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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4)茶与咖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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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茶与咖啡

岁月如歌,男人似茶。十岁的男人是柠檬茶,人性初显露,淡淡的青涩醇味,回味甘甜。二十岁的男人是雨花茶,初识情怀,至真至纯,滋味鲜凉而气色清香。三十岁的男人是碧螺春茶,阅历人生是一种去粗取精的过程,去除浮躁又保持了香味而具有独特的风格。四十岁的男人是西湖龙井,简单中体现了完美,成熟中体现了高贵,而又让这高贵如此可以亲近于人。五十岁的男人是乌龙茶,经历了岁月磨练,开始磨练岁月,事过千万,不需过分显露,真情自然涌出。六十岁的男人是祁门红茶,经自然调和,收日精月华,滋味浓厚。七十岁的男人是银针白毫,已不必看见全人,只见其点滴,便可勾勒出全部风体,经历了所有性情中事而观止。

男人似茶,女人却如咖啡了。一种集众多味道的极品生活饮料。好的咖啡,不是一次就可以尝出她的味道。一旦懂了,是可以多年以后难以忘怀的一段感觉。男人是一种茶,是一种混杂着多种浓情和淡意的饮料。他不仅是为女人所准备,更是为了男人自己。不要以为都是饮料,两样东西就可以互通交流,也不要以为都是人,男女就可以互相了解包容。生活就是这样的,好像很像,但往往就是两回事情。他们共同的是可以不停地涌起丰厚、细腻、持久的激情,并且停留在唇边和舌尖。尝起来浓浓的苦,想起来淡淡的香,本是两个极端,却又那么的相似。

天越来越冷了,清晨早早的出门,挤公共汽车,再拼尽全力的从车里逃出来,全速跑步去大厦的电梯。这挤公车可是个综合的体育运动,它是集武术,摔跤,瑜伽,柔道,平衡木为一体的体育项目和健身训练。

每日的早上,总是这般的匆忙而狼狈,拎着包,头发被风吹乱,风风火火,像个奔跑的鸵鸟,踩着高跟鞋,每日准时倾情表演百米飞人赛跑,跟时间比赛,多么有豪情,她仿佛又成了夸父追日。这临到上班的前几分钟里,你可以坐下来喝着茶,含笑的欣赏一个个为了舍命打卡的各级超人,尽情施展独门绝技,都只为不迟到一分钟而已。

晚上,出了公司的门,总是能遭遇上天色昏暗。冬日的白天是短了些,范明奇在一天的两头都见不着太阳的面儿,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阴暗之中,不见天日,也没了出头之日,像个耗子似的,不过也有好的一面,这不,皮肤变得越来越白了,省去了美白的化妆品,还是挺省钱的。

三boss只是偶尔去她家里蹭顿饭吃,其余时间,她看见他在各个约会里忙碌着,这是个大都市里的“穷忙”一族。别人是忙不来钱,而他忙来忙去,却忙不来个好名声。

别人私下里都说三boss滥情,女朋友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这么不乐观的前景,居然还有人孜孜不倦的前仆后继的铤而走险。人家是有钱,可你以为他会跟你分享他值得炫耀的资本吗?给你花点儿小钱,有限,很有限,那大家又为什么乐滋滋的做白日梦哪?也许是以为自己有本事有手段有姿色,对自己很有信心,对三boss也有爱心,可屡试不爽却让人有了些怨气。

范明奇特别爱吃水果,去超市的时候一定要买上几样。路上遇见也会买一点,她说吃水果是最好的零食,也是最好的美容方法,每日一个苹果,就能让人神清气爽,心情愉快。

那日,三boss看见外面下了雪,突然就想吃火锅,他给范明奇拨了个内部电话,“晚上,吃火锅?”

“哦,家里什么也没有”即便是有,也不能让他知道,他比老鼠还能偷。

“超市买点去,你掏钱”没见过比他还小气的人。

“我没钱,回家我吃个方便面就得了”

“我想吃火锅”重申自己一时兴起的美味。

“ok,吃吧,你掏钱”

“一说到钱,你就跟我斤斤计较”斤斤计较?范明奇想‘我不跟你计较,你都能给我花干了,我穷,我很穷,非常穷!所以非常的计较,打死我也不大方了!’

“哦,我还忘了,今天好像和人约好了”找个借口是这么的信手捏来,不需要一丝的犹豫。

“和哪一个?”轻蔑的问,她的相亲对象多的站起排来,都能排到火车站了,名副其实的相亲杀手,见光死,他倒是很有兴趣看她忙乎的不亦乐乎最后还给剩下了,做个无人搭理的高龄处女,她是这么的有潜质。

“庄浩”又是他!

