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不小心穿了(1 / 1)
于是丁玲更加努力的工作,执导了一部《我的丑娘》、《保姆》等一系列写实电视剧,丁导一改往常的执导作风,反而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更加喜爱她编导的电视剧,收视率一再创高峰。渐渐她才从失去父母的悲痛中走了出来。
丁玉自从父母逝去之后,写起了长篇小说《我的丑娘》、《保姆》这些都是他所写,他只想借此安抚父母的在天之灵,这样金玲、丁玉夫妻俩都从事着写作行业,渐而丁玉才发觉最真实的情感最能打动人,无关词汇是否优美。
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丁聪、星翔、星慧了,爷爷奶奶从小一把屎一把尿的把自己带大,现在却走了。好一段时间三个已为人父母的都动不动就流泪,面容上没有了笑容,跟着星聪、金叮当、丁亮这几个小屁孩脸上也没了笑容,虽然他们没有父母记忆中的那么深刻,但是心情也异常沉重,太祖母,太祖爷爷,为什么人的生命就如此脆弱呢?
星翔现在精灵王国第三层的研究室里研究着世界难题,时光机的制造,由于神女功法可撒裂空间,却无法回到过去,只能把你带到与你时空平行的空间里。因此星翔想把时光机发明出来,让很多逝去亲人的特别痛苦的人能回到以前,看到逝者以慰藉心里伤痛。
在精灵王国底下第三层,星翔的研究室内,突然崩的一响,星翔眼前突然一黑,而他所研究的时光机在飞速的旋转。
“嗯?这里是哪里?”星翔看到了这里的人很奇怪,所有人都穿着长衫长裙,典型一古装戏,星翔想想之前的事,看来自己是穿了,现在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挣钱,因为只有有钱了,才可以再制造时光机,飞回去。
可是这个地方的钱都是铜币、银币和金币、自己却身无分文,如今星翔终于体会到没有钱的滋味了,肚子早已饿地咕咕叫,他闻到了包子铺的包子香味,看看自己全身,衣服已被之前的爆炸炸成碎片,典型一乞丐造型。
街市很繁华,但是只要他一靠近就被人大呼小叫的骂走。怎么办?自己平时就不喜欢带些饰品,这下好了,身上连一丁点可用来当钱用的东西都没有,不得已,通过双眼透视不远处有座森林,看来,只有通过这个先喂饱肚子了。待星翔到达森林外层,逮了一只梅花鹿,找些草,进行烘烤,自己吃了一只梅花鹿腿,大大饱餐了一顿。可是剩下这么多,这个天气又炎热,岂不是很浪费?
正巧过来十几人,闻香而来的。其中一个胖子直奔烤肉所在之处,先前的考鹿腿还剩下一小块,香味扑鼻,胖子忍不住吃将起来,很快三两口吃完,抹了抹嘴巴,说道:“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鹿肉了。兄弟,看你是刚吃完,我们买下这剩下的鹿肉怎么样?”
星翔说道:“可以,五个银币。”
“不贵,给你。不过你得负责烘烤完所有的鹿肉。”胖子颇为大方地直接数了五个银币给他,星翔看着这手上多出来的五个银币,有些恍然,也不知道是要多了还是要少了。
“那得再加五个银币,因为这是我家秘制的烘烤方法。”
“行,给!立即烘烤吧,我们实在是等不及了。”胖子说道。
只听几声肚子咕咕叫声,星翔眼含笑意。于是星翔进行了烘烤,当这只鹿刚被烤好后,香气扑鼻,很快被十几个人瓜分完。
那领头的胖子这时才说道:“你叫什么?”
