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物是人非(1 / 1)
吃吃喝喝,宴会终于结束了,赏欢伸个懒腰,笑眯眯的望着千秋,“吃多了,撑着了怎么办?”
千秋斜着眼睛一笑,“你哪次不是吃撑的啊?”
叹了一口气,赏欢无奈的说,“没办法啊,吃饱了才会没事干啊。”(好冷,冷一个)
千秋再寒风中抖了一下,摸摸身上的鸡皮疙瘩,说道,“今晚全长安都挂满了花灯,要不要去看花灯啊?”
眼睛一亮,赏欢点点头,“好啊好啊,我们沉音阁的一起去看花灯吧!”
宴会终于结束了,可是那个女人不知道跑去哪里了,自己找了半天才在花园里的僻静角落看着她和千秋在一起。男的玉树临风,女的笑靥如花,可是,为什么怎么看都不顺眼呢?
不管了,现在重要的是要和李赏欢讨论一下见鬼的事情。
急匆匆的走进,武攸嗣一把拉住赏欢的胳膊,“过来,我要和你讨论一个问题。”
不解的望着他,赏欢疑惑的望着武攸嗣,“武攸嗣,什么话在这里说就行了。”
武攸嗣的表情异常严肃,“不行,我要讨论的问题很严肃,还是找个僻静的地方,严肃的说一说吧。”
从来没有见过表情如此严肃的武攸嗣,赏欢有些摸不着头脑,“可是,我们马上就要去看花灯啊,先去看花灯吧,不然的话集市就要关了啊。”
武攸嗣回以一个既严肃又凶狠的眼光,“不行,一定要讨论这个问题,现在。”
正在两个人拉拉扯扯的时候,沉音阁的一群人,张易之张唐唐张年年,庐陵王,浩浩荡荡的涌过来。
年年眨这可爱的大眼睛,抓住了赏欢的另一只胳膊,“公主,千秋公子说我们去看花灯啊,太好了,我们赶快去吧。”
赏欢笑笑,“好啊,我们现在就去,”说完,为难的扭头看着武攸嗣,“武将军,你看,是不是要改个时间啊?”
武攸嗣的表情仿佛要杀死人,“你要是敢走就死定了!”
“可是...”赏欢欲言又止。
“哎呀,没有什么可是啦,快走。”年年不由分说,拉着赏欢,就欢快的向宫门跑去。
“喂,李赏欢,停下来,不准去!不然你死定了,喂!”
“李赏欢!”
“算了,等等我,我也一起去!”
中元节是唯一一个晚上所有的女人都能出来狂欢的一个节日,所有今天晚上所有的女人都疯狂了,尽情享受着短暂的狂欢。长安的集市里,人头攒动的全是成群结队的女子们。
沉音阁的一群俊男美女浩浩荡荡走在街上,吸引了不少的眼光。尤其是四位美男子,吸引了全场女人的目光。不过这四位美男子也都是见过世面的,对这些痴迷的眼光见怪不怪,还是自顾自的走着,看着花灯。
只是,群众们的热情是无穷的,不久,他们的怀里,就堆满了鲜花。
还是唐朝文明啊,献花就是表示爱意了,要是在魏晋时期,什么果子啊,手绢啊,玉坠啊,只要是能仍的东西就全部一股脑的全部砸过来。还留下给成语叫什么“掷果盈车”来着。
赏欢强烈怀疑,魏晋时候的美男不长寿的原因,是因为长期被这些东西砸成了内伤而早亡的。
咳,爱情果然是杀人于无形的毒药啊!
散之今天穿了件藏青色的袍子,袍边有一圈微微的绒毛,潇洒的同时又比平时多了一点可爱,再加上庐陵王名声在外的才气,有不少女人纷纷送花,散之一边接着,一边致谢,充满电力的笑容让女人们尖叫连连。
张易之收到的花就更多了,历史上迷倒武则天和太平的男人可不是盖的,女人们一边尖叫,一边将鲜花送上。易之本来想接的,但是眼神瞄到身边的张唐唐小姐不悦的神色,便又婉拒了那些花,引得沿街一地心伤,估计明早起来能够看见一地的玻璃渣子。
武攸嗣也收到了不少花,不过赏欢还一不小心瞄到其中一朵是个男人送的,武攸嗣当时的脸色就猛地一变,狠狠地瞪了那个男人一眼,将手中的花尽数扔掉,大步流星的向前走。
武将军的魅力啊,还真是男女通杀呢!
不过——赏欢皱起眉头——千秋为什么什么花都没有收到呢?
论相貌,千秋和易之不相上下,如果说起气质的话,千秋的气质宛若仙人,比起张易之来更胜一筹,为什么会没有花呢?
仿佛是看穿了赏欢的疑惑,散之向后扭扭头努努嘴,示意赏欢向后看,身后的一条街上,一路上都撒着绝美的牡丹花——咦?收到了花,为什么扔掉啊,又不是像易之一样,身边有意中人?
拽拽千秋的袖子,赏欢不解的小声的问千秋,“千秋,那么漂亮的牡丹花,为什么扔掉呢?”
千秋的笑容温柔,“你不是对牡丹过敏吗?”
有些感动,赏欢嘟着嘴仰望着千秋,“谢谢你,千秋。”
越往前走,人就越多,人流中,几个人都快要被冲散了。望望周围的形势,年年眨着双机灵的大眼睛,说道,“要不,我们分散来玩吧?这么多人,等会肯定会走散的。”
赏欢皱皱眉头,“这好吗?”
年年给赏欢使了个眼色,示意让她们家小姐和易之单独出去玩,“怎么不好啊?反正大家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啊。”
心领神会的点点头,赏欢说道,“那好吧,大家分散来玩吧,身上都带钱了吧?”
年年点点头,“有。”边迅速的拉起武攸嗣和散之消失在人海中,刹那间,周围的人都跑光了,只剩千秋一个人还站在自己身边。
赏欢扭头看看千秋,“就剩我们两个了,你说这么大的长安集市,我们从哪里看起呢?”
千秋微微一笑,“要不,我们吃点小吃吧?民间还是有很多宫里面吃不到的东西的。”
赏欢如遇知音的看着千秋,“千秋,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诶,我刚刚就想吃东西的。”
千秋一笑,如沐春风,“那,我们去吃胡饼吧?”
赏欢摇摇头,“我不喜欢吃胡饼,还是吃馄饨吧,我喜欢吃馄饨啊。”
千秋微微一愣,脸上的表情若有所思,又仿佛有些失落,“怎么,现在不喜欢吃胡饼了吗?”
赏欢一愣,怎么?以前的这个公主,喜欢吃胡饼吗?遮掩的笑笑,赏欢挠挠头,“大概是吧,毕竟那么长时间了呢。”
“是啊,”千秋望着赏欢的眼光有些追忆,“记得那还是四年前,我们才认识不久,我十七岁,公主十四岁,还是个孩子,从来都没有离开大明宫,央求着我偷偷的把你带出去,我本来不敢的,但是看你这么可怜的样子,便斗胆把你带出来。从来没见你开心成那个样子,一边叫,一边跑,我在你身后赶,生怕你不见了。那个时候,你第一次吃胡饼,一直说好好吃,吃的满脸都是芝麻...”
赏欢“扑哧”一笑,“真的啊?那么滑稽啊?”
千秋点点头,“是很滑稽,不过你吃的很开心,还说以后每次出来都要吃呢,谁知道,现在已经不喜欢了。”声音到了最后,已经渐渐的黯淡了下去,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沉默的望着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