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Chapter 12 可怕的心魔(1 / 1)
在来首尔拘留所之前,朴真诚一边翻开手边的案卷资料,一边小声地嘟囔着,“真不知道,主任干嘛要接这样的案子。这个人只是为了私人恩怨,却绑架了一个毫无关联的小孩子,真是十恶不赦!”
朴真诚是前年从汉城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一心想在法律界闯出一番名堂来。半年前,他就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进入了正道律所,该律所是日本首富Dom集团下属一家颇有实力的事务所,在世界各大城市中皆有其分所,它的创始人是一名充满戏剧化和神奇色彩的贫民女子。
“朴律师,我们不仅仅需要帮助那些收入低微,请不起律师的被害人,去替他们争取他们应有的权利。我们还应该去帮助那些被指认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即使他们是凶神恶煞、罪恶滔天,但只要是在没有被宣判前,他们都是无罪的,同时,他们也享有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权利。”临出门之前,崔主任已看出来他的漫不经心,所以才善意又严肃地提醒着他。
正道事务所正是这样在不畏强权又坚持公平和正义,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维护和伸张他们自身权益中成长起来的。
“我们的牧野社长就是这样一个是非分明的人,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去接受每一个委托人的委托。”朴真诚重复回想着崔主任的话,他不应该看轻任何一名他的“顾客”,即使他真的十恶不赦。
“是这样的,金建泰,由于你无力聘请律师为你出庭辩护,所以首尔地区检属就和我们律所联系,由我代表我们所,替你进行证据调查和出庭辩护工作。”朴真诚解释着他的来意。其实,正道律所从创建开始就坚持参加这样的社会公益诉讼。
“你?当我的律师,行不行啊!”金建泰一进来就开始观察眼前这个年轻人,从他刚才开案卷的神情来看,分明就心不在焉。“我要换律师啦!你这种人根本接受不了我这样一个大案子,你帮不了我的,只会害死我的!”他眼里闪着一股蔑视的怒火,肆无忌惮地冲着朴真诚怒吼着。
“金建泰先生,你冷静一点。你这样做对你真得一点帮助也没有。”朴真诚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个暴躁的男人。一霎间,他已经恢复了平日里跟着崔主任办案时的冷静,事务所里集中的都是律师精英,而他虽说仅仅是个新手,但职业性也不能落人后。
“你当然可以要求更换律师,但前提是你能提出合理的更换理由,并且,你更换的次数仅仅只有一次。”朴真诚有些不屑地看着那个很容易疯狂的,现在又逐渐呆滞下来的男人。
“法律是不容许,你仅仅因为质疑我的能力就提出更换辩护律师要求的。或许……”他顿了顿,玩味地瞄了金建泰一眼,“你索性放弃请律师辩护的权利也不错,反正你是不会相信任何人的,对吧!”
“啊……什么?谁说我要放弃的!”金建泰终于回过神来,他刚才居然也有些被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律师震惊了一下。他现在真的是一无所有了,连聘请律师的费用也支付不了。如果不是没有钱,又怎么会沦落到要政府出面替他寻找公益律师的境地呢?
“或许,你可以帮帮我吧……”金建泰垂下头,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猛然间,他直挺挺地站了起来,紧紧地握住朴真诚的双手,用最为急促的语言表达着他内心的恐慌,“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我本不想绑架那个小孩的,我只是想让具俊表……把神话骗我的钱要回来……是他们神话把我的几亿资产全骗走了,我只是要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难道这也犯法么?”接着,建泰用激动的语气,说出了当时的情景。
“请问,被你绑架的那个小孩,是神话集团的员工,或是集团员工的家属?”朴真诚并没有理会建泰的吼声,他只是在阐述作为一名案外人看到的客观事实。
“不是,他不是神话的员工。”
“那你用过工具来对付那个小孩么?”
“用了,我用了绳子把他绑在椅子上,还用刀子……用刀子指着他脖子,可是……我并没有……”
“好了,有这个行动就够了。”朴真诚推了推鼻子上的镜架,没有带一丝表情,“你这个行为就构成了绑架罪的基本要件。第一,他不是你讲的存在所谓债权债务的当事人;第二,他不是被你限制活动,而是被你直接禁止了人身自由。所以,法官有理由相信,你以扣押人质的方式,来达到勒索财物的目的。同时,你还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健康。”
“但是,后来我放掉他了……我听了具俊表提出的合作要求,就放掉了那个孩子。这难道不能说,我放弃了行动,也根本没有发生危害不是吗?”金建泰紧紧抓着自己的头发,冥思苦想着当时自己的行为,“是我主动答应放掉那个孩子的,不构成绑架吧!”
“金建泰,这个细节,我也进行调查过,根据当时在场的,其他人的证人证言,和那个孩子的陈述,当时是你先被人制服,才不得不放弃继续胁迫人质的行为。换句话说,你在客观条件的阻止下,停止了你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你有意识的中止。所以,你根本构不成犯罪中止这个减轻环节。”
“更何况,只要你实施了绑架这一行为,从一开始着手起,你就已经达到了既遂。因为你已经伤害了被你绑架人的身心健康。”
“还有,根据你绑架的对象是个未满18周岁的孩子,法官可能在这方面会对你有所考虑。”
“另外,你的认罪态度也不好,这样也会影响你在法官那里的印象分。”
“加之,你之前有过曾经侵犯过他人的知识产权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累犯。根据《韩国刑法》第888条的规定,累犯,需从重处罚。”
“所以,金建泰,你这一次将极有可能会被判决10年以上的刑罚,并且还将被没收一切财产或进行数额较大的处罚金。”
“金建泰……你还是自动认罪吧!”朴真诚喝了一口放在桌子上的矿泉水,润了润快要冒烟的喉咙。这个男人快要被击垮了,但是,这种为了复仇和私利,将罪恶之手伸向孩子的人,他是不会同情他的!他蔑视地看着他,“认罪的话,我可以向法官请求,或许法官能够采纳也不一定呢。”
“不!不!不!我为什么要认罪!凭什么要我认罪!我是无辜的!我才是受害者!我已经是一无所有了,为什么还要逼我认罪!”金建泰根本听不见律师所说的任何一句话。十年的牢狱之灾,凭什么要他一人去承担?神话!还有那个具俊表,害他失去了财产、家庭,现在还要害他失去人身自由的人,绝不能让他开心!该死的具俊表!具俊表,你该死!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