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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需要你跟我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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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现在是伤员!”而且还是因为你,才会变伤的。

高巨侠轻咳两声,显示自己重伤未愈,他知道荀若这个女孩子虽然行为举止从骨子里都透露着一股怪异,但本质上心肠还是比较软软的。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既然是伤员,就好好休息,不要到处乱跑啦!”荀若一想到对方的伤是怎么来的,纵使她脸皮厚到能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推卸至高巨侠身上,但心里头,说到还有那么一点点愧疚之心的。

我的妈啊!你生我的时候,怎么把良心也一块生下来啦!虽然份量是少点,平常也不怎么见它出来,自己都快差不多忘记它时,但关键时刻怎能良心发现呢?

“不行!”高巨侠断然拒绝了荀若的意见,他手指紧紧握住衣袖,脸上一副决然的表情说道。

“为什么?天大地大,什么比自己还大?”荀若很不理解高巨侠的想法。

“我要是救人!”高巨侠脸色看上去平静如波,但他握住衣袖的手,手指关节开始泛白,手心中也不由冒出汗水来,“晚了,就来不及了!”

自己四月到京城时,入侵大宋的金军方才满载着,他们从宋宫里根刮来的金银财宝、书籍图典、古玩字画、伎艺工匠、皇室宗亲以及她,刚刚离开京城。

而他一路上紧追慢追,为了也不过是希望能再见她一面,或者是也许……也许,虽然希望渺茫,但也许有机会能将她救出来。

本来金军人多,又要防范宋军来劫营,每天都提心吊胆,虽然想走快点,但实际上他们却走得很慢。而他单骑快马,走得又是小路,应该快很多才是,只是自己一不小心受了伤,生生一个月不能下床,好不容易现在才养好一点,总算是能走路能骑马啦!

虽然他也知道,以自己的伤势实在不宜赶路操劳,但只要一想到她还在金营受苦,他又怎么能安心在那张床上躺下去?

金军押回这么多人,肯定会在燕京停留休整,燕京虽然名属金国,但治下百姓多为汉人,他也许还有机会能将她救回来,但是如果说她被押往会宁府,进献给金狗的皇帝,他就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是……什么人啊?”荀若看着高巨侠,一脸八卦的好奇问道。

“是……我的未婚妻!”高巨侠看着荀若那张天真可爱的笑脸,心中更是痛苦,曾已何时,她也是这样天真可爱的冲着自己笑。

“这样啊……”荀若看着在提及自己未婚妻时那黯然伤神的脸,心中不由一阵酸楚。

这酸楚与男女情爱无关,只是出于本能的对着那个未曾见面过女子的嫉妒。

唉!为什么我就没有一个这样的男人为自己黯然神伤呢?

那些言情小说里,不是经常有男主角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从此不离不弃永远爱着女主角,理由就是因为从来没有见过女主角这样美如天仙的小人儿之类的剧情吗?

虽然每回看这种小说时,她都有一种把女主角毁容的冲动,为得就是想看女主角毁容后,男主角是否还会爱女主角。

但是……哪怕是出于美色喜欢也好,为什么自己就从来没有遇到过呢?明明我也长得很漂亮啊!

荀若抓抓头,回忆自己从小到大见过的男人,不是很平静的称赞自己是个好人,就是很开心有自己这样一个妹妹,再不然就是恭敬的叫自己大姐头。

难道这就是黑道的宿命吗?

“她被金狗抓走啦!”高巨侠口中平静,但荀若却能听出平静下面那层隐藏的愤怒,“现在应该才被押到燕京,我想试试看……试试看……”

高巨侠声音开始哽咽,他将脸埋在手掌中,虽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从他不停抽动的双肩中,荀若还是读出了他的苦楚。

乱世之中,一个女孩子被外族抓走,会受到什么样的侮辱,就算是生在新中国、长大红旗下的她,也能想像的到。

就算在二十一世纪,还有些女孩子会因为无力反抗,被人强暴之后,在身心受疮之下,感觉没有面目见人而自杀,更何况是保守的不得了的古代。

虽然荀若不赞成被强暴之后,就应该自己独吞苦果,只能嫁给强暴自己的人或是自杀以求贞洁,但每个人有每一个人的价值观,荀若却不想过多干涉别人的生活。

这本来就是强暴者不对,凭什么要报应在那些可怜的少女身上?

