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 / 1)
卢芹斋自称,这些东西,都是由他的合作者直接从中国的盗窃者手里购得……”
“卖自己祖宗的东西能有什么错?”
在卢芹斋客死他乡之前,另一个混迹于北京琉璃厂的古董商岳彬也于新中国成立后的次年,以倒卖国家重要文物罪被绑赴刑场、饮弹身亡。然而,两个害群之马的离场,并没能真正扭转中国文物流失的厄运。在经历了几十年的高压政策后,随着文物市场的大开放,我国又面临着一场新的、更大的文物资源危机。在这一场危机中,正义失去了准星,法律失去了准绳,囊括方方面面的潜规则成为主宰中国文物市场的隐形利器。由此,在拍卖公司天价木槌的诱惑之下,成千上万个“当家作主”了的卢芹斋和岳彬们,以“国家主人翁”的身份,肆无忌惮地用各种近似疯狂的方式,理所当然地变卖起祖宗遗产。
去年,一位律师朋友曾经给记者讲述了他办理过的一个案件:
安徽某地有一个农户,他们家的祖上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大臣,暮年时因未受到朱元璋的器重而告老还乡,死后埋葬在老家的祖坟山上。前几年,全国各地盗墓成风,这家人祖孙三代一起合计:他们这个家族的所有人都知道老祖宗的墓地里一定有陪葬的金银财宝,迟早会有人打它的主意,与其被别人挖走,还不如自己来一个“先下手为强!”
于是,祖孙三代一齐上阵,辛苦了几个晚上,终于打开了那座合葬墓穴,取走了全部陪葬品,其中有朱皇帝赏赐的青花梅瓶等瓷器10余件、金银首饰和玉器大小共几十件。几天后,他们将所有东西总共作价10万块钱,一股脑全部卖给了邻村的一个下海多年的文物贩子。过了两个月左右,另外一个文物贩子也来找这家人,问他们还有没有古董出手,这家人说没有,那个文物贩子以为他们是不愿意把宝贝卖给他,便告诉这家人说:“你们上次卖给某人的那批东西可吃大亏了!”
这家人赶忙打听是怎么一回事。那人告诉他们:“你们上回卖给他的东西可全都是国宝,那些瓷器叫‘洪武瓷’,跟英国人卖了两个亿人民币的那个元青花罐同样值钱!光是那只洪武梅瓶他卖给一个香港人,就赚了上百万!”
这家人告诉他,不只有梅瓶,大小有几十件东西呢!
那人说:“那,弄得好他最少搞了千八百万,唉,黑呀,他就不给你们奖励点儿?换上我,怎么也得回头给你们补一两百万感谢费!”
这家人一听,全傻了。那人刚走,他们就去邻村找老文物贩子算账,商量了半天,老文物贩子又补给了他们10万块钱。他们不答应:“你都赚了几百上千万,怎么说也得分给我们一半。就这前后一共20万块钱就想打发我们,也太过欺负人了吧!好歹那东西也是咱老祖宗的……”
老文物贩子一听,这现钱难舍呀,干脆脸一板:“你们想讹我呀?门儿都没有!我不是喝稀饭长大的。你们回村里打听打听,我在方圆几百里收过多少东西?别说是你们祖宗的东西,就是那些姓朱的人家,也卖过不少东西给我,带洪武款儿的官窑瓷器我也卖过好几件。说好的价格,出手就了结,别说我还没赚你说的那么多,就算我真的赚了一千万,也不关你们什么事,那是我的本事,有眼力,捡漏儿了!”
话是那么说,这爷孙几个咽不下这口气呀!隔三差五去找老文物贩子吵闹。吵来吵去,后来被他们家族里另外几家人听到消息了,跑到他们家评理算账:“祖宗不是你一家人的,每年清明节供品一样买,祖祠堂立碑大伙儿一样摊钱,凭什么墓里面的东西你们爷孙几个独得,偷偷给卖了而我们连一分钱的好处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遗嘱的遗产也得由后人平均分配呀!”
吵到最后,那家人的叔伯兄弟们干脆一纸诉状递上法庭,告这家人私自侵吞共有的祖上遗产,外加盗墓,要求法庭为他们做主,重新分配遗产。这一下可就热闹了,除开这家人祖孙三代之外,还有那个老文物贩子,全都作为非法盗墓、贩卖国家重要文物的嫌犯被公安部门拘捕。接下去一审问,临近几个村子又带出来一大堆同类嫌犯,而且都是大明皇朝王公贵族的嫡亲后裔。
在法庭上,除开老文物贩子以外,其他全部嫌犯众口一词,大叫冤枉:“我们挖掘的那都是祖上的坟墓,我们是那些祖坟的主人,卖自己祖宗的东西能有什么错?国家凭什么判我们有罪?如果是这样,那么多因为国家征收土地去动迁祖坟的人家,也应该全都抓起来判罪!国家为什么还要给他们发放动迁费呢?”
