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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双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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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旨到!着千户刘臬(nie)、校尉齐军跪迎接旨!”郑和双手捧着黄绢,面色虔诚庄重。

朝凤歌硬着头皮跪下,心里不爽。上次跟虎妞妞闯宫,朱棣吓得面无人色簌簌发抖,跪在虎妞妞脚下连连告饶,如今风水轮流转,他弄一块破东西来,她就得诚惶诚恐磕头连连,真是郁闷!

什么“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等等一段屁话说完后,总算进入正题,不外乎赞扬她发明的“木马子”对手铳的射程及威力有大幅度的改造云云,末了,特赐俸禄三石。真要命,三石属于没有品级不入流的人,连九品都算不上!千户长刘臬举荐有功,从正五品十六石升为从四品二十石,居然比她还多奖了一石!什么世道!所以自古官场压根儿没有公平可言!

三宝太监垂眉低眼,笑意温和:“两位接旨谢恩吧。”

朝凤歌与千户长刘臬一起双手接过圣旨,满脸感激,没办法,角色需要,装也要装一下!

郑和头戴一顶嵌金三山帽,身上穿一领簇锦蟒龙袍,腰里系一条玲珑白玉带,脚下穿一双文武皂朝靴,站在烈日下向着朝凤歌微笑。眼对眼的一瞬间,朝凤歌忽然生出一种亲切感,觉得这个人是秉性质朴可以信任的。她静静站着,心内却明了,此人已是身经百战,身领宦官中的最高官职,又得朱棣宠信特赐四爪蟒袍,想必是不会轻易相信她这一介小民的。原本投身行伍只想平平凡凡地生活,可是本性中不甘寂寞的因子老是作怪,加上和紫衿待的时间太长,上手什么东西就想改造一番,所以惹出这样的风波。不过,如此一来,离她实现出海远航的心愿也越发迫近了,实是难料好坏!

郑和依然浅笑关切:“听刘臬说,你还识文断墨?”

朝凤歌一凛,低头回道:“回国姓爷,小人从军前略略念过几年书,却不敢说‘识文断墨’。”

郑和有意培养:“这样吧,手铳火铣操练照旧,你再跟着刘臬处理些简单的军务,怎么样?”磨练是为了更好地成长,温室里的花朵是经受不了雨露风霜的。

“谢太监大人提拔,小人定不负厚望。”朝凤歌心里乐开了花儿,离目标又近一步!

虎贲在队列后依旧面色如常,毫无表情,仅两汪琥珀映射着锁字甲(普通兵士服)的铁辉,光华潋滟。

小旗穆马在朝凤歌身后龇牙咧嘴,朝凤歌抿唇偷笑,幸好只是“木马子”还不是“穆马子”,不过,想他一介莽夫,如此奇耻大辱,必定会报复。既然这样,不如让她新上任的直系领导来解决烦恼好了。

“千户长大人,小人娘亲重病在床,不知可否回家探视?”

“新军刚刚报到,回家不好。这样吧,我着军医去帮你母亲诊诊脉顺便抓点药,你看如何?”千户长看她的眼神有如看着一颗金灿灿的摇钱树,自然有求必应。

“如此,小人便代家母谢过大人。”朝凤歌顿了顿,接道,“我家房子年久失修,恐怕得另找住所,大人,这是先父及家兄的死亡抚恤金,请大人代小的寻一处妥善所在,安置母亲及幼妹。”说着,掏出临走前在青袂那里顺来的银两,交给刘臬。

“失修只要稍加修缮即可,花不了这许多。”千户长接过她的雪花银,心情略略沉重,全家男丁都战死疆场,只余老妪幼妹,闻之心酸。

“大人有所不知,我家附近有个恶霸,看上我妹年幼可欺,便打定主意要娶她做妾,我妹坚决不从,去年投井寻死未遂,日日痴颠,小人想帮她换一个的环境,或许对她的癔病有益。”撒谎真是个高智商的活儿。

“天子脚下,竟有如此狂徒?!”千户刘臬豪气干云,“说那恶霸姓甚名谁,待刘某去将他拿下。”

朝凤歌忍不住嘴角抽搐,这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义愤填膺?好像被侮辱的是他的妹妹似的!原本以为随便交代两句就能蒙混过关,看来如意算盘还得重新再打过。没办法了,各路神明,冤枉别人虽非君子所为,可实在是没什么办法,你们一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千万别当真。“大人还是不要问清楚为好,此人乃‘高山流水,燧木取火’,排行第三,小人实在惹不起。”

郑和闻言神色一暗,笑容渐淡,打量她的眼神锐利无比。

刘臬仔细揣摩:“高山流水,燧木取火?排行第三?”惊疑地望向她,“难道是……”三皇子朱高燧?最后的结论没有问出口,神情却由原来的豪迈转为犹豫。本来嘛,皇子不是人人敢得罪的!

