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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乃看到这行字, 说明作者菌正在调戏某些网站滴服务器……无论是大脑中的直觉,还是手头上所掌握的线索,都让年轻的刑警开始觉得高明辉就是廖晨的毒杀目标——尽管,他似乎没有理由杀害这么一位对自己处处关照的朋友。
得知雷霆的想法后,马啸的神色并不讶异:“刚才许哲说, 当晚在场的所有同学中, 其他人都和廖晨没什么来往, 唯一一个与他来往密切的人只有高明辉时, 我也觉得他想杀的人应该就是高明辉——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却只有这个可能性了。”
“是啊,当晚唯一一个与廖晨来往密切的人就只有高明辉。他和其他人没来往,也就不会有矛盾滋生。而与高明辉的密切往来, 极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发生过不愉快的摩擦。如果让我大胆猜测, 高明辉在廖晨生活困难时伸出的援手, 其实并没有得到他的感激。恰恰相反,他因此而憎恨他——在别人眼中看来是好心善意的帮助,在他心里没准是令他羞窘难堪的施舍。”
马啸沉默片刻:“如果可以, 我希望这个猜测不会是事实,因为那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不过,二十年的刑警生涯告诉我, 它极有可能就是事实。”
从事刑警工作二十年,马啸已经在形形色-色的案件中见识过太多人性的复杂与多面化。他很清楚,有时候,善行也可能招来他人的恶意报复。
雷霆虽然年轻, 但也足以理解这样的恶意:“日本推理名字东野圭吾有部作品名叫《恶意》,凶手就是满怀恶意地杀害了他最亲密的朋友。虽然他的朋友对他很好,还算得上是他的恩人。可就是那份恩情,反而催化了他心底强烈的憎恨——因为他受不了自己处处都比不上那位好朋友。”
在电脑上调阅高明辉的个人资料时,雷霆还找到了他的个人微博。
微博上的最新更新,是高明辉前阵子婚礼现场的几组照片。浏览那些照片时,雷霆发现披着一袭洁白婚纱的漂亮新娘很眼熟,也很快就想起了曾经在哪里见过她。
“马叔,还记得上回许哲给我们看过的秦薇的泳装照吗?高明辉的新娘,就是当时和她一起合影的那个女孩呢。”
马啸定睛一看:“没错,是同一个人。”
雷霆恍然大悟:“当时许哲还以为廖晨和他打架是因为秦薇的缘故。现在看来,廖晨真正要保护的女神其实另有其人。”
当时照片上有两个女孩子,许哲本人意淫的对象是一身比基尼泳装的秦薇,他也就想当然地认定廖晨跟他打架也是因为秦薇。
许哲却不知道,廖晨心仪的人其实是秦薇身旁那个穿着沙滩裙的漂亮女孩——他名义上的好朋友高明辉的女友。因为是朋友的女友,所以廖晨不便透露自己的心思,只能默认了许哲的臆断。
马啸此刻也完全弄清楚了廖晨的杀人动机,他点着头说:“嗯,我猜廖晨憎恨高明辉的理由,不光是因为他经常接济自己的‘施舍’行为,还因为他爱上了他的女朋友。而他们要结婚的消息一定让他嫉妒得发了狂,所以因此丧失理智地想要杀害高明辉。结果却阴差阳错地把自己给毒死了。”
雷霆重重哼了一声:“他活该!这也是老天长眼让他自己喝了那罐毒酒。否则,高家的喜事变成丧事,一对爱人和两个家庭都要被他给毁了。”
夕阳西沉的黄昏时刻,雷霆与马啸一起敲开了高明辉家的大门。这是一对新人的新房,处处仍洋溢喜庆的气息。
两名刑警进屋时,高明辉正在卫生间里,美丽动人的女主人安雯在仍贴着大红喜字的客厅里接待了他们。对于警察的登门造访,她十分不满,也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满。
“廖晨的死和我家明辉没有关系,明辉绝不可能会杀他。他们是好朋友,大学四年里一直是上下铺的兄弟。结婚前夕他的好兄弟死了,让他差点连我们的婚礼都没法参加,因为他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我们也没能按计划去巴厘岛度蜜月,因为涉嫌命案的理由他被限制要求不能离开本市。好好的蜜月就这样泡了汤,我想这世界上没有比我更倒霉的新娘子了!”
