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习惯(3)(1 / 1)
冯家轩是在晚会那天下午出现的。
郑方遥正在布置会场,手里拿着彩带正要往事先牵好的钢丝绳声挂。刚踩上台子,就听见有人嚷着自己的名字。
她想回身看看是谁,结果一个没踩稳,差点从高台上摔到水里。
冯家轩一个箭步就冲了上来,跨上高台,两手抓着她的胳膊:“没事吧?这么危险的工作怎么让你一女同志做?”
郑方遥只差飞小刀给他。
这算哪门子的危险?足足一平米的高台,抬手就能把彩带挂在钢丝绳上,如果不是他火烧火燎的叫唤,她哪里会失手?
好事的叮叮见着这一幕哪里肯轻易放过,笑嘻嘻的跑过来,仰头看着冯家轩:“方遥姐,你这是男朋友呢?”
郑方遥毫不费事的就给拨了回去:“这是韩翘的绯闻男友,冯家轩。”然后回身,将彩带挂好。
叮叮仿佛久仰大名一般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冯家轩倒也不觉得尴尬,笑着解释:“是好朋友,好朋友。那些娱记就是喜欢扭曲事情的真实性,不然杂志没销量。”
叮叮觉得也有那么点道理,开始自我介绍:“我叫马叮叮。”
冯家轩从高台上跳下来,再帮着郑方遥下来,然后十分礼貌的朝叮叮伸手:“你好,叮叮。”
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不可小瞧,帅哥的杀伤力也同样不可小视。
半个小时之后,冯家轩成功和叮叮混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郑方遥倒也乐得清闲,利索干完自己的活儿,然后才想起来问冯家轩:“你怎么来了?”
冯家轩仿佛十分自豪,指了指悬空挂着的‘中国之夜’的标志:“我来参加这个啊。”
郑方遥皱眉。
他又解释:“我们公司投资了部电影,就是开幕式的那部文艺片。本来是我大姐在这边负责的,可她突然有事回国了,所以我就来了。”
原来是替补队员。
冯家轩住的是宾馆,三人分道扬镳回去换衣服。
郑方遥带的是一件杏色的抹胸长裙,设计简单大方,既不会喧宾夺主也不至于被淹没。
叮叮从一众礼服中跳出一件粉红色的镂空小裙子,衬得她越发的青春可爱。
因为郑方遥穿的裙子是抹胸的,叮叮很自然的注意到她脖子上的项链,直呼好看。
是挺好看的。一颗切割面极多的大钻石嵌在两个桃心形状的白金条之间,而白金条上又分布着大大小小不等的细钻,链子也全是小钻石连接而成的。
收拾行李的时候,芝麻不知怎么翻出了这条项链,然后就死活要她带上,就算不是大明星,有这么一条名贵的项链挂在脖子上,大概也能抹杀一些记者的菲林。
其实这项链自从到了她手里,就还没有见过光。一是不想勾起旧事,二来也实在没有用武之地。颇有种明珠暗投的味道。当初也有意还回去的,可想想又觉得那样太矫情,免不了生出更多的是非,倒不如像世俗的女人那样,分了手,从对方身上捞些好处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最后她还是没有把它归到行李里边,可到了尼斯收拾行李的时候,竟看到了它。
这样贵重的首饰就只随便拿了个小袋子装了,放在衣服之间,大约也只有芝麻能干得出来。
后来想想,这辈子可能也就只有这么一次机会拿它出来见光了,还是不要浪费的好。
结果就引来了叮叮一连串的提问。
“这项链很贵吧?这么多钻?”“做工好精细哦!在哪儿买的?”“是别人送的吧?方遥姐,你其实是有男朋友的吧?”“是男朋友送的,对不对?”
