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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天黑夜(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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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我怎么会突然选了这个故事来写,也许就是一瞬间的感觉吧。。。。

灵感来源于两三个月之前,故事的一部分也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只不过那时是想写个短篇,可是写着写着觉得可能会是个中篇,等我前两天再来看之前写的内容,就觉得,嗯,没准是个长篇。。。。。。总之吧,现在对这个故事的兴趣很大,没准会和苏程程的故事一起开。。。。什么都是未知呀。

故事的女主角很拧巴,不过也是环境造成的,其实我很喜欢她的名字,最后那一个‘遥’,就感觉她真的是活在这个热热闹闹的世界之外。Chapter 1 白天黑夜

一个人走在寒夜

寂寞地披星戴月

我像个流浪孩子

无人将我等待

万家灯火

哪一盏属于我

千万条道路

哪一条通向幸福

郑方遥再见到陆柏誉已经是十年后的事情了。

她和公司几个人陪着客户到夜总会寻乐子,一时喝的有些多了,便出来透个气。谁知道就看见了拐角一对男女黏在一起细语。

她也不是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也只当是没看到,想从一边走过去。

可刚掠过那两人面前,手腕便被人拉住了。

对方力气太大,而她身子有些飘,一个踉跄,几乎摔倒。

她有些愠怒,抬眼,想寻个原因,却看到陆柏誉那双慵懒带笑的眼。

“还真是你啊?郑方遥。”

这真不是个好的开头,不,应该说,这真不是个好的重遇。

男的衣衫不整,怀里还抱着妖艳女子,女的醉眼迷离,穿着打扮几乎与这里的小姐们无异。

不过郑方遥也不觉得有多窘迫,反正她已经不是十年前的郑方遥,而他亦不是十年前的陆柏誉。

十年前的郑方遥最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乌黑的头发结成两条辫子放在胸前,就如同电影里七八十年代那些不染一尘的女知青。

十年前的陆柏誉最喜欢当着全班的面和老师唱反调,却依旧能站在讲台上拿着粉笔头一口气换算出众人纠结的数学题,让人又爱又恨。

只不过。一逾十年。

郑方遥大大方方朝他笑了笑,说:“是啊,我是郑方遥。”

故事到这里,或者也就该嘎然而止了。

大不了就是交换电话号码,然后冠冕堂皇的说以后要经常联系,再然后就把这事搁在一边,最后,某天清理手机里多余的号码时,连同那些不认识的人一起删除。

真是浪费时间与精力的一件事情。

不过第二天晚上加完班回家,陆柏誉竟然打了电话过来。

郑方遥觉得他八成是拨错了。因为以前他就干过这样的事情,把给侯校花的情书当做检讨书给了她,闹出了一系列的笑话。

她把手机放在包里,随它唱。

铃声是很久以前的一首歌了,幸福后乐园,一个不知名的歌手唱的。

她第一次听这歌的时候刚上大一,原本好好的在小餐馆吃饺子,结果看着这歌的mv,看着看着就落泪了。

芝麻以为她是因为这家的饺子又贵又不好吃,心疼的,于是安慰她,说这顿不用她掏钱。

那个时候,她是挺穷的,穷到很不得一天只用吃一顿才好,所以听到芝麻这话的时候,立马破涕为笑了。

后来毕业了,赚了钱,芝麻还经常拿这事来笑话她。

她也不觉得什么,反而感谢那一段时光,让她明白人活在世上,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这首歌唱到第三遍的时候,郑方遥觉得陆柏誉大概是真的找她。

刚从包里把手机掏出来,就听见后边一阵摩托车响,她猜到会发生点什么,可瞬间也避免不了那么多,只能由着飞车党把手机连带着包一并抢走了。

社会的治安真的有待提高,尤其是在这种通往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居民区的黑暗小路上。

她无限感叹,却连一声叫唤都没吱。

见义勇为的人太少,而杀人灭口的却不少。

她挺怕死的,只觉得人没受伤就比什么都强。

所幸芝麻今天回家的早。

郑方遥和芝麻说起刚才的事,最觉得遗憾的是手机丢了,倒不是那手机值多少钱,而是里边存着的电话号码,费了这么久建立起来的各路关系,可不敢就这么断了。

好在她做事还算细致,办公室里有一份手写板的,日期正好记到前天,每个人的号码都还在,除了昨天晚上新加的陆柏誉。

她有小小感触了,时间很短,一晃眼而已。

她有做不完的工作等着她,也还有赚不完的钱在向她招手,过去固然是需要偶尔缅怀一下,可真的只能是偶尔。

中午吃饭,刚落座,郑方遥就见冯家轩带着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了餐厅,完全就是一副少爷的做派。

