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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art 1 面部着地的女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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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由此开始——

我落地的时候脑海中只这么句话:

“每个女人下凡前都是天使,只不过有些是面部先着地。”

随着“趴嚓”一声巨响,我顺利着陆了。

……

我叫梁清城,是御火家族出身的,唯一一个哑生。

依照灵能界传统家庭不成文的习俗,没继承到灵能力的孩子会被请出家门,放在外界自生自灭。

我被送出家门的时候只有六岁。但我比世上的孤儿幸运许多,因我有父母,我甚至忘了他们的音容笑貌,他们之于我的所有意义就是每月帐户里丰厚的生活费。

所谓,衣食父母。

我衣食无忧,朋友不少。

任何人都不会讨厌付账干脆的朋友。

成年之后我开始尝试写作。只因我好友冯可瑶寡居的母亲改嫁,她接手了母亲的杂志社。我被迫入股表示支持之后,又被迫尝试写奇幻小说。可瑶的母亲是哑生,在可瑶的认知里,哑生应该都像她母亲那样耳聪目明且很有写作欲望。我不止一次暗示我不是她母亲没有这种天赋,可最终还是妥协在她水光淋漓的泪眼之中。

我开始以“事绝城清”为笔名在那本名为《谣奇》的杂志上连载小说。

作为一个写奇幻小说的哑生,我对超自然现象有着比一般人更为敏锐的感知,虽然从一定程度上来看我十分憎恶遗弃我们这些哑生的灵能力者。

一写,就是七年。

我二十五岁,结过婚。

我前夫是刀具公司的总裁。财貌双全,头脑精明,对我很好。

至今想起他,我总会想到这么五个字——

冲动是魔鬼。

三年前,我在毕业酒会上一时冲动答应了这个衣冠楚楚相貌堂堂的男人的求婚。我们的“定情”信物是一把锋利的仿古匕首。我们都是哑生,幼时经历相差无几。

在遇到他以前,我习惯了独处,不认为自己适合嫁人。他只一句话便说服了我——与其一个人过,为什么不找个与自己相似的人一起过?

我们对彼此很好。

大部分人对自己都不会太坏。

婚后我进了他公司下属厂家当挂名经理,写作成了我的兼职。

我和他相处和睦,没有过争吵。

我们没有避孕,却没有孩子。

三个月前,这个衣冠楚楚相貌堂堂的男人因一时冲动把小美人秘书的肚子搞大了。

三个星期前,我一时冲动跑去他单位送爱心便当,发现了他们那场风花雪月的事。

三天前,我们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之后摘下戒指的我很心情地跟可瑶逛街看电影。这女的相当有同情心,在电影院门口买了一枚廉价的变色戒指遮住我左手无名指上的白痕。

三年时间,连手指上都有了痕迹,可我心里为何一点悲伤的感觉都没有。

……

私底下我检讨过。

但最终结果是我实在无法喜欢我的家庭,恨屋及乌之下连带对前夫失去了原有的好印象。

曾经我以为嫁了人,有了家庭,对他们憎恶就会减少许多。

但就在前夫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城城,我原以为家里能慢慢接受你,但现在她又有了孩子……家里不可能认同你和我……”

这算什么?反抗家族联姻不果,大败?

无论他之前是否爱过我,他与我终究并不是一路人。

“城城,我知道你懂。”离开之前,他的语气依旧温柔。

我当然懂。

哑生与哑生的孩子,多半是普通人。而哑生和灵能力者的孩子,却可以是灵能力者。

所谓捉奸,恐怕是他有意安排的。我提出离婚只不过是顺了他的意,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脸上要带着那样明显是经过修饰的,所谓失望。

我认真点头,默默记下他的言行举止,回到家正正经经地写到我新编的故事大纲里——

特异功能世家的两个没有继承到特异功能的男女,长期受家族压迫,后来私奔,后来结婚,后来男的有了大事业有了特异功能有了新欢,后来离婚……这是一个没有五十万字说不完的悲情小说。

我发现自己对他完全失去了感觉,就像他是个陌生人,就连最基本的那一丝恨意,也淡然无存了。

新家的邻居是个年纪不大的单身女孩,人长得秀气,朋友挺多。

我隐隐约约感觉这个女孩不一般,即使是无人在家,那房子里也会传来奇奇怪怪的声音。

三个小时前,外出买晚餐归来的我瞧见她家书房之中闪着幽幽绿光。

忍了三个小时,实在忍不住了,好奇不已的我以借酱油为由去敲门。见她家无人应声,于是顺着她家半开的落地窗溜进去看看究竟。

不料跨进落地窗后一脚踏空往前扑倒,压上了一颗闪着邪恶绿光的、拳头大小的珠子,那珠子下方,似乎还有一本书。

我左手一撑,正按在那书皮之上,一道蓝光闪起,接着是天旋地转,本已着陆的我忽然又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

