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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湖浪子(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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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慕骁抱着秋怜从东门出皇宫,他的感觉很奇怪。他明明想把她扔给王爷一走了之,双手却不由自主抱紧,甚至为了防止颠簸会震痛伤口,特意运了一成功力使脚步平稳。

“麻烦你了,刘将军。您的职责是保护皇上,守卫天下,不必为了秋怜这样的小女子劳心劳力,您现在这样,真是折杀秋怜了。”秋怜相信,刘慕骁和她的玉枫哥哥一样,是个不世大丈夫,绝不可以用这样婆婆妈妈的事情麻烦他。

刘慕骁心里一震,他从未想过一个小女子可以如此通晓事理,脸色瞬间柔和,道:“你这二十大板,也算是为朝廷挨的,我刘慕骁抱你一程不为过。只是你的方法太笨,下次不要了。”

我才没那么笨呢,真的是手滑嘛。秋怜终究有几分小女孩心性,在心里辩白着,还嘟起小嘴,满脸委屈,可爱万分。

刘慕骁生平第一次从心底涌起对女子的怜惜之情,道:“堂主宠你,让我师父亲自为你改变体质,为什么不用内息护体呢?”

秋怜吐吐舌,她的体质异于常人,不容易伤,伤了就容易死。这次之所以不用内息护体,是怕太后和姜月瑶看出破绽,给维瀚添麻烦。

既然刘慕骁洞悉,她也不想掩饰,可她神气地笑道:“看,不打自招了吧?郭宗主最得意的大弟子,郭慕师就是足下。要知道你人这么好,我就让剑安姐姐早点介绍我认识你了。”一个秘密换一个秘密,刘慕骁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就是无遗堂神妙宗郭派最杰出的大弟子郭慕师。

刘慕骁好像已经习惯秋怜总是清楚许多□□,对于她揭穿自己隐身江湖的秘密身份丝毫不以为意,反而笑道:“堂主怕是连无遗令都给了你罢?把它拿出来,一堂三宗谁不听你差遣?到时候我刘慕骁不过是个小卒子罢了。”在这简单的调笑之中,刘慕骁的戒心早已被他喜爱秋怜之心给淹没了。

维浩看着相谈甚欢的两人,心中颇不是滋味,但他是那个堂堂俊逸王爷,怎么能够委屈身份跟个臣子争风吃醋呢,他选择冷漠地看事情发展。忽而,当三人以及随从路过皇宫隔壁某条小巷时,维浩脸上若有似无地笑了。

刘慕骁拥着秋怜稳步而行,脸上的线条已经不自觉地软化了下来,看得随从们一愣一愣的,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温柔的刘将军。

突然,一枚雀屏镖从朱门内飞出,直击刘慕骁怀里的秋怜。

幸亏刘慕骁医术极高,身手也高,一个转身,避开了雀屏镖。那镖直钉入对面的墙内有三寸,镖身上泛着幽幽的蓝光,一看便知淬了无遗堂最烈的毒。

秋怜一蹙眉,惊魂未定,紧紧偎在刘慕骁怀里,娇怯怯叫了句:“刘将军。”

刘慕骁心底一荡,一股英雄之气油然而生,柔声安慰道:“没事的,在我家门口,我保你周全。”

秋怜抬头看了一眼门上的匾额,上面是维瀚亲题的五个大字:护国将军府。刘家三代忠烈,皆封御林军统领之职,刘慕骁更是维瀚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知己,亲信,所以便封了个护国将军。

门内走出一个装束艳丽,神色慵懒的贵妇,年纪和刘慕骁相仿,手执轻罗小扇,想必是刘慕骁的夫人。那贵妇懒懒地一挥小扇,又是一把蜂后针朝秋怜席面而来。

刘慕骁提起披风护住秋怜,一跃而起,落到那贵妇面前,呵斥道:“季芸莎,不得无礼,你可知她是谁?”

