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新旧情人(上)(1 / 1)
莫怜记得,前一天下班的时候,陆颖风约了自己于今晚一起吃饭,说是有重要的话要跟她说。这害她兴奋得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她一边编织着陆颖风吃饭时跟她表白的美梦,一边却又忍不住担心始终是自己在自作多情。
莫怜焦躁地等待着520公交车,她抬头看看公交站台的时刻表,猛然发现,去S日报社的公交路线竟这么好听,520,不就是“我爱你”吗?她惬意地笑了笑:看来今天对她来说是一个具有转折性的日子。
的确,这一天对她的未来有着巨大的转折,没有能比这件事更能影响她一生的事情了。
莫怜到报社的时候,陆颖风以笑脸相迎,两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与期待。
这一天陆颖风早早地完成了工作,收拾完办公桌以后便同莫怜一起离开了报社。
坐在陆颖风的车内,有些忐忑不安,她的脑中充满对未来的憧憬与向往。看着玻璃窗外向后奔驰的风景,突然发觉这个城市里的人和景一样可爱。
陆颖风依旧很有绅士风度,为莫怜打开车门,她一直在窃喜着,偶然也感觉到人生的公平。上天一方面在给人一些困难与不公的时候,一方面总会用其他美好的事情来给予补救。莫怜刚踏出一只脚,目光犀利的陆颖风发现她的鞋带掉了,于是蹲下身来为她系鞋带。莫怜羞得满脸通红,旁边有几个女孩投来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嫉妒的眼光……
吃饭的地点,依然是上回她跟陆颖风,还有萧然一起去的那家川菜馆。
老板见了陆颖风,忙跟着打招呼。看得出来陆颖风常常来这里吃。
这一次,陆颖风把莫怜带进了一个包间。莫怜这才发现,原来看似很小的川菜馆空间挺大。
桌上放了二十五支蜡烛。
“烛光晚餐?”
“今天是我生日。”陆颖风将椅子从桌子下面抽出等待莫怜坐下,然后自己坐在莫怜对面。
“原来你二十五岁!”莫怜窃喜:真的只比自己大几岁而已!
“我想请你跟我一起庆祝生日。”
莫怜的心情又低落到了谷底:原来他想说的是今天是他的生日,想找个人陪他过生日而已!
“你不喝酒,所以我们就用饮料代替,女孩子喝酒不好。”陆颖风抬起头对莫怜笑了笑,“你想喝什么?”
莫怜又不禁为他的细心所动容:“果粒橙吧。”
陆颖风叫了一瓶果粒橙,贴心地为莫怜倒饮料:“我说过今天有一件事要跟你说。”
“你不是已经说了吗?今天是你生日,想让我跟你一起庆祝。”
“不,还有一件。”陆颖风冲着莫怜笑,看得莫怜又开始脸红起来。
“来,先干一口!”陆颖风举起杯子,跟莫怜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然后呷了一口,“真凉快!”
