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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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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耳边悄声说,“对于‘王子’的来历,我说了谎,但是它却是你们心虚地坦白。”

“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这么多的心思!”理查德的声音有些颤抖,“你---简直是魔鬼!”

“承你所言,夕阳西下,就是逢魔时刻。”红线微笑,“上帝原谅该隐杀害自己的手足,我也不打算告发你们。童话里灰姑娘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你们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切,财产、家族、爱情---我想知道现实中双手沾满了血腥的灰姑娘和她的王子是否真的也能幸福下去,就让我看看你们可以幸福多久吧。”

看着两人仓皇远去的背影,红线轻轻叹息,“我是在诅咒他们吗?不,是他们自己诅咒了自己。”

此刻两粒黑珍珠在丝帕中滚动,发出柔和的光。

红线-罗宾,十二岁,盗取了珍珠“大海的王子”,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八岁的男孩。

我不知道把你拉入我的世界是否正确,遇到我的那一刻是不是你的逢魔时刻,只是当时那是我唯一能就你的方法,而我们的故事也不过刚刚开始而已。

【完】

红线传之骨之歌

【1】

“我想我不知道怎么养花。”红线看着那盆打蔫的仙人掌崔头丧气。

“记录又创新高,这次竟然是仙人掌---”忘言站在旁边无可奈何,“姐,你若喜欢花,以后我会负责养,你只要做到离它们远远的然后等到花开时欣赏就可以了。”小家伙嘴里继续嘟囔着,“人都说鲜花是精灵向上帝绽放的笑颜,说实在的,如果姐你不总是把热茶水倒到花盆里去的话,我相信它还会继续表现对上帝他老人家的爱的。”

“咦,你怎么知道?”

“姐,谁都能看见花盆里残留的茶叶!”忘言无奈抚额,“本来茶水对于仙人掌这种生命力极强的植物来说并没有什么害处,可前提是必须是不热的,而姐你总因为急着喝热巧克力却又想偷懒少走几步路去厨房倒掉茶水---唉,怎么说呢?是惯犯啊惯犯!所以我认为姐很适合做摧花狂魔。”

“臭小子,你中文学好了是吧!你知不知道摧花狂魔是什么意思就乱用?看来你是清闲过了头,让我来考考你的中文日文韩文武术宝石鉴定---”

“姐,恼羞成怒、迁怒于人是不厚道的!”

“咳,小姐,忘言少爷,抱歉打断一下,老爷有任务过来。”J的一句话让在打闹中的两个人都静了下来。

“先生现在在哪里?”忘言问。

“英国。”红线连头都没有抬就回答说,“看哪里的警察鸡飞狗跳就知道父亲的行踪了,这一次竟然和爱德华闹到了贝克街,难道他真的打算把福尔摩斯先生的蜡像偷回来作为他的战利品吗?”

爱德华——莫奇-罗宾当年亲自挑选的孩子,也由莫奇亲自教导。而忘言嘛---

“小子,我这辈子都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红线总是气鼓鼓地抱怨,“竟然只有一个字——切!”

“因为如果那是我再不出声,你就要给我起名字叫‘珍珠’了!”忘言一反常态地跳脚,“起的那都是什么名字啊!海王子、珍珠、还珠---”

红线捂住嘴笑得浑身发抖,不错,忘言就是用“大海的王子”换回来的那个孩子,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他,清醒后却忘记了一切有关自己的前尘往事。

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不知不觉间流年已经抛却了八载。当年的两个孩子已经长大,身体如青竹一般,好似一夜之间就拔高,而容貌就如初春的花蕾一般,生气勃勃。

二十岁的红线依然是短短头发,有着桃子一样的鼓鼓的脸蛋,圆圆的眼睛总是闪着狡黠的光芒;她总是喜欢带上一副黑框眼镜,让人一眼望上去感到雌雄莫辨,伴着她那一米六四的身材,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爱的高中小男生。

而忘言却越发向一只小狐狸的方向发展,他有着细长迷人的丹凤眼,总喜欢眯着将眼底的光彩小心收藏;他有着白面小包子一般的脸蛋和可爱的笑容,但对于外人却懒于微笑;他的头发是乌黑的,柔顺服帖,常常让人误以为那就是他的性格——可是红线知道,这小家伙会在你疏于防范的时候,露出獠牙吓上你一跳。他今年虽然只有十六岁,却有一丝少年老成的味道,他学会的一切都是红线教出来的,可就算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人们也往往会忘记红线要比他大的这个事实。

“高烧,折磨,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槽糕了,他身上所背负的一定是可怕的往事。”J偶尔会叹息着对红线说,“忘记了也好,谁说忘却不是神的恩赐?”但他随后又会接着说:“小姐真的相信他失忆?这可不是电视剧。那孩子可不像是---”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为他起这个名字就是想告诉他,最宝贵的东西,都在心里埋藏,不一定要别人倾诉才能证明它们的存在。而且就算他是装的又如何?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像被别人提到的过往,那是我们的底线。就算他会给我带来麻烦或是不可预测的未来,我也绝不会为这些而忧虑,因为从决定救下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有了准备,这是我选择的路,所以我绝不后悔。

我唯一忐忑的,就是把他拖进我的世界。”

