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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一大畅销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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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革命者邹容,著有《革命军》.邹容————《革命军》的作者,为什么才活到20岁?

1903年5月,邹容的《革命军》由章炳麟作序,革命党人集资,由上海大同书局出版,立即轰动全国,被视为中国的“人权宣言”。先后翻印20余版。各地为之纸贵,销售量达110万册,为当时第一大畅销书。许多青年竟相传抄,偏远地区竟卖到10两银子一本。

这部被誉为中国近代《人权宣言》的公开问世,吓得清政府惶惶不安,勾结帝国主义查封了爱国学社和《苏报》,逮捕了章太炎和邹容等人,这就是1903年震惊中外的"苏报案"。邹容在狱中受尽□□,于1905年死于狱中,年仅20岁。

鲁迅说:“倘说影响,则别的千言万语,大概都抵不过浅近直截的革命军马前卒邹容所作的《革命军》。”端方则说:“此书逆乱,从古所无,竟敢谤及列祖列宗,且敢直书庙讳,劝动天下造反,皆非臣子所忍闻。”《革命军》如振聋发聩的霹雳,读之令人热血沸腾。

邹容当时年仅18岁,字威丹,四川巴县人。富商的儿子,自幼读经史,不肯应科举,常“薄尧舜,非周孔”。1901年出川,入上海广方言馆。次年赴日,就读于东京同文书院。2月,刘成禺借新年团拜发表演说,邹容起而响应,因强剪一官员的辫子被迫回国,住上海爱国学社。5月,发起中国学生同盟会,想“于学界成一绝大合法团体,以鏖战于中国前途竞争逼拶之中”。与章炳麟、章士钊、张继结为兄弟,被视为小弟。

上海的革命刊物《苏报》,刊登了邹容写的《〈革命军〉自序》,和评论《革命军》的文章,这一来,人们争相阅读《革命军》,交口赞誉它应成为"国民教育之第一教科书"。

《革命军》尽管有一定的时代局限,但它喊出了当时中华民族谋求革命独立之呼声,所以问世之后风行海内外.1912年2月,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签署命令,追赠邹容为“大将军”。

无产阶级革命家吴玉章题诗赞曰:“少年壮志扫胡尘,叱咤风云‘革命军’。号角一声惊睡梦,英雄四起挽沉沦。”这是对邹容及其《革命军》的中肯而确切的评价。

在中国面临封建主义的压制和列强驱迫的处境下,邹容得出一个与康有为、梁启超保皇派截然不同的结论:"欲御外侮,先清内患"。《革命军》在揭露清政府贪酷无度和统治者的荒淫无耻时说:"乾隆之圆明园,已化灰烬,不可凭借。如近日之崇楼杰阁,巍巍高大之颐和园,问其间一瓦一砾,何莫非刻括吾汉人之膏脂,以供一□□妇那拉氏之笑傲。夫暴秦无道,作阿房宫,天下后世,尚称其不仁,于圆明园何如?

于颐和园何如?我同胞不敢道其恶者,是可知满洲政府□□之极点。"

邹容在《革命军》中,不仅无情揭露清王朝是国内被压迫民族的监牢,而且是帝国主义忠实的走狗。他说:"'量中华之物力,结友邦之欢心',是岂非煌煌上谕之言哉!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割我同胞之土地,抢我同胞之财产,以买其一家一姓五百万家奴一日之安逸,此割台湾胶州之本心,所以感发五中矣!"

因此,邹容主张用革命的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他豪迈地说:"磨吾刃,建吾旗",同清王朝"驰骋于枪林弹雨中",然后,扫除干涉中国主权的"外来之恶魔"。邹容坚决地宣布:与帝国主义血战到底,"忍令上国衣冠,沦于夷狄,相率中原豪杰,还我河山"。邹容吸取了戊戌变法和义和团的教训,在争取中华民族生存的斗争时,不再维护清王朝,而主张坚决地推翻清王朝这个"洋人朝廷",这显然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第一章绪论

扫除数千年种种之□□政体,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诛绝五百万有奇被毛戴角之满洲种,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使中国大陆成干净土,黄帝子孙皆华盛顿,则有起死回生,还命反魄,出十八层地狱,升三十三天堂,郁郁勃勃,莽莽苍苍,至尊极高,独一无二,伟大绝伦之一目的,曰“革命”。巍巍哉!革命也!皇皇哉!革命也!

