谢过了转回包厢。

回去继续和人玩色子,输的人喝酒,加了绿茶和苏打水的芝华士,她连喝了好几杯,杨凡才状似不经意的抬头发现了她对她说了句:“少喝一点吧。”

林顺把色子一推,说不玩了,起身到包厢的另一头一脚踢开正在嚎叫着“其实你不懂我的心”的某人,用遥控调整了几下,开始看电视。居然是新闻,新闻过后是名人访谈现场直播。

42岁的女首富,白敏嘉,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女人。

主持人问:“您身材保养得这么好,平时都喜欢些什么体育活动呢?听说你喜欢篮球?”

白敏嘉:“那是年轻时候的事,现在不喜欢抢来抢去,现在喜欢放风筝,喜欢那种掌握的感觉,即使风筝飞得再高,再远,到最后总是能回到你身边。”

林顺小声嘀咕:“风筝断了线我看你怎么把它找回来。”她的杨凡可不是断了线,到了美国,即使回来了,也已经不再属于她,他的身边站着另外一只“风筝”。

正在林顺努力从白敏嘉脸上找皱纹的时候,听见有个女人说:“咦,程敬南,那不是你阿姨吗?”

林顺循着生源望去,视线却不期然的与“花团锦簇”中的某一束目光相撞,她的心猛地一沉,不知道为什么将视线别开的时候竟然有微微的慌乱。想了想,才有点郁闷,又不是没见过男人。

林顺偏过头去,也没有听他再说过话,偏偏林顺总感觉浑身不自在,忍不住回头。

曾瑞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到林顺边上坐着,他是杨凡的死哥们,高中大学都是同学,又是一起到美国创业。大概是见林顺多注意了程敬南两眼,他便开始跟林顺聊起这个男人来。

他说:“这个人叫程敬南,知道不,曾经有女人结婚那天还穿着婚纱从教堂跑出来拦他的车,结果,程敬南,他,换道了。”

曾瑞其实对程敬南认识的并不多,只是都是这个圈子里的,一些绯闻方面的难免传得快,他其实也只是想转移一点林顺的注意力。

林顺低着头说:“这个女人可真蠢。”大婚之日,众目睽睽拦下他的车,她这婚恐怕是结不成了。

酒吧里人来人往,没有多少人能真正记住几个人的面目,林顺继续看电视,身边的曾瑞已经走开。

原来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娘进来了,酒吧新开张,宋雨燕寒暄了一番,又要走,曾瑞却把人家的孩子留下来说:“你去忙吧,小哲交给我了。”

林顺虽然是头一次来这家酒吧,但是曾瑞对美丽的单身老板娘的那点狼子野心却不是头一次听闻了,林顺听见曾瑞哄着小孩子叫他爸爸,4岁的小朋友已经懵懂的知道一些关于“爸爸”的意义,因此任凭曾瑞怎样哄,小朋友只是不上当,林顺看着曾瑞那没出息的样儿,忍俊不禁,没好气的笑了笑,转头却发现程敬南在看她,她敛住笑容低了头。

这是程敬南第一次看见林顺笑,她笑起来,露出一排细瓷白的牙齿,唇边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小巧的下巴,笑容明朗。

这边有人见这小孩子聪明,便有人提议学某娱乐节目来玩“快乐小精灵”并且与此同时提出具体的游戏规则。规则是这样的:由小朋友在当场的男女中随意的挑选一男一女,COS婚礼,从走红地毯到宣誓亲吻。无聊的提议,附和者却众。

酒吧里向来聚集的都是一群奇怪的人,这些空虚的起哄的谁都看不见他们白天衣冠楚楚白领精英的样子,夜了,却变成这样一群不愿意回家的男女。居然连杨凡都不能免俗。

林顺不欲掺和,把凳子搬开一些,曾瑞在那边不停的教育小朋友要如何如何见到最漂亮的叔叔阿姨才能选。

林顺一脸的平静,她心里有事,曾瑞已经牵着小朋友满场转,到每个人面前认一认,有人忍不住嗤笑出声:“杨凡,你把人家孩子当狗使啊?只差没有嗅一嗅了!”

大家又是哄堂大笑,然而热闹却是他们的,与林顺无关,她神色寥落得可怕。

当最后大家起哄着要她站起来的时候,她愣了愣,才发现另一头同样是呆立着一脸无辜的杨凡。林顺和杨凡面面相觑,只觉得脑袋要炸掉,她愣了几秒,杨凡也是呆呆的,喧哗声更大了,显然大家对于这个结果是满意的。

酒吧里,大家玩起来向来是无法无天。

林顺却觉得那些喧哗起哄像是有电钻的声音钻进她的脑袋,然而真正令她入坠冰窖的却是杨凡那不知所措的尴尬狼狈样子。这个平时举重若轻的男人居然会为了这么个玩笑,窘成这个样子,林顺知道,杨凡是在窘迫什么,可是这一刻就算杨凡站起来跟大家道个歉说明不能吻她,那么她都不会有这么难受。

她抢在杨凡开口前拿起桌上的芝华士哗啦啦的往杯里满,然后端起那满满一杯酒对大家说:“别怪我坏了规矩,杨凡他是我亲哥哥,我就用这杯酒给大家助兴了,我干,你们随意!”

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喝酒姿势,她仰着头咕嘟咕嘟那么满满一杯子喝下去,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杨凡脸色惨白,站在那里,却也没有阻挡。

和林顺同来的那个女孩颜贝贝在包厢的另一个角落里猛地站起来,挤过杨凡身边,狠狠的撞了他直把杨凡撞得趔趄了好几下,然后低声的诅咒:“杨凡,你他妈个孱头!”

颜贝贝及时走上前扶住林顺,看着她在傻笑,颜贝贝的声音都在颤抖:“顺顺,那么大一杯威士忌你连果汁都不兑,你想喝死自己吗?”

林顺晕晕乎乎的,她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也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抱着贝贝嘻嘻笑:说:“林顺你好,我是颜贝贝!”她本来应该没醉这么快,可是不知为何却已口齿不清,脑袋涨涨的。

贝贝看着她傻笑的样子,心都要碎了,狠狠的瞪着杨凡。这时候林顺却摇摇晃晃推开贝贝,绕开贝贝扶过来的手说:“你的吴晓光在那儿呢,快过去,快过去,我没事儿,你甭操心。”

林顺手劲大得很,没想到步子虚浮的她还把贝贝给掼回去了,自己一心一意倔强的往门口走,当然也避开了杨凡的手,她甚至没再看过杨凡一眼。

杨凡的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空气中的微妙分子开始爆炸,一个一个必必剥剥,炸得林顺头痛欲裂。

她纤细的身影摇晃着,拒绝任何人的搀扶。

曾瑞这才把孩子放下,却发现另一个人比他更快一步,一直沉默寡言的程敬南,果断的放下手中的酒杯大踏步上前,林顺还没走到每口,以下一个踉跄,软绵绵的要摔下去,程敬南眼疾手快,一把捞回她的腰,半推板抱的把她带了出去。

杨凡和曾瑞却呆呆的看着那扇关上的门。

他们都没有追出去,杨凡是不敢,曾瑞是愣住了。这个程敬南,真是一个怪人,一整个晚上没见他说过一句话,也不知道是谁把他带来的,冷静内敛,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端着酒杯默默的喝酒,仿佛在观望着什么。

走廊里扑在程敬南怀里的林顺还不断挣扎着,嘴里不清不楚的胡乱嘟哝:“杨凡,我不要你管!”她在醉了的时候还清醒的记得,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扬凡近她的身,因为既然他给不了理由,那么她宁愿不要这虚假的证明。

以往的教训还不够吗?

程敬南抱着软绵绵的林顺,她好像没有骨头,随时要滑下去似的,程敬南从来没有拿一个女人这么没办法过。程敬南无法,只得一只手搂着她防止她滑下去,另一只手扳过她的脸来,在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拍一拍,再拍一拍说:“嘿,醒一醒,醒一醒。”

林顺歪歪斜斜的抬起头来,哇地抱着程敬南大哭起来,委委屈屈的说:“妈,杨凡他欺负我!”

程敬南暗叹一口气,今天晚上他跟这个女孩可算是结了缘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刚才要把她带出来,只是下意识的不愿意看见她那个心碎的模样。上一次在酒会里是她帮他解围,虽然其实那时候他并不需要,但是这一次看见她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却无论如何无法袖手旁观。

程敬南虽然坐在角落除了吴晓光没有特别注意过谁,不知道为何林顺身边的关系他却是看得极为清楚,这个女人为了那个杨凡已经无视了所有的人,包括他。

林顺还没哭完,呕的一声想要吐,也算好,林顺酒喝得急,吐得也及时,吐过之后一点点的清醒过来,抬起头,程敬南的眉眼便突突的撞进她的视线。林顺动了动嘴角,想给他一个感激的笑,还没来得及笑出来,又呆住了。

不知道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日子。

她被兜头盖脸的浇了一头的酒水,顿时满身的酒水淋漓,眨眨眼,清醒是更清醒了,只是看不清那女郎的脸。

程敬南的声音却听得极为清楚,带着怒意和隐忍不发的不悦:“沈倩,你疯了?”

被唤作沈倩的女子身后有男子急急追上来。

林顺擦干了脸,看清楚沈倩,一张美艳的面孔,她微微翘着下巴,倨傲的半仰头看着程敬南,神态放肆挑衅,她就是要惹怒他!

林顺意识才渐渐开始回复,这张脸,这倨傲挑衅的神态,为何如此熟悉。

沈倩是故意的,这位骄横跋扈的千金大小姐从来都是予取予求,可是自从爱上程敬南之后,却越爱越迷失,失衡的双方让她在爱情里日渐捉襟见肘前后失据。她一直没停过对程敬南的纠缠,但是任凭她如何如何的胡搅蛮缠不依不饶,丝毫撼动不了程敬南。她越加恼火,困境,找茬,可程敬南总是稳如泰山,八风不动,他从来没对这女子说过什么过分的话,当然也不用负责。沈倩却是怒火中烧,她怎么给程敬南难堪,再过分他都不会有任何表示,哪怕是一个愤怒的表情,程敬南是完完全全的无视她。沈倩的怒气就象是一只大锤子,狠狠的敲下去,却久久不见其爽脆呱啦的碎裂声,反而是沉闷的敲在了自己的心口。

刚刚听朋友说在这里见过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她远远的一瞥便认出来林顺就是当日酒会上坏她好事的女人,这才特特的端了酒过来。

不知道为什么,沈倩见程敬南这样微微狼狈压抑怒气的神情,她反而有小小的快感,隐隐有点得意,他终于还是被她激怒了。但是很快,她那一点得意又被令一种情绪给淹没,她恶狠狠的盯着林顺,程敬南居然这样护着林顺,她偏要破坏。

就在她扬起手欲掴向林顺脸上的时候,程敬南手一抬,沈倩的手便被牢牢的被攥紧,那力道痛得她直吸气,泪水猛地涌上来,大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对待,眼泪滴溜溜的在眼眶里打转,梨花带雨。

所幸她身后有男子上来打圆场,程敬南才松开手,沈倩虽则占尽上风,到头来却灰头土脸委委屈屈的被人带回去。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部分女人不断的为男人失态,沈倩不见得特别,林顺也不见得特别。

第二章

林顺坐进程敬南车子里的时候想来想去还是好笑,不由自主又笑起来。

程敬南开着车,看一眼林顺,忍了忍却是没忍住,懊恼的问:“你笑什么?”

林顺这才哈哈大笑起来,虽然那一个晚上她除了杨凡陈茜茹以外的都忘记得差不多了,却仍旧模糊的记得有个倒霉的男人,和一个嚣张的女人,可没想到原来是这样。现在看来,那男的便是程敬南,女的便是沈倩了吧。

林顺笑过之后才说:“看她那横眉竖目的样子,你把人伤得不清吧?”

程敬南没回答,林顺当他默认了,她歪着头想着这一整个晚上的别扭,终于释然的笑颜逐开:“难怪我说今天见到你就觉得怪怪的。”原来他们早就见过,只是她却将他忘记了。

程敬南心念微动,到底没忍住,扶着方向盘却陡然不冷不热的来一句:“你今天怪不是因为我吧?”

林顺把手中的至今揉成一团,然后又满满摊开在掌心,垂头丧气的说:“有这么明显吗?”而后又自嘲的笑了笑:“明显就明显吧。”她在杨凡面前什么事没做过,什么话没说过,只是她以前一直以为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现在方知她错了,杨凡会,但是不是对她。

这落寞的神态,这寥落的语气,忽然林顺想起什么又说:“程敬南,以后你遇到真心喜欢的女孩子可别象今天这样了,一定好好珍惜她,别伤她的心,千万别伤她的心……”女人的心一旦伤了,很难好,而且会很痛,可是她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她想起方才风口处,程敬南的那个电话。

程敬南听着她的话,心口一紧,直视着眼前的雨刮器,此时它开始运作,天上下起小雨来,世界变得迷蒙,他没有回头,犹豫半晌才问了句:“你,没哭吧?”

林顺强颜欢笑:“哪有……”可是一抹脸,一掌心的冰凉,她真的哭了。

7岁以前的林顺一直是无法无天的,她在一个高知家庭长大,×大院士的爷爷,奶奶是著名国画家,教授爸爸,医生妈妈,她是掌上明珠。

这样的家庭给她提供了肥沃的土地,因此从小就肆虐在×大的土地上,×大附幼,×大附小,×大附中,如果不是扬凡她基本上就×大到底了。

但是你知道的,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如果不”让原本生活得好好的人拐了弯。

林顺从小就长得争气,晶莹可爱粉妆玉琢,象个洋娃娃,又会花言巧语,×大家属院里上上下下一干人等被她哄得晕头转向,许多没有孩子的中年女教授见了她恨不得把她偷回家藏起来,连其他教授带的研究生到大院里来见了她也能从兜里掏出一把又一把的巧克力来,至于孩子们中间,她更是不用说了,那时候林顺的日子,春光灿烂,鸟语花香。

可是这一切偏偏就坏在一个扬凡身上。

七岁那年,她不顾众位小朋友的劝阻执意爬上大院里的银杏树去摘一片她认为“最漂亮”的叶子。那时候她也知道那棵千年古树,树干枝丫都被风雨虫蚁腐蚀透了,很危险,但是她性子倔,别人越是让她不要上去她越是要上去。

林顺仗着经验丰富艺高人胆大,她首先伸出一只脚在枝干上踩了踩,探探路,安全性能似乎不错,于是两只脚一块踩上去,在她刚刚够着那银杏叶,喀擦擦树枝却断了,眼看着要摔下来,众位小朋友都吓呆了,只有扬凡冲出来,也只来得及做了人肉垫子。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林顺也不知道是疼还是不疼,只是磕破了门牙,见了血被吓得哇哇大哭。11岁的扬凡见林顺满口献血,又哭得那么大声,他吓得不清,那天也巧大院里的老师们没课的都去参加一个教研会议一帮小孩子还只有他最大,他顾不上疼抱着林顺飞奔进校医务室。结果林顺除了掉了几颗门牙之外,其他部位分毫不爽,倒是扬凡,右手肘关节粉碎性骨折,当时不知道是个什么概念,只是到现在扬凡的右手还是不能提重物。

校医都对他的举动惊奇讶异,一个11岁的男孩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忍着剧痛抱着一个7岁的女孩走这么远的路。很多年后当扬凡终于知道那是一种什么力量的时候,他在哭。

那次的直接后果就是,林家众星拱月的小公主挨了父亲一顿暴打,是真正的暴打,这是记忆中温柔敦厚的父亲对她的淘气唯一一次怒发冲冠,因此打的时候林顺咬着牙连哼都不敢哼一声。

顺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林顺淘气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头一次见顺爸生这么大的气,只得请二老过来。顺奶奶看见林顺大大的眸子里晶莹的泪珠滴溜溜的转了好几个圈,硬是不敢掉下来的时候,心都碎了,对着林顺心肝儿,宝贝儿一顿疼惜。修养甚好的画家指着林丛南破口大骂,俨然贾太君再世。

林顺为了父亲那顿毒打跟父亲足足怄了半年的气,却在屁股伤还未愈的时候就跑去找扬凡玩儿,她很奇怪他家住得隔她住的大院不远,是工友宿舍,但是她却从来没有见过他。

扬凡的手绑着石膏,林顺就帮他拿书,帮他背书包,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平时你怎么也不出来跟大家玩儿,一个人多没意思!后来大胖对林顺说,那小瘪妈妈是个清洁工林顺你别和他玩,为了这句话林顺后来再没理过大胖,当然她也知道了扬凡为什么不出来玩。

她分他国外姑父带回来的糖果巧克力,陪他在家里玩,他话很少,大部分是林顺一个人在说话,有时候他做作业她就静静的坐一旁。林顺不跟别的小朋友玩了,那些人就故意在扬凡窗外咂咂呼呼的闹,胡天胡地,憋不住了林顺就拉杨凡去游乐场。

那片最终断送她几颗门牙和扬凡手臂的银杏叶让她在树下找到了,还带着她的血丝,她央爷爷做了标本书签送给扬凡。这是年幼的小顺顺第一次费心机的讨好一个人,当然,很成功,可是现在看来,其实很失败!

林顺高三的寒假,那时候杨凡正筹备着要跟师兄在N市合伙开公司,每天很忙很累压力也大,但是他还是抽空回来一趟,因为他放心不下她的数学。

虽然林顺爸爸就是数学教授,但林顺数学就是理所当然的差,起初林爸爸也急,想着自己带的是数学研究生但是却连自家女儿都教不好,这不是笑话么?他每每逼着林顺做题,可林教授出的题哪里能跟数学奇烂无比的林顺通上话,林顺又是个倔脾气,林爸爸越是逼得紧,林顺的反弹越大。

某个晚上,林颐那书生的犟劲一上来,拿本书在林顺身边坐下来说,今天不做完谁也别想睡觉。林顺咬着唇瞪着面前的作业根本不动手,父女俩一起大眼瞪小眼。

顺妈在门口张望了下,想这小丫头越惯越不靠谱了,是该治理查办。没想到第二天,顺妈妈起床来看,林顺和顺爸爸两人大眼瞪小眼还在僵持,两人眼睛里俱是红红的血丝。顺妈还没走进去,林顺嘣咚一声从椅子上载下去。

送医院,量体温,竟然高达40度,林颐心凉了半截,自是逃脱不了二老的责难,这回连老院士都指着林颐气得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最后摇摇头走了。

林颐这下是真正向这魔教教主俯首称臣,心服口服,暗叹,道高一次,魔高一丈!

杨凡特意回来给林顺补习数学,林顺当然是很开心的。每当杨凡为她担心,为她露出那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时候她总是特别高兴,情窦初开的林顺总是暗暗的想,这样的杨凡应该是在乎她的,所以,她的数学差就差吧,越差越好。

杨凡随意的翻了翻那些试卷,发现她最大的毛病就是粗心,基本上算不对数的结果,还有几张试卷上醒目的朱批——请该同学下次记得填写班级姓名。杨凡长叹一口气,这个人,居然连姓名都不写的。

眼尖的林顺却无暇顾及杨凡紧皱的眉头,她脸红红的飞速的从试卷中抽出一张粉红色的纸藏到背后。

扬凡被她的动作吸引过去,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问她要,她不肯给。她越是命根子一样藏得紧,他越是追上来,林顺嘻嘻哈哈的左躲右闪,最后被逼到墙角。扬凡两只手撑在墙的两边困住她,断了林顺的出路,她惊慌的抬头,眼睛便落入那深邃的眸子里,象是掉入黑洞般,她只觉得自己整个人被吸进去,沉沦……

扬凡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在她唇上摩挲着,仿若触电般酥酥麻麻的感官簌簌的爬上满她的神经末梢,他略一低头,唇在他刚刚用指腹反复摩挲过的唇上一拂而过,虽然是轻轻的滑过去,虽然这一切动作如羽毛般温柔小心与轻盈,还是让她的心止不住的颤粟,就好像那根羽毛拂过的是她的心。

小小的一方天地里她痴痴的与他的视线纠缠,他的气息在上方笼罩着她,她的世界仿佛只存在他们两个人,只剩下他紧张的呼吸声音,他炽烈的眼神。林顺心怦怦直跳,她捂着胸口,生怕一不小心那激动的心就自己跳出来了,那一刻她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时间就这样停下来该多好。

时间终于还是没有停下来,那张纸她额没有给他看,杨凡也没再计较,一般来说只要林顺稍微野蛮一点撒娇一点杨凡总是会让着她。

接下来杨凡沉着脸,拉着林顺在她书桌前坐下来开始讲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林顺也坐下来,没听多久,杨凡自然的握住她的手放入他的口袋里,若无其事的继续讲题,手却没有放开。不知道是林顺太过激动还是杨凡的温度太高,林顺只感觉她手背上炽热得犹如火烧,而大冬天里怕冷的她手心居然直冒汗。

林顺偷眼看了杨凡,杨凡神色还是淡淡的连眼皮都不曾眨一下,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有林顺在独自陶醉。这样林顺哪里还听得进去,低眉顺眼装做专心致志附和着他,可是心却跳得那样欢快,红着脸,眼睛里闪耀着光,整个人都飘到云端上去了,在那云上,心花朵朵开。她只有紧紧的咬住唇,生怕自己一不小心笑出来。

解析几何一向是杨凡的强项,这次却不知为何,讲着讲着频频出错,杨凡自己都跟自己别扭起来,好像在跟自己生气,早早的便告辞连晚饭都不肯在她家吃。

林顺也没吃晚饭,她说不饿,却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次又一次的跑到那个角落,回味那个姿势,那个动作,他的气息,那前所未有的颤栗;或者一次又一次的坐在书桌前,抚摸着自己的手背,他坐过的地方,回想起他掌心的温暖,那样的火热。

她托着腮,眯着眼,抿着唇,对着书桌前的台灯痴痴傻傻的笑。

顺妈妈半夜起来上厕所,发现林顺的房间里还亮着灯,偶一露头,便给林顺那中邪式的笑给吓着了,她赶紧催促林顺关灯睡觉。

但即使是在黑暗中,林顺也睡不着,她的心中跳跃着那么多的火苗啊!

接下来的高考来势汹汹,而她在那几个月里每天都是唱着歌入睡的,这样的天天好心情自然成绩也是如飞猛进。她只要想到高考完就可以到他的那个城市,跟杨凡在一起,心里就甜得发腻。也许是太甜了,让她忘记了,16岁这个让她激动得整晚睡不着觉的那个吻,那一掌心的温暖,扬凡从头到尾神色都是淡淡的,甚至连理由都不曾给过她便回家去了。

一个没有理由,没有承诺的吻,她怎么就粗心大意让它爬到那么高的位置呢?直到现在摔下来,痛不可抑的时候她才酸楚的清醒,也许整晚的花开遍野,扬凡一直就如同那个晚上早早的就回家了,甚至连晚饭都没在她家里吃。

他没说为什么要吻她,也从没说过喜欢她,所以到今天,也不用负责?

程敬南把林顺送回家,叫醒沉浸在回忆中的林顺,林顺朝程敬南不好意思的笑笑,下了车,指着身上的外套和手里的夜宵对程敬南说谢谢。

程敬南透过车窗看过去,他大大的西装外套穿在林顺身上,说不出的滑稽。林顺眼睛红红的,大大的,一点点赧然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家!”

程敬南心中微微一动,于是他把车窗降下来,探出头看着她,好整以暇的说:“赶紧上去吧,外面冷,趁热把粥喝了暖暖胃。”

那粥是中途程敬南下车买的,当他把粥提回来的时候,林顺笑着问:“原来你也喜欢这家的粥啊!”

程敬南看着她精灵似的笑,把袋子递给她说:“哪,给你的,当作今天替我挡酒的补偿。”程敬南没忘记林顺刚刚喝得又猛又急的那一大杯威士忌。

林顺喜出望外,却还不忘得寸进尺:“想的美,你欠我的人情可不只这一回,下回还得请我吃饭。”林顺这个年纪,这个开朗的性子,很容易就自来熟了,所以一看程敬南这车,她心里就开始盘算着程敬南的身价,不过这话倒是开玩笑的。

程敬南笑着说:“行啊,没问题。”

开车回去的程敬南给黄岩打了一个电话简短的说了几句,路上遇见塞车,他把车内的音乐打开,耐心的等待。

车子渐渐驶近别墅区,他脸上的笑也一分一分收敛,知道最后脸上眼底俱是平静无澜。整个人彻底恢复到酒吧里深陷沙发里的那个他,坐在阴暗角落,观望,冷静,内敛,计谋。

白敏嘉在沙发上睡着了,睡得却不深,程敬南一开门她就醒来了。

“吵醒你了?”程敬南歉意的笑。

“没有,根本没睡着。”白敏嘉身着真丝睡衣,即使睡了这么久脑后盘起的头发还是一丝不苟,皮肤白皙而紧致,42岁的女人保养得跟30出头的少妇一样年轻美丽,这样素颜看起来比电视上更年轻一些。

程敬南一扬手中的袋子,然后放在茶几上对她说:“今天看你采访到很晚,下班回来给你买了夜宵,是你喜欢的鱼片粥,以后我不回来的时候,记得按时吃饭,也不要等我。”

白敏嘉听了他的话,原本因他回来透露着几分欣喜的脸,有点挂不住,讪讪的结果袋子对他说谢谢。

第三章

而此时在酒吧“夜未央”里,杨凡坐在方才林顺坐过的位置喝闷酒,喝了一段时间才恍然觉得时候不早,于是碰碰曾瑞说:“劳驾,帮我把陈茜茹送回家。”

曾瑞来了气,林顺在的时候对人家不屑一顾,等人家走了又独自喝闷酒,所以他的语气特别冲:“你的女人关我什么事?”

