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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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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之夜

风老太爷一手拿着话筒,听着对面的人说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笑得像捡到金子似的。

“老王,这次真是委屈你了,要你当坏人,找个时间,我请喝茶。”风老太爷小不拢嘴。

“你开口我能说不吗!可怜我这老头,上了年纪了还要在一个小女孩面前丢脸。风老,这次请客什么的都不能补偿我的损失啊!”

“哈哈,好好,你说,你想怎样。”

“我看上你家孙女了。”

“喂,我说老王你我都一把年纪了,不要跟我开这种低级玩笑。”

“谁跟你开玩笑!风老,我家侄子刚大学毕业,青年才俊、一表人才,性格又好。善良体贴、温文尔雅,长得也很英俊。有教养、没有少爷架子。”

“你想与我对亲家?”

“哈哈哈,那你愿意不?”

“等一下,老王,这听起来是不错,可是……这么好的男孩子不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的。老王,你是不是有点什么没有说?”

“这……实不相瞒,风老,那孩子确实有点缺点——可是都不碍事的!”

“什么缺点。”

“他今天刚下飞机,等下你有空出来一趟,你见着就知道了。”

“好吧,你的侄子,总是得见一见的。”

风老太爷让司机送了他到机场路那边的一家高级餐厅,王可深远远见他来了,便亲自到门口去迎接。见了王可深的侄子,风老太爷暗暗惋惜:这么好的一个年轻人,怎么就遇上这种事情。然而这晚与这个年轻人谈过了以后,风老太爷的观念是180度的转变。

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虽然身体有缺憾,却完全没有悲观。王可深的侄子向风老太爷说了自己的理想,还有将来想要怎样发展。他分析了现在国内外的形势,清晰透彻,定下的计划非常谨慎,跟他平时见惯的公子哥儿相比,那些人简直就是不值一谈。

这晚风老太爷对王可深的侄子的印象非常好,要是他能与千夜合得来也就更好了。

晚上风老太爷回到家里,见千夜自己一个人早大厅里面看电视。她双脚缩了起来盘腿坐在沙发上,一边吃着薯片,一边看那部家庭主妇最爱看的电视剧。听见佣人阿姨开门,千夜回头一看,果然是祖父回来了。

“爷爷,你回来了。”

“嗯,在看电视吗?”看了看千夜,风老太爷显得相当不自在。

“什么事了?”

“没什么,去见了个老朋友。”

“老朋友?谁哪?嗯……让我来猜猜,”千夜把手上拿的几块薯片扔回袋子里面,“林伯伯?穆伯父?还是……王可深先生?”千夜又露出那种白狐狸一般的微笑。

“什么?!”千夜知道了?

“让我猜对了吧。”

“你什么都知道了?”

“爷爷想要考验一下孙女嘛,可是这样的考验就太过火了。”

“你怎么知道的?”

“能在一夜之间就得到这么多关于公司的资料,然后迅速去并购,要是没有公司里面的人帮忙,怎么能够做到这个程度。再说他收购的股份涉及的品牌太多,牵扯的部门自然也就很多。能集中管理这么多的部门,拥有准确无误的数据的人,整个公司里面就只有我跟爷爷您了。还有,乐科公司的合作伙伴里面,我不小心发现了风凛旗下的其中一家子公司……爷爷,你是故意要让我知道的吗?”

“千夜,你真的长大了。”风老太爷在千夜身边坐下。起初是故意让王可深做出他是从多伦多回来帮助风须的假象,没想到千夜竟然以大局为重没有去查风须的事情。

“可还是你的孙女。”千夜往祖父身边挪了挪,像只小猫似的撒起娇来。也只有在祖父的面前,她才会做出这种女孩子的举动。

“千夜,公司交给你,爷爷很放心。”风老太爷宠溺地搂着千夜。

老王那侄子的事情,该怎么向千夜说呢?就他而言,他当然是希望孙女以后嫁的是一个人才出众的男人。可是不论是学历、相貌还是品行,王可深的侄子都是无可挑剔的。可他就是不知道千夜会不会嫌弃他?

再说,他的残疾也是后天交通意外造成的,不怕会遗传给下一代。要不要告诉千夜呢?那个男孩子真的很不错……风老太爷最后还是没有跟千夜提起过今天见过王可深的侄子的事情,可是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千夜是猜到了祖父肯定是有什么话要跟自己说的。

乐科的事摆平了,千夜给自己放了两天假。趁着天气还不错,她独个儿去了市里面的残疾人联合互助中心当义工。

自从脑海里面有了一段疑幻似真的记忆,千夜就特别关注起残疾人的问题来。乐科并购事件之前,她就以私人名义捐了三十万现金给市残联,作为残疾人工作专业辅导的活动经费。

这天她到了残联中心来当义工,中心里的工作人员自然是欢迎之至。

千夜带了几个失语的孩子到外面草坪,玩着那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正是玩得高兴,却听见不远处有个幽雅的声音,正在哼着一段熟识的调子。

《与我同在》?!

