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优雅地起身,隋意离席而去。
绕到客厅外的走廊一处,只想吸口新鲜空气,再呆下去,会元聊到窒息。
一会儿,远外传来匆匆的脚步声。
“四少,您刚才怎么为那女人说话……哎呀,您真的走啊?!”
“嗤,我自己不耐烦,你管我那么多,那种全职保姆,谁有心思为她说话。”
“四少,您这么一走太不给他们面子了。”
“闭嘴!”
脚步声远去了,隋意从隐身处出现。
全职保姆?形容得倒很贴切呢。
不觉得家庭主妇与职场女强人存在的价值有何区别。现在的身份,确实有违她初衷,但爱情啊,她也只是不由自主而已。
原来,再大的热情,若没有对方的回应,也会一点一滴耗尽。
捧着簇新的离婚证书,隋意终于确定了。
两年的交往,两年的婚姻,四年,只证明爱情与付出的努力无关。道理,早已明白,可是对方从未拒绝,便以为,努力付出,便会得到反应。
也其实,从一开始就没计算过得失。
爱便是爱了,何况,对方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也就抱着希望,以为,爱,可以一点一滴地聚积。
不是不可以过下去的,江风起还是那个江风起,温柔体贴;两个小孩也懂事可人,并不叛逆。
只是,她和他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女人,是江风起梦中惊醒而泣的主因,是孩子们作文中惟一的母亲,是众亲友中标准的江夫人,因死亡而完美无缺。
她不缺乏自信,从未做过与人争宠的事,因为不屑。但,她只有一个心愿,做与丈夫最亲的妻子。为此,她愿意做好附属的其他角色:好母亲,好江夫人。
可惜,江风起永远的最爱是亡妻,不是不爱隋意,不是不疼隋意,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隋意知道自己心很贪,可以不是惟一,但必须是那个“最”。
只是,现实改变不到她要的程度,便,只有放弃。
没有争吵,没有怨怼,没有刻意地讨好。
她可以不强求天性喜好的享乐,但,爱一个人,必须,也只能随着自己的本性。
她冷漠。自私,有付出就要求有回应,而且是以十分换得十分,得到更多也不介意。
她不急,给自己和江风起时间,并没有设定期限,只是经历过一点一点,慢慢地走向底线,无奈,只有再见。
“抱歉。”
签字分手的时候,江风起着着隋意,温柔地道歉。
他知道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也知道隋意要什么,可他给不了。
“这跟抱歉无关。”
看着前夫的眼睛,隋意还是心痛,这分温柔,到什么时候才会不再令她心痛?
以前愿拿一切来换,现在终于知道,她要的,是全部,少一分,也宁愿不要。
是不是,不够爱心,不够包容,不够豁达,便无法得到一分完整的爱?
可能是。
不过,就算如此,也只有认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或许,有一天,她会发生质变,但不是现在,她已达底线,只有顺其自然。
放手。
离开。
接下来,要做什么?
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子,隋意的脑子第一次出现空白。
“隋女士,如果,您同意我们的条件的话,请签下这份合约。细节上面记载得很清楚,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和我们商议。”
男子很有职业素养,耐心地向她再次解释。
这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合约,从身份到财产,基本原则,具体方式,解决事端方式及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应俱全,措辞严谨,毫无漏洞可钻。
科班出身,隋意草略一眼即可判断。
问题是内容有点奇怪。
合约双方是羽山秋人与隋意,事实上,是一份婚前公证书!
她的义务是与羽山秋人结婚,以其夫人的名义出席各种社交场合——如果他要求,权利是,拥有一张无限度使用的金卡,可自主安排自己的行动日程——除了必须参与的重大活动,应尽量参加,可随时单方面提出解决婚姻关系要求,但无权要求获得任何物质上的补偿……
也就是,在合约有效期限内,权利义务不对等。“尽量参加他要求的社交活动”,也就表示,不参加也行。
那她的任务除了挂衔以外,就是肆意挥霍了?