“是谁?”季芸莎摇了摇小扇,一脸不屑,“倚门的还是当垆的?别忘了咱们有协定,但凡你带着不三不四的女人经过刘府门前,先受我三件兵器。”

秋怜偷偷瞄了一眼维浩,他半分没有为自己解释的意思,在这一刻,她又明白了一件事:走出宫门,维浩是高高在上的龙子凤孙,他骄傲地在人前,可一旦和朝廷里的人和事有关,他就是以和为贵,凡事撇清的闲人王爷。秋怜生平最痛恨这样的男人。

“呸呸呸……我陆玉枫的宝贝妹子可是枝头上凤凰,要不你妈才倚门当垆生下你这么个不长眼的东西呢。”刘府门前多了个胡子拉碴,豪迈疏狂,颇有英雄气概的男人,正是“百寨之主”陆玉枫。

季芸莎也不恼怒,白了一眼陆玉枫,不阴不阳地道:“一个悍匪,张狂什么,管不好妹妹就乱吠。”

刘慕骁无奈地叹了口气,道:“玉枫兄,要怎么处置这个不知死活的愚妇,悉听尊便,我管不了了。”

“嗤……”季芸莎冷冷地道,“一个大将军,竟然怕山贼,好笑。”她和周妤娆一样不讨人喜欢。女人各有千秋,泼妇或是不阴不阳的女人都很可怖。

“那我就不客气了。”陆玉枫哈哈一笑,他和刘慕骁同龄,只因身份不同,性格也是大相径庭。刘慕骁泾渭分明,陆玉枫却是游戏江湖,半真不假,反倒使江湖中人畏他心思难测,他朝秋怜使了个眼色,道:“好妹子,咱们一人送这位刘夫人,地煞宗云莎杀手一件礼物怎么样?”

“这个主意不错,我来数一二三。”秋怜刚才受到惊吓,加上新伤导致不适,心里早就想整治整治季芸莎了。

季芸莎听陆玉枫揭穿她隐藏得极好的身份,不禁错愕。全京城除了她丈夫,没人知晓她堂堂礼部尚书之女是杀手。陆玉枫可以随口说出,看来江湖传闻是真。

三声之后,秋怜手里多了拥有无遗堂无上权力的无遗令,陆玉枫更是从怀中掏出了象征整个任氏家族的紫金玫瑰,其权力更在无遗令之上。

季芸莎登时脸上血色全无,好似白绢,慌忙跪下道:“云莎不知死活,多有冒犯,还望二位在堂主面前放云莎一条生路。”任剑安治堂以严酷出名,冒犯她的人通常都死得很难看,更何况季芸莎今天竟得罪了她最亲近的人,真是不知道会怎么死了。”

“好妹子,看来我们没让刘夫人失望。季芸莎,你最好祈祷我见到安安时别想起这件事情。”陆玉枫笑嘻嘻地道,继而皱起两道飞扬剑眉,呵斥道,“滚!”这才有了统领江湖江湖一百二十七寨的威风。

“是……是,云莎告退。”季芸莎唯唯诺诺,小步匆匆退回刘府,和刚才的不可一世形成鲜明对比。人哪,总是要给自己留退路的。

陆玉枫收起紫金玫瑰,转身照着秋怜的脑袋就是一拍,道:“死丫头,让你来个京城,你就给我到处惹麻烦,都是那个纪玉林惯你给惯出来的。”疼惜之情溢于言表,天晓得是谁宠出来的。他不由分说地从刘慕骁怀里抱过秋怜,又道:“屁股开花不要紧,别的没伤到吧?”

刘慕骁似乎已经习惯怀里有那么一具柔若无骨的身子,在被陆玉枫抱走的那一霎那,他的心仿佛也被掏空了:“陆兄……”他本想说:“我奉旨送秋姑娘回王府,任务尚未完成,不便让秋姑娘离开。”但转念一想,以陆玉枫的脾气,哪会把他的话放在眼里?他只得硬生生吞下这句话,眼看着陆玉枫带着秋怜走向维浩。

“你就是那个所谓的俊逸王爷吧?”陆玉枫见维浩高高骑在神风上,一副高人一等的表情,气就不打一处来。他生性轻权蔑贵,谁越是对他自认高贵 ,他越是鄙夷,不要说让他阿谀奉承,就是半分好脸色也不肯给人。陆玉枫的这个臭脾气,也分毫不差地传染给了秋怜。

秋怜抢在陆玉枫前面冷冷地道:“玉枫哥哥猜对了,一看王爷器宇不凡,就不是我们这种山野粗人好比的。”

维浩明知秋怜是故意让他难堪,仍在陆玉枫面前摆足了姿态。

陆玉枫顺着秋怜的话,故作歉意道:“是么?看来我实在是廉颇老矣,用眼睛出气,不好意思啊。不打扰王爷走马观花的好兴致,草民我带妹妹先走一步了。”

