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章(1 / 1)
第二十章
临别的最后一天晚上,她还在那里一遍一遍的嘱咐,他不耐烦,拿着桃花眼睛挑她:“够了够了,再说下去我的耳朵就要起茧子了。”
她点头:“好啊,那你说说看,都应该注意什么。”
他倒是老实:“不抽烟不喝酒,按时吃药按时起居,不熬夜,多吃蔬菜尤其是西兰花,灵芝要当茶喝,三天喝一顿鸡汤,两天吃一次粗粮,多多散步,多见阳光,不出去风流,不出去逍遥,不吃炸鸡不吃薯片不喝可口可乐——”
他背得头大,终于发飚:“我说你什么时候看见我吃那些洋垃圾了。”
她一本正经:“防患于未燃,防患于未燃你懂不懂啊。”
他那么大个男人,穿着家居服坐在床上,怀里头还抱了一只枕头,□□:“你干脆写个八荣八耻给我挂在墙上算了,我一天三顿的背,估计背到明年这个时候,也就背下来了。”
她激动:“哎哟还是你聪明啊,我怎么没想到,你等着啊,我就拿笔和纸去——对了,还要加上一条,不许再跟前任诸位女友来往。”
他是真怕啊,真怕她拿着笔写下来挂到墙上去,连忙拉住她的手嬉皮笑脸:“哪里啊,我哪里会呢,我可是规规矩矩的,什么联系都没有了的。”
她斜睨着他:“真的?”
他很严肃:“真的。”
她斜睨着他:“真的?”
他有一点点的不自在,凑过来拉着她:“真的——不过莫狐狸不怀好意的挑拨,你可是千万不要信。”
她“哼”了一声:“还不是有前科,你给我发誓,绝对不再沾花惹草。”
他笑眯眯的拉着她:“不了不了,我发誓,再也不跟她们来往,肯定不来往了。”
她瞧着他:“明显就是心不诚,发誓都说得轻飘飘,对哪里啊?”
他眼睛转了一转,指着顶上的日光灯:“我顾修明发誓,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人,会好好的宠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都要做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不会欺负你,骂你,你开心呢,我要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呢,我要哄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是最漂亮的,梦里面也要见到你,在我的心里面只有你。”
长卿点头:“台词背得挺熟练的嘛,说,你到底背过多少遍。”
他摇头叹息:“这个可是我发自肺腑的啊,长卿你怎么能够不相信呢?”
她冷笑:“发自肺腑,就指着一只灯泡,你的真心在哪里,你的诚意在哪里,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到?”
他连忙陪笑:“你看天不是黑了吗,乌突突的,什么都看不到,哪如这个灯泡似的,亮堂堂光明明,就像我爱你的心一样,永远坚贞,永远明亮——”
话音未落,灯泡闪了一下,忽然灭了。
她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他也微笑,凑过来揽着她的肩膀,笑咪咪的说:“幸好灭了。”
他离她离得近,热气喷到耳朵边上,长卿只觉得身上一麻,本能的就要跳起来,他一只手已经伸过来,攥住了她的脚脖子,警告的:“徐长卿你可记好了,我是你的老公,不能再出你的脚,我要是废了,你怎么办?”
她的脸上一红,幸好在暗处,也看不见,她的身上本来绷得紧紧的,一直作出防卫的姿势,听见这一句话,反而放松下来,顺手在他的头上敲了一记:“去死吧。”
第二天她醒得很早,他还在沉沉的睡着,睡衣的纽子扣得稀里糊涂,露出胸口的一小片肌肤,颜色还很健康,起码不像白切鸡。
她色心大起,伸出手去,摸了一把。
他其实已经醒了,睡眼朦胧的坐起来,还眯着眼睛微笑:“你说,这算不算是非礼我?”