对于这种人,荀若佩服但却不敢苟同,这种事发生在她身上,她只会千方百计想着如何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报仇。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总有一天等到你!

报完仇后,方是人生一片新天地,如果实在顶不住社会舆论压力的谴责,大不了搬家搬得远远的,换个马甲重新来过。

换个马甲后,老娘又是一代美女!

“如果……如果……”荀若艰难的开口问道:“如果她死了或者是……”

荀若声音顿了顿,没有再问一下去,这个问题对于一个思念心上人的男人来说,实在是太过于残忍,但她又太想搞清楚高巨侠心中真实的想法。

如果……如果他也是个那样的男人,她就将他二十四根没断的肋骨中,剩下的十八根肋骨还有完好手骨大腿骨各一,统统敲断,然后等伤势稍微好点,骨头开始生长时,就再一次敲断,如此反复再三,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一辈子只能躺床上过。

“你不要再说啦!”完全不知道,自己刚在生死之间走过一次的,高巨侠将头从手掌中抬起起来,虽然眼晴中还有泪水,但却是目光坚定的看着前方,语气坚决的开口说道:“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只要她愿意要我,我就一定不会负她!如果有错,那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有保护好她,才会害她变成那样的。”

“好!”激动的荀若重重一掌拍在高巨侠的肩膀,引得对方身子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你杀人啊!”高巨侠揉着肩膀,看着一脸无辜对着自己,猛得十分纯洁可爱的荀若说道。

“那我帮你揉揉,帮你揉揉就好啦!”荀若伸出手,在高巨侠肩膀的患处,又是一阵“轻抚”。

“喂喂!这是我的肩膀,不是你练功的沙袋好不好?”高巨侠拍开荀若的手,走到房间中离她最远的角落坐好,方才警惕的看着她说道:“怎么样?帮不帮我?”

“你有什么详细的计划吗?”荀若虽然感动于高巨侠的痴情,可也没想做一只扑火的飞蛾。

既然是战利品,那肯定是保护得严严的,要怎么才能从金军手中救人,救了人之后又怎么逃走,就成了一个很关键问题,而这个问题……她必须要问清楚才行。

高巨侠要是死啦,还可以成就一段“为救爱人,痴情男粉身碎骨皆无畏”的爱情传说在人心,但问题她也死啦,那又算什么?

“忠肝义胆,义仆不远千里来救主”?还是“救大奶,痴情小三在大义之前决然省悟”?

不好不好!两样都不好!说到底,除了个虚名之外,自己什么也没落着,而且这个虚名,还是个不太怎么好听的名声。

低调低调,在道上混的,就一定要低调,树大招风啊!荀若揉揉鼻子,虽然她在二十一世纪时,恶名已经大到路人皆知,但警察叔叔却一直都不知道,在警局的X档案里,也没有她这么一号人,她的犯罪记录更是清白如纸,这一切都是低调的功劳。

“本来是没有的,但是看见你就有啦!”高巨侠打量了荀若一眼,耷拉下眼皮,开口说道。

“什么什么?什么计划?什么叫,看见我就有啦?”荀若将脸凑过去,看着高巨侠低垂下的额头,急切的问道。

什么时候,她变得这么重要啦?荀若心中满是好奇,最重要的是,她闻到了一丝阴谋和阴险的问题,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件事情,绝对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

“我……不能说!”高巨侠斩钉截铁,语气坚决的说道:“说出来就不灵啦,你就说吧,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我……”荀若有些犹豫,她早就在这个小山村里待腻味,想出去走走啦,虽然她的目标是温暖的南方,但是燕京……

燕京也不错!燕京就是现在的北京,是她一直想去,而没去成,一直怨念着的一个地方。

毕竟二十一世纪时,像她这种身份上一趟首都北京,那得给警察叔叔带去多大的麻烦啊?她不能为了自己玩得开心,而害得警察叔叔们整天里,一副如临大敌,唯恐她跑去首都北京破坏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的和谐稳定发展的模样。

真是的!她是那种人吗?就算要添乱,也不能在奥运时捣乱啊,中国人应该一致对外才是。

日本的中国黑帮都会自发起来,在长野保护奥运圣火了,香港的同行们也都发出黑道追缉令,来通缉那些敢抢火矩的ZD份子啦,境外同行都这么爱国,难道我们国内的兄弟姐妹,还会输给那些境外同胞吗?