看胖子也不似有敌意,回答道:“星翔。”
“为何变得如此落泊?你的厨艺足以让你在这个世界里生存。”胖子奇怪的问道。
“世事难料,一时我也无法说清楚。”星翔含蓄地说道。
“来人,给他拿一件长衫。”星翔洗过澡,然后穿上长衫,似乎也象那么回事,箭眉星目,好个帅气的人儿。
“跟着我们这个商队怎么样?我们是走这条丝绸之路的商人,就是人家熟称的跑马人,每跑一次丝绸之路,共可净赚100个金币,十六个人,每人五个金币,我领头的二十枚金币。当然,你只要跟着我们,不需要做其它事,只需负责给我们烧饭就可以了,照样五个金币。”
星翔想想现在自己反正也无路可走,不如先参加一个商队算了。一路上,才发现这里并不象自己所处的时代,因此路上处处不平静,劫匪有两三批,先前老大金胖子与所带领的十几人皆与土匪撒打在一起,因此每人身上也都带着刀疤,这一次一个劫匪头子实在是太厉害了,直接将刀放在金胖子颈前:“放下,全都给我把刀放下,你们老大在我的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放在那匹马的袋子里面,快点,再磨蹭,我就杀了他。”
所有人都愣住了,都准备放下刀,不过只听骨头卡的一声,劫匪头目那拿刀的手软了下来,刀子也掉在了地上,金胖子趁机杀之而后快。
这戏剧化的现象,金胖子看得是很清楚,是星翔出的手,虽然很快,但是胖子小眼眼力特别的好。因此金胖子走到星翔面前:“翔子,今天我这条命就是你救的,兄弟们,从今天起,翔子就是我们这个商队的老二,跑一趟丝绸之路10个金币,在我的金币里扣五个给翔子。”
星翔推脱道:“大哥,老二我可以当,但是用你的五个金币加给我做薪资,我不同意,五个金币够我用了。”
金胖子说道:“老二你不要拒绝了,只有这样我心里才会踏实。”
星翔道:“好,老大,我也不推托了,作为回报,今天这次跑马遇劫匪,我就是发觉我们商队太弱了,需要加强,所以我想教兄弟们几招,以防劫匪们太猖狂。”
金胖子眼前一亮:“是啊!翔子,你功夫好,教咱们几招,今后我们队伍会更加壮大。”
自此,星翔教了他们就象当初给那些特种兵们教的差不多,以叶击石,飞檐走壁。
金胖子一直很感恩,因此非要把这个商队重新命名为金翔商队,而这个商队自从星翔的加入之后,参加人数也越来越多,每次拉货也更多更好,现在是已经有三十多人的金翔商队了。由于金翔商队最安全,现在一般一年可拉两次货。
不知不觉,星翔也跑马跑了三年了,拉了六次货,终于体会到了原来丝绸之路的商队成员们跑马如此艰辛,随时还会面对着生命危险。
三年了,通过到缅甸的这条路,星翔知道了玉的好坏,由于星翔可透视玉石,所以他经常买的都是一些上好的玉石。
他用他的地之炎进行细细冶炼,结果一块玉石中的玉被完完整整地炼雕出来,纹路都是那么清晰,就象是古代的玉玺,拳头大小,相当美观。
同时他还买有其他一些玉石,皆用地之炎进行微微冶炼,一块又一块的美玉皆被星翔给炼化出来。
因此星翔的袋子虽然经常装满,但是大多是已经成品的玉石了,他们商队所经过之处有的有一片檀香树林,星翔切断其中一棵檀香木切成几大块顺带着,本来大家还奇怪他到底在做什么,现在已经一清二楚了,星翔按照自己制成的玉的大小将檀香木制成一个又一个相应大小的木盒,结果百来块玉石皆一一被檀香木盒装了起来。
也许你会觉得很奇怪,星翔一开始不是身无分文么?但是他有资本呀,他会识玉,帮兄弟们识块上等好玉,可获得其中百分之二十的佣金,如果赔了呢?自从他帮人识玉之后,就没有兄弟赔过,因此兄弟们皆称他为“玉精”。还有他那精美的包装,经常一个普通大小的包装盒可以为他挣得五个银币。还有他的烘烤技术,他是靠本事赚钱,如今烧饭不是他的专属工作,因此要想一路上都吃得是他所烤制的烤肉,得自带食品,烘烤一次,一个银币。结果星翔的钱就多了起来,他自己专找那些别人看不上眼的便宜货,其实通过他的眼睛可以透过其中看出有绝世罕玉,却被老板当做垃圾一样的卖掉,只需一个银币,就这么转了一大圈,买了一大堆别人认为不值钱的赔钱货,星翔买了回来开始在自己租的小屋里,用地之炎进行细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