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 24 章(1 / 1)
这个塔罗牌是最近在jj论坛随便看的,好玩而已。反正就是要扰乱关智彬心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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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新加坡有写得不对之处,请不吝指正,谢谢。24.结局
(换一个人的视角来写)
初见林晨的时候,是一个春天的早上。前一晚上我刚赶完图,只在桌子上眠一眠算数,于思满面,衬衫上满是皱褶。清早的时候,我还伏在图板上做最后修改,听见声响,是大老板正带着一位女孩子推门进来。
老板和众人一一寒暄,最后停在我的桌子前面:“小关,我给你介绍,这是林晨,我们新来的建筑师。”
我连忙站起,伸出手来,对面的她也伸手和我相握,她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一双眼睛如寒星般,乌发雪肤,清新如一朵百合。
老伴打量一下我的模样,解嘲似地说:“关智彬是我们公司最有能力,但是最落拓的一位小生。林晨你慢慢会发觉他的才华。”
林晨微笑:“自然。”
我低头看看自己,本来我已经习惯这样,粗布衬衫,卡其裤,舒服,随便。今天又不用见客,本来也无所谓。可是对着一身浅蓝色套装的林晨,不知怎的我有些不安,似乎应该给她见到我更好的一面。
林晨在我们公司的工作很快就上了轨道。她和我同级,负责的项目规模也差不多。盛世是国际性公司,常常也会聘请国外的建筑师加入。然而空降的建筑师,才气是有的,但是总不肯用心深入本地条例,做出的方案往往只是大体,到了施工图细节就需要转手给本地深入。林晨不同,从她的方案看得出来是下过苦功的,不但将规范一清二楚,本地的工程做法也很熟悉,方案的可行性甚高,并不只是靠设计意念取胜。她负责的项目,可以从初步设计图跟到施工,条理清楚,仔细可靠,自然得到老板赏识。来了不到半年,她的地位已经稳固,很受重用。
而且林晨为人谦和,在公司虽然不是很出风头,但也处事玲珑。这样能干的女孩子,在一起闲聊的时候,我才知道,她比我还小一两岁。
我在公司已经被称作神童,虽然夸张,不过升级升得快,也是事实。她这样年轻已老练若此,让我掩不住的惊讶。
终于我有些冒昧地问她:“来我们公司,是可以更上一层楼吧。”
她歪歪头算是承认,并且说:“这大概是我住过的第五个城市。年纪渐长,搬动得反而频繁。”
我道:“你知道吗,他们说,职位低的人换工,会选择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公司;而职位高的人,会选择同一个公司的不同城市。”
她想一想:“也许你说的对。人在江湖。”
其实那不过是我老气横秋说的,我自己生在长在新加坡,父母家人都在此地,南洋理工毕业便投考盛世,直到如今。世界其他地方虽然我也踏足过,但那不过是旅游,过客自然不同于长居,我并不懂她的辗转滋味。
她却似乎很享受独来独往的生活,公司的临时租房到期后,她搬到旧区的房子去住。那种受保护的老房子不能拆也不能随意改建,房主修葺得好,要的房租也高。同样租金,几乎可以在乌节路附近租高档的公寓。
林晨说:“乌节路是热闹,但总觉得少了个性。”
我明白她的意思,老房子有老房子的味道。尤其对北美过来的她,更有一份新奇感受。她搬定了的时候,请我们一班同事上去玩。那种骑楼在此地很常见,但是保存得这么完整的也并不多。从外面看去,淡褐粉墙,乌灰瓦顶,浅绿色的百叶木窗,门檐上一列彩色瓷砖,菱形玻璃的窗花,都完整而略旧,非常的有味道。窄窄的骑楼由两根柱子支撑,留下深广的长廊,宽大柱子外面一面写着行楷“飞鸾”,另一边写着“鱼跃”。我们穿过走道进了房子,才发现里面另有天地,林晨住在后进,需要穿过小小的天井。天井当中种这一棵白瓣黄芯的鸡蛋花,正是季节吐露着香气,让人心醉。