刚走两步,陆玉枫有回过头来对刘慕骁道:“看好你的泼妇,要再伤到我的宝贝妹子,那……嘿嘿……”他的笑充满戏谑,却让人不寒而栗。

“要生要死是她的事,我无能为力。”刘慕骁一脸漠然。

走出巷子之前,秋怜再次扫了眼神风上高傲的维浩,心下发誓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陆玉枫重重放下秋怜,道:“别装了,别人不知道你体质特别,对你怜香惜玉的,我可不上当。”其实他才不知道,秋怜体质真正的特别之处在于受伤后死得快。

“真讨厌,都不给人家撒娇的机会。”秋怜忍住不适,撇了撇嘴。当年,她不想让这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太担心,才让郭侃对他撒了个谎。

“好了,我给你带礼物来了,”陆玉枫敲敲秋怜的额头,“有个人在寨子里想你想得快疯了,央求我带她来京城……”

不等陆玉枫说完,秋怜已经很没风度地嚷了起来:“悯悯,你给我出来,祝悯悯。”

一个粉衣女子好似一片桃花瓣飘然落下,现身秋怜面前。

“那个泼妇胆敢伤害小姐,我一剑送她去见任堂主。”犹如出谷黄莺一般的娇嫩嗓音,语气却是狠绝。

秋怜一刮悯悯挺翘的鼻尖,笑骂道:“一出场就在我面前喊打喊杀,当这里是四川啊?”

“小姐,悯悯心疼你呀。江湖上谁敢动你一根头发,更何况出言侮辱。”知道主子疼她,祝悯悯一张小脸笑得宛如三月桃花一样灿烂。

“我知道我知道,”秋怜一挥手,挥去乌云,摸摸悯悯的小脑袋,“怎么舍得离开祝婶来找我啊?”

祝悯悯爱娇地靠在秋怜肩头:“我更爱小姐啊。”

“好,小姐铭感五内。”秋怜执起悯悯地小手,好像在哄一只小猫,不过这招通常很有用。

果然,悯悯腻进秋怜怀里,满足地笑着。

“走啦,玉枫哥哥在锦云楼等我们。”

锦云楼是京城最大的酒楼,和“筑筠茶馆”一样宾客如云,不过因为陆玉枫的名头实在太响,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有了一间雅座来喝酒聊天。

秋怜和悯悯吃着小菜,安静地看陆玉枫一杯一杯往肚里灌酒。她们都知道他醉不了,所以没有人打算去劝阻。

秋怜跟随陆玉枫十年,陆玉枫的过往点滴,一身风流债,除了当事人,只有她清楚。对这个多情但不滥情的男人而言,这十年,仿佛一场绮丽的梦,但也欠下了太多无法偿还的感情。

用陆玉枫自己的话来说:“所谓欢好,就是我又欠了一个女子一生幸福。”

他和沈玉娘那段江南烟雨般飘摇朦胧的缠绵,他享尽温柔,结局是沈玉娘带着他的女儿流离市井;他和苗清玉的传奇算得上惊世骇俗,起因只是和小怜一场赌约,有几分猎艳,少几分真心。(见第一章茶馆说书)

一个男人一生大概只会记得两个拥有过他爱情的女人:一个是最终陪伴他走完一生的女人,令一个则是第一个令他心动的女人。

陆玉枫的第一个女人是任剑安。那年他们十八岁,一个是藉藉无名,戏谑跳脱的少年剑客,一个是赫赫有名,千娇百媚的任家掌珠,爱得互为血肉,几乎引发一场江湖浩劫(详见《玫瑰落世》),最后不得不忍痛离开。至于任剑安为陆玉枫产下一对龙凤胎,坐上无遗堂堂主的位置,已经是后来的事情了。

