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 21 章(1 / 1)
“谢谢,我都忘了。”闾修拿起杯子,一大杯水一口气就倒了进去,看来是真的渴了。
“闾修,我们住这里打扰了,现在我们身上的圆币不多……”
“我又没说要你们的钱,你们放心住这里好了,要不,你帮我把下面的东西收拾收拾就行了。”他倒是比我还不客气,这种性子的人还真的不多见。
“好。”这个提议正和我意。
“我也不会做饭,你们要吃什么就自己做,最好也算上我一份,我好久没吃过热的饭菜了。钱就丢在大堂里,我也不知道扔哪里了,你去找一找吧。”他连钱都到处乱丢。
他还真是相信我们,难道他从来没遇到过骗子什么的吗?对陌生人一点防备都没有,连小楼都不如。
我叹了口气,接过他递过来的空杯子,我难道天生就是保姆面相,为什么我已经有了变成闾修奶妈的感觉,他可是个二十至五十年龄不明的成熟男人啊。不对,他只有身体成熟了,有一部分脑子还没长熟。
“我先下去了。”我拿着空杯子,转身要走。
“梓苜,对面前面两间都是卧房,随便你们怎么睡。”这话说得很有歧义,我和景乐还能怎么睡。
就这样,我和景乐在闾修家住下了。
我对自己的健康很有信心,相比之下,我更希望早点找到弥约他们。我们来这里已经有大半个月了,分开也已经有十来天了,不知道是不是进入了一个精神的焦虑期,我现在对他们的处境担心得不得了。
景乐就内敛的多,坚持我的身体最重要。不过也很奇怪,我在闾修家天天坚持上药,苦得不得了的汤药也是含着热泪往肚子里倒,脸上的伤却好得出奇的慢,虽然已经不痛了,但瘀黑就是不散。我都快以为右眼那一大块黑的本来就是长在我脸上的了。
倒进去的汤药倒是弄得我天天跑厕所,这应该是我正常一点的表现吧,但我还是可以不吃不喝的。
看我这样子,闾修的研究欲望就更强烈了,这几天来他基本上把他的书都翻了一遍,但还是得不出什么结论,弄得景乐看他从书房里出来,也没什么激情了。
“梓苜啊,今天有什么不舒服没?”闾修现在不出诊,不给人看病,不在书房,那就绝对是在我身边打转。
“没有,我都说了我应该没问题的。让开点。”我在扫地,虽然我也是很懒的,但是毕竟我们在白吃白住白看病,还是要给闾修起点作用。虽然这家伙绝对是有钱人,估计多少佣人都能请得起。
那天我和景乐帮他收拾屋子,在椅子下,簸箕里,干死的盆景后面,甚至是药圃的角落里,均发现了数量不等的圆币,屋里屋外全收起来居然堆了一簸箕。这里民风已经淳朴到了这种地步吗?否则他家就是小偷盗贼的天堂。
“昨天的药喝了后肚子里有没有感觉什么异样?”从我的脉象里根本什么都探不出来,闾修只好换着法子来探索我的身体构造,我实在是不胜其烦。“没什么异样啊。”
我现在可以肯定闾修年纪不大了,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单从这点来判断,闾修哪一条都不符合。
“还是没反应吗?看来明天要换个方子了。”闾修自言自语,开始考虑换个汤药来折磨我。
“今天要出诊吗?”一大早就从书房里出来,估计是要出去给人看病。除了我之外,闾修的医术基本能做得药到病除,这里空气好,光照均匀,温度湿度宜人,吃的东西又是纯天然无污染,生活作息又很规律,一般人都不会生什么大病。
“是啊,今天是去回诊,还要去趟西区送药。”闾修当大夫实在是当得太尽职了,大病小病都看,穷人富人都治,还售后服务,送药上门。
“晌午能回来吗?”我得问清楚,中午还要做饭呢。真是无语啊,他站起来比我高那么一大截,但我跟他说话就是摆脱不了家长vs孩子的语气。神啊,我才二十岁啊!
“可能赶不回来了,两个地方离得很远,我的药箱你放哪里去了?”
