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 二 章(1 / 1)
第十六章
这个酒会是年初广告界第一个盛会,林顺进门就让许鸣给拦住了,林顺见他笑得邪气便知导演那“非得你去”的短信的由来,她也没好气的笑笑。恰好这个酒会她也没有什么相识的人,随着许鸣一路招呼过去,几乎他每个“叔叔”身边都挽着一个小明星,当然每个“叔叔”都笑得尴尬,这中间的猫腻林顺心如明镜。
但是忽然林顺不动了,她把许鸣拽到一边。
“林顺,你咋啦?干嘛啊?见鬼了?”
她确实见鬼了。
林顺刚进办公室的时候嘴巴甜,笑容美,偶尔犯点小错误就脸红吐舌头,那时大家也不十分跟她较劲,后来渐渐的经验多起来,处事更讨人喜欢,几乎整个办公室里的人都对她很好。但是她就有一个上司,副总,很少来下面视察,有时间来的话一定要拿林顺的说事。刚进办公室林顺和朱妹确实常出漏子,但是后来渐渐的林顺不再犯错,可这位后妈脾气的副总总是要逮着她进去训一顿,办公室里的人都称他鸡蛋里挑骨头,想要体现自己领导能力也不是这样体现的啊。
后来混熟了,才发现这个副总其实只是从农村来的一个小人物,因为娶了副总的女儿才有了今天的位置,因此办公室里跟他阳奉阴违的人多了。那时候虽然对这老总的态度着恼,但是林顺还是对这位老总很尊敬的。因为副总看起来十分的恋家,有一次林顺还发现他给女儿和老婆一人手工制作了一张贺卡,那时就是请教林顺该怎么画画。林顺出来,办公室的人就对她变了脸,她不名所以。
后来还是李姐悄悄的告诉她,要对这个副总远一点,被他叫进办公室里的人基本有两种后果,第一种就是走人,第二种就是升职后走人。那时候林顺还有点天真的跟李姐争论,她说:“我堂堂正正教他画画怎么了,而且你们别把人看低了,副总出身低又怎么样,凤凰男又怎样,英雄莫问出处。”
后来林顺才真正体会到“被叫进办公室”里两种后果的人。第一种就是在办公室里就闹起来的,当然后果是走人,第二种就是象林顺一样安然无恙走出来的,走出来马上升职加薪,当然副总夫人的脚步也就不远了。她不由得感激李姐当时的提点,虽然那时她对李姐的论断不苟同,但是幸好潜意识里还是听从了李姐的劝告,而且林顺跟那些生疏懵懂的青涩职场新鲜人不同,跟那些新来的急功近利的人更不同,所以她很荣幸的避免了这两种后果,当然这件事也是给她上了重重的一课。
林顺远远的看见她的上司挽着一个小明星走出来,这才把许鸣拉开,免得迎头碰上了尴尬。
还好那老总似乎也不愿意久留,匆匆间整个会场便不见了那老总的人影,林顺心里有数,恐怕是他也看见了她。
跟许鸣一帮朋友喝酒也挺快乐的,都是一帮高干子弟,讲究的就是吃喝玩乐,划拳拼酒的时候让林顺想起曾瑞。真的很久不见那帮人了。
程敬南老远就见林顺在人堆里笑,好似被人灌酒,她笑着摇头推辞表示不行了,她旁边的那个男人一把接过她的杯子。她又笑着挡开,那架势是不肯让他喝,但是脸上连拒绝的时候都是带着一种淡淡的笑容,仿佛带着一点疏离和距离,当然也有一种淡定,仿佛什么都是胸有成竹。一年不见,她真的变化很多,从前的她是任性的娇憨的同样也是生机勃勃的,那次在夜未央见到她那样大一杯酒她赌气就喝下去了。
从前那个青涩倔强的小女孩,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居然能这么坦然自若的面对他叫他“程总。”
林顺也觉得愕然,才分开多久?
许鸣一脸敌意,警觉的在她耳边低语:“你怎么认识他的?”
林顺没理会许鸣,她大大方方介绍:“中庭的程总,我们上次采访的对象。”
这样的介绍词,程敬南礼貌的笑,握手的时候却明显的能感觉到许鸣的力道,当然他也不甘示弱。
林顺随之微笑的跟程敬南旁边的女郎打招呼::“黄小姐,你的项链真漂亮!”
“谢谢,其实是敬南选的。”黄岩侧首对程敬南看一眼,笑容甜蜜。
这女人正是这个酒会的宠儿,广告界的新星,上一年度的话题女王,黄岩。林顺曾经负责过黄岩的杂志封面照,因此也算小小的认识。其实半年前给黄岩拍片的时候林顺记得更清楚,当日在夜未央就是她指着电视上的白敏嘉惊呼,才多久不见,她竟已红遍大江南北,看来程敬南真是大手笔。
“是吗?程总眼光很独到。”林顺对程敬南说,她笑容可掬。
林顺去洗手间的时候在走廊里遇见了程敬南,他应该在等黄岩吧,她含笑对他点头。这条路却不知道为何修得格外的狭小,程敬南让出一条窄窄的过道,林顺面对着他背几乎是贴着墙壁想要通过。那一刻就如同电影中的慢放镜头一样,程敬南居高临下看她走过他的身边,低头凝视她突显的鼻子,不安闪动的睫毛,微红的脸颊,林顺微低着头,也察觉到这特殊的空间环境给他们造成了多么大一个尴尬,她于是加快了脚步。
程敬南只想起某一天,她喝醉了,穿着黑色无肩带低胸裙子,突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倒在她身上,她黑葡萄一般的眸子看着他熠熠生辉,她的身体柔软得不可思议,他一惊觉就跳起来将她八爪章鱼一样的手拉开,也不管她东倒西歪的坐在车里,他到另一边去发动车子。现在才知道原来当时的紧张只是为了掩饰他的迷乱,只是他忘记了在女人面前紧张迷乱他还是第一次,他是真的忘记还是故意忽略了?
一年不见她甜美一如往昔,但是有些事已经不同了。
最后他看着她镇定自若的离去,挽着许鸣的臂弯居然还特意寻过来对他笑着道别。程敬南站在那里,怔怔的出神,她对他几乎笑了一天,黄岩碰了碰他的手臂:“那小女孩不是你在夜未央遇见的那个吗?”黄岩是少数了解他知道他计划的一个人,也是唯一他让她留在身边的人,这个女人凭着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程敬南是不无欣赏的。
他唇角微微一动,转身便去喝酒。
黄岩如影随形:“我以为你只喝红酒的?”
“我也以为我只喝红酒,原来……”
“原来你也有认真的时候。”
他不说话。
一年里他布置了很多事,慢慢的接近他的目标,不动声色的收购万成的股票,暗地里抢掉他们的客户,事无巨细,吴万成已经连续出入几次医院了,连吴晓光都被从美国召回,他已经很成功,相信再用不久他就能达到他的目的。
一年里他交过许多女朋友,电影明星,广告明星,一个个数过去都是名媛淑女,成熟美艳又知进退又温柔体贴。
可是每每站在中庭最高的办公大楼的落地窗户前,俯瞰下去,不管身边怎样依红偎翠,妙语解人,他只感觉到风吹的寂寞和寒冷,可他偏偏不记得将温暖失落在哪里了。
他不去找林顺,甚至下意识的避开有她的场合,那个采访如果不出意外他本是不会和她照面的,他怕见面了难以应付林顺的惊讶和疑问,应付女人他拿手,但已经很累,可是叫他想不到的竟然是只有他一个人惴惴不安,而她,竟是如此的镇定,几乎都是笑着面对他。
黄岩早就约他赴会,他一直没答应,可熬不住却又来了,身边的女人成熟体贴,美艳如花,都不及远去的某人来的牵动他的心。
对女人他有谋略有手段,他长袖善舞,玩世不恭。初见她,因了吴晓光他也是意识不良。
他知道吴晓光不是他的对手,吴晓光木讷,软弱,退缩,与他根本就不具可比性,但是他对吴晓光就是有一种无可药救的敌意,他都拿自己这种嫉妒毫无办法,深恶痛绝但他又无法抑制。
也许最初他接近林顺就是潜意识里源于这种毫无根据的嫉妒,虽然吴晓光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很清醒。但他就是很清醒的看着自己,慢慢地,恍若不觉地对林顺他打消一切歹意。
是的,很清醒却又恍若未觉的沦陷,他讨厌青涩懵懂的女孩,这个青翠又青涩的女孩,不懂事,不成熟,温室中的花朵,经常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旁边的人也跟着担足了心,这样的女孩根本与他的世界搭不上边界。可偏偏就是她。
他从来没有为任何女人抱过玩偶,也从不曾收下过任何一个女孩的玩具挂饰;更加没有无任何私心的为一个女人解决问题听她倾诉,在那个摄影棚里他清晰的心痛,在那个清晨他深深的恐惧都只为了这个女孩。他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那么心酸痛楚过。
那个清晨,他终于惊醒,就是这个女孩给他带来了那样一种恐惧,那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他必须把它拔掉,他受不了这种挫败无力被人掐住脖子无法反抗的感觉。
当然他也不能白白的让这个女孩在他心里占据一块,他在天台说了那些话,他怎会不知自己的杀伤力,他本就不是良善之辈,更何况对这个在他心里搅起如此巨澜的一个女人,他离开后不能让她轻易的忘记他。
他以为他能处理,原来他也有自信过高的时候。他一点不知,不见这个女孩并不能解决一切。有些东西一点一滴的入侵悄然无声但是等你意识到的时候却已经盘根错节与你血脉相连,怎么拔得掉?不然平白无故的你怎么会为一个陌生人心酸痛楚莫名恐惧?
每年的今天程敬南心情都是跌入谷底的,但是今年似乎特别一点,没有去墓地他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谢萌都不怎么敢接近他办公室,她怎么见过这样的程敬南,几乎有点惶惑,胡疏无法只得联系了黄岩,但她正好出外景,正一筹莫展却接到林顺的电话。
“胡先生,你好,麻烦你帮我转接一下程总,我是××杂志社的林顺。”
林顺是想过之后才拨的程敬南办公室的电话,并没有拨他的私人手机。虽然那个号码她一年不打仍旧烂熟于胸。
“林小姐,对不起,程总现在不方便接电话。”胡疏为难的说。
这种官腔林顺见多了,想起那信封里两万块钱,她的语气更加公事化,当然也更加恭谨礼貌:“那你们程总什么时候有空,我有重要事情,想见他一面。”
第十七章
胡疏拿着手机瞥一眼程敬南,说:“这样吧,林小姐你在哪里我现在过去接你。”
林顺有点莫名胡疏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她说:“好,那我在××杂志社大厦等你。”
程敬南喝得烂醉,眼睛都是血红的。
林顺远远的在门口就闻见程敬南一身酒气,她皱了皱眉看一眼胡疏,这样,她怎么和他谈那钱的事情?
程敬南也瞧见出现在大门口的林顺,站起来正欲走出来却踢倒墙角一个盆摘,人越发站立不稳,下意识的林顺忙上前一把扶助他:“程总,小心!”程敬南顺势却将她扑到在墙上,暧昧的姿势,他深深的酒气让林顺微微不适,她手忙脚乱的推开。
程敬南却抬头疑惑的看着她,象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林顺,你还说你没生气?”
“我没有生气,程总……”林顺急急的解释,她从没见程敬南醉过,从前林顺很能惹事,程敬南总是帮她挡酒,那帮人又岂是对付着就过去的,但是程敬南喝得再多林顺也没见他醉过,基本上他总是带着高深莫测的神情,笑到最后的一个人。所以面前的这个人虽然眼睛里冒出血丝,虽然满身的酒气,但是听他口齿仍然清晰可辩,她当他没醉,到底也是乱了阵脚,无暇顾及其余,就想将她预先准备的一番话说出来,却只开了个头。
一句“程总”让程敬南稍微清醒过来,眯起眼睛,他的将手臂越过她的肩,撑住她身后的墙壁,低头牢牢攫住她的眼睛,他通红的眼睛里有厚重的阴霾,恼怒的打断她:“林顺,你是不是非得一口一个程总的叫我?”
这个姿势,带着禁锢的意味,他的呼吸离得这么近,气息危险,她有微微的惊慌,林顺垂下眼帘撇过头不看他:“程总……”话还未落音,她的下巴就叫程敬南扣住扣牢,继而扶正她的脸,吻扑面而来。
林顺照例是无法逃脱的,程敬南带着他强大的占有欲猛地含住她的嘴唇不放开,她微微的窒息,刚想开口程敬南灵巧的舌头便趁虚而入将她的舌叶也席卷过来,轻轻的咀嚼,纠缠,带给她轻微的痛楚,包围住她让她无路可逃,强迫她适应他的气息,他的侵入。
直到她也瘫软在他怀里,心跳如擂,气喘吁吁。
他也气喘吁吁,这时候却说话了:“林顺,我喜欢你,你要多少钱才肯跟我?”
电光火石间,林顺想到那个黄色信封和里面那两万块钱,原来这就是它的出处?不知哪来的力气,她突然猛地推开面前的人,却忘记补上那个巴掌,就这样掩面走掉!
一路跑,一路流泪,她以为她已经能够面对,她以为她已经有了足够的教训,至少她以为将心里柔软的地方藏起来就不会受伤,谁知竟还会流泪,谁知面对他她还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她用左手捂着嘴,眼泪肆无忌惮,电梯刚好停在面前,黄岩在里面惊讶的看着这梨花带雨的一幕,转过头更远处是被推得倒退两步的程敬南,怔怔地望着她的方向,一脸的茫然,黄岩心下了然。
朱妹瞪大了眼睛看着方才的好戏,她本是想陪林顺一起过来调查事情也好给她做个凭证,谁知竟碰上这样一场生猛火爆的戏码,加上前程往事搅和在一起,她心里慢慢的明白过来,原来这个程总和林顺真的!那两万块钱……她不敢细想。
回到杂志社,朱妹亦步亦趋跟着林顺,趁着她上洗手间整理着装的时候她在办公时发出警报,离她近的许小风问了声为什么,她大概的把事情说了,林顺很快又从洗手间出来,于是大家都噤声。
这个时候许鸣却进来了,穿着剪裁合体的新西装,手捧一大束红色玫瑰,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正左顾右盼同大家打招呼,这人也是个自来熟。
于是就发生了文里最开先的一幕,程敬南结结实实吃了林顺一个耳光。
程敬南酒醒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想起昨天晚上他喝醉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从浴室的镜子里看见脸上清晰的一个掌印,红的。
程敬南,呆愣了片刻,他没有处理,摸一下热辣辣的痛,他皱了眉头。
胡疏来电话,试探着问:“程总,你今天还去上班吗?”
“当然去。”
然而办公室里谢萌躲闪的目光,胡疏尴尬的神色,他还是也猜出一二,不过他从来不习惯在这些人面前袒露自己,他给黄岩打电话,他记得以往的这个日子里胡疏向来都是给他找来黄岩,从前在美国的时候就是这样,他问黄岩:“我昨天晚上怎么了?”
“你昨天晚上企图非礼人家,登徒子遭到了报应。”黄岩简洁的回答。
程敬南这边没有回应,他很知道在什么时候沉默,黄岩等了片刻还是坦白:“你昨天晚上喝醉了。”
“我,喝醉了?”他蹙起眉头,他怎么会喝醉?
“对,喝醉了。”
“巴掌是你给的?”他问。
很多年前黄岩就说过,程敬南欠她一个耳光。程敬南也认了,也许这些年来让黄岩在他身边离得他这么近,破了他的先例,他也是心存愧疚的吧。
“不是我,是林顺。”黄岩虽然很不想提起这个名字,但是她还是说出来。
他在办公室里想了一天也没有想起来到底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他涵养很好,自制力一流,酒量也很好,几乎从来不喝醉,喝醉之后他也不相信自己能醉到哪里去。程敬南面对镜子左看右看,想不起来是什么让林顺对他下这么大的狠手,而且他不相信这是现在的林顺能干出来的事。
黄岩在电话里冷笑一声,将电话挂断。
“程敬南,你了解你自己吗,你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吗?”
黄岩见过程敬南最冷酷的一面,那就是当她以为他也爱上她的时候,他却隔得远远的,生生的看着她哀哀痛哭,看她挣扎仿佛在看一场表演,仿佛他就是看电视的人,人人都知道剧情的发展,只有她这个剧中人还不知情,傻傻地将剧情继续下去。如果可以,她当然宁愿自己还是那个对着他哀哀痛哭的乞爱的人,而不要象现在这样,可是她也深深明白,如果她不将自己送到这样的高度,那么他又怎会允许她同他比肩?
永远只有利益,永远只有利用,永远只有目标,永远只有算计,永远清醒过人、满腹城府、处变不惊的程敬南,想不到也会有喝醉的一天,想不到也会有这样想爱不敢爱的一天吧。
也许只有在醉成那样的时候,也许只有在意志最薄弱的时候,他才敢面对自己,那个女人,他是想要得到的。但是清醒的时候永远是郎心如铁的程敬南,这个女人需要你同等的付出,这样你该怎么去得到?哪管你多么的有钱?有城府?有算计?
黄岩挂断电话时,心里是十分解恨的。
她曾经听人说过,一个男人最致命的时刻,便是他说不爱你的时候,最毒,这个男人不止一次的提醒过她,但是她偏偏无法戒毒,就算这样不胜寒的高处她也愿意陪着他呆。高处不胜寒,同样的也是孤家寡人,她有今天的地位但是她也付出了同等的代价,她不顾一切,只是因为不愿意败给他,然而更要命的是,她只是为了跟上他的脚步。就算不能站在他身边,她也希望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看着他才好。
尽管程敬南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利用她,黄岩也愿意陪在他的身边,愿意自己能够被他利用,每年的这个日子她都记得清楚,胡疏会打电话给她,其实她压根就没出外景。黄岩并不是下贱,只是她爱他,爱上了戒不掉,眼睁睁的看着程敬南为了别的女人喝酒,失态,挣扎,变得不再是自己。媒体上是这样形容她的成功——这样一个人不达目的永不罢休的女人,上帝该怎样拒绝她的成功?可是唯独这件事,她永远成功不了。
就这样过了很久,程敬南下意识的不去注意林顺的一切消息。
他约了几个领导去度假村泡温泉,很多事他精心布置,不能允许在这个风口浪尖处有失误,当然也是约了黄岩。
下山的时候,胡疏开着车在后面跟着他,黄岩坐的是他的车,副驾驶的位置。
“敬南,你看什么呢?下坡小心路况,前面那可都是领导。”
程敬南冷笑一声。
这个坡,他想起林顺以前在这里被人拦劫,今天来的都是大领导因此一路下坡都被交警清了路,没有再看见那几个‘拦路虎’。
忽然想起什么,他自后座拿出一个信封递给黄岩。
黄岩迟疑了一瞬间,还是苦笑一声接下来。
“那几个领导在敬酒的时候还跟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意思就是就算曹邦死了,一切还照旧,当然只要懂规矩就好。”
程敬南把黄岩送回家,经过一家报刊亭的时候停了车,胡疏从后面那辆车走下来问,他说:“去买张报纸。”他想知道曹邦到底是怎么死的,虽然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死一万遍都够了,但是遽然死亡让他原来的计划都打乱,给他添了许多麻烦,而且死得也太突然了,据说是被情妇谋杀在云南大理的别墅里。
胡疏去买报纸,程敬南也走下车来,在胡疏身边翻着一沓杂志。
“老板,请问××杂志都卖光了吗?”他刚问完,视线很快就被另外一本杂志给吸引过去了,那是一本小杂志,印刷和装订都有些潦草,但是偏偏封面上是他的照片,林顺给他照的照片,上次林顺不是说她们杂志打算用作封面,怎么会让这家小报纸捷足先登。
他随意的翻了翻,那篇他看过的报道竟也刊登在上面,配的图,无一不是林顺送来给他过目的。反而老板给他找来林顺杂志社的那本,上面竟没有他的专访,上次她们不是说好要在这期刊登的,到底出了什么事?
“胡疏,你帮我去查一查这家杂志社,还有这篇报道专访,顺便接触一下××杂志社。”胡疏看他皱起来的眉头便了然,他一般不皱眉,除非是碰上什么棘手的事,看来也只是关心则乱。这个林顺——
“你好,麻烦你帮我转接摄影部的林顺。”林顺的电话被他打了好多次都不通,他心里忽然又有一种担心涌上来,那种感觉竟跟林顺那个遇险的早晨一样,搅得他心神不宁,忐忑不安,只得打到杂志社来。
“先生,对不起,林顺她已经辞职不在我们杂志社。”
“辞职,什么时候的事?”他开始紧张。
“上个月底。”
他的语气竟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过的急切:“她为什么辞职,现在又去了哪里?”