林晨正在二楼的小露台等着,看见了我们便下来招呼。她穿着浅灰蓝色的素花旗袍,穿旗袍的女孩子我也见得多,没有人穿得像她这么自然。一下子让我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倒流到那个我不知道的年代。
那天我们玩得很愉快,有同事带来小提琴,我们就着音乐在林晨那铺着方格地砖的客厅里面跳舞,直跳到露台上。乐手和舞者都不过是半吊子,却笑声连连,一直留连到晚上。
临走的时候,林晨送我们出门,她倚在剥漆的铁门外,墙内的花香来不及的传来,已经是一道风景。我记得那晚有很好的月亮,澄黄色的新月如钩,弯在深蓝色的天空中。
之后我并没有机会再上去,毕竟林晨是单身女子,并不方便随便招呼人客。然而同事都是年轻人,大家也常常玩到一起,到了周末,便有人提议去甘榜格南逛街。本来一起的有十多人,不知怎地渐渐走散,我和林晨落了单,也没有什么目的,便在街上闲逛。
七转八转,转到一条不知名的小街,两边都是些小店,门面窄窄,店面昏暗。店家都把货物摆出门外,绸布香料之类,挤挤挨挨的甚有风味。有家店面什么也没有摆出来,反而在门口挂着几重蓝绿色的纱帘,林晨见到图案曼妙,便上去研究一番,里面传来一位女子的声音:“这位小姐,替你算个命如何?”
本来不过是招徕生意的手腕,然而那个女子的声音懒洋洋而略带沙哑,有种特殊的韵味,也让人好奇起来。林晨似乎有些动心,看向我,我无可无不可的侧侧头,陪她穿过帘子走进去。
店里光线更是幽暗,只有数枝蜡烛照明。那个中年女子坐在桌后,面容普通,眼睛却很有神。台面上摆着一副塔罗牌,大概这便是她的道具。桌子前只有一张椅子,店主示意让林晨坐下,我便站在她身后。
印度香的点燃味道暗暗传来,我向来不喜欢这种味道,闻久了简直会头昏——这大概也是布景之一,好让人神思恍惚,才容易相信所谓预言。
我自己并不迷信,算命看相一向与我无缘。这次陪林晨进来,也不过是图个好玩而已。我心里打定主意,如果那女人说些不着边际的恐吓言辞,便立刻扔下钱,把林晨拉出去便是。
店主并没有立刻摆牌,反而细细端详林晨,林晨也只是好脾气的微笑着让她看,也没有说自己想算什么。半晌,店主点点头,道:“你心里有一个人。”
我先在一边笑出来,就算是看面相,我以为她也会说些“你眉清见底,官禄饱满,运阁昌隆”之类,怎么会说出这种言情小说语言。
林晨却没有笑,她反而一怔:“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心里打了一个突,难道她心里真的有一个人?
和林晨做同事也不算太短日子,也并不止于只谈公事。她的家人朋友自然都不在这边,我一直以为她独来独往,也不见她有和什么人特别亲密。如果林晨有令她一直心心念念的人,为什么没听她提起过。
难道那个人是她的旧识密友,两地相隔,是以我从没见过?——我摇摇头,暗暗责怪自己,这是她的私事,不应该胡思乱想,然而心中又泛起一些不安,刚才的闲适心思,都被这一句话扰乱。
我这边心思无属,那女子已经摆出扇形的塔罗牌阵,林晨也俯身细看,神色已是平静。对方面容肃穆的研究半晌,得出结论,“这位小姐,你的牌是世界,意思是,哪怕是远距离的恋爱或者困难重重,也能靠自己的力量获得的胜利。”
林晨微笑着向她道谢,给了酬金。拉着我走出店子。
外面激辣辣的大太阳直晒下来,让我灵魂归位。刚才的那句话仿佛不曾听见过,又好像已经在我心底扎根。我看向林晨,她坦然如常,看不出丝毫端倪。我不敢再冒昧问她,只是默默的陪她四处逛。林晨的心情很好,索性又走进一家专做纹身彩绘的印度店子,笑着问我:“如果在手上绘画去上班,算不算奇装异服?”我耸耸肩:“这种传统,本公司里面的印度同事也有,不算违反公司规定。”她看了很久,拿不定主意,我用手指一指:“你觉得这个如何?”