【2】

“这一次的工作是什么?”红线问J。

“人骨笛。”J将图片给两人看,“藏传佛教中的法器,藏语称‘罡洞’。长约30厘米,相传是用十六岁少女的小腿骨制成,两端包银,上面还镶宝石,据说这种法器吹起来声音尖利刺耳。”

“听起来真恐怖!”忘言绷起包子脸。

“就像天主教视死亡为神圣的是,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以象征无上的赞美一般,藏传佛教也认为灵魂是永恒的。”红线表情肃然,“他们认为一旦灵魂由于死亡而脱离了身体,身体便形同于石块、土木之类没有生命的物质。而这些法器所用的骨头都是人死后被僧人送到天葬厂时,按照严格的密教规定举行隆重的天葬仪式后留取的。如今制作人骨法器这种事情已经消失了,而遗留下来的法器都变成了文物,成为了密宗修炼者和工艺品收藏家追求的珍品,因此价格不菲。”

“是吗?可是无论用怎样的理论来武装,对于这些用人的骨骼做成的东西,我还是感到不舒服。”

“不错,我也一样。”红线伸手搂住忘言的肩膀拍了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尘归尘,土归土,去去留留,不带尘埃才是。”

“骨笛的拥有者是个尼泊尔人,我们的雇主正是多次向他购买未果才向老爷下了订单。”J说道,“首期款已付,我们自然要拿钱办事。”

“姐,我们这一次要怎么做?”

“狸猫换太子。”

“我前天在网上向一家在骚河区的骨制品工艺店订做了一个仿制品,用它把真的换掉。像人骨笛这种东西,寻常人也不会闲来没事拿出来吹奏吧!待到主人真的发现有问题,事情大概都过去许久了。不过那店主也真有意思,他竟然问我订做骨笛要做什么。”

“姐,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说要为神吹奏圣歌啊!”

“姐你说假话都不打草稿,你只信奉‘睡觉(教)’,还神呢---”忘言不无挪揄,“不过用仿制品替换这一手是不是多此一举啊,为什么不像先生一般留朵梅花或者预告函什么的,然后再直接下手?多拉风啊!”

“亲爱的,做人要低调,做贼更要低调。至于父亲为什么要留梅花——”红线的脸像是吃了青柠檬一样扭曲了一秒后恢复原状,“那是因为从前他在中国城听了一个关于贼的中国古代故事,然后他认为那个贼很风雅,所以---至于预告函,亲爱的,那是你动画片和漫画看多了,只有嫌麻烦不够多,希望警察跟着自己屁股跑的家伙才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广而告之,像你姐姐这种内涵深厚的人当然还是选择低调!”

“我懂了,姐,我也知道你对先生的评价了。”忘言忍俊不禁,包子脸笑得皮薄褶足,“我恰好出门,顺便把仿制品取回来,姐就在家好好享用低调人生吧。”

“好孩子,你深得我心,记得要先换一张皮再出门。”

“姐,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把化装术讲得就像恐怖电影一样!”

【3】

忘言回来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他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将骨笛递给红线。

“骨制品的表面一般都会处理得很光滑或是涂上明漆,你要把老板的指纹也清理干净,不要留下麻烦。”红线在看书,所以看都没看就吩咐道。

“这个我自然知道,姐,我找你可不是为了这事。”忘言用指尖点点骨头,“骨制品商店的原材料是动物骨、塑胶或是骨粉石膏的合成品,可是这根骨头——你觉得它像动物的骨头吗?”

这句话成功地把红线从书里拉了出来,她接过那支骨笛,观察了一会儿,蹙起了眉头。

“这骨笛的确是严格按照我要求的尺寸样式做成的,原料是真骨。但重量有些重,颜色也太新鲜了些,应该是新骨。我们要替换的骨笛是上百年的旧骨,骨的重量一定会轻,这样的仿制品如果遇到细心的人定然会露出破绽,不过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仿制品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了。”

随即她将骨笛递给了忘言,“但问题在于人骨与兽骨有很大差别,用任何一种动物骨骼代替都不太可能有如此合适的。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做个切片观察一下吧。”

“人骨的哈佛氏管形态规则,多作圆形,管径大而数目较少,骨板层排列显著。兽骨的哈佛氏管形态不规则,多作长圆形,管径小而数目较多,骨板层排列不显著。”忘言将显微镜推给红线,“姐,毫无疑问,我们中奖了——这是人骨。而且骨中的油脂还没有消散干净,我想它离开人体不过两到三年!”

“骨制品商店里竟然真的卖人骨,我的上帝,世界真疯狂!”红线做了个惊愕的表情。

“从前就有人以剔骨 、割肉、挖器官等方式,从殡仪馆里盗取死者遗体器官及组织,大发死人财,这种交易如今在黑市中也并不鲜见。姐,你说有没有必要让我们的人打听一下?”

“嗯,别急,我们先查一下骨店老板的底细吧。一个一辈子跟骨头打交道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手中的原料石什么?无论如何他也脱不了干系。我记得他好像叫---麦金蒂-弗什么的。”

“麦金蒂-弗莱德,至于他的底细——小case!”忘言俏皮地眨了眨眼,拿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我先到警局的资料库去查查这家伙有没有案底,放心,就算这家伙有一次酒后驾车的记录都跑不掉。”

“好家伙,多有名气的人啊!”过了一会儿,忘言就感叹道,“姐,看看我们这位麦金蒂老板的过往吧,他可是曾经荣获了‘曼哈顿蓝胡子’之称的人哪!”