“先生,对不起,我是新来的也不大清楚这些事。”新来的摄影师也是大学刚毕业,在办公室里兢兢业业,但是不知道为何,大家看她的目光总是怪怪的,仿佛她侵占原本不该属于她的东西似的。慢慢的她开始了解,仿佛和她的前任摄影师有关,她也不方便探究,只能更加勤奋,倍加努力。
得不到想要的答案,结束通话,程敬南再拨林顺的电话,一遍一遍的总是接不上,没有信号,她到底去了哪里?这个女孩又让他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又让他这样担忧害怕,他忽然狠狠的把电话摔到地上。
“程总,你……”谢萌听到声音担心发生了什么事,从秘书室急急忙忙赶过来,连门都没来得及敲,看见这一幕,目瞪口呆的僵在门口。
程敬南却管也不管她的神色,拿了车钥匙连外套都没来的及拿,对她交代:“我先出去一下,文件你就放我桌上吧。”说完径直绕过她,走出去。
开着车在街上兜了一圈又一圈,从游乐场,到夜未央的门口,她常去的咖啡馆,甚至她从前住过的地方,到处都是人声喧嚣,却唯独没有林顺的影子。这些地方都是她来过的,都是他陪她来过的,想到这里他才惊悟,他这样满大街的乱转竟只是为了搜索她的身影。这样大海捞针的蠢事竟然是他在做的。
天已经全部黑了,他不得不开车回到自己的公寓,没有进去,而是一个人静静的呆在车里,一根接一根不停的抽烟。
忽然他又把车开回中庭大厦,门卫拿钥匙来给他开门:“程总,这个时候您怎么来了?”
“来找点东西。”
记得跟林顺一起来采访他的那个扎着两支辫子的女孩曾经给过他一张名片,这个女孩看起来好像跟林顺关系很是要好。
他在办公室里翻箱倒柜。
“程总,您有什么重要东西吗?”门卫一路跟着他上来,疑惑的问,从来没见程总这样忙乱过。
“嗯,一个重要的东西,你先下去吧,等我走的时候叫你。”
他从一叠厚厚的文件里翻出朱妹的名片,毫不犹豫给朱妹打了电话过去。
时候不早,朱妹正在酒吧跟人一块儿喝酒。
看了来电显示的号码,不认识,她接了,声音却软绵绵的却有点夹缠不清:“喂,你好,哪位?”
“你好,我是程敬南。”
“程敬南是哪位?”朱妹笑嘻嘻,说完之后猛的领悟到,她心里打个突“程……敬南?程总?!”
程敬南把朱妹从酒吧里找出来,两人在一家咖啡馆坐着,朱妹把林顺的事说了说。
程敬南有点怒不可遏,声音不觉就高起来:“所以那两万块钱她认了?”
“我也不知道,那天你在办公室里问她要多少钱才肯跟你,她回来就跟李主编坦白了。”朱妹显得有点无辜。
“你们杂志社也不调查,就这样接受了她的辞呈?”他眼神凌厉,不觉声音就高起来。
朱妹宛若一个犯错的孩子挨训,声音低低的,头也沉着,被他的气势所摄:“不是没有调查,只是……只是我们的图片和报道向来都是直接对总编负责,互相独立,那天只有你说要看,她从总编那里调用了稿子和图片,她还说……她还说……她还承认了稿子和图片曾经有一段时间离开过她的视线,所以……所以……”
她还记得那天她到总编办公室去,在门外听见的一席话,本来听见那么多“头儿”的声音,她是应该自动回避的,但是偏偏让她听见林顺的声音,她就躲在一边不觉听下去。
一众领导的声音,有人坚持要彻查,有人坚持相信林顺,当然免不了有落进下石之人。
最后副总几乎和李姐以及其他主编杠上了,副总一劲儿的咄咄逼人,得理不饶人。
闹哄哄的,这才听见林顺不卑不亢的声音从中间传来:“各位领导对不起,但是这件事我并不知情,那两万块钱我更加不知道来源,可我确实私人调用过图片和稿件,如果有什么纰漏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嫌疑,这是很正常的,我可以接受调查,如果确实是从我这里泄露出去的,我可以引咎辞职。”
这个声音说完之后,办公室就静下来。
接着门轻轻一响,朱妹闪身避开。
李姐追出来,拉着林顺的手说:“顺顺,你怎么就那么笨,这事可大可小,你以为你辞职了就能表明你的清白,人家只会认为是你是畏罪潜逃认为你心虚,你在杂志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家还不了解你吗,你怎么还是这样冲动。更何况你是一万两万就能打发的人吗?这事大家也不好说,偏偏……”
林顺深深委屈,她略微埋着头:“李姐,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被这样质疑,这么多领导当着她的面争吵,她还是下不来台,虽然她也明白副总针对她更多的是公报私仇。
“你不是说那个图片和稿子你只给程总看过吗,而且当时你也只是把笔记本遗忘在他办公室里了,你可以去问问他,程敬南你从前不就是认识吗?你去问问看,咱先把那钱的问题解决……”
林顺听见李姐的话猛地抬起眸,满含深意的看一眼,原来一些事情早就不是秘密,她默然。这份沉默却让李姐感觉到林顺异常的敏感,她也不好说什么,想朱妹平时虽然大大咧咧但是好在很多事经她胡搅蛮缠之后也大多能这样过去,更加之朱妹与林顺关系好,因此她悄悄告诉朱妹让她陪林顺去中庭。
第十八章
中庭的办公室内,程敬南的神情她看不太清楚,但是他当时那清冷的声音她还是听得分外清楚。当然撇过朱妹和林顺亲厚的关系不谈,单单就事论事,那两万块钱也不能随便扣在林顺头上,可惜一些不明不白的事卡着,副总猥琐的得意,林顺的直性子,都让这件事走到死角。
这个时候程敬南才知道原来他从报刊亭理买到的那本杂志上关于他的报道早就已经是铺天盖地,遍地开花,中庭公关部以为他默认了林顺的采访便也不甚较真,加上他这一个月里特意的忽略,哪里还能得知这样一番变故,真是……
“那她现在呢,去哪儿了,她的那个男朋友呢?”程敬南紧锁的眉头,急切又带点责备的语气让朱妹着了慌,酒意是早就消散了大半,她嗫嚅着说:“许鸣回北京了,她……”当时许鸣正被林顺的一个“分手”电话搞的心情不好,朱妹去找他可谓是撞枪口上了。
“她怎么样了?”他虽一脸冷峻,声音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担忧。
“她……她……她,我也不知道。”朱妹被程敬南的神情吓到了,仿佛她不回答出他的问题,她是多么罪孽深重似的,但是她也确实不知道,她又何尝不担心。
“你不知道?”程敬南冷峻的脸,恼怒的神色,那是生气到极点了,即算是对待他公司下属他也从未如此失常过,难怪朱妹被他吓得话都说不连贯。
朱妹只记得当时她出外了,回来就发现林顺办公桌上那盆要死不活的仙人掌不见了,文件书之类的也不翼而飞,暗房里林顺的东西更是消失得一干二净,她电话也打不通,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急之下她都忘记了平时都是许鸣从她这里套林顺的踪迹,她居然还愚蠢的跑去找许鸣,谁知许鸣臭着一张脸,把她郁闷得要命,自然是得不到答案的。但是林顺绝不会这样,自从桂林阳塑那件事之后,她但凡是要出去都一定会留个口信,更何况这样的连手机都打不通,可是她是完全没有办法了。
林顺去过朱妹家里,朱妹从前不甚注意,到现在方知她竟然对林顺的家庭一无所知,因此对林顺莫名其妙的失踪她也全然没有头绪,这一个月来,焦躁的朱妹由最初的担心变为委屈狂躁然后现在又变成担忧,可惜林顺在哪儿她也无从得知。
李姐宽慰她:“顺顺不会有事的,放心吧,她要是做什么事一定是心里有数,别太担忧了。”
她也没有办法,只能这样了,没想到一个月后这个程总倒又找上门来,把她从酒吧里挖出来还这样咄咄逼人。
朱妹先是被程敬南那失常的语气神态给吓坏了,但是等她冷静下来,脑袋一转忽然又明白过来,这个程总竟然也在为顺顺担心呢,那么那两万块钱更加应该不是程敬南所为。就好比李姐对副总所说,就算要给,也不止这个数,程总是何方人物,林顺又是什么人物?
朱妹不惊慌了,反而有点恶趣味的高兴,这样的程敬南可不是人人都能见到的,而且让“程总”如斯表情的人还是她的好朋友,顺顺。
她脑筋一旦转过弯来,马上思路也清楚起来,口齿恢复平日的伶俐,把林顺的事再对程敬南细细的交代一次。
杂志社里采访过程敬南之后,本是打算在新一期里重点推出,谁知她们社里还没有刊登,就让街边盗版的小杂志给捷足先登,几乎地摊上随处可见,这让他们想告都找不着对象,实在是泛滥了。总编发了大脾气,召集了各大版面的主编副编,最后焦点集中到林顺身上,因为那文件在总编的电脑里,连其他版面的主编都没有看见过完整的稿子,只有林顺曾经调用过。更何况许小风从林顺位置里找图片的时候从中庭的那厚厚的一摞资料里搜出的那两万块钱,朱妹陪林顺走一遭又听见程敬南那句醉言,这下林顺百口莫辩。她是自动辞职的,连选的时间都那么恰当,正好许小风随朱妹外出采访,李姐回医院复诊。
程敬南这会也是毫无办法,他手里就有林顺爷爷的第一手资料,桌上摆着林院士与“万成”合作的抗癌新药的内部文件。他在犹豫。想了很久还是让谢萌联络了曾瑞,他想林顺一旦真的有事未必会真正找家里,她一向报喜不报忧,未必舍得家人担心,扬凡那里也不大可能,只有曾瑞这个人。
电视屏幕上播放着最新新闻,曾瑞办公室里一干人等正因为开发研制出来的新软件即将问世,研发部的人围着曾瑞兴致勃勃的讨论这个大case之后要到哪里去好好放松,本来是打算选川滇藏一带搞自驾游的,他们这帮人经常喜欢这样一起外出。
曾瑞也满面笑容的参与讨论,他待下属一向亲近,甚至还经常跟大家一起混迹在大厅看足球赛,正巧放到云南方面的新闻,他随着大家也关注起电视新闻来。
电视上是邢质斌标准又熟悉的普通话——新华社消息,自华南进入梅雨季节以来,四川,云南连日来普降大到暴雨,造成多处泥石流灾害。截至日前,已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3人下落不明,17.5万人受灾害。从4月23日以来,云南省保山市遭受罕见的暴雨天气,诱发了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初步统计,民房、学校、工矿企业、通讯,交通基础设施等严重受损。国家旅游局于近日发布了旅游提示,要求五一游客出行前应关注目的地的气象、汛情、灾情和疫情等信息,不要前往有危险的地区。4月27日晚,必经的九龙县境内省道有路段发生了特大山洪并形成泥石流,一直到4月30日,该路段都将实行交通管制,严禁任何车辆通行。往云南昆明的航班明天早晨最后一班飞完,将暂时取消。
这些高科技精英们,敖地一声倒下,哀嚎不已:“难道是天要亡我辈?”
曾瑞不由觉得好笑,也许是工作太过紧张,这群人平时一向幽默风趣,口没遮拦,这倒对了曾瑞的胃口。
有人见曾瑞笑,揶揄道:“曾总,你还笑,无良啊无良!”
秘书拨电话到4楼的研发部,有人接起,遥遥地对大办公室里坐在人群中的说:“曾总,有你的电话。”
同时曾瑞的手机也响起来,他先接了,朝电梯走,他的办公室在九楼,手机里却是滋滋拉拉的一阵杂音,看了看连来电显示都没有,他等了一会,还是将电话挂断,看来手机确实摔坏了。
办公室里是中庭秘书室打过来的电话,逐渐加深跟程敬南的接触,曾瑞心里不由对程敬南敬服起来,外人道程敬南是中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裁,都只知道他阿姨白敏嘉是中庭的大股东,真正跟程敬南合作他才发现程敬南竟是中庭幕后真正的大老板,中庭房产,中庭高科,中庭金融,只是不明白他怎么单单选了做中庭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样一个子公司的总裁。合作之后,研发产品的一些技术专业方面的漏洞程敬南也能居然发现并一一指出解决方式,曾瑞这才知道原来程敬南早年也是在旧金山学习创业生活,不同的是他拥有斯坦福商学院的MBA和计算机两个学位。
曾瑞从小聪明,又是少年得志难免的有点自视过高,从小到大真正敬服的人很少,第一个便是扬凡。
这些事他跟扬凡随意提了提,到底是扬凡心思缜密做事细心细致,结束“万成”那边的合作之后,跟中庭合作,查出来居然还有内幕。中庭创办也没几年,这样看来程敬南大学时候就已经开始创业,资料显示好像他大学本科的课程基本都是请人上的,那么在宽近严出的美国一流学府居然还能拿到两个这样重量级的学位并同时创下偌大企业,短短几年就发展到今天的地步,曾瑞自视甚高,但是并不是盲目的骄矜自大,他对程敬南还是深深叹服的。
正好研发部经过一年的辛苦研究,近日捷报频频,他也十分的开心,中庭是他们这个项目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投资商,程敬南不打电话来曾瑞也打算要跟中庭接触。
他带了资料和数据过去,但是程敬南却有一下没一下的把玩着手中的手机,好似心不在焉,他的分析他好似完全没有听进去,这样的工作态度自合作以来曾瑞还真是从未见过。
“程总,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要交代?”连曾瑞都感到他的失常,他合上那叠数据开始探询问,正巧他手机响起,程敬南却比他更大反映几乎是浑身一震,视线落到他手机上。曾瑞有点尴尬,他拿着手机不好意思的对程敬南说:“程总,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他拿着手机到窗户边去的时候,还感觉到程敬南那炯炯的视线灼着他的背,这次手机上有来电显示了——0875,这是哪里的区号?但是他刚一接,手机屏幕又暗了。他无奈叹气,昨天陪宋雨燕带孩子去游乐场玩,在旋转木马上手机被那孩子扔下来断成三截,凑齐来还以为能用,看来要吩咐秘书给新准备一个了。
他再开机,居然也能开起,转过身来看着屏幕上显示的号码询问:“程总,您知道0875是哪里的区号吗?”
程敬南看着他,曾瑞不好意思的说:“唉,问这个干什么,程总能不能借你的电话用一用,我的手机昨天摔坏了。”
程敬南办公室内的电话被他摔坏,最近工作上的事物繁忙,无论是胡疏还是谢萌都还没来得及帮他换新电话,他瞥一眼那坏掉的电话,把玩着手机的手终于停下来,拿正手机,黑眼沉沉盯着曾瑞:“我电话坏了,你,多少号码?”
曾瑞大窘,如果说程敬南打算把电话借给他为什么他又把手机拿在手里还问他号码,他觉得十分好笑,但是看着程敬南那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也不便提醒,曾瑞只得对着手机念出那一串数字。
林顺颓然的抱着双膝瘫坐在公用IC电话亭的脚下,这几天真是太累了,筋骨酸软,钱包放在穆兰身上被人扒走,现在连穆兰都不见了,旅馆里定金已经用完。云南保山,她人生地不熟。最近频繁的暴雨,以及造成的各种灾害让这里更加动荡混乱,要想出去,简直寸步难行,更何况她孤身一个女子身无分文,还要担心穆兰去了哪里,连日来已经心力交瘁。
所幸的是她从小对于数字极为敏感,由于近来灾害严重,在这样的高原手机根本没有信号,她买了几张电话卡和穆兰一人分一半,她懒得带干脆就把卡号之类的都记住了。傍晚的时候她试着用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给曾瑞,但是信号不好听不见曾瑞的声音,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正常使用的公用IC电话亭,没想到刚喂了一声,那边就传来忙音。一声一声,似要响到她的心里去。
她抱着膝盖背靠着电话亭的柱子,头无力的靠在膝盖上面,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不是担心自己的处境更多的却是担心贝贝和穆兰,这样的暴雨连天,洪涝,泥石流,塌方……贝贝你到底在哪里,穆兰你又在哪里?
这时公用电话却响起来,一声一声“丁玲玲”,十分尖锐刺耳,可林顺却惊喜得跳起来。
希望是曾瑞打过来的,林顺从小依赖杨凡,后来认识曾瑞又逐渐把那一份亲厚也转嫁到曾瑞身上。林顺如今的境地可不能告诉家里人,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爸爸妈妈从小就担心她这被惯坏的性子,又是十指不沾洋葱水,别说泥石流暴雨了,单就一个钱包被偷就该他们担足了心。电话一经接通,没听见曾瑞的声音,林顺先哭起来。本以为这一个月随穆兰寻找贝贝,艰苦的条件已经锻炼出她吃苦耐劳的坚韧,可是她不知道,一些苦楚和委屈无人问津也就罢了,一旦想到电话那头是曾瑞,她的眼泪便哗哗的往下掉。
林顺做梦也想不到彼端是另一个试探着的声音:“林顺?”
这个声音如此熟悉,醇厚如水,却又这样的温柔,似乎饱含了万水千山的感情在里面,他从来不曾这样叫过她,前程往事历历在目,所有的委屈和感官仿佛都被这一声呼唤给勾兑出来,她鼻子一酸泪掉得更快。
程敬南心一急,柔声问:“顺顺,你现在在哪儿,你还好吗,出什么事了?”
曾瑞略感奇怪,听着程敬南满含柔情的声音,再看一眼他满脸的担忧,曾瑞不由愣住了。
林顺却止不住哭声,程敬南心又是慌乱又是心疼,那低低的抽泣仿佛哭到他心里去,搅成一团,明明是心焦如焚偏偏还要压抑住自己的心将声音放到最柔:“顺顺,你怎么了?出事了吗?别慌啊,有什么事慢慢说。”
程敬南温柔如斯,更让林顺的眼泪无法抑制,在他循循善诱的询问下,林顺带着哭腔哽咽着说:“我……我……我现在在云南,钱包让人给扒了,同行来的人也失踪了,现在……现在……”
程敬南被她哭得方寸大乱,他让林顺慢慢说,却又等不及林顺将事说完,忍不住打断:“顺顺,别哭啊,你现在一个人吗,先别哭,我马上叫人给你打钱过去,哦,不,我亲自给你打钱过去,你身上有银行卡吗?”程敬南过于紧张都忘记林顺说的那句“钱包让人给扒了”。
“钱包让人被扒了,我身上没有银行卡……”林顺可怜兮兮的回答。
“没有银行卡,没有银行卡……”程敬南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仿佛遇上天下间最大的难题,他心烦意乱完全不复往日的凌厉作风,对于这个十分简单的问题脑袋里竟然一时接不上来。
曾瑞在一旁却听了半日,把事情也了解得差不多了,他在一旁反而安抚程敬南道:“程总,别急,中庭在云南有分公司处。”
程敬南被曾瑞这一插嘴忽然明白过来:“对,我们在云南有分公司,但是分公司在昆明。”五一黄金周,中庭员工每年的公共假期都有福利旅游的,最近对云南一带旅游胜地关注得也较多,因此他对云南近来的暴雨泥石流的恶劣天气也了解一点。他又恍然想起现在云南道路不通,保山到昆明又还有那么长一段距离。想到这里他反而镇定了一点,他说:“你先别慌,吃过饭没有?先去吃饭,我明天就来接你,听话。”
说完也不挂电话,林顺在电话里只记得哭,虽然经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她成长了不少,但是到底是没吃过苦的孩子,从小到大一路风调雨顺的过来。加之之前因杂志社受的不白冤屈,贝贝的失踪,穆兰的失散,连日来的艰难困苦,种种种种……这时又是程敬南温柔似水的话语和安慰,她抓着电话便如抓住一片救命浮木,就那样痛哭着,发泄着。程敬南紧锁着眉头,她的呜呜咽咽仿佛哭到他的心里去,内心绞痛,象是有一把刀在割,可又无法抑制她的哭声,只觉得这一辈子仿佛还没有什么事让他如此无力过,可他偏偏又放不下电话。
他拿着电话出去寻胡疏,电话一直不放下,曾瑞在一旁也能隐约听见林顺在里面抽噎的哭泣,但是他急得跳脚也没办法,程敬南走出去,他便也跟着走出去。
程敬南说完,胡疏面有难色,但是还是遵照着应了声“是”就去办了,但是心里却是惴惴不安。
不一会他又回来了,程敬南隔着老远打量着他,胡疏却是犹豫着走进来,说:“程总,明天云南最后一趟航班已经满员,机票恐怕……”
“恐怕什么,让你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程敬南冷冷的说。
胡疏额头上冒着冷汗,从小跟随他,程敬南这样的表情这样的责难还是头一次,他又是惊又是惧然而更多的却是尴尬。
程敬南却不理他,拿出手机自顾自打起电话来,很快就把事情给说个大概,那头也答应了。胡疏在办公室杵着,听程敬南的口气,这电话打的应该是南航的经理,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程敬南结束通话后见胡疏还立在那儿,一脸的局促,他将眉毛一扬说:“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
“程总,你明天要去云南?”
“嗯。”程敬南收起手机,开始埋头看桌上的文件,定好云南的机票终于能安下心来看文件,这些要签字的要评估的报告堆得山一样高,这个谢萌是怎么回事?
第十九章
“程总……”胡疏又是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程敬南猛地一抬头,盯着胡疏,他生平最恨人这样拖泥带水的,有什么不能明白的说出来:“胡疏,你还有什么要说?”