杨凡听了,沉默一下,倒也不生气,伸手去拿酒。

反是曾瑞沉不住气,身形一动挡住杨凡拿酒的手,审视着他:“杨凡,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了。”

曾瑞不知道杨凡从美国回来中了什么邪,杨凡和林顺就成这样子了,杨凡不肯说,他也无从得知。但是曾瑞了解杨凡,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知道杨凡看似沉默不语,可是沉默的时候永远是决断在胸,目标清晰明确,那是一种气势,几曾见过他这副坐以待毙的样子。而林顺,那么精灵古怪的一个女孩,忽然间脸上爬满了忧伤的表情,眼睛里尽是小心翼翼躲藏的伤害,他们两个这样子,曾瑞心疼林顺。

熬不过杨凡的沉默,曾瑞还是把陈茜茹送回家了。

陈茜茹走到包厢门口回头看一眼,欲言又止,还是转头对曾瑞笑了笑说:“走吧。”

陈茜茹苦笑的样子,曾瑞一直记得,上了车,曾瑞跟陈茜茹聊着天,心里却掂量着明里暗里在跟陈试探。

陈茜茹又苦笑:“你想说的我都知道,我只能告诉你,一切我都是心甘情愿的。”

曾瑞无语,好像感染陈茜茹的苦笑似的,他也苦笑,想起宋雨燕那生疏客气拒人千里的礼貌笑容。

第二天,林顺和颜贝贝租的房子里。

贝贝一早起来,看见桌上有碗粥,她老实不客气的把粥喝光了,心里还不忘夸赞几句林顺居然学会伺候人了。

颜贝贝要算林顺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当时她们学校开学算同类高校中开得比较晚的,但是林顺却提前好几天就来了。

没料到寝室里居然还有另一个人比林顺还早到,那就是颜贝贝。林顺第一次离开家,临到分别顺妈自然放心不下,她拉着颜贝贝说:“贝贝同学啊,我家林顺从小刁蛮任性娇生惯养,这以后住同一个寝室,还请你多多关照,如果看见她衣服没洗干净就穿上了可千万记得提醒她脱下来重新洗过……”

那时候林顺确实不会洗衣服,她听了妈妈的话脸红耳赤,窘得不行,林顺连推带搡把父母撵出寝室。从机场送完父母后,寝室里就只剩她俩,颜贝贝确实教了林顺不少独立生活的本领,不过后来林顺耿耿于怀的是,最后反倒是她给贝贝同学洗过不少衣服。

林顺当时是想快点来学校,来了N市就可以很快见到杨凡,她猜测着贝贝的原因,后来才明白贝贝提前这么多天来应该是不愿意呆在家里。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奇怪,倆人的友谊就这样奠基了,不过贝贝更喜欢林顺的妈妈。贝贝好似跟顺妈特别投缘,每次顺妈打电话都要跟贝贝聊好长一段时间,渐渐的,到后来顺妈的电话基本上都由贝贝接手了,往往是到快挂电话的时候顺妈才会顺带提一下:“林顺没惹事吧?”

林顺对老妈此举翻翻白眼,谁说女生外相?

有次长假林顺带贝贝一起回家,晚上林顺在客厅沙发上啃苹果看电视,贝贝洗澡出来,顺妈无比慈爱的看着林顺,看得林顺发毛,顺妈才说:“贝贝,去洗澡吧,林顺个死孩子可洗完出来了,洗个澡都要这么久。”

颜贝贝和林顺同时将下巴扔地上,翻过白眼之后,林顺还是抱着沙发上准备好了的衣服进去洗澡了。

林顺大学只住过一个学期的寝室,中间发生了点事,贝贝也不怎么喜欢与同学交往,倆人就一起搬出来在校外一个小区租了套高级公寓。

贝贝正吃完最后一口粥,林顺从浴室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看着贝贝面前那底朝天的碗,愣了一愣,心里偷偷的笑。

贝贝却抹着嘴巴表扬:“好孩子,有进步啊!”

林顺懵懂的点头,下定决心这粥的事,打死她也不坦白。

接下来两人是同时开口,贝贝问:“你昨天怎么回来得比我还晚?”

林顺问:“昨天是吴晓光送你回来的吧?”问完后才无比后悔,贝贝倒是不甚在意,看着她的脸说:“你看你这黑眼圈,昨天晚上又失眠了?”

林顺“嗯”了一句,自从杨凡从美国回来,她就患上了失眠的毛病,短短三个月里瘦掉10多斤,本来身形就苗条娇小,这下瘦成这样连家都不敢回。以前贝贝就数落过她:人家生个孩子也只是从身上掉几斤肉而已,你看你一掉就掉10多斤,得掉几个孩子啊,贝贝是学医的。

贝贝叹一口气,一本正经的说:“林顺,再这样下去,考虑一下去看看医生吧,你这样可能得的是忧郁症。”

林顺故作夸张的笑:“林顺得忧郁症,你才得忧郁症好不好?”

说起来贝贝比她性格更加孤僻,除了林顺身边的人,贝贝基本上从不搭理别人,也不同人交往。

贝贝想了想,说:“顺顺,你昨天,你昨天又没关热水器!”

她们住的公寓里装的是电热水器,两个礼拜前因为工作调动贝贝回家办 证明,林顺一个人在家好几天不关热水器,家里电路故障起了火,电线一路烧到客厅,电视机炸了,墙壁被烧黑半边。物业公司的人来看过,叮咛教育了半天,没想到林顺又忘了。

林顺的强笑僵在脸上,她最近实在太不在状态了。虽然有点排斥,可是这样继续下去肯定是不行的,但她还真的不敢让自己有事,瘦成这样都不敢回家让爷爷奶奶父母看见,他们那么宠她,她怎么可以让他们不放心。

这以后一段日子林顺都在忙,忙着毕业设计与论文,还去看了几次心理医生。

贝贝在医院实习的身份已经转正了,她问林顺:“你毕业了去哪里工作?”

“不知道,S市吧。”

“S市,你不是说好了要在这儿陪我的吗?”贝贝的工作已经稳定下来就在N市。

林顺“哦”了一声,她又何尝舍得贝贝,这一踌躇就试着投了几家单位。令她抓狂的是,她明明应聘的是摄影师的岗位,面试的时候人家偏偏要录取她做模特,这天她碰到了一个牛逼的公司是这样说的:“如果做模特就录用你,摄影师我们这里多得是。”

贝贝听了捧着肚子在床上滚来滚去,笑岔了气。

其实林顺如果真的要找工作也不难,难的是她太过倔强,不肯让奶奶帮她写介绍信,也不肯家里帮她找关系,更是没有跟杨凡曾瑞提起过,执意要自己找,这样没有经验没有后台一意孤行,碰的钉子可真不算少。

有时候她自己都不明白这样执意留在一个带给她这么多伤害和寒冷的城市到底是为了什么,又想挽留些什么,但是她就是不愿意放弃,一条路走到黑!也许她是想证明没有杨凡,自己也能好好生活。

找工作的时候也去赴过几次“夜未央”的约会,林顺其实并不很想去,她怕碰见杨凡,怕看见杨凡那涨她熟悉了那么多年阴郁的脸,那忧伤的眼。可是约会是吴晓光定下的,林顺不想跟吴晓光牵扯太多,但是为了贝贝,她也只得勉强去参加了,贝贝难得喜欢一个人。

酒吧里很多都是杨凡的朋友,杨凡曾瑞大学一毕业就应师兄邀请去美国创业,三个月前把公司开回国内,现在已经算这个城市里小有名气的“80后新贵”,新贵这名字还是某次在电视台做节目打出来的旗号,其后就一直被大家沿用。

可这段时间林顺却很少看见杨凡,每次她进来了吴晓光便会站起来木讷的看着她,林顺只好装做没看见给贝贝使个眼色,随便找一个角落坐下来,这时候吴晓光眼神往往就灰了。贝贝也不当回事,有人牵头打麻将,她照旧和吴晓光一边。麻友们也很尽职,一众人等磨刀霍霍等着吴晓光,谁都忘不了上回在吴晓光那儿放的血,说来也奇怪吴晓光性格内向木讷看起来不象是玩的人,甚至不象是出入这种场合的人,但是他打麻将手气却好得一塌糊涂,基本上从来不输。

贝贝和吴晓光打麻将,林顺便远远的坐在一个角落,有时会偶尔看见杨凡出现,但又匆匆走了。即使他来了身边也永远站着一个陈茜茹,林顺总记得杨凡走的时候那匆忙的背影。

不止林顺注意到杨凡来去匆匆的样子,牌桌上都有人问:“嘿!杨凡这次算让陈茜茹给套牢了,看不出来啊这小样,曾瑞,这陈茜茹是什么来头啊?”

说话之人正是杨凡在美国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们在美国见多了女孩子围着杨凡转悠,中国的,外国的,但杨凡总是一副冷冰冰拒人千里的样子,到最后大家都快认为他性取向有问题了,没想到这陈茜茹还真有两把刷子。

“什么什么来头啊,我哪儿知道,大牌就大牌呗,你管人家那么多,最近杨凡都忙着加班呢,你们都往哪儿想啊?”曾瑞说是这样说,说完了还是忍不住回头若有若无的瞟一眼林顺。

林顺端起面前的酒,狠狠的喝下去,面无表情。

“林顺,你到底会不会喝酒?”程敬南皱眉,他还记得上次林顺吐的样子,这女孩忒喜欢逞强了点儿。

林顺微微笑。

林顺每次来都会碰见程敬南,他几乎不怎么和人说话,经常是坐在一个角落里自斟自酌默默的喝酒,不知为何,林顺每次看见他这个样子,心念一动忍不住就坐到他身边去了,慢慢的两人熟稔起来。

然程敬南面前总是不太平的,他越是寡言神秘,越是有女人若即若离的在他面前转,他是一脸的平静,冷静得放肆,高深莫测似的。

林顺也嘲笑他,说他是危害人间来了,程敬南总是含着一口酒对她笑笑。不可否认,这样的男人是吸引人的,英俊,神秘,林顺也陪着他笑,虽然他俩都坐在最偏僻的角落,但是这时候总是能引得一些人侧目。有时候杨凡满含深意的一瞥,林顺心头便狠狠牵扯,可是笑容偏偏还要挂在嘴角,头微仰。

程敬南眼神犀利,他把玩着酒杯,看着杯沿上柔柔的闪着光,沉默半晌忽然郁闷起来,也不再搭理林顺,一个人默默的喝闷酒。

林顺仿佛也感觉到,但是她没有解释分毫,跟着程敬南一起喝,程敬南的向来酒量好,怎么喝都不会醉,林顺却不知不觉醉了,东倒西歪的靠在沙发上跟程敬南说:“程敬南,我是不是很没出息?”

“你这么厉害,你告诉我怎样才有出息好不好?”

“我七岁就认识他,他为我断过一次手臂……他从小就不爱说话,又孤僻又沉默,最高兴的时候也不见他笑,没人跟他玩,没人看得起他,他从来不甘人后,他很努力……从前他对我很好的,我知道他脸上虽然淡淡的但他心里是有我的,他从来不会跟我说他的心事,可只要是我说的他就会认真听……我说我喜欢集邮,他就排好几个小时队帮我去买……我不怪他,我真的不怪他,我只是希望他快乐一点,希望他不要那么忧郁,希望他不要那么累,希望他告诉我,虽然我不懂也解决不了,但他告诉我至少我能帮他分担一点,可是他从来不说,他什么都不说。”

“我为了他跟我妈犟,来了N市,可是我来了他却没有告诉我他要走。我笑着送他去机场,可是他却永远不知道我看着他的背影哭了,我很想很想问他,如果多一张机票他会不会带我走,可是他连头都没有回。我等了他四年,每一天都在想他,我让他知道有人追我,我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其实这些都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他不习惯承诺,那我可以自己等,他不习惯跟我说他的心事,那我就跟他说我的心事,他习惯忧郁,那我就给他讲笑话,他不开口,那我也可以先开口……可是现在却没有这个机会了,我以前总想我一定能把我们拉近的,他总是要回来的,可是他回来了,却给另外一个女人讲笑话,他说我是他妹妹,程敬南,为什么会这样啊,为什么啊?”

“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我等了他四年,努力了十四年,可是到最后连他一句心里话都得不到。贝贝说不管怎样我得弄个原因,我也很想问啊,可是你看见杨凡那双眼睛没,我一看他那样子我就不敢了。没有理由就没有理由吧,他让我帮他们公司新产品拍广告,居然是和吴晓光,吴晓光的事你知道吧,我都不敢和贝贝说。不过这是他第一次求我,他来跟我说的时候甚至不敢看我的眼睛,这有什么不敢的,其实只要他想要的,他肯来告诉我,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我也摘给他,别说一个广告,一个陈茜茹,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他为什么不要我了。”林顺一边说一边哭,一席话说得支离破碎。“我没醉,不用你送我回家,程敬南你再陪我喝一杯,我告诉你我17岁……”

不知道程敬南有没有听懂她的话,程敬南要送她回去,醉得神志不清还挣扎着:“程敬南我没醉,我不回去。”

程敬南可不理会她,半抱着她把她塞进副驾驶,而后自己坐进去。

车子上了高架桥的时候林顺却又起来了,发现自己在车上,也许是醉得太厉害了,她猛地一扑过去,说:“我不要回去。”程敬南不妨方向盘被林顺打得一转,还好他及时踩了刹车。

程敬南是真的来气了,他把林顺推开:“林顺,你是不是想死啊?”

林顺也许被程敬南的气势吓到了,也许被方才失控的车吓醒了,呆呆的看着程敬南委委屈屈的撅着嘴,安安静静的坐好,不再说话。她那扑闪的大眼睛里晶莹闪动,程敬南又有点后悔,他也不知道自己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跟一个喝醉了的小女孩较真。

曾瑞看着程敬南半抱着把林顺带出去的,他不是不担忧的,前些天他到表妹曾灵的心理诊所找她办点事,无意间在曾灵办公桌上看见林顺的名字,随手翻了翻病历,让曾灵看见了被她忙抢了过去。

曾瑞却早已经看了曾灵写的诊断,他装作无意问了句:“看起来你这个病人的情况很糟糕。”

曾灵随口叹气:“对,往往是她这种意识不到自身情况的,最糟糕,唉!”

从这时开始他密切关注起林顺来,当然这个神秘加入他们的程敬南,曾瑞是带着几分警惕的,他不知道“程总”“隐姓埋名”到这样的场合浪费大半个晚上的时间是为了什么,不过程敬南在事业上的手段,女人上头的做派,他是了解的。他有点担心林顺,也明里暗里警告过杨凡多次。

刚刚那人打听杨凡和陈茜茹,他就担心林顺,只有曾瑞知道杨凡为什么走得这么匆忙。方才有人和他开玩笑,不小心碰到了他手臂上的伤口,沁出了血丝怕人看见,他匆匆茫茫赶回去包扎,昨天晚上杨凡喝多了,出了点事。

杨凡从前是不喝酒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把抽烟喝酒全学会了。最近长夜失眠他经常都是酒精伴着入眠,昨天晚上半夜在阳台上喝酒,喝得有点晕,一不小心打破了一瓶酒,正欲蹲下身去收拾,地板上洒了酒水,又湿又滑,他不小心摔了下去,右手臂便这样被碎玻璃划开了老长一道血口子。

草草处理了,再开车去附近的医院包扎,医生说:“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么深这么长恐怕是要留下一道难看的疤。”

他看着那道口子,没说话,这里十几年前就被割开过一道口子,但那时候没留疤,没想到14年后还是回来了,也许,这就是命运!

杨凡拿了药,医生提醒他晚上睡觉的时候注意伤口,不要让它裂开,不然会很麻烦。再次爬上床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两点了,这么晚却还是睡不踏实,做了一个恶梦。

梦里林顺站在高高的银杏树上含着泪不断的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他沉默不语,林顺索性威胁他:“你不肯说,我就从这儿跳下去。”林顺对他从来都是强势的,她说到做到,真的跳下去了。杨凡大惊失色,伸手想去接,怎奈手臂怎样也提不起来,使不上力,这样便发了急,狠狠的用力,一阵钻心的疼把他从恶梦中唤醒,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被疼的,杨凡的额头背心一片冰凉。

摸索着开了灯,明亮的光线让环境里的一切清晰分明,床单,被套,睡衣,几乎都被血染透了,在那白色的床单上这鲜红的血显得异常妖异,怵目,他头微微晕眩,只得打了电话叫曾瑞来。

曾瑞开车把送到医院,半夜三更杨凡从医院大门口出来上了车。曾瑞点了支烟含在嘴里,他控制着自己不去看杨凡,他生怕他忍不住一拳就挥上去了,他憎恶这样没担当的杨凡。

“你什么时候学会半夜酗酒的?”曾瑞抽着烟,态度冷硬。

杨凡不答反说:“别告诉她。”

曾瑞挑眉:“她?哪个她?”他成心刁难。

杨凡又是一阵沉默,曾瑞突然狠狠的把烟头扔出车窗外,他最恨杨凡这优柔寡断当断不断的样子:“杨凡,你他妈的还算个男人吗?”

一路上曾瑞把车开得飞快,把杨凡送回家后,他毫不犹豫转身就走,经过杨凡身边的时候手却被杨凡拽住。

第四章

曾瑞不便挣扎,他怕他这一动静苍白的扬凡便会倒下去,只得依他的意思坐到沙发上,对着这打不得骂不得让他恨得牙痒痒的人生闷气。

扬凡给去冰箱里给曾瑞拿啤酒:“你告诉她,这个周末和吴晓光去拍那组广告片。”

曾瑞猛地一抬头看着扬凡:“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顺在扬凡心里什么地位,曾瑞相当清楚。当时他们大学未毕业,本来打算在N市开公司,但美国那边也有师兄抛出橄榄枝,这时就面临过一次选择,平心而论那时候国内的IT业刚刚起步,旧金山那边的氛围要好得多,理智如扬凡也差点为了林顺的到来放弃去美国。扬凡那么一个冷静自持的人也就为了林顺才这样摇摆不定过。

现在好歹回了国,公司上了轨道,算是小小的成名就了,林顺也面临毕业,可这时候他却去找来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陈茜茹……这样愚不可及的行为。

杨凡背对着他:“她想要一个理由,就给她一个。”不然难道真的眼睁睁的看着她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

曾瑞终于受不了发飙:“杨凡,你他妈的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是绝症还是破产,你非要把事情做这么绝?”

杨凡没有回头也能感应到曾瑞咄咄逼人的凌厉眼神,象前N次一样,他选择了沉默不语。只是扶着冰箱门的手却不动了,眼睛垂下来,浓密的睫毛在冰箱温暖橘黄的光照下,在脸上投下两排淡淡的阴影,此刻阴影在轻轻颤动,那橘黄的光便泄露了他的心碎。

曾瑞这一路陪着杨凡从大风大浪走来,无论何时何地这个男人总是表现得一场坚定与冷静,美国金融危机的那次曾瑞曾深深为他的冷静镇定折服,可这一次。这千篇一律的沉默算是杨凡的回答,曾瑞不便再逼迫,只得应下来。杨凡最好保佑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和对结局的把握,否则……曾推离开的时候,那扇门被他摔得异常狠重,杨凡对着嗡嗡作响的窗户呆立半晌,这个晚上再也睡不着。

他坐在阳台上,看着天幕一点点的陷入到最黑最暗,那是黎明前那绝望的黑。他最近总睡不好,在一个又一个清冷孤清的长夜里梦见林顺,他梦见一次,受一次煎熬,他不能告诉她,他连曾瑞都不敢告诉,所以只得一个人喝酒。

林顺从小就固执,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别人都劝她那树不安全,她偏不信邪以身试法,结果掉了几颗门牙,而且她还说从来没有后悔过,可是现在是真的错了。

把吴晓光拉进来,撒这个谎,这是第二次他对结局毫无把握仍坚持去做的事,从前的冷静,理智,那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绝望过。

这夜程敬南送林顺回去后,林顺便很少再出现在夜未央,而那个杨凡每次来没看见林顺走得就更加匆忙,程敬南有好几个晚上没看见林顺,渐渐的他也不来了。

原来林顺是找到工作了,在一家广告公司,老总看起来对她还挺器重的,她刚进来公司就给她安排了独立的办公室,她很是高兴了一阵,打算好好干。刚出校门的人对工作总是抱着一种盲目的崇拜和激情。

她抱着笔记本拎着一盆仙人掌,经过大办公室的时候甜甜的跟同事们打招呼,大家也都笑眯眯的回应,说了一些欢迎,合作愉快之类的话。她找到自己的办公室,迎面从里面出来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中年女人,抱着一个纸盒出来,擦肩而过的时候狠狠的剜了她一眼,林顺有点郁闷,她真是莫名其妙。

中午的时候有人说要喝咖啡,她们公司对面马路边有一家星巴克,可是同事们都发懒不愿意去,推来推去的。林顺透过玻璃门看见,她也正好没事,就走出来自告奋勇。转眼同事们又都支支吾吾没了声,林顺尴尬的站在那儿,才有人对她说:“还是别喝了,上班时间被老总看见也不好,林顺,谢谢你啊!”

林顺更郁闷了,她跟贝贝说:“哎,你们科室的医生是不是也都这样啊?”

贝贝趴着,她们正在美容院做护理,:“嗨,办公室政治呗……哎唷,轻点!”贝贝皱眉,按摩小姐走神了,马上连声道歉。

贝贝仿佛又想起什么说:“说到这个,我还有事要跟你说呢,区政府组织了一支队伍区云南考察,我们科室安排了我去,大概要去个把月。”

“怎么要去那么久啊?”林顺抱怨一句,这个时候她们正在山上度假村的美容馆里,林顺泡在添了精油洒了玫瑰花瓣的浴缸里,白白的手臂漂浮在水面上,指尖玩着花瓣和水,自己都觉得香艳起来。

在山上度假村一家有名的农家菜馆吃罢晚饭要返回市区,打电话叫出租车公司派车来接,车子开到半山腰的时候忽然有人拦住去路让她们下车。说是让她们倆吃完饭才准走,司机下车陪着笑脸好话说了一箩筐都没有用。林顺和贝贝在车里等了半天,贝贝忽然光火,她下车指着那些人就骂。贝贝的脾气可不好,能指望她骂出些什么好听的来。这些拦路的乡民在这里设置关卡本就是无法无天泼皮无赖,什么达官贵人向来拦惯了,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主,更何况还是俩女人,没几句就僵了。

那群人把司机拉下去,让他放空车走了,齐齐围住贝贝,贝贝还是没半分服软,林顺从前就听说过这里一群拦路虎的威名,只是不承望还真给她遇上了。其实持不吃饭无所谓,无非是要敲诈点钱财,破财消灾罢了,可贝贝脾气犟,遇强愈强,半分不肯让人,林顺劝不住她,还被她推出来好远。

对方人多势众,气势汹汹,林顺怕他们动手,急得团团转。颤抖着手给曾瑞打电话,曾瑞却老也不接,情急之下给程敬南打了个电话,事情只说了大概还没说地点方位手机就叫人给抢了。林顺吓得尖叫一声,程敬南在那边紧张的说:“喂,喂,喂……林顺,林顺你怎么了?”那抢了林顺手机的土霸王直接把手机电池给卸了。

可是程敬南还是找来了,速度也快,坐在程敬南的车里林顺才记起问:“呀?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以前公司里有人在这里也被劫过,我听你那样说想大概就是这里了。”程敬南说着回头看她:“你们两个小丫头胆子可真够大的,这帮人……”当时他们公司里那么多人据说都还是给了钱。

“不是我,是贝贝,她说‘人活一辈子什么都能吃,亏不能吃,什么都能受,气不能受,这辈子如果再让人欺负还不如去死了的好’”贝贝确是有一股这样的狠劲,到最后那几个混混都怕了,所以程敬南到的时候基本上事情已经被摆平。可贝贝依旧不依不饶,硬让他们把刚刚撵走的出租车司机找回来,不肯坐程敬南的车却非要坐那司机的车回去,林顺不好让程敬南空车回去只得上了程敬南的车,林顺摇摇头说:“我有时候简直不能理解她!”

林顺跟贝贝认识四年了,大多数情况下贝贝在她面前像个十三点似的,其实林顺知道贝贝火爆个性下却藏着数不清的心事。

贝贝的妈妈是高院的法官,爸爸是个商人,这有钱有势的组合林顺还是听闻过的,可是这样三个人一个家N城市,一年到头贝贝都不怎么回家。

这年头这样家庭里产生出来的问题孩子不少,报纸杂志电视上都有,林顺原本没有担心过贝贝,后来才渐渐发现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林顺尤其怕贝贝发呆,有一次贝贝苍白着脸,眼神空洞在神游,这是林顺从来没见过的样子,她有点担心的去摸贝贝的额头,结果刚一碰到她贝贝就发出尖叫,把林顺吓了好大一跳,从那时候起林顺就开始害怕起贝贝发呆来。更大的发现是贝贝手腕上那些粉红色的伤痕,一丝一丝围绕着纤细的手腕繁衍生长,贝贝从来不穿短袖的衣服,这是林顺在一次洗澡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她不敢去问贝贝,当然也更加不敢去想那些伤害是怎么来的。

后来林顺想方设法把贝贝带回家,把她介绍给她的家人朋友,每当林顺看见贝贝陪着自己妈妈打麻将的时候那微微上翘的嘴角,林顺就能很放心的掉过头去看她的电视,她想,如果自己能够给贝贝多带来一点朋友和亲人,那么贝贝是不是会少一点一个人发呆的时间。

贝贝对林顺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虽然林顺活泼开朗,但年少时代因了杨凡的“一叶障目”,因了杨凡不愿意和人过多的交往林顺的知心朋友并不多。没有杨凡的大学四年里,是贝贝陪着林顺,陪着她,分享她的寂寞和思念。林顺把贝贝当好朋友,当然希望她快乐,希望她好,虽然贝贝的心事不愿意跟她说,她同样希望自己能够给她一点温暖。

林顺一边回忆着,一边说了一些贝贝的事,程敬南轻轻一笑,专心路况,街上霓虹闪烁,车子渐渐驶入市区,林顺才想起来说:“程敬南,不如我请你喝咖啡吧,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程敬南松松领带:“好啊!”

