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唉,其实,她真的真的不想浪费纳税人的辛苦钱!
入职训练结束后,她被分到经济调查科,因为人资部部长不小心瞄到她的履历,知道她
学的专业是经贸。
是谁说读经贸的就一定要去调查经济犯罪的!熬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总算从学校挣
脱出来,居然还让她对着枯燥的经济,打死也不干。
可是她递出辞呈的结果,却是被划到了刑事记录科。
既然局里愿意为她换个环境,她就多尽点力,发点光。可……记录科耶!成天面对案
卷电脑,分析统计犯罪资料。这都不算什么!最让她难以忍受的,其实是整天坐在电脑前,
手不能伸脚不能踢,一双眼睛简直都可以长豆蔓了。
不行不行,这个职业她不喜欢。不干了。
好吧,既然刑事记录科也不合她意,局里人资部倒也好商量,拨她到夜间巡逻组。
从此,每天夜半无人时,月黑风高夜,寂静幽冷群鬼出没的晚上,她都不得不开着巡逻
车,在空荡荡的街道绕过一圈又一圈。
这份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有些新鲜,但日子久了就会令人生厌。不行,这个她也不
喜欢。
凭她三个月换一次上司的纪录,局里人资部终于忍受不了……这是不是表示她可以成功
辞职,离开这发光发热的光荣地方,重新过回她纸醉金迷的生活?
可惜,真可惜。天不怜她啊!
局里人资部竟然没有放弃她,还把她调去刑事重案科。
重案组耶!那可是个全局刑事精英聚集的地方。一有案子发生,不仅时不时就要开整夜
的会,还几乎每个精英都一副愁眉苦脸的忧郁状……
嘿嘿,好像抱怨得太过分了点。
光听名字她就头痛了,更别说要她加入进去工作啦。平时看看侦破片的确是可以调节沉
闷生活的乐趣,但真要换她当其中的主角……拜托,一棒子打晕她得了。
不过,看在颇有挑战性的分上,她就先勉为其难地做上一阵子吧!
可是她没有料到,她的这“一阵子”居然会是两年。
两年耶,她的大好光阴、如诗如梦的美好年华就这么……这么地飘逝了!
何涵烟呀何涵烟,你诗梦般的年华啊……呃,忘了介绍,她姓何,名涵烟。
真不知老爸当时哪根筋短路,居然取个如此有意境的名字。前思后想,可能是因为老爸
自己叫何镜云,所以就给女儿配上一个烟字,云烟不分家嘛。
她常想,也许自己应该配合一下:穿上一条飘逸的白色长裙,散着丝丝柔顺的长发,脸
上再挂着梦幻般的呆笑——看上去的确是烟雾一团。
但很可惜,她不爱穿裙子,也讨厌白色衣服。无关喜好,只是因为白色衣物都极易被染
色,不好洗罢了。
所以,重新看看镜中的自己:合身的深蓝色束腰制服,深蓝色麻料制裤,再配上一双深
蓝色的仿皮跑鞋,一身劲道,很精神。
为什么要穿跑鞋?当然是为了方便追人喽。
说到追人啊,被她追过的人可就多了。
两年来,她是男女不限,死追烂追,一追到底……呃,表达失误,应是追捕才对。有精
瘦狡猾的男子,有貌似无害的女人,也有年轻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
其中最惨的,是有一次,遇上一个能跑会跳的逃犯,害她不得不紧咬在他屁股后面追了
整整五条街……问她为什么不驾警车是吧。
想到警车她就有气,把那该死的烂车送到修理场报废也不能解她心头之恨!
平常巡逻时没见那车有什么一长二短的毛病,却偏偏在紧要关头,毛病全出来了。没油
可以原谅,刹车灵活过头也可以原谅,可,轮胎居然给她漏气。害她差点没跑断两条修长的
美腿。
去,该死的破车,第二天她就送交局里,再也不开了。
腿虽然没跑断,追人的痛苦她可是极大地领会到了。
该死的,追得这么辛苦,姑娘她不干了。
然而,就在四个月前,她的辞呈再一次被打进了冷宫——碎纸机。人资部一纸文书,丢
她去了毒品调查科。
该死的,是不是看她能打能摔,这样整也行?