“程总,云南那边最近……最近天气恶劣,飞机大概有危险……”
“难不成你让我坐火车去?”程敬南倒没听出胡疏的弦外之音,他笑道,想到林顺那头的哭声他真是恨不得长了翅膀飞过去才好,到底是关心则乱。
胡疏见程敬南微微松懈下来的声音,脸上虽挂着淡笑,但是眉头依旧深锁,他也不便再多说,沉默的退出去。
这一个晚上程敬南翻来覆去的总是睡不好,好容易等到天亮,胡乱洗漱完就打算去机场。5月的天气,凌晨还是微有凉意,车窗上竟结着一层淡淡的雾气,灰蒙蒙的颜色,冷冷的。别墅区的绿化搞得很是到位,远处近处皆是一片树木葱郁,但是这个时候那些树仿佛都被淡淡的雾气度了一层磨砂玻璃一般,看不真切。他在楼下按了车钥匙,车子应声叫了,他却仿佛想起什么反身又上了楼。
程敬南打开衣橱,他的西装向来多,衣橱里甚至还有很多新衣,这样多的衣服他却不假思索取了那件高高挂起来的西装。深色呢料,拿在手里沉沉软软的,这件西装自阿姨从干洗店取回来他已许久不曾穿了,尽管是这样,找的时候倒是熟门熟路,他只记得很久前的一个夜晚还有摄影棚里的那个下午这西装都是她曾穿过的。他边下楼,手边摩挲着上面的纹路质地。
到了机场,他又看见胡疏,他沉吟着盯牢他。胡疏跟他多年,从他母亲那里开始跟他,向来了解他说一不二的性子,当然他更明白胡疏现在满脸的难色。
他沉声问道:“胡疏,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胡疏磋着手,似乎有点无所遁形的难堪,他嗫嚅着说:“程总,股东大会今天就要召开了,眼下节骨眼上,您这样恐怕……三思后行啊!”
程敬南微微一滞,顿了顿,迷惑的看一眼胡疏。这几天他并不是忘了这件事,但是他直到此刻方真正思考起来,他望一眼远处朦胧的树,满目的灰蒙蒙的绿意,沉默着到底是走了。
话到这个分上,胡疏也不能再说什么,他也沉默着随着程敬南。
程敬南本是沉默着,胡疏明白他在心里计较。程敬南走了一段却是发了脾气,怒意浓炽,反身过来斥责:“胡疏,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胡疏低下头,这回却是站在了原地不再跟过去,他知道程总心里必定也是明白这利害得失的,只是那个女孩,从他第一眼见到,从程敬南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但是精心布置了这么些年,他又怎么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意。
程敬南走得远了,胡疏在后面打量他的背影。
这些年来在程敬南身边,看惯了他断情绝念,冷酷得不近人情,但是他实际上并不喜欢这样的敬南。他总还记得小时候每次去游乐场,夫人恐高先生就在下面陪着夫人,他小小年纪一个人坐过山车,海盗船,飞毯,无论多高他总是神气活现的指着下面担心的母亲哈哈大笑,那时候的他天真稚气,有时候在外面摔得鼻青脸肿回来怕惹夫人担心,更怕先生责罚常常躲到他家来抱住他的胳膊道:“胡疏哥哥,不要告诉我父亲我在这儿。”
小时候亲近的叫他哥哥的人,抱住他胳膊撒赖的人,闯祸的小少年,乍然就长成了这样一个理智,冷酷,绝情的人,哪怕最亲近的人,也猜不透他。一边谈笑自若一边是金戈铁马。可是这一路来却从未见他笑过,这样的他太累,太难,太辛苦,如果要让夫人知道必定也是心疼的。但是他总是这样淡定而固执的前行,一如他现在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也要去云南一样,他做事就是这样。
胡疏叹口气,举目远望,一片葱茏的绿意,他记得刚才敬南也是这样看一眼那树林才下定的决心,希望这个林顺能够给他的世界带来一点真正的清晰的绿意。
想到这里,他抬腿望出口走去,敬南对这一仗布置得太久,他跟敬南也学了这么久,董事会的事基本差不多,万成那边按照这样的收购速度应该也不成问题。敬南太固执,这一仗他必赢,他更希望赢了之后敬南能做回自己。
飞机在昆明国际机场缓缓降落,走下舷梯,极目远望是一片空旷,他从贵宾通道出来。中庭在昆明分公司的各经理基本都来接机。
为首的上前一步说道:“程总,您怎么来了?”
他站在那里没说话,顿了顿,扫视一下全场,然后说:“走吧。”
为首的正是中庭西南区的总经理,经理姓郑,也是心里有鬼,最近他一个手下,吞了总部因灾情特意加拨给西南区两千万的专用广告费,那人携了款项本来是打算私逃取道缅甸去越南的,但是途中遇上泥石流,前几天警局才从下游挖出那人的尸体,尸体是找着了可是巨额款项依旧下落不明。程敬南一向最恨这种贪污腐败的事,郑经理明白这事一旦捅出去,他西南区总经理的位置就保不住了,他之前一直按压不发,这时程敬南突如其来的下访让他难免心里忐忑。
郑经理也是个人精,见程敬南一贯的高深莫测,他也只好小心翼翼察言观色。
程敬南坐进车里,郑经理也尾随他坐在后座,开始跟他汇报起一些工作事宜,以往的程敬南都喜欢在这个时候听取他们的工作报告,车子到他下榻的酒店他基本上就能对一些事有了初步的了解。
没想到他才开了个头,程敬南就不耐烦的把眼睛给闭上。程敬南昨晚上一夜没睡好,总是担心林顺那里,早晨起得早,又是刚下的飞机,因此身体极是疲惫。这郑经理却慌了神,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深知这个程总的脾气和能力,见程敬南这样一反常态便以为他已经知道只好战战兢兢的将事情给报告了。
程敬南照旧闭着眼睛头仰靠在车坐上闭目养神,不动声色,郑经理却是手心急出了冷汗,程敬南听完半晌还是这个反映,这让他心里摸不着底。
车子到了酒店门口,他才睁开眼睛说:“你去帮我预备一辆车,和一个司机,我要去保山。”
郑经理已经猜不出这程总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反正事情也汇报完毕了,索性横了心也不再担心这事,他亲自去安排了一辆最新的吉普车,可惜却是雇不到司机。这样的高原本来地形就复杂,现在又遇上暴雨,这在云南是十分凶险的事,钱重要但是命更重要,因此派去找人的都多半面有难色。郑经理人一向宽厚,在云南这么久也明白这种情况,也不好强求。
他去跟程敬南商量:“程总,这里风大雨大,又是洪灾又是泥石流的,这时候很危险啊,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您看能不能缓几天再去。”他是真的替这个程总担心,程敬南锐利的眼神一扫,他连连噤声。
可是到底还是遇上了阻碍,车子没驶出市区多远就被收费站的交警给拦下来,司机下车去交涉,穿着制服的警察却是毫不留情面,嚷嚷着要程敬南下车。在中国什么差事都能蒙混过关,但是一旦出了人命事就大起来,这条国道早就已经封锁了的,再说前面路都不通谁这么不要命要跑出去?
程敬南的车被截下来,郑经理最后帮他雇的司机是景洪人叫小顾,年轻时贩毒进过监狱,后来做了司机,几乎整个云南都跑遍了,经验多,胆子又大是个爱冒险的人物,郑经理慌忙间却找对了人。郑经理见那几个交警威风凛凛的站在那呼喝着指挥着,他下去打电话。
大约四十分钟后收费处来了一辆车,黑色奔驰,郑经理看一眼那车牌号心里已经知道人来了,果然从车里走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下了车四处望一望,便把车门关上走过来。
来的正是市委书记的秘书长,这几天曹邦被人谋杀在大理的别墅,中央来了人,市委书记忙得焦头烂额,陪着上级人物去大理调查了好几天还没回来,这边又是暴雨洪涝他刚从灾害一线下来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就接到书记的指示让他到这里来一趟。
交警见了这个秘书长马上就软绵下去,事情很快得到解决,不过他还是劝道:“程总,您有什么重要事,前方道路不通,灾害严重,情况十分危险,你能不能迟几日再去。”程敬南要去的保山市,那里灾情更是严重,死亡人数失踪人数都是直线上升。
郑经理也跟着劝,这一路郑经理几乎都是劝过来的,方才在这里还在讲着这些厉害关系,前方凶险危机说得程敬南烦不胜烦,他正是知道风险才一定要去,越是危险他才越是担忧。
程敬南听了沉吟半晌却说:“郑经理,那你留下,小顾,开车。”说完便再也不理会郑经理的劝说。小顾答应一声,一脚踩下油门,车子直冲而去。
车子开出去没多远,便看见一片又一片倒塌的禾苗,倒塌的房舍,东倒西歪的树木,有的连根拔起,有的倒在路上。小顾不停的换道,因有了市委的通行证前方几乎都不敢拦,新的吉普车性能优越,虽然道路艰险,好几次都是悬崖边上找路,好在小顾轻车熟路慢慢的竟也开得快。
车子在楚大高速公路走了一段,又转道320国道,这时方显小顾的技术和经验,程敬南一路无话。倒是小顾性格活泼一点,又以自己在云南的这些经验为豪,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这里的风土人情,车子经过大理的时候他就说起那个曹邦来。他早年坐过牢因此说起这些贪官污吏被杀之类的事竟是十分的解恨,愈加滔滔不绝起来。
程敬南不苟言笑,到底说到曹邦,他有时候也插上句话。
小顾见程敬南回话他就更起劲:“都是报应啊,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只是可惜了那女孩,年纪轻轻的,据说才20出头,鲜花一般的年纪葬送在这个狗东西身上可真不值得,不知道被抓住了会不会判死刑。”
小顾絮絮叨叨的,一个人在前面唾沫横飞也不管程敬南在后面到底听没听只顾自己说得起劲。程敬南只知道曹邦贪财,没有想到最后竟是死在了色字上。曹邦位高权重,这一倒,多年来的劣迹斑斑就全被查出来了,还牵扯不少官员进去,简直满目沧夷,这么大的风浪他居然没被牵扯进去看来黄岩对他是真的舍得付出。
等到车子终于到达保山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
林顺早就在旅馆等,一听到有人敲她的门她立刻从窗口探出头看下去,转身马上开门,旅馆没有电梯,她跑下去,竟是那么的迫不及待,看见门口的程敬南却又怯怯的停下了脚步。林顺看着程敬南微微扬起的唇角,眼神温和淡定,她不由脸一红,低下头来。
第二十章
这几天下大雨,她的鞋子都给弄湿了,因此在室内都是趿拉着一双拖鞋,塑胶的。方才从窗口处看见程敬南飞一般的跑下楼来哪里顾得了换鞋子,现在这副样子,看着程敬南温和如水的双目里漾着的笑意,又想起之前电话里的哭声来,当然更觉得十分的不好意思,她的脸一路红到耳根后,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说:“你来拉?”
程敬南抿着嘴笑,不说话就那样看着她,定定的。她就那样怯生生的站在那儿,发丝微微凌乱,通红的耳根,塑料拖鞋里还露出小小的粉红色的脚趾头,脸也是绯红的,这样的她是稍嫌狼狈的,但是却又是如此的清新。程敬南一身的疲惫,此时见到她,终于放下心来。
林顺被他看得心慌,之前一段时间的接触又都是那样刻意的生疏淡漠,而且仿佛自己所有倒霉的样子都让他看了去,心里自然十分的没有底气,所以这时候也不知道怎样对待他,索性恶形恶状的凶道:“你看什么?”
程敬南看她懊恼的样子,几乎有点恼羞成怒,他才停止那满含深意的打量,轻轻一笑,四两拨千斤道:“不看什么,你住哪?”
林顺一路将他领上去,小小的旅馆房间里到处散乱着东西,和穆兰失散之后她就将他的房间退了东西都搬过来因此东西有点多,加上她这几天又无心收拾,自然是十分凌乱,她把程敬南带上去之后才醒悟,手忙脚乱的收拾起来。
程敬南立在一旁什么话都没有说,就那样静静的看着她,林顺心一慌更加毫无章法,程敬南这才没好气的说:“别弄了,收拾一下,我在另外一间酒店定了房间。”
林顺背对着他“喔”了一声,然后将旁边一张椅子上穆兰的体恤收起来扔到床上,指着椅子对程敬南说:“那你先坐吧。”她又开始收拾东西。
一件一件的衣服,有些是湿的,还有内衣她又不好当着个大男人的面仔细整理,基本上都是乱来一气。穆兰是个编剧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啊书啊之类的又特别多,当她把那些书一本本往旅行袋里塞的时候,程敬南霍的一声站起来,可能是实在看不惯林顺的毫无章法,他一把推开林顺,亲自动手帮她收拾。他在美国当时都是一个人住,从那时就养成了干净利索,雷厉风行的作风。他动作麻利坚决,很快收拾到穆兰的东西,他拿着穆兰的男式体恤,手微微一僵,抬起头,眼里带着质疑:“这……也要带走?”
林顺点头说“是”,他于是将那堆衣服都放进去,环顾四周又看见墙角散落的三三两两穆兰的东西他皱皱眉说“那些要不要?”林顺乖乖的回答:“要”或者“不要”,可是却有点心虚,不十分敢看程敬南的脸,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直到到楼下去结账,林顺甜甜的对老板道谢,老板看一眼她身边的程敬南才笑眯眯的对林顺说:“男朋友来了吧,这下可不用担心了,放心吧,你那个朋友如果来了我一定会让他给你打电话的。”
说到穆兰林顺不由黯然,现在灾情这么严重穆兰若是……她都不敢往下想。
程敬南冷冷的瞥一眼忧心如焚的她,面无表情的提着旅行袋朝门口走,收拾完东西他就是这个表情。
他好像误会什么了,林顺在后面急急的跟上他的脚步,轻轻一拽他的衣角说:“那些都是穆兰的东西,穆兰是贝贝的未婚夫。”
程敬南这才转头看她一眼,林顺的脸颊又红了。
保山条件差,在车子驶入市区的时候,程敬南还是听从了小顾的意见订了间相对干净舒适的宾馆。程敬南提着行礼到门口,小顾忙下车来接程敬南手中的东西。一切安顿好之后林顺跟着程敬南坐进后座,程敬南上去的那段时间小顾正在车里听收音。虽是在市内,但是电台的信号依旧不怎么好,孜孜不断的金属声十分的刺耳,林顺不由微皱了眉,程敬南对小顾说:“小顾,把收音给关了。”
小顾回头赧然一笑,他性格活泼热烈,见着明眸皓齿的林顺先是怔了怔,到底不显生疏,他抬手把收音给关了然后说:“程先生,你不知道吧,刚才收音机里说杀死曹邦的凶手已经被抓住了,居然她并没有离开大理,还是你们N市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呢,据说父亲是商界名流母亲是高院的法官,好像是叫颜贝贝这名儿,真是想不到这么家世清白的一个女孩儿竟也堕落到给曹邦做情妇……”他一路来跟程敬南讨论得最多的就是曹邦,因此一听到这个新消息竟是迫不及待的要告诉程敬南。
他话未落音林顺便已站起来,小小的身子越过座位的障碍一把死死的抓住小顾的肩膀,声音里带着一股凄厉:“你说什么?”
小顾看着林顺抓得他死紧的手,指甲几乎扣进他的肉里,他“咝”的倒吸一口凉气,猛然抬头惊讶的看着林顺惨白的面颊哆嗦的唇。
程敬南手覆上林顺颤抖的双肩,将她按下来,一只手顺势滑下来在她腰间轻轻使力,她便倒在他怀里,只是这小小的身子却禁不住的发抖,一如风中瑟瑟的花蕊,程敬南紧了紧手臂,在她耳边说:“先别急,我们把事情弄清楚再说。”说完又对小顾说:“你刚才说什么?”
小顾于是再将那事细细的说了一次,这一次少了眉飞色舞,却多了一份细致,他虽不知这则新闻何以让这个女孩儿神色大变,但到底也是有经历的人。
林顺面孔越来越惨白,唇上几乎失尽了血色,程敬南见过林顺最伤心的时候却也没见过她这么脆弱的样子,不由也心疼起来。他搂着她的腰,让她靠着他,安慰道:“先别急啊,也许事情并没有调查清楚。”
这时车子并未开走,旅馆门前每天这个十分都有小贩来兜售报纸,恰巧这人在外面叫道:“保山晚报,最新消息,曹邦案件新进展,女杀人犯落网……”程敬南打开车门说:“老板,给我来一份报纸。”
他拿着报纸还未坐定,手已僵在那儿,小贩在一旁提醒道:“先生,你还没有给钱。”
小顾从前面递给那人一块钱,把小贩打发走。
程敬南没展开那报纸,头版头条上刊登的颜贝贝那熟悉的脸,倔强的眼神,他记得她,第一次在夜未央,她从麻将桌上拨开人群将扬凡撞得打了个趔趄骂扬凡孱头的女孩儿。
林顺见程敬南呆了呆,她喉头发紧,到底不死心,夺过报纸,贝贝那再熟悉不过的眼睛就那样看着她,仿佛回到那日她说:“你心里有数”又仿佛是她将她的肩膀撞得生疼斥道:“让开!”时的那决绝的眼神。
贝贝怎么可能杀人,贝贝怎么可能做人的情妇,曹邦做她爷爷都够了。她眼前一黑,看不清东西,只觉得头晕脑胀要炸开来,程敬南慌忙上前扶住她,将她的肩揽进怀里,好一阵她眼前才缓过来,声音颤巍巍的从他怀里传出:“我要去大理。”说完这句话却又挣扎着坐起来,背脊挺得笔直,强迫自己坐稳。
小顾这才神色疑重的发动车子,车开出一段程敬南吩咐道:“小顾,停一下。”
程敬南让小顾去吃饭,顺便打包两分饭菜回来,他自己去便利店买了一些水和饼干之类的,想了想又去药店买了一些药才返回车上。果然林顺面前小顾打包回来的那份饭菜,她动都未动,程敬南将东西安置好低头坐进车里,握住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将那份盒饭拿开,另一只手在她肩头上一揽,看似坐得很稳的林顺竟这样软软的倒进他怀里,程敬南心下酸楚,将她整个人抱进怀里柔声说:“现在吃不下那先别勉强自己,但是晚上车开得慢,总要明天才能到大理,你总要吃一点东西才能保持体力才行,如果想哭就哭出来吧。”
他的手不住的在林顺肩头摩挲着,轻轻拍着仿佛在哄一个婴儿。林顺手足冰冷,脸色一片惨白,眼睛虽然睁得大大的,却是眼神呆滞涣散,牙齿快要将嘴唇咬破,犹强自不肯哭出来。
她已经知道这大概是真的了,穆兰说婚礼前贝贝就表现得十分的失常,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有时候发了脾气又主动跟穆兰认错,认完错却是哭个不停,任穆兰怎么哄都不起作用。穆兰以为她是婚前恐惧症,因此对她越加包容温柔体贴,事事都顺着她。谁知婚礼前一天她突然说要去了一些未断的恩怨,穆兰以为她去一天两天便也忍着答应了,将婚礼推迟,可惜她一去就没了音讯,电话打不通,又不跟他联系,整个人都仿佛从世界上蒸发了。他费尽力气才从贝贝以往的东西里找出林顺的地址,找到林顺,希望林顺能有线索,毕竟林顺是贝贝惟一的朋友。
林顺更是担心,贝贝这样一个女孩儿,犟起来跟一头牛一样,跟她四年的死党说翻脸就一点解释的余地都不给她,又不爱将心里的事说出来。在云南这样的地方失踪自是非同小可,林顺正好辞了职,看穆兰失望的神色自己到底也是担心,背上包义无反顾的陪穆兰来了云南。
林顺不是没陪穆兰到大理找过,她大二的暑假就和贝贝结伴来大理旅游过,可惜旧地让他们翻遍都毫无音讯。
只是贝贝怎么会跑去杀人呢,贝贝怎么会是曹邦的情妇呢,贝贝明明都快要结婚了,她怎么这么傻,她为什么要杀人呢?林顺揪着程敬南的衣襟将头埋进他怀里不断的重复这句话,眼泪终于无声无息的滑落下来,泅湿了程敬南胸前一大块。
程敬南也心痛,只得紧紧的抱住她,她冰冷的泪更象是一滴滴的滚烫的铁水,都滴到他的心里去,灼得他的心也绞成一团,可他拿林顺也毫无办法,这一刻任何安抚的话他似乎都不会说了。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心力交瘁之下,到底也是累了,渐渐的睡着。他小心的动一动被她压得麻木的右臂,将西装脱下来包裹住她,再将手臂放回去,高原的夜,车里虽然开着空调他还是怕她冻着。这一切都做得那般小心翼翼,生怕将她惊动了,醒来又得伤心。
车内昏黄的灯光映衬下,林顺死死的咬住唇,双手紧紧抱住他的右臂,头歪在他右臂肩窝处,眼睛微微肿胀,睫毛上还挂着一滴泪珠,他轻轻抬手,将她睫毛上的泪珠拭去。她的脸上因泪水泅湿,不少凌乱的发丝沾在脸上,他刚想去帮她拂开。小顾回头,看见他的神情,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顾愣了一愣才低声说:“程先生,前面有小型的泥沙从山上泄下来挡住去路,我们恐怕得去将那石块移开才能通行。”
程敬南望他一眼,使个眼色,小顾自去开门下车。
程敬南将林顺轻轻横放在座位上也开门下去,一切都小心轻微,生怕将她惊醒。他下得车来,远处查看了一阵地形的小顾这才反过身来,可只那一眼,他神色大变,呆在当场。程敬南只走了两步,见小顾的惊恐的神色,不由停下来顺着他的视线疑惑的往后面看,这一眼却是将他惊得魂飞魄散,他一步都移不开,警觉的看一眼小顾,低声喝:“小顾,别作声!”