她凑过去,挑着他的下巴颏:“爷,说吧,什么事情妞儿给你作主。”
他哈哈大笑,按着她就亲,正要吻下去,忽然想起来:“还没有刷牙。”
结果等到刷完牙,KISS的兴致也没有了,早餐已经好了,他坐在餐桌的前头,厨房的玻璃拉门打开,她从里面走出来,端给他一杯热牛奶。
有阳光,金晃晃的照进屋子里,这样明媚的早上,就连空气中的粉尘都好似明澈了许多,他抬起头来看她,她含着一口牛奶,几乎就要呛出来。
结果一顿剧烈的咳嗽,她求饶:“你不要再这么满脸桃花乱飞的对着我好不好,我的小心肝是很脆弱的。”
他的手伸过来,温柔的替她拭去呛出来的眼泪。
汽车穿过西安市古老的城墙,城门洞口高大幽深,像是历史的隧洞,周围一下就黑暗起来,有风声呼啸盘旋,她没来由的就有了错觉,仿佛穿到那一头去,就能够看见黄发垂髫,怡然仕女,雕栏玉砌应犹在。
他说:“在家里面好好的陪着爸爸妈妈,没有不用给我打电话,老人家知道了,会担心。”
她点头:“知道了。”
他说:“吃的东西都在袋子里,飞机上也供着饮食,肯定够了。”
她点头:“嗯。”
他又说:“路上小心些,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尤其是不要跟陌生的帅哥说话。”
她点头:“好的。”
他一直送她到登机口,临走时忽然递了东西给她,他接在手里才看见,是他的那张现金卡。
他笑:“这下子放心了吧,□□都给了你,我是肯定跑不掉的,你也不要跑掉,你现在是掌管我财政大权的,你跑了,我就要饿肚子了。”
她的眼眶里“轰”的一热,几乎就要落泪,“切”了一声:“谁信啊,狡兔还三窟呢,谁知道你有多少张□□。”
他气得去捋头发:“徐长卿你可真过分啊,居然说这样的话,气死我了,还回来。”
她往包里一塞,灵活的向后一闪:“给了我,他就是我的,你一辈子的财政大权,都在我的手上。”
时间已经到了,她排在人丛的中间,走过钢铁的护栏,玻璃的大门滑过无声,候机大厅里白的墙,灰的地板,来来往往的人有如候鸟,起落无声,他就在人丛的背后,仿佛是繁华落尽的一个背景,有一点点落寞,一点点倦懒,他的手指修长,非常的漂亮,优雅的搭在额头上,忽然微微的一笑,双眼就弯弯的弯下来。
长卿十分自恋的想,我的老公真帅啊,你瞧瞧你瞧瞧,往那里一站,有一个词怎么说来的,鹤立鸡群,简直就是倍儿有面子。
长卿回到家里,彻彻底底的做了一回好女儿,包家务包花销包娱乐,陪吃饭陪聊天陪运动,三包加三陪,哄得老爸老妈开心不已,妈妈见天的手搭凉棚:“我说这几日是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我怎么觉得就跟做梦一样。”
长卿撒娇:“妈妈啊,你怎么这样说自己的闺女啊,人家可是新时代的女性,以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为目标,早就不是原来那样了。”
妈妈微笑:“乖,我的女儿懂事了,我很高兴,当然要是早一点懂事,我会更高兴。”
长卿“哟”了一声:“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啊,您原来也这么能贫。”
爸爸敲她的头:“还不是跟你学的,你不打电话回家来,她那么多废话没处说,都得我听,简直是苦不堪言。”
妈妈把眼睛一立:“你个死老头子,还敢嫌我爱说话,人人都跟你似的,见天抱一本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闷都闷死了。”
爸爸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我错了,我错了,我什么都不该说,我过去看书成不成。”
落荒而逃。
长卿哈哈大笑,心中像是开出了一朵花,那花朵上溅满了露水,是她的眼泪。
这就是幸福,俗世家常的温馨的幸福,年轻的时候曾经以为幸福是骑着白马的王子呼啸前来,水晶鞋底踩踏琉璃地板,千万朵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出转瞬即逝的美丽,那一个瞬间的辉煌,有如梦境。
可是,童话故事的结局永远没有人知道,王子和公主生活在了一起,他们是不是,真正的幸福。
妈妈帮着长卿一起收拾走的时候要带走的东西,妈妈问:“我腌了红咸菜,要不要带一些。”
长卿摇头:“妈,在那里吃不着的。”
妈妈说:“你一个人在外头,要好好注意自己,一日三餐都要准时,什么时候都不要亏待了自己。”
长卿点头:“我知道。”
妈妈说:“你渐渐的长大了,有你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人生的路要走,我跟你爸爸不会干涉你的未来,但是你要记着,你在外面要是累了,或者是难过的时候,都有一个家。”
长卿说:“我知道。”
有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床单上,红蓝格子相间的棉布床单,慢慢的洇开来,像是小小的花朵。
她跟妈妈拥抱:“妈,我爱你。”
很多很多的爱。
在家的最后几天里,长卿非常的珍惜,那一种心情很微妙,有一点点像是待嫁的新娘,只不过是一日的时光,却翻越了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个门槛。
晚上她接到了一个电话。
号码很陌生,接起来听,居然是冷于冰。
冷冷淡淡的声音,在那一头告诉她:“他现在北京,决定要做手术了,风险概率很大,百分之三十的成功机率,他本来想等手术完成了再告诉你,可是我觉得应该对你说。”
这么大的事,他的音调连一个起伏也没有。
她愣了一下,才礼貌的道谢:“多谢你。”
他礼貌的回答:“不客气。”
她的电脑在桌子上放着,音乐一直在响,她侧耳听了一会,才听出来,是很老很老的一首歌,梅艳芳的《似是故人来》。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正唱到第一个□□的部分,伴奏中的和弦就像是潮水,澎湃着汹涌前来,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似乎还是在大学的时候,曾经非常非常喜欢这首歌,不为别的,只为那一句话——似是故人来。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没有陌生,没有疏离,没有隔阂,多么美好。