车子在一家咖啡馆门前停下来,有泊车小弟殷勤的过来接钥匙。

坐下来的时候林顺拿着单说:“程敬南,最近好像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你了嘛?”

“嗯,最近有点忙。小姐给我来瓶干红。”程敬南抬头对aiter说。

忙?忙着处理红颜祸水吧,她忍住笑说:“不是叫我少喝酒吗,怎么到咖啡馆你还惦记着你的酒呢?”在夜未央,林顺记得程敬南并不喝其他酒,次次点的都是红酒,前几次林顺和人杠上了还是程敬南帮她把酒喝完的,然后叮嘱她少喝点酒。贝贝得知有时会插上句把: “有奸情!”她呀呀个呸给贝贝啐回去了。

程敬南没有回答,转头问:“你要喝点什么,花茶?女孩子喝这个好,玫瑰花茶怎么样?”

林顺点头说好。

这时候侍者送上报纸,程敬南没再说话,他的视线被报纸吸引过去,财经版,他还看得特别专注。

隔壁桌的几位年轻女子也收到了报纸,正自互相懊恼:怎么连“万成”也会跌啊,可被套进去不少。

林顺托着下巴歪着头打量着程敬南,就程敬南这样的一天到晚流连在各大娱乐城夜总会还装内行。不过林顺心里勾勒着此刻程敬南的样子,笑眯眯的看着程敬南专心致志的样子,程敬南这个样子还真有点让人移不开目光去。

忽然那女子看到卡座里拿着报纸的程敬南,两眼放光,赶忙走过来,语气有点刻意的小心在里面:“请问你是中庭的程总吗?”

程敬南抬起头来笑笑礼貌地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那女子狐疑的打量了一阵,看了看程敬南垂在额前的刘海,走的时候还频频回顾,依稀林顺能听见她从隔壁传过来的声音:“明明看着象啊,可是又好像太年轻了。”

另外一个年长一点女子安慰道:“大概是长得相像而已,最近股市动荡他哪里还有空闲来这里谈情说爱啊。再说了,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喝茶,你看错了吧。”

“也对,电视台都采访不到他,哪这么容易见到,我看的那张报纸也确实有点模糊不能作准。”

林顺忽然起了好奇心,中庭的程总她是知道的,最近就是中庭跟万成集团搞得股市乌烟瘴气,沸沸扬扬的时候这个中庭对外秘而不宣刻意保持低调的程总便也被翻出来了,据说从海外留学归来不久,看来八卦还不少呢。

“喂,你不会真的是那个程总吧?”林顺开玩笑的说,刚刚她好像听程敬南说“公司内曾有人被劫过”那么说明他还真的有工作?虽然她一点也不信,在她心里,程敬南跟个花花公子差不多,整天无所事事,开名贵跑车,有很多钱,出入娱乐场所,女人纠缠,唯一比二世祖多出来的一条优点就是他耐心还不错,林顺一个电话就把他叫出来了。

“你看象吗?”程敬南不动声色放下报纸。

林顺含着吸管,吃吃的笑,很不给面子的摇头说:“不象!”

说完笑容就凝固起来,她看见被程敬南放下的财经版的头条大大的黑体字,紧张起来,程敬南看她变得难看的脸色,显然是误会了,他说:“虽然‘万成’股票下跌了,但是扬凡跟‘万成’的合作你还是放心吧!”

这样的合作,就算一帆风顺一万倍林顺都不会乐见其成,她恨不得扬凡还是那个工友宿舍里沉默寡言没有人认识的人才好,那个时候扬凡是她一个人的。

她想起杨凡逼她跟吴晓光拍广告,杨凡又不是不知道她跟吴晓光之间的情仇纠葛,可还是极力撮合她跟这个“万成”的少东吴晓光,她心里不免闷闷的。她猜测了老长一段时间万成跟杨凡的关系,她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但是她又不敢清楚的去挖掘,只是隐隐的她逃避去深究那份不详。

接下来免不了话题就牵扯到了杨凡身上。林顺从不知她喝醉的时候早已经把她那点心碎都抖给程敬南了,林顺微微不自在,闪烁其词,程敬南洞察入微,不过他也不点破,一杯一杯的接着喝。不知不觉就喝掉两瓶干红,林顺惊呼:“哎呀,呆会你还得开车,别再喝了,我们回去吧。”

车子驶出湖底隧道,遇上红灯,等了一会程敬南对林顺说:“林顺,你帮我看看后座是不是有个紫色的盒子?”

林顺头一反,后座静静躺着一个紫色的缎带盒子,她答道:“是啊。”

“帮我拿出来。”

“喔。”

“打开看看。”

“哇,好漂亮啊。”盒子里躺着一只贵妃镯,带着淡淡的紫罗兰的颜色,非常通透,对着灯光可以看见里头的绵。林顺一时兴起:“送给谁的,要不要我帮你试戴一下”。

程敬南淡淡应一句:“戴吧。”

林顺戴上拍拍程敬南,大声说:“哎,开灯,开灯!”

程敬南打开车内的灯,林顺对着灯看了又看,看了又看,满心欢喜的给递给程敬南:“好看吧?”林顺从小深受美术熏陶,对一切美丽的事物都带着一种本能的热爱。

林顺手上从没戴过饰物,她的手腕却是极细的,又白又腻,真是皓腕疑霜雪,凭空这样一伸程敬南只觉得有淡淡的香气盈满鼻端,那是刚刚香薰SPA的玫瑰香味和林顺身上的味道,他不由自主的答道:“好看。”

林顺回到家已经有点晚了,贝贝在浴室洗澡,林顺打开电视,百无聊赖的在沙发上等贝贝出来,贝贝洗澡从不低于一个小时,真是一个奇怪的习惯。

果然,林顺等了很久浴室的水还是哗哗的响着,林顺思考着要不要把杨凡逼她跟吴晓光拍广告的事告诉贝贝。

吴晓光跟她们也算是一段孽缘,那还是大一的时候,吴晓光捡了贝贝的钱包,还给贝贝的时候脸一下就红透了,贝贝就冲着他这一脸红把自己扔进去了。

贝贝在外人面前应该算一个相当孤僻的人,就贝贝这长相,当时学校在她身后喊打喊杀的人,可贝贝从来不为所动,半夜三更那些人在公寓楼下烧蜡烛唱歌她就好像没看见。林顺怕邻居有意见,也跟贝贝提了提,从此以后,有人再来贝贝可就不假辞色了。林顺原本不是这个意思,她急着解释:“贝贝,我不是这个意思。”

贝贝说:“没事,那些人看着就烦。”

林顺迟疑着又说:“其实,他们也是喜欢你才这样做。”

贝贝嗤之以鼻:“喜欢我,恐怕是喜欢我这身臭皮囊吧,这样的男人都不可靠。口口声声说着伟大的爱情,说着爱你一万年,他活得过一万年吗?”贝贝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因为她不断的拒绝,所以产生了一种征服欲,越是棘手他们越是奇货可居,贝贝从来不相信这些轻浮的男人。

贝贝对一般的男人向来没好脸色,林顺甚至能感觉出她心底深处对男人有一种敌意和害怕,她本来觉得贝贝喜欢吴晓光是非常没有根据的,但是现在看来,或许贝贝需要的就是吴晓光这样的男人带来的一种安全感。吴晓光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顽劣性格,而是品行优良洁身自好,人又温柔敦厚,可是却不知道好容易遇上一个贝贝喜欢的,他却不喜欢贝贝。

林顺死也想不到吴晓光会喜欢她。

原本林顺听贝贝说了吴晓光的事,林顺还挺开心的,忙着帮贝贝策划怎样拿下这个胜仗,可贝贝却并不如林顺对她那样信心满满,林顺出的注意她坚决的摇头。

林顺烦了,说不如直接拍肩膀表白,哪用得着这么七上八下扭扭捏捏的,手起刀落的事,贝贝还是坚决的摇头。

商量来去,还是林顺决定先出马,刺探军情。

出发前,贝贝千叮万嘱,万不得已也不能暴露她,林顺不明所以,什么叫暴露,她对杨凡可从来没想过要躲藏,不过她还是体谅了贝贝,想她大概是害羞,没想到这样一来却引发了后面无穷无尽的后患。

那天是计算机的讲座,吴晓光一般上课都去得早,林顺也早早的跑到吴晓光身边占据战略高地。上课了,林顺听了半天,索然无味,捅捅吴晓光的手臂说:“喂,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吴晓光不认识林顺,被一个女孩这样搭讪,脸又红了,像个虾子一样,林顺郁闷贝贝怎么会喜欢这样一只虾子。

第五章

起初吴晓光还有点害羞,可林顺使劲催问,吴晓光还是答了,吴晓光长这么大还从未接触过异性,这么一个漂亮女孩在他身边不停问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怎么看怎么引人遐思,而且前面一排位置上好像还有同学若有若无的回头瞟了几眼,吴晓光的声音小小的:“我喜欢,传统一点的吧。”

吴晓光的母亲就是那种温婉小家碧玉型的。

林顺嘿嘿的贼笑,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贝贝穿旗袍的样子,前排的男生这才忍不住回头不怀好意的笑:“林大美女何以有此一问?”

林顺在艺术系还算是小有名气,吴晓光虽然性格内向从不出风头,但是因为他父亲吴万成给学校捐建的那几栋教学楼,他在学校也算个新闻人物,这样的组合哪里会不吸引人们的眼球,简直是绝佳的八卦素材。

吴晓光被一干男生提醒,也疑惑的看着林顺,面对这些八卦男的追问,林顺收起笑,说:“嗯,那个,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好朋友想知道吴晓光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是谁啊?是谁?”大学里男生最关注的便是漂亮女生的感情问题,漂亮女生的朋友应该也是美女吧,尤其对象还是吴晓光这块大木头,那群男生更加问得更加起劲。

林顺记起贝贝的叮嘱,又避不开追问,火了大吼一声说:“是我又怎样?”

大家切的一声,调过头去。

因为谁都知道林顺是有男朋友的,林顺这样的女生一进学校便引起了无数男生的关注,可惜的是她早早宣布自己有男朋友。虽然杨凡不在林顺身边,林顺还真坚持自己有男朋友,没有给过任何男生机会,诸位男同胞们也只好惋惜不已。

林顺的话说完,大家都不以为意,林顺刚开始也没感觉到什么,但是吴晓光显然就不同了,那种若有若无的尴尬不知不觉在他们之间蔓延开来,林顺等不及下课偷偷从后门溜了。

林顺回去后,贝贝就开始把头发染黑拉直,穿高跟鞋袅袅婷婷走淑女路线,居然走了一个月还没跟吴晓光走到一块去,林顺只有干着急。谁知一个月后计算机系就传开了,都说林顺暗恋吴晓光,林顺气傻了,她气冲冲的跑到计算机系去找罪魁祸首。

首先问的是吴晓光,念及吴晓光斯文腼腆,脸皮薄,林顺打算自己去解决这个造谣生事的人:“你知道是你们系谁造的谣吗?告诉我,我去解决。”

吴晓光的声音低低的,林顺听不清楚,看他脸红的样子,林顺安抚他:“别怕,这人要是落在我手里,看我怎么治他。”

吴晓光的声音林顺终于能听见了:“如果我告诉你是我……”

后面的林顺没细听,她是真的被吴晓光吓到了,结结巴巴的:“你你……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吴晓光却把眼睛丢在地板上不看她也不回答,脸是一阵青一阵白,倒是不红了。

就这样僵持着,这样的僵持就算一秒钟对林顺来说也都是折磨,她想吴晓光大概是误会了,她清清嗓子也不管贝贝的“千叮万嘱”狠下心说:“我跟你说实话吧,喜欢你的是我的好朋友颜贝贝,上次你捡了钱包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就是她……”

斯文腼腆喜欢传统女孩的吴晓光却在这时猛一抬头看着林顺的眼睛无比坚定地说:“可我喜欢的是你!”

在以后的日子里林顺对吴晓光的这句话记得特别清晰,因为她后来再没见过他这样坚定的眼神。敌方不按兵法招数,林顺是夹着尾巴逃跑的。就是这样形成了他们三个铁一般的三角关系。

在学校里吴晓光倒也从不死缠烂打,甚至对林顺都是避着走,只是面对谣言,他难得的违背他一贯害羞脸红的原则大方的向“媒体”默认了他吴晓光暗恋林顺的事实。

事实证明吴晓光是炒作天才,这样由着他推波助澜,形势日渐风声鹤唳。

吴晓光是因为某讲师的一句“全校所有学生家长的钱加起来一块也没你爸资产的××多”而声名鹊起的。所以按照传统说法,艺术系的小美女林顺傍大款了。

林顺如坐针毡,也曾找过吴晓光几次,从吴晓光喜欢传统女孩说开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到忍无可忍摔门而去,吴晓光只是秉承沉默不语以不变应万变。事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反而摔门又成了新一轮的话题。

林顺欲哭无泪,贝贝反过来安慰她,这样她们才决定从学校搬出来住。

说起吴晓光也是可恨的,这样的男人很奇怪,他喜欢林顺可他从来不主动,他不喜欢贝贝也从来不决绝。他总是淡淡的沉默着,沉默而温和,可这并不代表他的态度,表面上他做不出什么激烈的事情来追林顺来拒绝贝贝,可是只要是他心里认定的是谁,谁也改变不了。而林顺只是表面上嚣张凶猛,又碍着贝贝的自尊心,有些事情难免就混到了灰色地带,这样才造成了他们三个人之间尴尬难堪的局面。

如果贝贝不那么在意吴晓光就好了,偏这样一个男人把贝贝拉下水,贝贝之前的骄傲,尊贵,爽脆便统统化成了谦卑,将就,对待吴晓光给的怎样的委屈都肯求全,百炼钢也成绕指柔。也许有人能够明白这种的执拗,女人,一旦心动,就被动!三个人之间的恶性循环。

好容易混到大四,以为扬凡从美国回来,林顺毕业可以脱离尴尬的三角关系,双喜临门,谁想扬凡和陈茜茹……还有扬凡不知道怎么给她找来的吴晓光,双喜临门眼看着变成了祸不单行。

这事林顺都不敢找贝贝倾诉,她和贝贝之间之间的死穴就是吴晓光。隐约的介怀,暧昧的隔膜,不上不下的让直肠子的林顺更加难受。她也无法预知贝贝的反应,犹豫又犹豫,终于等到贝贝从浴室出来,林顺还是决定暂时不告诉她。

林顺继续上班,可惜的是林顺的工作没让她高兴几天就彻底冷掉了她的心。林顺在公司上了一段时间的班,总算摸了点公司的底,她开始知道她的职位和办公室原本是孙姐的,她来了就把孙姐调出去,但是孙姐资历高不愿意受这样的气,一怒之下辞职了。林顺心怀忐忑,她又不是专业的广告人,而且还是个新人,不过她没有疑虑太长时间,就明白了。

那天在洗手间,她正想进去,听见里面的声音,便止住了脚步。

“说什么‘给大家去买咖啡’,哼,这样的小人我看了就恶心。”

“谁说不是呢,我倒是要看看老伴把孙姐开走,招来这样一个绣花枕头到底能干什么?”

“你们都给我少说两句,谁让人家有靠山呢,光是‘瑞顺科技’一年的广告费就不知道够老总养多少个这样的闲人了,这笔帐老板还是算得清楚的。你们几个以后可别再私底下说这样的话了,不小心让人听了去,传开了,你们吃不了兜着走,老板可还指望着这摇钱树呢。”

“……”林顺没有再听下去,转身离开进了自己办公室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面无表情。她终于知道孙姐走的时候为什么要那样狠狠的剜她一眼了,林顺刚走出校门对这些事情从来都是深恶痛绝,没想到现在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方才洗手间的那几个女人已经走出来,其实林顺日常的工作也没有差错,待人也谦恭有礼,这几个女人只是看不惯老板对她特别客气,加上她一来公司里男同事们对她大献殷勤,女人们便被打翻了醋瓶子,就算林顺没小辫子她们也能无中生有几条出来。她们透过玻璃门看见林顺的样子,纷纷心照不宣的互看了一眼,不知道林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林顺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进了老板办公室,不久又出来,却是抱着自己的东西走向电梯。她心理难受,“瑞顺科技”是杨凡和曾瑞的公司,可是她真不知道杨凡到底是想干什么。

这样,晚上林顺便去了夜未央,杨凡和曾瑞都没来,她乱七八糟的喝了很多酒,有点存心买醉。喝醉了,拿着手机乱发短信,不知道怎么搞的,发给了程敬南。程敬南正在加班处理手头上一个案子,接了她的短信却是静不下心来,匆匆赶来看她那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把她拎出来。

风一吹,林顺打了个寒战,似乎更清醒了点,程敬南坐在车内默默的吸着烟,眼光看着远处。林顺揉揉眼睛,看清楚了程敬南,不知为何她有几分胆怯,程敬南沉默着的气势还是有几分慑人的,只不过她疑惑的是程敬南到底在跟谁生气?

这以后林顺便不敢随便叫程敬南了,可是有时候往往是你越想避开,却偏偏要遇上。这天林顺从杂志社面试完,因为正巧遇上下班时分,出租车司机都忙着交接班,她在冷风中缩头缩脑半天没打到一辆车,正郁闷得不行,突然面前“刷”的停下一辆车来,车窗慢慢降下来,露出程敬南的脸。

林顺喜出望外,俏皮的低头对车内的人吹一声口哨:“嗨,帅哥,你可真给我面子。”

程敬南看她一眼,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林顺坐上来,兴致勃勃的回答,她今天心情非常好,看来这次面试挺有戏的,今天这个杂志社主编对她挺有意思的,她回答:“我面试呢。”她话没说完,程敬南头却逼近她,林顺唬了一跳,说:“你干嘛?”程敬南只是不声不响帮她把安全带系好,林顺不由满面飞红。

为了掩饰刚才那一刻的心跳加快,她絮絮叨叨的说着面试的事。

程敬南看似留心她的一举一动,时不时还偏过头来看看她的眼睛和嘴唇,可是林顺唾沫横飞的讲了半天,也没见他有个反应,她不由推了他一把:“嘿!丢魂了?”程敬南被她一推,回过神来,黑沉沉的眼眸毫无预警的对牢了她,那眼神看的林顺的心猛地又是一跳,偏过头去:“这里不能停车,快走吧!”

程敬南也没多说,车子缓缓启动。

林顺在杂志社的工作稳定下来了,她负责时尚版一些平面拍摄和后期制作,顶头上司是美术编辑,工资不低也不高,林顺却很高兴。

贝贝得知她辞掉广告公司还专门打电话数落了她一顿,听林顺半晌不作声,她才小心的问:“因为杨凡?”

林顺默认,贝贝又不好说了,她倆其实有时候还挺象的,一些事永远无法正常面对。

这天林顺接到曾瑞一个电话,名义上是问询她新工作的事,绕了半天的圈子,曾瑞总是说不出口,于是便说请她吃饭,两人约在一间广州餐厅。

她比曾瑞早到10分钟,趁着这点时间她开始打量这家餐厅,店里藤艺的沙发桌椅,花样的靠垫和四处的鲜花,颜色鲜妍明亮,给这个城市的冬季增添了几抹温婉的亮色和春天气息,林顺舒胳膊抻腿的,惬意无比。

店里放着小野丽莎的音乐,林顺哼着歌,仔细研究菜单。

曾瑞被服务员领过来的时候,林顺抬头对他笑了一下,曾瑞看着她微抿着的唇,唇边上的小酒窝,嗫嚅了一下,倒没说出什么来。

林顺笑起来是很好看的,杨凡第一次介绍他们认识的时候,林顺还是个初中生,穿着拥有大朵向日葵印花的棉布裙子站在他面前,整个人也象一朵张扬的太阳花,难怪能令阴郁的杨凡念念不忘,可没想到现在却弄成这样子。

一顿饭平静的吃完,林顺倒也没有责难工作上的事,只是难为了曾瑞,杨凡让他来开这个口,他却次次话到嘴边,又自动咽下去,一顿饭从头到尾吃得好不艰难,直到林顺招手让服务生过来结账,曾瑞才说:“等等,我还有事跟你说。”

林顺应了声好,跟走近来的服务员再点了一碗甜品,曾瑞支支吾吾的样子,林顺以为是广告公司的事,她低着头静静等待他。

曾瑞才说:“星期天,抽出一天时间把广告给拍了吧!”

“好啊。”林顺从碗里抬起头来:“是杨凡让你来告诉我的吧?”

林顺越是爽快干脆,曾瑞越是忐忑吞吐迟疑,其实只要林顺稍微一留意就能察觉出曾瑞的异样。但是她无论如何是想不到她哥们一样的曾瑞给她好不容易被程敬南弄得晴朗的天空暗藏了一个闪电。所以当她的天空闪了电的时候,她一脸的不敢置信,悲愤,委屈,恼怒各种情绪统统在她那张小小的脸上粉墨登场。

她眼眶微红,倔强的咬着唇,睁大了眼睛直瞪瞪的看着曾瑞,脸颊涨红着不肯相信。

曾瑞何曾见过这样的林顺,他又内疚又心痛,伸出手去握林顺放在桌上的手想要给她点安抚,怎奈林顺脸色一变,慌慌张张把手飞快的缩回去,面前那碗没来的喝完的羹被她不小心扫落在地,“哐当”一声响。

是什么东西碎了一地?

破碎的声音让她如梦初醒,她站起来对曾瑞说:“我不信,我不信,曾瑞你又想作弄我,我要去找扬凡,他绝不会这样对我的……”林顺语无伦次,提了包连大衣都没拿就这么慌张的跑出去。

此时杨凡正在办公室等林顺,他始终是最了解她的,他没勇气对林顺说真话也没勇气跟她撒谎,好不容易摆脱曾瑞出马,却又知道林顺一定会来找他对质。

杨凡让王秘书提前下班,王秘书本来打算走了的,可是临走前到杨总办公室瞥了一眼,看见杨凡落地窗前那僵直的背影,她忍不住走进来,把办公室里所有的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的。

杨凡挑挑眉:“怎么,王秘书,你怕我跳下去?”

王秘书笑笑,不置可否:“杨总,我那我先走了。”

林顺风风火火赶来,大门打开,杨凡转过身来面对林顺。林顺没有质问,一切的回答真相都在杨凡那双眼睛里,那双林顺又爱又恨的眼睛里,他这样卑鄙居然还敢如此坦然的面对她!林顺气得发抖,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绝望心碎之下,狠狠的把包包向他扔过去,掩面跑了。

跑出来林顺坐在石凳上,一开始给程敬南打了电话,是个女人接的,没说几句林顺便挂了。

那正是白敏嘉接的,程敬南楼上下来,白敏嘉对他说:“刚有你的电话。”

程敬南挑眉,拿着电话翻了翻看见林顺的名字,对白敏嘉说:“一个客户,我去回一下。”于是走到阳台上去回复,打了好几个那边都没接,程敬南不免有点焦急。

白敏嘉冷冷的盯着程敬南的背影,程敬南当着她接女人电话从来不是第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他还背着她去接女人电话,居然还给个漏洞百出的解释——客户,白敏嘉当然是知道他私人手机从来是不办公事的,哪里来的客户?

她斜倚在门上,程敬南才从阳台转出来到衣架上取了衣服,对她说:“敏嘉,我先出去一下,你早点睡,今天我就不过来了。”

大门“砰”的被带上,接着是汽车发动的声音,白敏嘉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抓着程敬南放在沙发上的睡衣,抓得那么紧那么用力,手指节微微泛白。她站起来从卧室找出一把剪刀,对着程敬南的睡衣剪开一个口子,再用手“嗤”地撕开,她不紧不慢,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手里的动作,很认真,很专心,专心得仿佛不是在破坏一件睡衣而是在做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林顺有点神属不思,程敬南到车里再给她打电话她才被手中手机铃声给惊醒,接起来,程敬南听见她的声音才松一口气:“你怎么了?”

“啊……”林顺这才记起拭去眼角纵横的泪水“没,没什么。”

“你又哭了?”

“啊,没有,被风吹的。”

“你现在在哪儿?”

林顺回望四周,满目的茫然,华灯初上的街头,流光溢彩,滚滚红尘,她在这么漂亮繁华的城市里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这个她义无反顾奔赴的城市,她生活了四年的城市,到现在才发现扑面而来的仍是巨大的陌生,她说:“我……我也不知道。”

程敬南听出她的鼻音,吩咐:“那你先别站在风口接电话,去找个避风的地方。”说着又问了她身边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林顺只看见那高高的摩天轮,她便答了,程敬南嘱咐她别动就在那儿等他,说完果断的切断电话。

林顺收起手机就在身边找了个地方坐下,呆呆的,快要过春节了,面前走过的人有点多,三五成群的,比手画脚,笑语戏谑。以前这个时分林顺也常常爱拖着杨凡去坐摩天轮,她很文艺腔的说:“要一起见证城市里这一场华灯初上的繁华。”可是,而今繁华未落,只有她一个。

林顺表情迷惘,路人脚步匆忙,没有人注意到她。唯一跑过来跟她说话的是一个瘸腿的男人,手里捧着个铁盒子,里面散落着躺了几个一块五毛的硬币和纸币。她明白那男人的意思,于是站起来低头从口袋里认真的翻,这才记起刚刚整个包都砸向扬凡了,身边仅有的是一部手机。她刚想抬头对那男人歉意地笑,就听见硬币掉进铁盒里的声音,她好奇的抬头,看清楚来人,更加不好意思了。

第六章

程敬南看着她兔子似的眼睛,就这样还说没哭,见她嘴唇都冻得乌青又忍不住训她:“不是让你找个避风的地方呆着吗,你还站在这样的风口,真是笨!”

