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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作
一
西安。
由于北京方面的联系,给西安铁路公安处那毫无进展的局面带来了一线希望。三门峡西方面警方也把查到资料传了过来。
接到北京传来的资料,张大力他们整个下午都在分析两地的案情,得到很多有价值的推理。
我们疏忽了。罗建设死在北京开往西安的列车上,并且是在北京上的车。那么他一定住过北京或与什么人有联系。
尽快去一次北京是必要的。
张大力决定第二天跟小李乘飞机去北京。
北京。
马学义来到局里。
昨天晚上仔细分析了所有的资料,案件的整个过程有了清晰的印象。这时获知西安方面也发现两地案件的共同点,决定派两个人乘当天的飞机于中午抵京。
这是两地公安的第一次合作性会议,其中的大案台上摆放着最新资料。
北京方面由马学义、张健、魏玉明和特邀刘小鹏参加。
西安方面是张大力和小李。
首先,双方再一次提供了最新的资料,并各自介绍了侦破过程和结果。
西安的张大力先介绍了西安铁路公安处了解的情况:5月1日由北京开往西安的41次特快列车上,乘硬卧十一号车厢七号下铺的旅客在5月2日早快到西安前一小时被发现死于*中毒,死亡时间(五月一日)夜里11时半至次日1时半(由尸检报告确认)。死者:罗建设,男,55年7月28日出生,住广东省XX市中州路甲101号付9号(由身份证确认)。据查,身份证是伪造的,在西安没有查到这个人。被杀的原因和方法没有查到,在西安的走访没有查到嫌疑人。罗建设的车票是四月二十九日从北京站售出的。另外,当时十三车下十铺的旅客皮箱在下车时发现丢了。据十一车列车员讲,在洛阳下车的十一号车厢那一个人的车票是买到西安的。同时,据十三车列车员讲,在三门峡西下车的十三号车厢那一个人的车票也是买到西安的。还有个离奇的事。据十二车厢的列车员讲,上四铺的旅客直到西安也没有来换票,票也是买到西安的。
对票买到西安而在洛阳下车的十一号车厢那一个人和在三门峡西下车的十三号车厢那一个人,后来我们再问了当时的列车员,都说是正常换票。我们在洛阳和三门峡西经过调查也找到了那两个票买到西安的人。他们都是正常下车。之所以提前下,是因为在北京买票是从票贩子手里买的,那些票贩子的票很少有中间站的。
后来,三门峡西警方找到了十二车厢上四铺的那买到西安而没有换票的旅客,他就是我们在三门峡西了解到的从12车背向站台方向的门处下车的那个人,是住在双牛村西北五里地远的石沟村人,年纪28。他之所以不换票下车,是因为他就是偷走十三车下十铺的旅客皮箱的那个人。经过调查审讯,他与杀死罗建设的案子无关,已由三门峡西警方处理。
北京宣武分局的马学义介绍了北京方面了解的情况:已经确定乘坐了5月2日开进北京的42次列车的张明,于当日晚住在了京华歌舞团招待所,于当晚被煤气毒杀在自己的房间里,5月3日中午才由当班的服务员发现。被杀的原因和嫌疑人我们现在也没有查到。张明的身份证也是伪造的。但是我们从张明的遗留物里找到了一个41/42次的纪念品,就是这个钥匙牌,他拿的是这个方的,这个方的应该是四月下旬坐过41/42次列车,也包含5月1日北京开出的41次,因为5月1日北京开出的41次应该算是西安开出的42次的回程车,所以是4月30日带出的这个方的。得到这个纪念品必须是从起点站上车的才有。从一个也住在京华歌舞团招待所的,也是5月2日坐过开进北京的42次列车的住客那里确定了张明也坐了这次车,这个住客手里拿的纪念品钥匙牌是5月1日才由西安带上车发放的圆的,张明没有。我对这个纪念品的事专门找了41/42次列车了解,才发现与你们的案子可能有联系,所以联系了你们。
京华歌舞团招待所确定张明从住进来后,只有5月1日一晚上没有回来住。我们怀疑张明坐了5月1日的41次,得到了方的钥匙牌,中间又坐了5月1日西安开出的42次回来,如果是这样,他是没有时间坐全程的,他中途下车了。从哪下的呢,我们一会再说。
我们先看看罗建设和张明有没有联系。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死在车上的罗建设和死在京华歌舞团招待所的张明有联系。他们之间有许多共同点:
1.同乘一辆车的两个人相继被杀的“巧合。”
2.两者都死于中毒。
3.两个死者都是持有伪造的南方城市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照片都是死者本人。
