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十六章 论金钱的重要性(三)(1 / 1)
回到客栈,吟雪他们还未归来,达隆也不见踪影。我一个人吃完晚饭,向店家要了纸和笔,留言告诉吟雪等人:我有事,先出门一趟。
握惯圆珠笔的手书写出的毛笔字真是叫那个惨不忍睹,歪歪扭扭的硕大字体,靠小学时学过国画的功底,我至少没有把字写成“鬼画符”。
字体,用的当然是现代中国通用的简体字,我怀疑吟雪他们是否能看懂。
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些和埃及象形文字有得一拼的中国古字,我却能毫无阻碍的看懂?
最后,我又不负责任地将原因推在“反正这是穿越”上。
弄好留言,我又向客栈掌柜要了一些在我看来,非常必须的东西。但那个掌柜似乎非常不理解。他表情木然地看着我,问:“姑娘,你说你要什么?”
我大方地将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我要一盏灯笼,一袋盐,一些糯米和几只黑驴蹄子。”我的想法很简单,灯笼是用来照明的,盐、糯米和黑驴蹄子都是辟邪的。几乎所有的日漫中,盐都是驱邪圣品,而且比较容易入手,当然是第一选择;糯米和黑驴蹄子是看过《鬼吹灯》后的后遗症,另外黑驴蹄子关键时刻还能做防身的武器。
掌柜眨巴几下绿豆般的小眼,说:“灯笼到是没什么问题,糯米厨房里有一些,不过,姑娘啊,黑驴蹄子是什么东西?”
我花了一点时间,向他解释说,就是字面上的那个意思——黑色驴子的蹄子。
在掌柜拨浪鼓般的摇头中,我才知道,古代的盐是朝廷负责的,说白点就是政府搞垄断。黑驴蹄子更不可能,没有哪家人会把一头还在壮年、能做粗活的驴子杀掉,只为了要它的蹄。
搞了半天,我只从掌柜那拿来灯笼和一袋糯米。
走出客栈时,我的背几乎弯成45度角。
背上糯米,提着灯笼,我向东面的城门走去。一边走,一边看天上的月亮,心里还在想,万一真遇到僵尸怎么办?
因为集市的关系,水月镇的城门在这段时间里要到三更才关上。我从东面的城门出去,听守卫的士兵说,我要找的地方距离东门并不远。果然,走了一会,一片黑压压的树林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今晚天上没有云,月亮和星辰挂在空中尽情释放自己的光芒。月光洒在大地上,为万物披上一层惨白的外衣,能见度非常清晰。
提着手中发出橘色柔和光芒的灯笼,我一步步走近那片被人非议的树林。
林子里很安静,连虫鸣都未曾有。“呼呼”而过的风不停吹动树枝,倒映在地上的黑影不停摆动,远远看去,像是夜幕下匍匐而动的妖魔。
也难怪这里没人来,实在是气氛太“好”了,比那些刻意营造恐怖场景的悬疑电影还要叫人头皮发麻。
回去?还是留下?
为了孔方兄,我豁出去了!
心里默默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背了一遍——天杀的,从初中开始每次政治考试必考的东西,我想忘都忘不了。
背完马列,我发觉周围诡异的安静,如果不弄出点声响,这里简直静得像坟墓。啊呸呸呸,什么坟墓,不吉利!
为了壮胆,我开始唱歌。这种时候,那些情啊、爱啊的流行歌曲更本没有作用,我高声吼起了《好汉歌》。
安静的林中,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在回响。举起灯笼,我开始认真地找夜明珠。想象中,那种东西应该是高级货,在黑暗中能发光。不少古代小说中,有钱人和贵族就用夜明珠当电灯泡,以达到照明的用途。既然是这种东西,夜间寻找更有利。
哪里发光,哪里就是夜明珠遗落的地方。
我打起十二万分的高注意力,努力在坑坑洼洼、草草堆堆里寻找。走了很远,依旧没有发现。
一边走,我一边犯嘀咕。既然真是那么值钱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把消息放出来?万一有人找到并卖了那珠子,不是可以得到更多的钱?难道古人的思想觉悟都特别高?想想的确很有可能,毕竟拾金不昧可是中华传统美德。
找了好久,我抬头,扭扭有些发酸的脖子,“呼”地发出一声由衷赞叹。
天上的星空格外美丽。高悬的月亮像优雅高贵的仙子,独独在那散发摄人心魄的傲世之美。星星大片大片散落在玄黑的夜幕中,像一条光的海洋,倒影着月亮的美,也反射着地上世界的渺小。
我很久没有看到如此干净惊心的星空,心中对大自然的崇敬更进一步。
就在我抬眼仰望天上的时候,眼角余光忽然发现远处隐约有白色的影子闪过。粗略一看,好像飘忽不定的样子,一闪一现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不太好的东西。
莫非真是夜路走多,遇上XX了?