“喂,今天不准骂我啊!”林顺撅着嘴巴抬头看他。

程敬南看她那副模样:“你今天怎么拉?”

林顺站起来,说:“没什么,程敬南,你陪我去坐摩天轮好不好?”

程敬南也不多问,把衣服脱下来给她披上,林顺被他的动作勾起心事,眼眶又红了,抓紧了他的外套。

他们身边不远就是一个大型的游乐场,经过过山车,海盗船,旋转木马……林顺却看也不看,单单拖着程敬南走到摩天轮下面。

程敬南不解:“旋转木马,你们小女生不是最喜欢这些吗,为什么不坐?”他记得他从前那个年轻的秘书就爱唱王非的《旋木》。

林顺嘴硬:“谁说的?”

林顺拉着程敬南坐上摩天轮:“程敬南,你如果恐高呢就闭上眼睛,在心里叫我的名就好。”说完才记起恐高的是扬凡。

程敬南看着林顺神气的样子好笑又好气,忍不住逗她:“谁怕谁是小狗。”

然而坐上去二人都是感慨万千,程敬南一直以为这辈子再没有机会来的游乐场竟然用这样的方式再一次在他的生命里粉墨登场。

当摩天轮转到最高处的时候林顺站起来,探出半个身子用手卷成喇叭状对着下面的城市大喊:“扬凡,你会后悔的,我一定会过的比你好,好很多很多很多……”

一直记得很小的时候她赖着杨凡陪他来坐摩天轮,说:“仰望摩天轮的人是仰望幸福的人,那上面每个格子里装的都是幸福,只要坐上去就会得到幸福。”

可是她将恐高的他骗上去,却原来这经典的谎言骗到的只是自己。

她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一连串连气都没换的说了好几个“很多”说完就激烈的咳嗽起来。程敬南站起来拍着她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腰的另一边却没有再说话,沉默着给了林顺最坚实的依靠。

林顺的声音在城市的上空飞扬——“很多很多……”

此时游乐场的门口有车子发动引擎,悄无声息的走掉。

下来的时候经过广场,有家玩具公司正在举办活动,林顺拖着程敬南上前,原来是比赛吹气球,谁在规定的时间里吹爆的气球最多谁就获胜,一等奖是一个硕大无比的玩偶。

林顺心痒难耐挤进去报了名,程敬南在外围的亲友团的位置看得很清楚,林顺是如何将一个又一个气球吹爆,每爆一个她几乎都被吓了一跳,却总是飞快的拿起下一个,继续,动作熟练且专业。

程敬南微笑,想以林顺对气球的了解这冠军恐怕非她莫属了。

程敬南说得对,最后林顺从主持人手里接过那只巨大的流氓兔对着话筒说得奖感言:“哎唷,我的妈呀,嘴巴估计要肿一个礼拜。”暮色中,灯光下,众人哄然大笑。

那时主持人放的背景音乐是张信哲的《白月光》,正唱到:每个人都有一段伤,想遗忘,却欲盖弥彰……

程敬南看着林顺红红的嘴巴,刚刚她哭得声音都变了,可死不承认。

她走过来,程敬南的眼神慢慢转黝,意味深长。

临走的时候,林顺忽然将玩偶往他手里一塞说:“等着。”一溜烟的跑了。

此时正是游乐园晚上营业结束时分,程敬南抱着玩偶站在出口处,身边是络绎不绝的人流。

有活泼的女孩子见了这道风景,对身边的男子娇嗔:“你看人家的男朋友多浪漫?”

男孩明显的不解风情:“那样的玩偶你生日的时候我不是也给你买过吗,有什么好羡慕的?”

女孩薄怒:“你是猪!”

男孩笑着搂紧女孩的脖子把脸往她脸上蹭:“可你不就喜欢我这样的猪吗?”原来只是故作不解风情。

“呸!不要脸!”

说完还是互相抱成一团,甜甜蜜蜜的又走了。

程敬南并没有注意太多,他老远看见林顺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一只手藏在背后,另一只手伸在他面前问要手机,程敬南摸不着头脑,但还是把手机掏出来给她。

林顺背后的手里原来是只小小的流氓兔,她飞快的把小兔子系到他手机上,拍拍他的肩膀说:“程敬南同学,这是给你今晚表现的奖励,记得好好养着她,不准送给你的红颜知己,我可是会定期查岗的。”

程敬南看着那肥胖的兔子一脸的流氓表情,哭笑不得,心想:他可从来没想过要送女人这东西。

他说:“哎,这个好像不适合我吧!”

“不适合有什么要紧,久了自然就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她把手机递还给他,眼睛危险的眯起再威胁了一句:“我刚才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

这孩子气的表情好像又取悦了程敬南,他抿嘴一笑。

出了门,右侧有卖烤地瓜的摊子,林顺来游乐场来得多,每次来必买这烤地瓜,老板都认识她了,她却只是转头看了一眼,然后决绝的掉头。

是的,她必须学会放弃一些东西,就象刚才的旋转木马,有时候走一圈回到原地,你以为是回来了,而实际上一些东西已经变了,人也是会变的。14年的感情,自她从树上掉下来那一刻起,一直小心的讨好着他,她数学教授的父亲都拿她的数学都没折,她却硬生生的为了他把数学从不及格考到120,而等她终于考上他的学校,他又休学出国创业,接下来她等了他四年,好不容易把他盼回来,曾瑞说他的公司需要“万成”集团的投资,而“万成”的吴晓光喜欢她,所以她……

以前别人称道扬凡的聪明,上进,礼貌,自律,又有野心将来一定会有一片江山的时候,她沾沾自喜,比自己受了表扬还高兴。她妈妈说她成天扛个相机拍些个破门烂窗,什么用都没有,看她以后怎么养活自己。她从来不担心,这不还有扬凡吗,将来扬凡养她就够了,只要有他,他从来不怕迷路,只要有他,她从来不担心自己将来该怎么办,他几乎是她的灵丹妙药,她以为16岁那年的那个温暖的掌心能够包容住她稍嫌冰凉的手,给怕冷的她一掌心的温暖,谁知,岁月流迈,风流云转,始知这一路九曲三弯,到这里再回首已经隔着重重山脉,看不清来时的路,手还怎么握回去?

程敬南看着她微红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从不相信爱情,在他的世界里男女向来就是一场交易有戏,为钱,为性,为目的,手段而已。因此再多的女人在他面前哀求,如何的软弱他也能轻轻拂过她们的手,无动于衷,这一刻面对林顺却说不出话来。

程敬南送林顺回家,车子开到林顺楼下,林顺状态早已恢复过来,刚程敬南还约了她明天去看网球公开赛。林顺刚打开车门,程敬南叫住她,林顺诧异回头,程敬南叮嘱道:“回去好好睡一觉,把这些不开心的都忘掉,上去吧,乖!”

林顺听见那“乖”字心跳漏了半拍,红着脸,凑近程敬南做个鬼脸。

程敬南笑了,醇厚低沉的男声,很爽朗,她发现好像第一次听他这样笑。

但是林顺刚一下车就愣住了,她的楼下还停着另一辆车,银灰色的雷克萨斯GS300,扬凡的车。

整个晚上扬凡都在跟着她,林顺摔向他的包里有她的钱包,她这样莽撞的冲出去,杨凡担心她。当时扬凡听见她从摩天轮上飞下来的声音,发动车子悄无声息的走掉,但是还是忍不住来了她楼下,想把包还给她才好。

他从游乐场回来就到了她家楼下,他以为她很快会回来,没想到他等了这么久。一辆德国跑车经过他,擦身过去的时候他听见她在车里叽叽喳喳的声音,音色如常甚至还带了点她对他特有的胡搅蛮缠,这次的对象却不是他,黑暗中她的侧脸呼啸而过,她却没有注意到他。他觉得右臂的伤口处忽然突突的跳动,那是刺痛,一下一下!

可终究什么都没做,杨凡发动引擎,倒车,掉头。

杨凡开得很快,却止不住脸上的肌肉抽动,可是扬凡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不是你要的最好的结果吗?他把方向盘握得死紧,车上了高速,他不停的超车,超车。

林顺看着扬凡扬长而去的车,愣住了?怔怔的发了好一会的呆。

程敬南止住笑,看着林顺僵直的背影,仰头靠在椅背上,若有所思,他也认识扬凡的车。

林顺和杨凡的事,他早已窥得大概,他再看了一会林顺,没再理她,也发动车子,引擎发出巨大的声响,性能优越的跑车速度当然也是惊人的。

林顺上楼用冰敷了敷眼睛,这个晚上出乎意料之外的,她没有失眠。第二天,一睁开眼就看见一只巨大的流氓兔坐在她的枕头旁,面对她做出欠扁的酷酷的样子,她脑海里忽然浮现起那个抱着兔子穿西装的男人,站在人流繁盛之处等待她,样子滑稽,他自己却浑然不觉。

程敬南看起来好傻,林顺无声的笑了,她拿起床头的手机打给曾瑞问他拍摄地点。曾瑞愣了那么一秒钟才告诉她。

她当然知道曾瑞为什么诧异,如果是昨天,她自己都会惊讶她今天还会去拍广告,但是到今天就不足为奇了,不管扬凡到底想怎样,她曾欠扬凡一条胳膊,这一次就当她还他,从此以后,岁月一刀两断。

曾瑞在电话里说来接她,林顺答了声好,到了化妆室她才记起昨天的网球公开赛,于是给程敬南打电话。不料却是一个中年男人接的电话,愕然了半秒钟,她报上自己的大名,那男人一直都是礼貌恭敬的,再过了一会电话转到程敬南手里。林顺玩心大发:“程总,您好!”

程敬南愣住了,林顺怎么会知道?

他却不知道林顺是在开玩笑,嘲笑他连私人手机都有专人接听,其时程敬南正在开会商讨股市的问题,胡疏见是他私人手机响才提醒他接,程敬南压低了声音:“什么事?”

也许是程敬南严肃的语气让林顺心里不舒服,于是她也说得简洁:“没事,只是我现在在拍广告,那个网球赛我去不成了,你继续忙吧,我挂了,拜拜!”说完电话便被她挂断。

挂了电话,林顺忽然发了脾气:“到底什么时候才弄好啊,我要冷死了。”

化妆师正在帮她弄发型,边对她道歉边叫助手给她拿来羽绒服:“哦,对不起,对不起,再忍一忍,很快就好!”

林顺见化妆师这样做自己倒又开始不好意思起来,化妆室内开着暖气,其实也不是那么冷的。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莫名其妙!

程敬南开完会看见秘书谢萌放在桌上的两张门票,看了很久,慢慢的眉眼间的线条变得冷硬,然后,他把它们揉成一团扔进一旁的纸篓,谢萌正好送文件过来。

没多久手机却又响起来,林顺不好意思的在那头说:“程敬南,我们广告后还有时间赶得上网球赛,门票……你没送人吧?”

程敬南沉吟着说:“没,那到时候我来接你?”

挂断电话后他弯腰从纸篓里把门票翻出来,幸好刚刚没有一时冲动把它们扔进碎纸机。

这两次的动作都恰好让谢萌看见,对于这个“程总”,很多公司内部的年轻女孩都曾向她私下里打听过,因为公司内跟他打过照面的女孩子,哪怕是前台接待小姐,他见了都会微微含蓄的笑,点头,有礼有度,顾盼生辉。

位居高位,俊朗礼貌,文质彬彬,简直叫人想尖叫,公司内年长女人的心中亦起涟漪。

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在谈论他,可是刚开始大家连他年龄都不知道,26?33?他的相貌和处事的老辣让人在这种选择间摇摆不定。这样的男子出任总裁当然是免不了有人不服的,中间隐约有人盛传他是因为靠与董事长白敏嘉的关系才进的公司,后来又见了他身边前仆后继的艳女名媛,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二世祖,自从他做了老总大家基本上都好整以暇等着看好戏。可是他没有一丝窘困,他不急不燥!

从前,沈家小姐还闹到公司来过,他也只是一味的淡定,从容,固若金汤,于是渐渐的沈小姐便不再来了。元老们对这些花边新闻嗤之以鼻,开会的时候难免怠慢了些,他不难堪亦不挑衅,只是不声不响就赢了万成,打得万成损失惨重。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样一个漂亮的翻身仗之后他亦还是跟从前一样,待人接物,彬彬有礼,依旧喜怒不形于色,只是这种深沉却多了一分威慑作用,再无人敢露微词。

电视、杂志来预约采访,他总是推掉,但亦有礼有度,不张狂不傲慢,所以到现在八卦上有关于他的新闻几乎都是正面的。

谢萌是前任总裁的秘书,公司原来给他配备的那个美女让他调走,再指明调了谢萌过来,他对她也是礼遇有加,从不苛责,可是谢萌对他交代下来的事总是兢兢业业,不敢有半点差池。谢萌在公司里也有些年头了,积累了不少东西,可是这个“程总”的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平静的脸上,她总是看不出来他的喜怒,越是深不见底越是叫人不由自主的恭谨生畏。

只是谢萌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会怎样对待他的女友,令他心仪的女孩子,那该是怎样的啊?早晨她进来送文件看见他把特意叮嘱她去高价买来的网球赛门票扔进纸篓,过一会她再进来拿他审批过的文件又看见他挂掉电话从纸篓里把门票翻出来小心展开……这样的反复,她可以理解为他是为了那个女子吗?

谢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程敬南,她略微顿了顿,然后若无其事的取走桌上的文件轻轻走出去带上门。

程敬南按时去接林顺。他把车开到停车场,刚下车一抬头便望见前头一个人的背影,他也跟着扬凡走进电梯,扬凡提着一个女式包有点心不在焉连程敬南跟他进了电梯他都没发现,头微微垂着,眼睛也微微垂着。

走进去,正好看见广告里最后一个镜头,导演攥紧拳头有点小小的激动,因为能听见他小声的微笑说:“perfect!”

就在要最后一个镜头结束的时候,林顺突然一勾吴晓光的脖子,不管不顾的吻了上去,这是原广告设定里没有的镜头,但是画面却出乎意料的让导演“惊艳”。

程敬南正在扬凡身后,所以扬凡那微微耸动的肩膀和僵滞的身躯他看得分明,只是他定力也惊人的好,他沉着脸,面不改色地把林顺的包交给工作人员走出摄影棚。

一切结束,林顺挫败的蹲下来,吴晓光欲劝她去换衣服,她却猛一抬头,那凌厉的眼神让吴晓光混身一震,抽了抽嘴角,最后默默地站起来,工作人员马上给他披上预先准备好的羽绒服,却无人敢走近林顺。

程敬南冷眼旁观。

林顺坐在地板上,双手环过双腿抱着,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神空洞,脸如死灰对着扬凡走出去的方向。

林顺早晨打电话给曾瑞的时候一直都是心情好好的,刚才拍广告也一直很顺利的进行,来之前想好了,从此以后,一刀两断,但是这个世界上偏偏有个词语叫不由自主,上一刻还咬碎银牙的发誓,下一刻就……

林顺忽然看见扬凡,他提着她昨天摔向他脸的包,大概是要工作人员等收工后转交给林顺,这个人一丝不苟的进行着自己的事整个过程从进门开始连看都没有看过林顺一眼。

想起昨天晚上他一言不发开车从她家楼下走掉,想起昨天她把包扔到他脸上跑掉他没有半分挽留,前程往事涌上心头……她忽然红了眼睛,心下酸楚,看他要走便发了狠,拼着鱼死网破的心上演了和吴晓光的那一出。

但是扬凡照旧没有看她一眼,不紧不慢的走出去,脚步沉稳,一步一步皆是踏在了她的心上。

她是真的伤心,忽然想起那夜纠缠程敬南的沈倩来,由衷的悲哀,当女人把自己当牌打的时候,她已经输得一无所有,走投无路。

第七章

程敬南莫名的心烦意乱,他脱下外套,大步上前裹住林顺,在林顺挣扎之前强有力的一把将林顺拽到怀里,这毋庸置疑的霸气,让人拒绝不了的温暖和力量正是此刻固执而软弱的林顺最需要的怀抱,她在他的怀里簌簌发抖,身体冰冷僵硬,她哭得他胸前一片冰凉,他却没有言语,只是这样抱着她,静静地任由她……

程敬南紧紧的拥着她,她终于放声大哭,仿佛想要哭掉三个月所有伪装的坚强,小心隐忍的委屈和不甘,泪水一开闸便再收不住,她小小的手紧紧的攥着他的衣襟,人微微的发抖,那样软弱,他皱紧了眉头。

网球赛没去看,林顺冻得嘴唇乌青,程敬南蹙着眉沉着脸不发一言,送她回家。

林顺病了。

不知道是第几天半夜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她身上一阵冷一阵热,把她折腾得头晕目眩,筋疲力尽。贝贝随她们医院的医疗小分队去了云南某县考查,她自己在家里病了几天,咬着牙没有通知家里也没有告诉别人,因为几天没有吃东西,身上半分力气都没有了。

挣扎着去上厕所,拧开龙头想洗个冷水脸清醒一下,忽然猛烈的咳嗽起来,她一只手扶着浴室墙壁的镜子一只手捂住嘴巴,激烈的咳嗽使得她整身子佝偻下去簌簌的发抖,待放开时才发现手心里躺着一掌猩红的血,她强打起精神仔细分辨,果然是血,脑袋里一片空白。

惊愕了片刻,待得想清楚,全身力气尽失般靠着卫浴的门颓然跌坐在浴室的地板上,不住的喘气。又是难过又是气苦,眼泪哗啦啦的又上来了。

这一坐下来就再也站不起来,龙头下的水依旧喧哗的流着,她想伸手去拧紧,却怎样也够不着,又站不起来,头又痛又胀恨不得炸开来才好,水槽里的水已经溢出来,一滴一滴的浸湿坐在地上的她,她的身子渐渐变得凉,刺骨透心,再也没有力气保持清醒,泪眼朦胧中模模糊糊能抓住一点头绪……她想,自己是不是快要死了,妈妈……

她再睁开眼的时候是被额头上的一阵冰凉唤醒来的,这样便看见了老妈,她虚弱的叫了声:“妈!”声音把自己吓了一跳,微弱得跟个刚出生的小猫,于是自然的眼眶就红了。

顺妈难过的看着她说:“你个笨孩子,生病了,瘦成这样怎么不打电话回家呢,你是不是……”说着哽咽难言,晶莹的泪珠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扑簌簌往下落。

原来是清早楼下的住户抱怨漏水,打电话叫来房东开了门发现昏迷在浴室的林顺,苍白虚弱泡在水中,画面十分吓人,贝贝又不在房间,打了120后,房东联系了林顺填在合约上的顺妈妈的电话。

林顺看着妈妈的泪水,仍旧强装笑容把泪水生生的忍住。

当年她决定来N市的时候,妈妈就念叨着,你走了我就轻松了,你走了我就轻松了。再也不用忍受林顺臭脾气坏习惯才帮她收拾房间眨眼又弄乱,再也不用为了挑剔的林顺挖空心思想做什么菜才能让她满意。但是唯有送她到学校之后她在N市的机场送他们返回的时候,妈妈说:“N市的冬天冷,记得多卖几件羽绒服。”她才看见妈妈的眼睛忽地红了。

这时妈妈的泪水烫得林顺心灼灼的痛。她怎么还敢告诉她,当时她连关个水龙头的力气都没有哪里还有力气打电话?

可是林顺没有象以前一样每次生病就抱着妈妈的胳膊撒娇说能不能不打针,能不能不吃那种很苦的药?啰里八唆的要求一大堆,老妈不同意她就眼泪汪汪的假装委屈。

她酸涩的把眼泪忍下去扯开一个笑容佯装轻松的对妈妈撒娇说:“妈,我病了!”

顺妈妈甩开林顺握过来的手说:“你这孩子从小就养不亲,没心没肺的,什么事都不跟妈妈说。扬凡那里……大不了以后老妈养着你,你拍一辈子破门烂窗我也养着你。”语到这里更是哽咽不已。

顺妈妈这一抒情提到扬凡,林顺心里酸涩难当,好不容易忍下去的泪水又浮上来在眼眶里滴溜溜的打转,盈盈的闪着光。

顺妈是看着林顺扬凡长扬凡短长大的,林顺从小谁的帐都不买唯独对扬凡千依百顺,知女莫若母。当顺妈妈看见林顺那张苍白憔悴的脸,尖尖的下巴,失去血色的唇,就那样毫无生气的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时,心里又惊又痛,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她养了20年那个言笑晏晏的调皮捣蛋鬼。更何况,她本身就是医生,深知林顺如果再多在水里泡一天或许就见不到她了,伤寒到林顺的地步已经算凶险非常了。

林顺住了五天的院。

医院里也不太平,她本是因为从小患支气管炎,感冒稍微严重一点就咳嗽个没玩,这次咳得厉害毛细血管破裂咳出了血,又因为病得严重加上几天没吃东西就昏倒在浴室,谁知,传出去就变成了林顺在浴缸里自杀,鲜血流到楼下的住户,打120抢救过来的,林顺神志稍稍清明点就听到了这个版本。

病房里她的同学朋友老师都来看她,甚至她还看到了她的心理医生曾灵,她躺在床上有气无力的翻白眼。她跟老妈说:“象不象开追悼会?”

顺妈瞪了她一眼。

又过了两天天,渐渐地林顺的伤寒进入高热期,常持续高热达40°C,烧得昏昏沉沉不由得想起02年的非典来。那个冬天×大校园里迎来了多年罕见的大雪,在南方下雪的天气是十分可贵的,因此林顺一早就穿戴整齐带领大院里一干小孩在足球场开战。战后,林顺理所当然的感冒,之后是高烧咳嗽,全身乏力,有时候也烧到40°C,她一般不哭,但实在难受还是在梦里哭着叫了扬凡的名字,也就是那时顺妈知道林顺的秘密。

林顺又被烧糊涂了,恍惚中好似回到了那年,又仿佛看见扬凡伏在她的床前,她伸出手摸摸他的头发微笑:“扬凡,你终于回来了?”

那人抬头,却不是扬凡。

林顺眨眨眼睛,尴尬的笑:“曾瑞是你啊!”

曾瑞略微坐了一坐问了医生一些症状就走了。

曾瑞本来还不相信,但是见过了林顺那白得象纸一样的唇终于相信,曾灵说忧郁症会使人产生自杀的念头,有时候会轻度的幻觉。

他从医院出来,直接去的是扬凡的办公室,王秘书看他气势汹汹见势不妙赶紧收拾自己的东西走出去。

王秘书一带上门,曾瑞就象一头盛怒的豹子冲上去揪住扬凡的衣领当面狠狠的一拳,收不住扬凡顺势跌倒在地,还未看清楚曾瑞的另一拳如影随形,鼻子开始流血。随之脸上身上又受了不少曾瑞的拳打脚踢,他却一点都不挡不避,硬生生的承受着,曾瑞也不知道到底用了多少力气,终于乏了,跟着坐在扬凡身边,转眼却看见扬凡眼睛里闪耀的光芒,曾瑞有点慌。

沉默了一会,扬凡开始问一些林顺住院的事。

曾瑞没有刚才的盛怒,他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把林顺的情况将给他听,心理医生的事,曾灵讲过的话,林顺自杀的版本,林顺错认他为扬凡的事以及医生的诊断,一点一滴的,娓娓的说来。

扬凡靠着沙发角,微微仰起的头,眼角终于有泪溢出来。

强装了那么久,佯装了那么久,眼泪只有到了这步境地才敢掉下来。

他喃喃自语:“曾瑞,你们都在问我为什么,你们都在逼我要个理由,可是你知道吗,我真是恨不得自己是得了绝症,死掉都比现在好。”

上次电视台给他做专访誉他为80后新贵,称道他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待人有礼,可是那都是人前的他,没有人知道从前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没有人知道他小时候有多狼狈。

老师说交不起学费就不准来上课,医院里说再不交住院费就让妈妈出院,隔壁园丁的儿子小胖用爆竹烧掉妈妈的衣服……总有人不断欺负他,看不起他,艰难,逼迫,穷困,卑屈……这些是现在人们所看不到的,但是在那个他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把他当了回事。

从小他就没有父亲,他一直不明白妈妈为什么宁愿在×大当清洁工也要留在×大,那时×院里的小孩都不肯跟他玩,嘲笑他没有爸爸,妈妈是清洁工,因为他们都是正儿八经的教授子女书香门第,他们看不起他他更不喜欢他们。他一个人在家里自己跟自己玩,经常听见门外她的笑声,她几乎是个孩子王,小小的个子充满了活力,那么爱笑。那天看她从树上摔下来,她被吓得哭起来,满嘴的献血,他就顾不上自己了。医生问他是什么让他忍着成年人所不能忍的剧痛把她送到医务室,他不知道,那时候他以为他从小就是一个忍耐力很强的人,但是万万想不到会是这样。

他骨折之后她就经常来找他,给他背书包,帮他拿书,送他上学说从前怎么没见过他,说平时怎么也不出来和大家玩,一个人多没意思。他不好意思告诉她是别的小朋友看不起他嘲笑他,他就说他讨厌那些人。后来她就专门陪他呆在家里,有时候外面有人叫她,她也不理,她分他零食,给她他讲她的伙伴,她的爱好,她看过的童话故事,她带他去游乐场,仿佛迫不及待的想把她所拥有的东西都分给他,用她的生活来填满他的孤寂。

那种感觉就象是就象是一个深居在深山老林里的一个人,因为孤独得太久,他自己都遗忘自己,但是忽然来了一个这样的人对你嘘寒问暖,小心翼翼的讨好你,让你知道原来你也是这么重要,你会感激涕零。她就是那个人,从来没有人对他那么好过。”

他发誓他将来一定要回报她。

有一阵,她喜欢集邮,香港回归那年他六点钟起来排了三个小时的队,花光了妈妈给他准备的一个月的中餐钱,但是他一点也不后悔。当他把邮票给她的时候他心里是那么自豪,可她连邮票看都没有看先就心疼的问:“扬凡哥哥,冷不冷,排了多久的队?”