好吧,毒品科就毒品科,姑娘她也不差多干这几个月。
可是就在两个月前,局里终于忍受不了她洋洋洒洒的千字文辞呈,干脆放了她两个礼拜
的假,还美其名为“警务人员心理调节期”。然后假期一结束,就又把她丢回刑事重案科,
继续让她发扬烛光精神,点点滴滴不放弃了。
咕噜——一阵腹鸣响起。
好饿,望望电子钟——七点整。
冥想了十分钟,今天还没忘形。不错,状态良好。
何涵烟冲着镜子微微一笑,再次审视镜子中那个一身警装的精神女子:二十五岁的年纪
,脸上暂时没有皱纹;遗传自父亲的剑眉和母亲的大眼,高高的鼻子,不大不小的嘴,配上
一张瓜子脸,还算耐看。
嗯,满意点头,她转身。
拉开房门,如意料中看到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中式早餐,何涵烟露出醒来后的第二个笑容
,带着淡淡温柔,送给正站在桌边,围着蓝色厨巾,笑得一脸阳光的男子。
他,是她的男佣——她的红发男佣,是她三年前在海边捡回来的,唯一经她允许,在她
屋子里打扫的男佣。
“杜瓦,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咬着香葱花卷,何涵烟称赞道。
“今晚想吃什么?”倾靠在她坐的椅背上,被唤杜瓦的男子满意她吃得香甜。
“听你的语气,又在那些师奶班里学到什么新东西了?”任他在身后把玩她的头发,何
涵烟低头喝粥。
“没有。你昨天说这个星期不会值勤的。干脆在家好好休息嘛,我做好吃的给你吃。”
杜瓦摇着手上的乌发,轻声说。
“杜瓦,天天做这些没劲的事,你不会厌吗?”喝完最后一口粥,她转身问自己的红发
男佣。
那一头张狂的红色头发,不是刻意染成,而是天生的色泽鲜艳。每次走在街上,总能引
来路人的回头,简直是男女老少通吃。
三年前,她能在海边捡到他,也是受那团鲜艳的红色吸引。
哪有人的头发长得这么……不像人的,是不!
满头红发色泽均匀,每一根发丝从头皮到发尾,全是鲜艳的红色,既不似西方人的红发
那般是深浅不一的层次,也不像染发后会出现的红黑不均。总之,就是红得不像话,初时她
还以为他是樱木花道的真人版呢。
他的红发很柔软,眉毛则是板栗的色泽,黑中泛着些许暗红。眼睛深邃,眸子如两颗晶
亮的黑色猫眼石,微微偏白的唇边常挂着好奇的笑。他的皮肤很白,白得让身为女人的她也
羡慕三分。
而他,真的不能算是一个人……嗯,应该说不能算是地球生物吧!
黄道十二宫听过吧,圣斗士听过吧,十二星座听过吧,天蝎双子人马魔羯水瓶什么什么
的座听过吧……她听过,也看过。读书时可耻地浪费大把的时间,除了跑跑空手道部外,就
全被她拿来看漫画消磨掉了。
可,那毕竟只是故事,没可能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至少她以前是这么认为的——就在
她捡到杜瓦以前。
不过,现在即使有人跳到她面前,说他来自魔界,她也不会将那人当疯子看了。
她的红发男佣啊,竟然是黄道十二宫的星云守护使呢!还是射手星云团的守护使。
射手?不就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家伙吗?人不像人马不像马的,跑起来不知两只手
放在哪儿呢?
是保持笔直的身躯,双臂环胸做骄傲状?还是双臂摆动,做助跑状?
当然,她不可能从杜瓦身上看到这种情形。杜瓦是人,不是神话中的怪兽。只能说,他
生存的时空与她不同。
既然是射手星云团守护使,对她而言当然就是外星人。
外星人就该有外星人的样子:没事飘上飘下,眼睛能发射伤人的光束,身硬如铁,再来
个隐身遁地,隔空摄物之类,这才称得上来自外太空嘛。
但杜瓦不是。
他有着地球人的皮肤,地球人的外貌,眼睛不会发光,也少看他隔空摄物。偶尔见他浮
于空中,也是三秒就落地,还一个劲地叫着肌肉酸痛。
有没搞错,他是外星人耶,是个有超能力的星云守护使哦,居然敌不过地球重力?
这么没用的话……她就发发早八百年前就被丢到床底下的善心,怜悯一下,收他做个男
佣吧。
好在他对地球的稀奇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好学勤劳,算是个合格的男佣,也是个非常
……可爱的男人。
做了三年的男佣,他真的不觉得厌吗?他来地球是干吗的?做专职男佣的吗?她可不信
。
好玩。无论她怎么问,他的回答总是这两个字。
问他厌不厌倦,他的回答更没创意,现在也是——“你看了我三年,会不会厌?”
“不会。”她摇头。养眼是原因之一。
“我也不会。”放下把玩的头发,杜瓦收拾空碗。
也……不会?不会什么?是看到她不会厌倦,还是对男佣这份工作不会厌倦?
眨眨眼,何涵烟一如既往地皱眉叹气。
唉——每次的回答都一样,可她就是不死心。趁着洗碗的当口,她冲到厨房,盯着他正
默默冲洗的高大身影,问出每天出门前的例行问题:“杜瓦,你来地球是干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