“蓝胡子?”红线挑了挑眉毛,“杀妻者!”

“麦金蒂的四任妻子先后失踪,他的第一任妻子十年前失踪,那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与人私奔确有可能。但是他后几任妻子的人品都是极好的,绝不是那种不负责任抛夫弃家的人,所以接二连三的失踪就显得太奇怪了。顺便说一下,他最后一任妻子在两年前失踪,身高是一米六二。”

“这骨笛用的是人的胫骨,长32厘米,推算起来是用一个约一米六高的女子的腿骨做成的。而这仿制品也是相似的长度,也就是说---该死的,他不会把自己老婆的腿骨卖给了我们吧?”红线瞪大了眼睛。

“有流言说他把自己的妻子都做成了骨工艺品,但警方多次突击检查了他的店铺和家——店铺后面就是他的家,那里所有出卖品、半成品和存货,原料都是牛骨、猪骨果实塑胶骨粉一类的东西,并没有人骨制品。在他每位妻子失踪期间,他的行踪并无可疑,只在市内活动,连市郊都没有去过,而家中也没有血迹或是可疑迹象。一宗案件没有证据,仅凭怀疑是无法将人定罪的,这可不是《.L》,警察先生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无敌。”忘言摇了摇头。

“我们应该去会会这位麦金蒂先生。”红线将视线从忘言的手提电脑上移开,“敢卖给我一根真正的人骨,就要有承受死者与我的怨气的胆量。”

沿百老汇南下的第八街到坚尼街之间就是骚河区,骚河区是艺术家聚居的地区,这里散布着许许多多的书店、画廊和古董店,麦金蒂的骨制品商店就安居于其中一隅。

“我去见他就好,毕竟你今天见过他一次了。”

“嗯,好,麦金蒂先生的两次酒后驾车记录显示,他开的是一款黑色奔驰,车的型号和样子我还记得,我去找找他的座驾。”

“你要做什么?”

“人可以说谎,但是机器却不会。如果他车上有GPS导航仪,便可以调出车子以往的行驶路线,GPS导航仪对驾车人来说非常实用,当然对警方和我们也很实用,科技进步的最大好处是我们越来越没有所谓的隐私了。如果他开车去取骨或是买骨的话,那我们便能知道大致的地点在哪里。”

“好吧,我的电子天才,你在搞到数据时小心不要弄响车子的报警器。”

“如果连开车门这样的小事都搞不定的话,我会亲自到那位调到我们布鲁克林区重案组的伍德探长那里报到的。”忘言摆摆手,带上了他那顶黑色绒线帽离开了。

骨制品商店的名字叫“Kutan Hora”。红线知道这名字的由来,Kutan Hora是位于布拉格以东约70公里的小镇,而世界上著名的人骨教堂就在那里。

推开Kutan Hora厚重的门,扑入红线眼帘的是陈列在店铺里的各种各样的骨工艺品,一颤一颤的蛇骨玩具、蹲坐的青蛙骨骼标本---墙上装饰了很多骷髅头骨,角落里会有蓝光朦朦胧胧地照出来,在屋子的某个梁上或是货架的某个角落里,会有一两只伸出的手骨在微微颤动,平添几分阴森凄惨。不得不承认,店铺装修得很有创意,但是面对这琳琅满目的森森白骨,实在是让人心生恐惧。

红线走到柜台前,上面摆放了一个骷髅烛台,而它的旁边放着一串骨念珠和一个腿骨做的十字架。红线用手指小心地触了触烛台的头盖骨,然后瘪了瘪嘴,看了一下它们的旁边,不仅微笑起来。

一株种在白瓷盆里的兔耳花(即仙客来)向红线俏皮地招摇着,唯一让她遗憾的是,这漂亮精灵的叶子已经有些发黄打蔫了。

“真是可爱的存在,怪不得忘言说花朵是精灵为上帝绽放它们的笑颜,有了你,连死亡的气息都能被冲淡啊!”只是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养好花,红线不无遗憾地用手挑逗着它的花瓣。

身后突然有声音传来。“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它并不完全代表死亡,而是代表对灵魂、对生死的冥想。我的小姐,看着它的双眸,你不这么想吗?”

红线吓了一跳,从兔耳花身上移开视线,饶是她艺高人胆大,但那一刹那,这突然出现沙哑语音还是让她抖了一下。麦金蒂-弗莱德Kutan Hora的店主,绰号“曼哈顿的蓝胡子”。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形有些发胖,看真人并没有他留在警局的照片上那种阴郁的感觉,看起来更和气得多。

从他那个角度,认为红线注视着的是那骷髅烛台。

“是。”红线微笑,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我一直认为,死亡与生命对立,并相辅相承。因为生与死毕竟都是我们无从选择和不可预知的。看到您的作品,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

麦金蒂惊愕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在红线口中能听到这样的回答,他笑了:“你真的是我所见过的最有趣的客人,可爱的东方小姐,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你是要挑成品,还是订做?当然,也可以在指导下自己动手做出作品来。”