要不是自己法语不好,韩国又没心爱的排骨啃,她就上这两个国家去溜达啦!

特别是韩国,自从知道原来自己其实是韩国人之后,虽然她穿越后,也没发现韩国古代地图上那些标的是韩国的地方,其实是韩国人在住,她还是很想去“认祖归宗”一下的。

毕竟要超越与中国有国仇家恨、不共戴天之仇的日本,成为现在很多中国人年轻人心中最讨厌的国家,那需要一种什么样感天动地的精神才能办到啊?

“我可以付钱给你!”看出荀若已经动心,高巨侠忽然开口,用诱惑的口气说道:“很多很多!”

“很多是多少?”荀若眨眨眼睛,双目中满是“¥”的标记,都快忘记啦,这家伙很有钱的,光看自己把受伤的他抬回来时,他为了说服王李氏而洒出的那一把钱,虽然她不熟悉古代货币,但却能从王李氏兴奋的眼神中看出来,绝对不少!

“一千两!”高巨侠继续用充满诱惑的口气说道。

“一千两,那是多少?”荀若眨眨眼,面对着高巨侠诧异的眼神,表情略为有些羞涩,“那个……最近菜市场猪肉涨价啦,一千两到底能买多少斤猪肉啊?”

“猪肉?”高巨侠略为有些惊讶,从小出身富贵的他,对于这个猪肉的价格,还真没什么研究,愣了好半天才结结巴的说道:“一斤猪肉一百五、六十文左右,你自己算吧?”

“这样啊……”荀若抬起头看着天,嘴里念念有词道:“一斤猪我就算它一百五十五文,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一两银子够买六斤多猪肉,一千两就够买六千多斤……”荀若说着,又低着头掐了掐手指,“家里猪肉二十块一斤,一百五十五等于二十块,那一两银子就是一百三、四十块,一千两就是十多万……好像也不错来着!”

“不错吧!我给的价格很公道吧!”高巨侠看着荀若那一副财迷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你要财迷可以,但问题是,你不要顶着她的模样财迷行不行?

“但是……你哪里藏得下这么多钱?”荀若上上下下打量着高巨侠,她救回他时,他就那么几件衣服和一个包袱,怎么看都不像是身上藏了一千多两的人啊!

好歹自己也在古代生存了这么久,再蠢也知道武侠言情剧里那种,手拿几十万两银票或者是主角随便带着几百两逛街的剧情不会存在于世。

几百两,那多累啊!就算是她天生神力,都不乐意带着几百两逛街,更何况因为银子本身密度的问题,银子的体积也肯定不小,她往哪里放啊?难道找个麻布袋背着?

“哼!”高巨侠冷哼一声,随手抛过一样东西,直直落在荀若怀中,“给你!”

“什么啊?”荀若拾起怀中的东西,那是一串上好的珍珠项链,如大拇指大小的珍珠,颗颗圆润,在阳光下闪着淡金色的光芒,而最为难得的是,珍珠项链上的珍珠,每一颗都那么大,看上去整整齐齐一排,很是漂亮。

“这玩意,值钱吗?”不要怪荀若不识货,要不是她及时记起,现在是在古代,还没有人工养殖珍珠,她搞不好还会问上一句,“这是人造的吧?”

“这是北珠,北珠!”高巨侠的表情有些激动,这串北珠可是他花了数万钱才买来的珍品,本来是准备送给她的,结果便宜了这个死丫头。

“凶什么凶,我就问问!”荀若嘟着小嘴,慢吞吞的将珍珠项链收回自己怀中,一副很勉强的模样说道:“本来,我是不以物抵债的,但看在老高你很痴情的份上,我就勉强收了这串珍……好好,你别变脸……北珠项链啦!”

“哼!”看着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荀若,高巨侠从内心发出一阵深深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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