作为社会主义那八、九点钟的,冉冉升起的太阳,我坚决相信社会主义无神论——天知道在今天以前我是多么地讨厌政治课。虽然心里非常害怕,但在自我催眠式的“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那种叫GUI的东西”暗示下,我拖着两条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僵硬的双腿,慢慢靠近那团白影。
有的人,越是遇到害怕的事,越会不怕死地靠上前。很不幸,我就是这种人。
轻轻、缓慢地接近那团白影,渐渐能看出人的轮廓,看身形,应该是个高壮的男子。我吞了口唾沫,考虑是不是该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时,意外发生了。
那团白影好像发现了我的存在,开始向我飘来。我心里一个咯噔,感觉全身的血都涌上了我的大脑。脑中飞快闪过许多以前看过的恐怖片,贞子、花子、富江、异形、僵尸,他们的脸快镜地出现又消失。
我想抬脚逃走,但身体早不受大脑的控制。眼见那个白影越来越近,我的求生本能自动开始启动,以最快的速度拿下肩上的布包,我一手探进,抓了把糯米。不知道这玩意对“好兄弟”起不起作用,但有总比没好。
左手提灯笼和布包,我挥动右手奋力把手中的糯米向那个影子投去。嘴里叫道:“去去,别过来!急急如律令,统统退散!去去!急急如律令——”
那影子似乎并不怕糯米,不但没减速,反而加快速度向我飘来,我又抓了几把糯米抛去,依旧没有用。我暗骂了一句,开始回忆小说中常用的九字真言。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居然在这种关键时刻想不起来了。
对了!
我脑中灵光一闪,“好兄弟”似乎怕光。情急中,我抓起灯笼,向那白影照去。
这一照,让我顿时傻了眼。
一个相貌相当英挺的男人正站在我面前,他眉头紧皱地看着我,身上那件浅蓝的长袍在月光的照射下,隐隐发出幽白的惨光。看那衣服上的绣图,应该价格不菲,可惜,现在粘了不少糯米。
我又用灯笼向下一照,长袍的边角下是一双着黑色靴子的脚。原来是个人,我不自觉地松了口气。惊恐过后,我发现自己的双手和双腿微微有些颤抖,为了给自己提胆兼驱走余下的恐惧感,我故意百无顾忌地扯大嗓门道:“我说这位大哥,你穿什么衣服本来别人是管不着的,但你大黑天的穿这种白白的衣服,又独自一个来这种无人烟的地方散步,会人吓人吓死人的。”
那男人原本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一会,似乎想说什么,但随即又皱起眉,慢吞吞地说:“抱歉,我只是来这里探访故人。”
见他口气并不严厉,我立马得寸进尺地加大嗓门,道:“大哥啊,来看故人没有错,但你出来吓到人就是你的错。你知不知道这里的传说很恐怖?都说这里有鬼,我胆子小,万一遇到个不信邪的、想要为民除害的,早拿起刀砍来了。大哥啊,枉送性命,不值得。”
陆陆曾教育我,和人争论,要七分势,三分理。先扯大嗓门让人以为你很有理,不管歪理也好,胡搅蛮缠也好,记住,一定要嗓门大,表情好像对方欠了你一千万一样;然后想办法把问题引到有利自己的境地,对方说东你一定要说西,总之不能让对方有喘气的机会,等对方的逻辑完全混乱了,就是你胜利的时候。
现在,我就在实践这个道理。
男人说:“多谢姑娘关心,本……在下在此谢过。”
见他那么有礼貌,我也不太好意思继续撒泼,随便地应了一句:“知道就好,像这种没什么人经过的地方,晾在这里几天都不一定会被人发现,搞不好就暴尸荒郊野外,你家的高堂可怎么办?”
我平时说话就不怎么讲究禁忌,死啊死的常挂在嘴边,等出口才想到,面前的这个人好像是个古人。一般而言,古人很忌讳“死”之类的字。不知道我这么说,会不会被他当作恶毒的诅咒?
为了挽回印象分,我连忙学着古装小说里那种文绉绉地语气解释道:“兄台别介意,我一向口无遮拦惯了,并非有意。”
男人只是看着我,没说什么。
我偷偷吐了下舌头,拉起自己的衣袖想为他擦去衣服上的糯米。那男人又皱起了眉头,微微向后退了一步,意思很明显,他并不喜欢我碰他。
无奈,我只好转身重新寻找夜明珠,心里有些恼他的不识好人心。
“你在做什么?”男人在我身后问。
我没好气地回答道:“找东西啊,要不然那么黑的天,我干嘛冒着会被吓死的危险,一个人出门来这鬼地方?”
“找什么?”他又问。
“……一个珠子。”
由于这个奇怪男人的突然出现,我只能草草收场,回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