4.两人都是30~40岁的男性,都似乎是无业人员。
5.死者身边都没有多少行李,两人随身都带有八千多元现金的大票子。
6.两人似乎多多少少都与西安这个城市有关。
“那么我们就说说张明下车的地点。”马学义说到。
“我先介绍一下我们的推理。”张大力站了起来,走到一块黑板前。
“这是41/42次列车对开的时间表。”
41次 42次
北京 ↓13:30(开) ↑11:28(到)
保定 ↓15:18 15:26 ↑9:24 9:32
石家庄 ↓16:58 17:10 ↑7:43 7:55
邯郸 ↓19:00 19:07 ↑5:37 5:44
郑州 ↓22:15 22:27 ↑2:25 2:37
洛阳 ↓0:19 0:27 ↑0:27 0:35
三门峡西 ↓2:45 2:55 ↑22:01 22:11
西安 ↓6:17(到)↑ 18:35(开)
“我们先作一些假定。首先,如前所说张明与罗建设是有联系的。其次,张明乘坐了5月1日从北京开出的41次列车。因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张明确实坐了那天的车,只有可能是那次车的钥匙牌和5月1日晚一夜未归这两点。第三,是张明杀了罗建设。”
“我们是这样推理的。张明和罗建设是认识的,他们在北京不知什么原因发生了分歧,致使张明决定杀了罗建设。张明知道罗建设买5月1日回西安的41次列车卧铺票,并且知道车厢和铺位。张明随后就买了同日同次的硬座或者卧铺车票,这一点由那个钥匙牌姑且可以证明。如果是硬座他只能有这个钥匙牌,如果是卧铺,那其他纪念品我们就假定他丢弃了,只留了钥匙牌。当然,我们并不知道票是买到哪里的。
我们就说张明坐的是硬座,他上车后,坐到了某一节车厢里。列车开动了,他得了那个钥匙牌,随手放到了口袋里。
到了晚上,在餐车关闭前,顺利地来到了卧铺车厢。
罗建设的死亡时间是23:30~1:30分,死于*中毒,可以断定是一服药就死亡了。大家看一下41次列车时刻表。这期间,列车正在郑州与三门峡西之间运行,中间停靠过洛阳车站,停车八分钟。罗建设是死在洛阳之前还是之后呢,我们推断是死于洛阳之前。大家请看两个列车时刻表,这里41次,这是42次。”
张大力在两表的洛阳一栏划了一横道。
“这回清楚了,41次正点运行是0:19分到达洛阳,0:27开出,而0:27正好是42次列车正点进入洛阳站的时间,它也在八分钟之后开走。它们都是停在同一站台的两侧。如果当天是正点的话,张明就可利用这点。我们在西安调查了5月1日的41和42次车,车站报告说,两列车当天都是正点进入洛阳的,而且全程正点。这个现象我们的侦察员在洛阳站也看见了。
那么事情就清楚多了。张明在来到卧铺车厢之后,趁无人发现的当口,采用某种方式用事先准备好的*毒死了罗建设。然后,再一次的躲了起来,在火车停靠在洛阳站时离开了列车。在列车开走时,正好对开的42次列车进入洛阳站,他乘机登上了返京的列车。就象你们报告上写的,有人指证他乘坐了5月2日到京的这趟42次列车。”
“你们的推理是对的。”马学义说:“我昨天也想到这些,如果张明乘坐了5月1日的41次列车,而他5月2日又坐了42次到京,他是不可能坐两个全程的,一定是路途下车了。但我们必须证明你那三个假设是对的才行。”
“我谈谈我的看法。”马学义继续说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在张明在经过餐车从硬座车厢来到卧铺车厢是,有没有餐车人见过他,那里很亮。但可以这样考虑,既然张明能在卧铺车厢安全地躲起来,那么,时间稍长一点估计也不会有问题。所以,也许张明在22:15分车停在郑州车站时,从站台上来到了卧铺车厢,因为晚上十点半左右会有很多人下车休息的吧。但是,张明在作完案后,与洛阳之前。也就是在23:30~0:19之间他是不可能现回到硬座车厢去了,这期间餐车也已经关闭了。那么他一定是从卧铺车厢下去的,张明是怎样离开车厢的呢?如果正常从门下车,就象一般旅客下车休息那样走到站台的话,夜里0:19应该不会有很多人下车转的,列车员应该会看见他,他不再上车就应该会引起怀疑。可是你们的报告里没有提到这个。”
“这个,我想是这样的。张明躲在卧铺车厢里,当列车停在洛阳站时,用预先准备好的列车专用钥匙打开了背向站台方向的车门跳了下去,就象三门峡西的那个盗贼一样。列车开走后,再爬上站台。你们在北京没有发现张明身边有列车专用钥匙吧。”