她小的时候数学不好,那他就为她把数学学好。高考的那年他每天三点睡六点起,班上的同学都说其实他根本不必要那么拼命,因为老师早就找他谈话要保送上×大并且提供全额奖学金可是他谢绝了。他想他必须到更好的学校,他只有优秀一点更优秀一点将来才能给她带来幸福,她值得最好的,所以他不能失败。

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她,她高三那年他吻了她,可是他什么承诺都不敢给她,只有装做若无其事给她讲题,但是他知道她没好好听,因为他讲错了那么多她都没提醒他。他连晚饭都不敢在她家吃就回家了,回到家他马上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靠着墙捂着胸口,心还在怦怦跳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吻了她。

去美国的那天,她坚持来送他,她离别的眼神里有期盼和泪光他知道她在期待什么他知道她希望他给她一句话,他进了安检可是心里有个念头,真的想把机票撕掉转身跑回来留下找个工作就在她身边陪着她,可是最后他连回头都不敢,他生怕一回头就上不了飞机。”

他不敢给她承诺是因为她那么好,他没自信,虽然他努力做到最好,但是总是害怕给不了她幸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让你害怕你做不到,你不够好,不够周到,害怕不能给她幸福。四年里他在美国,她开始写博客,他看到她说她好朋友一见钟情的男孩子,吴万成的儿子居然喜欢她……他对着她的那篇日记发了一晚上的呆,但是他还是不敢对她要求些什么,有些事没有把握就不敢轻易承诺,因为他害怕万一实现不了。

回国的第一天,他就迫不及待的跟妈妈说要和她结婚,他妈妈大吃一惊。因为谁都不知道面冷心冷的他竟然喜欢她,谁都以为他只是把她当妹妹。但是以前的克制隐忍,只是害怕自己做不到,害怕对她失言,所以什么都不敢表现,可是现在他觉得已经给得起了,为了这一天他千山万水打拼了这么久怎么可以不去实现。但……他妈却不同意。她们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给了他生命抚养他长大,一个带给他世界,他简直要疯了!

狂躁,烦闷,痛苦,可是他却料不到母亲会给他一个那样的理由。话还没说完他妈妈就哭起来。

他觉得他的世界也轰然倒塌了,这么多年支撑着他的理由,他全部的信念……到头来竟然,竟然,他从前只顾着担忧将来没有能力给她幸福怎么办,却不知道……却不知道……如果让他选择他宁愿那十几年里没有她,这样也好过……这样的结局。

他也不知道怎么对她说,所以才找了一个陈茜茹,他以为从来不曾要求过她从来不曾承诺过她,她这样活泼漂亮正是含苞待放珠圆玉润时,一些伤痛来得快也去得快。他认识她以后她都没有再哭过她很坚强,不料她却憔悴得那么快,象一朵来不及盛开就生生枯萎的花,其实这样谁都没有他疼,可是他连看她一眼都觉得罪孽。他又开始克制自己,逃避她,每天加班,故意给陈茜茹讲笑话也不看她,给她找来博客上的吴晓光,他想如果她恨他的话那么难过和伤痛是不是就可以少一点,是不是就会强迫自己忘掉,是不是就不会再……爱了,不然他能怎么办,她那么受伤?

他就那样靠在那里,眼睛里雾蒙蒙的含满了泪水,脸色郁郁青白,声音低低的,那样酸楚无奈。几乎让曾瑞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人前精明干练冷静自持的男人,就是那个胸有谋略,临危不乱,冷静过人的扬总,现在此刻脆弱得象是一个打碎玩具却又不知道怎么拼好的孩子,心碎,懊恼,可是一筹莫展。

不管曾瑞如何激他脑讽他骂他恼他,他从不分辨;被他揍得鼻青脸肿不还手也不呼痛,滴酒不沾的他深夜独自在家酗酒酗出那么大一道血口子,都是因为,他的痛,无处言说。

他想,也许肉体上多痛一点,心就不那么痛了,仿佛醉了就不用想那么多事,那些过往在醉生梦死里再也清晰不起来就可以假装自己不记得是在荒年里怎样许下宏愿要给她一个最美的未来,假装不记得就好像她真的没有来过,他没有爱过。

可是再多的伪装和逃避,怎样的强装又怎经得起她自杀的消息,也许只有被生生的逼到这一步他的眼泪才敢掉下来,可是怎么办呢?世界这么大,可终究是容不下他们了!

时乖命蹇里他遇上她便开始不信命,开始相信总有一天他能用他的双手为她挣来一个幸福的未来,就象那些邮票,只要他起得早一点,只要他耐着心排下去,只要他还有那些午餐钱,那么他就能为她买来邮票。可是他从来不想到,等到这一天来的时候还有那么多不可预知,比如邮票卖完了呢?比如人家不肯卖给他说他没有资格呢?

他以为她是他荒芜贫瘠生命里上帝准备的礼物,谁知他的喜悦,感激,欣喜还没来得及,一切便要还回去,从此……

从此以后,不管他如何功成名就,世人称道,那个他允的,欠的,亦是无可奈何的了,那是他无法企及和逾越的命运。

第八章

林顺再住了几天的院,病情基本稳定后,妈妈就说要带她回家。

林顺说再等等,再等等,她自己都已经绝望了,整整一个星期里来了一整个追悼会的人,但是有人还是没有来。

等的时候又是痛又是恨,痛的是一个星期里来了一整个追悼会的人,有人还不来,恨自己到这一步竟然还在等他。

不过林顺还是没有等来那个人,等来的是曾瑞。

他提着一袋橙子来看林顺,林顺最爱吃橙子,曾瑞明显的避开林顺的目光,坐下来说:“林顺,我给你剥橙子。”

她喜欢吃剥的橙子,可她自己老是剥不好,常弄得一手的汁水淋漓,扬凡反而比她更细腻,剥出来一整瓣,弯弯的明亮的橙色,鲜妍明媚,躺在他的掌心,拈起放进嘴里,又香又甜。

不知道是不是在病中她一瓣都吃不下去,只觉得满口的苦味,真真又苦又涩,可是当着曾瑞她还是把它咽下去了。不声不响地就吃下去一个,她看着曾瑞专心的剥桔子,那张不同寻常疑重的脸,想了想,还是期期艾艾的问出来:“曾瑞,扬凡……呢?”

曾瑞抬头看一眼林顺,心里叹口气,话却是怎样也说不出口。他并不是一个优柔寡断拖拖拉拉的人,曾瑞火爆的脾气和贝贝有得拼,但是这次曾瑞却被林顺难住了,他在林顺期待的目光中退缩。

这一点林顺怎么会感觉不到,曾瑞并不是个很会掩饰情绪的人,他脸上明显的写着那么多的回避和不可告人,林顺反而更急。

她稍微调整下姿势,曾瑞帮她拿枕头垫在背后,眼睛就是不敢对上她的。

林顺着急的抓紧被子说:“曾瑞,扬凡呢?他到哪里去了?他怎么,怎么……不来?”

“扬凡,他……他去美国了,美国那边的公司有点事要处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他知不知道我病了?”

“知道,我已经接替他这边的工作,可能,暂时都不会回来了。”

林顺眼前一黑,只觉得星星在头上围着转,满世界都跟着在转,她好晕!曾瑞说什么,他去美国了?他知道?他暂时不回来了?这是什么意思?

曾瑞忙扶助她的头:“林顺,你没事吧,你怎么样了?医生,医生……”

她重重的躺回枕头上闭了一会眼睛,恍惚中好似看见程敬南。她掀掀嘴皮,想对他笑,虚弱,苍白,好似透明,可是再睁大眼睛的时候程敬南又消失了,她努力朝门口看去。

“林顺,你别乱动,你哪里不舒服,医生马上就来了。”曾瑞被她那惨白的脸色吓得手忙脚乱。

程敬南的身影哪里还在,她把头转过来,梦游一样看着曾瑞问:“刚刚是谁来了?”

曾瑞疑惑的顺着她热切的目光看向门口,只看见被曾瑞叫进来的医生和护士:“谁?没谁啊。”

林顺“喔”了声,护士又开始给她量体温,她的头又痛又晕,刚刚她明明看见程敬南在病房门口,他明明来了,怎么……怎么会不见了呢?可是她太累了,想不起来,又昏睡过去。

再醒来就跟妈妈说还是回家吧。

眼看着要过春节了,她再不回去恐怕二老就要坐飞机过来了。

回到家,林顺并没有住院,顺妈专门请假在家照顾林顺。林顺每天昏昏沉沉的睡着醒着,伤寒最难受的那段已经过去,她的恢复期似乎比一般得伤寒的人来得更慢,因此日子过得又快又慢。当她看见原本应该正在加拿大进修的姑姑姑父双双出现在她床前的时候她的病已经逐渐痊愈。

她对老妈说:“妈,没有那么兴师动众吧,我生个病姑姑还专程从加拿大回来了?”

顺妈正在削苹果,白了她一眼说:“美得你,赶紧给我起来,晚上去参加你爷爷七十寿宴。”

林顺恍然大悟:“今天几号啊?我怎么把爷爷的生日都给忘记了!”她爷爷的生日就在正月里,转而仿佛又想起什么似的,不满的的噘着嘴说:“妈,那爷爷不生日她们就不回来看我拉,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回生这么重的病。”

而且没有得过伤寒的人永远不知道那种又冷又寒,冷热交加水生火热的感觉是什么样的,生这样大的一场病,几乎连人都可以重新活过一次了,林顺从小就是一个极怕冷怕热一点都耐力都没有的人。

这场大病林顺真是瘦了一圈,穿着老妈给她买的礼服站在镜子前,整个人都变了,不过却有另一番楚楚动人的风致。顺妈从前是文工团跳芭蕾舞的,一早是院里出名的大美人,林顺更是继承了父母两人的优点。穿着新衣服林顺心情好了点,她在妈妈面前臭美的转一圈说:“妈,我美吧?”

顺妈看了看仿佛又想起什么,出去了,回来的时候递给林顺一个盒子:“你姑妈从加拿大给你带回来的。”

林顺拆开,是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今年的新款,她戴上,在镜子面前抚摸着光滑的脖子笑了。

再然后让林顺惊讶的是来接她们前去酒店的车子,她也不过生了场病而已,难道爷爷爆发了?顺妈没有过多的理会林顺,挽了挽披肩,款款坐进车子里。

直到林顺真正站在衣香鬓影的酒店后花园里专门承办大型酒会的草坪上才终于忍不住发问,今天的这一切华丽得诡异。居然还看见那么多记者,还有各种只有出现在报纸上的名流,好大排场啊!顺妈这唉给林顺粗略的解释了下,好像是爷爷的某项科研成果被某财大气粗的企业看中了打算签约合作,这个生日宴会就是对方为爷爷举办的,顺便签约。林顺也知道,很小的时候爷爷就在研究一种新型的抗癌药物,难道成功了?

她很没出息的对老妈说:“这样啊,那我呆会找个地方躲着吃就成,可千万别告诉人家我是爷爷的孙女啊!”顺妈不以为意,由得她去,自去寻她邀请的朋友。

可惜林顺连粮食还没有“储备”完毕就被爷爷发现了。

“吴总,这就是我的孙女林顺。顺顺叫人啊!”

“吴叔叔您好!”这就是家喻户晓久负盛名的万成集团董事长吴万成?林顺看着吴万成的那眉毛那眼睛只觉得眼熟,好像哪里见过的,但是又不似吴晓光那样的,吴晓光更阴柔一点应该算长得更象他妈妈一点,林顺曾经在学校里远远的见过吴夫人一次,雍容华贵是个美人坯子。

“你好,真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林院士好福气啊!”吴万成一只手端着酒杯向她示意,一只手垂在身侧,不失翩翩风度。

“哪里哪里,晓光也是一表人才啊。”老院士也是红光满面,笑着回应,据说吴万成对这个独生儿子极是宠爱,刚吴万成还领着儿子给他专程介绍过,的确虎父无犬子。

“提到他,我好像听他说林顺你和他还是同一个学校的?”吴万成对着林顺说。

“啊,对!”林顺笑得有点僵硬,哪壶不开提哪壶,这话可不要把吴晓光招来才好啊,但是事实证明老天是从来不眷顾林顺的,吴万成一挥手就把吴晓光叫过来,林顺暗吐舌头。

吴万成对林院士说:“来,林院士我再给你介绍几个我们公司的股东,让他们年轻人去吧,年轻人有年轻人的话题,晓光你好生陪着林顺啊。”

扔下这一句两个人寒暄着又走了。

林顺心里急得跳脚。她不知道怎么对吴晓光好,吴晓光看起来老实,当初捡到贝贝钱包脸红得要出血,可是真不知道他怎么就这么能见缝插针,到哪儿也脱离不了他的魔爪似的,这可不是N市。吴晓光见了林顺又垂下了目光,吴晓光对她总是这样,纠纠缠缠不能断,但见了面他态度又躲躲闪闪,欲说还休,不知道他到底想怎样!贝贝对他的好,他知道,他心里不喜欢贝贝,他又不说,一直这样忍着憋着,林顺简直要被他逼疯了,她还从来没有拿一个人这么没办法过。

林顺掩饰心情,刚想去拿饮料,吴晓光比她更快一步递过来,她接了瞄一眼吴晓光,他脸又红了,垂下长长的睫毛不敢看她。

今天吴晓光穿着一件双排扣的白色西装,说实话,吴晓光长得真不错,单眼皮长睫毛又白又细腻的皮肤,这样的阴柔的气质正与时下流行的男色相符。

林顺其实是心虚,看着吴晓光那红得可疑的脸,她偷偷祈祷吴晓光可不要是想起了拍广告强吻他的那一幕。

当时是一时头脑不清楚,但是现在总归是要面对的,虽然病了这么久……

她喝一口饮料尴尬的咳嗽一声说:“厄,那个……上次的事是个意外,对不起,你别往心里去啊。”

吴晓光低着头持续脸红,声音低低的:“没,没,没关系!”

吴晓光的慌乱让林顺更感难堪,脑袋里转着弯想云淡风轻的过去,就问了些:“吴万成是你爸爸?”之类的常识问题,问完后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吴晓光当然更加反应不过来,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煎熬两人的话。

忽然有人称赞林顺的手镯。

“好漂亮的手镯!” 林顺抬眼,面前高贵明艳的人似曾相识,穿着一身Doir的礼服,林顺曾经在某电影节见杨紫琼穿过,熠熠生辉的方形耳坠,她抿着嘴笑又有种优雅从容!被这样的人盛赞,林顺受宠若惊,礼貌的道谢:“谢谢!”

对方干脆走过来问:“在哪里买的呀?”

“厄……”林顺噎住了,她也不知道,这个好像是程敬南有天送给她的,还真有缘,那天她一戴上就取不下来了。林顺从来不戴首饰,她戴什么丢什么,她也很奇怪的这娇弱的玉戴在手上这么久一点磕磕碰碰也不少镯子却一直好好的。

那人见林顺支吾着答不上来,善解人意的一笑说:“真漂亮,是朋友送的吧!”

林顺点点头说:“对啊,朋友送的,越戴越亮,大概是缘分吧,我也很喜欢。不如下次我见到他帮你问一声在哪里买的?”

“哦,不用了,玉也是挑人去的,林小姐你的水晶项链也非常漂亮。”

林顺继续道谢,直到那女人走远她才想起这个女人为什么看着那么眼熟,这可不就是那个白敏嘉,程敬南的阿姨,电视上见过的。本人比电视上更年轻,更漂亮!

林顺对着灯光看着手腕上温润通透的玉想白敏嘉刚才的表情,她笑,程敬南该不会是偷了他阿姨的信物送给了她吧。还有她怎么会知道她是“林小姐”?

想到程敬南她忽然有点烦躁,这么久了,自从医院那次以后她就没见过他。跟吴晓光呆在一块,林顺倍感折磨,酒会尚未结束林顺就借口大病初愈累了要先回家,没想到吴万成又出现了,还专门指派车子让吴晓光送林顺回家,林顺当着一干长辈的面不好说什么,吴晓光从来就是这样油盐不进。

这一见吴晓光,很多事就浮出水面了,她赶紧给导演打电话,导演一听她的声音就跟她说让她什么时候去看样片,从语气听来林顺几乎可以想象导演的兴奋。林顺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导演默然不作声,也没说肯或者不肯就让林顺先看了再说。

林顺无法只得说到了N市再说。

×大校园里的路两旁种的都是香樟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南方城市的树学会了在春天落叶。2月分的天气,×大开始回暖但是还没开学,因此这样的天气校园内仍旧是清冷的,路旁依旧萧瑟,行人稀少,香樟树的叶子落了满地,风一吹落叶被卷得满街跑,林顺便也踢着落叶玩。这里再过去不远就是扬凡从前的家,但是现在那里住的人已经换了,扬凡应该把扬阿姨也接到美国去了吧!

等林顺再回到N市已经是3月下旬,N市地处北方,天气依旧寒冷。

她不适应N市,当初来的时候老妈就这样说过,林顺天生畏寒,又有轻微的支气管炎,最是感冒不得,但是她还是坚持下来。那时候总是天真的想,如果她和扬凡之间的路有那么长,那么她就先出发,这样会不会让两人提前走到春暖花开的那一日?可是还没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冬天她忽然地不那么怕冷了,房子里的空调坏了好久也没修,她身上还是初冬的那一套。

林顺也奇怪,莫非那场伤寒让她对寒冷从此产生了免疫能力?

不过伤寒确实改变了她不少,变得不那么怕冷,不容易感冒,仿佛真的脱胎换骨重新做人。那么那些过去又去了哪里呢?

林顺病了这么久,她再回到杂志社同事都亲切的关怀慰问,不少人还揶揄她:“林顺,休息这么久便宜你了,这么久的假,总编还给加薪升职,别说感冒了,肺炎我都得。”

“去,你以为我那是一般的感冒,我那是伤寒。”林顺笑着对同事说。

“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是要请客,请客……”有同事赖上来。

她所在的时尚版虽然只是隶属杂志社的一个小小部分,人虽少,人人却都是极有人情味的,不似当日广告公司,明里欢迎她合作愉快,背地里却……她笑着说:“好好好,晚上请客,去哪儿大家定吧。”

她生病以及春节这段假请的可不短,本还以为有场尴尬局面等待,但是没料到反而……去年她生病之前拍的几组照片居然获得了年度最佳新闻奖,那些图片在网络上如今到处连载引起极大反响,现在在新闻界可是炙手可热的话题,又是这样一个新人,这样的摄影师杂志社怎么会不知道用加薪来挽留?

不过她拍的时候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新闻效果,当时她选的都是一些修自行车的,捡破烂的,乞讨的,以及顺妈说的那些“破门烂窗”,得这么一个国家级的奖,没有料到,是真的没有料到。

这次上来时事新闻部那边还给了她重大任务,据说是跟主编一起去采访中庭。中庭最近一段时间风头渐劲,股海生波把万成压得死死的,新年来又把万成跟时下发展势头最好的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收购走,这一路好似专门跟万成作对似的。人们都在津津乐道,可惜中庭从来就不接受采访,不料这么一个非常时机居然把机会给了他们杂志社,主编很是兴奋要亲自操刀,当然带的摄影师肯定就是林顺。

“林顺,那可是中庭啊,他们‘程总’长得……”朱妹的滔滔不绝还未开口,立马就有同事给她接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魅力无边,天上有,地下无,只有死的,没有活的。”

朱妹讪讪的看着那接话的人说:“你们还真别不信,你们真的没见过那么帅的人,那气质,那气势,那微微笑的样子……你们……哎,林顺,你别笑啊……你看你……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们公司内部的人啊……而且你见了就知道了。”

朱妹发了急,去年股市事件朱妹自告奋勇要去采访程总,但是没成功。按照常理从这样的大人物那里碰一鼻子灰回来她向来是压唠叨半月的,可是那次回来反而是她给杂志社普及程敬南的各种知识。

中庭的程总本不管是花名还是美名都是鼎鼎大名,可是只见其声不闻其人,越这样低调他的神秘越是被夸大化了,可惜的是朱妹一天N遍的在办公室里念叨,说得多了人们就不把她说的话当回事了,而且这样天上飞的人不管怎样优秀俊朗风度飘飘都不关她们地下走的人任何事,她们才不用担心要不要嫁给一个这样的钻石王老五之类的问题,她们更关心的是奖金增加不增加,工资涨不涨,商场打不打折,因此程敬南的事便也慢慢冷下来了。

林顺听她这样说,笑了一笑,朱妹更急了,她和林顺同期进来的两人私交甚好,她上次见程总可是一件杂志社的大事,当初林顺生病不在,她正遗憾没有普及到她。她这样笑,朱妹以为她不信,更是据理力争,脸红耳赤,看来要来真的了。

“林顺,我是说真的,唉,你知道吗,他开宾利的样子有多帅……温文尔雅又气势非凡。特别是微微一笑的那一句……天,简直让人魂飞魄散。唉,可惜的是那天我费老大劲儿拍的照片都让‘中庭’的公关部给收走了,我怎么当时那么笨就不知道偷偷留下一张呢,省的你们现在都不信我,就算不给你们看,我自己挂在床头每天晚上看几眼也好啊。”朱妹手拿一支签字笔手舞足蹈,脸上已迷醉,仿佛又到了她偷拍的那天。

那天被中庭谢绝后,本是准备打道回府的,在停车场却看见正来上班的程敬南从一辆黑色的欧陆GT宾利车上走下来,朱妹呆呆的站在那,人都站傻了,他的助手从后面另一辆车里走下来叫他,朱妹才知道这男人就是程总。本来做为时尚版的记者什么陈坤黄晓明之类的也见过不少,可是偏偏这时傻了,这样就守着他的车在停车场等了一天,下午他出来她就抗着相机猛拍,本以为他未察觉正慢慢拉近距离拍得起劲,谁知他忽然从车里走下来,对着她微含着胸低了头轻轻一笑,半是威胁半是商量:说“不能再拍了啊,再拍我可就不客气了。”

第九章

朱妹的魂就飞了。

有同事在一旁轻笑出声说:“朱妹,你省省吧,就林顺肯定是不吃你那一套的。唉,林顺,你倒是跟我说说今天早晨送你上班的那个帅哥是谁啊?”

“是啊,我也看见了,简直极品,是谁啊,你男朋友?下次带出来给我们大家认识认识。”

“是啊,是啊,拣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你的庆功宴?”

“啊?”大家七嘴八舌,林顺有点呆愣,形势急转,今天早晨程敬南送她来上班大家都看见了吗?

“啊什么啊,带出来让朱妹见识见识,省的她那么轻易的就魂飞魄散了。”同事取笑朱妹。

林顺笑了说:“哎,他啊,他可不是我男朋友,不过介绍给你们认识还是可以的。”她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不自觉的就把程敬南跟朱妹的形容词联系起来了,那个人端着一杯红酒依在沙发里的样子,那个人沉默着听她诉说的样子,那个人强势的把她揽进怀里冷酷又霸道的样子……嘿,程敬南这家伙其实……不知道把他介绍给朱妹她要怎么反应了?

林顺想着,居然有微微的得意。

“切!”朱妹鼻孔里哼出来,那样经典的程总,外表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内在大气强势,还有谁能帅到这地步?她才不相信。

可惜的是程敬南答应是答应了,终究还是来晚了,到的时候众人早就鸟兽散,林顺挥挥手把同事送走说没关系,他一会就到,他一定会来的,你们都走吧。朱妹也醉得一塌糊涂管不了她,最后是稍微年长一点的副主编李姐留下来照顾她。

程敬南到了就看见她那副半醉依在柱子上的样子,他停好车,从那李姐手里接过林顺,林顺穿着高跟鞋一个不稳一头栽进程敬南怀里,吓得程敬南忙双手去抱。

他礼貌的对李姐道谢,李姐居然半天未回过神来,等到注意到程敬南刚刚对她说话,不由得满面通红,程敬南已经半搂着林顺上了车。

这样的人……

程敬南好不容易把林顺弄进车里,她忽然一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程敬南不妨她这一拉人顺势就倒在了林顺身上。

她今天穿一件黑色无肩带黑色裙子披件小外套,脑后松松软软挽起的头发便有几缕散落在脖子上,露出一大截的粉颈,胸口肌肤滑腻莹润,腰部用黑亮塔夫绸掐得很紧,身体凹凸玲珑,脸颊酡红,唇如朝露,有一种纯真的性感。然而她还是用熠熠生辉的眸子仰起头看着程敬南,歪着脑袋笑嘻嘻。

程敬南微一偏头避开她的气息,极力自持:“林顺,你放开我。”然而说出来的声音是那样沙哑,仿佛魅惑自己。

林顺不说话,反而把手搂得更紧,这下他整个身子都压在她身上,她柔软得不可思议,她的呼吸温温热热喷在他的脖子上,让他心旌动摇不可抑制的想到她新鲜如朝露的唇,林顺咯咯娇笑:“程敬南,你长得这么帅,难的跟我关系这么好,就让我吃一回豆腐吧,嘻嘻。”

这句话一出,他立刻警醒了,把八爪章鱼一样的林顺拉开,也不管林顺东倒西歪的坐在车里,他到另一边去发动车子。

林顺歪在座椅里,那么不舒服的姿势,她努力抬起头来看向程敬南:“程敬南,你开宾利吗?”