郑方遥把问题一一挡了回去,只说:“你还不快点换衣服,就要错过晚会的致词了。”
叮叮果然停止了发问,迅速换衣,迅速化妆,迅速弄头发,再迅速用带未合拢的钢圈手镯成功把郑方遥的裙子撕裂了一大块。
这回真是遇到从旁门左道冒出来的公关危机了。
叮叮十分抱歉的将所有礼服拿出来给郑方遥挑选。奈何一米七的S型身材怎么也不可能挤进一米六的小礼服。
最后只得去附近的名店买新的。
郑方遥见时间已经不早,便让叮叮先去晚会。叮叮哪里好意思,郑方遥十分不客气的说:“如果你觉得抱歉,我一会儿挑的裙子你买单。现在,你赶快去晚会,不然小龙哥见我们俩都没去,肯定要担心的。”
补偿方式得到了物质上的体现,叮叮果然安心了很多,立马就和郑方遥分道扬镳。
郑方遥也不特别心急,赶到chanel店之后,简单向导购表明自己马上需要一件合适的礼服。导购很快拿了一件水蓝色的短裙和一件正红色的斜肩长裙给她选。
她伸手要去拿那件水蓝色的短裙,却被一旁的外国友人打断。
“Excuse me,but I think red will suit you more。”
导购也不失时机的表示:“You looks good in red。”
她看了那正红色的斜肩长裙好一会儿,终于改变了最初的注意。
是真的挺好看的,她皮肤白且光滑,脖子上的项链在灯光下折射出零碎的光芒,锁骨恰到好处的显露出来,黑色的长发挽成一个小圈挂在左耳后,说不尽的美好。只是她已经有一些时日没有穿过红色了,看着镜中的自己一时有些恍惚。
还是叮叮打来电话,问她在哪儿,她才仿佛想起自己还要赴宴。
郑方遥自然是赶不上开场的致词,也没有抹杀任何记者的菲林,大家早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攀谈,十分的热闹。
叮叮老远就见着郑方遥,见她换了一身装扮,比之前更明媚,心里的歉意基本跑到了九霄云外,拉着她就往人群中钻,说要给介绍几个人。
她以为是叮叮喜欢的明星,却没想到竟然是华宇的少东温睿和他老婆乔绯,还有许久不见的陆柏誉和温可歆。
其实也算不得有多久没见。
去年刚刚入冬的时候,公司完成了一单大case,关嘉琦为了奖励大家,带着全公司的人跑到怀柔去吃虹鳟鱼。
她并不是什么害怕触景伤情的小家子气的女人,可谁知道竟然会在哪里遇上陆柏誉。
她站在长长的竹桥头,脚下边是一汪水池,四周挂了灯笼,那一点烛火被微凉的夜风刮得忽明忽灭的。陆柏誉就站在对面,也是一怔。
她慢慢走过去,突然有些拿不准语气。
最后却是他先开口,带着浓郁的酒气和异常的淡定:“真巧。”
是挺巧的。分开几个月,没有在城中的任何地方碰面,却在这么偏僻的山脚下遇上了。
她想起他们分开多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在夜总会,她喝多了,出来透气,而他,和另一个女子缠绵,比起那个画面,现在的情景显然要好太多。
所以也不必像那时那样,每每碰面都恨不得揭开彼此最恶劣的一面,仿佛看着对方难堪与伤心,才能得到内心的安宁。
所以她才可以回他一句:“是挺巧。”
然后彼此擦肩而过,仿佛只有肩上残留的那么一点点酒气能证明刚才她眼里出现的他的容颜,是真实存在的。
后来想想,觉得那情景其实挺文艺的。像是王家卫拍出来的电影,而他们,则是电影里最好的演员。
芝麻有时会问她,如果再遇到陆柏誉,会说什么。
她没有告诉芝麻,其实他们已经遇到过了。台词少得可怜,实在没有什么可八卦的。
其实在那之前,她工作到很晚,然后开着车游荡在这个城市的街道,看着街灯洒在道路两旁的时候,偶尔也会想象他们重遇的情景。可总也想不出个具体的模样。终于等到重遇的时候,才明白,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既不可能兵戎相见,也不可能表现得十分熟稔,只是平淡的仿佛也过了头,让人有那么一点点的辛酸。
然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陆柏誉了,仿佛连他的消息都很少听到,也不知道是他隐匿了,还是她的触觉已经麻木了。
直到今天,再次见到,却是在异国他乡。
郑方遥和温睿两夫妻在某些party上打过几次照面,算是认识。所以不等叮叮介绍,温睿就先开口了:“先前想把郑小姐聘到我们公司来,没请动。看来还是马总的面子大。”
郑方遥笑笑的解释:“其实我是想给自己放个大假,才求来了这么一份兼职。”
没料到温可歆会接上话头,笑容可掬:“那肯定是堂哥你的诚意不够,方遥姐才没心动。”
叫的这么亲热,所有人都觉得诧异,郑方遥却在心里赞叹温可歆的聪慧。
叮叮成了最最局外的人,嚷着说:“原来你们都认识呐,我还在这儿瞎忙活。”
温可歆说:“方遥姐是小陆哥的高中同学,我们认识很多年了。”
温睿看了看陆柏誉,并不见他显露出该有的热情,仿佛是想起了什么,便打圆场:“我和乔绯长年都在上海,京城里的事情关心的少了,竟不知道郑小姐和小陆还有这层关系。”
乔绯响应温睿,难得开口夸人:“郑小姐这身衣服好看,颜色很衬你。项链更好看,是订做的吧?”
郑方遥有生以来第一次有种恨不得找个地洞把头钻下去的冲动。老天爷玩人也不待这么玩的吧?她好不容易想通了把项链带出来见见光,竟然能撞上送项链的陆柏誉?
谁知道叮叮还在这个时候煽风:“是方遥姐的男朋友送的。”
乔绯十分有兴致:“原来郑小姐有男朋友了?”
郑方遥只差吐血,压根没敢往陆柏誉方向看。
好在小龙哥及时出现,说是需要郑方遥去给充当一下翻译。
郑方遥终于脱身,跟着小龙哥走开了好远,才发现需要自己当翻译的人竟然是冯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