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1)
荟心不回答,男生的妈妈就到学校报告她的年级老师。她的年级老师是个开明的老师,但也不知道该怎么批她周记上写的“我已经一往情深,执迷不悟”的措辞才好。
旁观者清,这两种表达方式都不佳。但是,轮到我们是当事人的时候,我们采取的方式又高明到哪里去?在恋爱学分的第一个学分——开口中,就用错了方式的话,下来很容易一败涂地。不但无法达到你本来的目的,反而给了你喜欢的人一个无法补救的坏印象。
暗恋不如找个方式表白,但是,可不要用任何会给人压力的方式。
有一次演讲会后,有个面目清秀,但神情很彷徨的女孩来问我:有个男孩,给她十天的时间考虑,是不是愿意当他的女朋友,今天是最后期限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于是我问她:“你喜不喜欢他呢?”
她又犹豫了好一阵子,才说:“还好啦,但是……我觉得他长得不太好看。”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其实我喜欢的是他班上的另一个同学……可是那个人并没有来追我。”
“不好看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听你讲得这么犹豫,可见你并不是很喜欢他,”我说,“那你就不要答应他。而且,用这个方式开期限要你答应,不答应他就要见风转舵,太不够诚意了。这样的人,根本不懂得尊重女孩子。”
“我不了解他啦,可是我也不讨厌他……”女孩又很犹豫地说。
“如果有点勉强,为什么要答应呢?”我看看她,“像你这么清秀的女孩,根本不怕找不到男朋友。你几岁?”
“十九岁。”
还早呢,我想。人生的青春路,你还有好多年还没走,为什么要屈就于一个不知道喜不喜欢的人所“赏赐”的十天期限?
“可是我没有信心,我怕将来再也找不到男朋友。”她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一定不会。我想你的问题不在没有男朋友,而在没有自信。”
“那我该不该答应他?”她在人潮散去后,又在门口等我,小心翼翼地问了这句话。
“不应该。”这一次我给她一个很肯定的答复,因为她太没有自信了。“你至少要跟他说,给你三个月时间,先当普通朋友,让你了解他以后,再考虑看看。”
“那他若不答应呢?”
“那就拒绝他。”我说,“拒绝一个还没谈恋爱就先给你压力的人,你不会损失什么的。你现在答应他,不是断送了你和你比较喜欢的那个同学的可能性了吗?”
这种给期限的做法也是另一种压力,通常是“欲速则不达”。这是上一代的人喜欢用的方式。以前的男人求婚,总是说,我给你十天考虑,不然我就去娶别人啦!这个方式,用在已经很相爱的两个人间,开开玩笑可以。我以为这种方式应该像恐龙一样消失了,没想到,在校园里竟然还有人用在谈恋爱上。恋爱教育之必需,从五花八门的学生恋爱问题中就可以发现。
有句俗话叫“两情相悦”。两情相悦才是恋爱的精神,一厢情愿,而别人不愿,虽然你高兴,还是不可以。恋爱这件事,是最不能强迫别人的事。如果你要对你喜欢的人好,在不妨害他自由的范围内,你要用什么方法追他都可以(当然,我们谈过,暗示胜于明示,含蓄也可积极),但不要因为你追求,他不愿意,到两人还因此撕破脸,伤了自尊,损人又不利己。给你喜欢的人压力、紧迫盯人,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还听过有人每天三更半夜打匿名电话追求的,约同样追求对方的人出来单挑的(上述的案例不只是男生会如此,也有女同学有同样的行为)。最有趣的是,有两个“国中”女生为了一个同校男生,某天放学后在后操场单挑,经训导处发现制止,一经查问,发现:两人为他而单挑的那个“受宠若惊”的同学,对此根本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这两个女同学喜欢他!
如果有人为你如此你争我夺,也不要太高兴。基本上,两个人都没有尊重你的自由权,在他们心里,把你当成“物”而已!