可是,一旦婚姻结束,她岂不是一文不名?
“离婚的话,我不保有婚姻其问所置的任何财产?”
隋意谨慎地提问。
“是。”
“那我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是否意味着我只须尽量履行社交上的义务,而无须满足对方当事人额外的要求,包括,心理上的,和生理上的?”
她着重“生理”二字。
“是的,这一点,合约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讲得很清楚……”
“我签!”
迅速打断对方即将开始的长篇大论,她“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微笑地递给在旁恭候多时的公证人。
“不过,这份合约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面签署才有效?”
“是的,明天下午两点,请您搭乘直飞东京的飞机,少爷在那恭候。”
对方显然如释重负地一鞠躬,有礼地起身离去。
不知道这算不算有点快,离婚的当天下午签订一份婚前公证书?
隋意眨眨眼。
美食,衣服,首饰,旅游……她的人生意义近在眼前。
第二章
享乐主义从一本批驳各种腐朽堕落的人生观的大作上,第一次看见这四个字时,我就为它深深迷醉。
从此,我的人生信条有了典型的名词来解释。
我从没有什么远大的人生理想。
我喜爱美丽令人惬意的事物,欣赏,享受,而非研究。
我期望努力挣钱,以成为经济独立的女人,只为了可随心所欲地享乐。
享乐,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
爱情,曾令我享受,尽管是一厢情愿。
不可否认,爱一个人,曾令我快乐,尽管,得不到回应后,痛苦也同样多。
我是自私的女人,只力自己去爱和被爱。
所以,大概是没希望在爱情这方面修成正果了。
别误会,我现在并非自甘堕落。
因为,原本我就并非站在云端。
只是,爱情无法令我享受。
而人生,我坚持还有可追寻的快乐。
珠宝、美食、油画、舞曲……和爱情,哪个带给我的快乐多一些?这之间,又有什么不同?
我真的分辨不出来。
说实话,客观来讲,她的新郎很帅。
如果忽视他那困不耐而有些倒竖的凶眉和她主观的审美标准。
她喜欢温柔俊美型的男人,如和风般醉人,一如江风起。不过,作为她的金主,不可否认,她对这位新郎,真是越看越顺眼。
只是,这个教堂是不是有点一破烂?
斑驳长椅数张。
老朽牧师一个,口中正念念不绝。
观礼人——新郎的随从二人。
外加新郎新娘各一个。
这辈子,她大概与盛大婚礼无缘。
她低头叹息。
“罗嗦那么多!”
不耐的声音打断她微微有些感伤的思绪,只觉无名指一凉。
一个超大钻戒己赫赫在目。
俗气!
“走啦!”
新郎一把抓下胸前的领结,随手一抛,扬长而去。
剩下,新娘一个。
老朽牧师一人,张口结舌。
斑驳长椅数张。
无谓地走出教堂,不出意外地,一辆车已在恭候多时。
金色的劳斯莱斯。
既然她的行程可由自己安排,那运输工具应该也可由自己决定吧。
嫌弃地决定,这是她最后一次乘这辆大俗车。
新郎的西装外套已被扔在后座椅上,衬衫纽扣被扯断多粒,长发也很零乱。
不可否认,他的身材很诱人。
不知道合约上有没有约定,她有权向当事人提出满足生理需要的要求。
“看什么看,烦!”
羽山秋人怒斥。
麻烦你遵守合约总则第二条“夫妻双方互敬互重原则”。隋意很想这样念上一念。
不过,他是金主,先让一让。
隋意合眼懒得理他。
其实,一眼看见他,她就认出来了,他是那个给她“全职保姆”美称的男人。
对他的印象有二:漂亮眼睛,白痴头脑。
对她而言,‘情绪轻易为外人掌握,实属不智,无法控制情绪,就属白痴了。
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但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看来,只要她的丈夫不要大无礼,相处应不会太难。
和白痴相处会难吗?
她自信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