不管安雯怎么发牢骚,马啸只当耳边风,涵养极好地微笑着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我们有一些事要和高明辉谈谈。谈完后如果没有其他问题,以后都不会再来打扰。”
雷霆看了看气鼓鼓的安雯没有说话,只是在心底默默地想:其实,你绝对称得上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新娘之一。要知道只差那么一点点,你的新郎就在结婚前夕被人毒死了!
几分钟后,高明辉从卫生间出来了。看见两位不速之客的刑警,他神色一呆。马啸问他有没有地方可以单独谈话时,他听了两遍才听明白了他的意思,然后动作机械地带领他们进了书房。
在房门紧闭的书房里,雷霆把廖晨中毒身亡的真相一五一十地告诉高明辉。他听完以后,脸上的神色并不太惊讶,眸底却浮现出一份难以言说的浓重悲哀与苍凉。
雷霆看懂了这份神色,悚然一惊:“你早就知道这件事了,是吗?”
马啸也有些吃惊地睁大眼睛:“什么?你早就知道廖晨要杀你?”
高明辉无比苦涩地摇头说:“不,其实我并不知道。是他喝了那罐啤酒中毒后我才知道的。”
案发当晚,廖晨下定决心要在高明辉结婚前夕杀了他。
廖晨与高明辉认识已经八年了。在大学时代,他们俩是上下铺的兄弟;参加工作以后,他们仍然是关系密切的朋友;经常约出来一起见面吃饭。只是没有人知道,在这份好朋友的关系背后,隐藏着廖晨对高明辉长期暗埋在心底的强烈嫉恨。
高明辉有很多地方让廖晨心生嫉恨,他的身材比他高大;相貌比他英俊;家境比他富有;成绩比他优秀……而最让廖晨受不了的是他的好心肠。
开学不久后,高明辉留意到了廖晨窘迫的经济状况。出于一番好意,他经常以各种理由请他吃饭。尽管他懂得照顾廖晨的自尊心,采用了一种变相接济的方法。但是,他脆弱的自尊心还是受到了伤害。
廖晨的家境不好,上大学是申请的助学贷款,父母只能挤出有限的生活费给他。他因此顿顿只能吃最便宜的饭菜,总是有种没吃饱的感觉。跟着高明辉吃过几顿好饭后,他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他是在变相接济自己。那种被人同情与怜悯的感觉,让他感觉受到了羞辱,晚上独自一人躺在被窝里气得浑身直发抖。
那一晚,廖晨彻夜无眠。一股怒气始终梗在他心头,久久无法消褪。
就在那个漫长的黑夜中,廖晨开始了对高明辉的憎恨。尽管他并没有正当的理由去恨他,怎么可以恨一个好心好意伸出援手帮助自己的人呢?但他却就是无法抑止那份恨意——恨他的善行让自己连憎恨的正当理由都被剥夺了!
原本,廖晨打算从此坚决拒绝高明辉那份让他备感羞辱的好意。可是,次日上午,他却见到了高明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在艺术学院舞蹈系就读的安雯,那天跑来男生宿舍找自己的男朋友,让整间宿舍的男生们都无法不为之惊艳。
第一次见到安雯时,廖晨就身不由已地坠入了情网。她是那种明艳照人的大美女,整个人就像钻石般熠熠生辉。他对她一见钟情,却不能展开任何追求攻势。因为她是他兄弟的女朋友,而他的个人条件又并不出众,绝非一个能和高明辉展开竞争的对手。
因为安雯的缘故,廖晨改变了主意,决定继续接受高明辉的好意接济,并在表面上和他做起了好朋友。唯有如此,他才有接近女神的机会。高明辉请他吃饭时经常会叫上安雯,他得以借吃饭的机会欣赏她迷人的一颦一笑。尽管那些轻颦笑语都是呈现给高明辉的,却并不妨碍他的偷偷欣赏。
“哦,我来这里给客户送续保发-票。”
池清清上个季度的业绩任务在最后一个月里终于完成了。一位老客户为自己刚满月的女儿买了一份保险,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让她又可以在保险公司继续再干三个月。
这一天,池清清的工作安排是给几位现有客户送续保发票。她从老城区到新城区跑了大半天,没想到会在最后一个地方遇上雷霆。
这么巧就在家门口遇上了池清清,雷霆于情于理都要客气一下发出邀请。他一边推开房门一边说:“要不要进屋坐一坐?”
