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劫你没商量”(1 / 1)
话说宝贝,一是受了心仪蛊惑,二是受了艳娘要把她送走的惊吓,决定离楼出去,去骗个什么王公贵族哥的嫁嫁,给青楼的阿姨姐妹们也扬眉吐气一回;再有,就是想能够探查到自己的身世就最好了。从艳娘的墙橱里所发现的东西来看,她应该是让人遗弃在楼前的,也就是说,艳娘本人也可能不知道她的身世。所以,收拾好了东西,化好了装就出发了,当然没有忘记带着那个有着着动物形像的血玉。
从云雨楼的后墙里翻出去,宝贝顺着梅园的外围走出小巷,面对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着一霎那的犹豫,毕竟,宝贝这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面对这个热闹的世界,她还是相当的茫然。但是,既然出来了,就没有再回去的道理,宝贝深吸了一口气,给自己打了打气,继续向前走。
正是金秋时节,京城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买的,卖的,耍的,唱的……宝贝看看这个,动动哪个,好玩儿的好吃的买了一大堆。尽管她自己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平时里却听花仙子师祖和鬼手师傅谈得不少,也试着砍价,并且尽量不把身上带得钱显露出来。还好,她有先见之明的带了好些散碎银子,够她花一阵子的了。
很快的天色就暗了下来,宝贝也不敢多逛,怕被艳娘他们发现了——她才不会傻得以为艳娘不会派人来找她呢。不过,凭她的易容化装的功夫,既使是师祖和师傅,如果不仔细看,也不一定看得出来,她也不会太担心,何况她现在穿得是小男仆的装束,脸还涂得黑黑的,脖子和手及手腕也涂黑了,腰部还缠得粗粗的,乍一看间,还真就是一个粗粗蠢蠢的小厮,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一个貌比天仙的小丫头。
“总得找个地方落脚吧,找哪儿好呢?”面对渐渐空旷起来的街道,宝贝一边走一边思索。
“对了,就去皇城附近吧,哪儿的王公贵族才会多吧。”想到此,宝贝就毫不犹豫的向皇城所在的方向迈进。对皇城,她实在是不太陌生,因为我就曾和师祖一起多次去探察它的外围,及居住于外围的朱雀桥边的那些王公贵族,她虽然不知道师祖为什么要探查这些人的家,但是,她觉得在师祖的提携下在翻墙越树的,挺刺激,当然,她的鬼手技术也得以有实践的机会,还无意间历经过好几次的阵法,她倒是非常乐意参与这样的冒险经历。所以,她对朱雀桥边的王公府院,特别是内部的排制及护围是相当熟悉的。
她来到朱雀桥外最靠近朱雀巷的一家相当高级的客栈——“天一客栈”,装着给主子预定房间,要了二楼一间走廊尽头的上房,住了下来。天天是少言纳语,既不在店里吃饭,也不大和店里人说话,来来去去的,相当的神秘——宝贝只所以这样做,是怕人家最终会看出她女孩子的身分。
虽然宝贝的年龄不大,声音也是稚嫩的小男生,但她的整洁的衣饰,大方的神情,特别是行为举止所透露出来的那种经过特别熏陶,非一般人家所能有的富贵气质,绝对不会让人敢小瞧得了。所以,尽管她自称是什么仆人,可是店里的掌柜及跑堂的,都一致的认为他一定是哪个大家的公子,是来经历世事或是考察民风民情的,所以谁也不敢怠慢。
再说云雨楼。
宝贝这一走,可把艳娘和花仙子他们给急坏了。赶紧的就派人四处去找。在她的意识里,宝贝所谓的见见世面一定是去远处了,可是去哪儿也摸不准啊,连个方向也没有。转着外城找了两天,特别是那些热闹的街道,但是都见不到宝贝的身影。按花仙子所说的,凭宝贝现在的易容技术,即使她在身边,那些寻找的也不一定能看出来。艳娘只能叹息。现在想来,宝贝会得越多,也就越难对付,她真是有些头疼了。不过,也好,依花仙子的说法,“这小丫头不会有事儿的,这世上比她精灵的还没生出来,再加上那些歪门邪道的功夫,想降服她还真的不容易,她差得也就是江湖经验了,出去闯荡闯荡也不错”。