小顾吞一口口水,愣得说不出话来。
只见程敬南轻轻转过身,一脚一步皆是小心谨慎到了极处,手心里是沉沉的冷汗,他摸索着将车门小心翼翼的打开,轻轻对着里面睡着的林顺喊:“顺顺,顺顺,起来一下。”
林顺睡得浅,心里有事,又敏感,他轻柔的声音只叫了两声她就醒来,只是睡眼惺忪,迷糊懵懂的看着程敬南,他微微一笑说:“我们前面被拦住了,要抬大石头,你下来帮我们一把。”
他一字一句尽量将语气放得跟寻常一样。
林顺“哦”了一声,揉揉眼睛,程敬南的心被提到嗓子口,此时林顺任何轻微的举动都让他的心怦怦狂跳。可是他仍旧保持着微笑对林顺伸出手,林顺打个呵欠,迷糊的抓住他,右脚刚一踏出还未着地,忽然程敬南猛地一用力将林顺抱起,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他旋风一般将林顺抱起转个身疾走几步,都是连续动作。
林顺尚在程敬南怀里,身后边传来“轰隆”一声巨响,再回头,身后那辆吉普车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刚才他们停车的地方缺了一大块。只有那件覆盖在林顺身上她来不及掀开的西装在风里飘飘扬扬,西装质地轻,下面风又大因此落得极慢,月光下,一块黑布在深渊之中下降,小顾目瞪口呆的走到悬崖边,却只看见一个黑影子在云雾之中摇摆飘荡,悠悠然象是一个幽灵,就这样渐渐消失不见,隔了许久才听见一声闷响大约是车子掉到地上的声音。
小顾看着下面云深雾杳,万丈深渊,这才感叹道:“真是万丈深渊,粉身碎骨啊。”转头,他不由称赞程敬南:“程先生,你真是冷静过人,这样镇定,真是罕见。这么凶险的境地,我在云贵一带开了这么些年的车还是头一回遇到,我真是佩服你有如此好的自制力。”他年轻时候就爱冒险,这横断山脉的盘山公路,事故险情多发地段他几乎都去过,却真是没见过这么凶险的情境,心里自是十分佩服程敬南的镇定。
程敬南勉强的牵动唇角,却怎么也挤不出一个笑容来,小顾赞他镇定冷静自制力罕见,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方才到底有多么害怕,只差一步,差一步林顺就随着那车掉入这云深雾杳的万丈深渊,粉身碎骨,真真是千钧一发的凶险。方才,他几乎是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的控制住,生怕呼吸一重便惊动了那挂在悬崖边上的大石头。
如果他镇定,他不会连呼吸都摒住,如果他冷静,他手心背心额头上会有这么多冷汗,他到此时犹自不敢相信那恐怖的一幕已经过去。他的手牢牢的箍住林顺,林顺快要窒息,但是他毫无知觉,只是本能的将林顺的腰肢勒得死紧死紧。
林顺也不呼痛,任由她如何的睡意朦胧,这也该被吓醒了,她仰头怔怔的望着程敬南,双手紧紧的攥紧他的手臂,惊魂未归位,程敬南也低头看着她,两个人都是呆呆的,视线仿佛被胶着,恍若隔世。
幸运的是这两天虽然洪涝严重但暴雨到底是停了,程敬南联系了郑经理,这样一来,就近的话他们只得在这里等待保山那边再派车子过来。
林顺止不住的想睡觉,越是寒冷越是睡意浓厚,程敬南抱着她坐在一块石头上的拉着她说话,她不肯运动就只好找她说说话,小顾的经验是绝对不能睡着。
程敬南明白现在林顺除了贝贝的事,心里什么都装不下,不知不觉就引得林顺把贝贝的事跟程敬南交代得一清二楚。
原来贝贝从那天离开N市,在云南某县做医生,可一直因为林顺的事心情不好。她一个人背着包便去旅游了,她不选古镇也不选名胜,单单就选那些凶险的自然风景。她在思茅的时候碰上一个编剧,是来采风的,那编剧不知道怎么回事把腿给摔了,穷乡僻壤的医疗条件极差,贝贝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帮他把腿给治好了,这以后两人就结伴而行。难的这个编剧跟贝贝志同道合,一起去过虎跳峡,原始森林。贝贝平日里虽然不合群,她孤身一个女子也不是怕坏人,但是大半年一个人走久了有时候也难免孤独,也就默许了穆兰的同行。
有次从腾冲地热火山回来,走到保山的一个小山村的时候贝贝病了,真是一个又穷又落后的村庄,贝贝走不动了,有时候是在难受她就对穆兰说:“穆兰,你一个人走吧,我这个人本来就是个该死的人,死在这儿,没有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哭,我也不要你可怜。”
第二十一章
穆兰却哭了,流着泪倔强的说:“不行,我不会让你死,我一定会治好你的。”他坚持每天步行几十里山路去乡卫生所给贝贝拿药,有时候西药缺货他就买中药回来自己熬。山路崎岖,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走不惯但是每天必须要赶着走去走回,晚了就怕天黑又怕野兽,有时候走得急难免就把脚给扭了,但是他在贝贝面前总是忍着痛,装也要装做正常人一样。脚上即使痛得有针在心窝里扎,他也谈笑自若,他并不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那么不想承人的情,但是他知道一旦让贝贝知道他为了她受伤她铁定是不会再吃他拿回来的药,肯定会赶他走。结伴这几个月来,他深知她的脾气。
有一天贝贝看穆兰回来脸色差,挣扎着起来要自己煎药让穆兰去休息:“我知道山路难走,我自己来煎药吧,我是医生,你累了一天了,先去休息。”
穆兰笑着说:“哪里累,我的体力好得很,我现在还能跳竹竿舞给你看。”说着穆兰还真蹦了两下,他这天正好在山上摔了一跤把原本拉伤韧带的腿又刮了几个口子,这一蹦心里疼的龇牙咧嘴,可脸上还是笑着,把贝贝推走。
贝贝在简陋的房间里睡了一会,想去上厕所,那样的农村厕所一般都是简单的茅舍修在后院之类的地方,贝贝扶着墙壁经过后院的时候看见穆兰坐在露天井边,脚边放了一个木盆,脚踝处是道道血痕,触目惊心,穆兰用冷水清理一下,龇一下牙,吸一口气,但是都忍着没有叫出来。贝贝在那儿站了很久,一直默默的看着穆兰,等到他处理完之后站起来,这才发现定定的立在远处的贝贝。
他手忙脚乱的掩饰:“刚才,刚才……”
贝贝微微一笑说:“我都知道了,你那样处理不行,会发炎的,回房间我帮你再包扎一下。”
此时的贝贝彻底被感动了,她这一生被最亲的人利用过,对人性早就失望,好不容易解开心结交了林顺这个朋友,却又那样背叛了她,吴晓光她不是非得到不可,但是更让她耿耿于怀的是林顺的背叛。因此到了云南,她对人更加戒备,说实话她这一路默许了穆兰的追随但是实际上对他并不好,不然也不会说出那样冰冷的话。
可是原来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人会这样不计一切得失的对你好,毫无条件的对你好。
在一起还是贝贝主动说出来的,穆兰是个小编剧,从前是个北漂族,上次写了个××大帝的本子,挣了几个钱就出来采风。从他第一次被贝贝救助贝贝对他就是冷冷清清的表情,不接受他的谢意,也不接受他的好意,气质孤清,神秘又傲气,就象是一个小龙女,穆兰心里对她不是没有非分之想的,但是只要她高兴只要她好他就别无所求了,根本就没想过还可以在一起。
所以当贝贝说出来的时候,他磋着手,竟然有点不知所措。
贝贝神色一变说:“怎么,你不愿意?”
穆兰手脚更加不知往哪里放,他连连说:“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那么美,那么好,我怕,我怕配不上你。”
这么单纯的一个人。
今年三月分决定结婚的,整个三月贝贝都是狂躁不安的,穆兰小心翼翼的照料,没想到她还是在婚礼前一天走了,那么决绝,不留任何联系方式和地址。
穆兰找到林顺的时候,他写那个本子的钱已经基本用光,胡子拉渣,风尘仆仆,林顺看了,于心不忍,她听了穆兰的这个故事更加心酸。贝贝吃了这么多苦,当然更让她欣慰的是贝贝遇上了穆兰,这么好的一个男人,贝贝心里有再多的事有再多的伤他也一定能够帮她疗好让她痊愈的吧,只欠找到她了。
去过各种地方,翻遍了云南,可贝贝出了这样大的事,穆兰又不见了,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报纸。
听完整个前因后果,程敬南搂着她的腰,下巴抵着她的头却说:“顺顺,以后再迷路你就要记得看天上的星星,北极星知道吗,就是那个大熊星座,以后就跟着他走,因为不管你在哪里北极星永远照耀在你的头顶,你要跟着他走。”
程敬南这样一席突兀的话,林顺却明白,他指的是她刚才说她在云南迷路的事,她说那么危险的迷路她都没有走丢穆兰这个过来人倒是走丢了。
程敬南不是不担心,他终于明白黄岩那天对他说的:“程敬南,你了解你自己吗,你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吗?”
黄岩比他看得更清楚。
林顺不见了,他会担心,走丢了,他会去找,有危险有他,但是他现在也突然害怕起有一天他还没找到她,她自己……
也许这就是从爱生忧!
林顺抬头望着寒冷星空,这天没有下雨,天上难得的没有乌云,又是高原,朗朗星空,北极星清晰可见。她忽然心里有了奇异的安定,虽然还是冷,虽然还是担心,但是到底她认识了北极星。程敬南说的:“不管你在哪里北极星永远照耀在你的头顶,你要跟着他走。”她相信程敬南的话,或者她相信不管到哪里程敬南总是能找到她。在山上被打劫,遇上出租车司机,现在贝贝出事,程敬南总是会赶到她身边,他就象一个北极星,斗转星移他不移,他总是会赶到她身边来。
下半夜的时候才有车子来接,程敬南林顺皆是冻得脸色铁青,嘴唇发紫,只有小顾大概习惯了,也还过得去。
车子快到大理的时候林顺接到穆兰的电话。
穆兰不好意思的说:“顺顺,不好意思,前几天我遇见一个老乡,以前贝贝生病我们就曾经在他家住过,他说见过贝贝回那个村子,来不及通知你我就去找了,直到今天手机才有信号一醒来就打给你了,你可先别担心啊,我的腿又受伤了大概要过几天才能回保山。”
“……”林顺接着电话,却仿佛拿了一个烫手山芋,看样子穆兰还没有看见那则新闻。
“怎么拉,顺顺?”
“没什么,贝贝……你找到贝贝了吗?”林顺忍着酸楚,想要说出来的话却怎么也开不了口,到了嘴边硬生生转了弯。
“嘿嘿,还没有找到,但是那个老乡说见过贝贝去过那个地方,我相信贝贝一定没有忘记我,如果我找不到她我也相信他会联系我的。”穆兰乐观的说,他总是这样乐观,单纯,爽朗,当时他要跟着贝贝受了贝贝不少的冷遇,可他一点也不往心里去,婚礼前贝贝失踪了,可是想到贝贝去过那个山村他忽然又充满的信心起来。似乎听出林顺声音里的异常,他反倒安慰林顺说:“顺顺,你也别太担心了。”
林顺说:“哦,哦,我知道,我家里这几天有点事要先回去一趟,我们再联系吧,”说着她逃命似的把电话挂断,她怎么说得出口。
程敬南看她苍白的脸色,握紧了她的手,想要给她一点温暖。她的手,小小的,温温软软的,娇嫩得没有经历任何风霜,此刻冰凉得令他心痛。
到了搭理,林顺却见不着贝贝,任凭林顺如何的心急如焚,程敬南怎么动用关系,贝贝只是不肯见她。林顺以为贝贝还在怨她,干脆托人带进去一封信,大意是不相信贝贝杀人,请贝贝见她一面,程敬南已经帮她聘了最好的律师,还有穆兰正等着跟她万成婚礼。林顺言辞恳切,她只想让贝贝相信还有希望,或者也同时用一切的努力说服自己贝贝是有活路的,她是真的没想到会弄巧成拙,否则杀了她她也不会写那样一封信。
第二天林顺早早的到看守所等待贝贝的回复,她坐了没多久,一个女警走过来问:“同志,请问你是不是叫林顺?”
林顺忙点头,女警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昨天晚上八点整,嫌疑犯颜贝贝在看守所畏罪自杀,给你留了一封信。”说着递给林顺一封囊鼓鼓的信,林顺接过那封信,可是听完女警的话,她犹如未闻,不可置信的问:“你说什么?”
女警再将话重复一遍,林顺仿佛傻了一样,颓然的跌坐在椅子上,那封信象是一只死鸟的翅膀,飘荡着掉落在地。
程敬南弯腰拾起地上的信,拆开:
亲爱的顺顺,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很感激你来看我,我不见你并不是我还生你的气,只是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个样子,我和穆兰的事相信你也早就知道了,很抱歉跟你做了四年的朋友我却一点也没有将自己的事跟你说过一次。不是不想让你知道,而是很怕。第一次看见你,看你父母担心的来送你,看你迫不及待想把他们赶走,融洽和谐的幸福画面,让我瞬间就对你产生了一种好感。我亲近你,接触你,讨好阿姨,其实我也只是在渴望你的温情,你和那么爱你的父母就象是一束光,在吸引着我靠近,诱惑着我也想得到那种温情。很感激你那么大方的分给我,温暖了我的世界,让我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了一个好朋友。
第二十二章
没有发迹前我的父亲只是一个小商人,母亲是个律师,那时候他们整天忙于事业追名逐利,把我送到一间全寄宿制的贵族学校,一年到头一家人很难见面。我几乎是在学校长大的,一年一年,整个学校里几乎都是我这种人,每个人都阴郁沉闷,甚至很多在初中就多次进入劳教所。我16岁的生日,父母突然我把接出去说要给我过生日,我知道庆生实际上只是他们巧立名目,结交权贵。生日宴很豪华,各界名流齐齐到场,那都是他们好不容易巴结来的,真是荒唐的生日会。最后来了一个50多岁的老头,身边前呼后拥,他一来父亲就两眼放光凑上去,那人拍拍我父亲的肩膀说:“小颜,你对女儿很疼爱嘛。”我母亲忙将我带过去讨好的说:“首长谬赞,这是我女儿,贝贝快叫爷爷。”我不想坏他们的事,刚想开口叫,那人却抬手阻止了,他说:“叫爷爷干什么?我有那么老吗?”他身边的一个人忙应和道:“是啊是啊,叫大哥吧。”我看一眼父母的眼色,无奈的叫了,没想到那却是我噩梦的开始。
那个晚上我痛得要命,可是任凭我怎么哭喊,声嘶力竭,哀求告饶,我的父母,他们都不曾出现,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他们躲闪的神色我全明白了。也许说出来你都不肯相信,竟然会有这样的父母,你总是劝我接受父母的好意,父母再大的错也能原谅,但那只是你的父母,你一定不知道我的父母能干出这样的事。
我自杀了很多次,可每次都死不了。我父亲的生意很快就做得大起来,几乎是我们那个市里第一大走私商,我的母亲从小律师摇身一变成了高院的大法官,一个商人,一个法官,多么金光闪闪的牌子。
我羡慕你,我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过过一天有父母的日子,而且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我不是生你的气,我只是很害怕,我这辈子就只交了你这一个朋友,所以我走了,逃走了。遇上穆兰是个意外,之前我总是赶他走,有一次在原始森林里他真的被我赶走了,我一个人突然迷了路,很害怕,他又出现了,他说他一直跟着我叫我别害怕,我才知道他有多重要。我对他很不好,一个男人平白无故的凭什么对一个女人好,我不相信他,总是冷言冷语的。可是他无所谓,被我赶了很多次,可总也不走。我生病快要死了,他都不肯放弃我,还生怕我发现他为我受了伤我会赶他走,怕我闻出药味,连伤口都不敢上药。他说我就象是他心目中的小龙女,我知道他是一个编剧,电视看多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事儿多,我不理他,但是我真的累了,我很冷很害怕很累,有时候很想让他抱一抱我,有时候真想跟他一辈子在一起。他说不管怎么样,他不会让我死,他一定会治好我,他说要和我结婚。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心目中的小龙女其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趁着我不注意到我的手机里查到了我父母的电话,他发短信告诉他们我们要结婚了。我对他发了大火,他不明所以,我知道他是想取得我父母的同意,他是尊重我,可是他并不了解我的父母,我错怪他了,我跟他道歉,可是心里真的好难过,我突然就哭了,从此以后把我手机里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删除了,我不能让他触到我的过往。
我没有想到曹邦会从我父母那里得到消息,又来威胁我,我很渴望幸福,但是我知道我永远得不到。去赴曹邦的约会之前,我到我们以前呆过的那个村子里住了两天,想起了穆兰很多的事,他的单纯,美好,其实我真的不配拥有他,但是我又是多么渴望他。
那时候他每天走几十里的山路帮我去取药,每天帮我熬药,怕我知道他受伤假装没有受伤在我面前耍宝。这样的人,如果能和他过一生,那么这辈子多么完美,虽然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我同样渴望得到,我渴望幸福,渴望和他一辈子在一起,一生一世。我找了我父母,请求他们帮我作证,如果他们答应,我这一辈子做牛做马都报答他们,但是他们不肯,居然还帮曹邦传话说只要我答应和他,那么我和穆兰结婚他也能容忍,而且他还允我荣华富贵,只要我肯。我的父母都是天生的商人,在商言商,我知道他们是希望我能够永远帮他们牵制住曹邦,至少在他失势之前。这就是我的父母。
我想我这辈子注定不能拥有幸福,我本就不应该遇上穆兰,我不应该给他希望,不应该给自己奢望幸福的机会。如果我决绝一点他早就被我赶走了,那么我要是死在森林里还是死在哪个村子里都不会有人知道,更加不会有人伤心。可惜我太贪婪,奢望一些不可能的幸福,遥不可及的美好,永远到达不了的穆兰的彼岸。
我终于杀了曹邦,我是蓄意的。我本来早就应该死了的,但是我总是想等等看,能不能再见你一面,能不能再见穆兰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偷看一眼都好,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惟一牵挂的人。我在大理躲藏了一个星期,可是天降暴雨,它要惩罚我,让我找不到你们,让我不得出行,我回不了N市,看不到你也见不到穆兰。现在我已经不敢再见你,其实我真是一个胆小的人,我不敢让你看见我的这个样子,我怕你可怜我。我更加不敢让穆兰看见我的样子,他的心里,我是一朵孤高神秘而又纯洁无暇的天山雪莲,我是一个玉洁冰清的小龙女,可惜,我不是。
顺顺,我最亲爱的朋友,最后一次恳求你,请你帮我照顾好穆兰,我欠了他太多,以前对他不好不知道珍惜,现在还也还不了了。你是我这辈子惟一的朋友,我只能将这件事拜托给你,就算在地狱里,我也会祈祷,希望下辈子我能重新再遇上你,重新再遇上穆兰。这个世界险恶,我希望你得到幸福,照顾好自己。
帮我照顾他。
贝贝绝笔。
贝贝的事就这么完了,林顺直到取回贝贝的骨灰都不敢给穆兰打电话,她什么都不敢做。她在大理城里乱逛,青石板的路,城门,姹紫嫣红的花,不知不觉公车报站:明珠广场到了……她随着人流懵懂的下了车,傍晚时分广场十分空旷,头顶是铅色的浮云被度上了金边,连日来的暴雨,大理总算迎来了一个晴天。
林顺慢慢的走,数着格子,数着梯子,经过白族姑娘的雕塑,经过长长的梯子,走到明珠的顶端眺望下去,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刻了,一片璀璨的海洋,一排排的灯光就象是盛开在夜空里的烟花,灿烂耀眼,林顺只想哭。
也是大二的那个暑假吧,她和贝贝来旅游,在大理,她记得清清楚楚。
农历的6月25,大理的火把节,就在这个广场。那天也是人烟沸腾的,许多人,当地人,外国人,灯光,火把,烟花,欢声笑语,大家都玩得很疯。广场有自制的火把卖,而且还有那种粉末,撒一点到火把上会燃起很高的火焰。
林顺和贝贝在小贩手里买了一个火把,林顺揣了很多粉末,撺掇贝贝把火把伸到一个人面前,然后林顺猛地在上面撒一把粉末就跑,火焰腾得升起老高,两个人合作害了不少的人,大家见是这么一对精灵可爱的女孩也不十分较真,于是你来我往的追逐着,大家笑得那么开心,笑声久久的回荡在这个广场,林顺和贝贝都玩出一身的汗。
看着这灯光,这繁华如昨的胜景,眼前仿佛又浮现起贝贝大笑的样子,眉眼完全舒展开来,神采飞扬,光芒万丈,那应该是林顺见过的贝贝笑得最灿烂的样子吧,她以前从来没这么笑过,她笑一笑仿佛整个天都开了,就象那时候天幕上绽放的朵朵烟花,璀璨夺目,破空而来。
“唉,烟花这么漂亮可惜的是转瞬即逝。”活泼明快的林顺难得的感叹一次,这么漂亮的烟花可惜转瞬即逝,可惜扬凡不在她身边,那个时候她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贝贝的心事。
“那有什么关系,至少它曾经绽放到极致,至少它曾经拥有过万众瞩目的一刻,你怎么知道它又是不愿意的呢,人啊,过一天是一天只要是幸福的想那么多永远干什么?”
