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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诗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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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从了王小蛮的建议,把自己的几首得意之作几经修改后选了一家名为《欲作家》的杂志社投了出去,稿投出去后的半个月时光里,我满心欢喜、满心期待,总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了信心,然而,很快一个月过去了,我没有得到回复,这使我对自己的作品失望了起来。我认为是自己书读得不多,知识积累得不够,底蕴不丰厚,写诗的时日也还太短……总之,我有许多不足之处,于是,我渐渐地收拢心神,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学习知识和提高写诗能力上。

“别灰心,要百折不挠,坚持到底,才可能成功。你知道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你一直努力,不放弃,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加油哦,我永远支持你。”知道我投出去的稿子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后,王小蛮悄悄地递给我一张纸条,为我打气。看着王小蛮那娟秀工整的字体,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但当我提起笔来后,想了良久,只写了两个字给她——“谢谢!”

对,人生绝不太可能一蹴而就,若那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通过刻苦努力、愈挫愈勇,锐意进取得到的成就,才能令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骄傲和自豪。但我认为,苦难是一把双刃剑,对于成功的人来说,当他回忆起所经历的苦难,他会说他感谢苦难,因为是苦难磨砺了他,而对于失败的人来说,他是痛恨苦难的,因为苦难对他而言只是雪上霜、火上油。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内心煎熬过后,我终于重拾信心,又开始了向杂志社投稿,并写下了一首诗来勉励自己——

不要放弃

不要

不要让心里的油灯熄灭

让信念象焰火狂风中摇

脚步还未踏遍他乡的土地

眼光未曾抚摸过山外的风景

耳朵也未曾聆听过山野淳朴的歌谣

不要哭泣

不要

不要把灵魂侵泡在泪潭里

把阳光拒绝在门窗外

理想还未到过蓝天飞翔

诗歌还未叙完浪漫的际遇

恋苦也未结束,让它继续

不要啊

不要

不要让意志在挫折前酣眠

让快乐只属于遥远的过去

让心灵深处涌入苦之洪流

不要

不要绝望

不要丢掉诗歌和勇气

丢了青春的色彩

丢了那支伙伴样的笔

终于,这一次,我的诗歌投出去的一个月后,我突然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和稿费单。看着那两首变成铅字的诗歌和自己去邮局兑来的二十元的稿费,我的心里很是激动,我拿着它们的手都因激动而发颤——它们可是我发表的处女作和人生凭借自己的能力赚来的第一桶金。一阵激动过后,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王小蛮的影子。扫视了一下教室,发现王小蛮不在,于是我随意地从课桌上拿了一本课本向学校后的田间小路冲去,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找到王小蛮,我要跟她分享自己的成就和喜悦。

时值傍晚,在我们这所山区学校是有这种情况的——学校允许学生吃过晚饭后可以拿着一本书到学校后的田间小路上去读书,因为,那些地方环境清幽,空气凉爽,有利于学生背诵知识点。

我知道王小蛮是有到田间小路上读书的习惯的,因此,在我来到田间小路上后不久,我很快就找到了王小蛮。王小蛮看到我后很惊喜,打趣道:“看来你脑袋开窍了,终于知道发奋和努力了。”

我脸上一红,像被火考过般烫烫的,心里直叫惭愧,想告诉王小蛮自己的作品发表了的事也只好生生地压在了心中,心不甘情不愿地打开课本,在离王小蛮不远处寻了一块草地坐下,假装认真地看了起来,谁知我随意翻开一页就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心里恨死了自己,我千不该万不该去拿数学课本,要拿也应该拿语文课本。

“怎么?有那个地方不懂吗?”王小蛮将我的苦瓜脸看在眼里,走进我,问道。

“呃……这数学太难了,我好多都看不懂。”我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王小蛮和颜悦色的道:“别担心,慢慢学,慢慢体会,谁都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只要你有耐心,先把基础知识弄过透彻明白,难点儿的再训练训练,一融会贯通,就迎刃而解了。就算你现在看不懂也没关系,这正说明了你看不懂的地方就是你的不足,只要努力把它们攻克了,那就相当于你的进步和收获了。”

“谢谢你!”

“吴星。”

“恩?”

“以后别再对我说谢谢,好吗?我们既是朋友又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好的。”

“恩,你继续看书吧,有哪里不懂的,我知道的一定会告诉你。”

“谢……”

“不许你再跟我说那两个字!”

“呃,好,好。”

……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当傍晚,我都会拿着数学课本到校园后的田间小路上学习,因为在那里,我能以学习的名义和王小蛮单独地相处一段时间,虽然在这段时间里,我和王小蛮从来都只是在讨论学习内容,或者她对我进行辅导,我向她请教遇到的难题。但这段时光在我看来却是非常宝贵和值得回忆的,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日子并不会常常有,因为,人生是一场充满了变数的历程。兴许什么时候,我与王小蛮毫无邪念地坐在一起一同学习的场面会突然不再成为可能。于是,我总格外的珍惜它。

当然,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学习成绩有了起色,相较以前而言有了很大的进步,对此,王小蛮反倒比我还高心。

……

“吴星,你写的诗集能拿给我看看吗?”有一天,班花兼班里的音乐委员艾丽华在我做作业时,突然来到我的身前,声音洪亮,毫不矜持的对我说道。她的话将好多同学的目光吸引到了我的身上,让我有一种被人脱得赤条条让人欣赏的感觉,这种感觉对于一向闲静少言、为人低调的我来说非常难受,让我很不自在。

不过,艾丽华的话听得我莫名奇妙,愣愣半晌都反应不过来,吃吃地道:“啊!?这……”心中念头直转,一直在想,我什么时候写过诗集了?

“别小气嘛,作家可是离不开读者的哦。”艾丽华见我迟疑,似乎不愿意将诗集拿给她看,不高心起来,接着哼了一声,若有深意地看了王小蛮一眼,把嘴凑到我耳边,小声而又幽怨地说道:“为什么某人可以看,而我却不可以看。”

我心中一虚,唯恐自己喜欢王小蛮的事被她抖了出来,弄得全班皆知,耳朵又被她吐出的气息一挠,痒痒的,我的脸颊也跟着红了起来。

看到我红红的脸,她自以为发现了我的秘密,得意的哼哼起来,目露凶光,威胁之意更浓。

我面如苦瓜,只得小心地向她解释道:“不是,我根本就没有诗集。不是我不愿拿给你看。”事实上,如果我真的出了诗集,我是很愿意也很自豪地拿给艾丽华看的,毕竟,她是我诗歌的欣赏者,我又何乐而不为呢?奈何,我想破了脑袋都没有想出来自己什么时候写了诗集。

艾丽华不以为然,展颜笑道:“我说的诗集就是你专门用来写诗的那本笔记本啊。”

“哦!你说的是那个啊。好……好吧,你拿去看吧。”听艾丽华这么一说,我才恍然,同时又感觉啼笑皆非——就我写的那些歪诗放在一起,也能算作诗集?想了想,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给了她,因为我得尊重我的读者。不过,很快我就面色难看起来,因为在那本所谓的“诗集”里,除了我写的诗歌外,还有我写下的对某人的爱恋心语。然而,艾丽华早将我的“诗集”拿走了,我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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