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1 / 1)
我们俩一直吃到肚子圆滚滚,总算把那些烧烤都吃完啦,毕竟剩了就不好带了嘛,反正遇到下一个集市还可以再买。
我从自己的包袱里找出当初穿过来的那件羽绒服,叠成一个整整齐齐的枕头,还正好把帽子翻到我一枕上去就能戴着的位置,然后把它垫在包袱上,很幸福地躺了下来。
舒服!这样又软和,又温暖,不必担心睡着了会脑袋受风。
这么一躺下来,我立时就深吸一口气,再把它大大地叹出来:“好多星星啊!”
这才是真正的我们祖先所看见的夜空,清晰无比的银河,错综交缠的星座,也不知道现在已经有牛郎织女了没?
有那么一下子,我真怀疑要是星星再密集一点点,就一点点,会不会就严丝合缝密不透风地连在了一起?连成一片的星光会比白天还要亮吧?那样是不是就没有黑夜了?
冷不丁的,我听到暮渊问了一句:“你现下当枕头用的这是什么衣服?看起来这等怪异!”
呃……这个……是挺怪异的哈,羽绒服呐~
我说不清楚,只好含含混混地回答:“这是我家乡的一种民族服装,很舒服,很保暖的。可惜它太小,你又太大了,否则一定让你试试,保你喜欢!”
暮渊又问:“你的家乡?究竟在什么地方?”
这又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啊!
我想了想,说:“我的家乡在一个很远很远、远得我都说不清楚到底是在哪儿的地方。”
这句话完全真实,绝对没撒半点谎。另一个时空还不够远么?而且到底有多远,别说跟他说不清楚了,就是自己跟自己,我都想不清楚。
想到这里,我又补充了一句:“远到我都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回得去了。”
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南拳妈妈的《牡丹江》,里面有一句让我当初一听之下就永生难忘的歌词: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我忽然想起来,我穿越前的那天晚上正好就是感恩节。感恩节差不多相当于美国人的中秋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而我只有自己一个人,开着一辆彪悍的SUV从Capitol Reef去往布莱斯峡谷。
还剩小半截路的时候,天就已经黑了下来,车轮下的公路在GPS的屏幕上显示成一条无尽的笔直,而前后都没有车子,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人似的。
于是我几乎不必担心行车安全的问题,尽可以常常把脖子探到侧边的窗口去痴痴守候,看着星星们随着夜色深沉而虽然不出意外却仍然让我惊喜地一颗一颗冒了出来。
然后,终于换到一条州际公路上了,在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小时之内,手机是有信号的。
于是我给朋友们打电话祝感恩节快乐,顺便分享一下那两天旅行的收获。在浩渺无涯的原野里纵车弛骋,在灿烂的星空下电话传情,那种感觉,是荡气回肠之中闪烁的温馨动人。
也会有一点点莫名其妙的伤感,不过,不难受。
那就是我的家乡。
------------------------------------------------------------------------------
第二天早上,我是在暮渊的怀抱里醒过来的。
四下里有啾啾的鸟鸣,是就算听过成百上千遍也还会感到惊艳的春天的声音。我在暮渊粗壮的胳膊下面挣啊挣,又挣啊挣(呃~原来神造出人来就是为了自己有一群吉娃娃,每神领养一只然后可以半夜抱着睡觉的么?),总算……呼!眼睛露了出来,原来太阳已经光芒万丈了呢!
我东张西望了一圈,目光转足一个圆,最后停在了暮渊不知什么时候也已经睁开的眼睛里。
时间停止一秒钟。
然后,他的脸噌的一下又红了:“我、我……昨夜看你睡梦中像是很冷的样子,故而我、我……”
“嗯,而且我还很怕光,你正好替我挡了太阳,谢了谢了!”我双爪齐上,捏住他的两边脸蛋扯了扯,以资表扬。
然后,我奋力蠕动着,一边推着他不知道自觉拿开的沉重胳膊,一边想要坐起来,冷不丁却碰到了一件什么东西。
他顿时像是触了电,嗷的怪叫一声,迅雷不及掩耳地收回还搭在我身上的胳膊不算,同时整个人还都向后一缩,顷刻间就离我远了足有一米!