程敬南没好气:“不开!”

林顺又咯咯笑起来,看了他好一会,自顾自的,指手画脚:“嗯,朱妹说得不对,如果你开宾利一定不会比他差。”说着眼睛半闭着,好似要睡去,良久,却忽然又来一句:“嗯,朱妹说得对,你这样的花花公子连工作都没有应该还是比不上他。”搞了半天她居然在自言自语。

程敬南脸猛地一沉,看着她,有点郁闷。

那天在医院,看见曾瑞说扬凡去美国她就气得脸白如纸,要晕,其实他在门外明明看见了靠在墙上的扬凡,不知为什么他到了门口硬生生的转了身。

几个月不见林顺,程敬南时常会看着手机上面坠着的流氓兔走神,还有手机里以前一堆乱七八糟林顺发来的信息他居然没删。忽然那天接到她的电话,一片嘈杂声里她理直气壮的说:“程敬南,我在机场,快点过来接我。”第二天又打电话给他,堂而皇之的说:“程敬南,过来送我上班。”程敬南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好耐心,送她到杂志社门口,林顺没一句感谢的话还说:“程敬南,你反正整天无所事事,我就不谢你拉!”

程敬南从来不是一个情绪外露的人,这个晚上却因为林顺话语里无意的轻视郁闷无比。他刚进中庭的时候,不知道他这个年轻总裁受了多少元老的轻视,可那时候他都能镇定自若,他怎么会因为这个女孩子轻易易的失了态,他从来不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送她回家后就把手机扔在茶几上,打电话让谢萌明天给他准备一支新的,反正这个手机他也不常用。

林顺也没再打过他的电话,其实在飞机上她是思考了很久要怎么打电话给他,她都不知道有一天居然还要为给程敬南打电话而处心积虑找借口,想了半天没想出来,烦了,恶向胆边生干脆就大声叫他来接机,可惜第二天为了掩饰头一天的心虚,又继续叫他来接她上班,现在想起来,自己都觉得脸红。

她打定主意,下次要等程敬南先打电话给她。而且最近她也忙,女版有另一个大人物要采访,林顺自告奋勇,因为采访的对象——中院的季院长,季丹眉,贝贝的妈妈。

林顺拍照片的时候总是止不住的想贝贝到底和她妈妈有什么过节,为什么那么恨她妈妈,从前她妈妈每次开车带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来看她,贝贝总是把所有的东西扔到她妈妈身上。有时候林顺火气也很大,她指着贝贝骂:“你臭脾气那是你自己的事,阿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你,你就这么不知道好歹?她可是你妈妈!”

贝贝听林顺这么说连姐妹都可以不认,后来林顺也不大敢帮她妈妈说话。

采访完,季院长的秘书追出来说:“林小姐,请等一等。”

原来贝贝打算留在云南那个小县城不回来了,那天季丹眉听秘书说起这事还特意关照过下属部门,结果贝贝专门打电话把她骂了好大一通说:“我的事不关你的事,不用你管,以后。”季丹眉叹气,她这辈子怕是都不能再取得贝贝的原谅了吧!可是让她留在那个小县城里,又能怎么办呢。

林顺回N市在车上打电话给老妈说起这事。

顺妈比林顺更早一步知道这个消息,就是前几天黄医生打电话给他的,黄医生是N市有名的妇科专家,顺妈当年的同窗,她特意给贝贝找的指导专家,黄医生见过贝贝也十分器重她。这次响应政府卫生部门抽调几个医生参加去云南考查的队伍,本也是想着贝贝年轻,历练历练也好,方便以后提拔,谁知考查结束回来的上级领导说为了响应卫生部门的号召贝贝不回来了。黄医生托朋友打听才明白根本就是颜贝贝主动请缨,黄医生不明白,苦口婆心的再三劝导未果这才记起林顺的妈妈。顺妈妈早打过电话联系贝贝,见贝贝态度坚决也不好说什么,只跟林顺叮嘱道能劝则劝,但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林顺经历过最近这一段事也成长了不少,可是这是贝贝啊,跟她好得一个人似的贝贝,她接老妈的电话还在得意的想,不强求她就不信贝贝会舍得她,所以她还真没把这事当回事。

她慢腾腾的上楼,还想着贝贝的事,一边腾出一只手找钥匙,到了门口才发现门是开着的,她狐疑的轻轻推开门,看见贝贝在杂物间的门口收拾东西,她眼睛一亮:“贝贝,你回来了!”

她已经太久没有见过贝贝了,上次在医院通电话,贝贝从同学那里得知了她“血流成河”的那个版本的住院经过,在电话那头激动得恨不得操刀把扬凡给阉了,林顺费了姥姥劲儿才安抚住贝贝狂躁的心。后来贝贝还是说,不成,人命关天我得回来看看你,我去跟我们领导请假。林顺说真没事,我只是没有力气打电话不然也到不了那一步。贝贝又激动起来说,没有力气打电话,你早干嘛去了?少不了的是一顿数落。

然而等了几天却也没见贝贝回来,打她电话也很少接,接了又是闪烁其词敷衍着,林顺以为是贝贝不方便请假又不好意思跟她说,她便也没有往心里去,更加没有打电话过去催,有时候又是因为贝贝那边的信号不好,就这样一直也没再联系。

乍一看见贝贝,林顺是惊喜的,其实生病的时候虽然口口声声说不用回来不用回来,但她也是想见贝贝的,这个在过去四年里每次她生病感冒都在她身边的好朋友,在她病得最严重的时候她有多么需要她只有林顺自己心里明白。

贝贝却是淡淡的,话语里也是懒懒的,手下却不停,忙活着将自己的东西装箱。

林顺忽然记起什么似的,她一把夺过贝贝手上的东西把她拽到客厅往沙发上按,有点气愤:“贝贝,你还真打算留在那里啊?”

贝贝坐着,看着面前的茶几说:“嗯,确定了。”

那茶几上头有大朵大朵的牡丹印花,桌脚有优美的曲线和花纹,精致又典雅的黑白搭配,当初她们刚搬出来去宜家挑选家具,第一眼她俩就跟这茶几干上了,但嫌太贵,她们只好隔三差五的来盘旋一阵子,好容易等到过节打折,因为是打折商场不提供搬运,她们还是欢天喜地的找人把茶几给搬回家。

搬运工嫌弃这茶几不俗不雅不中不西,只有林顺庆幸真是难得贝贝跟她眼光一致。贝贝想,现在看来还是不能太一致了,眼光太一致有时候也不好!就比如现在一个茶几总有一天她们有个人要离开,可她们两个人都喜欢,那么怎么分呢?

林顺看贝贝心事重重的样子,又是恼火又是烦躁,这事贝贝都没给她提过,匆匆忙忙的回来,倒好,直接把行礼给收拾上了,她气呼呼的一屁股在贝贝身边坐下说:“贝贝,你想想清楚,就这么过去你的将来你还要不要了?那里条件那么差,你一签那么长的时间,这可签的是你的青春年华啊,你这辈子最好的青春年华。”

第十章

贝贝说:“我知道,我就是想为那里做点事而已。”

林顺双手交叠在膝上,却还是有点无所适从,她不知道跟贝贝说什么好,她根本就不把这事当事看,可是现在贝贝这样的表现看来是当真的了,她一点准备也没有当然心烦意乱。

难道用她的父母来说服她,好像不行,贝贝跟她家里人……那……忽然林顺仿佛记起什么,她说:“贝贝,那吴晓光呢,你就打算这样放弃他拉?”

贝贝猛地一抬头,警示的看了林顺一眼,站起来绕过林顺径直去收拾东西,她弓着背手脚不停:“林顺,吴晓光从来不是我的,他跟我没关系,谁爱抓住他谁抓呗,家里那么有钱人也老实温厚,想抓住的人多得是,这还轮不上我呢!”

林顺眉毛一皱:“贝贝,你这说的是什么话?”

贝贝也不客气:“什么话,人话,听不懂么?”

这一句噎得林顺半天说不出话来,她本就有火,又是好意为了贝贝着想,这样一来就更气:“颜贝贝,你把话说清楚。”

贝贝把箱子盖用力一按,落锁,脸都没抬说:“还用得着说吗,心里有数就成。”说着提了箱子朝玄关处走,林顺站着不动,贝贝挑了挑眉毛说:“让开!”

林顺依旧不动,贝贝便用力地撞开她,走出去,这一撞直撞得两人肩膀隐隐生疼。林顺从来没试过跟贝贝生气吵架,她竟呆住了也不知道去拉贝贝,贝贝就这样走掉了。林顺一个人站在客厅,傻愣着,好一会儿,忽然电光火石,她想起刚才就是提到吴晓光贝贝变的脸,她想起了更多的事,于是立刻掏出手机给导演打电话。

导演莫名其妙林顺的气急败坏,他说:“那最后一个镜头我从来没有说要剪掉,前一阵子你生病广告杀青你也没有来……”对于导演来说,一个吻两个吻在荧幕上这是十分正常的,根本没必要跟林顺一样大惊小怪。

林顺握着手机好一会儿才说:“哦!”前阵子她回到N市导演确实打过电话邀请她参加庆功宴,只是她推脱了。

打贝贝的手机,开头的几个通了但没接,后来手机就关机了。

林顺听见手机里头那冰冷的声音特别委屈,凭什么贝贝什么都不说就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生气走掉,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她抓起提包就跑出去到楼下拦了辆车,直奔机场。到了机场才知道,根本不知道贝贝是那班飞机。她甚至拿不准贝贝一定会今天走。

她在大厅里转着,象只无头苍蝇,但又生怕错过贝贝的身影。

大厅里广播响了,她趴在栏杆上终于看见另一边缓缓下降的电梯上贝贝的背影。广播一直响,林顺坚信贝贝是听见了她叫她的声音,因为她看见贝贝浑身一震,肩头明显的瑟缩了下,却,没有回头,她不紧不慢,脚步没有丝毫的凌乱。

林顺心急如焚,她慌忙寻找下楼的出口,等找到出口她跌跌撞撞的几乎是飞下去的,可是已经不见贝贝踪影,大厅内响起的只有广播里催促的声音,还有杂沓的脚步和人们匆忙的背影。

她颓然的靠在机场的大柱子上哭起来,不停的播贝贝的手机,一遍一遍的却总是那个冰冷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好心的工作人员走过来说:“小姐,别伤心了,飞机上是不准开手机的,也许他只是关机了。”显然,她被误会了,想必是看多了情侣之间分离的泪水吧。

林顺还是一边哭一边按键,执拗又倔强,她快要疯了,在心里不停的说:贝贝,开机,求你。

可是从那以后,这个手机号码她再没打通过。

她更委屈了,这样一引导,积压的那些情绪就统统上来了,眼泪一边流一边咬着唇,可又不知道该恨谁,虽然心里委屈那么多。

现在一般这个时候她养成了习惯,只想到一个人,程敬南。

程敬南也是刚下班,股票的事终于过去,最近中庭的一个新项目上马,他也忙得焦头烂额,开车回到家里松了松领带,把手机车钥匙放在茶几上便去二楼放水洗澡。

不料白敏嘉在他家,她几乎不到他这处房子里来,程敬南微微惊愕,白敏嘉笑吟吟的自厨房转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对正上楼的程敬南说:“洗澡水放好了,最近辛苦了,先吃燕窝吧!”

程敬南笑了笑,走下来说:“怎么就从香港回来了?”

白敏嘉说:“都还是那些地方,厌了,就提前回来了。”她看了看程敬南放几上的手机说:“哦,对了,我在葡京三楼给你买了这个,我帮你系上吧,原来的那个真不适合你,堂堂一个大总裁手机上挂个这样的东西也不怕人家笑话你。”

程敬南停住勺子瞟一眼手机,这手机扔家里好久不用了那上面挂着一只流氓兔,他说:“没事,你买的你喜欢挂你手机上就行,这小兔子我习惯了也没人笑话不笑话的,挺喜欢的。”

白敏嘉依旧微微笑。

程敬南放下吃了一口的燕窝也没再吃径直去了浴室,白敏嘉握紧了手里的东西,那温莹的东西握在手心里竟也是那样的烙人,隐隐生疼就象是进了蚌里的沙子,浑身不自在。正好手机响起来……幽蓝色的光一闪一闪,一个名字在屏幕上跳动,她看了好一会才倾身上前按了“NO”,接着又按了“delete”,然后翻到电话簿,大拇指在键盘左上角的键停留了好一会,还是轻轻将手机放下,她记起一些往事!

但是她的手刚一离开那手机又唱起来,仿佛心有灵犀,程敬南又回过头来,白敏嘉的手尴尬地停在那儿,程敬南拿过手机看了看,想也没有想直接按了“NO”,然后把电池取出来起身取卧室找充电器。

林顺靠着机场的大柱子坐了有一会,她忽然站起来,收起手机,拍拍屁股。

她刚要走就有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林顺!”林顺如糟雷击!

她缓缓转过身来,扬凡西装搭在左臂上,提着一个小小的密码箱。

她居然一脸平静的问:“你从美国回来了?”

扬凡对她点点头说:“来出差。”转而又问她:“你呢?”

“哦,我来……送一个朋友!”林顺斟酌着,微笑。

“你去哪里?我的车在那边,我送你一程。”

林顺说好,那麻烦你了,语气客气生疏。两个相处了十几年,她曾一心一意爱过的人,那么亲近的两个人,现在居然能用这么礼貌陌生的语气说话,交谈,所谓最熟悉的陌生人大抵如此吧。林顺简直不敢相信。

扬凡随她一起坐在后座,她一直盯着车窗外看。

她知道扬凡好几次欲言又止,但是总是没有说出来,也许他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样最好,林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之前她跟他见面的时候心里难过,但那都是有意折腾自己,她不相信他对她就这么绝情,她喝酒,她失眠,她憔悴,她是故意要让他看见,想让他心疼。但是她为了他得了伤寒,她为了他把自己当作最后一张牌打出去,可是在医院里那水生火热的两个星期他竟然没有来,林顺终于心如死灰。

今天她同样也狼狈,刚哭过,她不想让他看见的时候他却看见了,可是这已经不关他的事,所以什么都不要说会更好。

但扬凡还是说了:“你的伤寒好了吗?”

他终于记起了么,林顺转过头来说:“全都好了。”

好得她都已经对寒冷产生免疫了。

“哦,那就好。”他就这样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

林顺继续看车窗外飞驰过去的风景,车子开得快,她还来不及看清楚,那些风景已经落在身后,再回头也已经看不到,也许还会白白的错过前面的风景。

这个晚上她送走了贝贝,那个填满她没有扬凡的四年日子的知交。四年里,无数次她感冒发烧都在她身边的贝贝;在她和吴晓光之间的事闹得最沸沸扬扬的时候,相信她并支持她陪她住出去的贝贝。

她记不清四年里贝贝到底陪伴了多少个她等待扬凡的日子,安慰了她多少思念扬凡的日子,但是她总是记得她生病是因为不适应这个城市寒冷的气候,而这个城市她是为了扬凡……可却是贝贝在照顾她!

现在贝贝走了,连她等待他四年日子唯一的见证人她都留不住。

她觉得生命中一些东西仿佛真的走了。

林顺看了好一会窗口,忽然扭头过来,一只手抓住他的右臂隔着衬衫袖子轻轻的抚摸,过了一会才问问:“扬凡哥哥,你的手好了吗?现在能提东西了吗?”

扬凡不自在的笑,林顺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叫过他了,他说:“就那样吧,大概好不了了。”

林顺“喔”了一声,神色寥落,才说:“好不了了吗?当时不是一点疤痕都没有吗,怎么会这样就好不了了呢?你到美国找医生看过没有?”

扬凡看着她,微微笑说:“没关系,反正我也不用再抱什么重物。”

他这只手一辈子就抱过一件很重的东西,好不了了,就不用好,反正这只手以后都不能再抱她了,好了又有什么用?人的心中总有一块是伤痕累累的,是无法愈合的,这个是她留给他的,而且,顺顺,你真的以为什么疤痕都没有吗?

林顺却不管,她忽然说:“扬凡哥哥,我从前送给你的那片银杏树叶还在吗?去年寒流,那棵树没有扛过去,枯死了,你能不能把那片树叶还给我,我想再看看。”

“树叶啊,搬家的时候好像弄丢了。”

“喔,这样啊!”林顺又笑,笑得扬凡心狠狠的抽。

下了车,她站在小区门口,扬凡也下车,她就站在那里看着他,久久的,却没有说话,就那样深深的看着他。扬凡有点局促,她的目光里有什么东西让他有一种无所遁形的感觉,不复镇定,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却能让他心碎。

她忽然笑了,说:“扬凡哥哥,你能不能再抱我一下?”说完仿佛害怕听见扬凡拒绝不等他开口她上前一把抱住扬凡的腰,头在他胸口深深的埋一下,头在他胸前埋一下,然后飞快的放开生怕自己舍不得放手似的,她对他说:“扬凡,再见!”没有叫他扬凡哥哥。

在她放开他的那一瞬,他的身躯轻轻的震动了一下,他几乎克制不住去回抱她,如果她再慢一步抽手的话。

再也不管其他的,所谓的禁忌所谓的道德所谓的挣扎,他只想要这个人的笑脸,这个人的幸福,只想要这个人,要狠狠的抱紧她告诉她,他从来没有爱过陈茜楠,告诉她看她难受的样子,他有多么痛,告诉她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要把她推给别人,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他想告诉她,这么多年来他心里魂牵梦萦的,也只有她一个而已!

他不想再一个人承担,不想看着她这么痛苦,同样不想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她想到心口刀搅般的疼,不想一个人面对漫漫长夜期待永远不会到来的光明……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心潮翻滚的看着她对他笑,她对他说再见。

第十一章

她的眼睛微肿着,红红的,小巧精致的下巴,笑起来唇边有两个梨涡,从前他老是觉得她笑起来那么美,可他从来想不到那么明朗动人的笑容有一天竟也会如此心碎,凄美得令人心酸。他手上的青筋跳动着,突突地,动了动终究没有抬起来,到底是没有抬起来。

林顺还是站在那里看着他,看他笔挺熨帖的西装,白衬衫,他的领带,一丝不苟的头发;他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唇,让人怎么也想不起当初工友宿舍里那个阴郁青涩沉默隐忍的男孩,如今的他成熟,内敛,气度昭彰,可于她却是完全陌生的一个人。

他很喜欢穿白衬衫,还记得他高中时候林顺第一次看他穿白衬衫,他站在香樟树下,浓密的树荫里几丝阳光漏下来碎金一般洒落在他肩头,微微的风吹起他鬓边的碎发,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这画面里的他美得透明,那是他来接她放学。

那时的他总是沉默的,对谁都一样,甚至她。可是只要是她提出来的要求,他总是会做到,虽然他从来不会在她胡搅蛮缠的时候应承她一句半句。不过林顺总还是担着心,她不安她想要一个承诺,明确的让她知道他答应了,让她不担心他会失言,不然哪天她真的害怕他……现在她担心的这一天终于变成现实,原来那么多的过往也挽救不了未来!

又到了“夜未央”,她在大厅,慢摇吧的舞池叫做未央殿,那里人头攒动,这是第一次她一个人来。

林顺喝的是龙舌兰,够烈,她想要一剑封喉的滋味。

宋雨燕看她喝那么烈的龙舌兰,宋雨燕转头让小酒保去打电话。也不知道酒保是怎么打的电话,一会来的人居然是吴晓光,宋雨燕皱了眉头,让酒保把人引过去。

林顺趴在吧台上,吴晓光扶她起来,她吃吃的笑赖在那里不肯动说:“吴晓光,我就是不站起来,你能怎么办?你敢抱我吗,你敢吗?”

吴晓光手足无措,她笑得梨涡浅现,心里却是莫名的酸楚,她恶狠狠的对吴晓光说:“吴晓光你就是这样,我看不起你!”

“你知不知道,贝贝她走了,连她都走了你还是这样。你明明心里喜欢我,可是你从不争取,你不敢追我,你连赖在我身边都是靠别人帮你,除了这些你还会什么?你明明不喜欢贝贝对你那样,可你也不拒绝,你永远等在原地。有本事你就把心里想要的不想要的清清楚楚说出来啊,我告诉你,如果你一辈子这样那么你永远一事无成,永远得不到想要的,永远过不了开心的生活,而且我一辈子都不会接受你!”

林顺恶毒的说完,踉踉跄跄的走出门,她是个直性子,很多话早就想说,今天贝贝走了,她借着酒劲终于爆发,也许有些迁怒,但是一口气说出来却是痛快无比。吴晓光看着林顺消失在门口,他担心她,不过林顺说得很对,吴晓光还是什么都不敢做,就连这样的深夜她孤身一个女子,他也不敢追上去。

林顺跌跌冲冲没走出多远,迎头撞在一棵树上,于是扶着树干掏心掏肺的吐起来,宋雨燕派来的酒保伸手扶她,她绕开了。吐完一屁股坐在树下毫无预警的号啕大哭,小酒保一脸无奈的看着她,林顺看他局促的样子想起白天的杨凡,哭得更大声了,到最后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哭,她太需要这样一个大哭一场的机会了。

林顺消失后吴晓光开始喝林顺点的那瓶酒。

很小的时候吴晓光就是一个畏缩内向的孩子,5岁之前他的身份一直是私生子,不知道妈妈被多少人上门来指着鼻子骂过,也不知道多少人骂过他杂种,他从小就对人有一种天性的恐惧心理。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父亲竟是吴万成,那样一个财大气粗的人,他认祖归宗进了豪门大户,可是心理上的阴影却没有消失,到现在为止他甚至还没叫过吴万成一句爸爸。他的内向,木讷,不善言辞,不善交际,自闭得更加严重。吴万成怕他受别的孩子欺负,给他配备了保镖,这样别的小朋友看他那架势更加没有人愿意跟他交往了。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过朋友,他厌恶父亲给他派的保镖,但是他不会反抗不会争取,他仿佛已经养成一个这样的习惯。

跟贝贝在一起,哪怕只是打个麻将他都会有压力,但是他忍着不说。他喜欢林顺,人人都知道,但是他从来不主动追求。喜欢林顺也许是他自己都无法解释的一件事,吴晓光从小成绩就好,大学那年吴万成本来是给他申请了美国的学府,但是想他这样的性子放他一个人去始终不放心,吴万成咨询了心理医生。医生建议让吴晓光到普通的大学去深造,身边不要再派保镖,锻炼他的合群能力,毕竟他的将来只能靠自己经营。吴万成想了想,觉得过去十几年里的教育方式或许真的有错才造成了他这样的性格,于是便采纳了心理医生的建议。

吴万成给晓光的学校捐资修建了好几栋教学楼,学校里对吴晓光更是照顾有加,吴晓光依旧不会主动与人交往,由于学校里特殊的照顾和他的家世人品,他这种内向在同学们眼中便成了一种孤高,不可亲近,同学们因此纷纷自动避开与他交往。吴晓光捡到贝贝的钱包递给她的时候贝贝说了句谢谢,他就红了脸,这只是他的本能反应,可没想到会招来贝贝的暗慕。林顺不是第一个主动跟吴晓光讲话的人,但是林顺一开口就让班上所有的同学都注意到他,因此那一刻的林顺,便深深的印在了他的心底。他记得如此的牢,林顺那直爽的性格,那爽朗的笑声,唇边调皮的小梨涡,这是他生命里从来不曾拥有过的明快颜色。

吴晓光一边喝酒,脑海里一边回荡着林顺的话语:“有本事你就把心里想要的不想要的清清楚楚说出来啊,我告诉你,如果你一辈子这样,那么你永远一事无成,永远得不到你心中想要的……”

烈酒烧的他嗓子火辣辣的,呛得他想作呕,但是他还是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狠劲和固执把酒吞下去。

杨凡这次从美国回来,再没有联系林顺,林顺却知道杨凡回美国的日期,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听谁说的。杨凡回美国的那天晚上,她早早的就睡了,迷迷糊糊刚睡着,门铃就响了,她睡眼惺忪爬起来去开门,这么晚了不知道是谁。打开门,赫然看见曾瑞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个黄色的牛皮纸袋。

林顺揉揉眼睛:“曾瑞?”

曾瑞把纸袋塞进她怀里说:“杨凡今天晚上回美国,太晚了,只取出这么多钱,你先用着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说完曾瑞又消失了。

林顺愕然,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打开纸袋一看,厚厚的一沓不知道那是多少钱,她脑袋里转了一转,想起曾瑞方才说的那些话。纸袋厚厚的,她拿在手里,可是等待完全反应过来气得嘴唇都在哆嗦,这些钱是杨凡给她的,杨凡这是……还她的情债?他竟然用钱来还她?林顺把那个牛皮纸袋抓得死紧,半边指甲变成了紫白色,她马上换衣服到楼下搭车对司机说:“去‘瑞顺科技’。”说起来这个名气还真讽刺,曾瑞和杨凡的公司竟然用了她的名字。

坐在车里,靠着椅背,林顺本就是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困意满满。她以前也很喜欢在车上睡觉,每次杨凡对她说:“不要大意。”她总是调皮的跟他唱反调:“我偏要大意,你总是循规蹈矩的一本正经,你累不累啊?”

