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屋(7)(1 / 1)
他嬉皮笑脸地说:“正经不正经得看这个。”他做了用手指做了个点钱的动作。
我没有答话。
他补充了一句:“这种山沟里的女孩很容易弄到手的。”
钱真的可以满足一切吗?也许可以的。
记得当初我跟着老板去广州谈生意的时候,老板带我去过那种地方。那次我喝得太多,在酒店里睡着了,醒来时看到身边有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老板为我安排的。他说这是犒劳我。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我和那个女人是否发生了关系。因为那天我喝得太多了。
我只记得,老板说帐已经付了。
我和他的都付了。
那时我和蓝玲刚刚结婚没多久。我觉得对不起蓝玲。同时也觉得自己对不起那个女人。
几个月后,我和老板再次去广州,这次我没有喝多,也拒绝了老板的“好意”。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当我走到老板的房间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女人。不同的是,他这次在老板的被窝里。我来时,她还没有起来。老板正在给她小费。
她甜蜜蜜地看着老板手中的那一张张红艳艳的钞票。她当然不认识我了,甚至没有正眼看过我。那一夜只不过是她无数个夜晚中无足轻重的一段。
我突然有了种被欺骗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不该有什么内疚和懊悔,对这个女人来说,一切都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
一切。
我看着那张还很年轻的脸。她的年纪也就在二十上下,气质不错,说话谈吐也比较文雅,也许是哪个学校里的学生,也许在家里曾经是父母掌声明珠,也许有个很爱她的男朋友。
也许是个久经世故的狡猾女人,一切都是装出来的。
我开始鄙夷这个女人。她为了那么一点点的钱就出卖了自己。
值得吗?
换个角度想,不值得吗?那是钱啊!
金钱绝对买不来别人对你的尊重,可是金钱却能轻易地买走别人的尊严,一点不剩。
钱,仅仅是几张纸片而已,为了它,我们到底付出了多少。
有一次,我看报纸,那份报纸中有一整版都是征婚广告。上面的征婚条件写得都差不多,相貌端正,身高一米七,还有一条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要有稳定的收入。
我突然冒出了个想法,这种征婚和我谈生意是多么相似。都是提条件,约见面,然后再相互妥协。这么看,婚姻也可以算是一桩买卖?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蓝玲。蓝玲笑个不停,她说我想的太多。
我又开始为那些遇到不幸婚姻的人感到悲哀。
蓝玲说我是个烂好人,为什么要为别人担心?
她还说,想得多的人脑细胞死得快,以后会短命的。
真是不幸言中了。
龙文宣见我老半天都不说话,又来问我:“你和那个女孩什么关系?刚才我说的有些过火,你别介意。”
他误会了我的表情,以为我生气了。进而推想,我深夜里在这,是不是和那个女孩有什么特殊关系。
这个人很擅长察言观色,在商场里这种人未必吃香,但也能混得好。因为商场里注重的是本事,这种哈巴狗似的机灵也需要,不过终究派不上大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