那是一个孔雀图案,只用朱砂一色,林晨看到,也是赞许:“就是这个好了。”
林晨在这边日久,肤色也渐渐变成浅蜜色。印度女子用颜料细细的画在林晨手背上,朱砂颜色和她的皮肤相衬得宜,孔雀的羽扇散开,覆满整个手背,绚丽非常。
完成后林晨细细端详,欣赏不已,我告诉她:“可以保持两个星期。”她嫣然一笑:“美好的事物总不长久,两星期已经足够。”
在彩绘店里消磨了许久时间,不知不觉天一下子就黑了,我问林晨:“要不要吃点什么?”她点点头,补充道:“大排挡最好吃。”
新加坡的大排挡确实有名,我们来到老巴刹,大快朵颐。这阵子也常和同事一起吃饭,我知道林晨爱吃海鲜,特地点了许多,生蚝,炒蚬,虎虾,蚝煎…她吃得津津有味,毫不挑剔,还特地吩咐烤魔鬼鱼加重辣重青柠汁,口味完全和土生土长的食客没有两样。
我不禁说道:“你如果落籍,没人看出你才来了半年。”
她反而闻言停箸,眼中有一丝怅然:“我也没想到我会适应得这么好。失去很多,再无可失,反而坦然下来。”
我有点不忍,到底她是一个女孩子,心思细腻,难免离乡别愁。我把一碟食物推到她面前,转移话题:“试试这个,很好吃。”
她看着碧绿蕉叶上一块金黄,像是糕点,但是香气又不似,犹疑半晌,终于问我:“这是什么?”
“这是窝打。”
“窝打?”
“鱼肉加上香料,椰汁,包在蕉叶上烤好,来,快点趁热吃。”
林晨举起筷子送入口中,满足的眯起眼睛,“嗯”的一声,看着她的天真样子,我也不禁微笑。
华灯初上,人声喧闹,晚风微凉。一刻之间,我突然觉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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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以后,我并没有更进一步对林晨表示什么。林晨虽然美丽开朗,可是她处事很有分寸,并不是那种可以让人随便相待的女子。在没有更好地了解她以前,我并不想肆意。何况大家都是办公室同事,如果太过鲁莽反被拒绝,以后还要日日见面,多么尴尬。
每天能看到她,和她在办公室相处做事,我于心已足。早上想到她的笑脸,已经是我起床的动力。
我们的座位离得并不算远,从我这儿可以看见她的侧脸。林晨工作起来十分专注,独处沉思的时候,眉目间总会不自觉流出一丝孤寂。这和平时欢笑和谐的她截然不同,然而亦十分动人,让我不由自主地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
我的好日子并没有太久,从宇宙过来一位律师,协助我们业务,而他,似乎和林晨是旧相识。
那日林晨甫见到他,已经很是兴奋,一声欢呼:“奚治青,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晨很少对人那么热情,我不禁留神对方,新加坡天气酷热,他仍然西装笔挺,身材高大,面容俊朗。他看到林晨,也是一脸笑意,道:“有事过来出差,顺便看看你。”
我不禁问:“你们认识?”
林晨尚未回答,那奚治青已经挽起她的手腕,“老朋友了。”
我心中微微不乐,林晨从来不会让异性这样接近她,凭什么这人可以如此放肆。突然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浮现,难道他便是林晨心里的那个人?
