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CHAPTER 4(1 / 1)
Great kisser = Great lover 《朗云篇》
朗氏双姝,从小到大,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父亲朗天擎,教育界的顶级大佬,举凡教育改革,行政制度,和人员升迁,一个关注的眼神就能轻而易举地左右乾坤。不看憎面也看佛面,他的两个宝贝女儿自然赢得师长们的群起照顾。
两个娃儿也特别争气,各项学术竞赛多有突出表现,为支持的师长,学校,和地位崇高的父亲长脸。于是在成长的花语季节,大部分的学子都经历过风雨摧凌,迎接她们的却是遍地璀璨,耀眼琉璃。
朗云心高气傲,也有本钱如此。她胆识过人,能言善辩,浑身充满一股巾帼不让须眉的勃发朝气,整一个金庸笔下的赵敏。
这样的女人,她的爱情观非常豁达,绝不浪费时间谈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也不相信今生无缘,来世再聚的宿命。对她来说,一百年太久,也等不及,她只争朝夕。
赶上出国留学热,高中一毕业,朗云立即飞到阳光普照的加乐弗尼亚。在华人的聚会上,遇见主修电机工程的冯志伟。冯公子玉树临风,温文有礼,是那种婆婆妈妈们心目中最佳的女婿代言人。
冯公子二十有三的岁月里,从未领略过男女之间的巫山云雨,刚巧朗云也没有谈情说爱的经验。冯志伟为人正派儒雅,是个可以结交的理想对象。朗云脱离父母无时无刻,甚至有点变态的过分保护,认为自己准备好体验爱情的乐趣了。
肢体语言是情人间交换爱意的密码,也是无声胜有声的传爱工具。女人尚可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语还休;那是种搔不到痒处,难舍难分的娇羞风情。如果男人也是这种态度,未免觉得荒腔走板的做作和少了份潇洒倜傥的风流。
冯志伟恪守清纯小生的完美形象,简直到了走火入魔。常见他一副想亲不敢亲,想抱不敢抱的扭捏态度。朗云憋得难过,看得心烦,恨不得身代其劳,替他一把将自己给做了。
在现实生活里,张无忌PK 赵敏,没有天崩地裂的火花,清淡,无趣。四个月后,朗云果决地和奶油小生说拜拜。
谭旭声称第一次见到朗云是在左震的派对里,可是她却完全没有印象。只记得,朗晴带左震和谭旭回家里玩,吃完晚饭后,就留下她和谭旭单独活动。
谭旭给人感觉活力充沛,永远都有用不完的精力。主动大胆的男子,正符合朗云猎艳的设定标准。
“我常常偷看你。”他说。
“为什么要偷看?”
“好奇。”
“你有病!” 嫌恶地瞟他一眼。
“那你看不看狗仔偷拍的杂志?”他问。
“有兴趣的明星就看。”
“为什么?”
“……好奇。”抬头看他,小嘴张成O型。
谭旭剑眉一挑,嘴角微笑,双掌在空中一翻。得意地说:“朗云,我要追你。”
不到三个小时的相处,这个男人对她发出求爱宣言。
她傻傻地笑,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并不讨厌,侵略性强,非常积极,感觉很man,却很有礼貌。
然后他提议到Burbank山上看LA的夜景,知名酒吧的户外长廊上,每张桌子中心都有一圈营火,在山风的吹拂下,噼啪的星火像夜空中尽情飞舞的萤火虫。
两人喝了点酒,微醺,很舒服,火光在他俊俏的五官上跳跃着迷人的神采。
在浪漫的夜空下,角落的一隅,他凝望她——
都说‘吻’是一把开启女人身心的钥匙。如何让一个吻逗留在她的脑海酥麻她的神经是她决定要不要与你更近一步的指令。
谭旭拉起她的手,让她靠近自己,然后双手环抱她的背脊,低下头,亲吻她的唇。动作简单性感,不具威胁,也没有卖弄大众情人式的技巧,短短十秒钟,当然没有真的计算时间,那温柔情难自禁的接触成功地进入她的身体和灵魂。
她的初吻,自在,美好。
相识的第九个小时,他取走了她的初吻,偷走了她的心。
他们交往,双方家长基本上是赞同的。谭旭家中发生变故后,朗云没有把握不会遭到父母的反对,顶着压力,隐瞒真相,在拉斯维加斯以最快捷,最省钱的方式与谭旭缔结连理。
两人T恤牛仔裤出现在赌城大道,在一间看来还算干净的教堂内完成终身大事。结婚证书,牧师,加上教堂费用总共花费美金一百五十元。包围他们的是廉价的彩带,气球,和没有香气的朔胶花。走道的另一端,是千万的债务和不可知的未来。
朗云没有因此担忧害怕,她相信谭旭,相信他的能力。他主外,专跑业务拉生意;她持内,成立公司,记账,接电话,当小妹。两人昏天地暗的忙碌,艰困的环境却让感情更加紧密。
接到第一份订单时,夫妻俩抱头痛哭。明日的曙光在眼前乍亮,未来的路途似乎越走越光明。
人手渐渐不够用,招聘了一名业务员迪伦,年轻上进有冲劲,谭旭很满意。
在红叶遍布大都会的秋季,朗云出了车祸,迷糊间撞上路边的大核树。送到急诊室,才发现已怀孕三个月。孕期中嗜睡的症状釀成大祸,失去未成形的贝比,剧烈的冲击也造成颈椎骨错位。
谭旭特别难过,心痛无比,毅然决然请了一名助理替代朗云的工作。
于是,朗云开始了她专职‘闲’妻的安稳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