“什么叫我放哪里去了,昨天晚上回来不是你自己放的。都说了东西别乱放,要用的时候找都找不到。”这句话是我妈长期在我耳边念叨的,我现在原封不动的送给闾修,他这方面绝对比我高出不只一个级别。
我放下扫把,开始帮闾修找药箱。最后在井边找倒了,闾修又是那句:“怎么跑那里去了?”我真是想哭啊,除了了你还有谁能放那里去。
“你有见过一个灰色的头套没?”刚找到药箱,又要找别的东西了。
“什么头套啊?你要那个做什么?”
闾修把药箱打开来,从里往外掏东西,“今天回诊那家的孩子怕我,一见我的脸就哭,我只好遮住了。啊,找倒了。”我不禁有些感动,这人对自己的东西丢三落四,忘东忘西的,但对自己的病人每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连这种事情都放在心上。
“你看清楚点,还有什么忘拿的没?”闾修又把东西全都塞了回去,“应该没了吧。”
“我去帮你拿几个窝头,再带壶水去,你把药箱放到门边去,别等下又到处找,再帮我打几桶水上来。”就这么几天我已经变成这个家的管家了,不知道为什么,和闾修相处起来就是比景乐融洽,最近我老是看见景乐就想躲,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还好景乐这几天也总是和闾修窝在书房里。
这里的文字类似古代的篆书,还有不少变化,我根本看不懂,这种费脑筋的事当然是由景乐承包了。我就管吃药做饭打扫,外加帮闾修找东西。
但是每天还是有一段时间要和景乐单独相处,把闾修平安送出门口,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那表示又要和景乐去买菜,今天还要打火水。真是烦烦烦啊,我真恨自己是路痴啊!
十二城的面积比十一城略小,但水井和火水井都比十二城多,菜市也有多个,我往人堆里一站就犯迷糊,人一挤就找不到路了,何况闾修家还是在人最多的地方。景乐不让我单独出去,当然我也没那个勇气自己出去迷路。
闾修真的很忙,陪我买菜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了景乐身上,偏偏这里又没冰箱,害得我每天都要和景乐出去。
闾修才走不久,景乐就准时出现了,还是那么一丝不乱的样子,跟闾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灰六星不知道闾修用什么东西稍稍遮了下,再加上景乐的飘逸发型,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他的眼睛的。
人的心理暗示真的是很强悍的,我觉得和景乐在一起气氛尴尬,那么气氛就会更加尴尬,这么下去怎么得了。我们还没找到弥约他们,回去更是遥遥无期,我跟景乐单独相处的日子还长着,这才几天就成这样了,这到底是谁的错啊?
“走吧。”景乐说话永远都简单明了,绝不说废话,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景乐明明跟我同样的年纪,但他对所有的事情都掌控得很好,完全不需要我担心什么,一路上也多是他在照顾我,他这种类型的我真是不能对付啊。
“哦。”在景乐面前我似乎永远都是安静的那一面。
我们绕了一大圈,打了火水,买了菜,回来的时候那条街又是人挤人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人还特别的多。偏偏我和景乐还都两手提满了东西,要是平时我就拖着景乐的衣服了,但今天连拉衣服的手都腾不出来。
我对于迷失在人群中的恐惧感,比面对景乐的尴尬更强烈,所以也不管那么多了,拼命的往景乐身边靠。
景乐似乎感到了我的不安,靠近我的手臂微抬,护住我的后背,把我固定在他身边,我一下感觉安全多了。抬头看景乐的侧脸,突然间尴尬的感觉又跟海啸似的朝我扑过来,这到底是怎么了!死了死了,现在一看到景乐就这样,以后还是要跟景乐保持距离才好。
“我们快点回去吧。”我加大往前挤的力,想赶快逃离这种感觉。
“好。”景乐更是用力护住往前挤的我。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巷子里,我也不管景乐了,低着头往里走,一回去就一头扎进厨房里。
景乐看我逃命一样的行为,也没说什么,还是回二楼的书房去了。
中午那一顿饭是我最具想象力的一次,买回来的东西每样放了一点,弄出色彩斑斓的一大碗来,景乐也没说什么,皱着眉头硬往嘴里塞。
我还在感叹今天这顿饭怎么这么漫长的时候,闾修回来了,他居然赶在吃中饭的时候回来了,我真是从来没这么高兴见到闾修,他回来得实在太及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