“好了,今天我出钱,吃火锅吧”

“谢谢,我真的有事”欲擒故纵的矜持。

“吃什么,听你的,任你挑”大方起来了,哈哈。

“恐怕不行”勉为其难的低声说,她要是好说话的人,那就不是她了。

“我下厨洗菜,准备,你就等着吃”有人要冲进厨房甘当伙夫了,是不是她也该捡个楼梯美滋滋下去了?差不多得了。

“真的,我没时间…”最后假装一下吧。

“我可以不扣你季度奖一分钱,怎么样吃不吃?”这,绝对算是个意外惊喜,就像摔了跟头,一个狗啃泥,却发现眼前出现一摞钱,赶紧划拉进怀中,迅速爬起,撒腿就跑,占小便宜的烂人啊。

“既然你那么诚恳,那我,我就勉为其难的推了庄浩算了,你可要说话算话啊”不记得以前谁说过,朋友就是随时用来出卖和背叛的,范明奇最是知道了。

“当然”知道她好对付,无须一兵一卒,几个轻飘飘的许诺就够了,很好摆平。

“ok,吃火锅”

“待会,下了班,你利索点,别让我催你”

“我办事,你放心”

“嗯”

下了班,外面已经白雪皑皑,银色世界里,累了一天的人们行色匆匆,在个无人注意的拐角处,悄悄上了三boss的车,赶往家门口的那个超市。

范明奇站在水果专区,就走不动步了,看着娇艳欲滴的瓜果梨桃,她一脸垂涎的想伸手拿。

三boss在一旁催她,“快走啊,菜在那边”

“你看这苹果多淑女啊,又水嫩又红润又好吃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喜欢”手里拿了一个油亮发红的苹果,贴在脸上,冰凉。

“走吧,今天买菜不买水果,再说,我前天看你家还有不少橘子,别买了”

范明奇在心里翻白眼,说“桔子能吃出苹果味儿来么?”恶狠狠的样子。

三boss看她一眼说:“买,可以,但你要自己付账”

“你说过今天你付钱的!”很正经的说,如果他不承认,她就拿苹果砸他。

“我说的是买吃火锅的材料,没说要买水果”

范明奇气的放下苹果,走了几步就又回了身,她还是买了几个大个儿的苹果,还有一小串的马奶葡萄。自己拿着塑料袋,没有把他们放进他的购物车里,东西买齐的时候,去结账,范明奇自己掏钱付了水果的钱。

回去的路上,她没有跟三boss说一句话,三boss也发现了她言语少得有点不正常,为了不让她把怨气带到餐桌上,三boss看见路边有人卖冰糖葫芦,就停下车来,买了两支,都给了她,她却不要。

“吃吧”

“我不要,我想吃我会自己买的”

“都买了,你不吃谁吃啊?”

“没人吃,你可以扔了啊”

三boss点点头,居然真的把糖葫芦从窗户里扔了出去,范明奇瞪着眼睛看着他,他却非常从容的开着车回去了。

范明奇恨的真想拿刀子吓吓他,怎么会有人这么浪费哪?这难道就叫有钱人?可以随便的买来两只糖葫芦,不吃,专用来扔着玩的?可三boss知不知道那两根串糖葫芦的竹签还是可以再利用的?你扔了糖葫芦之前,应该撸下那竹签回家用来串鱿鱼吃,真是不懂得节省,外星球的人。

回去,范明奇没有帮他一下,她专心致志的看电视,吃水果,电视剧正放到感人的地方,三boss看见她对着电视泪眼婆娑的,不以为然,说:“范明奇,你怎么为那些素不相识的人和完全虚构的事,傻乎乎的哭哪?”

“你还不是一样!你见到一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将球踢进球门时,不也是激动的大喊大叫吗?”

噎的三boss没话说,返身进了厨房,范明奇听见他不太小声的说:“哭的比笑的时候,好看多了”

“你…”这梁子跟他结定了。

一顿火锅之后,三boss突发奇想,要出去看看雪,走走散散步,范明奇不去,他就软硬兼施,把她拖出门。

范明奇穿的跟个粽子一样,雪白的世界,把夜空都映的亮起来,小区里的人在这会儿出来的不多,可范明奇还是担心碰上熟人,她只给自己露出两只眼睛。

他们慢慢的走着,他说:“下雪,让人心情真好。”

“没觉得”最爱跟人唱反调。

“你是个榆木脑袋,肯定什么也不会知道”

“那你别跟榆木脑袋说话了”

三boss被呛了一下,还不罢休,“你跟猪一样,能笨出个花花!猪还能被做成红烧肉,你呢,什么也不是,就能当个饭桶”

“我又没吃你的,你担心什么?”