千夜与那些孩子说要离开一下,便沿着声源找到了那个秋千的后面。

那人坐在轮椅上,哼着她很熟识的歌……那声音是那样的温柔,坐在地上的孩子们都听得入了神。忽然一个孩子看见了千夜,便笑嘻嘻地跳了起来,走到千夜的身边。她动了动手,用手语叫了声“姐姐”。

那人见有人来了,便停了下来。他转过头来看着千夜,露出一个纯净的微笑。那个虽然面容略显苍白,可真的是长得好漂亮,他穿着米白色的衬衫,千夜差点以为自己遇上天使了。感觉是似曾相识,但千夜明明白白确定自己是不认识这个人的。

“小姐,你好。”

“啊?!哦,你好,我叫千夜。”千夜礼貌性伸出手去,那人轻握了一下千夜的手,礼貌回应:“你好,我是王梓颐。”

“你是刚来这个中心的?”看见他双脚残疾,千夜不由得有这样的想法。

“嗯……也算是吧。我是有工作的,听说这里有个活动中心,就来这里做一下义工。”

“不错嘛,现在很少人懂得关心残疾人了。”千夜在梓颐旁边的草地坐下,又是盘着腿。这是什么感觉,好像以前什么时候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感觉。那个坐在自己身边的人,有着想清风一样清爽的气息,还有像阳光一样温暖的笑容。在他哼出那首歌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你经常来这里吗?”温和的声音再次响起,千夜几乎以为自己是认识眼前这个人的。

“有空就过来,来看看孩子们。”在哪里见过呢?他们认识吗?

“我刚刚才搬到这附近,以后也会常来吧。”

“是吗,那就好,以后你来的时候也叫上我一起好了。”

“不会打扰你吗?”

“不会,你有手机吗?”千夜伸出手,接过梓颐递过来的手机,拨通了自己的电话。“这是我的手机号码,要保持联络哦。”

千夜与梓颐聊了很久。梓颐说他是在国内出生的,小时候跟着父母过了加拿大,一直在那边生活,前几天才回来。他还说了好多他在加拿大的趣事,还有许多那边的风土人情。

梓颐很健谈,他有很多话题,却不是口若悬河。梓颐说话的速度不快,像导游,更像一个教地理的老师。他知道许多城镇里面的小故事,不是什么荒诞离奇的故事,而是充满了人情味的故事。

千夜觉得跟他说话,就好像到了故事中那个地方,亲身感受着故事主角的经历。

“对了,刚才的那首歌……你也有看那个动画电影吗?”千夜忽然想起来,好奇就问。

“动画电影?”

“嗯,就是刚才的那首《与我同在》。那个电影,你也看了吧。”

“没有,那是我偶然听到的,然后不自觉就记住了。”

“只听过一遍就记住了?”

“说出来你也许会不相信吧。这首歌,我在梦里听过……”

千夜突然没了话,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种感觉,这个曲子……她心底渐渐坚定地相信郗琉国的那段日子是确实存在的,心中那个名叫懿的人,他的音容越发的清晰。

千夜看着梓颐,更是无法抹杀懿的存在。见千夜失神的样子,梓颐也晓得她定是想到了什么往事,便也识趣地不再说话。两人沉默了许久,千夜不说话,梓颐也不好意思扔下她一个人自己回去,只好一声不响陪她在外面。若不是后来有人孩子过来叫两人过去食饭,也不知道要在外面坐到什么时候。

回到家里,千夜一面努力回想那段似有非虚的记忆,一边回味着今天与王梓颐的初遇。两段记忆在脑海里相交,可能存在过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之中被修正过来,与现实中的人重叠在一起。

风老太爷独自烦恼了好几天,终于还是决定让两个年轻人见见面。就算不能发展,就算多个朋友也好。今夜风老太爷说要千夜陪他出去吃饭,还特别吩咐她要好好打扮,千夜便晓得祖父安的是什么心。

司机把车停在了大都会饭店的门前,立刻就有穿着得体的服务生过来为他们打开车门,迎接他们下车。气派的大门、金碧辉煌的装修,作为国际级的大饭店,大都会饭店是世界各地富豪绅士来访时下榻的首选。

因为是祖父特别吩咐,所以今晚千夜穿了件黑色的吊带晚礼服,还戴上一条幼细的铂金项链,下面是精工雕琢镶嵌的方钻吊坠,乌亮的长发没有梳任何造型,随意柔顺地披散在肩膀上,高贵典雅。

风老太爷对千夜的打扮相当满意。本以为千夜知道自己想要为她介绍男孩子,她一定会像以前那样随便穿套洋装去打发别人,没想到这次千夜会这么听话,还真的精心打扮了跟自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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