那么,贝贝你这一生中,究竟有没有幸福,林顺抱着膝盖坐在明珠地板上,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
……我本来早就应该死了的,但是我总是想等等看,能不能再见你一面,能不能再见穆兰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偷看一眼都好,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惟一牵挂的人。
心痛得搅成一团,贝贝,已经走了,离开这个世界,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再出现。
整个广场,满场的灯光,满天的烟花,如织的游人,她的笑容光芒万丈……伸手去摸,什么都没有。
林顺颤抖着掏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哆嗦着唇:“妈,贝贝死了!”说完这句就是一个劲儿的嚎啕大哭,她总算能哭出来了,在拘留所,在酒店的房间,在程敬南的怀里,直到此时她才哭出来,只有打给妈妈她才敢哭出来。就象小时候在外面受了委屈,受了伤,摔了跤,再疼,再多安慰都不起作用,只有妈妈的怀里才是最安全的,只有妈妈的轻言软语才能安抚住。
“妈,贝贝死了,她死了,她死了……”她拿着电话,哽咽着,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仿佛整个脑袋里,整个思维里只剩下这句话,那样残酷的逼她接受,即使她根本听不见母亲那头的心急如焚,这一次,她的心太痛,连母亲都安抚不了她,她只得这样的狠狠发泄。
不知道哭了多久,一个黑人走过来,担心的看着她问:“Are you OK?”
她才记起抬起头来,手机屏幕已经黑下去,已经没电了吧,她都好几天没有充电了,泪眼朦胧的看着那个黑人,她胡乱的擦一把泪水,挽起一个笑想用英语回复,却怎么也说不出完整的句子,只得一个劲的仰起头笑,酸楚凄凉的样子,好心的老外都被吓跑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面前出现一双皮鞋,她再次抬头,看见了程敬南。
程敬南很好,一直帮她把所有的事打理好,让她有枝可依,让她有肩可靠,让她可以撑下去。可是十指相扣他牵引着她的时候,她的心却恍惚着,跟着他坚定有力的步伐,一种莫名的恐惧在胸口泛滥开来……她真是害怕,这十指相扣的温暖是否能够延续到永远?
送林顺回到房间里,程敬南盯着林顺进了浴室,刚才她的手真凉。
林顺洗完澡,程敬南还在,他换了衣服,头发也是湿湿的,对她说:“我买了明天回N市的机票。”
她正在擦头发,闻言,手微微一抖,讷讷的回答:“好啊!”
程敬南坐在沙发上仔细打量她勉强的样子,慢慢的吸烟,看不清表情,这样的沉默让林顺平添更多的慌张,她扭着毛巾说:“明天——要我送你吗?”
“你和我一起回去。”斩钉截铁的回复,似乎不容抗拒。
“我想……我想……我暂时还不想回去。”
程敬南不说话,林顺坐在床沿,离程敬南有一定的距离,她觉得安心了点才接着说:“嗯,那个,贝贝的律师费和这些天的开支,我回去再还给你,我还想在大理呆几天,穆兰……”她一字一句的说得极慢,小心翼翼的措辞,察言观色,想要让他明白,可是在程敬南的目光之下却无论如何说不下去。
程敬南慢慢的吸烟,仿佛思考着,长长的吐出一个眼圈,却是一脸平静,连坐姿都没有丝毫的变化,稳如泰山。
林顺坐在那儿,看了他的反映,顿了顿,心里仿佛有了底才鼓起勇气说:“谢谢你能来找我,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忙,以后……以后……”
程敬南轻轻一笑,她算得倒清楚得很,他云淡风轻的接过话来说:“以后怎么样?”
林顺暗暗咬了咬牙:“以后我们做好朋友吧,我很高兴能……”
程敬南上一刻还优雅的吐着烟圈,慢条斯理地弹着烟灰,安之若素,仿佛在听谢萌的工作报告,林顺还未说完,程敬南低沉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讥讽,仿佛嗤之以鼻:“林顺,你这是在跟我装傻吗?”
“程总……”林顺一害怕又不由自主的叫起他程总来。
程敬南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烟蒂大力的往烟灰缸里一按,豁然站起来,一个箭步欺上身来,林顺还没来得及反映,她的肩头便已被程敬南抓住,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脑勺狠狠的用力吻下去,毫不温柔怜惜,长驱直入,攻城略地。
第二十三章
她的手横亘在他们之间,小小的手,无力的安放着,不知道是要攀附住他还是要将他推开。良久,程敬南才稍微放开他,眼睛里冒着火死死的盯住她,几乎是咬牙切齿:“林顺,你再叫我一遍‘程总’试试看。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你以为我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朋友抛开手中的一切这么不管不顾的来云南,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任由你召之即来,挥之则去,你以为……你以为那天你跟着那辆车子一起掉下去,我还会一个人回来吗?林顺,你未免太过自以为是,我现在就跟你把话说明白了,我喜欢你,不管你想要什么,你必须跟我在一起,和我一起回去。”说完不管她的反映,火热的唇又覆盖上去,辗转吸吮,霸道的逼着她适应他的一切,与他纠缠,轻咬啃噬,他要惩罚她,这个时候居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顺只觉得自己快要融化在他怀里,整个人无力的伏在他身上,她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透过明亮的落地窗看见外面的天幕,点点繁星,最亮的是那v字形的北极星,似乎永远都那么亮。程敬南说他永远不会变化位置,那么这样的光是不是永远可以照亮她的路,让她不用再担心迷失,是不是真的只要跟着他走就好?
程敬南揽住她,呼吸尚是短促而激烈的,可是见她这样茫然看着天幕的时候,还是止不住的慌乱,他紧了紧双手确定她已久在他怀里,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才低下头,低低的叫了一声:“顺顺”企图拉回她的思维。
林顺迷蒙的眼睛转回他身上,看着他漆黑深邃的眼睛,程敬南心微微发酸,抬手将她的头按进他的怀里,低低的请求:“顺顺,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一起回去,好么?”程敬南的声音低沉得近乎带着些许的哀求,这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男人,一反适才的强取豪夺,忽然声音这样低下来,态度软下来,眼光里有着惶恐和不安,低声下气。
林顺的脸贴近他的胸膛,那里扑通扑通跳得那样厉害,她的眼睛微微湿润,小小的手掌紧紧贴着他炽热的胸膛,声音轻轻的,微弱地自他胸口传来:“敬南,我好害怕!”
这么柔弱的她,倒是没有见过,这几天他处理着这些琐碎的事,忙着跟官府打交道,每次看着她苍白憔悴的脸,握住她冰凉孱弱的手指都担心她会随时随地倒下去,可是直到她捧回贝贝的骨灰,她都没有哭过,牙根紧咬,他咽下心头的酸楚,将下巴抵着她的头,手在在她顺滑如丝的秀发上轻抚,安慰着她:“别怕,我带你回去,不管什么样的事,跟着我就好。”
林顺把脸贴得更近一点,双手轻轻伸到他背上,环住,没有说话。
程敬南将她微微拉开,抬起她的下颚,研究她的表情,睫毛上又挂着晶莹的泪珠,说不出的楚楚可怜,他头一低,轻轻吻去她的泪,火热的唇滑过她的眉心,鼻梁,最后找到她的唇,温柔的印上去。轻咬慢吮,仿佛要带走她一切的担忧和害怕。林顺被他带动,慢慢地学会适应他,生涩而懵懂的回应着他,似乎双方都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确认这一刻的彼此。
他们持续了很久,直到程敬南的手将她的浴袍打开,半褪在她腰间,他的手轻抚上她的柔软馨香,他才猛然顿悟,气息不稳的将她推开,帮她把衣裳重新整理好。林顺趴在他怀里猛烈的吸气,娇喘着,不能够适应这一刻突如其来的情潮。
程敬南却忙站起来,退后两步,蓦然失却的温暖和依靠让林顺稍微醒悟过来,却脸颊通红,低垂着睫毛。
程敬南喉咙一动,吞下一口口水,还是觉得躁,他说:“你先休息,我先去洗澡。”
林顺疑惑的说:“你刚才不是洗过了吗?”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干净清爽,她明明记得清楚,唇上隐隐还留有他的气息,脸更红了。
程敬南这才低低的坏笑,反击过来:“以后记得接吻要闭上眼睛。”说完逃也似的离开她的房间,林顺还是诧异,他明明洗过澡了,头发还滴水呢,难道是她错了?
五月的夜,高原上的冷水,浇得程敬南牙齿打颤,这一夜他却睡得无比安眠。他知道在他的隔壁,他心爱的女人被他找到,明天会跟他走。
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
林顺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此刻她的心不止悲伤,更加迷茫,慌乱,她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慌慌的,整个晚上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会儿想起贝贝,一会儿想起今天晚上的程敬南,这种感觉象影子一样随着她,叫她六神无主。越想反而越睡不着,一个晚上直瞪瞪的看着窗户外面的天空。
她终于知道,那是一种害怕,一种不安。
从前的她是勇敢的,面对杨凡的时候甚至带着骄纵和任性,她习惯了杨凡的照顾,杨凡从宠溺,不能接受杨凡的背叛。她抓紧程敬南衣襟的时候,迷茫的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北极星的时候,她是真的害怕。
从前的她,为了扬凡可以二话不说灌下那么大一杯威士忌然后吐得昏天暗地,为了扬凡她可以得伤寒住一个月的院,只为了赌杨凡对她并不是那么无情的。那个时候的她太不懂事,一心一意爱着的挂念着的宠溺着她的人突然抛下她走了,她无所适从,只想逃避,更多的是不甘心,不肯放手,潜意识里想要把它找回,所以不顾一切,头破血流,几乎人人都能看得见这个稚嫩女孩的伤口。
经历过这些,现在面对这个承认想要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她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大的恐惧,或者还有淡淡的被笼罩着一种悲哀,她太不安了。她只想要躲开,避开,逃开,她不敢,潜意识里她想退缩。她害怕那种伤害,不敢再相信,不敢再试,连杨凡都能变还有什么是永远的。这些东西在世俗的社会里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就好像绽放在天幕上的烟花,尽管灿烂,尽管绚丽,可漫天流转的都只是转瞬即逝,到最后只能屈从现实,灰飞烟灭。她没有贝贝的决绝,她不喜欢这种给不了永恒的短暂。既然是注定了转瞬即逝,那么即使世间仰望,盛况空前,又有何用?
经过这些事,她长大了,棱角一个一个的被磨平了,一路头破血流的走过来,不可能再象当初一样傻傻的坚信倔强的坚持,这个世界慢慢的在征服着她。
程敬南的呵护,程敬南强势的表白,林顺抵挡不了,她根本就无法抵挡,可是她还是害怕。
跟着程敬南回到N市,第一天他们就遇到了一个尴尬,林顺不知道住哪儿。林顺大学时候开始住的是宿舍,后来两人在外租了房子,工作后搬家住的是杂志社的公寓,现在公寓被杂志社收回去了,可她在N市的朋友也挺多,如果说去住宾馆的话怎么说都有点尴尬。程敬南让她跟他回去,一开始她还拒不接受安排,孤男寡女的两个人,怎么都让她心里忐忑,当然她的反抗面对程敬南总是不可能能坚持到底的,她“暂时”住下来了。
让她意外的是程敬南的房子不是朱妹口里的豪华宫殿,也不是那种高级别墅,虽然是在一个高档的小区但是也只是一套寻常130平米的三居室。
程敬南让林顺不忙着找工作,一来贝贝的事她心里不可能那么快缓过去,二来原来单位的事还没有调查清楚,林顺也答应了。不过想到跟他住在一起,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觉得尴尬。好在这两天程敬南也忙,每天她还在睡觉他就去上班了,等到深夜才回来。程敬南回来的时候林顺其实也没睡着,她躺在床上想这种关系,当然她是不敢大大方方在客厅等他回来的,但是每次她都要等程敬南洗漱完毕后才能真正入睡。几乎每天她都摒住呼吸,因为她总是发现程敬南动作虽然轻缓,但是她总是能听见所有水声都停住的时候,程敬南的脚步会在她房间门停一停,好几次她都以为他就要进来,第一天的时候她忘记了锁门,后来又不好锁,总怕露了痕迹,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心怦怦直跳尽量让自己呼吸正常装做睡熟,可是程敬南每次都只是略微停顿一下,转身就进了主卧室。
睡得晚,每天就起得晚,林顺起床便能看见桌上的面包,煮好的牛奶,还有一张纸条,等到差不多她起来的时候程敬南会打电话回来,这个时候林顺就会脸红心跳的说:“你每天作那么忙,我的早餐我还是自己来好了。”程敬南从不在这个上面浪费功夫,下一刻话题就被他转换了,当然早餐还是照旧风雨无阻的摆好在桌上,便签也在,字迹有力,铁画银钩,很符合他办事的强硬作风。
林顺常常能接到他的电话,有时候什么事都没有,就只是打个电话问她在干吗,她一听就脸红了,嗫嚅着回答,两个人什么事都没有居然也能通上很长时间的一段话,常常林顺听见他那头其他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的响,可他置若罔闻,继续听林顺把话说完,林顺只得匆匆结束。从大理回来之后的这些天,程敬南除了安排她住进自己房子里倒也没有要求她什么,当然她也没有表过态,她觉得不安,可若真正要对程敬南说出坚决的话,自己又怎么都没有勇气,慢慢的竟然再也说不出口。
程敬南又何尝不愿意早点回来跟林顺在一起,但是最近他公司里实在太忙,他离开的时候积压的工作那么多等着他处理,而且中庭集团最近确实是多事之秋,中庭高科同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官司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还没有个了断,曾瑞那边已经出成果都快要投产了,工地上又出了安全事故,万成的收购倒是一帆风顺。他并不是处理不来,都是些小事琐碎繁杂但是影响又很大,不得不交到他这里来,从前的他对于这些布置安排处理,都是手到擒来的事,他喜欢自己游刃有余的感觉,可是现在每次当他要下班的时候总是有事来找他,他才觉得烦。
他只得在忙乱的时候给她打个电话,谢萌在外间听里面的电话响声再十万火急她也不敢进来提醒,因为她知道这是程总的特别“通话时分”。每当这个时候程敬南脸上挂着的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柔和表情。
第二十四章
程敬南就仿佛一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理智了很多年,强硬了很多年,沉寂了很多年,忽然被点燃了,激情象火山喷发异样,心里是藏着巨大的欣喜,激动,每天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家看到她。仿佛见到林顺,他就满足了,这些年游遍花丛他到此时方得意领略到两情相悦的滋味。从此以后他终于不再孤单一个人,他有了她,她爱他,他需要她的爱。每天哪怕只是在林顺门外站一站,听听她的呼吸,知道她在里面,心就是安稳满足的。
没过几天,穆兰还是找到林把骨灰拿走了。
林顺坐在穆兰对面,看着满面风霜的他,穆兰是一张娃娃脸,大大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气质纯净,但是现在他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嘴唇都是灰的起满了白皮,似乎几天不见就老了10年,他一直是乐观且开朗的,现在叫人不忍心看下去。
穆兰看着桌上的骨灰盒,手颤抖着想去摸,却怎么也不敢覆上去,只有林顺知道那个瓷器上冰凉多么令人害怕,任你怎么抱在怀里也捂不热,反而似乎能沿着你的手冰冻你的心。
穆兰咬牙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似乎想将眼泪翻回去,是谁说的,抬起头看天,眼泪便不会流下来,他怎么可以流泪呢,一旦流泪了他就真正承认了这个事实,他不能流泪。可是他又怎么翻得回去,眼泪扑絮絮地落下来,林顺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急,这么快,这么密,一大串一大串,仿佛是谁拆散了珍珠。
林顺想去安抚他的手微微一抖,停了下来,不管是行动还是话语,她都无法给这个伤心的男人任何抚慰,有些伤痛是抚慰不了的。
穆兰终于放弃,两只手垂下来,乖乖的坐好,仿佛一个小学生的标准坐姿,他的手离得那骨灰盒远远的,学生殷勤企求老师的答案:“她,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我,我听说她给你留了一封信,那……那……”
林顺说:“信我烧了,她没有给你留东西,报纸上说的其实……”林顺将早已编织好的一段谎话说出来,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生怕有漏洞,就这样吧,让他相信仅仅只是一个阴差阳错让他们天人永隔,毁掉他的只是命运。爱人已逝,那么她还怎么忍心用她生前的惨烈遭遇来煎熬他,就这样吧。
穆兰听完终于含着眼泪将他的爱人抱进怀里,他悉心照料的爱人。
林顺喉头发酸,贝贝,他这样抱着你,你还冷吗,你还累吗,你还惧怕那些未知的命运吗?贝贝,但愿他的怀里,你可以安眠!
“你以后打算去哪里?”
“我想带她去西藏,她以前说过的,云南的下一站是西藏,她答应和我一起去,我不能反悔。”
林顺终于无所顾忌的哭出来,眼泪在脸上肆虐横流,大悲失声。
暮色中,穆兰抱着贝贝,跌跌撞撞的远去,渐渐的背影淡了,远去了。
贝贝,再见,原谅我不能帮你照顾他,有些伤口是一辈子的,一辈子永远血淋淋,永远无法愈合,因为他不会答应抹去你的痕迹。
林顺在程敬南的房子里住了几天,房子装修高档,可是在林顺看来风格到底过于冷硬了一点,每当她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时候,她觉得冷。
她准备将窗帘被套床单,沙发坐垫等家居用品都换一换,她打电话给程敬南,程敬南在电话里答应了,还让她等他,他开车回来送她去,难得他竟然能抽出一天的时间。
女孩子买东西难免细节上挑剔一点,林顺又是学艺术出身,从小深受美术熏陶,眼光更加挑剔,他们一起逛了很多家居店,到最后林顺都有点不好意思拉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来逛街,还逛个没完。她听说男人最讨厌陪女人逛街,所以后来再出来买剩下的东西都不再告诉他,单独的出来。
为林顺所不知的是,每当她弯下腰对那些床上用品的花纹,做工以及一些琐碎的细节上斤斤计较,低下头认真研究的时候,程敬南看着她微微滑落在脸颊两旁的发丝,她低垂着的睫毛,那一刻他的心有多么柔软。站在她身后,提着她的包,似乎愿意就这样一辈子,地老天荒,注视她的身影。
林顺选的都是一些暖色调的家居用品,花样朴素大方,既能恰到好处的融入整个房子的装修风格又能锦上添花,几乎是相得益彰。她还跑去花鸟市场买了些植物和盆栽的鲜花,摆放在房间里,阳台上,客厅角。又买回很多颜色鲜妍的热带鱼放进大鱼缸里,在鱼缸底下铺着水草和彩色的雨花石,鱼缸上还摆放着一盆水仙,在她家里,妈妈就是这么布置家的。
将所有买回来的窗帘等都换上去,当她把一切布置好的时候,这样的改变让房子整个的焕然一新,温馨得象是一个家,她马上给程敬南发短信,让他早点回来。
她坐在沙发上等,看着鱼缸里悠闲的游来游去的鱼,然后开始放电影,不知不觉她睡过去了。
可惜程敬南还是回来晚了。他回来的时候,在楼下望见自家窗台上透出的光,他打开门,忽然停住脚步,几乎是震惊的环顾这套房子里,陈设,布置,他在门口呆了许久。电视也没有关,上面是两个大大的黑体字“剧终”,他走过去关电视,转身便发现了蜷缩在沙发深处的林顺。
林顺手里紧紧抱着个流氓兔,头微微侧放在兔子身上,呼吸细密绵长,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么这个兔子便是当日他在游乐场里帮她抱过的那只。好似睡得并不安稳,林顺噘着嘴咕哝了一句:“怎么还不回来。”说完头一动,又往兔子身上钻了钻,呻吟了几句睡过去。
程敬南轻轻叫了句“顺顺。”
轻微的一句呼唤却让林顺反射一般,一下子从兔子身上窜下来,揉揉还没有完全睁开的眼睛,抓抓睡乱的头发,警觉的说:“我怎么睡过去了。”
这一瞬间,程敬南的心融化成一汪春水,再没有比这更软的了,在林顺抬起头笑着准备说话的时候,他突然俯下身,林顺被他按倒在沙发上,这是他从大理回来第一次吻她,他终于忍不住了。
林顺温热软绵的身子,脸上刚醒未褪的红晕,她的呼吸,味道,让一切变得更加迫不及待。他的情难自禁,他的激情渴望,就连未经人事的林顺都深深感觉到,但是他到最后一步还是打住了,象上次一样,不顾她的娇喘连连,帮她系好最后一粒纽扣。
调整了气息,过了一会,她坐在他腿上说:“敬南,今天穆兰把贝贝的骨灰带走了,他说他要去西藏。”
程敬南没有说话,她忽然不安的在他怀里动了动,正所谓情深不厚,对未来的未知让她产生一种恐惧,贝贝悲惨的命运,更是让她心里颤栗,心里其实有深深的悲哀的,她也有种对命运的恐惧。可不管前路如何,她要学会珍惜,她学着妈妈把房间布置得这么温馨,想要珍惜现世的幸福,她已经不能离开他。
程敬南仿佛心有灵犀,他能感受到她心里的不安,其实他又何尝不害怕,这样的时刻太美好,让他不由自主害怕失去这样温情的一天,他仅有的想要把握的温情。因为对他至关重要,所以是那么的害怕失去。
不过不怕,他亲吻着林顺的头发,紧了紧抱紧她的双臂:“别怕,我们一定会幸福的。”他的心愿不高,只要每天抱一抱她,想着她,或者陪她一起去买家居用品,只要能看着他,他就满足了。他不是扬凡,他不会让她背着他一个人难过,他更不是穆兰,而她,也不是贝贝。那么多人都能得到幸福,他们一定也会有的,和林顺在一起他只愿意拥有最平凡的幸福。
两人静静的相拥了一会,程敬南浑身热起来,于是又进了浴室。
这个时候林顺再愚笨也该知道程敬南是去洗“什么”澡,她的脸红得象个柿子,怔了一回,回过神来,趁着他还没有出来,飞快的跑回房间,用被子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头,心里的喜悦火花四溅,要溢出来。
第二天程敬南下班回来比较早,居然还拎了菜回来,林顺不解的看着他,他笑说:“自己做饭吃。”
林顺说:“你会做饭吗,我可不会。”从前那么多年不会做饭也过来了,她从来不觉得不会做饭会懊恼,这个时候竟然有了。
程敬南说:“我会。”
实际上程敬南一个人在国外生活度年,自理能力一流,但是都只会做西餐,中餐他可还真不会,菜理所当然的是难吃的。
程敬南见林顺神色尴尬,他也亲去尝一口,筷子停在空中不动了,他马上去倒水给林顺。
林顺笑意吟吟,梨涡浅浅露出,虽然辣得眼泪都要呛出来了,可是还是止不住笑意:“你到底放了几瓶胡椒粉?”