朝凤歌心里默念“阿弥陀佛”,朱高燧,对不住,借你的名号用用。想你贵为皇胄,强抢民女之类的事情不可能没干过,既然这样,再加上这一桩,应该也不算太委屈。

正在刘臬犹豫不绝之时,郑和发话了:“刘大人,既如此,何不将齐校尉家人接至贵府附近,也好就近照顾。”

刘臬闻言大悦:“是,谨遵太监大人吩咐。”郑和肯出头当然最好了,日后万一朱高燧翻脸,也可回复说是按吩咐办事。

朝凤歌啼笑皆非,为了躲开穆马的报复,倒给齐军家人挣了一个好去处,也算朱高燧的功德吧。如此这般,穆马要是还有胆子上门寻仇,只能说活腻了。还有一件事,得提醒一下:“家妹不受刺激之时,是一个正常的姑娘,所以万不可与她提及往事。”

刘臬恢复千户风度:“那是自然!若有合适匹配的,刘某自当做媒,将她嫁与一个好人家。”

朝凤歌大喜:“如此就烦劳千户大人费心了,齐军自当鞠躬尽瘁,誓死报国。”

郑和期许意味明确,点头致意众军,随后离去。

几天后,新军进行第一轮周试,十人中淘汰一人。朝凤歌理所当然认为王大勇会是第一个被淘汰的,谁知她竟险险胜过隔壁营帐的病秧子“张秀才”,留了下来。虎贲夺得小旗第一总旗第一百户第一千户第一的好成绩。灵兽就是牛,不用灵力,触觉视觉感觉都要高出常人一筹,所以,这样的成绩在朝凤歌的意料之内。

晚上,刘臬趴在军案上看卷宗,忽然问正在磨墨的朝凤歌:“此次周试第一的王虎(虎贲偷来的军籍上是‘王虎’的名字),可是与你同一营房?”

朝凤歌暗叫:机会来啦!脸上不露声色:“回大人,王虎确与小人同一营房。”小心翼翼地瞧他的神色,接着说,“此人原就骁勇,依小人来看,他日必能立下军功。”

“哦?”刘臬讶然,“齐校尉从不曾对军中各位将士稍作评论,今日竟为这个王虎如此反常?”

朝凤歌暗咬舌头,边骂自己:太大意了。一直以来营造的不显山不露水不结仇不出头的作风,为了死虎贲,破功了!赶紧补救:“此乃小人一家之言,大人不必理会。”

刘臬接过她誊抄好的奏章,满篇工秀不乏力度的字迹映入眼帘,最近的奏章深得皇上赞许,其实都是这位新提拔的校尉“齐军”的功劳。他只负责将大概的意思表达出来,那些咬文嚼字的事情全由“他”完成。经常都是他说完不久,他就能一挥而就,语言简练,极少用典,句句妥帖,确实是个人材。

朝凤歌恭敬地吹干墨迹,奉上奏章,瞥见刘臬满意的神色,自己也有些飘飘然。朱棣出自行伍,从小因为不是太子,也没有接受过什么系统的教育,跟他老人家用典砌辞,只能换来板子一顿,得不到什么好。当年□□评价他:“朱棣,也就一个半文盲尔。”确实是的。看奏章的回复,压根谈不上什么文采,看来文化水平还不如他自学成才的老子——朱元璋。既然如此,那就有事说事,没事就算,洋洋洒洒下笔千言,很有可能会进垃圾桶。

刘臬满意点头,略一沉吟:“这样吧,你与王虎一同在我案前研习军务,也不枉你举荐一场。”

“谢大人。”朝凤歌心愿达成,自是欢喜非常。虎贲在身边,不知为何,总能令她安心。还有,“大人,我和王虎可不可以搬来旁边空置的军帐居住,也方便大人随叫随到。”

刘臬随意摆手:“此等小事,你们和小旗说一声即可,不必问我。”

“谢大人。”朝凤歌兴高采烈,行礼出来,回营房告诉虎贲去了。总算可以摆脱那“人妖”王大勇含情脉脉的纠缠了,再在同一个屋檐待下去,她真的快以为自己是个男人了。当年木兰从军,那是迫不得已,她一点也不想流芳百世做什么花木兰,她只是她,懒散迟钝,也没什么积极心,既不想评什么“先进”,也不想拿什么嘉奖,让她平平安安跟着郑和出海,就是她最大的愿望。至于什么建功立业,那是男人的事情,与她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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