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二更(1 / 1)
铃铃铃——
下课的铃声打破校园的平静。学生们潮水般涌出各个教室,校道上,走廊上开始人来人往。学生们或双双对对,或三五成群的嬉笑着离开。
郝惠仙孤零零的抱着书惬意的走在校道上。
本来应该跟郭萍一起走的,但是郭萍第七八节没课,刚好卢笙约她,她就先走了。看来他们两个进展不慢哦。至于她,她可是磨了好久的嘴皮子才说服爸妈和亮让她上学的。
今天是她请假N天之后第一次上课,可能是真的离开太久了,班上居然多了好多她不认识的同学,不知道是旁听的还是转学生。不过啊,说不定在别人眼里她才是陌生人吧。因为老师好像不太认识她,差点把她当成旁听生轰出去,糗大了。
她真的有离开那么久吗?
郝惠仙扪心自问,似乎没多久,不久两个星期嘛。真是怪事,大学里一个月不见人影是很正常的事情,怎么所有的人都怪怪的?
甩甩头,郝惠仙乱跑的注意力挪了回来放回眼前,得快点才行。待会还要和亮一起吃饭呢。他们约好了7点在凯越吃西餐,她不想让他等太久。
“前面的同学,麻烦等一等!前面的同学……”
一个陌生的男音响起来,坚持不懈的越来越近。谁呀?找她的?
郝惠仙好奇的转过身子,映入眼睑的是一个长得秀气干净的男孩子。俊秀的脸蛋带着疾跑追逐后的红晕。这人找她?她不认识他吧?
“请问你找我?”
“是的,”小伙子的撑着膝盖喘粗气,拼命的调整呼吸,“我有封信交给你,是别人让我转交的,拿着。”小伙子把信往郝惠仙手里一塞,长吁一口气,“好啦,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走啦。”
“诶,同学……”看着小伙子开水烫脚般离开,郝惠仙有点伤自尊,她有这么恐怖吗?仔细的打量着手中那个画满红心的信封,这是……情信?
开玩笑呢吧!
她信手打开信封,一张淡蓝色的信纸带着幽幽的薰衣草香味飘落下来。她展开信纸,薰衣草的香味更浓的萦绕在她鼻尖。
亲爱的仙:
自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清楚的知道,你便是我要厮守终生的另一半。也是从那一刻起,我知道了什么是一见钟情。
也是从那天起,我领悟到了什么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许我不是君子,但是我对你的心,我想要追求你的那份爱,跟君子一样,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我爱你,如果你是茶杯,那是我就是唯一和你相配的茶盖;如果你是太阳,我愿我是向日葵,永远都向着你,跟着你;如果你是饭,我就是碗,天天装着你,包着你。
我知道你是个善良美好的好女孩,所以请你,求你,可怜可怜我这个乞求你施爱的乞丐吧。
千言万语,希望能面对面的向你诉说。
爱慕你的雷
即日
PS.请于今天下午5点半与学校后山的白桦林一会,我会在那里等你,不见不散!loveyou!
郝惠仙下意识的搓搓手臂。该死的,肉麻得要死。鸡皮疙瘩要掉满地了。粗鲁的把信塞回信封里,谁要跟他不见不散啊!
瞄瞄腕表,已经五点十五分。
算了,就花个十分钟把这个笨蛋解决掉再说,免得那个笨蛋真的在那里等,见鬼的不见不散!她最怕这种一厢情愿的做法了。
郝惠仙念叨着穿过校道,走过球场,越过草地,绕过游泳池走进了布满落叶的白桦林。这地方真的很偏僻耶。
不过这样也挺好,待会拒绝那个叫雷的小伙子就不用怕头畏尾,可以直截了当的说清楚。反正没人,就算那个雷失态也不会太丢脸。
不是说五点半吗?都五时四十分了,怎么那个叫雷的家伙还没有出现?还说喜欢她,还说不见不散,这人真是奇怪。郝惠仙不耐烦的拍拍裤脚,算了,不等了。是那个家伙迟到,不是她摆高姿态。
说不定她被耍了,谁会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有感情。还说爱,简直就是虚假嘛。她也笨,居然为了一封莫名其妙的信跑到这么偏远的树林。要是被亮知道,肯定又会大骂她一顿了吧。
不管了,走了!郝惠仙转身准备沿着原路回去。林中却突然传来沉稳的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枫叶飒飒作响昭示着来人已到。
一个方脸剑眉的小伙子抱着一大束俗到爆表的红玫瑰走了过来。
“你就是雷?坦白跟你讲,我已经有未婚夫了,所以我不可能跟你在一起,我们是不会有下文的。相信你也有看报纸,所以你应该知道我刚才说的事情都是真的。我希望你能早日另觅良缘。”郝惠仙噼里啪啦的说着,也不等雷回话,转身就走,“好啦,我说清楚了,拜拜。”
她和雷错身而过,晚风吹过,落叶漫天飞舞,带来莫名的苍凉。
“不许动,不然我在你腰上开个洞。”
(今天的二更。莫莫很开心还有人跟进来看哦,莫莫承诺,为了你们(无论是收还是点),绝不弃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