池清清自觉和雷霆并没有熟络到那个地步,下意识地就摇头一笑说:“不用了,谢……”
话还没说完,徐徐敞开的房门后忽然传来一个怪里怪气的声音,语速极快地说出一连串话: “你好,欢迎。你好,欢迎。你好,欢迎。你好,欢迎。你好,欢迎。”
池清清十分奇怪地询问:“谁在说话?怎么声音这么怪?”
雷霆朝着门内某个方向一指:“哦,是我妈养的一只虎皮鹦鹉。”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池清清果然看见了门内不远处挂着一个精致的铜艺鸟笼,笼子里有一只羽毛鲜艳的鹦鹉,正上跳下蹿一派兴奋模式地大声叫着“你好,欢迎”。
“行了,小东西,别一叫起来就没完没了。很吵的,知道吗?”
仿佛听懂了雷霆的话,鹦鹉不再叫了,只是歪着头好奇地打量着站在门口的池清清。她觉得这只爱秀自己“外语”能力的鹦鹉真是一个可爱的小萌物,忍不住笑着对它挥了挥手。
“嗨,你好,小鹦鹉。”
一听到池清清说“你好”,鹦鹉又变得兴奋起来。因为这个词它也会说,马上又开始秀起来了。 “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进入无限循环模式。
雷霆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这只鸟有时候嘴碎起来完全无法控制,他只能不管它了,继续对池清清说:“来,进屋坐一会儿吧。”
池清清还是谢绝了:“不用了,我还要去客户送发-票呢。他交代过我六点之前一定要到,不然就要外出吃饭去了。下次再说吧。”
傍晚六点钟半左右,池清清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住所。
吴悠不在家,她甚至不在s市。因为她男朋友常征这周休年假,她也提前请好了假,两个人昨天一起飞去新加坡happy去了。
池清清独自一人“留守”屋中。她像往常那样随便煮了一些即食食品充当晚餐,然后直接进了卫生间洗澡。这是她的个人生活习惯,吃完晚饭就洗澡,洗得干干净净后躺在床上刷手机,或是追韩剧。
在卫生间打开煤气热水器洗澡后,洗着洗着,池清清的头突然开始犯晕。头晕目眩的同时,还出现了四肢麻木的症状,她不得不伸手撑住墙壁才能站稳身子。
——奇怪,怎么一下子头这么晕啊?而且手脚都发麻了。糟糕,该不是煤气中毒了吧?
一念至此,池清清悚然一惊:千万不要啊!屋里只有我一个人,如果真的煤气中毒,肯定挂掉了都没人知道。吴悠要一周后才会回来,那时候估计我都已经腐烂发臭了!
池清清努力想要自救,可是身体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当她试图从卫生间走出去时,整个人却无力地扑倒在潮湿的地板上。她知道自己凶多吉少,但越来越模糊的意识还是顽强地思索着要如何自救。
——不行,我绝不能就这样挂掉了。身体虽然动不了,但是我有附身技能啊!灵魂赶紧出窍,附到狗狗身上去找人来救命。可是狗狗不会说话,很难让人理解它的意图。对了,雷霆家有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如果能附在它身上就好了……
池清清最后残余的意识,就是雷霆家那只会说人话的鹦鹉。
晚上七点整,一向是雷霆家雷打不动的晚饭时间。
白天,这个家庭的三口人基本都不在家里吃饭。无论父母还是儿子,都是工作忙碌的人。只有晚上才有可能凑齐三个人一起共进晚餐。而这个有可能在雷霆调职成为一名刑警后,概率更是降低了一半以上。只要一有案子他就总是忙得不着家,基本上吃住都在刑警队。家倒变成了一个偶尔才回去一次的地方。
这一天,雷霆终于回了家,可是他父亲却又因为公务在身出差去了外地,仍然没能凑齐一家人一起吃晚饭。不过他母亲谢芳还是很高兴能见到儿子,特意交代保姆给儿子炖个鸡蛋羹,这是他从小到大百吃不腻的一道菜。
饭桌上,谢芳一边不停地为儿子挟着菜,一边语气温柔地埋怨道:“你要回来吃饭怎么不早点说一声,我好让保姆多买两个你爱吃的菜。”
“没事,妈,这些菜已经很好吃了。”
“咦,你以前很挑食的,现在怎么不挑了?”