尽管从艳娘这方面来说,她从来就没想过要宝贝入什么江湖,她甚至从来都没想过让宝贝为她的现在所做的事情做什么,只是希望她能好好活着,不负她亲人的嘱托,不负自己的爱心。但是,花仙子的这些话还是给了她很大的安慰。不过,她还是派了无无影无踪姐妹俩负责在京城找宝贝,又给荆州的梅子和黄山如仙姑娘他们送了信,打问一下宝贝会不会去哪边。至于花心所在的雍州,基于,一方面是宝贝根本就不知道花心在那儿,另一方面,刘骏他们为了皇上的寿辰,正在赶往京城,也就没有通什么讯息,连王爷那面,艳娘也没有说什么——大事当前,该操心的事儿太多了,她又怎么好意思为家务小事儿再麻烦王爷呢。
再说宝贝,为了避免被艳娘他们发现,每天是深入简出,平时出入化装也很注意,一会儿是个小厮,一会儿是个贵家哥儿,一会儿又成了个短衣打扮的农家子弟,一会儿又是个体肥面小的地主崽儿……总之,她是出去一趟看到外面有什么合适的形像,合适的衣帽就会买回来,对镜打扮。即使花仙子本人,也估计不一定会认得出来。她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天一客栈的掌柜的和小二们。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大不了在回客栈之前先去厕所把衣服换过来。
宝贝当然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她可不是来表演什么化装秀的,是来找个什么王公贵族做相公的。所以呢,她天天就注意着从皇城方向和朱雀巷里出来的那些王孙公子。这儿这位置好,什么王孙公子,什么贵族子弟,什么暴发户子孙……天天是人来人往不绝,个个穿金戴银、前呼后拥,吆五喝六,神气十足。宝贝就坐在路边的小吃摊上,仔细的观察。在小吃摊上有个好处,那就是食客们都是当地的市民,对这儿非常熟悉,也喜欢八卦,这是哪家的公子,那是谁的贵戚,谁谁是皇亲,哪个是皇子、亲王……几乎个个都熟悉。宝贝一边自己看,一边在旁边听,还真不错,竟然认识了不少的王孙公子。不过,让宝贝遗憾的是,这么多公子哥来来去去的,她真还没有看得上眼的。偶尔有一两个看上眼的,要么是年纪太大,要么就是地位还不够尊贵。
“没想到找个合适的还真难!”接连观察了几天,也没有搜寻到合适的,这让宝贝有些沮丧。一直以为找个人不会太难,现在才知道,找人是不难,找个合适又顺眼儿的还真是太难了。…——还好,宝贝还没有考虑到:即使找到她顺眼的,人家顺不顺眼还不一定呢。终是小孩子心性,又加上去云雨楼的那些大爷们个个是色心不掩,与姑娘们之间也是主动的很,她哪儿知道真正走在社会上,个个还是道貌岸然的要装一下的。
同样的事情做久了会腻的。这点宝贝尤甚。所以,没几天下来,宝贝就开始腻了。
“就这么等着啊,什么时候才能等到呢?哎,对了,那个太子不就是将来的皇上吗,如果找到他不也行了吗?——可是,可是,我真的好讨厌他哟,那么霸道,那么骄横,那么盛气凌人,即使他伪装的再好,也难以掩盖住这人的霸道自私和无情。”
“唉——”
这是早上醒来,宝贝的第N个叹息了。虽然天已大亮了,可是宝贝对今天的行程真的不再抱什么希望,还懒在床上,想下一步该怎么做。
“要是真找不到怎么办?”宝贝信心百倍的出来,还真没考虑过找不到会怎么办,此时才想起来。
“难道就这样回去吗?回哪儿,云雨楼吗?艳娘会不会生气啊!再说了,我怎么见心仪啊……”
“幸亏我没有告诉他们说自己要来找相公,结果如果找不到,还不知道她们怎么笑我呢。”
不说宝贝在这儿正自懊恼,想下一步该怎么办。艳娘这儿已经接到消息,刘骏一行已经快要进京城了,他们得随时准备保护。为了安全起见,刘骏不是和大队人马一块儿来的,而是乔装改扮,由几个贴身的侍卫保护着提前两天微服进京。艳娘接到江夏王的消息,及早安排迎接和保护的重任。所以也就顾不得再找宝贝了,除了无影无踪姐妹两个,其余寻找宝贝的人也都全部撤回来了。
宝贝躺在床上,直到肚子饿得咕咕着严重抗议她的自虐行为,这才无奈的爬起来,准备先填饱肚子再说。
懒得出去,叫小二送了点吃的过来,一边吃,一边想对策。
“难道真的要这样回去?”