莫怜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的杯子,等待着陆颖风宣布那件“重要的事情”。
“我希望你做我女朋友。”陆颖风顿了顿,“我喜欢你。”
莫怜的脸顿时绯红,像天边飘起的红色晚霞,不需要其它装饰,纯洁而又美好。
陆颖风很喜欢看莫怜现在这个样子。女孩的脸蛋红红的,羞答答的,比富士苹果还要甜几百倍,一直甜到心里,然后流入全身各处,溢满了整个神经系统。
她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一切程序简单得很。
陆颖风又惊又喜,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生日蛋糕上来的时候,莫怜为陆颖风点了蜡烛。她让陆颖风闭起眼睛许愿。
“我希望在我生日这一天的时候,能够跟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在一起度过,我希望这一天能给我带来双重喜庆,我希望我能给她幸福……”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大堆,睁开眼,陆颖风满足地吹灭了蜡烛。
莫怜很是感动,这是她从来没有从钱志锋那里得到的,哪怕仅仅是口头上的敷衍,钱志锋也是那么吝啬。
莫怜突然想起曾经的钱志锋。他不是一个帅气的男生,但是很爱打扮自己。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是在学校的浴室门口。
那一天,莫怜刚在学校的浴室洗完澡。莫怜的宿舍在学校内部深处,学校最偏僻的角落,而浴室却在学校大门口附近。因此每次去洗澡,莫怜不得不从学校的最深处走到最外围,相当于走遍了整个学校。她不明白自己学校的格局怎么会如此复杂,连洗个澡都这么不方便!她甚至觉得每次去洗澡都跟逛校园似的。那次洗完澡之后,莫怜在门口碰到了钱志锋,那时候的她还不认识钱志锋,他是艾萍的一个学长,艾萍偶尔会提起钱志锋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从来都不认识,也不曾谋过面。
外头正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莫怜很庆幸自己带了伞,于是撑起伞与蒙蒙烟雨融为一体。
莫怜身旁有一个撑着伞的男生,总是跟她走在并排的位子,她的余光瞥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看。莫怜以为也许遇到熟人了,便转头过去,她看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虽然不是很帅,随随便便投到大街上也许是那种人人避之而不及的野兽级别,但是在她那个学校,莫怜觉得他已经可以算是帅哥级别了。非常欣慰地,对方没有更丑。而且,他身上穿的是一件蓝色格子衬衫,是莫怜最喜欢的那一款,她觉得男生不管长相如何,只要穿上这种衬衫,那么她就觉得好看。她再想想,好像她暗恋过的所有男生都有过这样一件衬衫。她在心里笑了:原来,自己还真实有点轻微的“恋物癖”呢!
她把头移开,对方仍然盯着自己跟她并肩行走。她突然以为自己认识这个男生,可是却实在想不起来两人究竟何时见过面。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一定是对方认错人了,否则,就是遇到了色狼!但是她看在对方的蓝色衬衫的情分上,还是不愿意猜测对方是色狼,更何况,这是在学校里面,谁敢怎么样呢?于是,她慢慢地把伞撑低,用它挡住自己的脸不让对方看见,并大步往前走去。
“莫怜……”对方用生硬的地方语言说道。
莫怜没有理睬,主要是因为她没有听懂,也不确定他是在跟谁说话。可是放眼望去,他们二人方圆十米之内再无其他人。
男生还是不罢休:“莫怜……”这一次,他用的是标准普通话,虽然他的普通话并不标准,但是这一次莫怜完全听懂了,他在叫她!
莫怜又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认识他,可是脑海里真的没有任何记忆,她想真是见鬼了!她怯生生地把头转向那个男生,面对着那张陌生的脸庞,不自信地问道:“我……我们认识吗?”然后停住了脚步。
“我是你老乡的同学呀!”男生自荐道。
“我老乡?哪一个老乡?”莫怜想,对方可能是在滥竽充数。
“艾萍呀,艾萍是你老乡吧?”
“是。你是她同学?”
“对,我叫钱志锋。我……我其实是艾萍的学长,在你们上一届。我看见你常常跟艾萍在一起。听艾萍说过你写过小说,我读过几篇,写得真是太好了!”
莫怜回过神来:“我只是偶尔写几个短篇小说而已。”她终于放下心来,原来不是色狼,是艾萍的同学!但是突然又为艾萍随便将自己介绍给人认识的行为感到有些不满。但她后来才知道艾萍从来没有将自己介绍给钱志锋认识,这只是钱志锋借以来认识莫怜方法罢了,当然这是后话。
警戒消除之后,莫怜这才又开始向前行走,钱志锋也开始往前走,一直跟莫怜保持同样的速度。
“你刚洗完澡回来?”钱志锋问。
“嗯。”
……
钱志锋的话非常多,莫怜一直喜欢话多的男生,她觉得这是一种灵活机智的表现,虽然后来才发现她的想法纯属谬论,一点可信度都没有。
在两人宿舍的分岔路口,钱志锋跟莫怜才各自往自己宿舍楼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