程敬南是N市本地人,口味偏淡,偏甜,林顺口味却偏辣。做菜的时候程敬南放一点胡椒粉,觉得似乎不够,再加一点,恐怕还是少了于是……
林顺大喝一口水,嘴巴辣得红艳艳的,她看程敬南神色古怪,那口菜也没有吐出来怕他辣到了,忙递过水到他唇边命令:“快喝水。”她忘记那是她自己喝过的了。
程敬南对着她喝过的地方大喝一口,拂开林顺的手,突然低下头,手扣住林顺微仰的头,吻下来。
一股清凉甘甜注入她的嘴里,于是唇舌之间的嬉戏纠缠开始香艳。
良久,林顺躺在他的手腕里,玩着他的手指,在他怀里说:“敬南,我明天要回去了。”
“嗯,我会开车送你去机场的,别太担心,爷爷会没事的。”
“敬南……”林顺欲言又止,她该怎么让他明白她的心意呢,她好像还给过他明确的答复。
“你先一个人回去,现在我工作太忙了,下次再登门拜访……”不妨程敬南却是说出这样的话,林顺把头低下来,脸颊似有火烫。
程敬南从后面慢慢的抱紧她,亲吻她的脖子,唇上炽热的气息渐渐游弋到前面,他把她轻轻放倒在他的大腿上,温柔缠绵的吻着她。
林顺爷爷生病进了医院,老妈打电话来,程敬南让谢萌帮她订了第二天回家的飞机票。
林顺回去了,酒吧里,黄岩看着程敬南神属不思的盯着杯红酒看,不时查看手机,怕林顺给他发短信,她微微一笑,点燃一支雪茄朝着他轻轻喷一口烟雾。
“颜世昭的事你帮我办得怎么样了?”
“放心,你交代给我的事我什么时候拖过你后腿,颜世昭犯的案子多,这几年海关和公安都在注意他,只是没人火上浇油,再加上曹邦的死……”黄岩忽然话锋一转:“程敬南你是一个明智的人,惹祸上身的事可不是你干的,这么对付颜世昭季丹眉夫妇,为的也是她吧?”
程敬南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林顺不说话。
“你终于找了她,怎么,她就适合你,不怕她妨碍你?”黄岩心酸的说。
“我会保护她。”
“程敬南,你别天真了,那样的女孩不适合你,现在你对她如胶似漆,但是她了解你吗,她能帮助你吗,她到底能给你带来什么?这样的女孩只是一个累赘,你程敬南可不是那样给自己找麻烦的人,他日若是有什么变故,看你怎么给自己留后路。”黄岩心酸又尖刻。
“我没想过留退路,我和她,没有退路,我会带她朝前走。”
“你程敬南可不是说这样话的人啊。”黄岩嗤之以鼻。
“我爱她,我一定会给她幸福,我相信我自己。”
“你倒还是那么自信,好吧,程敬南我祝福你,祝福你这样冷血的男人也找到自己的爱。我希望这个女孩真如你所说的有那么好,那么值得你付出,可是程敬南你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女人都是经不起辜负的。你这样的人,背负的东西太多,活得太累,有时候真的要学会放下一点东西,或者你应该想想你到底想要得到什么,也许你会学会珍惜。”
“你先回去吧,看你神不守舍的样子我难受。”黄岩边说边猛地灌下一大口酒。
她曾经很努力想要进入他的心,想要帮他分担,可是他却在她眼前走向了另一个女人。她明知道这样看着会心痛,痛到不能呼吸,却仍旧做不到不去探听他的消息,做不到不见他。也许她明白程敬南是一团熊熊的火焰,她明知道会烧得片甲不留,却仍然会选择一头撞上去。
其实她对林顺的话题并不感兴趣,可是见他这样从不轻易袒露内心的人,说到林顺脸上会有这么丰富的表情,一个迷醉的眼神,嘴角一个宠溺的微笑,都变得不象他自己。也许她该祝福他,如果他能找到一个心爱的人,起码不会再孤单一个人,不会再四处流离。有时候想一想,程敬南对她并不好,她都不知道痴迷他的什么,不舍他的什么,她却无法离开。他的冷酷,绝情,理智,隐忍,坚决,都让他不由自主想要接近,帮他抚平,帮他分担,有人说女人的爱情都是建立在同情上,也许她最初就不应该去招惹他,可是真是她招惹的他吗?
林顺在家没几天又过来N市,程敬南说工作忙走不开要胡疏来接她,她体贴的说好,从机场出来正欲找寻胡疏的影子。却没想到她一眼就看见程敬南,站在人群中央,剑眉星目,器宇轩昂,对她笑。在她还愣着的时候,他已经大踏步走上来,张开双臂把她整个人抱住,林顺在他胸口笑,也回抱住他。
一路上程敬南问着她些问题,她也回答,这样慢慢聊的竟多半是家常琐事,问了爷爷的病情,问了家里其它人的情况,实际上这些她在电话里早就向他报告过了的。
第二十五章
当说到老妈的时候,林顺不由想起贝贝,据顺爸说最初听说了消息后顺妈很是消沉了一阵子,有时候拿着贝贝笑得灿烂的照片坐在沙发上看,呆呆的无声无息的流眼泪,顺妈是个要强的人,那时她却哭了好几天,常常吃饭的时候看着桌上的一个菜,哭到再也吃不下饭,有时候半夜都会哭醒来。林顺回去的那天,她还没哭,老妈的眼泪已经大颗大颗掉下来,抱住林顺痛哭。现在顺妈也不约人打麻将逛街美容了,上次还特地去了一个有名寺庙,点了长明灯,定期去拜拜。她对顺爸说:“这孩子没想到心机这么重,这样的父母简直应该拖出枪毙了。”对顺妈来说真是不可思议,如果林顺出事了那简直是要了她的命,林顺来之前顺妈甚至还不准她上飞机说:“飞机多危险啊,林顺,不然叫你爸开车送你去吧。”林顺又是心酸又是难过,她抱着妈妈却说不出话来。
程敬南看林顺黯然失色,忙不着痕迹的把话题带走,说到父母的感情林顺颜色才稍稍解。
“我老爸很怕我妈的,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听我妈的,我妈说我爸太软弱了,是个老好人,学校里基本上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吃力不讨好的人都能找上他,累死累活连句好听的都捞不着,真是活该。有一次我爸被同事强行拉出去聚会,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妈从香港新给他买的裤子被滴了好大一块油渍,他还哄着我不让告诉老妈,怕挨骂,自己把裤子悄悄藏起来了。结果等到我妈发现的时候,那油渍早就风干了,硬了都,再洗不干净,我妈又是好气又好笑指着我爸的脑门说,你连林顺都比不上,呵呵。”林顺眉飞色舞,这么容易悲伤,也这么容易快乐。
程敬南想还好这次她爷爷的癌症只是误诊,不然真不知道她会伤心成什么样儿。他看着她语笑嫣然,眉眼盈动,两颊上那两个令人心动的梨涡盈盈的显出来,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幽深。
林顺指手画脚了半天,方才慢慢察觉到不对劲,她转过脸,程敬南这样看她她都不好意思起来了:“你在看什么?”
程敬南对牢她的视线:“看你!”
林顺扁扁嘴,用手推他一把,嗔道:“我有什么好看的,专心开你的车。”
程敬南知道林顺害羞不好意思的时候往往会恼羞成怒,常常故作凶恶来掩饰,他笑得更加意味深长,愈加的想逗她,在她手伸过来的时候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拿住:“我不看你,看谁?”
林顺还没和程敬南这么调过情,心一慌,忽又被勾起心事来打开他的手:“哼,花言巧语,你以前也是这样对沈倩说的吧?”林顺酸溜溜的,吃醋的样子让程敬南心情更加好,他一把拉过她,扶住她的脸倾身欲吻,林顺大惊失色:“嗳……开车……唔……”唇齿纠缠的时候他气喘着呢喃:“我是真的想你了,你有没有想过我?”他的声音低沉喑哑,林顺羞红了脸还惦记着:“小心开车……唔……”程敬南专心的抱紧她,细细绵绵的吻她,春风化雨:“别管,红灯——”
红灯,那更加不行,后面停了那么多车呢,前面又有电子警察,林顺的挣扎反而越加催化了程敬南的激情,她所有的反抗抱怨娇嗔皆湮灭在唇舌交缠的火热里。
夏天到了,林顺拆开从家里带过来的行礼,把衣服一件一件放置在他的衣柜里,化妆品护肤品摆放在他剃须刀的旁边,脸忽然又红了,她整理一些东西,围着围裙。程敬南在沙发上坐着,打开笔记本在办公,两人都没有交谈,这静谧的时分是这样美好。程敬南偶一抬头,看见她忙碌的身影,他终于把电脑关了,悄悄从后面搂住林顺的腰,突如其来的侵略吓了林顺一跳,反应过来正笑着挣脱他的手:“别闹,痒!”
她的腰肢很细,几乎不堪一握,可任凭林顺怎么挣扎拍打他的手,程敬南丝毫不动,他只是不松手,他不会松手。嬉闹一阵后,他突然在她耳边说:“顺,过几天扬凡从美国回来。”
林顺错愕,终于知道他的反常从何而来,她反过身,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看着他的眼睛问:“你想要说什么?”
程敬南的眼神锐利扫过她的脸,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闷闷的说:“没什么。”
林顺没好气的一笑,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一下,然后歪着头示威一样看他:“小气鬼,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难道你不信我?”
程敬南深深的看她,良久,才说:“曾瑞说他想要见你!”
林顺回N市没见到杨凡倒先接到朱妹的电话,朱妹风风火火火:“顺顺,你今天有空没?”
“啊,有啊!”
“快点来××杂志社大厦,我在这儿等你,快点,记得带上你的相机。”说完就挂了。
林顺一头雾水,难道找她借相机?
原来杂志社新来顶替林顺的那个大学生因为接替林顺,在办公室里起初是受到了一定的冷遇,但是自己又不甘心,急于得到大家的肯定,上午××杂志新闻周刊的摄影师都外出了,一个建筑工地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这女孩自告奋勇随新闻部出来,结果偷偷溜到里面,跑到建筑用的梯子上去拍照,保安发现了来抢相机,她不肯,但是终究一个女孩子怎么抢得过保安,当场摔下来刚被送的医院。正巧摄影师都不在,朱妹就举荐了林顺。
林顺接过朱妹递给她的工作牌说:“朱妹,这不好吧。”
“嗨,什么好不好的,你上次的那个事都调查清楚了,那事等会再和你说,先走吧,他们都等着呢,我带你去。”
××国家大剧院门口聚集了一堆人,朱妹拽着林顺直往里挤,林顺被撞得七荤八素。人人都在翘首以盼,媒体真是多得吓人啊,忽然不知有谁往台上一指说:“来了,来了,他们总裁和董事会都派人来了。”这句话一出人们挤得更加拼命,林顺被一股大力撞了下,紧接着又有人拔了她一下,她被推得踉跄了好几步,朱妹回头忙扶住她皱着眉头火大地朝那人说:“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撞人啊?”
那人却并不理会她们,反而将前面更多的人往来拔,口里不住的嚷嚷:“哎,哎,让一让,别挡了央视直播。”原来是中央电视台的人,央视的人历来霸道蛮横,其它地方台和杂志报刊的记者无奈苦笑,只得让道,敢怒不敢言。朱妹气得眼睛冒火,林顺拽住她的肩膀说:“算了算了,别跟他们计较,新闻要紧新闻要紧。”
这时前面宾利车上下来的一个人居然是程敬南,后面一辆是劳斯莱斯,下来的人是白敏嘉。
程敬南皱着眉头,一群人呼啦啦的围着他,他微微低着头含着身子听他身边人的汇报,闪光灯不断的闪,有人试图把话筒递上去,保安在一边不停的阻挡,程敬南的眉越锁越紧。终于有记者突破界线走上去,大大的问了声:“程总,这是中庭这个月来发生的第二大安全事故,请问您有什么要解释的?”话题尖锐刻薄,林顺几乎要担心起他来了,原来她没见到过的他是这样的,有保安欲上去把记者抓回来,程敬南挥手止住了,反而接过话筒来说:“针对这起事故,我们一定会严加彻查,到时候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我们会开专门的新闻发布会,今天能不能暂时让我们先清理一下现场,谢谢各位的合作。”
说完对大家鞠个躬,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记者发出失望的声音,当然也有人称赞他临危不乱,大气沉稳,更加还有人惊呼:“这就是他们程总?”如此出众的男子。
“顺顺,你倒是拍照啊,新闻部等下还找你要图片的呢!”朱妹着急的搡了她几下。
林顺愣着:“朱妹,你没有告诉我是中庭……”林顺从大理回来和朱妹见过几次面,细细的把她那一个月的踪迹说了一遍,却没有说和程敬南一块回来的事,一开始是不打算,后来渐渐的因为没找着机会也一直没说,毕竟和程敬南在一起的事对朱妹来说还是需要酝酿的。
朱妹火急火燎的:“刚才哪里还有时间跟你细细描摹这个啊,告诉不告诉有什么关系,快点拍照,等下清场可就拍不成了。”
林顺“哦”了一句,拍的却不是现场,竟都是程敬南的脸,蹙眉,皱眉,一脸严肃沉重,等她反映过来,已经有保安上来赶人,林顺这才忙照了几张“现场”,到杂志社把图片交了,所幸新闻部并没有说什么,大概因为她是临时拉来帮忙的也不好说什么。
朱妹送林顺回去的时候才记起:“对了,顺顺,你那两万块钱已经调查出来了,稿子的事也已经水落石出,是杂志社的邓阿姨,她……”
“啊?是邓阿姨?”林顺当时是想快刀斩乱麻,清者自清总有能调查出来的一天,可是居然是邓阿姨,她就有点不能接受了,她自问对这个阿姨从来都是亲厚有礼,那阿姨对她也很好,林顺那次得奖的时候她还拉着林顺的手鼓励说:“加油,好好干,当初我真没看错人。”这个邓阿姨是老资历了,看起来好像对谁都好,她告诉林顺,当初林顺进杂志社的时候有几位候选人,是她力排众议慧眼识英把她留下来了,说起来林顺还得感谢她呢。林顺以为是真的,每次从家里来N市几乎都不忘给这个阿姨带特产,上次她被迫离职这个阿姨还追到大门口抱着她哭了一场,这样的人,居然是谋害她的对象?难道这就是李姐所谓的职场险恶?她为什么呢?
朱妹答不上来,说:“这是高层的秘密我哪能知道,不过李姐跟我说你若是想回去,可以告诉她。”
林顺沉默了。
她到家里把程敬南的照片从电脑上放大,慢慢研究着他的表情,托着下巴在想一些事。当她听到钥匙转动声音的时候忙把电脑给关上了,然后跑出去开门,程敬南拿着钥匙看着突然打开的门愕然了下。
林顺笑眯眯的说:“下班回来拉?辛苦了!”
程敬南没好气的笑,她可从来没主动给她开过门,还说这样的话,他当她在恶作剧,抬手在她脸颊上捏了捏,走进来说:“今天都干什么了?”
林顺骄傲的说:“今天煲了汤。”仿佛象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上次回家她就跟妈妈慢慢学了点简单家常菜的做法,还学了煲汤,顺妈还笑着打趣她:“小丫头,嘿,是不是谈恋爱了?”她的脸马上红了,不过顺妈却没有逼问,毕竟扬凡的事还在那里。
程敬南说:“不错嘛,我尝尝……”说着松松领带,把外套交给林顺,径直往厨房走。
汤盛在一个大大的玻璃碗里,荷叶的花边,简单的冬瓜排骨汤,透明白的冬瓜一块块沉在里面,乳白的排骨夹杂其间,上面飘着一层淡淡的葱花和香菜,淡淡的香味袅袅的升腾上来,林顺从后面揽住他的腰说:“虽然清淡,但是利于清热,你上次不是说你喜欢喝清淡一点的汤么?”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嘿嘿,不告诉你。”林顺把脸贴在他背上调皮的说。
第二十六章
程敬南整个身子都僵在那儿,有一种久远的感动,更有一种恍惚,似乎一整天下来的烦恼事全部一扫而光了,似乎真的想就此把那些事都抛开,只要有她温暖的双臂抱紧他,那么什么都不用再去理会了,真的很累了,很想很想停下来,只要林顺还在身边就什么都好。
他温柔的拿开她的臂,转过身来,拉过她的手,将她小小的手握在掌心,就是这双手,娇嫩白皙,可是能给他创造奇迹。他抬手拂开她鬓边的碎发,无比真诚的看进她的眼里说:“顺顺,谢谢你。”谢谢她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从来不曾奢望过有这样的幸福,她却给了他这么多惊喜。
林顺却很不合适宜的笑了,骂他:“肉麻!”说完又大煞风景的把勺子递给他说:“喝汤吧。”
一边喝林顺一边问问题,好似无意间问到公司,程敬南说:“没什么大事,都还挺好的。”
挺好的,那么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林顺却没问只有点担心的说:“汤的味道还好吗?”
程敬南神色古怪的望着她,林顺更紧张了:“难道不好喝?”说完就看到程敬南眼里露出来促狭的光,她没好气的笑了,汤的味道怎么会不好呢,她今天回来可是做了好多次试验,不过很奇怪明明知道味道不坏还是止不住担心。
林顺是瞒着程敬南去见的扬凡,虽然程敬南知道扬凡回来要见她,但是她还是不想告诉他,毕竟他的事已经那么多了,她的事她自己会解决。
没有再约其它的地方,她直接到扬凡下榻的酒店咖啡厅见他。
扬凡对她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虽然他们这样结果,但是毕竟应当感激他,不管后来因他起了多少风雨和伤痛,他永远是她岁月中那一朵美丽的花,就象那片银杏叶标本一样,尽管扬凡已经弄丢了它,但是它一定不会褪色,就算她再也无法和他在一起她也永远不会忘记他曾经给她带来的甜蜜和宠爱。
扬凡似乎更瘦了,林顺看着他郁青的面颊,装满心事的眼,满身都笼罩着一种阴郁,还是心疼:“案子是不是很麻烦?”她以前就听曾瑞说过,这个工程几乎耗尽了扬凡所有的心血,这一年里他几乎所有的精力都花费在这个上面,经常为了一个小程序连续测试好几天不离开办公室,不吃不喝。林顺了解这种坚持,他以前就这样,他是一个好胜的人,心气高,若是想要做成一件事确实会这样,他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扬凡“嗯”了一声,摸索着去找打火机点烟,林顺倾身拿掉他手里的烟责怪的说:“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林顺没有料到扬凡突然伸手来抢,她身子一滞,扬凡也感觉到这种尴尬的状况,讪讪的,他怎么会对她有这种反映?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跟她抢过什么东西,只要她想要的,他从来都是帮她挣回来,任她予取予求。可是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刚才只是本能的想要抢回来那支被她拿掉的烟,等意识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忽然颓然的跌坐在卡坐里,喃喃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我忘了你支气管不好,闻不得烟味。”
“没关系。”林顺看他难过的样子忙安慰道。
今天她是特意打扮过了的,她想让亲爱的扬凡哥哥放心,从前的她太不懂事当着他的面折磨自己想让他也疼,她明明知道他会疼她还这样做,她太任性,现在的她只想告诉他,她已经找到幸福,请他放心和陈茜茹走好,其实就算她没有敬南她今天也会这样,忧郁的扬凡哥哥如果真的爱上了别人她也应该祝福,希望他幸福,他是她的亲人,她会永远挂怀他,就象牵挂爸爸妈妈一样。
正说着,黄岩进来了,她最近代言一个产品,正好下榻在这家酒店。她远远的看见林顺,对身边的经纪人和化妆师说了几句就朝林顺走过来。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她要走过来,她和林顺也只是几面之缘并不需要这样特意的寒暄,她却来了:“林小姐,真巧!”
如果她没有特意走过来,那么不算巧,林顺也记得黄岩,在酒会上就是她挽着敬南的手臂笑靥如花,她也笑,不动声色:“是呀,真巧,黄小姐,还没恭喜你五月份的嘎纳电影节摘冠呢,恭喜你。”
黄岩伸出手来握她的手礼貌的说:“谢谢!”