“我想挑一个头骨制品,您有什么好的推荐?不过,您怎么看得出我是女孩子?”红线扫了一眼自己,自己可是一副男孩装扮。

“衣服和发式可以骗人,但是骨骼是骗不了人的!我看人可是看骨的,失礼的说,小姐你的骨骼就是不错的,很纤细,但也很漂亮。”麦金蒂微笑着,看红线瑟缩着后退了一步,继续说道,“想要头骨制品,那个骷髅烛台就不错,或者传说中维京海盗饮酒用的头骨杯也不错---”

“在宗教寓意中,头盖骨代表着殉道者的圣洁和虔诚,象征着神灵至高无上的权威。我---想要一个可以供奉在神前的东西。”

“奉献给神啊,我听说从前的宗教祭祀中,曾点燃过一千盏童男童女的头盖骨做的灯。想想看,那是一个多么盛大而神圣地景象啊!”麦金蒂一脸神往,迷离的眼神看着柜台上的那骷髅烛台,“人骨是造型最为精美的自然艺术,就如黑夜与白天共存一样,死之艺术与生之艺术石相辅相承的,死亡艺术繁生于宗教之树,拥有着无上的崇高与华丽!所以用人骨供奉神真的是最恰当的选择啊!”

真是个疯子,红线心中暗自嘀咕。

“所以,我不想要这种仿制品,供奉神难道不应该真实而无伪吗?”

“小姐想要真实而无伪的 ---”麦金蒂盯着红线若有所思。

“先生,既然我能够找到这里,就是说明有人指引了我,价钱方面并不是问题。”

“很抱歉,小姐,我是正当商人,做的也是合法生意。”麦金蒂猛然板起脸来,“小店可能无法满足小姐你的要求,对不起,帮不了你了。”

“是这样吗?”红线反而笑了起来,“那真是抱歉打扰了您,请问,您这里有卫生间可以借用吗?”

“当然,就在后面,请自便。”

红线欠了欠身,去了卫生间,回来道谢后就离开了店铺。

“阴郁多疑而又疯狂的家伙,和他再多待一分钟我就要疯了!”红线伸了个懒腰,狠狠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伸开双臂拥抱了一下阳光。

“姐,有什么发现?”

“亲爱的,姐姐教你一手吧!”红线搂住忘言的臂膀若有其事,“如果你将来长大当了警察,一定要注意卫生间,那是毁尸灭迹消除证据最佳之地,也是罪犯最爱之处,无论如何都应该仔细搜查,因为罪恶不是用水就可以清洗干净的。”

“警察?怎么可能啊。”忘言闻言微笑。

“是啊,你跟着我,还能做什么啊!”继而红线察觉到了自己的失言,叹了一口气。她摸着忘言的头,觉得眼前温暖的阳光竟然变得那么刺眼,晃得人就要落下泪来。

“啊,姐,你知道吗?我得到行车路线和最终地点了!我厉害吧!厉害吧!”忘言急忙讨起红线的欢心来,像小狗一样在红线面前跳来跳去,只差摇着尾巴了,“麦金蒂去了曼哈顿第五大街,时间就是你订货后的那天晚上。而经过33分钟后,汽车再次启动,回到了他的家。”

红线扯出一个微笑,又摸摸他的头,“我在他的卫生间里,发现了一双长筒水靴,还有一条冲洗干净的防水裤,但鞋底上有些没冲净的淤泥,腥臭难闻,这个家伙应该是到过河边或是下水道一类地方。我想麦金蒂不是道第五大街去买名牌的,他去的是那里的下水道。以我们的经验看来,无论隐藏尸首还是偷偷交易尸骨,那里都是个好地方,不是吗?”

【4】

第五大街,是曼哈顿的中轴线,它集中了曼哈顿的精华。这里寸土寸金,集中了全美国最著名的珠宝、皮草、服装、化妆品商店,是纽约最具代表性的时尚大道。

白昼逝去,黑夜降临,黑夜中辉煌而璀璨的城市在脚下显得遥远而陌生。几分堕落、又有几分阴霾的气息包围住这里;五彩的霓虹灯、闪亮的广告牌下,歌舞升平,云鬓香影。空气中似乎闻得到刺激却又危险的味道,如罂粟般蛊惑所有人的内心,引诱他们继续沉溺在这欲望的都市。

不过是地上与地下,却是两个世界。

“水靴、水裤、手套、口罩、手电筒---手枪!忘言,你要是再拿一个防毒面具来我们就可以去演《生化危机》了!”

“下水道时不安全的地方,布满垃圾、细菌、害虫和小动物,却又空间广阔,四通八达,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个出入口,同时这里的环境不可预料,第五大街这么长,我们也不知道在里面找多久,而且也要提防那些在下水道里活动的家伙——乞丐、流浪汉抑或是黑帮,准备这些我还嫌少呢!”

“你是16岁,不是61岁!别啰嗦了,快进去吧!而且——”红线啧啧摇头,“我们也不是良善之辈。”

美国的下水道系统十分庞大,而第五大街这里让两个人直立行走完全不成问题。这里的地下水道里有长年的积水,通道内壁非常湿滑,而低部堵塞部分长出了厚厚的苔藓。老鼠们在脚下得意地溜来溜去,两个人要小心地走而避免踩到它们。

“啊,真是难闻的气味!真是令人不愉快的环境!”

