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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第十四章 你与我之间有谁 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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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变了,变得会说话了,这是明宇的感觉。

好失落,她怎么不象以前那样毛糙糙的跟自己理论了呢?宁愿她不可理喻一点,也不希望她这么理智的向自己道歉。可恶,距离太远,好多事情明宇没办法掌握。

上课,吃饭,回宿舍……

很奇怪,原来一个人可以空荡荡的做上述任何事情,且不会出错。

有个叫大刘的同期喜欢粘着明宇,明宇不喜欢他,甚至厌烦。厌烦他扯的闲话闲事儿,但明宇不能不应付他,因为这个罗嗦的家伙父亲位居高官。空荡荡的应付一个不喜欢的人,明宇很头痛。

有漂亮的台湾学妹穿着长裙等在明宇楼下,那么明显带着暗示邀请明宇去参加舞会,明宇冷淡的拒绝。不喜欢的人应付一个已经够了,多几个太耗费体力,起码今天会吃不消。他需要留着精力去思考路云和程旭,思考她们之间的阳台,阳台间春开花冬落叶的泡桐,每天见面的县城。

明宇真的没想到,路云会和别的男孩子有交集。虽然她是那么明确的表示和自己之间完了,可是明宇知道她是爱自己的。

他一直觉得,两年的时间,够让她们之间的事情沉淀下来,冷静下来。经常通通电邮,保持联系,再见面,只要自己放低姿态,路云仍然在自己掌握之中。

可是,原来象路云这样的傻丫头,还是很被人欣赏的吗?居然有人盯她盯的那么死,一路盯到县城去。还要说是因为得罪了自己被发配去的,其心可诛。

云云真是个傻丫头,怎么人家说什么她都信?

那个程旭,明宇一直没见路云提也就忘记了。他可从来没真正把一个粗俗无礼的人放在眼里过。除了自己,世界上还可以有人给路云好的环境,好的生活,美好的幸福吗?等着,自己要快点读完,快点回去,那个程旭,一定不是自己的对手。

明宇上楼,与MOONY程遇到。那个现金迷又去打工,疯狂的女人。两人相互对视一秒,一式的淡定微笑,檫肩而过。

楼下有个女孩子正抱怨,“可恶诶,怎么约他都不肯出来,真是,整个留学生里我只看这一个入眼嘛,我们台湾女生不是最受欢迎的吗?”

MOONY跨上新买的摩托,发动引擎,顺便抖落一身鸡皮疙瘩,恐怖!

人的兴趣真是奇怪,就有人把披着人皮的青蛙当王子看,全TM毛病,这年月没个男人不能活?何况还是个自以为是的败类?

发动摩托,打工去也。程月赚钱已经成瘾,要多亏败类的望远镜成全,才发现其实美国的银子超好赚。程月神采奕奕,真是,男人哪有美金可爱?

明宇不知道,有人看他比美金还不如。他回宿舍,先电话给母亲。

把程旭的事情弄清楚再说,不要下次和云云谈起来的时候,搞不清状况又出状况。

电话接通,明宇问过几句,抚额□□,“妈,你和爸想什?,以前还教育我不要和粗人见识,你看看你们做的什么事情?把他从县城弄回原来的地方,快啊,越快越好。什么?对,我还是喜欢她,我没想和她分开。你不喜欢?妈,我们回去再谈,我会好好□□,让你重新喜欢云云。她会是个好妻子好媳妇……”

路云一夜好睡之后,拿起程旭送石榴石项链戴好,塞回毛衣领子里,贴着颈项的肌肤,凉凉的,这样,没人会看的到。

回县城与程旭同行。车厢里人多而气闷,程旭包包的外袋里有张是婴儿奶粉的宣传广告画。路云随手扯出来看,“你留张宣传广告干什么?”

“好看啊。你没看这个小宝宝的眼睛,干净的没有杂质,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模样多可爱。”

唉,单纯的阿旭。路云又问,“喂,能不能告诉我,当时你是为什么调离怡和?”