慌乱之中,我紧紧抓住了那本书。

我着地的样子很是狼狈,用一首歌来形容那就是“左手一本书,右手一个碗,Pia嚓地把脸摔在土地上呀咿呀咿得儿喂~”〈--请用《回娘家》的调子演唱

借酱油用的小白碗因重摔而四分五裂,而小白碗的持有者竟然完好无损。

我望望没流血没断骨头的胳膊,再侧头望望无云的大白天,发傻。

从物理学角度分析,参考某年愚人节某偶像级人物做自由落体运动的案例,我此时应该是一具死状难看的尸体。

然而我没死。

难道说我不是哑生?我所继承的能力就是——

摔、不、死?!

我打开那黑皮笔记本,却发现并不是笔记本,而是一本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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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完好无损的除了我,还有一本电子书。

但是,我为什么会忽然从M国一所民宅扑到万里无云又万里无人的黄土地上?

从编小说的角度考虑,我是穿了。

但我并未遇上非穿不可的境遇,我没被车撞没坠崖没落水没跳楼没心脏病没遇杀人犯……我只不过夜入民宅罢了。

神奇事件,来得一向很突然,不给人以准备的时间。

我艰难地爬了起来。

泪眼迷蒙地望着远方——

古道,西风,没马。

枯藤,老树,昏……

一张男人脸。

一张放大的男人脸。

一张眼睛冲下嘴冲上的、放大的男人脸。

一张写着十万个为什么、眼睛冲下嘴冲上的、放大的男人脸。

我很冷静。

虽然我立正的姿势有些僵硬。

穿越之后的女人通常会经过深思熟虑、百转千回之后问她第一个遇见的人这样几个问题——

一、你是谁?

二、我是谁?

三、我在哪里?

四、我怎么会在这里?

……

然而我大脑里出现的并不是这些很剧情化的问题,而是这个男人的头发不是半秃瓢所以我不是在清朝这个男人的衣服脏到分不清颜色和朝代该有的代表性身上还有一股半个月没洗澡的怪味连头发都纠结在了一起搞不好是混丐帮的不过很荣幸的这个人看上去是亚裔兴许还是中国人或中国古代人……

最后,我想到的是这个人的脸为什么会倒着出现在我面前。

三秒钟之后我有些迷糊的大脑恢复了正常,望着穿过男人那脏兮兮乱蓬蓬的头发,看着他身后粗壮的树干。

我清了清嗓子:“请问,你为什么倒挂在树上?”

男人约莫二十五六岁,眼睛很黑很亮,咧嘴的样子像孩子,他笑嘻嘻地问:“请问,姑娘为什么从天而降?”

我于是悲愤了。

想我自小到大从没做过坏事,现在只不过一时冲动夜入了民宅。

——做坏事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我的报应就是在愿望终于实现的时候发现自己真的不渴望实现这个愿望。

God!

身穿类穿越小说都怎么写的?

带着包包款款,没钱花也好进当铺当当。

我低头望着T恤衫和清凉马裤,崩溃了!

——为什么!为什么连一个可以当掉的扣子也没有?!

……

【石妈:来给个慢镜头,拉近,再拉近,左手大特写!小城童鞋,这是什么?

小城:变色戒指。

石妈:有戒指为什么还要当扣子?

小城:妈咪你有没有常识?虽然变色戒指很廉价,但普通扣子的市场价绝对比变色戒指低。而且古代有戒指,却未必有扣子。

没有常识的石,默。】

不是我没考虑过当那戒指,而是……真舍不得变卖了好友的一番好意。

……

男人问:“你是神仙?”

我道:“不是。”

男人又问:“你是妖精?”

我囧道:“……不是。”

男人再问:“你是武林高手?”

我泪然道:“不是。”

“你……很难过?”

此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查书不已的我不胜其烦,无意间看到屏幕上的一段话,于是瞪了那男人一眼照念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回答的话?有没有问过你的父母是谁,武功是谁传授的,从哪来,到哪里去?”

【石妈(对手指):这话耳熟,抄了谁的这是?

袖子(翻书):妈咪,这话是李叉叉大哥才遇到飞宝时说的。

石妈:哦……你来这里做什么!

袖子:伺机抢戏。

石妈:……】

14/0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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