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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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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筠无论如何也难以忘记那天早晨的滂沱大雨。当她急匆匆地从城东赶往城西的S中时,上课铃早已敲响。披着满身狼狈跑到教室门口,唐筠讶异地看到全班正热烈地鼓掌,每个人眼里都闪着兴奋的火花,而她口中那声“报告”亦随之淹没在哄堂鼓掌声中。

唐筠尴尬地站在门口,却发现确实没有一个人分神发现到自己,所有人的目光一致集中在讲台上的男孩身上。就着同学们的目光,唐筠往那男孩望去。

那是一个神清骨秀的男孩。气宇轩昂间是温文儒雅的谈吐,淡静低调,可是他眉目里逼人的英气却如何也无法让人忽略。外面正乌云暴雨,但丝毫不影响男孩身上与生俱来般的光华生辉。

如此一个出色的男孩,原来他便是林立初。

林立初的声音干净柔韧,张弛有力。他正简单地与大家分享着这三个月来在国外的参赛体会。

那是一场大型的国际华人数学竞赛,林立初一路沉稳发挥,披荆斩棘,连三关六将也不能阻碍他前进的步伐。最后,他一如众人所望在百名万里挑一的劲敌中成功夺下了闪耀的冠军。多家媒体争抢他的独家访问权,同时已有厂商开始联系他有关代言项目。

满载回国,凯旋而归。

然而,林立初并没有把这些荣誉过多的强调,他的获奖感言由始至终只有一句话:“因为我有赢的野心,所以我赢了。”

话毕,台下先是一阵倒吸气的声音,继而爆发出一片振臂高呼和鼓掌喝彩。

林立初是一个天生的野心家。喜欢挑战,喜欢极限,喜欢胜利。他像一头在茫茫草原上伺机潜伏的猎豹,一边用极速的奔跑追逐快感,一边用速度和智慧擒获看中的猎物。

唐筠默默地看着台上,那个十五岁的少年俨然大将般从容自若走过此起彼落的欢呼声,个性张扬而眉目始终淡定。到这一刻她才彻底相信,他的魅力毋论遥远与否,从来就没有人抵抗得了。

走在大街上,迎面扑来的风吹乱唐筠耳边的发丝,亦吹乱她深藏的思绪。

如花年华,美样青春。

林立初有一双纯净透彻的眼睛,如一潭深幽静谧的湖水。可是他看待事物一向清明如镜,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有一对漂亮圆润的耳朵,却犀利敏锐,一旦听到不喜欢的杂音,他的耳朵会微不可闻地动一动,并且左边眼眉会跟着轻轻挑起。

他的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写中文的时候喜欢用拇指把笔杆压在食指第二截悠悠行文,写英文及数字的时候习惯轻曲食指及拇指,然后把笔夹在中间悠闲而流畅地下笔。

他的身材很高,或许这与他喜欢打篮球有关,所以他总是被安排在班上最后的位置,而他也很满意这种安排,因为那样他就可以免受很多视线打扰。

他和大多数青春期的男生一样也有不羁叛逆的时候,但是他的叛逆从不体现在对待校服的态度上,不会剪裁裤脚、特地挑特大码的来穿、或是在布料上面添加花花绿绿的涂鸦。他的校服每次出现在大家面前都是一贯的干净整齐,清爽舒适。

他是个注重责任感的男孩,不喜欢特别的待遇。据说他家境很好,而且屡次代表学校获得骄人的殊荣,老师校长从不舍得累着他,编排值日生校勤队的时候都很有默契地免去他的名字。可是每次轮到他学号的时候,教室里总有他认真值日的身影。

他吃东西的口味偏淡,却喜欢喝很甜的东西;他一向只穿白色的袜子;他从来只穿同一个品牌的球鞋;他不喜欢过多花俏的事物,例如手机挂饰或挑染发色……唐筠对林立初的了解还有太多太多,甚至连他挑左眉代表发怒前夕,敲食指代表不耐烦的临界点,诸如此类,唐筠通通都了如指掌。