“哦,对了,黄小姐,我一个同事是你的影迷,她上次还说如果下次再有机会见到你一定要帮她向你要一张签名。”
“好呀!”
“你先等等。”林顺打开包从里面找出卡片和纸说:“给。”
黄岩签好名就跟她道别了,临走前满含深意的看一眼她的包说:“林小姐,你的铂金包,如果没认错的话应该是爱马仕新出的那款蜥蜴皮的吧?”
林顺愕然:“啊?”她不懂这些。
黄岩含笑走开,那个包她记得清楚,爱马仕限量版铂金包,蜥蜴皮,国内不发行,价值26万,熟悉又久违了的程敬南的品位,现在挂在她的手上。
这样林顺和黄岩一个短兵相接之后,扬凡的眼神变得更深,林顺对他微微一笑,这样笃定这样坦然,她在他不在她身边的时候悄悄的变了?
杨凡明知道答案会让他万劫不复但是他还是问出口:“顺顺,我听曾瑞说你和程敬南?”
林顺脸颊飞红,直视着眼前的咖啡杯:“嗯,我们在一起了。”仅仅从当初的夜未央的相遇谁会料到这样的结果呢,她竟然和他在一起,多么奇妙!想起是她最先扑进他的怀里,她脸红透了。
其实林顺也觉得奇妙,她其实也很想告诉扬凡的,这些年来她的大事小事几乎都是扬凡参与帮她拿定主意的,出于习惯程敬南的事她当然也是想要告诉他的。
那一低头的温柔,含蓄的羞红了脸,这一幕却仿佛一把大锤子碾碎了扬凡的心脏,更有一把刀在慢慢的凌迟着他,一刀一刀,胸腔里的那颗心脏,生生的被碾成了齑粉,他才知道原来真真痛彻心肺,可是他能怎么办呢?
他竟然对她如此的陌生,她竟然忘记了她的扬凡哥哥。为什么他万里迢迢从大洋彼岸飞回来,回来她身边,她身上却已经挽着别人的印记。她曾给过他温暖的笑靥明明还在眼前,光明和温暖,历历在目,却已经是往事如烟,身边万水千山,他一个人,怎么抓得住。
那些关怀,那些明明还是深刻的存在,她每天陪着他,分他她最爱的酒心巧克力,带他去坐过山车,心疼他的辛苦,心疼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唇,她总是抱怨的说为什么他看起来总是那么累,可是现在那一切都缥缈得如过眼云烟,那最后一点光芒都要隐去,从此再也不能期待救赎。岁月中唯一因为她而开花的过往,变成了现在最尖刻的煎熬,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哗啦啦的呼啸着分崩离析,所有的过往都轰然倒塌,成了废墟,她的笑靥,何处寻觅?
胃突然开始痛了,心底突然有令人窒息的寒冷不断涌上,有多久了,这样的日子有多久了,那样的疼痛,痛到心脏缩成一团,终于到现在的绝望,她以后再也不会期盼他对她说那句话。任由他再怎么冷,再怎么黑暗,再怎么绝望,都渴望不来她的光明和救赎了吧。
可是,可是,还有什么可是。终于落泪,他昂着头,看着窗户外的远方,不出声,但是眼泪却不知不觉沁出来,在眼角结成一滴珍珠,毫无预兆的滑落下来,清澈晶莹。
林顺慌了神,她去握他的手,他的手冰得吓人,她一急忙站起来绕过桌子走近他身边:“扬凡哥哥,你怎么了?”
扬凡却听见这儿时特有的称呼,忽然抱紧她,头抵在她怀里,哽咽的抽泣,都说男人流血不流泪,一个男人该到什么地步会哭成这样子。
扬凡小时候虽然阴郁一点,可性子却是极为强硬倔强,不管受了什么委屈,不管被谁欺负从来都不哭,只是隐忍着咬牙挺过去了,可是现在他肩膀耸动哭得这么伤心,这哪还是一个男人。林顺心都被他哭乱了,她想拉开他,看看他,想知道他是怎么了,谁又欺负他谁又让他受了委屈,可是不管她怎么用力,怎么温言软语的抚慰,杨凡紧紧的抱住她的腰,头埋在那儿压抑的哭泣,只是不肯抬头看她,象一个丢失心爱的玩具却又不知道怎么找回来的孩子一样心碎。
林顺眼角泛红,酸楚莫名,只能抱住他的头抚摸着他的头发,心也是痛的。
美国那里不好么,公司不顺利么,陈茜茹是不是让他伤心了?可是扬凡哥哥,你离开我也应该要幸福才好,既然是你选择离开不是应该笑着告诉我你很幸福的吗,为什么要哭得这么伤心?她的泪终于也落下来,沿着脸庞,清澈的泪珠一滴一滴落在杨凡的头发上。
杨凡该怎么办?
见完杨凡,林顺回到家,打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郁的酒气,程敬南从窗户前转身,他身旁的桌上摆放着一个红酒瓶,长长的软木塞子被拔出来,躺在旁边,而他手里还端着个高脚杯,他在喝酒?
林顺皱了皱眉走过去想帮他收拾,想到他明天还要上班,还要面对那么多事,那些咄咄逼人的媒体和公众,她不由微微责怪:“怎么喝这么多?”闻着她的酒气,揣度他大概喝得还不止这一瓶。
他低头寻找她的眼睛,她只是手脚不停的忙着收拾,程敬南扣住她的下巴想要固定她,林顺却不安的想要挣脱。
“为什么哭?”
“没有,刚才被风吹了。”
“你为什么穿的这么漂亮?”
林顺没好气的避开眼,不想让他看见她微红的眼,说:“这不是你上次给我买的衣服吗?”
“为什么回来这么晚?”
林顺总算知道这个男人是在找茬了,她伸手攀住他钳制住她下颚的手,想要拿开,没想到他却暗暗使力,捏得她下巴生疼,林顺惊慌抬头看见他眼睛里的阴霾,仿佛要吃人一样,她轻易的被他制住,林顺刚要说话,他的头就俯下来猛地含住她的唇,突如其来的力量与霸道让她动弹不得。
她开始安静下来,踮起脚尖,手穿过他的肩膀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回应。
良久。
“你今天去见扬凡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依旧怒意浓炽。
林顺靠在他怀里气喘吁吁的说:“你不是忙吗,我不想让你分心?好了,我累了先去洗澡,你吃过饭没有?”自从林顺从家里过来他们就经常在家里自己做饭吃,林顺学着做一些简单的家常菜,程敬南倒也吃得挺习惯,慢慢的竟再也不在外面吃饭,今天她在外面和扬凡吃过回来晚了,他不知道有没有吃。
程敬南赌气的说:“难的你还记得我。”
林顺不好意思:“那我先给你去做。”
林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程敬南也松开箍紧的手,林顺挽了挽被他弄乱的头发,转身要离开,没走几步手臂突然让人从后面抓住,林顺来不及回头,已经被拉回来,鼻子撞在他的胸膛上,撞疼了,她皱着眉想要抱怨:“痛死了!”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唇又被他吻住,这一次不同往日的浅尝辄止,他辗转吸吮,仿佛要把她吃下去。他的手拨开衣服的纽扣隔着内衣搓揉她,渐渐不耐,将她的内衣推高手在她身上游弋。他将她抵在桌沿,一心一意与她纠缠,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她被掌控在他手里,桌子坚硬的质地烙痛了她,她低低的叫了一声“痛!”身子马上腾空,他抱着她走向主卧室,林顺意识到自己躺在他身下,躺在他床上的时候,脸红得要出血。
可是她再没有机会来害羞,他伏在她身上,吻得那么深,那么用力,那么缠绵,手慢慢变得温柔,一粒粒的解着她的纽扣,努力突破她身上的障碍,火热又带着他力度的手在林顺身上点燃了一把又一把火苗,令她意乱情迷,剧烈喘息,残存的意识被他唇舌纠缠间吞没,林顺只能热烈的回应着他,搂紧他的脖子。
当他们之间再无任何障碍的时候,林顺不由深吸一口气,然而马上她又小小的娇呼了一句,她感觉到他的手指进入她的体内,在那个私密的地方,她本能的张开眼睛,身体想要躲闪,又是害怕又是害羞。怎样的一种力量驱使着一对男女能够有勇气互相袒露至此。她的脸滚烫滚烫,害羞得紧紧将眼睛闭上。
程敬南感受到她的紧张,粗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别害怕,不要紧张,跟着我。”
他吻着她,唇渐渐在她身上游移,手指缓慢的试探她的身体,异样的温柔,轻捻慢揉。
这是她不熟悉的程敬南,这也是她不熟悉的自己,然而她却无力阻止,听见他一声比一声急促的呼吸,她任由自己沉浸在他美妙温柔的爱抚中。一股奇异的颤栗渐渐升腾起,皮肤随着他的力度一阵阵发紧,身子已经辗转难耐却不知道到底渴望些什么?
她听见他的声音再次响起:“你真美。”她紧闭双眼,不敢看他,唇齿却和他呼应着激烈纠缠嬉戏,都是他淡淡的红酒气息,甜美迷醉。
也许是之前的酒意,也许是她青涩回应的甜美,都让他再也控制不住,他在她身上撑起身子,轻轻的叫了她一声:“顺顺。”
林顺挣开眼就看到了程敬南眼底的火光,那样浓黑却又熠熠明亮,赤裸裸的有他对她的渴望,她的脸烫得要命,只想要闭上,然而程敬南却猛地一个伏身进入她的身体。
仿佛全身生生被撕裂,林顺疼得眼睛猛地挣开,盈盈的涌满了泪水,全身紧绷起来冒着冷汗,连脚趾头都蜷缩在一起,腿在发抖,本能的想要推开他抗拒他:“痛,敬南,好痛!”她知道,只有推开他,她才不会那么痛。
程敬南停在她体内不敢再轻举妄动,只是看着林顺痛得狰狞的脸,仿佛要晕厥过去一般,他俯下身轻柔的吻着她,用力抱紧她,让她感觉他在她身边:“放松,别紧张!”等到终于发现她的身子不再那么紧绷,他开始缓慢的动作起来。
林顺的手紧紧的抓住床单,还是痛,她带着哭声说:“敬南,不要,好痛,你出去好不好?”
程敬南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林顺未经人事,但是他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这一刻还是让他这么不知所措,只能柔声不断哄着她:“顺,放轻松,不要紧张。”他停了一停才又恢复缓慢温柔的抽插。他覆盖在她身上,手把她抓紧床单的手翻过握在手里,然后十指相扣,在她最痛的时候,她并不是一个人。
林顺只觉得每次他的进入都很痛,她的思想在激烈的争斗,经过这么多事,他们终于走到今天,她当然信任他也很想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给他,但是真的痛得要命,这样矛盾着。程敬南趴在她身上,吻她,舌尖温柔婉转,肆意撩拨挑逗,渐渐的在他的安抚下,在他的轻吻下,身子渐渐放软,似乎也不再那么痛,由剧痛到渐渐可以忍受,慢慢的竟有酥麻的感官触电一样闪过,飘飘然的情欲象海水一样淹没她,仿佛灵魂都在颤栗,她情不自禁的呻吟了一句。
程敬南仿佛被这轻微的一句点成石像,两个人自此开始享受身体纠缠在一起的愉悦,一起疯狂。
林顺放肆的呻吟,程敬南居高临下的看着身下的她,半眯着双眼,酡红的脸颊,微张的唇,他轻轻叫她:“顺……”他要让她看清楚他的脸,要让他记住他在她身体里,她是他的。林顺挣开眼睛对上程敬南烧红的眼,因欲望而扭曲狰狞的脸,他饱满的肌肉上一层薄薄的汗,连空气中都有一种叫人脸红心跳的欢爱气息,当然与此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近乎不知羞耻的呻吟。但是顾不得害羞,她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抬起上身主动吻上来,程敬南接住她,扶住她的腰,把她抱坐在他身上。
嘴唇覆在她的唇上,吻得细致温存,不尽的柔情蜜意,舌尖红酒清甜的味道,让林顺沉沦。这样的旖旎风光,仿佛致命的诱惑,诱惑着世间男女,他们都放纵着,程敬南引导着林顺在他身上起伏,感受到她的湿润,柔软,包容,接纳,让她感受他埋在她体内的坚硬纵横驰骋。
淡淡的星光下,两个人的身体深深结合纠缠在一起,再也分不开。
这一刻林顺的心终于落地,不用再担心,此刻的程敬南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程总,也不再是医院天台上的那个理智得冷酷的人,更不是夜未央那个半生不熟的程敬南。这一刻的他不再遥远,她就在他身上,他们都是如此的袒诚,真实,她能看见他因欲望扭曲的脸,而他能听见她因快感而发出的香艳的呻吟,他们在彼此面前袒露最原始的欲望,再无任何阻碍,他就在她体内,她深深的感受到她是拥有他的。这样紧密相联的两个人,叫她不再害怕他有一天会触不可及。她心里忽然涌上一股热流,那是一种感动,一种踏实,对爱情的信任,对他的信任。
悬了那么久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他们终于在一起,如此密不可分的姿势。
在颤栗中,两个人一起倒在床上,林顺浑身散了架,仿佛被什么掏空了一般。程敬南伏在她身上,并没有抽离她,他抱紧她亲吻着,激情刚退他喘着粗气:“顺,相信我,我一定会给你幸福”
林顺的回答是,将手臂紧紧环绕住他的背,抱紧他,贴近他。
他覆在她身上,两人都是汗津津的,她任他肢体肆意纠缠,他任她发丝缠绕迷离。过了一会他把她拉开,低头寻找她,问:“还疼吗?”林顺脸又红得似有火烧,把头低得不能再低,只是一双手却浅浅的握住他的,这样未语人先羞,浅握双手,仿佛在对他作出一生的许诺,程敬南还能再说什么,紧紧的抱住她。
窗帘竟然没有被拉上,远远的,隔着千年万年的距离,林顺看见大熊星座,看见北极星,星光闪耀明亮。她抱紧他的背,此刻星光满天幸福在身边,此刻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对她来说这就是他给她的永远。她相信这样漫天璀璨的星光一定不会像烟花一般短暂。
第二十七章
这个晚上对林顺来说,意味着太多太多了,也许以后她会万劫不复,也许就此鲜花满天,虽然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但是她相信他,他说一定会给她幸福。就象他说,忍一忍,放松,就真的不会再疼。
第二天他们睡到很晚,林顺挣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有明亮的阳光从落地窗户照进来,林顺不适应的眯了眯眼睛,然而她马上看见相对的他,漆黑明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她,仿佛看了她许久,而他的手还搂着她光滑的腰,她忽然记起昨天晚上她是怎样在他身下未着寸缕辗转反侧,怎样在他的速度中激烈呻吟,天,她怎么可以让他看见她那个样子,她的脸猛地红到耳根,腰被她牢牢掌控着她无处可躲,只得把头钻进被子里。
与此同时程敬南一只手从她身上越过去,两只手微微使力,她便落入他的胸膛。
林顺害羞得说不出话来,虽然这样的肌肤相亲让她无端端的慌乱,但是她不是没有喜悦的,她学着将手攀附上他的肩,头埋在他的肩窝里说:“敬南,你今天不上班?”
程敬南不说话,只是静静的与她相拥,闻着她发丝的清香,感受她的温软,久久。
这个早晨他仿佛等待了太久,曾经他以为这一辈子他都不会拥有,现在她却如此的真实,他只想要搂住她什么都不要管。怀里的软玉温香是他所有的渴望,他终于得到了。摇摇晃晃过去这么多年,沧桑冷暖,隐忍恩仇,眼泪笑容,算计安排,他总算得到了,他从未拥有这样的感激之心。
林顺也合作的与他紧紧依偎,这是她作为女人的第一个早晨,她是他的女人,仿佛她本该就是他的,她不后悔。即使以后他们不能永恒,即使以后她会再有寒冷空虚,只要想到这一刻如此清晰的温暖,她都会庆幸满足,她遇到了,她得到了他的真心,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她透过他的背看见天幕上倾国倾城满天流转的星光,那是他给她的永远。
她永不后悔。
林顺工作的事,朱妹还不死心,约了她在麦当劳见面,林顺出现在门口,朱妹隔着老远招手大声招呼:“顺顺,这里这里。”
店里大多数人的眼光便被吸引过去,林顺被大家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没好气的用眼神警告朱妹,坐过来的时候抚了一下裙角,责道:“就你大声。”
朱妹笑眯眯的打量她的动作:“啧啧,瞧你这艳光四射的,出落得越来越水灵了,还不能让人看啊,最近被滋润得还可以吧?”她故作神秘的凑过头来低声说。
朱妹说话从来直来直往,说的倒也是实情。林顺穿着一袭米色的范思哲短裙,娇俏典雅,皮肤剔透晶莹,双唇娇艳欲滴,一种令人心动的妩媚。朱妹不明白何以短短时间里这个女孩蜕变得如此美丽,但是细细一看眉眼依旧是那眉眼,只是举手投足,一个微笑一个怒嗔,皆是风情无限。
林顺将她不怀好意靠近的头推回去说:“你怎么这么喜欢麦当劳啊,这样的垃圾食物小心吃多了长癌?”
朱妹含着吸管说:“得就得咯,反正一辈子这么长我也活腻了。”如果她死了,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回来,会不会为她流泪?
朱妹原是开玩笑的说,有口无心,没想到话一出林顺却猝然把她的可乐抢过来皱眉语气尖刻凌厉:“朱妹,你胡说什么。”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哪那么容易就死了?”朱妹大大咧咧,这时候哪里能注意到林顺的心事,话轻易出口又轻易收回。
林顺脸上便转了忧色,朱妹顾不上她,只管自己抱怨:“为什么鸡腿越来越小啊?”
朱妹奉了李姐以及办公室一干同仁们的一致要求,想把林顺请回去。那个大学生因为新发生的事故,终于累了,于是主动请辞。
没想到林顺却一下一下用习惯戳着可乐里面的冰块说:“朱妹,你帮我谢谢李姐一片好意,我就不回去了,改天请你们吃饭。”
“为什么啊?”
“我已经在一间婚纱楼找到工作了,摄影师。”
朱妹下巴要掉下来,口不择言:“林顺,你不是吧?别吓我?”
“呵呵,在那里工作也很愉快,有时候出出外景,其实也很轻松很自由。”林顺不以为意,最近敬南的事仿佛特别多,大概是压力大,她是想过后才接下婚纱店的工作。
以前大学的时候常常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但是心气却高得很,压根儿没有想过自己以后会庸碌平凡,更是从来没有想过会去干一件这样的工作,觉得这简直是技术工,这不是侮辱人吗,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才知道当时真是太过年轻气盛。其实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绝对,一些小而琐碎的事做起来也挺幸福,比如一个小小的发卡,新郎却可以不胜其烦的帮新娘一再矫正,这样的场景看得她心里热热的。他们是那么平凡普通的一对,没有傲人的容貌没有令人羡慕的财势,但是这样一份相守珍惜,却也许就已经是世间许多人求之不得的。
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她开始理解老妈边抱怨老爸老好人性格总吃亏,另一方面却又转身跟同事朋友夸赞他心眼实,能过一辈子。谁说遇上一个人,担心他寒给他加衣,担心他饿给他做饭不是种幸福,就算平淡的日子,只要是和敬南在一起,她便已足够,她开始会想到天长地久。
最近程敬南每天回来都很晚,有时候她帮他去厨房端一杯水,回来就见他躺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大概真的很累吧。林顺思索着要不要把原因,要不要把和敬南在一起的事告诉朱妹,但是想了一想,还是放弃了。
和朱妹分手后她就回了家,带上早已做好的酸梅汤去中庭,念着他最近压力大,她专程给他做的消暑食物。
来中庭除了上次采访,她倒还是第一次,经过保安的验证,经过前台接待小姐她脸微微低烧,想到了敬南,想到了她这次来的身份,忽然有暧昧的小心思充盈她的心口,热热的,很想微笑。
办公室里的人却都开会去了,一个小内勤接待了她,小内勤不认识林顺,公事化的说:“程总在开会,请您稍等。”说着把她请进了会客室,人一闪又没了踪影。
林顺坐在会客室里,期间曾见谢萌匆匆经过门口,她还没来得及叫住人影又不见了,后来也有几个人神色匆忙的走来走去,这种忙碌的气氛中,更有一种疑重,仿佛人人都如临大敌。林顺便十分安静的坐在那儿等。
小内勤今天几乎是忙疯了,不是准备这个材料就是准备那份文件,会议冗长而且从会议室出来的人基本上都没好脸色,她更加插不上话。过了好久,会议室的门开了,人们鱼贯而出,胡疏走过来向她问一份文件的时候她才猛然记起会客室里那名女子,因为容貌美丽,她稍微形容了几句,胡疏便已猜到大概是林顺,连文件都没要立刻赶过来。
这时林顺已经连续等了好几个小时,她百无聊赖的在用手机玩游戏。
“林小姐你怎么来了也不事先说一声?”胡疏礼貌的招呼。
林顺抬头见是胡疏,脸又微微红了,站起来,一点点局促:“哦,你们忙我就先在这里等了,刚才她们说敬南……厄,她们说你们在开会。”胡疏她是认识的,这一段时间有时候也能见到他来家里找敬南报告事情,或者时常接到他的电话,林顺略微问了几次,听敬南那样解释,她不由对他产生了一种亲切感,和敬南一起长大的朋友呢。
“等久了吧,这些人也真是的,会议早已结束,我带你去见程总,请跟我来。”胡疏却是一贯的客气礼貌。
“哦,好。”
程敬南的办公室门没关,可以看见谢萌正半蹲着在拾一叠散落在地上的文件,还没走近又听见程敬南气势汹汹的声音:“胡疏呢,他干嘛去了?”