吾读《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记》,吾读来尽,吾几不知流涕之自出也。吾为言以告我同胞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是又岂当日贼满人残戮汉人一州一县之代表哉?夫二书之记事,不过略举一二耳,当日既纵焚掠之军,又严剃发之令,贼满人铁骑所至,屠条掳掠,必有十倍于二地者也。有一有名之扬州、嘉定,有千百无名之扬州、嘉定,吾忆之,吾恻动于心,吾不忍而又不能不为同胞告也!

《扬州十日记》有云:“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载簿,不过八日,共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

吾人为言以告我同胞曰:贼满人入关之时,被贼满人屠杀者,是非我高曾祖之高曾祖乎?是非吾高曾祖之高曾祖之伯叔兄舅乎?被贼满人□□者,是非吾高曾祖之高曾祖之妻之女之姊妹乎?(《扬州十日记》云:“卒常谓人曰:‘我辈征高丽,掳妇女数万人,无一失节者,何堂堂中国,无耻至此!’”读此言,可知当日好淫之至极)记曰:“父兄之仇,不共戴天。”此三尺童子所知之义,故子不能为父兄报仇,以托诸其子,子以托诸孙,孙又以托诸玄来仍。是高曾祖之仇,即吾今父兄之仇也。父兄之仇不报,而犹厚颜以事仇人,日日言孝弟,吾不知孝弟之果何在也。高曾祖若有灵,必当不瞑目于九原。

拖辫发,着胡服,踯躅而行于伦敦之市,行人莫不曰:Pigtail(译言猪尾)、savage(译言野蛮)者,何为哉?又踯躅而行于东京之市,行人莫不曰:(译音拖尾奴才)者,何为哉?嗟夫!汉官威仪,扫地殆尽,唐制衣冠,荡然无存。受播吾所衣之衣,所顶之发,吾恻痛于心;吾见迎春时之春官衣饰,吾侧痛于心;吾见出殡时之孝子衣饰,吾侧痛于心;吾见官吏出行时,荷刀之红绿衣、喝道之皂隶,吾恻痛于心。辫发乎,胡服乎,开气袍乎,花翎乎,红顶乎,朝珠乎,为我中国文物之冠裳乎?抑打牲游牧贼满人之恶衣服乎?我同胞自认!

贼满人入关所下剃头之令,其略曰:

“向来剃头之制不急。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事。联已筹之熟矣。君

犹父也,臣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归一,不见为异国人乎?自今布告之后,

京城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并限旬日,尽行剃头,若惜发争辩,决不轻

贷。”呜呼!此固我是汉人种,为牛为马,为奴为隶,抛汉、唐之衣冠,去父母之发肤,以服从满洲人之一大纪念碑也。同胞!同胞!吾愿我同胞,日日一读之!

娼妓之于人也,人尽可以为夫,皆为博缠头计也。我之为贼满人顺民,贼满人臣妾,从未见益我以多金。即有入其利禄诱导之中,登至尚书、总督之位,要皆以同胞括蚀同胞,而贼满人仍一毛不拔自若也。呜呼!我同胞何娼妓之不若!

吾同胞今日之所谓朝廷,所谓政府,所谓皇帝者,即吾畴昔之所谓曰夷、曰蛮、曰戎、曰狄、日匈奴、曰鞑靼;其部落居于山海关之外,本与我黄帝神明之子孙不同种族者也。其士则秽镶,其人则种,其心则兽心,其俗则毳俗,其文字不与我同,其语言不与我同,其衣服不与我同,逞其凶残淫杀之威,乘我中国流寇之乱。闯入中原,盘据上方,驱策汉人。以坐食其福。故祸至则汉人受之,福至则满人享之。太平天国之亡也,以汉攻汉,山尸海血,所保者满人。甲午战争之起也,以汉攻倭,偿款二百兆,割地一行省,所保者满人。“团匪”之乱也,以汉攻洋,流血京、津。所保者满人。故今日强也,亦满人强耳,于我双人无与焉;故今日富也,亦满人富耳。于我汉人无与焉。同胞!同胞!毋引为己类!贼满人刚毅之言曰:“汉人强,满人亡”彼族之明此理久矣,愿我同胞当蹈其言,毋食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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