从高一至大三,同窗六年,留意六年,暗恋六年。

然而暗恋林立初的女生,好譬如一支庞大的军队,而唐筠深知自己只是其中渺小的一员。

青葱岁月中的细腻感情,女生们都喜欢交换彼此关于暗恋的悸动心情,与人分享自己的暗恋日记,互相鼓励给林立初递情书或是送小礼物,一起悄悄记录林立初每个喜好,共同憧憬或许那么一天林立初会突然叫出自己的名字。

可是唐筠如何也无法融入她们。

默默暗恋,小心珍藏,安守本分,没有逾越半步之念。因为她自小从父母那里受到的教育是,平淡才是福。

平淡才是福。

唐筠很清醒,耀眼如林立初再怎样也没有可能是自己的那份平淡。

因此她不应该放任自己骛远。

因此她不需要和任何人分享暗恋他的酸甜苦辣。

纷繁的街头,夜色渐近,入夜的冬风把赶路的人们吹得发丝乱舞。正是下班高峰期,眼前是各色匆匆忙忙的人群,他们或者赶着回家,或者赶着约会,或者只是习惯匆忙。

从渺远的回忆中抽回思绪,唐筠站在街头四顾路景。王倩芝约的咖啡店位于城中最高级的商业地段,唐筠日常本就没多大机会接触这种区域,这下子一路乱绕了这么久,终于把自己绕迷了。

唐筠刚想向路人打听一下方向,这时手机刚好震动起来,屏幕上赫赫闪烁着来电者的名字。

林立初。

一时怔忪,唐筠顿时不知道如何拒绝这则来电。

五十六秒过去,手机终于安静下来。但是两秒后,手机又开始震动。第二个五十六秒,第三个五十六秒,同一个名字的来电锲而不舍。

唐筠只好接通电话。

电话接通后,对方却又沉默起来。

唐筠愣愣地握着手机,冬风及路人纷纷与她擦肩而过,而她只懂僵站在原地。

细心如林立初熟知她为手机调振动的习惯,她没有接电话并不是因为错过电话铃声,而是因为她不想接他的电话。这时他的沉默意味着他生气了,而每当他生气的时候,她总是无措得不懂如何处理。

终于听到他开口道:“在哪?”

唐筠不自觉地挺直后背:“我……在家。”

他只顿了一下,而后缓慢点破:“我听到车声。”

唐筠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话筒两端又再陷入一段沉默。

最后终是他一声浅浅的叹息,问道:“你在哪?”

唐筠不敢再找托词惹他生气,一切回归从前顺从的她:“……这里是,厄,是……”四下找着标识的路牌,“新城东路……”

“给我十五分钟。”说罢,话筒那端便果断切了通话。

唐筠默了好几秒才摁了结束键,然后乖乖退到路一边静候着那十五分钟。在对待时间的问题上,他总是说“给”而非“等”。

给我五分钟、给我两小时、给我一会儿……

对她,他只会说“给”。

唐筠很多时候会在心底反复琢磨这个字,然而高深聪明如林立初的逻辑,旁人总是无法窥探一二。

第十五分钟,或者还不到十五分钟,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不偏不倚停在了唐筠跟前,在唐筠愣神之际后座的车门已从里面推开,林立初的声音略显冷淡:“进来。”说着,他坐进了些,不容她拒绝地空出一个位置来。

没有迟疑的余地,唐筠依言上了车。

轿车平稳地滑行在路上,车内安静得连发动机的声音也听不见。林立初转头看着窗外,缄默不语。窗外华灯初上,唐筠看见他的侧脸上有似灭似亮的彩影掠过。

他确实生气了。

唐筠知道林立初眼里最容不下半丝谎言,而自己刚才明显犯了他的大忌:“……对不起,我刚刚不是有意的。”

“嗯。”林立初淡淡应和一声,让人听不出他的情绪。

默然。

唐筠清楚感受到林立初身上一贯对外的疏离感丛生。

也许,她的梦真的要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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