“胡助理去拿文件。”
“拿什……”他话未出口,愣了一下,盯着门口,声音不觉低下来,微微愕然:“你怎么来了?”
林顺笑吟吟:“怎么,我不能来?”
胡疏递个眼色给谢萌,谢萌会意,飞快拾起最后几张散落在地上的纸抱着卷宗跟胡疏无声无息的出去,带上门。一走出那间班办公室,谢萌浑身都觉得松懈下来,真是如获大赦。因为工作原因,谢萌跟胡疏接触得也挺多,接触多了就知道胡疏平易近人性格随和她日常都亲近的称胡疏为胡哥,她抚抚胸口顺顺气说:“胡哥,我从来还没见程总发过这么大的火,刚才摔文件,可把我吓死了。”
胡疏微微笑,侧头安慰说:“别害怕,程总他也是气急了,但是他对事不对人,你放心吧。”
谢萌灿然一笑说:“这个我倒是明白的,程总压力大,最近简直好像有人专门在跟我们对着干似的。”谢萌人也算精刮的了,前者倒不是她想探听的重点,她小心觑着眼观察胡疏试探着说:“不过这位林小姐好面善,如果没记错的话当初来采访程总的好像就是她?”
胡疏闻言,脚步微微迟疑,回头担忧的看一眼身后被他带上的门,没有再说话。
谢萌不便再问,但是心里当然仍然疑惑万分,走进自己办公室心还悬在那扇门上,也许女人天生就有一种探究欲。这算是第一次见程总发火吧,平时对待下属他总是讲究风度礼遇,原来发起火来还真吓人,不过更让谢萌心心念念记挂的应该还是那位林小姐。程敬南难得一见的盛怒,见了她却不由自主放软了语气,那样亲昵的语气,联想起林顺回答程敬南的神情,笑容,谢萌心里真是好奇得要命,恨不得在总裁办公室里安装一个摄像头才好。
小内勤还在她办公室帮忙一起整理一些因开会被翻乱的文件,显然小内勤也偷看到了刚才的一幕,她比谢萌诚实,凑过脑袋神秘兮兮的说:“谢姐,那个林小姐长得可真美,电影明星也没她漂亮,不知道跟程总是什么关系?”
谢萌顺手用手里的文件在她头上敲一记,道貌岸然的说:“还不快去工作,林小姐漂不漂亮几时轮到你来评判?”
小内勤吐吐舌头,收回脑袋,今天这个会议可把她给整惨了,这份标书怎么没写名字,该放哪,她继续去整理文件。
小内勤消失后,谢萌的心里也不得不承认一些事情。第一次见到林小姐的时候只是在想,难得有女孩子这么漂亮还肯出来工作。这一次却可以算是惊艳了,瓜子脸,大眼睛,尖下巴,笑起来唇轻轻漾起腮边若隐若现的梨涡就出来了,这样的女子——怪不得!
她原以为程总花名册里黄岩算顶漂亮的一个了,现在方觉得那种美艳太过侵略,咄咄逼人,而沈小姐又太过骄矜跋扈,林顺这样的让她心里由衷,似乎让人心理不由自主对她产生一种怜爱,一份宠溺。
室内的林顺把保温杯放置在他办公桌上说:“给你做了酸梅汤,你刚才,怎么发那么大的火?公司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林顺说到后面,斟酌了一下。
“没什么大事,开了个会,你来多久了?”
“没多久!”
程敬南看一眼手表,终于笑了:“没多久,快要下班了,等半天了吧。”
“你刚才不是在开会嘛……”林顺的小心思被程敬南一眼看穿,不好意思。
程敬南却站起身,到衣架上取了外套抓起桌上的车钥匙说:“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回去。”
“你刚才不是还有事吗?”
“算了。”那事如果能一下两下解决今天又何必动这么大的气,而且如果真要办大概又得加班,想起她一个人在这里坐了大半天,他不由心疼。
“酸梅汤还没喝呢……”
“带回去。”说着一手提着保温杯一手挽着林顺的腰拥着她走出去。
林顺什么话都来不及说程敬南已经半拉半抱的拥着着她出门,此时公司还没下班,一路下去众人竞相瞩目。林顺不由懊恼,她原本只是想来送个酸梅汤谁知要应付这么大场面,脸都红透了,她微微挣扎想要挣脱程敬南安置在她腰间的手,某个人好似还浑然不觉。
这个人!林顺皱眉,她挣不开!
外间谢萌等一干人手脚不停的忙着自己的事,眼角却没闲着,谁都在留心,程敬南这样拥着林顺出来,男的英俊挺拔女的娇媚婉转,这样的姿势,不可否认,取悦到大家的眼球,可是许多女同事们心却不由一黯。
第二十八章半夜的时候林顺醒来,身边的位置是空的,没有开灯她轻轻走出去,程敬南正坐在沙发深处,紧锁着眉头,表情沉重,眼光停在前面的某处,定定的仿佛思索着什么难题,又在抽烟。
林顺扶着门框看了许久,最近一段时间程敬南抽烟抽得很凶,有时候怕她闻不得烟味就一个人到书房抽,时不时还发大脾气,虽然都是背着林顺在阳台接电话,声音是刻意压低了,但是还是能听出他的怒气。
林顺不免面露忧色,她担心好几天了,轻轻走过去拿掉他的烟,程敬南乍然抬头,眼光迷惑的看着林顺,仿佛乍然出现在眼前的林顺才是他迷惑的对象,不过很快他神智又回来,他伸手搂住她,说:“怎么起来了?”
林顺身子微微一僵,她知道有时候一些事他不愿意告诉她,这时程敬南却已经抱着她站起来,说:“还是去睡觉吧。”
林顺不妨程敬南突然站起来,她坐在他腿上顺势一滑,被吓得小小的惊呼一句,手忙拽住程敬南的衣袖。程敬南低低一笑,突然拦腰将她打横抱起走向卧室,林顺只觉得天旋地转,人已经被压在程敬南身下,他温热带点烟草味的男子气息很快锁住她,她心一慌笑着锤他:“呀,好浓的烟味,唔……”
累到极点,林顺很快睡去,程敬南却没睡,抽出一根烟想要抽,又想起一些事情只是把烟含在嘴里,头略微一低,便看见怀里的林顺,她枕着他的手臂,呼吸均匀,脸上还有未完全褪去的红潮,睡相平和安稳。
他就这样抱着她,久久疑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动了动,另外一只手也穿过她的臂,伸过去将她搂过来抱在怀里,林顺轻轻蹙眉动了一动,很快又适应他的抱法。
他总是这样,突然抱紧她,仿佛她在他身边越近他越怕她会消失不见,总是紧紧的抱紧她,拥进怀里他才安心。林顺轻微又迷糊的问了一句:“敬南,你还不睡?”说完头往他怀里钻了钻选了个位置又沉沉睡去。
程敬南再度吻了吻她的鬓角,抱紧她,一些话终究是说不出口。
第二天林顺起来得很早,其实她在婚纱影楼的工作如果上午没有安排外景的话一般只需要10点后去。
程敬南正在煮牛奶看见林顺愣了一愣,挑眉:“怎么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昨天晚上不累?
林顺脸一红:“我先……去洗澡。”几乎是逃进浴室,程敬南身形又是一僵。
程敬南出去的时候,林顺正在喝牛奶,她在身后嘱咐了一句:“敬南,今天下班记得早点回来啊。”
她每天都这么说,程敬南手扶在门把一滞,回过头来微笑着“嗯”了一句,然后打开门出去。
一大清早,程敬南办公室里却迎来了怒气冲冲的黄岩,竟比程敬南还早到,因黄岩与程敬南关系特殊,谢萌把她请进了总裁专用会客室。
程敬南顺手把外套交给谢萌说:“你怎么来了?”
谢萌从窗前转过身来,一言不发,定定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固执着坚持自己原则的人。
程敬南到酒柜前去倒了两杯红酒递一杯给黄岩,黄岩冷哼一声接了。
“你果然还是最爱红酒。”
“习惯了,这么多年来。”程敬南站在她身边并肩看着窗户下面川流不息的车马,红尘陌陌,他若有所思的问:“你想要说什么?”
“你觉得我想说什么?”
“你什么都不想说,你想等我先开口。”
“应该说我想问什么你早就知道,我只是来等你的决定。”
“你觉得我应该怎样决定?”
“到这个时候,你竟然会问这样的问题,应该说你从来就只有一个决定,我说得对不对?”黄岩眼神凌厉,咄咄逼人。
“黄岩,我以为你能理解我。”程敬南喝一口酒,含在嘴里,半晌才把它咽下去。
黄岩却离开窗户前,找个沙发坐下来,大概是穿着高跟鞋在他身边站久了,终于觉得累了,她连声音都透着浓浓的疲惫无力,表情恍惚着仿佛连意识都不十分清醒,脑海里回荡着的都是那些久远了的影像。
“敬南,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每次我要离开你你从来不留我,我回头便能看见你在笑,那样无所谓的样子却让我怎么也走不开。远远的高高的看着你在笑,会猜想你到底真的开不开心,你这辈子究竟有没有得到过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你太固执,固执到冷漠无情,我是心疼你,生怕你这样将来会后悔。”
黄岩慢慢说着,手端着高脚水晶杯,涂得猩红寇丹的手指慢慢摩挲着冰冷的酒杯,明明是夏天,那一点寒意却仿佛顺着指尖传到心里去,她的目光带着几许迷离,说的话更接近无意识的呓语:“看着你为了她喝醉失态,想要得到得发疯却又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只得喝得烂醉如泥,想爱不敢爱。你总是这样让人心疼,把别人伤得遍体鳞伤还让人来心疼你担心你,可你一直活在13岁那年的仇恨里不愿走出来,固执的照着自己设定的路线前行,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可是我今天来,不是为你而是为我自己,我不希望自己为你担心,可是你一旦有事我却无法旁观,敬南能帮你的我都会为你做,但是关键是你自己要明白,你到底想要什么?”几乎是娓娓劝说。
黄岩略微停顿了一下,眼睛一直炯炯盯着程敬南僵硬却又挺得笔直的背脊,心里渐渐泛起一阵悲酸之感,然而还是说下去:“敬南,我只是……不希望你将来后悔。当初那样大风大雨,那样凶险形式你都顾不了了,你为了她豁出命来,如果这不是你想要的,那当时你为什么又要千里迢迢的赶去呢,那样生死交管的境地都经历过了,你为什么现在不肯放下心中的执念?女人了解女人,我和她虽没打过几次照面,但是她那样的女子,你这样,你不能两全的。”
黄岩这话很有用,程敬南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身形似乎都摇晃了几分,却猛地又站稳,只是不肯转过身来,仿佛不见到她的目光,他就能坚持,象个小孩子一样固执:“我不会让她知道。”一边说,手上暗暗使力,水晶杯子硬度烙在手心里生生的疼,仿佛烙到骨头里去,他明明知道是他握得太用力,可是他却不肯松手,他怕松手。
程敬南的侥幸终于彻底粉碎了黄岩最后一点幻想,她苦笑着,把酒杯凑到唇边,轻轻的啜一口,慢慢的咽下去。
空间中忽然静了下来,连程敬南深重的呼吸都闻得到,还有黄岩细细密密的呼吸,那种绵绵的细碎的气息象极了林顺半夜的呼吸声音,那样平和,舒缓,她躺在他的怀里,他抱着她,她小小的手无意识的贴紧在他胸口,他的心就在她手里,她平稳而安详,第二天早晨会因他的一句话羞得红到脖子后,急急忙忙的逃到浴室去,然后嘱咐他早点回家。
他忽然又加重了声音,象是害怕黄岩没有听见:“我不会让她知道,我决不会让她知道,一定不会。”这样坚持,却又象是说服自己。
任性的孩子,固执的孩子,自以为是的孩子,终于掉进困境里,无法自拔犹不自知,黄岩冷笑一声,理智又清明起来:“程敬南,你是觉得你瞒得过林顺,还是骗得了你自己,你别做梦了。”说着她重重地放下一直把玩的杯子,拿起身边的手袋,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可是一切是那样迅速,她明明没有听到程敬南在动,可是她按在门把上的手却让人死死按住,他的力气很大,按得很紧,他的声音却更让黄岩觉得好笑,程敬南明知道没有退路却仍旧别扭:“你不能告诉她。”
她抿了抿唇,低下头笑了一下,苍凉一点一滴在心口化开,这个人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明白,她用手挽了一下头发,抬起头来直视着程敬南的眼睛,平静的说:“敬南,我再也不要管你了。”
说着黄岩使了力气去拉门,很奇怪程敬南明明是那样大力按住她的手,她真正要开门时才发现他的手几乎再也没有任何多余的一丝力气来阻挠她,她是如此轻易的打开门,也许他也是没有力气,也许程敬南也害怕。打开门面前是一脸惊愕的谢萌,显然是有事要来禀报,黄岩对她勉强笑了笑,走了。
谢萌小心的接近门口,对着程敬南,要说话:“程总,厄,那个白董……电话……”谢萌从来不曾将一件事报告得如此破碎毫无章法,这一切皆因程敬南死灰的脸色,她被骇住。
“说我不在。”程敬南几乎是咬着牙,大声说出这句话,谢萌第二次被吓到,然而她却还不走,程敬南的手仍旧死死的按在门把上,谢萌吞口口水,吞吞吐吐的说:“程总,我刚才说你在这边有客人……厄,让她等一下,电话已经转接到您办公室里。”说完这一句她马上飞快的逃走,走到办公室门口一头碰上正来送咖啡的小内勤,咖啡洒了一身,来人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帮她擦拭。
第二十九章
如果谢萌没有逃走,相信程敬南一定会很没风度的想要把她的嘴堵上,如果,但也只是如果而已。前一刻恨不得砸烂电话的程敬南,下一刻却还是去接了电话“喂”了一声,他不说话,他懂得后发先至的道理。
然而快下班的时候白敏嘉还是来了,穿着酒红色的曳地长裙,细细的高跟鞋,CHANNEL的钻石项链,头发优雅的在脑后挽起,尊贵,典雅,美貌得不象她这个年龄该拥有的。她说她只比他大14岁,她说一切都是她从中作梗,她说如果林顺知道他曾经……
程敬南礼貌的站起来迎接,神色森严戒备:“敏嘉阿姨。”
白敏嘉心里苦笑,她就是害怕这一天,然而避无可避还是走到这一步,她止住他: “你不用紧张,今天我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和你一起吃顿饭而已。”
程敬南眸光一转,沉吟不语,他没有应她。
白敏嘉唇角轻轻挽出一个凄楚的笑容,选了个离他有段距离的沙发坐下来,腿优雅的叠交在一起,扣住双手静静地看着他,陈述:“今天是你生日。”
哦?
程敬南意外。
他都忘记了。
白敏嘉却面带微笑,回忆:“从你13岁起就只有我记得你的生日,你去美国这几年都好久没给你过过生日了。”这样的神情弥漫一种淡淡的恍惚,那些前程往事到今天,恩怨纠葛,谁也说不清。
从程敬南叫她阿姨起,白敏嘉就知道一切都已无法挽回了。她不能活在他的世界中,她永远不配他,过去和现在,然而她却要强留他,所以他们成了敌人。
程敬南一直沉默不语,白敏嘉心内酸楚,她是真的没有把握,可是还是要做。
“敬南,你从美国回来后每个星期都会回家一次,现在你多久没回家了。”白敏嘉完美妆容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疲惫,眼光黯下来,微微可以瞧见眼角的鱼尾纹。女人总是会累,总是会老,无论再精致的妆容都掩盖不了。她坚持了这么多年,以为他是她放飞的风筝,总有一天他会回到自己身边,可是却没有想到他飞得太远,现在想要找他回来,只能冒险,可是那绳子她是真的没有把握会不会断?
“我知道你永远忘不了我对你的伤害,但是今天就当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帮你过一次生日,就当为了纪姐姐陪陪我,就今天,好么?”说着,眼角已隐然有泪光闪动。
说起母亲,他不由心一软,念及她的所作所为,他确实应该恨她。可是这个女人的孤清悲凉,众叛亲离大概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他到底对她产生了一种怜悯。
吃饭的地方是白敏嘉选的,私人菜馆,她不停的给程敬南介绍,各色菜式,刻意的讨好和小心。红酒是白敏嘉带出来的,从伦敦拍卖行高价购得,优质的红酒光泽通透,入口纯正,一种成熟柔滑在舌尖打转,滋味美丽,回味悠长。
难得的好酒。
程敬南却无心品尝。
白敏嘉说的都是他小时候的事,唇角微微上扬,仿佛真的回到那样的年代,笑容甜蜜,神情迷醉:“第一次见到你才四岁,穿着纪伯伯给你做的军装,见你正缠着纪伯伯的秘书让他陪你下棋,那个时候你又蛮横又霸道,秘书常常跟我们说最头疼陪你下棋,即不准赢了你又不准敷衍你,偏你脑瓜子又鬼精灵的,谁敷衍没敷衍一眼你就能分辨。你还记得你六岁时候弄死纪伯伯一株兰花,纪伯伯差人来拿你,你害怕的躲进大宅里的雕花大床下面一天没出来的事吗?呵呵,那天纪姐姐几乎都被你急死了,姐夫狠狠的打了你一顿,后来……”
是啊,小时候多么调皮,可是……程敬南却突然出声打断,语气亦是保持礼貌而疏远:“敏嘉阿姨,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我不想再听。”
白敏嘉讷讷的,神色黯然:“对不起,敬南,我……你……那件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我喜欢你,从你13岁时起。我知道我这样做又伤害了你,但是我爱你,我一直都等你回来,这一切过去后,我们到欧洲到美国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住下来,我上次还特意问了医生,医生说我,说我也可以帮你生儿育女,完全没有问题,敬南,好不好?好不好?”说着她急切的伸出手去抓他放在桌上的手,程敬南却仿佛触电一样缩回去了,口袋里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是卡农的钢琴音,林顺特意帮他一个音调一个音调谱进去的曲子,这也是她特有的短信铃声。
此刻的林顺一个人在家里做好一切准备,等,等着要告诉他一件事。楼下不停有车子的声音响起,却都只是经过,最后停在了别家的楼下,敬南还不回来,林顺对着流氓兔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瞧一眼墙壁上的挂钟,再瞧一眼,其实一分一秒还是正常的走着,程敬南这些日子的加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是林顺却觉得今天是前所未有的难熬,时间因此被她拉得更长更长。
敬南,你什么时候回来?
终于坐不住,她拿着电话,想了想,却又颓然放下,只发了个短信:“敬南,你怎么还不回来,我早晨不是让你早点回来吗?”想了想又改了:“敬南,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在家里等你,我有事要告诉你。”写完后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删除了,空空的屏幕,她最后发的却只是一句“什么时候回来,注意安全。”
她真的很想他快点回来,跟他说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
程敬南几乎是立刻他掏出手机,白敏嘉看见上面晃荡的小兔子,虽然颜色不见当时的簇新,有点旧了,形状却依旧憨态可掬,那只兔子。
程敬南匆匆看完短信不手机放回口袋站起来对白敏嘉欠身:“敏嘉阿姨,我还有事要先走一步,你是坐我的车回去,还是……”
白敏嘉却伸手止住他,不管不顾他的话,只顾着自己的说:“敬南,我们还没吃蛋糕,我来点蜡烛,一会就好,吃完蛋糕再走好吗?”说着按铃叫来服务员。
程敬南面有难色,他坐立不安了好久,突然接到林顺的短信,又想起早晨临走时她说过的话,心里更是想马上回去。然而他还是隐忍着点头说好,坐下来,吹完蜡烛蛋糕却没有吃,他再度站起来。
白敏嘉明白有些事能强求,但是却不能逼得狠了,绷紧了,随时会断,不然她慢慢的总会把他收回来,她低头说:“没关系,你先回去吧,我叫人来接我。”
白敏嘉年轻时候嫁给李威立,李威立早年在欧洲游学,结交了一般王公贵族,很有欧洲上流社会的做派,因此白敏嘉也算被熏陶了,她点的是充满欧洲色彩的忌廉蛋糕,设计华贵隆重,一圈一圈隆重的奶油花边,玫瑰花瓣。白敏嘉耐心的一刀一刀慢慢的切着蛋糕,再将它们一片片移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然后一口一口的吃掉,行程很慢,却很仔细,几乎是一丝不苟。忌廉好像放得有点多,吃得人想作呕,但是她仍平静的慢慢吃着。
他去了美国,虽然他一个人在那里艰苦生存,打拼创业,但是他不会知道她思念他的滋味,不知道她是怎样在美国旧金山隔着一个又一个山头看着他消失好久的背影,她不敢离得他太近,但是原来离得远只会越来越远。虽然她知道他一定会答应她,但是他却永远不会知道这一刻他离开了,蛋糕有多么难吃,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办呢?
吃到一半餐厅经理才匆匆赶来,忙赔礼:“对不起,白小姐,我们的服务员是新来的,送错了蛋糕,我们马上给您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