“姐,你就不要抱怨这些了,这里本来就是下水道!你还期待这里是希尔顿大酒店不成?”

---

“我亲爱的小牧童啊,你吹的是我的小骨头,我的哥哥杀死了我,把我埋在了桥下头---”

“姐,这种时刻,这种地点,这种气氛,你就不雅唱这种恐怖的童谣吧!”忘言忍无可忍。

红线伸出了她的一只“爪子”在忘言面前得意地晃了晃,口罩上露出的双眼露出狡黠神秘的光芒,看得忘言默默地打了个冷战。

“忘言,你记不记得这里是什么的发源地啊?”

“是什么?姐你可不要讲什么恐怖故事啊!你知道我对这些可是最没辙了!”忘言害怕恐怖片,讨厌鬼故事,尽管他可以面无表情地去做极为危险的事。

“是知名的都市传奇——“下水道的鳄鱼”的发源地啊!给人们做宠物的小鳄鱼,长大到无法再当宠物养时,就被不负责任的主人冲入马桶中,然后一直住在下水道内。1935年,一群年轻人在哈林区的下水道捉到一条鳄鱼,事件曝光以后,整个30年代,纽约与附近地区的市民在各处,包括布鲁克林地铁站、布朗克斯的河流、东河及郊区的湖内都发现了鳄鱼踪影,搞得人心惶惶。纽约下水道公司召集一班敢死队扫荡下水道,至1936年,鳄鱼完全在下水道中彻底消失,事件随之成为陈年旧事,遭人遗忘。啊,你说我们会不会遇上一只鳄鱼?”

“切!遇到黑帮更可能些!”

“或者一条下水道的人鱼!”

“姐,我与你无话可说!离我远点!”

“嘻嘻,小笨蛋!”红线嬉笑后正经起来,“忘言,寻找时不要光注意脚下,因为下水道每隔一段时间是要放水清洗的,而且这里也偶有人来。如果藏尸骨,我想应该是藏在高于水面和隐蔽的地方,否则早就被别人发现了。麦金蒂一来一回用了33分钟,也就是我们要以大约17分钟的脚程为半径搜索。咦,忘言,你怎么不走了?”红线回过头问突然停住脚步的忘言。

“姐,你看那边的管道上!”忘言的话语里有一丝惊恐,用手电筒光指出了方向。

红线也用手电筒光扫过那里。

“我的上帝!”

一具无头的尸骸被牢牢地固定在两人左侧不远处的下水道顶上,双臂交叉固定在胸前,如同祈祷。

“从骨盆上看,是女性,没有头颅和右腿的胫骨——嗯,我想那根小腿骨现在就在我们的家里——身体其余各部分骨骼完好。姐,死者的胸骨上好像用荧光笔写了一个字母,你看那是不是‘e’?”两人费力地用手电筒的光源照射着尸骨,观察着尸骨的形态。

“是,且不论字母本身,这尸体的状态,都说明凶手来了不止一次。”红线点点头。

“拿走头颅,应该是怕尸体在没有腐烂的时候被发现,从而让人认出死者的长相,同时也是怕警方用头颅复原死者的头像,或者从牙齿上得到牙科记录,从而知道死者的身份。取走头骨,说明凶手心思缜密,而将尸骨放到这个高度又摆成这个姿势,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令人称奇的是他竟然没有被人发现,只能说他实在是个运气好而胆大疯狂的家伙。”忘言蹙起了他好看的眉头,“死因虽看不出来,但是颈骨与颅骨分离得十分漂亮,善于做这样事情的不仅有医生或是屠户——比如一个长年与骨头打交道的骨雕工匠。”

“一想那个人看我的眼神我就发毛,分明是想把人剥皮拆骨的感觉。”红线挥了一下手,好像要用力将那种感觉驱出体外,“疯子往往都有种偏执,因此会有一定规律可寻。从骨骼的大小和她右腿骨上推测出时间来看,这是他的第四任太太。忘言,我有一个猜想,麦金蒂第一个妻子的尸骨也许就在第二大街,第二个妻子在第十五大街,而第三个妻子的尸骨挤在一街之隔的第十四大街。”

“姐,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e,字母中的第五个,这是第五大街,忘言,骨骼这个词怎么拼?”

“B-o-n-e。”忘言叹了口气,“我明白了,怪不得警方当年没有发现他的可疑行踪,他们只是注意麦金蒂有没有到远处弃尸的可能,但是却忘记了脚下的世界,麦金蒂的店铺离这几条大街不远,夜深人静时找一个僻静的下水井盖一钻,省时又省力。”他看着下水道似乎没有尽头的远方,那是所有的一切现在都笼罩在黑暗里,“可是纽约的下水道就如迷宫一般,而每一条街都是那么长,上面有不同的建筑,我们就算知道尸骨藏在哪一条街,也未必可以找到尸骨的所在地,我们不会总是有今天这样的好运气!”

“可是如果能够大致确定地点就容易得多,忘言,你能猜到我们头上是什么地方吗?”红线指指头上,“你仔细听听。”

“好像隐隐能听到歌声——这是圣歌!上面是教堂!”