宝贝越想越不甘心。
“好容易出来一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做不成贵妇皇后的也就罢了,甚至连江湖也没见识一下,岂不是太逊?何况我还得查查我的身世呢。”
“对啊,找不找相公无所谓,反正我还小的很,可以借此去查查我的身世啊。”
想到此,宝贝真是一阵兴奋和激动——终于为自己的继续游荡找到了合理的借口。
说做就做,宝贝胡乱吃了几口,就准备行装,买了一匹马,再次上路。
今天宝贝依然是做了僮仆的打扮,基于这几天的社会经验,她也明白了“打狗看主人”的道理,知道有身分的人家的僮仆也不会轻易受欺侮的,所以,今天的打扮是非常高贵的,衣饰都是她在有名的店铺买的,虽然有些肥,但是经过她东衬西垫的,使自己的腰粗了不少,掩饰住她少女腰肢的纤细与柔软。今天她的脸比平时要干净得多,只是上了一层淡粉,让脸看起来不那么晶莹,而是多了份男孩子的粗糙,又有意的化妆,让脸看上去比较胖一些,不过眼睛化得比较厉害,化成小眼儿,以免眼睛的颜色会让人察觉:总之,这次宝贝是精心六装扮,想出城,去北方看看的。之所以要去北方,是在宝贝看到血玉时,曾经把那个画下来,给师祖看,师祖告诉她,那个似马非马,似鹿非鹿的动物叫马鹿,好像是鲜族的一个部落的图腾。宝贝就暗暗记在心里。因此,她决定向北方进发。
出了城门,看到外面接连的田地和延伸向远方的小路,宝贝是一胸的豪情,感觉中自己真的要长大,真的要见什么世面,闯什么江湖了。宝贝真想纵情高歌,于是打马飞奔起来。
马在飞奔,风在耳边呼啸,宝贝是一心的豪情,全数的迸发。一连跑过了几个市镇也没有停下来。几个时辰之后,宝贝的新鲜感渐渐过去,这才觉得浑身像散了架似的,被马给颠得七晕八素。要知道,虽然以前何家三兄弟和最近的花仙子都曾有教过宝贝骑马,但是,她哪儿真正的放马飞奔过啊,特别是这种长距离的奔跑,那马背真是把她给颠散架了。但是,看看周围,好像没有什么市镇了,宝贝不禁有些后悔,可是怎么也不能再退回去吧。虽然听花仙子无数次描述过在野外过夜的事情,但是放到她自己身上,她还是有些害怕和不甘,她现在是非常非常的需要一张床,好好睡它两天,以休养今天这一下午所受的劳顿。没办法,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打马飞奔,希望能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能找到个住宿的地方。还好,她花了大价钱买得这匹马还真是不错。加上宝贝又不重,所以还能勉强坚持。
又跑了几十里的光景,宝贝的视线里终于出现了城镇的轮廓,看来今天不用在野外过夜了,宝贝心里一松,差点呼叫阿弥陀佛。她坐在马上长出了一口气,毫不犹豫的打马前行。
宝贝自己不知道,自己已来到了距离京城三百多里的福州的地界。
放慢马速,宝贝慢慢的进了镇上。顺着主街道,看着两边,希望能够找到家好一点儿的客栈。镇不大,从这头到那头,也就是几里路长,相比于京城来说,当然算不得繁华。不过宝贝这从小娇养惯了的身子,真的希望能找到好一点儿的客栈,好好泡泡,去一去疲乏。所以她就强忍住疲乏,从这头到那头,一家家的看去。这儿不大,总共也就是三家客栈,宝贝从这头到哪头看过去,还只有第一个遇到的“福清”客栈要勉强算是好一些。宝贝叹口气,决定调转马头,回行,去福清客栈。
正在此时,从镇的北面远远的来了几个人马。确切的说是五人五马。在还勉强可辩的夜色中,宝贝看到这五个人所骑的马不错,人也不凡,一个个气势十足。宝贝虽然没有什么江湖经验,但是,鬼手师傅的相人之术还是学了个六七成。随着人的走近,她看出来人中,四个黑衣人,全是身差劲装,跨下黑马,个个神情戒备,不用说也知道是练家子。中间的那个人骑着枣红马,一袭白衫,随着风,衣袂飘飞,在夜色初上中,在四个黑夜人的衬托下,说不出的潇洒飘逸。宝贝有些呆了,心里不禁暗暗喝彩。宝贝越发好奇的睁大了眼睛,全神的盯着中间那个白衣人,试图看清他的容貌。
终于走近了,虽然夜色已升,但宝贝还是比较清楚的看清了白衣人的相貌:极寻常的方脸,黎黑的肤色,粗蠢的鼻子,耷拉的嘴角……总之,是非常的普通,甚至可以说是难看。要说他唯一的可观之处,大概也就是那双狭长的眼睛了,眨动间还多少透露出一丝的自信与儒雅。
宝贝有些失望的看着这五骑与自己错身而过,叹了一口气,正了正头上的小厮的头巾,调转马头,想回到刚入镇时的那家客栈。
此时,宝贝正好跟在那五个人的后面。不远不近的看着他们的背影,那白衣人身上所散发出的潇洒气度又展露无疑。
“可惜——”宝贝不禁摇了摇头,其实到底可惜什么,她也说不清。
“不对!”想起自己脸上的妆,有一个想法突然钻入脑海——
“这人会不会也是易容?”