“没有,也许他已经处理掉了。”马学义又问:“张明在作案时是怎样迫使罗建设服毒的,旁边的人证实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吧。”
“这个我们在报告中已经写明了我们的种种推测,但都不理想。”
“是呀,在有六个人一块的卧铺空间里,使一个人不反抗地服下剧毒药是不可能的。投毒方式是我们的一大难点,如果不能找到,就无法证明罗被杀死的。”
“大家还有什么看法?”马学义问。“如果没有,我来介绍一下我们的侦破结果。”
马学义又一次介绍了侦破过程:张明在住到京华歌舞团招待所刘大妈的外孙正在以后曾经用接待室里的电话给外面打过一个电话。电话号码的拨号长短音被刘大妈的外孙录到了录外语的磁带上,分析得出的这个号码已经在电信局确认是当时京华歌舞团招待所拨出过的。毒杀张明的煤气来源也已经找到了,没有什么问题。
结果。案子停在了“海淀姐妹旅社”那里。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张明、罗建设一共到底几个人。目前,罗建设在北京与谁联系过我们不得而知,他的住处我们还没有查到。只有张明整天早出晚归,他一定在与谁会面,他在4月25日登记住宿时曾给外面打这一个电话,据查是打给“海淀姐妹旅社”的,但打给谁我们并不清楚。从他说的那三句话“刚刚、住下了、是七号”来看,受话人好象是先于张明到京的。起初,我还以为是打给罗建设的呢,可在我们的借来的“海淀姐妹旅社”登记簿上并没有罗建设这个人。所以应该还有一个人。当然,也许罗建设是用假名登记的,可他必须有几个假身份证才行,因为在北京住宿是必须出示身份证的,可他身边只发现一个。况且,张明被杀是在罗建设之后。所以,他们至少有三个人。这第三个人肯定在“海淀姐妹旅社”出现过。”
“会不会有第四个人呢?”张健说到。“我是这样想的。张明确实坐了5月1日的41次列车,但他不是去杀罗建设的,他有一同伙坐在卧铺车厢里,那人杀的罗建设。如果是张明杀的罗建设,那他为什么不买卧铺票呢,那岂不更方便更保险。所以,我认为张明上车只是传达命令或者送去毒药,他完成后就下车返回了北京,由于某种原因一夜未归。那个杀罗建设的同伙,一直乘车到了西安。
因为,从张明打电话说的好几句话来看,好象是受人指使住在京华歌舞团招待所的,他是在奉命行事,当然他也会奉命杀人的,可是,杀人为什么选择在车上,为什么急着在第二天赶回北京呢。而且第二天他被杀了。假如他在车上没能杀成罗建设,他岂不一直要坐到西安。其实他杀不成罗建设是可能的。我觉得两个案子的时间太紧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杀罗建设的人在西安,杀张明的人在北京。”马学义说道:“那么两个案子完全可以分开的,那些共同点只是巧合而已,这样分析也未尝不可吧。”
“是的。”张大力说到:“如果找不出两个罪犯的联系的话,“四个人”的推理也只能如此了。我们现在只是利用那些共同点和假设硬把两个案子拉到一起来的。”
“但是有联系的“三人”推理还是很有说服力的,至少很合理,很精彩。”马学义说到。““四人”推理也很不错,且调查再看吧。”
“至少有第三个人是肯定的,他应是接电话的人,他杀死了张明。”
“他们的杀人动机会是什么呢。目前我们没有一点线索可借推理,看来只有查明两者的身份了。”张大力说到。“可两个人留下的只是身份证,而且有可能是假的,身份证上的地址都在南方,据查都是查无此人。罗建设的身份我们在西安作了大量调查,结果一无所获。张明的身份我们也应查一下,看来困难也人不少。”
“凭直觉他们人是那里人呢?”马学义问道。
“依我看”西安的小李说话了:“他们都应该是西安人,或是长期住在西安,至少也应是陕西人。理由是,罗建设操陕西口音,虽说张明说的是普通话,但在西安说普通话的人很多,况且他们是认识的。不是说他们多多少少都与西安这个城市有关么。”
“看来应该是这样的。”
“目前,我们有很多东西需要证实。”马学义继续说到:“现在我们作一下总结。”
1.查明死者身份,确定二人是否有联系。
2.罗建设在北京的住址和活动。
3.找出张明5月1日乘41次列车的证据。
4.确定是张明杀了罗建设,验证其可能性和投毒方式。
5.杀张明的人,接张明电话的人。
6.调查是否有第四个人的可能。
7.分析杀人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