“因为工作需要,“”程旭笑,爽朗自在,剥开的橘子递给路云,“干吗问这个?对了,我可能快要调回市内了。这次回来,院长和我说,正在考虑调我回来。不过我觉得,还是等他调剂好接替我的医生再说,县城医院是需要一个比较有经验的外科医生的。”

路云接过橘子,一瓣瓣往嘴里塞,含混不清,嘀咕,“阿旭,虽然你不是八面玲珑,没有天赋异秉,更不是中流砥柱,不过却是我见过的最好最好最好的医生。”

“什么啊?你唧唧咕咕说什么?”程旭没听清。他蓝色毛衣的袖口有点脱线,一小截线头晃晃的悬在那里。

“我说,你是个好医生。”路云伸手去揪揪那截线头,自然而然允诺,“阿旭,明年你生日,我亲手织件毛衣给你好不好?

程旭哈哈大笑,笑了半天正色,“心领,其实你不用那么辛苦,买件现成的就可以了。”

路云心里不是味道,“你什么意思?不相信我能织件毛衣出来?”

“对,不相信,”程旭一点都没客气,“我怎么可以相信,一个缝扣子连袖口都缝起来的人能够织出整件毛衣?你就别浪费资源了。”

“喂,程旭,你不要瞧不起人。”

程旭诚恳,“小姐,我不是瞧不起你,问题是你的纪录也要值得我相信啊?”话没说完,程旭又笑。

路云揪住他衣领,“你还笑,不许笑……”

喜欢这样呆在程旭的身边,他就象轮暖暖的太阳,靠着他,心就慢慢的慢慢的舒展开来,象窗外飞速后退原野上的那一脉新绿,初发的嫩芽,迎着早春的阳光。

几天不见的小县城依然宁静温馨。虽没有大城市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绮丽,路云却倍感亲切。开店,打扫卫生,路云特意买了挂鞭炮来放,除除晦气,大吉大利。程旭的医院一切安好,姜医生父亲已经出院,可他依然对程旭冷淡,程旭也就放弃了与他建立良好同事关系的打算。

谢明宇来信突然变勤了,会问些和程旭有关的事情。

路云对着邮件,常觉得悲哀无助。

很多时候,想回信说那句憋在心里许久的话,“不要来招惹我了。”随即又放弃这个想法。其实,如果自己心若明镜,他的信件,他的鲜花,他的叹息,他的往事,都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困扰。

偶尔,路云也问自己,再见到明宇自己会怎样?甚至会设想,自己要穿什么衣服,做出毫不在乎的姿态。路云清楚,她还是很在乎很在乎他的。

和程旭依然悬在第101种状况内,比朋友近些,距离恋人还有点距离。

呆在程旭的旁边,如同沐浴碧水潭含带水气的清风,一心安然。

当然,是在不碰某些话题的情况下,比如明宇。

一次,程旭见路云坐在电脑前锁着眉头,问什么事情?

路云不敢期满,坦诚相告,在回明宇的电邮。他有一瞬的怔忪,然后了解的抿抿嘴角,再不追问。

路云不是不混乱的,对明宇和程旭,她都有一定程度的犯罪感和歉意。

路云会想方设法的开解自己。

比如会说,自己和明宇已经结束,和程旭是逐渐开始,没对不起任何人。

但事实上,她对着明宇的信件会想起阿旭。

有次,对着电脑敲,想着程旭,忍不住就说了一堆和阿旭之间闹的那些笑话。这样的邮件当然不能投递给明宇,立刻删除,重写。

而对着阿旭的时候,也会想起明宇。有次,阿旭吃面包,路云居然去撕外面那层面□□。撕了一条下来,猛醒,惊出一身冷汗。

路云彷徨无措,再骗不了自己,不得不承认,她一颗心里装了两个男人。不是不懊恼的,怎么会落入这般境况?只得跟小令说:“我生了白发,令,岁月催人老。”

小令在Q上传个炸弹来,冷笑,“你已经是最受宠的公主,哪有伤春悲秋的资格,庸人自扰。”

路云噤声。错,错,错,不是庸人自扰,而是自作孽,不可活,当断不断,自寻烦恼。路云想去拜菩萨,寻个仙方,看人类怎样才不会自寻烦恼。不过,她弄不清楚哪个菩萨的可信度比较高,于是,仍然玩双手互博,耗费心力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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