“乍一听,好歹也是个理呀!挖的是祖宗的坟,卖的是祖上遗产,凭什么给他们判罪?再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虽然说没把有明确后代的古墓权属列入其中,但是也应当是那个理!”律师朋友开玩笑说。
我们都是“卖国贼”?
我曾经向很多朋友讲过那个安徽农民的故事,大部分朋友只留下一声感叹:“那些农民啊……”也有一些社会学家将追罪的眼睛盯上了另外一个恶因——贫困。很多年了,盗墓、盗捞、盗卖,一切带“盗”字的脏活儿,似乎都是穷人所为,中国人有古训:“贫穷起盗心”嘛!
固然,贫困的确可以成为某些犯罪行为的诱因,但是,记者看到更多的却是衣食无忧者对国家利益的冷漠和追逐财富的疯狂。
“那些搞文物缉查的人,只有能耐对付我们这些小人物,查来查去怎么也不会去查那些有头有脸的有钱人!”记者暗访时,一位跑单帮的文物贩子这样抱怨。他告诉我:某家产亿万的富豪收藏家曾委托他私下收购出土文物数百件,全部混杂在自家公司的出口外贸产品当中,用集装箱运出境外卖掉,然后再从境外通过拍卖行买回一两件东西掩人耳目,让人觉得他们家的东西一是真、二是来路明白,加上报纸、电台一炒作,成了爱国护宝的典型,这样做,有些东西他在国内出手也没有哪个会怀疑来路不正。
另有一位地方博物馆的负责人给记者讲过一件事:他们那个地区有一位富豪收藏家,在国内国外收购了几百件有价值的古代文物。这位馆长上门动员他拿出一两件捐献给博物馆,或专门在博物馆为他开设一个展厅,让更多人能欣赏到他的藏品。那位富豪一听破口大骂:“你他妈的不要到处瞎给老子造舆论,以后我家失窃了找你算账!没错,我家里的东西件件是国宝,比你那个破博物馆强出百倍。但是我的东西跟你们国家有什么关系?拿我自己的血汗钱买的,说什么爱国不爱国那纯粹是你们这些人瞎扯淡!像我这样的人,有谁会将自家的东西送给博物馆?要卖我也只卖给外国人,卖给你,你出得起价吗?”那位馆长无端受辱,只好灰头土脸地出了门。
“是的,我相信,只要外国人肯出钱,他一定会将手里的东西再重新卖出去!我真闹不明白,他又不缺钱花!我们国家的爱国主义教育搞了那么多年,怎么都停留在口头上?”结束采访时,那位馆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看着那位仁兄怅然若失的神态,记者想起罗曼教授在欧洲采访时,曾听一位经常向博物馆捐献藏品的收藏家所说过的话:“见到自己的藏品能摆在博物馆里,有成千上万的人去参观,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会有一种最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相形之下,我们的贪婪与鄙陋,岂是“贫困”二字所能掩饰?
另据记者调查和观察,一些国内私人博物馆实际上与古董商店非但没有多大实质性的区别,而且还在展览过程中进行幕后交易,巧妙地规避了大量国家税收,可谓是名利双收。有几位馆主听说我有购买他们馆藏文物的意向后,都表现得非常友好,不厌其烦地向我推荐他们的“镇馆之宝”,并且滔滔不绝地向我吹嘘自己曾经卖出过多少文物重器。当记者问他们的藏品有没有够档次上国外拍卖的,大多数人都回答说“有”,接着还会报出一连串成交价不菲的已出售过的文物名单。
收藏大家如此,一般收藏者的心态又如何呢?文物市场扩大开放后,流散于民间的文物存量非常巨大,有人估算这部分文物的总数可能远远超过国家收藏的总和,而且其中不乏珍稀之物。这几年,记者先后对上百位文物收藏者作过面对面的调查。
问题之一:“您为什么收藏文物?”
调查结果丝毫没让记者感到意外——70%以上的收藏者坦率回答:收藏文物的目的是“保值、增值!”25%的藏友回答说:“既满足了爱好,又可以增值!”仅5%的收藏者回答说纯粹就是因为爱好古物。
问题之二:“假若您要转让藏品,会选择什么样的卖场?”
这个问题的答案全部一致:“最好是送拍卖公司,如果拍卖公司不收再上普通卖场,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
记者又追问:“您觉得哪些拍卖公司会卖得更好?”
答案依旧整齐划一:“佳士得、苏富比。它们的信誉好,成交价格高。其次是国内的嘉德、保利和翰海!”
记者接着问:“假若您要卖的藏品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您还会交给佳士得和苏富比去卖吗?”
85%以上的受访者笑着说:“您想卖给他们也送不出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