“对,上面是第五大街上那座纽约最大、最华丽的教堂——圣派翠克大教堂。从那个人对于死亡艺术的追求和对于Kutan Hora人骨教堂的向往来看,你说他可能将那些尸骨藏在哪里?”

“不错,是很有可能---第二大街、第十五大街、第十四大街,这几条街上都有或大或小的教堂。我的上帝,难道说那些尸骨就藏在这些教堂地下的某一处,而且全都失去了她们的头颅,双手抱在胸前做着无言的祈祷?”

“是,她们在祈祷世人能看到这隐藏在神的光环下的罪恶!”

红线与忘言两人对望一眼,叹息一声,一切却在不言之间。

“姐姐,我想往前再看一看,二街的下水道应该离这里不远。我记那里的骷髅酒吧旁边就有小教堂,也许在那里会发现另一具尸骨。”忘言突然开口。

“好的,我从这里往回走去报警,忘言,有些事情还是让警察处理,我们在一边观望就好。”

“姐,你放心,我去去就回。”

很快,忘言的脚步声在水道中消失了。

水道中静得似乎只能听见红线自己的呼吸声,片刻之后,她静静转过头来,对着水道的拐角温文地开了口。

“弗莱德先生,跟踪累不累?”

“被你发现了?果然不是普通的丫头,听你们刚才的对话就知道。但是很可惜,我也不是普通的人!”麦金蒂-弗莱德从阴暗里现出了身,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枪,“我店里偶尔出售人骨这件事,是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包括我的买主。而且我的人骨交易并没有什么黑道中介人,全要看我认不认可买主。”

“我说要为神吹奏圣歌这句话打动了你,你把我认成了你的同道中人,所以才会用真正的人骨为我做出了骨笛!”

“竟然是你订购的骨笛?之前你在店里表明知道我这里出售人骨制品的事时,我就判断你只可能是两种人:一种是我曾经的买家,而另一种就是故意试探的警察。所以我跟踪了你,到现在我终于做出了判断,你不是警察,更不是我的同道中人,你是我最讨厌的那种人——自作聪明、自以为是侦探,喜欢挖掘别人隐私的蠢女人!和那些挂在墙上的女人都是一样的!

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孩子的骨骼也不错,刚刚看你们在一起我还真觉得有些麻烦,所以不得不找了帮手!你放心,有人会在那边迎接他,把他送到这里。而他很快就会和你在一起,然后你们二人永不分离。这个残酷的故事告诉我们,侦探游戏不是谁都可以玩的,尤其是小孩子。”

“你娶来妻子,就是为了这样对她吗?”红线对麦金蒂的话不置可否,指指壁顶的尸骨。

“这个世上连枕边人都能背叛你,还有谁是值得信任的吗?”

“有外遇的是你第一任妻子,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背叛你!”

“蓝胡子出门前拿了一大把钥匙特别交待妻子,不可以用其中的一把小钥匙打开走廊尽头的小房间。丈夫走后,妻子用钥匙打开了所有房间的门,看得她眼花缭乱。她走到那个小房间门口,想起丈夫的嘱咐,犹豫了一阵,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取出小钥匙,打开了门。起初,她什么也没有清楚吗,因为里面挂着窗帘。过了一会儿她才看出地板上血迹斑斑,靠墙躺着一排女人的尸体,都是蓝胡子从前的妻子---童话和现实里,都有些自作聪明、喜欢挖掘别人隐私的蠢女人!不管什么形式的背叛,精神或是肉体,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有勇气背叛就要有勇气付出代价!她们有人是发现了我的秘密,而有人是---”

“是你已经谋杀上瘾了,对吗?”

“那不是谋杀,请不要用这么污秽的词来玷污艺术。在岁月的面前,人只是微不足道的砂,死亡是最后的终点,骨是敬献给神的最好礼品。你看,我的作品多么美丽——向神祈祷,向神忏悔,这个女人一生最美的时刻就是此时,是我把她的美留到了永恒。而你和那位小朋友也很幸运,能为我要完成的这世间的最高艺术来添砖加瓦。”

“哈,果然---疯子!”红线长出了一口气,打量了一下麦金蒂手中的枪,“西格玛0.40in手枪,表面简洁美观,握持舒适稳定,扳机为独一无二的铰接在一起的两段式扳机,内部设有扳机阻铁保险。先生,你有持枪执照吗?嗯,这真是个蠢问题,你要用它杀了我,定然是不能留下把柄的黑枪啊!”

“小姐现在还有心思为我上军火课和法制课吗?”

“不,我要为你上意义深远的另一课。”红线神秘地笑笑,“电影中的反面角色为什么总是不幸地被打倒,因为他们该下手时没有下手,而是废话太多,所以总是错失良机!而更不幸的是,你也在犯这种低级错误。”

“嗯?你什么意思?”

“童话的结局里,蓝胡子死在了妻子的兄弟的手上,‘曼哈顿的蓝胡子’似乎也逃不脱这个命运。请允许我告诉阁下一件事,我的弟弟就在你身后。”红线微笑,“他并不是到第二街,而是绕道到你身后。而其以他的身手,几个好手也不在话下。”

“而无趣的是,他雇佣的都是草包。”一个讥讽的声音从麦金蒂身后冷冷传来,忘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无声息地来到了麦金蒂身后,“你觉得我可能在这样的地方单独留下自己的姐姐吗?而且以我们二人的警觉,怎么可能不发现身后有人跟着?跟踪这种事情你根本是三流,而打架嘛,你更是完全不够看!”