杨凡拿她无可奈何,林顺心里偷笑,如果她大意那么杨凡一定不会大意。不过这样一来倒养成了林顺在车上睡觉的习惯,可惜这一次她忘了,杨凡已不在她身边。

睡到朦胧中有人在扒她的衣服,她头有点沉,勉强撑开眼睛便看见有一直油腻腻的肥掌在她身上乱摸,嘴巴在她的下巴脖子一顿乱亲,林顺只想作呕。她动了动,可手上怎么也使不上力,推不开那人,她终于意识到危机,背心出了一层冷汗,刚想张嘴叫喊,那司机一把捂住她的嘴威胁道:“想要活命就别叫。”

那司机肥胖的身躯压的她动弹不得,只能带着哭腔哀告:“大哥,你行行好,放了我吧,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求求你放过我,求求你。”

司机迟疑了一下,见她醒来多少有点忌惮,他压低声音说:“你车上的钱我已经拿到了,如果你乖乖的很快就完事,我绝对不伤害你。”

林顺急得要命,她拼命回想起平时人家说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可是她什么都想不起来,网上有人曾说万不得已一定要用套子,生命安全是第一位,可是对林顺来说如果真的发生了,她能想到的只有死。

林顺看那人提起钱明显的犹豫了一下,林顺马上说:“大哥,如果你放过我,我去取钱给你,你要多少我都给你,马上去取,求你放过我。”

“你少给我玩花样。”

“不会,绝对不会,我怎么敢,不然你跟着我去,你看着我,我把我卡上的钱全部取给你。”

那个司机怔了怔,好像在思索。司机本就是为了财,刚刚林顺睡着了,牛皮纸袋里的钱露了点角,司机大着胆子取摸了一把,居然摸出那么多粉红色的钞票,厚厚的几叠,这才动了歪心思。车里有其他兄弟留下来的迷香,他从来没用过,怕她中途醒来才拿了点给她闻。原本是打算把车开到荒郊野外抛下她的,可是拿了钱,把她抱出来,见她酡红的脸,酽酽的唇,玲珑的胸,才动了欲念,不过钱还是最主要的。

他这一思索林顺却仿佛看见一线生机:“大哥,好不好,我取钱给你,你马上放了我,从此我们再不相干,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敢玩花样。不然你带我到最近的提款机,我把卡和密码都给你,你自己取,好不好?”

“那……我放了你以后你也不准报警!”司机也是一时动了邪念,虽听他的兄弟说多了这样的事,可亲身经历毕竟还是第一次,胆量和经验都不足,自己也是犹豫不定的。

林顺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说:“不会,我不会,我恨不得马上给你钱,只要你放过我,我不敢玩花样的。”

再次坐进车里,林顺面色惨白,也不知道司机将车子开到了哪个农村,黑黢黢的夜里,路上连一部车子都没有碰到过,她思考着,卡里并没有钱,只要司机找到最近的自动提款机,那么她就再也没有谈判的筹码了,怎么办,她心急如焚,心跳得那么快紧张得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又不敢表丝毫露,只有握紧的手,指甲都扣进肉里,却也不知道疼,脑袋里千回百转。她告诉自己要镇定,一定要镇定。

终于司机把车子开进了一个小镇,马路两旁开始霓虹闪烁,她全身都是冷汗。远远的她看到了广告灯箱上的那个“24小时营业”,林顺却忽然镇定下来,想横竖今天不过一死,也无所谓了。

司机打开车门,迷香的威力已经过去,她强自冷静镇定,司机跟在她身后监视着她。她连呼吸都轻轻的,极力忍住不乱,一步一步却在盘算着。

到了提款机前,在司机伸手来接信用卡的时候她忽然发难,把小手提包狠狠的往那男人脸上一砸,拔腿就跑。那司机冷不防被推倒在地,爬起来首先顾的居然还是那张卡,等他起来追的时候,林顺已经跑过一段距离。

第十二章

跑得有点急,林顺脚下一崴,高跟鞋断了,她干脆把两只鞋脱掉扔了赶紧跑,这时候她什么都顾不上了。小镇的路灯昏昏暗暗的,照得她影子老长,后面司机追得很紧。

她眼见无法,急中生智,离开大马路往越黑的胡同里走,只捡最黑最暗处走,脚下也不知道踩到了什么,忽然一阵锥心刺痛,却也不敢停下来查看只顾着拼命跑拼命跑,脚下是机械的重复,仿佛生命里的路都被她走完了才发现背后是黑沉沉的天,万籁俱寂只有她自己的呼吸,那司机已经不见踪影。但她还是害怕,找了个桥,蹑手蹑脚的跑进桥眼里蹲着,等着天空上最黑暗的一段时间过去。

第二天凌晨有清洁工出来打扫,店铺次第开门,直到看见很多人出来晨练她才从桥洞里爬出来。林顺头发凌乱,衣裳不整,手机早被那司机抢了,她走到一个便利店门口可怜兮兮的对老板娘说:“能不能借我打个电话,我昨天晚上被抢劫了,现在身上没有钱,等我朋……”看她满身狼藉的样子老板娘早就猜出了八九分,她还没说完那老板娘就说:“打吧!”

她想了想,还是没有打给曾瑞,她不想让杨凡知道,直接播了程敬南的手机。可是却等了很久很久,打了好几个电话,程敬南不接。

林顺听着电话里冰冷机械的回复,不知为何眼泪就上来了,泣不成声。

她就在店里,没有再打电话,这时候才发现脚心又红又肿,中间隐约还能看见嵌在里头的一片碎玻璃,一碰钻心的痛,直痛得眼泪汪汪倒吸气,身上也是臭烘烘的。很多年后她再次经过那个小镇去看了那桥,才发现桥底下堆的都是成山的垃圾,可是那个晚上她竟然没有发现有多难受,可能是太害怕了吧。

老板娘看她这个样子劝她说:“小姐,桥头那里有家诊所,我看你还是先去把脚上的玻璃处理一下吧。”

她向她点点头说:“谢谢你!”说着扶了墙壁,往桥头走,对面确实有家诊所。

程敬南就那样看着手机明明灭灭几个轮回,忽然却又没了声响,他披了衣服准备去上班,走到半路却还是变了道,往家里来,急转弯,轮胎和马路发出巨大而尖锐的摩擦声。他找出手机,打了来电显示上的那个号码。

听完老板娘的话,程敬南几乎是呼啸着来的,看到诊所里坐着的林顺,他脸色铁青。

林顺垂着睫毛,眼睛看见地下一个阴影好似被什么笼罩,她一抬头就看见了门口的程敬南。

“那么晚谁让你出来的?”程敬南看着她狼狈凌乱的样子,不顾她惨烈的境遇,先发制人。

她乍然看见程敬南,眼眶一酸:“昨天……”

程敬南却又粗暴的打断:“行了!上车。”说着他转身走出去。

林顺站起来,昨天带着嵌了玻璃的脚跑了一个晚上都不觉得痛,可是被医生夹出了碎玻璃包扎了,她才觉得痛,刚一站起来痛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直往地上瘫。

程敬南铁吓得脸由青变白,一个箭步冲上去揽住她的腰,看见林顺眼里璀璨的泪光,这才注意她的脚。程敬南一声不响拦腰将她抱起,林顺乖乖的将头靠在他怀里,眼泪使劲的流。

昨天那么凶险的境地,早晨在桥底这样凄惨的状况林顺都没有哭,这时候却忍也忍不住,眼泪纷纷扬扬,她一哭程敬南的心更乱。

一路上他开着车没有看她一眼,也没有再说一个字。林顺委屈的抱着双臂靠在椅背上咬着牙,可是眼泪还是无声的流,她委屈,伤心,难过的不知道是这悲惨的境遇还是程敬南的冷漠。程敬南从来没有对她这么冷漠过,更何况现在的她是这样的害怕,她微微蜷起身子,整个人在絮絮的发抖。

程敬南两道浓眉蹙起来,眼镜里闪烁着阴晴不定的光,他一般生气到极点的时候都能保持脸上的平静,这次却保持不住了,而且都不知道他自己在气什么,气她带给他莫名的恐惧,还是气自己。这个女孩怎么总有本事让他心乱,怎么总有本事把自己弄得那么凄惨,上次是拍广告得伤寒住了一个多月的院,这次又是……差点……差点她……他都不敢往下想,背上已经有一丝恐怖凉意袭上来,握方向盘的手便禁不住一颤抖,难道今天早晨他不接电话,他不临时改变主意,她就不再打他的电话了吗?

可是她还在哭,她还敢哭,程敬南忽然踩了刹车,横过身来大手一捞,她的腰便紧紧的被他攥紧在怀里,他将她抱得那么牢,那么紧,仿佛要证明些什么,仿佛这样他就能驱走牢牢占据他心头的恐惧。她可怜兮兮的抬起头来,他便劈头盖脸的吻了下来。

带着蛮横,带着霸道,那样用力的吸吮完全不复他平日里对她的耐心,体贴,温柔,只想将她捺进自己怀里,只想将她嵌入自己身体里,只想让自己证明她是真实安全呆在他的怀里,这一刻他是如此的贪婪,仿佛要将她吞下,一手遮天。她的手紧紧的抓住他的衣襟,便如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丝浮木般,直到这时她才敢真正相信已经逃脱了那场噩梦的逃跑,她被他牢牢的攥进怀里。

也许他是将她弄痛了,她婴宁一声,他才如梦初醒放开她,倒也没有什么其他的神情和话语,一路无话。林顺呆呆的,这个晚上太混乱了,她来不及再想,再然后晕晕沉沉睡过去。

林顺在医院住了2天的院,除了脚上的伤其他的都还好,但是在第三天的时候还是迫不及待的出了院,曾瑞不明白她又被惹到哪儿了。

今天程敬南来过,林顺赖着让他扶她到天台上去,说是天气预报说今天有流星雨。其实她自己也是不敢面对他,她总是会记起那一个吻,心就慌乱起来,她不知道如何面对只想这样借着机会云淡风清的过关。

程敬南不作声,扶着她上了天台,她趴在栏杆上往下面看,俯瞰人世繁华,下面车流如织,人来人往。

程敬南在她身后站立了很久,默默的注视着她,林顺虽然没有面对程敬南,但是脸颊发烧,更不好意思了,她转过身耍赖皮的问:“程敬南你在看什么?”

程敬南的眼睛在那一刻忽然变得深不见底,他说:“林顺,我有话跟你说,那天……”

终于说到那天,林顺脸红心跳,为了掩饰窘迫她马上接口:“我知道了,你不用再说了,那是个意外嘛。”真是太尴尬了,林顺顾左右而言他:“唉,不知道今天的流星雨几点来?”

程敬南走过来,就在她身后,双手扳过她的肩膀将她转过身来,声音清清楚楚的响起:“林顺,那不是个误会,昨天。”林顺心猛地一跳,抬头望入他的眼里,程敬南继续说:“我很喜欢你,我没想过我还能喜欢人,所以说这样的话真的很不习惯。”

林顺就呆在那里,一动不敢动,心里正惊涛骇浪,程敬南却又说:“那个吻,我很抱歉,以后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我不能喜欢你。”

林顺手死死地掐着栏杆,她的指甲仿佛要抠进栏杆里去,冰冷坚硬的铁栏杆,指甲要被掀翻了却不知道疼。

她如何能预料这样一场对话,又如何能招架这样的场面,程敬南这样郑重的一番话,这么迫不及待的撇清关系,是害怕她跟沈倩一样对他纠缠不休吧。林顺被这一个“抱歉”刺伤了,但到底是年轻气盛,这个时候林顺尚不知道越是冷静理智才越能挽回尊严,她语气很冲:“不见面就不见面。”脸依旧是朝着楼下的车水马龙,脊背倔强的挺得很直。

程敬南还在后面看着她,林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这沉默让她觉得尴尬难堪,她背对着他冷冷的说:“程敬南,不是不要再见面了吗,你还在这里干什么?”她恨不得他马上消失。

可程敬南终究是程敬南,他会为这个受伤的声音心疼,但是仍旧不失风度:“林顺,你要我扶你下去吗?”

“不用,你一个人走吧,我还要看流星雨呢!”她强作镇定。

程敬南讷讷的说:“那我先下去了,你别在这里呆太久,风大露重……”

林顺已经无法忍耐:“这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程敬南心里微微一陷,他为这个事情设想了很久,所以一直到第三天才来面对,没想到他却还会犹豫,可惜最终他还是掉头,闷声不响的走下楼去。到底是程敬南,他会有一时的冲动,会有短暂的迷失,但是他永远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该怎么做,他不能轻易易的被这个女孩受伤失控的声音绊住了脚步。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么讨厌那个早晨因她而产生的莫名恐惧,好像被人掐住脖子无法反抗,他把林顺归结为一时的冲动,和短暂的迷失,但是他有更重要的事要作。

等程敬南消失后,林顺兀自还气得浑身发抖,她已经气到跟自己别扭起来,仿佛是气自己方才的反应,她不应该那么失控,她应该理智的转过身来,对他说:“谢谢你的喜欢,这是对我的赞美。”她不应该在听见他的话时有一丝期待和幻想,才让他说出后面的话,林顺对程敬南从来没有产生过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么为什么先转身的不是她?为什么只有她像个怨妇一样,一个人孤零零的呆在这清冷的天台?

程敬南下去后,叫了护士上来,林顺看着护士走上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凶悍不善的拒绝了护士的扶助说:“不用你,我自己来。”

赌着气下楼,没把握好力道,伤口裂开,痛得林顺直咬牙,但是她不准自己呼痛,硬是撑过去,一步步仿佛踏在刀山上。

下去正好遇上曾瑞,便坚持要出院,曾瑞说:“你这伤口还没好,医生说……”他话没说完,就看见林顺怨恨的眼神,曾瑞不敢再说什么。

第十三章

其实林顺只是在跟程敬南生气,林顺从杨凡那里受了伤,感觉痛苦和被遗弃的时候是程敬南扶助了她。可是今天程敬南这样一番话她还真有点承受不了,就好像杨凡将她从山上扔下来,是程敬南把她接住,但是他带她走了一段,还是再一次的将她扔下去,这一次却更痛!

无缘无故的可终究,林顺被伤了心。

曾瑞忙着帮她去办出院手续,医生检查她伤口又裂开了,不仅不肯还把曾瑞教育了一顿,林顺看着曾瑞忙上忙下又有点后悔,她刚才其实并不是针对他。

林顺只得又在医院观察了一天,她叮嘱曾瑞不要告诉杨凡,免得他担心内疚,杨凡却还是从美国回来了,她刚睡着,曾瑞也正打算离开,却看见风尘仆仆出现在走廊尽头的杨凡。

杨凡见到曾瑞忙走过来,曾瑞却劈头盖脸的骂他:“杨凡,你简直疯了,我不是告诉你这边有我吗?案子的关键时刻 原告总工程师不到位,看来美国的那个案子也不用再砸功夫了……”曾瑞火气责难满满转成无奈,林顺出了这样大的事,杨凡哪里还管得上什么工程。

不待他数落完,杨凡问:“她怎么样了?”

“刚睡着,还好,脚心被玻璃扎了,打了破伤风,挂了几天生理盐水,第一天吃的饭全给吐出来了,估计是被吓的,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修养一阵就好了……那个司机也被抓起来了,整得够惨。”

杨凡眸光一闪问:“程敬南?”

“估计是他的手笔。”

杨凡没再问,轻轻推开病房的门,蹑手蹑脚的走进去,没有开灯,他走到床边,看着林顺安详的睡颜,伫立良久,忽然走上前倾身下来帮林顺掳了掳鬓边的碎发,手背贴着她的脸摸索了一会才轻轻放开,退了出去。

杨凡退出来也没走开,仰头靠在病房的门上,脸色苍白,眼睛里是一片迷茫,看起来憔悴又哀伤。

曾瑞不忍,对他说:“坐了这么长时间的飞机,你也累了,还是先回去休息吧,林顺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你别太担心。本来她是不让我告诉你的,她说如果你知道又该担心难过了,其实她并不怪你。”

杨凡“哦”了一声,听见林顺的那句“不怪”,脸色愈加苍白了。

杨凡从小就太过阴郁,曾瑞看他心里担着事比看他哭还难受。杨凡是林顺出事第二天搭飞机去美国,估计到美国一接到他的短信就又买了回程票。这两天他们公司发现硅谷一家跨国公司抄袭他们的程序,杨凡这次回国取证,估计美国那边也是今天开庭,这样中国人告外国侵权的案子最难胜诉,但是如果官司输了不仅得不到赔偿,他们已上马的工程也会被勒令取消。杨凡从来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公司那么大一摊子人等着他,可是事情牵扯到林顺,他就顾不得了。

他无力的靠在门上,曾瑞问他:“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她?”

“不能告诉她,绝不能告诉她,我妈就是害怕我告诉她还逼我发誓。但是我怎么会告诉她呢,我已经毁了她一个幸福,不能再毁她的家庭。”

第二天曾瑞送林顺出院,杨凡就在医院的角落目送林顺一瘸一拐的走出去。

林顺出院后得知吴晓光去了纽约,林顺苦笑,一群人到头来终于只剩下她一个人,贝贝走了,杨凡走了,吴晓光都走了。她的爱情,她的友情,她对生命的追求,她的勇敢仿佛一夕之间都倒塌了。她向来是勇敢的,坚定的,就象坚信杨凡一定会从美国回来,他们一定会走到春光灿烂,可惜她付出这么多后,得到的除了失去,什么也没有。

那么她是哪里错了呢?

杂志社做古镇的专题,她自动请缨,背着包行走在桂林阳朔,湖南凤凰,云南丽江。在每一条古朴繁华的街道眺望路口,喧嚣熙攘的人群,人间烟火,朦朦胧胧,她越显得单薄。

在桂林阳朔大家工作完后相约一起去泡西街的酒吧,林顺一个人在傍晚时分单独骑车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隔着很远就能望见西街的路口熙熙攘攘溢满了人群,她小心翼翼的开着车,突然前面一伙男女嬉闹起来,一个女人突地窜到她的车前,她心一慌就倒下来,车子哐当作响她的小腿一阵火辣辣的,估计是蹭破了皮。还没来得及站起来,面前的那个女人就气势汹汹的对她发难。

“你这是怎么骑车的?人在这儿走你没看见吗?你眼瞎了?”

“我……”林顺想辩解,奈何对方人数太多,一个个齐刷刷的围过来,她眼花缭乱。其实这条路离繁华的西街还是很远的,刚才一直都是人烟稀少,更何况这么晚了人就更少,而且刚才明显是那个女人自己冲过来吓了林顺,她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焦急的检查自己身上的衣服裤子提包,没有一点擦伤碰伤,反而是林顺自己受了伤。

对方人多势众,且气焰嚣张,林顺从小就没吃过苦哪里应付得了这阵仗,她结结巴巴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可以陪你们去医院。”

她想得单纯,既然跟这些人有理说不清,到了医院验伤之后自然就能说个清楚明白了。可惜对方不买账,一个劲的不依不饶,没完没了。所幸的是当地的几位老者见这伙人仗势欺人大有勒索之嫌才出面调停。大家眼明心亮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小姑娘只怕是吃了暗亏,那伙人见形势不利,再唠叨了几句装做不情不愿吃了大亏自认晦气走掉了。

一个老爷爷帮她把车子扶起交到她手里,忽然摸摸她的头发说:“小姑娘,下次可得当心点啊!”

她的眼睛忽然就红了。

回到旅馆,又是一个大阵仗,朱妹为首,好似专门逮她似的指着她的鼻子骂:“林顺,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出门,不带个手机也不跟我们大家说一声,你到底是想干嘛?你想让我们都担心死吗?为了找你,我们今天晚上到现在还没吃饭,你……”

她没有一句分辨,等大家数落完她才道歉:“对不起,我让大家担心了,以后不会了。”

朱妹看她微红的眼眶也没再说什么,吆三喝四的准备去吃啤酒与,螺丝酿……林顺默默的跟着大家去吃饭。

到底是李姐老道,林顺今天的反常让她不放心,睡觉前悄悄的去了林顺房间。林顺正在摆弄相机,李姐走进来说:“顺顺,你怎么不跟他们一起出去玩,明天可就启程去下一站了。”

林顺抬头对李姐笑了笑说:“我在这整理一些照片呢,下午出去也没弄,李姐你跟他们一块去吧。”

“唉,我就不去了,老了。”说着李姐在她床边坐下来,拉过她的手语重心长:“顺顺,今天下午朱妹也是担心你出问题,话说得有点重,你可别太在意,大家都知道你方向感不好容易迷路。”

“呵呵,我没在意呢,今天下午是我不对,让大家担心了,李姐对不起。”

“傻丫头,说什么呢,没事就好,我听旅馆老板娘说你撞人拉,你没事吧?有什么不开心的可以告诉李姐,那些人没有欺负你吧?”

“没事了,真的,我以后会注意,李姐谢谢你。”她对李姐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她是真的没事了,想通一些事。每个人都只能对自己负责,做过什么,承担后果而已,但是她以后会注意。

忙完这期古镇旅游的案子又是接近年关,时间过得真快,又是一年了。

快过年,杂志社的人都回家了,留下的几个心也都散了,林顺家不在N市却是留到最晚的一个。顺妈打电话来催她回家过年:“你们单位怎么回事大家都不用过春节吗?”

她笑嘻嘻的回:“妈,我这么努力工作你不表扬表扬我?”

顺妈没好气:“努力工作也没有象你这样的,这都快过节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忙完手头上的事情我就回。”

“贝贝呢,这个春节她过来不?”顺妈并不知道林顺和贝贝之间发生的事情。

“她啊,也许以后都不会来了。”

回到家,林顺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分别买了礼物,见到大院里的叔伯阿姨们也都礼貌问候,不似从前那般咋咋乎乎,飞扬跳脱。经过杨凡以前住的工友宿舍她有时也会停一停,想起以前在这个花坛前杨凡曾陪她一起捉过虫子,她就笑一笑,看春晚的时候想起贝贝,不知道她现在和谁在一起过年?

不过再想起这些她只是轻轻的一笑,很多事情就是这样过去了,她以后可就是一个人了。

林顺的乖巧看在顺妈眼里,刊载大院里阿姨叔伯的眼里却有点走样,大家都是从小把她宠到大的,谁看了她都心疼。杨凡和林顺的事也算众人皆知,顺顺从小就和那个清洁工有出息的儿子亲后,谁晓得那人在美国开了公司,另外找了女朋友,这个×大是再也不回来了。

有意无意间,当林顺在家的时候这些大院里的人总是不停的往她家领人,同事的子侄,×大新来的年轻教授,各种各样,其间不乏家世显赫书香门第的青年才俊,甚至年轻有为不下扬凡的人也很多。

林顺怎不知他们的心意,换做以前她肯定要狠狠的嘲笑老妈,拒绝这种事,但是现在的她很听话,长辈们都是为她好。他们殷勤她也无可挑剔的应对,出去见面吃饭逛古迹泡吧聊天见朋友,只是不似从前她总是叽叽喳喳迫不及待的告诉扬凡这里有谁谁谁,发生了什么什么什么,她一应只是淡淡的沉默,淡淡的微笑,点头,恰到好处。

只是偶尔有一天一个人送她回家,忽然在楼下要吻她,她惊慌失措,又不知道怎样避开,情急之下一把将那人推撞在墙,那人头顶一个包站起来深深的看她一眼,怒不可遏。

那人是大院里卢院士战友的孙子,名副其实的高干子弟,在外头无法无天惯了。过年随同爷爷从北京回老家祭祖,本来许鸣对这类的相亲宴是极其排斥的,但为了应付过关,那天不清不愿的还是来了。

见到林顺,漂亮是漂亮,但是温婉乖巧不管别人说什么她总是淡淡的点头微笑根本就是不他感冒的类型,他索然无味,随便说了几句,没想到爷爷却十分满意。后来又逼着他约她,她倒也肯出来,不管他带她去哪儿,说什么,她总是淡淡的侧头微笑,听是听了但是有没有往心里去就不得而知,但是那样子偏偏就惹火了他,送她回家这一路都有东西挠着他的心。

她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家,下次再见,语气神态礼貌分寸得恰到好处。

他看他轻轻展颜,嘴角露出两个小小的梨涡,他的心就躁了起来,可没想到平时文文弱弱的她居然还能把他推到地上去。

林顺看着他火气很大的样子,看着他怒气冲冲的走掉,她靠在墙壁上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虚脱。

面前的这个人怒火冲天的走掉,难道这样也是她错了,可是凭什么?

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这样,想吻就吻,想抱就抱,不用负责任?

林颐在顶楼盖了个小屋子专门养鸽子,林顺小时候专门喜欢到那里吓鸽子,吓得鸽子满天惊慌失措的飞,林颐最头疼她。

长大了不恶作剧了,但是也从来未见过主动上来收拾鸽子屋,林颐看着林顺弯腰从笼子里找鸽蛋 。

“顺顺,要是还有几只你掏不到就算了,让它呆在那儿吧。”鸽笼里太腥了,林颐担心她被熏着。

“那可不行,要是留下了明天就会有母鸽子来孵。老爸,以前我总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让母鸽子孵蛋,现在我明白了,妈妈工作忙,你也忙,如果孵出小鸽子了照顾不到,对这小生命来说是不尊重的,老爸我猜得对吧!”

“对,对。”林颐机械的应承。

林顺又露出她那顽皮的笑,笑着来邀功:“老爸,你是不是觉得我乖了很多,懂事了吧,嘿嘿!”

“对,乖……”林颐望着林顺猫着腰弓着背,欲言又止,终究是什么都说不出口。

林顺弄完那几个鸽子蛋,站起来,林颐轻轻抚摸她的头帮她顺了顺鬓边的发丝说:“顺顺,爸爸对不起你!”

林顺抿嘴一笑,也轻轻抱住老爸,在林颐耳边说:“老爸,是我对不起你们,我知道我太不懂事了,我知道我又让你们担心了,妈妈她上次跟姑妈在电话里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其实我没什么事,我只是怕你们担心我而已。老爸,我想回N市!”