在陆玉枫心里,任剑安是年少轻狂时犯下的错,也是最令他心疼的女人,他一直很想有机会去扬州任家看看他的龙凤胎——任俊任俏;苗清玉注定是纠缠他一世的女人,他甩不掉。

不知不觉间,陆玉枫掏出了紫金玫瑰——代表任家无与伦比身份的家徽,耀眼的金边闪烁在锦云楼昏暗的烛光下,显得极不协调。

“想俊俏两兄妹了?放心,他们在扬州任家过得很好。”秋怜说得冷淡,陆玉枫和任剑安的故事完美得像一则传说,让秋怜失去了探讨的兴趣。

也许因为是沈玉娘用她对陆玉枫的真情教会了秋怜男女之情,也许因为是见证了沈玉娘的悲伤,秋怜在心里对沈玉娘有些偏颇,她替沈玉娘不值。

沈玉娘似乎变成一段陆玉枫的香艳插曲,点缀了他人生最灰暗的时刻,他亏欠最多的女人应该是沈玉娘才对。

秋怜低声问道:“玉枫哥哥,那玉姐姐和伶儿呢?你有没有分一点爱给她们母女呢?这不公平。”

陆玉枫取出了一方苏绣丝巾,只绣了一句诗——身无彩凤□□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沈玉娘早知陆玉枫和任剑安的□□,特意绣了这句特指任家的诗给陆玉枫,也许从一开始,沈玉娘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永生永世站在他背后的女人,哪怕被遗忘,也没有关系。

陆玉枫沉默,自始至终,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沈玉娘,是耶非耶都随着这沈玉娘的隐匿而无从说起。

秋怜见陆玉枫不语,也不想再逼问下去,叹口气将视线移向别处,不经意竟瞥到了那个一丝不苟的刘慕骁在猛灌酒,便起身走了过去。

“心情不好也不用买醉啊,刘将军。”这人也算个人杰,何必想不开。

“你是聪明,但又知道些什么呢?”刘慕骁兴味盎然地看着秋怜。

“你娶了礼部尚书之女季芸莎为妻,曾有一子,两岁时夭折,婚姻名存实亡,后混迹勾栏,与头牌花莺娘生有一女花锦城,却是女留妾亡,算是爱情很失败的那种人了。但你十八岁就剿匪有功,拜了御林军统领之职,绝对是朝廷清流的中流砥柱,胡基入朝三年,你没有跟他讲过一句话,朝中一片誉声。”

“你能不能别再叫我刘将军,这一声声的,我不够资格。”刘慕骁微醺,刚毅的脸上荡开一丝温柔,冰山开始消融。

秋怜明白,这是刘慕骁示好的表现,她自然不愿失去这样一个忠实可靠的盟友,笑道:“恭敬不如从命,你长我几岁,我就叫你一声慕骁哥哥好了。”语气里满是小女孩的娇声娇气。

刘慕骁一怔,笑容凝结。季芸莎自恃端庄,从来称他“相公”,莺娘是青楼女子,放浪惯了,叫不出那么诚挚动人,秋怜这一声“慕骁哥哥”轻轻巧巧撞开了刘慕骁的心房,实现了他少年时代关于女子的最高幻想——成为一个女子的守护神,被她这么崇敬和亲昵地叫着。

其实对山寨里长大的秋怜而言,这声称呼跟她叫“玉枫哥哥”之类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多了几分对忠臣良将的钦佩罢了。

“你能再叫一次吗?”刘慕骁失了平日作将军的仪态,“刘慕骁的名字也可以叫得那么动听吗?”

“当然可以啊,”秋怜发现,原来这么强硬派的刘慕骁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她柔声重复了一次。“慕骁哥哥。”

锦云楼的光线不够亮,刘慕骁看不清秋怜的笑容,但他敢拿身家性命赌,这笑一定倾国倾城。

“你醉了。”醉得忘了掩饰自己的情绪,秋怜浅笑。

“若真喝醉了,倒也不失为一种痛快。” 刘慕骁恢复了些意识,收起情绪,继续自斟自饮。

“如果婚姻如此悲哀,不如孤单一辈子。”秋怜坐回自己的雅座,斟了杯酒给陆玉枫,“你还想不想追回老婆?”

“这女人好歹是我明媒正娶,名份上的老婆,哪容得她在外胡闹。”就算安安那样金贵强势的女人,在他面前也像只温驯的小猫,陆玉枫不相信他治不了区区一个苗清玉。

“我有办法,让她从今后俯首贴耳,你听我安排可好?”秋怜神秘一笑。

“鬼丫头,靠你了。”陆玉枫不想探究秋怜到底要用什么主意,她可是江湖第一女诸葛,再老谋深算的人遇见她,多半也会失算。

“包在我身上。”秋怜此刻想的却是一场一箭双雕的测试,若那人让她满意,她愿意为他付上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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