可怜的“曼哈顿蓝胡子”,还没反应过来,枪就被人从前方踢掉了,而脑后袭来的一击顿时让他失去了意识。

“刚才的枪械课再补充一点:西格玛0.40in手枪的扳机阻铁保险这一设计可防止手枪意外掉落地面时待击或走火。嗯,实践告诉我们果真如此!”红线正经八百地跟地上昏厥的人说上了一句。

“虽然如此,姐,正面迎击枪口这种事还是太危险了。”忘言又好气又好笑地拉走了红线,“我们快离开这里,我已经报警了。曼哈顿蓝胡子,在自己的老婆的尸骨前还非法持枪,有了这些警方很快就会撬开他的口,然后找到其他遗骨。”

【5】

“姐,我们现在去哪里?回家吗?”看着身边向第五街呼啸而去的警车,忘言问红线。

“趁警察还没到,去一趟Kutan Hora。”

“去那里做什么?”

“去还一件东西。还有,我怀疑---”红线蹙了蹙眉,“忘言,你说兔耳花的叶子为什么会发黄?”

“兔耳花以前大多是野生的,现在才栽培在温室里。或许是因为这样,美丽的它生命力稍嫌脆弱。缺少光照,土质的原因都会让它的叶子发黄衰败。麦金蒂的店里缺少阳光,所以它叶子发黄是必然的。啊,姐你该不是怀疑---不可能不可能,那些女子的头颅是不可能藏在花盆的泥土中的,第一,放不下,第二,如果藏在哪里,警察抽查时早就把麦金蒂逮到了!”

“我怀疑那盆花有问题是因为它与店内的创意格格不入。柜台上的骨念珠、骷髅鼓、头骨烛台、腿骨十字架,都是东西方宗教用到的东西,麦金蒂将它们摆放在一起并不奇怪,奇怪就在于为什么会在它们中间摆上一盆花。”

“是啊,很难想象麦金蒂这样一个人也会喜爱兔耳花这种可爱又生机勃勃的花朵。” “所以我在怀疑---”红线点了点忘言的额头,“忘言,记得你小时我讲过的故事吗?中国古代一个名叫包拯的清官的断案故事。”

“我记得,那个狸猫换太子的主审官嘛!他在中国人心中,已经上升到了神的存在。”

“《乌盆记》!”

“嗯?”

“那个故事里,被害人被烧成了骨灰,做成了一只乌陶盆。”

“你的意思是说,麦金蒂把妻子的头颅粉碎成骨粉,烧成了花盆?啊,人的身体是微碱性的,而兔耳花喜欢酸性,会不会是这一点也让它的叶片发黄呢?可是骨粉---”

“我说,跑题了!就不要念你的养花经了!”红线觉得自己脑上青筋直跳,“16岁的孩子,61岁的爱好!”

“切,总比某些人辣手摧花好!”

---

红线将骨笛放到了柜台上,轻轻叹息了一声。

“尘归尘,土归土,很快你们就可以安心长眠。”

“如果有神,是不会喜爱用头骨花盆供上的鲜花的,那可是死亡的微笑啊!”忘言看了一眼那盆兔耳花,轻声说道。

“当然没有神,否则他怎能对如此罪恶放任十年之久?”

纽约、曼哈顿,我与你,经历过这一切一切,我们都在想一件事——

这世间,神,或许从未来过。

“你没把这骨笛上面店主先生的指纹除掉吧?”

“当然没有,发现这笛子不对劲的时候我就再也没动它了。姐,你把这支骨笛还回了Kutan Hora,警方是高兴了,可是我们的任务怎么办?”

“姐姐是盗贼啊!无法考虑‘狸猫换太子’,当然也可以试试‘空手套白狼’。”红线微笑,“或者考虑考虑预告函这种拉风的事情,好让伍德探长的头发在凋零一大片。”

“姐,你不是希望低调低调再低调吗?”身边这喜欢装深沉的孩子立刻绽开天真的笑容,眼睛弯弯,声音变得俏皮,一副可爱的童稚的样子。

“是,是,低调!低调!赶快锁好店门走吧!否则一会儿就要和伍德探长面对面,那才是真正的麻烦,故人相见可不一定都是感动啊!”

“切,姐,你觉得人家还能记得你吗?自作多情!”

---

某些人的皮真的很痒了。

【完】

红线传之寻找爱丽丝

大家一起来,一起来

游历仙境的旅程开始了

……

(一)

3月风,4月雨,带来5月的花。每到5月,英伦漫长的冬季便为春天所取代,花儿开始绽放笑脸,而到了6月,空气中就会弥漫起迷人的玫瑰香气,英国的夏日就在此刻翩翩到来。

伦敦雾、大本钟、泰晤士河,彬彬有礼的绅士和优雅从容的淑女,提到英国,人们总是会想到那些盛名在外、如繁花织锦一般的英伦典故。却不知世间真正耐读的故事,往往是那些远离喧嚣洗却尘世浮华的,有如醇香的美酒,需要在岁月中慢慢酝酿。