想到此,她心里一阵兴奋:要是这样就好玩儿了。
“如果这个人不太难看的话,抢了来做相公应该也不错。”她此时倒忘记了他是不是有妻室,是不是王公贵族。
于是,她紧夹了跨下的坐骑几下,紧紧的跟在了那五人的后面。
那几个人好像很熟悉的样子,径直就进了宝贝刚才所选定的那家福清客栈。把马交待给小二,宝贝相跟着进去。客栈不大,上房总共也就三五间。那几个人索性把二楼的上房全给包了。没办法,宝贝只好要了楼下的普通房间,好在,这间正在上房的下层。
一把房间定下,宝贝就在厅堂里要了饭,希望能够再仔细的看看那个白衣人的真实面目,那些人很谨慎的样子,进了房间,就没有再下来,饭菜全是端到房间里吃的。可怜宝贝强忍着酸乏,在大厅里等了半天,也没见到哪个白衣人再出现。
“搞什么搞嘛,弄得这么神秘!!”
宝贝是又气又恼,但是,放弃又不是她的性格。索性回房里,要了热水,先好好泡泡,消消乏再说。
一边泡,一边想。
“他们只是路过,明天一定会走人,机会只有今晚了。看来今天晚上无论如何都要动手——”
她自己都说不清自己对这样一个长相丑陋的陌生人咋就有那么大的兴趣,连自己身上的劳乏都顾不得了。
洗完了,宝贝略事休息了一下,吃了一粒补气消乏的“益气丸”,收拾了一下,就开始行动了。
她先是装作出来买东西的样子,把客栈周围探查了一番,记住大体的地理位置然后才回到房间里,小心的检查了乾坤袋里的东西,一直等到二更天,才换上夜行衣。然后,轻轻的打开后窗,跃了上去。窗子的上面就是二楼的上房间,如果宝贝的观察没有失误的话,那个白衣人应该是睡在中间那间的。她站在一楼的窗台上,慢慢站起身来,小心的用飞挠挂住二楼的窗台,慢慢的,一点点儿的向上爬,她不敢用轻功飞身,因为据她观察,那些人的功夫不是一般的强,自己任何的响动都可能惊动他们。等到身子来到了窗台前。那用脚紧紧的勾住绳子,替出一只手,从袋子里掏出一根竹管,咬到嘴里,又用那只手从情里摸出刚才放好小瓶子,小心的把一搓白色的粉末倾倒在竹管前面类似勺子的地方,这才一手握管,轻轻而又均匀的向窗子里面吹气。吹过以后,还不放心,又慢慢顺着窗台分别爬到另外的两个房间的窗户前,全部吹进了白色的粉末,这才轻手轻脚的爬上二楼的窗台,从袋子里掏出那根细长的钩针样的东西,把窗子轻轻的弄开一条只容她钻入的缝,闪身进去。先是蹲在窗下,静静的观察了一下,确定房间里的人毫无动静后,这才悄悄的移动方向,向床的方向走去。
这整个的过程,宝贝是小心又小心,几乎是声息全无。真可谓人不知,鬼不觉。
凭鬼手训练的夜视的本领,宝贝绕过房间里的桌椅,悄悄的来到了床前。
床上有人用被子盖着,一动也不动。宝贝来到那人的身前,屏住呼吸去掀被子,想看到那人的脸。可是,被子掀开了,她人却愣住了:被子里根本没有人,只不过是一另一床放成条状人形的被子罢了。
宝贝惊得连呼吸都忘了,冷汗随之冒了出来。
呆呆的站了一霎那,没有听到任何声响,她这才小心的移动自己,慢慢向后退。突然,她的脚下一软——踩到了一件东西。宝贝惊得不敢移动一下,慢慢的蹲下身子,一摸之下,才知道是一只鞋子。不过,这一蹲之下,她听到从床下传来的细微的呼吸声。
“难道人在这儿?”