喜欢一个人,最忌讳给他压力。如果他在压力下,不得不答应你或选择你,你又有什么光荣呢?那可能只是在基于一种“没鱼,虾也好”的心理,而不是真的“非如此不可”!爱字中间有个“心”,不要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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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YES前先看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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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早上,志宏赖在床上不肯起床。这原来没什么不应该的,这一天是星期天。志宏是个上班族,在一家讲究日本精神的公司工作,平常累得要命,觉得今天多睡点觉没什么不应该。他当然记得答应美琳的事:今天要陪她去选给她的生日礼物。
美琳是个夜大学生,白天在自己学校的图书馆工读。志宏比美琳大上八岁,美琳上学期到他们公司打工时,志宏情不自禁地喜欢上这个声音甜美。长相也清秀的女孩子。两人在认识一年后即打算结婚,但由于美琳还没有毕业,志宏也不想在三十岁前结婚,但是又难解相思之苦,于是,两人就决定先同居。美琳的父亲母亲移民国外,志宏的父母住在台南乡下,两个人的同居并没什么太大的阻力。
刚开始的三个月是甜蜜的,但是,志宏的小小赖床,却成为两人之间感情破裂的导火线。
“喂,都已经十二点了,你怎么还不起床?”这已经是美琳第N次叫志宏起来了。“让我再睡一会儿。”不知为什么,她越是叫志宏,志宏越是有意赖床;每次答应她好呀好呀,她一走开去做别的事,他又睡得跟死猪一样,这下子美琳可火了:“你再不起床,就是不爱我!”
志宏也有点不耐烦,他回上一句:“你别烦好不好,你这样吵我睡觉,难道是爱我吗?”他发出啧啧不耐烦的声音。
美琳听在耳里很刺耳,她心想,好啊,狐狸尾巴露出来了,你骗我同居,现在已经骗到手了,就可以不在乎我的感受了!今天是我的生日,你分明不重视我!连个生日礼物也舍不得去买给我,真是太过分了!半个小时过去了,她越想越气,而志宏有韵律感的打呼声也越听越刺耳。“我一定不会让你再舒服睡下去的!”美琳为了替自己讨个“公道”,就拿勺子舀了一桶水,气急败坏地往床上泼下去!看你还醒不醒!
一向没对她发过什么大脾气,一味觉得自己年纪大忍一忍无所谓的志宏,这一次的反应也出乎美琳的意料,他从床上跳了起来,像一头发疯的狮子,抓住美琳,把她抱往浴室。“你以为我是弱者吗?”他把她的头压进马桶里,逼她喝里面的水。
……这个案子不是小说中的故事,而是真实情节。而且,这个暴力案件的男女主角,在我写这篇文章前,竟然结婚了。同样情节,在他们的同居历史中不断有记载,一个脾气不稳定,一个根本是有暴力倾向,但是,两个人又都觉得对对方有责任,继续爱下去,所以,他们在众人“瞠目结舌”的祝福声中结婚了。你认为,这样就是两人的爱情有完美结局吗?
不,人生的故事还没有演完呢!
在陷人“盲目”的爱情之前,有一段时间,先睁开眼睛,做朋友观察观察,是重要的;而将来,如果你想和某人结婚,也应该谈个比较久的恋爱,先观察他是否为结婚对象。合,当然很好,不合,不要互相伤害。恋爱是一种共存的关系,但只有有稳定个性的人,才能“和平共存”,发展成美琳和志宏这个样子,真是叫人捏一把冷汗!即使爱情开花结果,也是恶果。
个性重于一切,并不是说其他的学识。经验、才华、财富都不重要。而是,如果他(她)在其他方面符合你的条件,很好;但是如果他的个性不好,那就多方考虑了,除非你真的只想把恋爱当游戏,不怕遍体鳞伤。
老一辈的人在选媳妇时常说:“个性好就好。”《红楼梦》里贾母谈及宝玉将来的婚事时,要求的可不正是个性好、模样端正就可以?在选择权更多的现在,不管是男是女,仍有必要将这一点列人考虑。但所谓的个性好,可不是叫你一定要找个个性温存、温言软语的人,而是要找一个个性健康的人。个性太温存有时是一种变态——从前女孩子在文艺爱情小说里看到那种爱你爱得要死不活。说话黏黏软软的人,以为才是白马王子的最佳典范,其实,那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没有,但若跟你日日相处,恐怕你会落到只想逃走。有些人个性急了些,有些人脾气坏了些,有些人天生好性子……不管他原来怎么样,只要你能接受,那都没关系。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是不是能够自我协调,不会喜怒无常,对任何事情反应不会过度?如果他常常陷人一种无可解释的焦躁中,如果他受了一点小挫折就自暴自弃,如果他常有情绪上的歇斯底里反应,如果他试图孤立你,让你除了他以外没有朋友,告诉你除了他之外世界上没有其他好人,或他常常陷入自卑与自大的两极中,那么,你可要“停听看”了,你最好掉头就走,不要以为你可以当他的救世主。我见过不少企图当救世主的人,最后都只有失败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