“上回和马叔去广西执行追逃任务,一整天都没吃上东西,最后饿得我一进饭馆就狼吞虎咽。虽然那家小饭馆当时只剩下苦瓜和南瓜这两道我平时压根就不会吃的菜,那次却被我吃得精光。实在是饿疯了!”
谢芳莞尔一笑:“看来治挑食的最好办法就是饿上一整天。”
“对,只要饿惨了就什么都会吃。”
埋头吃了两碗饭后,雷霆正打算去盛第三碗饭时,忽然听到鸟笼里的那只鹦鹉拍着翅膀大叫起来,而且还是叫着他的名字。
“雷霆,雷霆,雷霆,雷霆……”
屋里的几个人,无论是雷霆还是谢芳或保姆,都听得怔了一下。因为这只名字叫作“小东西”的鹦鹉虽然会说话,但词汇量极少。目前为止,谢芳只教会了它说四个礼貌用语,“你好”“欢迎”“谢谢”“再见”。
“咦,小东西,你什么时候学会说我的名字了!有进步啊!妈,是您教的吗?”
谢芳十分不解地摇头:“没有啊,我没教过它。”
保姆猜测:“谢老师,可能你经常在家里念叨着雷警官,这个聪明的小东西听多了就自己学会了吧。”
雷霆觉得有这个可能,他站起来走到鸟笼前,笑眯眯地夸奖那只鹦鹉:“小东西,看来你真是很聪明呢,还会自学成材。”
鸟笼里的鹦鹉却一副焦躁不安的样子,看着他不停地扑打着双翅,叫声却压低了几分:“雷霆,是我,是我了。”
“咦,它又说什么?”
谢芳隔得远没听清楚,保姆也没有,但是就站在鸟笼前的雷霆却听得一清二楚。怔了一下后,他忽然电光火石地反应过来。一边飞快地拎起鸟笼走进自己的房间,一边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话。
“妈,我吃饱了。小东西这么聪明,我带它去房里再好好教它说几句话。”
进了卧室关好门后,雷霆就把鸟笼举到自己面前,看着笼子里的那只鹦鹉劈头就问:“池清清,是不是你?”
“池鹦鹉”直点头:“是啊,就是我。救命啊!我快死了。”
雷霆大吃一惊:“什么?出什么事了?”
“池鹦鹉”用怪里怪气的声音解释发生的事情:“我在家洗澡,结果煤气中毒了。现在身体就倒在卫生间里继续吸煤气,还好可以灵魂出窍跑来找你求救。你赶紧帮我打120叫急救车吧。对了,告诉他们备用钥匙就在门框上。我还这么年轻,不想这么早就挂掉啊!”
几年时光匆匆过,流水般冲走了廖晨的青春,却没有为他留下任何人生成绩。他的销售工作一直没什么起色,薪水也就一直涨不起来,生活自然也就一直摆脱不了因陋就简的模式。这令他无法不灰心沮丧,因为他已经不年轻了,却还看不到自己人生的希望与前景在哪里,未来似乎是一片黑暗。
廖晨的人生陷入灰心沮丧的时候,高明辉的人生却是处处繁花。当年一毕业,高父高母就为儿子安排好了一份收入丰厚的体面工作。如今,他已经被提拔为单位最年轻的副股长。还正式宣布了即将与安雯结婚的消息。婚房是父母全资赞助的一套四室两厅,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
这一婚讯,成为了压垮廖晨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再无法忍受了!无法忍受自己处处失意的时候,好朋友却如此春风得意。最终他做出了一个丧失理智的决定——我一定要杀了高明辉。要让他顺风顺水的人生戛然而止。
在廖晨心头幽幽闪烁了许久的嫉恨火苗,终于彻底燃成了燎原之势,将他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高明辉打算举办单身派对时,廖晨举双手赞成,还有意撺掇他邀请了很多客人。因为人越多,就越有利于他混水摸鱼的下手。命案发生后,他被怀疑的概率也会被拉低很多。
出发去ktv参加单身派对前,已经想好要怎么动手的廖晨带了一枚有毒的胶囊。他打算趁人不备时,把胶囊里的毒粉倒进高明辉喝的酒水中。
虽然决定了要杀人,但正式动手前,廖晨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胆怯与迟疑。他犹豫着很久很久,错过了一次又一次机会。最终他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一副吊丝相的自己,咬牙切齿地轻声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