宝贝轻轻的掀起床单,床下的人睡得正实——当然是宝贝的深眠散所起的作用了。说是深眠,其实和昏睡差不多,是花仙子利用各种麻醉药物研制而成的,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不借助火啊水啊之类的,直接在空中升华挥发,使用起来方便。还有,中了此药的人无任何不适,醒来后和平常并无二任何的感觉,只是感觉深深的睡了一觉而已,这也是深眠散最大的优点。
宝贝长出了一口气,把人拖了出来。先看他的脸。此人的脸上那会儿看到的并无二致。宝贝顺着他的下颌轻轻的一摸,立刻就判断出,这正是易容化妆所致,不过手法很高超,和自己所学,也就是药王一派的手法相同。宝贝也顾不得多想。从袋子里拿出两个药瓶,把药水倒在手心里,一只手蘸着,轻轻的抹到那人的脸上。很快的,一张秀美、儒雅、英俊的脸展现在宝贝的面前。
“这才和身上的气质相配嘛!”宝贝得意的笑了。
“可是,我怎么觉得这人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啊!”在脑子里搜索了半天,她也没想起自己到底在哪儿遇到过这么英俊潇洒的人儿。索性不去想了。
“反正这人长得不赖,看气质不是王公也是贵族了,把他带回去一定错不了!!”宝贝小算盘打定,就从袋子里掏出银针,在那人的穴位上点了几点,这才拖起他来,吃力的把他背到了窗前。用绳子把他绑好,利用窗子,慢慢把他给顺了下去。把人顺到窗下,宝贝仔细的关好窗子,甚至把窗子上的窗栓又给拴上了——这当然是鬼手师傅教的了,是为了迷惑人的,就是让人判断不出他们是从哪儿离开的。让人猜不透,就会给人神秘感。
后院里是马房。宝贝先把人放在窗下没动,先翻进自己的房间里带好东西,然后来到后院,看没有什么人,这才半拖半背的把那人给弄到后门边,把门锁打开,然后把人弄出去,自己又回身把门给锁上,这才借助飞挠,从墙上爬过去。
来到外面,宝贝总算松了一口气。不过,还不能就此放松,毕竟这个人的身子对十三岁的她来说实在是太重了。好在,不远处就是一家不太高级的妓院。门口有几辆车,是等着主人玩完了回去的。一般的高等的妓院是有停车的院子的,但这只是个小镇,妓院的规模还到不了那么大,所以人都等在了门我。她半拖半扛的把人弄到那边的一个小巷子里,麻利的给那人换了衣装,又化了妆,转眼之间,那人就由一个年轻英俊的公子变成了一个粗蠢憨傻的中年人,宝贝还嫌不够,又用药物在他脖子上点了几点,顿时,那儿就起了个大大的紫色的包,把人的脖子都挤歪了。还在自己的脸上也涂抹了半天。做完这一切,她才来到妓院门口,冲着一个面貌看着比较和善的人,说自己的主人喝醉了,马也惊跑了,央勉他送自己一程,当然,做为答谢,她拿出了足足让人眼红的大锭银子,终于打动了那人的心。那人痛快的答应送他们去他们所居的“镇北”客栈——宝贝这次要去的当然是最北边的那一家。
客栈的伙计帮着宝贝把她那粗蠢恶心的主人送进房间退出去,天已近五更。宝贝来不及休息,赶紧的从后窗再次跃出,飞快的跑回“福清”客栈,依旧从后院翻进院子,从窗子翻进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上,不禁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天色大亮,二楼那四个黑夜人一夜意外的好眠,特别是在房间门口的那位,都奇怪自己怎么是做在地板上了。暗叫不好,进了屋,才发觉根本不见了主子的身影,但门窗都关得好好的,也没有任何的药味儿。也就是说,那人好像凭空消失了。他们被惊得目瞪口呆!
再说宝贝,至于客栈里乱了套,门被打得山响,这才久睡初醒的样子,睡眼惺松的打开房间。装着莫名其妙的看着几个人在客栈的各个房间里搜进搜出,也不理会,径直去柜台算了账,取了自己的马匹,依然出了客栈,不过,出来客栈,她就进了一间茅房,把衣服一换,脸上化成了昨天晚上的妆,然后拿着一包点心,大摇大摆的回到了“镇北客栈”,大摇大摆的雇了马车,带着“主人”在黑衣人的眼皮底下离开了福清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