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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闪婚,在分手之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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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闪婚,在分手之后

我和杨明杰去领了结婚证,在我们确立男女朋友的第三天,在我参加《非诚勿扰》节目相亲的当天,在我和陆之俊分手的第二十五天。

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正如你所知的,结婚当天我还是恨着陆之俊。因为恨,所以深刻记得。当然,如果撕去那层薄弱的自尊,那么应该这样说,我和杨明结婚,在我的前男友陆之俊出轨后的第二十五天。

只是我不愿意这么承认。不是因为陆之俊不要我了,是我不要他了。无论对谁,我都这么说,这是事实,虽然这是被*的事实,可依然也是事实。就算那天,陆之俊刚从另一个女孩身上,爬起来,还没有提起裤子,他嘴巴里说着的还是:“夕颜,你不要走。”同时脚也是迈向我的方向,而没有顾得上刚被他压在身子底下的女孩。

我知道陆之俊从没有想过和我分手,我们在一起了整整六年,在那件事情的前两天我们还一起看房,准备两家人一起买房。就算他看上了别人,要有和我分手的心思,估计也没有那么快决定好。

只是人类有的时候不是理智决定事情,也不是感情决定事情,而是屁股决定事情,尤其是男人。

至于女人,更多的时候也不是理智决定事情,而是感情决定事情。在我亲眼看到陆之俊爬在另外一个女人身体上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像是被一坨狗屎堵在了嘴里,第一个反应就是赶紧把那坨狗屎给吐出来,狠狠地吐干净,直到肝肠寸断。

若是稍微用点理智,我也不会和陆之俊这么快地分手。都已经在一起四年了,我的所有工资都在陆之俊那里,我们正准备着买房,好歹也得把属于我的钱拿回来再说。更不用说,我们同居了三年,期间我为他做的种种付出,他是过错方,好歹也得闹一下,弄点青春补偿费吧。最起码,当时的房子是我们共同合租的,该滚的是他,不是我。更宽容一点想,现在这个社会,男人和女人睡个觉算得了什么事啊,有多少男人天天在外面潜规则其他女人,回去还不是照样当他的好老公。可是,女人在突然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有几个能够用理智去想一想呢。

哭,闹,伤心,永远是女人见到自己男人出轨时的第一反应。若有例外,那一定已经和爱情无关了。我当时想的,就是,立刻,马上,离开。然后再也不要见到陆俊。永远不见。所谓伤心,不外如是。

然后,然后就和杨明结婚了吗?当然不是。

杨明杰是谁?我所在公司的总经理。

别怀疑,我从来和杨明杰没有暧昧关系。

只是人生有时候就是一场狗血剧,一个烂剧情结束了,别指望下个十五分钟能够有什么惊喜。若是有,那一定是惊奇,和喜没有什么关系。

好吧,让我来回忆一下,这分手后的二十五天,我的人生狗血剧。

(2)我的前半生

如果,婚姻是一次投胎的话,我有必要在投胎之前交代一下我的前生。

不,不是为了给杨明杰一个交代,虽然他将成为我的丈夫,虽然他将陪伴我走过下一段人生,但是这与他无关。就像很多女孩结婚之前会举行婚姻派对,纯粹只是为了让自己心安,然后告别矜贵的女孩岁月,决然走进淡然的人生。

今后所有脸红耳热的心动,辗转思念的深夜,精巧细密的心思,惊喜心酸的浪漫,耳鬓厮磨的亲密都只能给那个唯一的男性,那个被称作丈夫的男性。或者,这些,也许,结婚后,压根就不会再有了。

多年之后,二八佳人也就成了糟糠之妻了。

快的,也许几个月之后,就不施粉黛,挺着肚子,从今之后,便只剩了妈妈一个身份。

曾经我是不怕这些的,因为我曾经以为那个唯一的男性会是陆之俊。如果这样,那么这些所有的描述,都将变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承欢膝下,相爱到老。

你知道的,同样的事情,总有不同的描述。因为心境不同,对象不同。

如今看来,这些,对于漫长的人生来说,是多么艰难。陆之俊的出轨,给了我幼稚的感情观,一个莫大的讽刺。

我的人生是什么时候与陆之俊相关的?

很久很久以前。故事总是这么开头的。

2004年之前,我和别的女孩并没有不同。全部的人生就是,读书。幼儿园三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然后通过高考,来到省城。中国普通人家,一个普通女孩,一段普通人生。偶尔生活中微起波澜,也会很快被忘记,连自己都不会把它写进记忆。直到,陆之俊的出现。

我清晰地记得,那是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几个高年级的大学老乡组织聚餐,把我们这些新生叫了过去。见面后大家相互介绍,第一个介绍的就是陆之俊。

“这是陆之俊,是东南大学的高材生,以前是实验中学的毕业的。”

东南大学是我所在的省城最好的理工科大学,而实验中学是我家乡的超级中学,里面的学生是我们整个城市最顶尖的学生。实验中学的学生,说实话,我以前还没有见过活的呢。

这么想着,眼睛也就顺势看向陆之俊。没料,正坐在对面的他,眼睛也在看着我。

视线胶着间,我迅速避开了他的眼睛。所谓小鹿乱撞,就是这样吧。

很老套的故事,很低级的剧情。却让我的人生,变得清晰多彩起来。我开始打听他的点滴消息,知道他高我一年级,知道他和我们学校的一个学长每个周末都会打篮球,知道他高考的时候分数都够上了清华录取线。知道,他,没,有,女朋友。

于是,在某个周末,知道他也来的情况下,我去观看了我从来不感兴趣的篮球赛。我被安排给他递水,拿衣服。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还没有到这所学校的时候,陆之俊就已经选中我做他的女朋友。我的照片在我还没有来这所学校前,他就已经看过。事情讲起来很简单,开学的时候每个学校都会派学生会的人去义务接新生,基本上是老乡接老乡。我所在的是师范学校,出了名的女生多,陆之俊早就跟我们学校学生会的老乡打过招呼,说把新生的照片给他看看,这么一看,陆之俊就选中了我。

世界上有些事情,你以为是天意,其实是人为的安排。还有一些事情,你以为是你在设计别人,其实你早就被别人所设计。

不过,当陆之俊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其实挺高兴的,认为他对我是一见钟情。

多年后的深夜,童若影用不屑的口吻告诉我,她的富二代老公一直以为她对他是一见钟情。

“其实有什么屁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第一面之后,我把当时所知道的信息迅速综合一下,从他的相貌,开的车,请吃饭的地点,还有他说的话,全方面计算了一下,觉得这个凯子值得吊罢了。一见钟情只是个借口。把我自己的主动变成了真性情,顺便满足满足他的虚荣。”

我这才知道,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也是一个仔细的挑选。

和童若影的只见一面相比,我的个人资料,清清楚楚地写在学校的档案纸上,出生年月,高考成绩,老师评价,甚至父母名字职业,都有介绍。陆之俊,自然可以比童若影更加深思熟虑。

然后的然后,就是长达六年的恋爱。

然后的然后,就到了推门而开的那一刻。

世界,轰然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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