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清穿最大的贡献(上)(1 / 1)
“这……”王中字脸上的表情依旧显得很犹豫,但荀若却知道他,其实已经屈服于她的话语之下。
“这什么这?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死道友不死贫道就好了,乱世人命不如狗,不如让他们早点去了,说不定下辈子还能投个好胎。”荀若看着王中字那副痛苦不堪的模样,心中冷哼一声,继续劝解道。
“我想起那边还有一点事,小若姐姐你先忙吧!”王中字放下手中的碗,声音有些失落的说道:“我先走啦!”
“嗯!”荀若看着一脸闷闷不乐表情离开的王中字,心里充满了不屑之情。
不是她冷血无情,只是对她而言,这些人都是八百年前的古人。人固有一死,就算她今天不杀他们,他们也总是会死的,那么既然早晚要死,何不干脆今天死掉算啦!
荀若咬着下唇,脸上闪过一丝凶狠的表情,她用冰冷的目光扫视着今天不幸在场的诸人,虽然这里不少人是妇孺,但这一切却并没有放在,从小生长于男女平等和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新中国红旗下的她眼中。
不说老爸高级黑道知识份子,以前一早教过自己的,仁义礼仪这种东西,只有在不妨碍自己处于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才能讲,而在可能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它就是一个渣这个道理。
就说现代社会普通的黑道份子都已经会讲究男女平等——即敌人的妇孺残害起来,一样没商量。
没有理由,身为黑帮大小姐的自己,会不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
至于孩子嘛,越小的孩子,才要越多补两刀——不然当年自己辛辛苦苦在上课时,偷偷看的那么多武侠小说,岂不是全读到狗身上去啦?
“小若姐姐,你一开始就没打算救他们吧?”王中字忽然停下脚步,背对着荀若,闷声闷气问道。
“这个……”荀若脸上出现一丝尴尬的表情,见义勇为这种事,她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做过,要是偶尔做上那么一两次,她一定会良心不安的——主要是对从小就辛辛苦苦教育自己“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的老爸不安。
“我没说错吧!”王中字转过头,他今年不过十六岁,但身形长相看上去却不过十二、三岁左右,一张小孩似的脸蛋显得稚气十足,但又写满了认真。
“那个……”荀若低下头,她忽然发现这堆火好奇怪啊,为什么它能烧得这么猛烈呢?为什么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如果你打算救人,你就不会等金兵……金兵将那些女子都强暴之后,你才出现,对吗?”王中字一副咄咄逼人的模样,接连问道:“明明……明明我们一开始就在那里的,明明我们可以在这些女人被强暴之前出手的,可是你……你……”
王中字脸上的表情,看上去又气又恼,但又写满无可奈何,心中的愤怒更是无语言表。
“唉啊!可以这么说吧!”荀若点点头,头依旧低着,看不清楚表情,但声音听上去却十分的无所谓,“金兵比我们人多,要是冒冒然出手,我们可能会有生命威胁,不过……”荀若抬起头,看着王中字,嘴角浮起一抹诡异的笑容说道:“男人嘛,风流快活之时,警惕性总是比较低的,正是我们出手的好机会!其实,我还想晚一点的,等他们快要精尽人倒的时候再出现,会保险很多来着!”
“我……我……”王中字嘴角忍不住开始抽抽,他伸手指着荀若,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想要说什么,但理智又告诉自己,荀若的话才是对的。
“我我我!我什么?”荀若上下打量着比自己要矮上一截的王中字,手插着腰,往王中字面前一站,依靠的身高优势,以45度角俯视着对方,开口说道:“如果你想说的是,我该拿你怎么办?那麻烦你表情再哀怨点,目光再激烈的,对对对,手再抬高点,青筋再多抖两根……喂……你跑什么啊?”
荀若冲着王中字跌跌撞撞的背影,做了个鬼脸,才将视线转移到那些被她杀掉的金兵尸体上,冒着这么大的生命危险杀人,不为了救人,自然是为了钱财。
说好听点,她是一个“战后清道夫”;说难听点,就是一个“捡尸”的,专门从尸体身上拔拉好东西。
自从两年前金国毁约侵宋以来,宋金两国一直是纷扰不断,双方你来我往,打的这片土地都几乎快要翻过来。
虽然大体情况上是,宋军一直在败,金军一直在胜,特别是从去年十一月金军攻入汴京,活捉二帝到今年三月,金军废宋携二帝北归,立张邦昌这个狗贼为帝之后,宋军在金军面前,更是完全丧失了抵抗能力,往往几十人的金军就能冲垮几千甚至几万宋军。
但大宋的朝廷虽然垮了,老百姓心中的志气却没有垮,在金军占领了大宋的大片土地后,很多忠于大宋,不甘心受外族统治的老百姓,纷纷打着反金的旗号揭竿而起,一时之间神州大地上,处处锋火地地狼烟,同理,荀若最近也是接活接到手软。
当然,荀若干活也不是免费的,毕竟死人身上的盔甲、刀枪这类东西,都是用上好的生铁制作成的,就算荀若不敢将这些捡回来的东西光明正大拿到集市上去卖,但只要稍稍一加工,将这些盔甲、刀剑等铁制口全融成铁水,当废铁卖也能卖上不少钱。
如果能直接从死人身上掏出金银玉器来,那是最好不过了,这玩意又小巧又方便而且又保价,虽然乱世之中卖不了多少价钱,但王中字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钱的人多,在终南县这种小地方虽然卖不起价钱,但她相信,若是在燕京那些地方,一定会有人出高价卖的。
“哇,是个金环大将耶!”荀若连蹦几步,伸出手生生将一个死去金兵左耳上的金耳环摘了下来,放在手中惦了惦,足足有二两重。
“发财啦发财啦!”荀若兴奋的在那个金兵死尸脸上摸了一把,方才一摸完,又觉得自己方才的举动有些恶心,不由吐了吐舌头,死命伸手在自己衣服上蹭着,边蹭边嘀咕道:“以前打扫过那么多回战场,别说金环大将,就连银环大将也没见着一个,怎么偏偏今天竟然出现了?”
金军并非是纯种的女真兵,其中所用汉人、奚人颇多,而且也剃发结辫,他们之间唯一的差别就是,女真人喜欢戴金银耳环,而且官越高,所戴的耳环越大,很多耳环甚至会大到影响正常生活,但他们却依旧乐此不疲。
但是由于女真军法甚严,一小队若是小队长死,则整支小队都会被处于极刑,而在金军中这些奚人、汉人士兵在军中一般是充当普通士兵,军中官员一般只有纯正的女真人才能当。为了不被陪葬,这些奚人和汉人士兵,往往会拼力全力来保护这些女真长官,所以往往会发生一次战斗死人虽多,但女真兵却极少的现象。
“看来这队人,地位还不低啊!也不知道跑到我们这个小山村里来,到底有什么目的?”荀若摸摸下巴,心中杀人灭口的念头更甚,不善的目光更是不住的在被绑得严严实实的村民和那几个啼哭不休完全没有逃跑能力的少女身上转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