我当然没有问出来,但从此对他留了心。奚治青办事干练果断,确实是个厉害角色。他法理清晰,思维敏捷,纵使我不清楚法律业务,从老板的礼遇中也看得出来他的地位并不等闲。
公司里有了这等人才,何况样貌又出众,虽然是短期驻留,也早就引起女孩子们议论纷纷。奚治青平时不太说笑,目光冷冷,即使这样,也被女孩子评价够酷有性格。
甚至有人跑来跟我说:“小关,这下你可遇到对手啦,哈哈哈。”他们是指英俊小生头衔。
我耸耸肩,谁会在乎这个,本来就是他们乱说,硬派给人,这种无聊事情没有反而更少了麻烦。我不喜欢奚治青,自然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因为林晨。
瞎子也看出他对林晨是与众不同的,他的酷样一到林晨面前,立刻连眼睛都能溅出笑意,举止体贴殷勤,更加不在话下。要不是我们部门不同,各有正事要做,恐怕他会更多时间的出现在我们办公室。
然而我也暗自有些后悔,如果当初真的喜欢林晨,应该更下点功夫。如果不是奚治青出现,我大概也不知道,原来一个男人可以对女孩子这么好。
并不是没谈过恋爱,可是每次都是一拍即合,不用太费心思,我确实不懂得怎么追求女孩子。
可是林晨,她似乎不为所动,即使公司其他女孩子半是嫉妒半是羡慕的取笑,她也不过淡淡的说:“我和奚治青只是好朋友,再无其他,不管你们相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尽管奚治青对林晨呵护有加,可是他除了初次见面外,再无放肆。林晨确实有那种魅力,对她动心的人,反而会小心翼翼。他们的关系,确实没有到那种地步。
时间过得飞快,奚治青在盛世的业务完满结束,要离开新加坡了。一班同事,尤其是女孩子,嚷嚷着要狂欢一晚,算是饯行。
那晚我们去了One Fullerton的酒吧,那儿音乐好,DJ好,客人也时髦年轻。林晨这次特意穿了一条沙笼,莲青色的薄纱略带光泽,随着轮廓不断闪耀,更显她的艳光。我们围坐着喝酒猜枚,一下子已经夜深。
奚治青自然一直紧坐在林晨身边,平心而论,他确实是一表人才,配上秀丽的林晨,也算是一对壁人。他的举止并不越矩,然而和林晨总有种说不出来的亲昵默契。
别的女孩子也不管不顾,崇拜的炽热的恋恋不舍的眼光纷纷肆无忌惮的射向他,不断地向他劝酒,又邀他一定回来。今晚的奚治青似乎心情不错,来者不拒,流水价递上来的酒杯都一一喝下,大家更是兴奋,吵闹不停,气氛愈加热烈。
我在一边冷眼旁观,不知不觉也喝了很多闷酒,酒意上涌,让人非常的不舒服。我放下酒杯,到露台出去走走。
外面自然是都市夜景,高楼林立,霓虹闪烁,车马喧嚣,更让人心烦意乱。我索性紧闭双眼,心思却在奔腾,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失了最好的机会,又不知道机会是不是还会再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身边有人声,睁开眼看去,林和奚似乎正站在露台转角,隐隐约约的看不清人,只闻其声。
奚治青大概确实喝多了,他的声音带着酒意:“真的不考虑回去?”
林晨没有答话,只是嗯了一声。
“看来你很喜欢这里。”
林晨没有答是,也没有答不是,她的声音反倒很清醒:“这里的工程确实很有挑战性,和同事们也很合得来,”
那边也是沉默半晌,终于说道:“看你过得很顺利,我也放心了。”
林晨轻笑:“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那你好好保照顾自己…”奚治青还想说什么,被林晨打断:“好啦,我会的啦。”
奚治青的声音有些无可奈何,“我也不担心其他——反正我的对手,也不在这儿。”
我并不很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是听人私语本来就不是太光彩的事情,我不出声的看着夜景,直待他们离去。
散场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多,我们陪着奚治青回他的酒店。林晨和几个女孩子走在前面,我正和奚治青并列。
我终于冒昧问他,会不会考虑来新加坡长住。
他并未看向我,只是看着林晨的背影,而他的回答根本不能算是回答:“我不喜欢榴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