歌曲漫漫的流淌,已经到了尾声了。
“------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间上终老,离别以前,未知相对当日那么好,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歌声很荒凉,因为唱歌的人很荒凉,而听歌的人,恰好又赶上了荒凉的心境。
也不过就是这样,世事如棋,人生难料,什么什么都是在时光的夹缝里偷一个巧,然后该爱的恨了,该生的死了,该花好月圆的,阴差阳错了。
每一次错过,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懦弱而不敢面对,那么便不可原谅。
因为时间太紧张,飞机票没有买到,她坐了一夜的火车赶到北京,扑面就是秋风萧瑟,微雨落花,天际阴沉,有簌簌的雨声,扯天扯地的落下来,像是一直敲打在心里头一样。
她打了一辆出租车,径直的赶到医院去。
因为下雨的时候,天色比较暗淡,街边上的西饼屋里亮着灯火,橙黄的灯火,映照着里面的点心,看起来很温暖。
她想了一想,还是走进去,买了一杯热奶茶。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手术室里,来的时候她计算过时间,千里关山,空间的距离在那里摆着,交通再发达,她终究是没能赶回来,在手术前看他一眼。
一楼的大厅里有很多人在排队,地上有泥泞的水渍,空气里除了来苏水之外,还有一种不知道什么什么的怪味道。
她走到电梯里,按下了按钮。
边上的那个红灯一直在变化,有人进来,又出去,只有她一直在里头,电梯的双门划开来,“叮”的一声。
手术室就在最顶层。
她的怀里抱着那一杯热奶茶,渐渐的温了,渐渐的冷了,她插上管子喝了一口,分明是香芋味的,却不知为何,总是觉得咸兹兹。
走廊很长,因为白色的缘故,显得很空旷,长长的延伸出去,似乎是没有尽头一样。
那样长长的走廊,长长的墙壁,洁白的墙壁,就连一个污点也没有,顶壁上的日光灯,那光芒也是白惨惨,她不知该做什么好,只是走下去,这样走下去。
一直一直有一个声音“卡塔卡塔”响,还有空旷的回声,寂寥的一唱一和,很清脆,像是女子的高跟鞋。
她过了好久,才想起来,原来是她自己,她自己在这空旷的走廊里走,走廊长得好像没有尽头。
她朦朦胧胧的想起来,似乎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曾经见过这样的时刻。
电话忽然响了,再见爱丽丝的和弦铃音,有些突兀的回响在安静的顶楼。
她接起来,是陈立文,在那里问她:“长卿,你还好不好。”
她对着自己微笑:“很好。”又强调一下:“非常好。”
陈立文说:“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想哭,就哭吧。”
长卿说:“我真的不想哭,真的,我觉得所有我自己能够做到的努力都做到了,那么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坦然。”
陈立文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顿了一顿:“邹远叫我向你问好,他要结婚了。”
长卿微笑:“替我恭喜他吧,他是个好男人,难得的好男人,会很负责任。”
陈立文叹息:“你也是个好女人。”
长卿点头:“谢谢立文哥,可是这个世上的人,不是因为好就能够搭在一起的,就好像是东北大酱不能抹在切片面包上一样,虽然能吃,可是毕竟味道很怪。”
他笑起来:“丫头,好运气。”
她也笑:“借哥哥的吉言,十有八九都会准的。”
“嗒”的一声,电话关了,她有一点茫然的,去听手机里的忙音。
雨一直在下,簌簌的,绵密的,潇潇的冷雨,扯天扯地一样,她忽然觉得冷,慢慢的裹紧了身子,蹲到地下去。
她埋着头,一直一直在按手机。
一个数字,又一个数字,然后是“嘀”的一声,接通了。
她从来没有把他的手机号码存在电话簿里,但是那几个数字,已经在她的头脑中生了根。
她想起刚刚开始见面的时刻,他挑着眼角微笑,漫不经心:“徐长卿,是一味药。”
徐长卿,是一味药,能够医得了他的心,却不知道,能不能医得了他的身。
往事有如烟花,瞬时过眼,呼啸来去,她想起九月的香山,漫山的黄叶,他背着她,一步一步的下山去。
恍如隔世一样。
戒指戴在手上,亮晶晶的一圈小小的星子,她摘下来,对着天光晃了一晃。
钻石还在,忽然一闪,那广告词说得真好,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她从窗户里向外看,北京雨季苍青的天空,像是浸透了水汽的琉璃,有重叠的楼宇,马路上人流如蚁。
她忽然很想念西安,西安宽广的街道和法国梧桐,那一座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墙,她还跟他约好,会在明年的情人节里,一起走去,就在城墙上走一圈,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
电话在响,一直都在响,他从来都没有设过彩玲,又或者这一只电话是特殊的,只是“嘀”的一声,又一声。
单调的重复。
或许这一只电话,就一直在哪一个角落里孤独的响着,等到电池耗尽,也就永远的沉寂下去,也或者下一个嘀声过去,会有一把清朗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丝丝的慵懒,拉长声音叫她:“长卿啊——”
谁知道呢?
——我是人世间微茫的一叶,致最最崇高的命运。
2008年4月11日凌晨二时零四分
阿湘于帝都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