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巧读遗嘱(1 / 1)
从君来客栈出来,搬到县衙居住,唐县令当面对全府仆众介绍我的身份后,就命一个叫来福的伺候我,做我的仆人,并将我安在西跨院暂住;平时闲着无事,我就读书,或看公文、或读案牒;唐县令时不时会命人前来找我去赴诗文酒会。
这一日,早饭过后,将昨晚未看完的公文刚拿在手里,来福近来道:师爷,老爷在大堂等您。我一听感觉很奇怪,也没说什么,就领着来福来到县衙大堂。
“给师爷看座!”唐县令看见我进来,冲我招呼一声。随后一拍惊堂木,“升堂!”
“威…武…”三班差役大声喊道。
“带原告、被告上堂!”
我向堂下一看,原告是一年轻妇人,携带一五岁童子,被告是一成年男子。
“妇人有何诉讼?如实讲来。”
“民妇是本县张老之妾,童子是张老之子,名张一飞,现今五岁。张老刚过世,张老之婿就将张家遗产占有,一分遗产也不给我娘俩。现状告张婿占有张家遗产,请大人为民妇母子作主。”
“张婿,张妾所述是否属实?”
“大人,张妾所言句句属实。不过,小人有下情回禀。”
“讲!”
“张老生有一女,娶我为婿,多年后丈人又纳小妾,生下一子,即张一飞。丈人在病重时曾对着全家人明言:小妾之子算不上正宗嫡传,不能继承家业,我死之后财产传给女婿夫妻俩;但女婿夫妻你们要照顾小妾母子俩今后的生活,不使他俩饿死,就是你们俩最大的阴德了,并当场立下遗嘱。”张婿言罢,拿出丈人遗嘱(遗嘱书写如下:〈b〉张一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b〉)呈交给县令。
张婿继续说道:“遗嘱上说:张一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小人完全按照丈人遗嘱行事,请大人为小人作主!!”
唐县令接过遗嘱一看,真如张婿所言,一字不差,一时也作声不得。转头向我走来,将遗嘱递给我后,又向妇人道:
“张妾,张婿之言是否属实?张老所立遗嘱你是否知道?从实说来!”
“张婿所言确实属实,遗嘱内容确实是张老所立!”
“既然张老立下如此遗嘱,本官也只能按照死者的意愿秉公来处理遗产纠纷,你们服否?”
“任凭大人作主!”张婿、张妾齐声答道。
“啪!”唐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道:“本官宣判如下:张老留下遗产全部归张婿所有,张妾及其子…”
看见张婿一脸的得意、张妾满脸惨白的样子,我的心就一阵揪心。母子被外人欺辱,天理何在?我想张老原意决非如此。再次端详遗嘱,…,心默然一动。
“大人!”我连忙站起来打断唐喜文的判决。
“啊,师爷,可有何见解?”唐县令扭头看向我,一幅不解的样子。
“学生以为张老的遗嘱是这样立的:张一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转头对张婿说道:“你丈人明明白白地说:‘吾婿外人’,你怎么可以继承他的家产呢?请大人明断。”
……
唐县令一听,对呀!“〈b〉张一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b〉”,张老的遗嘱确实是这个意思。连忙接口道:“本官宣判如下:张婿将张老遗产继承是违背张老意愿的、是不对的,张老遗言应该是这样的:〈b〉张一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b〉,因此,张家遗产应由张妾之子张一飞继承,本官念及张一飞年幼,在其成年前特令其母代为全权打理张家遗产。”
张婿满面羞愧!
张妾激动的说:“多谢大人明断!”
“退堂!”
(遗产案件历来是各个时期大量存在的,由于人的私心作祟、贪婪、被钱财蒙蔽了良心,才导致了亲情割裂、兄弟反目成仇的人间悲剧;所以作者要在这里奉劝那些被钱财蒙蔽了良心的人们:钱不是万能的!没有亲情的人生是孤独和寂寞的。)
晚上唐喜文在内室设宴,为今日的遗产案件成功审定庆功,特意命人烧了几个绍兴家乡菜,外加一坛绍兴老酒招待我,我也谦虚几句,并恭维县令判得英明。一席尽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