这回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挠挠头,我下意识地往刚才不小心碰到的那个不该碰的地方瞅了一眼,然后又意识到这个下意识太不合适了,连忙掉开目光,打着哈哈说道:“呵呵、呵呵,那什么,没事儿哈!我知道的,你是男的嘛,现在又是大清早刚醒来,正常反应,正常反应!我不会因此就误会你是流氓的,放心吧!”
这回他的脸倒黑了:“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
这个问题真是相当地尖锐啊!我怎么能不知道呢?好歹也跟陈劲东在同一张床上睡过三年,不知道就奇了怪了。
关键是你暮渊这个问题问得也奇怪好不好?这会儿的女孩子不是都会去野合的吗?你就不能当我也去野合过吗?
(谁让你自己告诉他你嫁不出去的?)
好吧,咳咳!我迅速调整情绪,回到正常的脸皮厚度状态,答非所问地道:“这个……暮渊,你看哈,我们俩孤男寡女的,现在每□□夕相处,很多事情都是没法回避的,对吧?比如过几天我还会来月事呢,到时候肯定也是瞒不过你的,没错吧?所以还不如大家都像成年人一样,不要那么幼稚啦,都大方点嘛!”
暮渊瞪着我,脸上的表情已经变成了不可思议及无话可说:“田可心,你、你……你怎的什么话都能说得出来?好好一个女孩子家,真的就不会害臊么!”
唉,古代人……不,神,反正古代的一切物种就对了,他们还真是有够麻烦!自然生理现象有什么好害臊的?这也害臊那也害臊,大好的光阴都浪费在这种无稽的事情上了,真是不敢苟同。
不过……谁让人家寿命比我们长一倍呢?神仙就更不用说了,根本就不用考虑什么高效之类的问题,尽可以把时间一会儿用来害臊,一会儿用来见鬼。
可怜我这个无辜的短命鬼,也要被迫陪太子读书,把自己比他们宝贵得多的生命如此葬送,真是杯具啊杯具!
两个人平白绊了一番嘴,最后当然也就是以不了了之收场,背对着背随便啃了点儿干粮当早点就又上路了。
这天我们走到刚刚过午,就远远地看到了一座小村庄。
我问暮渊:“咱们要在这儿住下来吗?要说还有小半天的时间可以走路,这就停下来好像有点儿偷懒呢,不过下一个可以住宿的地方还有多远你知道吗?我可不想一连两天都露宿荒郊啊。”
主要是不想委屈您老人家明天早上又害一次臊。
暮渊望着村口,答道:“不急,我们先去看看这座村子里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再决定行程也不迟。”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嘿!有一支吹吹打打的队伍正在向这边走过来,而且一个个头上都扎着白布。
所以那是支送葬的队伍吧?
我满眼佩服地转回来看着暮渊:厉害啦!这叫什么?猫老远就能闻到鱼腥、苍蝇老远就能闻到臭鸡蛋?
虽然都不是什么好听的类比,可我们家大神老远就能闻到尸臭或是鬼气,这也不是啥说出来好听的事情吧,还不如人家猫和苍蝇呢。
我跟着暮渊,他大步走,我小步跑,勉强能和得上步调。等到和送葬队伍狭路相逢的时候,我都已经气喘吁吁了。
才走到跟前,就能清清楚楚地听到这家的孝子贤孙哭丧的声音:“爹呀!您老真是死得冤啊!天杀的害人畜牲,我爹不过是好心问你几句,你怎狠得下心来害他呀!”
我一听,perfect!有柯南的地方就有凶杀案发生,有我们家大神的地方就有鬼鬼怪怪作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