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春日宴:番外16(1 / 1)
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更何况是5年。太漫长了,足够让一个人油尽灯枯,心志全失。
第一年,他等了;第二年,他等了;第三年,他等了……终至心神涣散,再也等不下去。而师父和师兄弟都不清楚我和他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就无从开解……他是那么一个内敛隐忍的孩子!他怎么受得了,他怎么受得了……
人类都逃不脱最根本的脆弱和孤单,于是都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中途找个伴侣扶持着往下过,爱或不爱,再不深究。可是我的小兔子,他不肯做当中的那一个。
活到了成年,谁不明白事理呢,谁又能不懂规避什么和选择什么,才有利于某种安宁的世俗之生?但他听从了内心,哪怕人人都笑话他太痴。
我一走之后,连师父都不知我的行踪,小兔子只能被动等待。而直到他死后,师父才明白他对我的心意。
太迟了。
小兔子死于3个月前,一个很冷很冷的夜里。我们一步错过,终生无缘,这就是我的前半生所有的故事。
【拾捌】
当我决定将余生托付给他,与他就此牵手,念念珍惜,却只看见他长眠于冰天雪地,身心重创,万念俱灰。
【拾玖】
我再度离开风烟谷,狂歌走马遍天涯。但世间再大,我已无处可去,没有了他,我哪儿都不想去。所以我投身了青楼,以我22岁的高龄——这个年纪出道未免太晚了点儿,但我不在乎。
作为一个绝代神医的传人,也作为一个武功还不赖的剑客,我要弄点钱很轻易。跟家境苦寒而被迫堕入风尘的少年郎不同,我选择青楼,无非是这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可能会碰到一些有趣之人。
不以无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余生漫漫,若想过得好些,还是得找点乐子才行。但有趣的人不常见,或许只是我已丧失了兴冲冲认识一个人的兴致。
生命不过是认识一些人,遭遇一些事的过程。但事实上,能跟我有所关联的,统共就没几个人几桩事,却纯简得心生轻松和愉快。
我与世间互不理睬,两不相干,我只是在不停地消耗着粮食,空气和水分。
日复一日的失望中,我逐渐爱上了睡觉,对慕名前来的人全都爱理不理,但越这样,越让人趋之若鹜——我从前何尝不是这般,当他爱我时,我推三阻四;当我爱他时,他已死去。
梦里不知身是客。
人人都说欢美人浪荡不羁,谁也不知他其实情比金坚;人人都说欢美人特立独行,谁也不知他曾经是个怯弱的、拘谨的不敢正视本心的胆小鬼。活成了心口不一的虚伪小人,我不免有点佩服我自己。
他们都说,这世上少了谁都一样活,没有谁离不开谁。他们大概、或许、可能真的是睿智的,但他们不是我。
我不是他们。
少了你,我只是在苟活;离了你,我也并未即刻殉情。但总归,对这个人生,我不过是在惨淡经营。
没有了你,竟然真的不一样。青山绿水的旅行,只是流浪;觥筹交错的筵席,只是应酬——它们是无益的,我是魂不守舍的,看起来是像样的,是积极的,是和生活友好相处的。
无人可知,我已成玻璃之城,貌似坚不可摧,却禁不住轻轻一推。
我终究承认,失去了你,我是还苟延残喘着,但世间大不同了,它丧失了全部的趣味和口感。我形状完好,然心已四分五裂,溃不成军。
让一个自诩骄狂的人承认这些,是多么的艰难,艰难到羞惭,无从面对自身曾经有过的阳光和清泉。
【贰拾】
在青楼,我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像我少年时的期许。可事隔多年,我已不再设想还有惊喜等着我,我受够了。我还能有什么像样的未来呢,我的未来,是他永远缺席的余生;我的身份,是他的未亡人。
我有多爱他,我竟不曾让他知道。
不,连我爱他,他都不曾知道。
有时就是如此,不离开,就不会知道所爱是谁。但这多么徒劳无功,你已不在。
之所以还活着,在于我没想好一个可以超越他的死法。我暗自喋喋不休地盘算着,该以何种方法殷勤地奔赴死亡,想了许久,毫无头绪。但哪天实在没有事做了,那就去死一下吧,像下个小馆子,点个我爱吃的菜。很自然,随时随地。
我连新意都懒得想了。
懒得哭,也懒得死。
我以为我很颓废,如今我才知道,原来我早报废了。
【廿一】
小虎的中蛊事件让我找着了契机。他为父母的仇家所害,中了奇毒,连他医术不俗的母亲和奇侠槟榔都找不出破解之道。
生有可恋的人舍不得去死,我看着灯火下小虎晶莹的脸,往事如万花缤纷坠落。他不是多年前我初见的那个人,但我心口仍在刹那涌起感触——若能重回当年,我的他也会是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真少年,人生最大的苦痛是病痛折磨,而不会经历疼痛的心劫和冰冷的绝望。
我的一念之差,葬送了毕生的幸福。旧日的挣扎和逃避在此刻看来多么无谓,可当时我哪会预料得到。
我挽不回所爱的性命,但我有可能会救回和他相似的小虎。风烟谷的上古医书里,或可找到救他生命的方法,便是如此,在11年后,我重归风烟谷。
我竟在这尘世多停留了11年。
【廿二】
挽救小虎的是小兔子,我自他整理的医书里,发现了克毒之法。他用了近5年的精力将上百卷纸张脆薄欲碎的医书一一誊抄归纳,加入师父的绝学和自己的心得将其完善之,使我受益良多,终将棘手难题攻破。
弄完医书,他就去死了。救完小虎,我也可以去死了。仿佛是忽然想通了一件事,我心头一喜。什么死法不重要,单单是想到马上就能死了,已觉幸福。
如果活得行尸走肉,为何不干脆成为一具尸体呢?多少还坦率点。
一切形式感都不需要了,我客居在人世的日子到此完结。爬一座高山,从山顶跳下去,粉身碎骨,血肉模糊,很简单也很直接,连后事都不用让人操心,自有秃鹫帮忙收拾我的残骨。小兔子用草席裹住自己,也是尽量不想麻烦别人吧,顶多出几分力气,将他掩埋即可。
我比他更省事呢,符合我做人的原则,无话可说,那就睡觉;无可留恋,那就去死。
可惜吗?并不。生命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非做不可的事,除了爱,以及死。
他已化作了一座冰凉的孤坟,那么,爱已不再必须,于是生,也已不再必须。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到了此时,我发现自己已无话可说。既然想说的不可说,说了他也听不到,临终遗言又有什么意义?我再自大也无法否认,我的自以为是和一意孤行,把我的人生搞砸了。明明一手好牌,却打成了败局,我已彻底不愿再说什么。已然丝毫不在乎有没有人听,听不听得懂,懂了又如何,终归是寂寞。
一事无成人渐老,一钱不值何消说。
可我还是说了这么多。矫情、做作、语无伦次,絮絮叨叨。
不是为自己,是为了他。想替他见证,他有过这样的一生,爱过那样的一个人。其余种种,都不必再提起。
写完这篇文字,我与人世的瓜葛已可尽情了断。戏剧化吗?随便吧。我只这一生,就要随兴所至地活,或者不活。
是的,我的一生本该洁净芬芳,本该遇见眉眼清甜的人——只有那个。笑容是暖的软的,从眼到心漾着蜜,在夜里说说悄悄话,晴空下唱不着调的歌,阴天互相抱着书一页页地读——
我的一生,本该如此。
【廿三】
向下飞翔,天堂在上。
再见,时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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