林顺说要回N市,全家人几乎都松一口气,或者家人早就在等她对他们的安排发出反抗,随便她说什么都行,只要不再这样逆来顺受。从前林顺最反感这种变相的相亲,可一段日子以来她顺从得让所有人害怕,顺妈说什么是什么做什么,人家说什么她都是抬头微笑应对,可越是这样家人越是小心翼翼她的动向,没有一个人敢在她面前提到杨凡。

林顺也明显察觉到,可是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她明明在微笑,可人家说她笑得牵强,虚幻,她接受他们安排的相亲,家里人理解为逆来顺受,性情大变。她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让家人放心,直到那天被许鸣强吻,她才蓦然惊醒,原来她一直在逃避自己,不敢面对自己。

她早就知道也接受了杨凡去了美国再也不会回来,而真正令她受伤想要逃避的是程敬南。因为程敬南吻了她要说抱歉,因为程敬南一席话她伤了自尊,因为程敬南的不再出现她无所适从。

第十四章

顺妈开车送林顺去机场,临走林顺返过身来抱着妈妈在她耳边说:“老妈,我走了!”

林顺能感觉到老妈对她的不舍和不放心,上次她在天台发现老爸鬓边的头发已经开始泛白,原来爸妈真的老了,人年纪一大最不舍得的便是儿女。她是他们的独生女。

顺妈拍拍她的背说:“到那边要好好照顾自己!”

林顺红了眼眶,怕老妈看见她马上放开老妈掉头就走,她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当着老妈的面哭起来。

林顺回到N市杂志社给她分了一套公寓,朱妹帮她来搬的家。

虽是春节期间,可杂志社的劳动力都来了,大家看见她那面熏黑的墙壁都笑起来打趣:“林顺,你该不会是在家里弄烧烤吧?”

林顺闻言看向那面墙壁,那是去年被热水器引起火灾烧黑的墙壁,当时她和贝贝事情一茬接一茬,这墙一直都没装修,烟熏火燎的在那儿,连那爆掉的电视机都一直摆在那里,她笑笑说:“哪能啊!”

现在林顺连笑容都是这样淡淡的,从前她进报社跟朱妹关系打得火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两人性格相近,所谓惺惺相惜。可现在主编都夸赞她得了大奖后,人越发沉静,宠辱不惊啊!她亦是笑笑。

搬到杂志社的公寓里,她马上买了台电视机放在家里,每天下班之后在外面吃过饭就把电视机开着。就算她在客房她也把电视机开着,她不是害怕鬼怪,她只是害怕没有电视机的房间里她轻微的响动,都会引起巨大回响的那种惊心。

所幸春假还是过去了,恢复上班,采访,出差。每天很平淡,没有再见曾瑞,也没有再去夜未央,那一伙人就如一个梦随着扬凡远去。

她出差回来,迎面碰上从办公大楼出来的朱妹老妈,她到朱妹家去过几次甚得老人家的欢心,最近频繁出入杂志社是在逼朱妹去相亲。

她礼貌的问候:“阿姨,您怎么来了?”

“唉,还不是为了那死丫头片子,顺顺啊,你跟朱妹这么要好平时帮我多劝劝她,有好的也叫你男朋友给她介绍几个,死丫头这么大了又不结婚又不恋爱的。”朱妹虽叫朱妹,但是实际上年龄27岁了比林顺大上老大一截,她这样也算高龄了,可就是一直不恋爱,把朱妹老妈给急死了。

“阿姨,我没有男朋友,不过我会帮您劝劝她的。”

“哎唷,你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我听说你们对面楼里那家广告公司的经理,小伙子一表人才,大家不都说那不是在追你吗,一天一束玫瑰的,我还当你有男朋友了呢,怎么眼光就这么高?”朱妹老妈这一向来办公室来得勤,连这样的八卦都被她弄得一清二楚。

林顺再艰难的笑,这事一直困扰着她,她只能避过不谈说:“哪有,阿姨上面正等着我的片子呢,我先上去了。”

“喔,那你先忙去吧,阿姨家里煲着汤呢,你看你那脸色平时不注意身体了吧,晚上记得跟朱妹到阿姨家喝汤啊。”

“嗯,好的,谢谢阿姨。”

就是这样,朱妹27了,换过几分工作,阅历,学识,朋友,生活,她都有,可是她就是不谈恋爱,不结婚。有时候她也会抱着林顺说:“我都快被我妈逼疯了。”

林顺就说:“那你就找一个人谈恋爱呗,你老这样漂着,虽然朋友成群,可是我怎么就觉得你那么孤单,看你这样我也难受。”

朱妹总是不回答。

直到某天,朱妹喝五吆六的浩浩荡荡一群人去喝酒,喝高了一个电话打到林顺这里,是林顺打车把她接回来。朱妹倒也不吵不闹不吐,只是忽然看清楚了林顺,一把抱住她就哭起来。哭到伤心处,她喃喃低语:“顺顺,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这样漂着,我已经27岁了,我也渴望真爱,可我更怕一将就就错过了一辈子,但是我真的很累了,对我妈,对我自己。我都好怕什么时候自己就坚持不下去了。小的时候多好啊,总是幻想将来要怎样怎样,仿佛将来一定是攻无不克,要熠熠发光的,就象小时候以为将来自己长大了可以怎样怎样,实际上真的长大了才发现你根本不会怎样,终于知道原来生活就是这样平凡而忙碌。杂志社的前辈都是这样,干几年,等到年龄适当的时候也许恋爱,也许相亲,结婚,或者离开或者继续呆在杂志社,一辈子就这样,四平八稳波澜不惊也未见得她们怎样叫苦连天。可是顺顺,我总是不甘心,这一生都到这地步了,我都不知道能不能等回来那个人,可是我总是不甘心。”

“你知道我为什么老逼着你跟许鸣在一起吗?许鸣对你是真上心,不然他干嘛放着家里好好的生活,放着大少爷左拥右抱的生活不过,到对面做了广告经理,天天借故到我们办公室来,他对你的心瞎子都能看出来。他那样的家世背景人品相貌,要什么样的女孩儿没有,非要在你这棵树上吊死?顺顺啊,我是生怕你这一犹豫就错过了,象我一样,错过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有些事你以为只是小事,但是蹉跎着,我一晃眼就27了,我当时跟他分开也好像没有什么大事,但是也许这以后就是一辈子的事了。我妈给我安排相亲的对象竟然连2婚的都来了,每况愈下,明年我就28了,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坚守不住,听从家里的安排,找个门当户对我妈顺眼的也许就把婚结了。因为不管怎样我要对我生命中的人负责,我要对自己负责。”

直到这时林顺才知道朱妹是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不知道缘何两人分开了,朱妹说不知不觉居然就分开了这么多年,她不知不觉也等了这么多年,可惜那个人始终杳无音讯,不知身在何方。她不愿意将就,但是也不知道是否还能坚持下去。

没心没肺的朱妹,花痴的朱妹,大大咧咧的朱妹,心底居然藏着这样一段不为人知的柔软心事,也许每个人都有一段酸涩的过往只是她们都在拼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累。

也许朱妹恰恰是用她的赖皮脱线来遮掩她这不为人知的一面,也许她是想这样日子过得更轻松一点就不会等得那么难受。

是啊,小的时候总是幻想将来会怎样怎样,但是将来她能怎样呢?也许生活真的便如杂志社前辈们一样平淡,那是她从来没有想象过的四平八稳的生活,就象她以前也从来没有想象过没有扬凡的将来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她不也过来了吗?甚至她的生命里还多了一个程敬南,不过这也代表不了什么。

朱妹和林顺是杂志社里唯一没有交男朋友的女孩儿,朱妹还好点有一段情史让她坚持,但是林顺这样楚楚风致的女孩为什么眉梢眼底总是涌动着水一般的忧伤,为什么总是拒绝许经理的邀约,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为什么变得沉默寡言?以前经常听到人说:“顺顺,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怎么会没男朋友呢,你长得这么漂亮,脾气也好,怎么会总是一个人呢?”后来有了许鸣,话就变成了这样:“顺顺,许鸣不错,家世背景人品相貌对你的心意,都无可挑剔,你为什么……”

许鸣借故到她们办公室来,来了视线往往就若有若无的往她位置上瞟……不知道他怎么就到她们对面广告公司当了经理,而且当时许鸣对林顺不也是不屑一顾么,居然为了那个拒绝的吻追到办公室来了。林顺无奈苦笑!

有次李姐小心翼翼的试探问:“顺顺,该不是那天送你上班的那个人吧,那天你喝醉了在夜总会门口我也见到过一次?”

“不是,李姐,你别瞎猜!”

虽然林顺当日否认了李姐的说法,但是从李姐的那一番话之后林顺从此就和那个送她上班的神秘英俊男人联系起来,几乎是尽人皆知。

对于此类事情,林顺不能解释,也解释不了。

这样的神情到了李姐眼里就成了落落寡欢,不过她确实落落寡欢,李姐叹口气,那个男人她见过两次便深深记住,程敬南嘛,第一次见到没看清,第二次见到的时候她还失了态,她做梦都想不到来接林顺的人会是程敬南,不过这样生来就是伤女人心的男人怎么就让林顺给遇上了呢?而且当她们办公室里朱妹一天三遍的念叨程总的时候林顺仿佛并不知情,那么还是不要让她知情的好吧,这个女孩太过单纯了。

这以后杂志社的同仁们仿佛对林顺特别关照起来,不是拉她爬山就是下海的,白天晚上的不放过她,当然,次次不落许鸣。

大家仿佛被许鸣灌了迷魂汤,不过大家玩得都还开心,她便也不好扫兴。

下午采访中庭,可李姐在这关键时刻出了车祸,进了医院,恰好杂志社的人上午都出去了,这样采访任务就落到了她和朱妹身上,这个专访杂志社很重视,当初李姐和朱妹两人是下了大工夫,从‘中庭’的工地到高层,做足了功课,今天是最后一天,采访他们的总裁,那个通天的神秘总裁。朱妹还特意拉上杂志社另一个摄影师许小风做帮手。

第十五章

中庭的会客室内,一个扎着两支辫子的女孩手拿一支签字笔,环顾这大手笔的装修咂舌惊叹:“啧啧,真是豪华又气派啊!”朱妹又恢复她的常态。

另外一个女孩垂着头,眉头微微蹙起在看手里的一个文件,别到脑后的头发几缕散落下来遮住视线,她挽了挽,那缕头发又掉下来,她说:“朱妹,哎,我们还是快点准备一下吧,这程总也差不多要来了,别到时候手忙脚乱给人印象就不好。”

朱妹摸了摸辫子说:“准备什么啊,我早就准备好了,上一年度里中庭抢走万成的案子;他们承建的世界级的国家××大剧院听说也要完工了;在这个房子难卖的年代,他们的楼盘从一万一平米涨到两万多,天,真不知道这个程总有钱成什么样儿了。这样的人如果我没有亲眼见过,简直要怀疑其存在的真实合理性!”朱妹一个一个板着手指数来,越说越激动。

林顺心微微一动差点要问:“比起你的那位呢?”但到底忍住了,提到那个神秘人物朱妹往往就会变色,她低下头,忽然仿佛记起什么似的,又抬头迷惑的问:“噢对了,朱妹,你不是说‘中庭’从来不接受采访吗,这次怎么会接受我们的采访呢,方便还提供得那么彻底,我记得当时他们好像在办公室说你们连在工地都有经理专程陪着吧?”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我记得第一次我偷拍照片‘程总’也没有特别为难我,但是第二天总编就让我把照片全部交出来,据说是中庭的公关部干的好事,嘿,说不定他们程总觉得对不起我才故意给我们这次机会的。”

许小风正从门外走进来说:“朱妹,你又瞎说了吧,我听说是他们一个董事授意的,可不关你朱妹什么事!”

朱妹正要接茬,林顺合上手里的文件这时她手机响起来,林顺接起,原来是李姐。

“李姐,你没事儿了吧?”林顺劈头就问。

“没什么大事,林顺你们现在准备得怎么样,这个案子可不能马虎啊,你们几个要是应付不来,我还是过来看看算了。”

“哎,别别别,李姐你好好呆在医院养伤,什么也别担心,这里有我们三个呢。”林顺说着一旁的朱妹马上凑过来插话:“李姐,您就放心吧,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李姐这才稍微放下心,鼓励她们说:“嗯,那好吧,加油啊!”

办公室内,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透过屏幕看着这一幕,头微微仰起按了按眉心吩咐道:“你去告诉谢萌,让她们走。”

旁边的胡疏领命开门而去,走到门口忽然他身后又响起一句:“让公关部那边的人准备一下,她们手里有多少资料都收回来,这个采访作废。”

他的手在门把上停了半分钟才说:“这是白董事的意思……”

说到白董事那男人忽然发了火,狠狠踢了一脚旁边的一把椅子,那椅子无声的滑了老远,砰的撞上一边的墙壁。

胡疏跟了程敬南这么多年早就摸透了他的脾气,不能提白董,他无声的走出去,把门带上。

胡疏吩咐谢萌去打发他们,朱妹听了谢萌的话简直要气炸了。

许小风倒是开劝,这种事他见多了,他从前在C市一家工作无缘无故的说他得罪了什么人单位就把他给开了,这年头什么都讲一个势。

朱妹说:“岂有此理,我们采访从你们各个部门收集资料,浪费了这么多时间精力,又是写稿又是分析数据又是拍片,我们容易吗?你们说一句不接受采访就真的不采访了,要真不愿意当初你们就可以明讲啊,你们这算什么意思?你知不知道我们李主编都被累病了?”朱妹的情绪很激动,林顺知道这个案子她们下了多少心血。

谢萌一个劲的低声下气:“对不起,我们程总交代过,耽误你们的时间都会有赔偿的……”

“赔偿……”朱妹冷哼一声正发飙,一直没有开口的林顺却说话了:“谢小姐,我想知道你们程总为什么不接受采访了,你能带我去见见你们程总吗?也许我能说服他。”

谢萌为难的说:“这个,林小姐,对不起!”

朱妹却一把拉过林顺的手说:“不要理她,我带你去见她们程总。”说着拨开面前的谢萌,怒气冲冲的杀出去。

朱妹先前就到程敬南办公室来过,这次采访也做了一些功课,中庭的办公大楼她可谓如入无人之境。这毛躁的女子,拖着林顺的手直往前冲,谢萌在后面哪里追得上。

朱妹从前在这里碰了不少的钉子,也算受尽了闲气,又在气头上“砰”地一声响,办公室的大门就让她给踹开了。林顺不防朱妹生这么大的气,被她拉得跌跌撞撞,头脑不清楚。

程敬南负着手站在落地窗前,这声响把他思维拉回来,他一回头便对上了林顺惊愕万分抬起来的眸子。林顺不由失声道:“是你?”

她瞪大了眼睛再看一眼程敬南不死心的回头向朱妹求证:“他就是你说的那个‘程总’?”

朱妹见到了程敬南却又不敢造次,呆呆的立在那,不知道说什么,林顺问她,她就懵懂的点头说是。

程敬南微微一笑,镇定自若,他深深的看着林顺说:“林顺,我们又见面了。”

许久不见,他看起来非常不错,浅褐色的衬衫,暗纹领带,头发一丝不苟,剑眉星目,器宇轩昂,英俊明朗,气度不凡,只是这个程敬南却多了一种她从前一直没注意到的气势,她以前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呢?原来他就是那个程总,让她们杂志社一天三遍念叨的程总。

林顺的视线落到办公桌上的屏幕,显示器上面正是刚才她方才呆过的会客室,画面上许小风还忙着在整理摄影器材。原来刚才她们在会客室里,他早就一览无余。

这样的人,居然曾在游乐场为她抱一只巨大的玩偶,在大门口站成一个傻瓜,她是应该荣幸还是应该拒绝相信?

不过,这又怎样?

林顺低头抿着唇轻轻一笑,到底不是当日天台上的那个小女孩,再抬头她便已能冷静坦然,至少她懂得掩饰,她笑得优雅淡定表情无懈可击:“程总,您好!”

采访的任务完成得很漂亮,林顺临危不乱,和朱妹搭配得堪称完美。

采访结束,她们在中庭的39层咖啡厅里喝完咖啡说:“程总,谢谢您的配合!”

程敬南说:“林顺,要不要我送你。”

“谢谢您程总,不过不用了,我们打车回去很方便的。”林顺再一次礼貌的道谢。

程敬南正待要说,朱妹的手机响起来,朱妹站起身到落地窗户前去接电话,她的声音还是清清楚楚的传了过来。

“许鸣啊,我知道了,知道了,马上就回来,你放心我不会把你的宝贝女朋友小顺顺拐跑的……我们在中庭总部,你要来接我们啊,嗯,那好吧,要不要顺顺听电话,喔,好那待会见!”

这边程敬南看着低头搅拌咖啡的林顺,问:“你有男朋友了?”

林顺缓缓点头,虽然许鸣并不是她男朋友,朱妹不了解情况跟许鸣也是开惯了玩笑这样胡说,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点了头。

朱妹收线走过来,林顺跟着也站起来直视程敬南的眼睛说:“程总,谢谢你的配合,那我们先走了,再见。”

“好,下次再见。”程敬南看着林顺穿着灰色职业套装步调优雅的离开,他喝一口咖啡,苦得惊人。

朱妹和林顺坐电梯下去,在马路口她不断的问:“顺顺,看起来你和程总很熟嘛!早知道应该早点让你出面,那这个采访就……”

本来这个采访任务就是主编安排给林顺的,但是李姐特意让林顺错开了,没想到最后阴差阳错还是让林顺去了中庭。

林顺不答她的话反轻责道:“朱妹,谁说我是许鸣的女朋友?”

朱妹嘻嘻笑:“这不都是大家开玩笑的嘛。你快跟我说说你和程总的关系,你怎么认识他的?看不出来你真人不露相啊。”

“我也不知道怎么认识的,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不大记得了。”

“什么喔,连这你也能忘记,亏李姐还说你现在越来越老练沉着处事滴水不漏……”朱妹抱怨着,明显的不肯相信,林顺说:“你看,许鸣的车来了。”

许鸣的车很快滑过来,哧溜停在林顺面前,程敬南透过39层的落地大玻璃窗户看下去,林顺正好钻进那台车里,连回头都没有一个。车子绝尘而去。

那咖啡丝丝缕缕的苦味仿佛蔓延到程敬南的心里,苦不可挡,他在美国养成了喝黑咖啡的习惯怎么还会觉得这滋味难以忍受,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错。

隔了几天林顺又接到电话,居然是程敬南,林顺看了一眼,没接,过了一会手机又响起来,她接了。

“程总,您好,有什么事吗?”林顺的语气非常公事化。

“上次你们的采访稿写好了吗?”

“喔,我帮你问下,请稍等。”林顺拿着电话去找朱妹,采访稿是朱妹那里整理负着,不一会儿她说:“写好了。”

“能麻烦你带过来给我看一下吗?我想先看一下。”

这个是规矩,很多大企业家被采访过有时候都会要求要看一下采访稿,不过这个事本来并不是林顺负着,她只是个摄影师,她静了一会。

“你不方便吗,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喔,不会,这样吧,下午我让人送到你们公司……”她话还未说完就让程敬南打断:“你,下午很忙吗,不然我过去找你。”

林顺皱了眉头,忽然深吸一口气,干脆果断的说:“不用了,还是我来找你吧。”

挂了电话,程敬南深深的陷进椅子里,心里莫名的不舒服起来,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怎么再和她见面,更加没有想过要怎么跟她解释他的身份。一年不见,她变了不少,学会了穿职业套装,学会了职业的彬彬有礼,虽然不知道她的生疏礼貌里到底有几分是伪装,有几分是强撑,但如果不是欲盖弥彰为什么这份陌生显得这么刻意?然而这分欲盖弥彰还是让他心里不是滋味。

如果没有那个采访意外的见面,难道他真的从此不再见她?如果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采访者摄影师,为什么他会在监控器里看见她,会不敢见她?可现在见了又停不下来。

才知道原来他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事。

程敬南的办公室,他坐在办公椅上读稿子,偶尔抬头便看见,林顺在他对面,面前摆着谢萌送进来的咖啡,她在低头发短信,咖啡轻雾淡袅的热气升腾着,掠过她的鼻尖,她漆黑的睫毛如一把小扇子一样垂下来,仿佛带着水汽,湿漉漉的,柔美的脸庞小巧的下巴,他在心里勾勒她的面庞,以前这张脸更圆润一点也更生动一点。

林顺发完一条短信抬头,碰上程敬南若有所思的眸子,正看着她收起手机,她脸微微一红,想起以前她给他发的那些短信,甚至连黄段子都有。

她当然不知道程敬南在想什么,定了定神,疑惑的问:“程总,这份稿子有问题吗?您哪里不满意我回头让他们改。”

程敬南放下手里的稿子却说了一句全然不相干的话:“你以前叫我程敬南的。”

“程总,对不起,以前我并不知道您的真实身份,冒犯了。稿子您看完了吗,如果……”

“稿子写得很好,照片也很传神,都没问题。”

“喔,那就好,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我就先回去了。”说着她站起来准备收拾东西。

手刚碰到程敬南面前的那叠稿子,他的手便覆上来林顺仿佛触电一样赶紧把手缩回来,程敬南盯着她:“你刚才答应跟我一起吃饭的,现在连陪我吃饭都不肯了吗?我对你隐瞒我的身份,你是不是很生气?”

林顺偏头看向窗外:“没有!”没有笑,声音里没有紧张慌乱,很坦然,但偏偏说出的都是让程敬南生气的话。她总是一口一个“程总”一口一个“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不知深浅的小女孩居然学会了这样滴水不漏的应付一个人。他想起当日在天台上那失控受伤的声音,那苍白的脸空灵虚无的眼睛……

果然又是一句:“程总……”

程敬南把文稿递给她说:“好了,那我让胡疏送你回去吧。”

林顺低着头接过,没有推辞 “程总,那我先走了,再见。”

当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听见:“你和你的那个男朋友感情好吗?”

她没有转身:“嗯,他对我很好。”许鸣对她确实很好。

“他是做什么的?”

“做广告的。”

他“奥”了一声,没了声音,话题无以为继。

“程总,那我先走了!”

“好。”

胡疏做个手势:“林小姐,你先请。”

她颔首笑说:“谢谢!”

胡疏的声音她很熟悉,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有一天她打程敬南的电话就是这个声音回答并帮她转接的,那时候她叫程敬南程总,没有料到是真的。

不知道她这样对程敬南是不是她太矫情。

他还记得“你从前都是叫我程敬南的。”

她说:“那是以前。”

她承认当日她很失态,很没风度,然而当时她完全是顺着自己性子来,二十年的养尊处优,让她在那一刻里难堪羞愧,终于变成了焦躁恼怒,心里象藏着一只抓狂的豹子,关在密闭的空间找不到发泄的对象想要发疯。但是再怎样狼狈也已经过去。

从前再多的宠溺纵容亲近,她也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一个商界名流成功人士。从前到底是太年轻,她居然从未想过要探究他就让他离得她那么近,她拉着絮絮叨叨分享了一次又一次她最青涩的心事最隐秘的痛的人居然是这样一个人,想来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如此看来,这样的人除了叫他 “程总”之外,林顺是真的想不到叫他什么会更好!

她是真的学乖了,混媒体的人且不说从杂志社看到的人世百态单就内部的勾心斗角就够她学了,更何况她还前有扬凡的教训,连青梅竹马那么多年的一个人都能忽然之间变了脸。也许对程敬南来说,一席话让一个女孩子辗转难眠只是寻常不过的事,上一年度里他的赫赫佳绩,他人人称颂,原来终究是她小看了他,那么她为什么还要愚蠢到暴露那最柔软的地方让人家来糟蹋?

她拥有过太多宠爱与瞩目,长得漂亮的女孩傲气一点骄纵一点任性一点那几乎是与生俱来的特质,谁能责怪她们,漂亮是造物主对她们偏爱的证明,但是再漂亮的女孩子也会成长。

她并不怪程敬南,他是什么人,她又是什么人,能看清自己的位置就好。

他做什么说什么,她在他心里是何等的位置,她不再不自量力去揣度,她只要清楚自己的位置力量,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就好。当然淡淡的失落遗憾是有的,毕竟曾经他们离得那么近。

但是到了楼下上车的时候才忽然惊觉自己的笔记本竟然忘记拿了,她对胡疏说:“胡先生,对不起,我的笔记本落在了上面,请你等我一下。”

“好的。”

林顺懊恼得直拍头,不知道懊恼她又变成这样粗心大意没轻没重,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东西都忘记在他的办公室,还是懊恼这样的乌龙事又发生在他面前。她真的不想。

程敬南办公室的门还没有关,依旧是林顺走的时候那样门微微敞开,林顺站在门口巴西木的盆摘后。

窗帘没有拉,透过落地玻璃窗,外面泄下一束明亮的光线打在程敬南身上,他正陷坐在椅子里,一只手扶着额头,另外一只手温柔的抚摸着她笔记本上的IBM的商标字样。紧锁着眉头,眼神深邃,飞薄嘴唇紧紧的抿着,下颌的线条显得格外的刚毅,脸上竟是一片茫然。那种林顺从来没有见过的茫然,象个迷路的孩子一般,以前就算林顺很鄙视的嘲笑他无业游民的时候,心里也知道他定是不一般的人物,这一刻她竟然觉得他是这么柔弱,她的心忽然涌上一股热流,酸酸的,好没来由的一阵心软。

她轻轻一咳道:“程总!”

林顺在程敬南办公室里接到的短信,是导演约她去一个广告酒会,她不想去,你来我往的发了很多条,但终究还是拗不过导演,从上次的广告合作他们好长时间没联系了林顺都搞不懂导演怎么这么执著。

过去的一年里林顺有时候甚至觉得一辈子也许都再见不到程敬南,谁知,她却在今天之内又见到了程敬南,她想不到一年到头碰不到影子的一个人,却会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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