“怪不得你总找不着个男朋友,谁找你这样的谁倒霉!”恶意攻击人。

“庄浩对我说了,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嗯,说的也挺对的”一脸甜蜜的臭显摆,谁遇上她谁倒霉,可还有人愿意下地狱,这是什么样的阶级感情啊,崇高的,美好的,让人感动的鼻涕冒泡,嘿嘿,咱不是剩女了!

“白痴配傻子,正好一对儿”

“那不是很好?头脑简单的人幸福指数最高,我们也对快乐的要求不太高,反而觉得快乐是任何人唾手可得的。”

“好个屁!”她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快乐和幸福?她那么白痴。

“三boss,你能不能别整天骂人,你都快得职业病了。”

“不骂你,你好不了”

“三boss,你说奇不奇怪?现在不知为什么,对快乐和幸福感叹不已的常常是我们普通人羡慕得不得了的成功人士。有权的感叹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有钱的感叹穷得只剩下钱,有闲的感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三boss,你感叹什么哪?你是不是也有和他们一样的烦恼?你不就是个成功的有钱人士嘛?”

“我穷的只剩钱了,你信吗?”

“信!我当然信!你呀,只是粗心大意,对身边的快乐视而不见罢了。在你看来很平常的一个东西一件事,可能在别人看来却相当的羡慕和快乐,而你已经习以为常,不在乎了,所以也没感觉了,只觉得无聊。其实生活的许多细微之处常常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发现你遇到的麻烦事全都保过险;发现你买东西付的款比你预计的要少;刚买到紧缺的车票就见工作人员挂出“售完”的牌子;准备去买的以前丢失的东西突然又找到了,钥匙锁在汽车里忽然发现有扇车窗忘了关上…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只有你总是在倒霉到极点的时候还这么宽宏大量的胡思乱想,明明是你粗心大意,还安慰自己如何如何的幸运,你把阿q精神给彻底发扬光大了”

“咱俩其实一点也谈不来”

“那要看我想不想跟你谈”

“你想谈的时候,我肯定不想谈了”

“这倒是”

在雪地里,看见一个人拽着个铁链子,正遛狗,那狗很凶,像是个藏獒,这会儿它正和小树林边一秃毛野狗咬起来。撕咬的很是激烈,范明奇和三boss就站在路边看狗打架,主人是出来遛狗的,这会儿显然被狗牵着走了,主人极力的制止他们干架,却力量不济,只好任那藏獒狂吠,奔跑。

俩人兴致勃勃的站在雪地里观战,最后没想到藏獒竟然大败给一条草狗,让人大跌眼镜,十分的不理解。

三boss说:“看样,这只秃毛狗还挺厉害,一点也不惧藏獒,狗也不可以貌相啊”

范明奇瞅瞅他说:“你没看见那秃狗的凶恶眼神啊,他在告诉藏獒:‘妈的,爷秃之前,他们都叫我狮子!’”

“哈哈”三boss笑着看身边的人,伸手拉过她来,范明奇马上立正。

“三boss,有什么指示?”

三boss却什么也没说,伸手将她的围巾紧了紧,拍拍她的头,抿嘴乐了。

回去的时候,范明奇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下雪,路滑,不走了”

“天!不会吧?”

“怎么了?”

“我是说,你还是回去吧”笑笑。

“盼着我走?”

“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是我误会你了?得,我就盛情难却的留下好了”

“别,你确实是误会我了,我盼着你走,我家小,装不下你,再说,我妈也常来查岗,一旦发现我留别人住宿,我妈会打断我腿的”

“没事,你妈要是想打你腿,我就先告诉她,‘我要打断范明奇的胳膊’,你妈肯定就不打你腿了,别人都说自己家的东西就是扔了也不觉得可惜,如果别人主动要帮着扔,她就会舍不得,一样的道理”

“我有权拒绝当实验品,所以,你最好趁雪还不太厚的时候,回你自己的家”

三boss被再三拒绝,脸上也有点挂不住,“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是谁?”

“范明奇啊”

三boss终于走了,弯腰去穿鞋,站起身来对范明奇说:“有时我觉得你天真的有点邪乎,不过这还不是个最搞笑的事情,最可笑的是你还把无知当个性,你是我见过的最逗乐的人,可你也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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