牛津城在伦敦西北方,路程约六十英里。古木苍苍的深深庭园,点缀在尖塔石墙上的古藤红花,古雅、宁谧和厚重的文化气息是这座学术之城留给你的最初印象。

方头浅平船划过桥底,波纹静静推向两岸,打碎一袭沉浸在河中梦幻般的倒影,这里让人感觉恬静、可爱而又美好。看到不远处岸边正在热切挥臂的熟悉身影,红线慢悠悠的将小船靠了岸。

“甜心儿,好久不见!”刚刚上岸,一道甜腻腻的嗓音和两只拼命表示亲切的爪子就搭了上来。

爱德华·罗宾——莫奇·罗宾的养子兼弟子,金发碧眼,相貌英俊,体态修长,年龄比红线小两岁,心性就如他那双四处放电的桃花眼一般不可捉摸。红线曾听他的某一任女友说他的相貌如同希腊神祗一般英俊,红线对此表示同意,嗯,话说希腊的神似乎都是花心萝卜。

红线轻轻回抱了一下爱德华,然后干脆利落的拍掉他明显还想继续油腻下去的爪子。

“亲爱的,不要这样,你怎么可以如此厚此薄彼,只疼爱那个狐狸眼包子!”

“不要做出这么委屈又可怜的表情,让任何一个拥有正常思维的人来判断,老实可靠的包子当然要比花心萝卜更合心意。”红线翻了翻白眼。

“啧啧,真是伤心。”爱德华夸张的捶胸顿足,随后却加上了一句,“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怎么知道忘言那个小包子不是只善于伪装的小狐狸或是小野狼呢?也许有一天就是他——背叛你!”

“爱德华,我千里迢迢的飞过来不是为了听这些无聊话!快说,这次的任务是什么?”红线晃了晃拳头。

“亲爱的,你真性急,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到那边找一块可爱的草地,在野餐的同时来讨论这一切……”爱德华拿起一直放在身后地上的篮子向红线做了个“请”的手势。

(二)

“爱丽丝,我们的任务是寻找爱丽丝?”红线瞬间眼睛瞪大,“是那个构建了让全世界小女孩都痴迷梦境的书稿吗?这本书是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数学教授卡罗尔送给院长女儿艾丽丝·普莱曾斯·利德尔的圣诞礼物,当时的书名叫《爱丽丝地下奇遇记》。卡罗尔后来将手稿加以修订、扩充、润色后,书名才变成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如果要找那份书稿,可是有些麻烦,它现藏伦敦大不列颠博物馆,是无价之宝!”

“不!不!”爱德华连连摇头,向路过的少女飞了个眼神,看到少女红了脸他得意的微笑起来,“没那么麻烦,我们的目标并不是手稿,虽然大不列颠博物馆里的防盗系统——啊,想想都觉得有挑战性。事实上,我们这次的爱丽丝任务非常容易,它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我们只需要参加一个游园会去寻找一份被藏起了一年的礼物,而奖品——你绝对想不到,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首版!”

“首版《爱丽丝》!”红线有些吃惊,“莫非是那传说中的五十分之一?”

“不错,就是那五十分之一。”爱德华点点头,“ 1865年7月4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由麦克米伦出版公司发行首版问世,首版印刷了2000本,但由于画家坦尼尔抱怨插图印刷质量太差,作者卡洛尔教授坚持要收回所有成书,尚未装订的散页则卖给了一家出版社。而于1865年发表的第二版《爱丽丝漫游奇境》则将出版日期印为1866年。据说真正的1865年原版当年在英国也只剩下了50本,这使得它身价倍增,图书收藏家们竞相抢购。”

“把它作为游戏的奖品实在是太贵重了!”红线感叹。

“是啊!有时我甚至猜想那份被藏起的礼物该有多么珍贵,是否会如同女王头上的钻石!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它不过是一个小女孩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只可惜这份礼物在到达父亲手中前,女孩的生命就被永远定格在了十二岁。而这个小女孩又恰恰与我们任务的第二部分密不可分——准确说是红线你的任务,要保护我们的雇主在今晚的降灵会上不受她的侵扰。”

“等等,女孩不是已经死去了吗,你现在在谈论鬼魂?”红线表情不可置信,“而且,我为什么要去保护人,我又不是专业保镖!”

“你知道牛津也是鬼怪之说的发源地吗?”爱德华的表情变的十分玄妙,“牛津的学生学习压力非常大,每年有15%的学生自杀,所以传闻牛津城有猛鬼。而最近,牛津又诞生了一个传说,一个小女孩在午夜的牛津穿梭。有人说,那是童话中的爱丽丝在精灵世界里漫步,也有人说那就是现实里可怜爱丽丝的幽魂……”

“请等等,爱德华,抱歉打断你。”红线举手,“我看你需要从头为我讲讲这个故事,我都要糊涂了。”

“ 好的,女士。”爱德华优雅的欠了欠身,“其实这件事要从一年前开始说起,一年前的今天是《爱丽丝》首版发行一百四十年纪念日,本杰明·杜利斯——就是我们的雇主,他的旅行社举行了一个名为‘寻找爱丽丝’的主题游园会,具体的地点就是基督学院、植物园这些与《爱丽丝》童话的诞生不可分割的地方。游园会中的重头戏就是展出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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