她并不是看不惯,谁叫人家生的好,上天注定的,平常人也就只有嫉妒的份。

她只是不想被冯家轩发现,于是往窗户边上挪了挪,只求这种鸵鸟式的隐蔽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只可惜冯家轩还是看见了她,大步流星的朝这边走过来,自然引起了不少侧目。

郑方遥觉得这个世上总有很多这样或那样的禁秘,是人很难明白或理解的。比如冯家轩为什么会这样迷恋她,就是一个她怎么想也想不通的问题。

她并不是不虚荣,只是她并不觉得自己的姿色有何过人之处,眼睛不够大,脸盘也不够小巧,最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有皮肤,滑嫩嫩的,像是刚做出来的豆腐,可在大街上像她这样的,真是一抓一大把,最重要的是,她比他大三岁,他还是刚入世不久的小弟弟,而她已经是饱经风霜的大姐姐了。

所以冯家轩手捧着大束玫瑰花向她表白的时候,她几乎以为这位素未蒙面的小弟弟是不是哪里犯了傻了。可冯家轩真的很认真,不但是语言上,行动上也异常的坚定。每天都会给她发一条短信,十条短信的容量,更像是一封长信。

芝麻知道这事之后就无比欣羡,嚷嚷着说,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的事情,而她却说,被青春撞了一下腰的感觉真的很莫名其妙。

她劝不了他,于是这出戏也就不愠不火的演了下去,反正她从来不给他回应,总觉得日子久了,他自然就会失了兴致。

不过就目前来看,冯家轩的兴致一点没减少,连餐盒都没来得及端,就跑到她面前,细声问她:“昨晚睡得很早吗?我九点钟给了发了短信,你没收到?”

在座的其他人都埋头吃饭,郑方遥抬了头,认认真真看着冯家轩:“冯总,我的手机昨天掉了,没看到您发的短信,不好意思。”

手机是和包一块没了的,包里的身份证,各种各样的卡也一并没了。

郑方遥没告诉冯家轩自己是被飞车党给抢了,只下午向关嘉琦请了假,说是有点私事要办。

关嘉琦倒是个不错的老板,确切的说是个不错的女老板,二话没说就给了她半天假。

政府机关办事的效率自然比不得高速运转的公关公司。

郑方遥从派出所出来,已经是下午五点半。

赶上下班高峰期,车流和人流来回在道路上穿梭,拥挤的让人窒息。

她想起去买手机,看了几个专柜,又比较了一下价钱,最后选了一款粉红色的。

交了款,回来拿机子的时候,她又觉得那颜色有些嫩了,不太适合二十六岁的女子。服务员说可以换别的颜色,拿出银色和黑色给她看,她想了想,还是要了那台粉红色的。

地铁里难得人少。

郑方遥买了面包,本来想回家再吃,可实在是饿了,便拿出来啃了两口。

对面坐着一对小男女,十六七岁的模样,不时低头私欲,欢笑,身上的校服还印着某某中的字样。

郑方遥觉得那字样有些眼熟,后来才想起自己也在那学校读过一年书。

她想着自己的记性真的是越来越不好了,读高中的事情,都忘得七七八八,最记得的大概就是郑桥名给她买的那辆绿色的自行车。

其实她住的大院和学校离的近,走路也就十几分钟,可她当时非闹着要买,还非买那一款不可。她不是不知道郑桥名打扫大院赚的那点钱并不多,只是那个时候,她还小,不愿意在同学们面前跌了自尊。后来才知道,有些事情,无论她再怎么努力想要去改变也都是徒劳的,因为在别人眼里,她从来都是扫地工的女儿,即便是有了那辆昂贵的自行车。

而对那辆自行车最看不过眼的便是陆柏誉。

早上出门的时候要批评她几句,晚上回来的时候还要唠叨她几句。

她本来脾气就倔,哪里受得了他大少爷的叨叨,没几天就把自行车撂在一边不骑了,每天走路,倒省的他烦。

他最不喜欢她这不听劝的性格,就真的和她赌起气来,早上骑着单车嗖嗖的从她身边掠过,晚上又骑着单车从她身边嗖嗖的掠回来,就是不吱一声。

她开始还生气,几次都想叫住他。可有天晚上,她看着他骑着车进入到大院深处的背影,终于明白,其实叫不叫住他,解不解开心结,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虽然住在一个大院,可仍旧是两个世界的人。

没过几天,郑桥名被解雇了,要求当天走人。

她在那间六七平米的小房间里发了一个上午的呆。最后收拾东西的时候,陆柏誉送她的那本日记本掉了出来。

粉红色的日记本,封面上映了一对小男女在树下休息,画面和做工都精致的不得了。

她一直没舍得用,也觉得以后都用不着了。

她想拜托门卫叔叔等陆柏誉放学回来的时候还给他,可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她又舍不得了,把它重新放回了行李箱里。

那个日记本,她一直保存到现在。就放在床下的箱子里,还有郑桥名留给她的一枚红线缠着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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