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怪先生(1 / 1)
由于丁红一直崇拜的是黄老邪,喜欢他那种超然于人世之外的境界,因此对于婚礼无所谓,选择了旅游结婚。两人都很忙,丁红忙于电脑设计之类,张帅忙于公司的事,所以两人打了结婚证之后,直接将蜜月从一个月改成一周。周银虎呢?陈洁咋说他就咋听,而陈洁也不是省油的灯,也选择了旅游结婚,两对新人一起周游全国了。
丁红一直就想去黄山看那些怪石和陡峭的山峰。这次度蜜月终于可以如愿所偿了,而且还是双飞三天她真开心。两对新人找了一个最好的导游,乘车来到了黄山市。
到了黄山市后大家就在宾馆里休息,因为大家都很疲惫了,天也黑了。第二天清晨,想到要爬黄山,四个人就忍不住自己的兴奋劲。大家从市区出发,一路上奇山异峦虽多但平淡无奇,绕过一座山后,风景突变。一座一座高大挺秀的山,出现了,有的满山翠峦,有的双峰插云,还有的由头到尾都光秃秃…….
不觉中已经到了黄山脚下,接着四人就坐着缆车上山。上山后,但见黄山的千山万壑,全都笼罩在朦朦胧胧的云雾中。有些地方被浓雾遮掩了,天,树,高山和深谷都无法看清。有些地方则显得影影绰绰,犹如轻纱似的拢着。有的云雾停留在山谷下面,汇成茫茫的云海。一座座黛绿的山峰在云海上犹如一座座蓬莱仙岛。
随着山风,四人来到黄山第二高的山峰——光明顶。在光明顶上俯视,这感觉不错:重重叠叠的山峰一目了然,那陡峭的天都峰直插云霄似乎一把锋利的剑,一朵朵洁白的云在身体旁边,犹如在天界中腾云驾雾。向左望去那绿绿的第一大高峰——莲花峰,就象一位仙女,峰顶那云就像她的飘逸长发,山壁那绿树就象是她的绿色纱衣……..
第三天早上4点,四人又重登光明顶去看日出。辰风慢慢的吹拂着松树,虽然是夜晚,但是大家都兴奋的睡不着,一起来到了光明顶,皆静静的坐在石头上仰望着天空,只见在天空下群山苍黑似铁。这时红日缓缓升起,茫茫的天空群山的颜色由黒变成桐色,那红日慢慢的上升就象贪睡的孩子不想起床一样,最后它终于一个跳跃升了起来,稳稳的站在天空之中。
就在四人玩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丁玲忙的团团转,只有星期天下午半天的时间可以偷个闲,这还是特例。《我与女鬼有段情》这部影片正在拍摄当中,丁玲饰演女鬼,说实话,即使是演女鬼她也是一个美得不似人间的女鬼,有位打杂的说,这哪里是女鬼,简直是女仙嘛!那飘忽不定的身影,即使是背影都是那么的唯美。
而此时的金玲呢?每天都去图书馆充实自己的大脑,为了就是能够成为一个好的作家。她很努力,也做到了,一篇篇的文章,不断的登在了报纸杂刊之上,被邀请成为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最大梦想,如今实现了,显得很高兴,就更加努力的去写文了。当然,艺术来自于生活,她喜欢和一些邻居聊天,聊家长里短,特别是一些老人们的年青时的故事。因此文章真实而生动,被大家公认为写实作家。
今天,与平常一样,金玲静静地坐在图书馆里,翻阅着一些散文杂志,历史史书之类的。却不知自己早已被一个男子看上,那位男子每天都来借书,但都是坐下之后打开一页就不再翻阅了,静静地看着金玲,她的认真阅读的样子让他看的赏心悦目。
这一天似乎不一样,金玲总觉得很奇怪,眼皮跳得很厉害。她在想,到底是不是两位姐姐在念叨自己呢。丁红的可能性最大,一定是想我了。呵呵,人家说亲人想亲人耳朵发烧,我却是眼皮直跳。想了一想,她就不觉得笑了。那不觉中发出的可爱的笑让男子看得痴迷,看得心动。
就在金玲看书看得累了休息之时,一杯橙汁递了上来,转头一看,原来是这个怪先生,只借书不看书的怪先生,而且还是每天都来。一开始时金玲以为他是来等人的,可是时间一长就知道了这个男子并不是在等人,也许只是想附庸风雅吧。
“呃,先生你递错了,我不认识你。”金玲奇怪的道,也很紧张,因为这位男子长的的确满帅的,有些象王力宏。
“呵呵,没有错,这杯橙汁就是送给你的。”男子说道。
“不好意思,我不接受陌生人送的东西。”金玲有些生气,一定是一个色狼,可是又不象,因为如果他是色狼的话,咋就今天不一样呢?
“呵呵,抱歉,我为我的唐突而道歉,姑娘看书看的这么认真,真是令人羡慕,一定是一个才女吧。”男子说道。听的金玲是心里爽爽的。“我喜欢看你那看书时的认真的样子。”这突然的一句话让金玲脸突得通红,其实男子是有点直接,但是已经很是用心了,这么多天的坚持,他决定主动出击了,这么好的姑娘如果再迟一步他担心就被别人给抢走了。
“你这人说话真直接,虽然你长得很帅,不要以为所有女孩子都喜欢你。”金玲怒道。
“呵呵,你说我长得很帅?说明你看我还顺眼,对不?”男子不由开心地问。
“呃…”金玲在想自己怎么把这个想法也给说出来了,唉!自己真是嘴笨。
“呵呵,如果看我顺眼的话,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叫丁玉,你呢?”男子说道。
“我叫胡灵。”金玲怕他是坏人,不敢说实话,说了一个自己的笔名。
“胡灵,水灵灵,呵呵,真好听。”男子爽朗的笑道。
“我有事要走了,你先看。”金玲终于坐不住了,被男子这样直接的问话,她感到不知所措。
“呃,我也看完了,一起走吧。”丁玉穷追不舍。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可没有说和你一起走。”金玲怒道。
“呵呵,我想你是误会了,你看完书要走了,我也看完书要走了,不正好就一起走了吗?”男子说得金玲迷迷糊糊的。
“呃,对不起,那我就先走了。”金玲跑的飞快,一眨眼就不见了,男子慢悠悠地停在原地,看着她跑走时的背影。他知道,得给她一些时间适应,不然会引起她的反感。率真,单纯,这就是男子喜欢她的原因,因为社会上这样的女孩子已经不多了,有很多都被金钱给蒙敝了眼睛而变得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