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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天下第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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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时下流行语熟女,莫司皓可以称之为熟男。

脸上有零星胡渣,相对于没完全脱稚气的小乌来说,莫司皓有种不经意的沧桑感。

我承认,看惯美型男的我,已经对那种面孔稚嫩、身形瘦削的花样男失去免疫。

换换像这样率性不羁的口味也不错。

而且他深邃的双眼也挺对我的味的。

连夜,莫司皓把我带离了朱雀城千里之外。

他的功力明显在我之上,我从来没有施展内力走这么长的路,应该说,我绝少施展轻功。的确,轻功看上去比较帅,但是花的力气特别多。

受制于人的我终于找到除老头外比我厉害的人啦。

其实,我对武功天下第一什么的武林盟主什么的并没有强烈的企图心。

并不是我淡泊,只是不想负什么责任,亦不想一天到晚有人上门要我比武。

我还是那句,我很懒的。

因此我此刻是懒洋洋的依偎在莫司皓的身上,比较好奇为什么莫司皓分不清谁是花魁。

当晚,我们找个山穴住下了。

拣了一些干枯的枝条生火。

莫司皓一直沉默不语。

而我终于忍不住了,如果五师兄之前在盟主比试期间不敢说太多话是因为他怕被认出也怕说错话。

那么这个莫司皓就是传说中的酷哥?

“你准备把我怎么样?”

“娶你。”

这……这未免太劲爆了?

婚姻这么大一件事,看来我有必要与当事人好好澄清了。

“我不是花魁。”

“不是?”他疑惑不解。

“那个穿红衣服的才是。”五师兄扮女人偏好大红大紫,一个字,俗!

“那是男人。”看来他并不笨啊。

“难道你没看他很美吗,他是天下第一美上官衡啊。”

“我不会看美不美的。”

……原来这位仁兄是分不清美丑的。不过美丑之辨,从来因人而异。这几届ANTM的冠军,我也看不出她们美在哪。

我还是比较跟随大众美学的。

“我们昨天才见过面,你不认得我吗?”

“我不大会认人。”他耳根红了,很是羞愧的样子。

看来他除了不分美丑,还不会认人。

“那你现在怎么办?花魁其实是个男的。”为了摆脱莫名其妙二来的婚事,殷无痕我要出卖你了。

“我会娶你。”

什么?怎么又兜回这个话题了?

“为什么?”

“做人要守信。我说娶你了,那我一定要做。”怎么这个人比我还番?

我最惊奇的是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人相信一诺千金的。

555555,我是否也要庆幸自己也有人要?

“你不是要娶天下第一做老婆,然后登上邪派派主之位吗?我不是什么天下第一哦,我很平凡的。”

虽然我是天下第一个十五岁拿下武林盟主的,但我岂会在此关键时刻自掘坟墓?

“没关系。做人最重要守信。”老兄,你没关系我可关系大得很咧。

“可是我没说我要嫁给你哦?”

“莫某说话算话,姑娘定要嫁给在下。”

守信又是守信,老兄,你没别的词用了吗?有人求婚是这样说的吗?至少也说个一见钟情再见倾向然后人家还会考虑考虑你。

555555,我在心中泣血:看来莫死好用不着比武就是天下第一。

他的死脑筋无人可比啊……

不知变通除了白忘逸可与他比一比,暂时我认识的人没有人比他厉害。

“那如果我已经嫁人了呢?”

“改嫁。”他眉头紧锁。

我听到此答案有点想吐血,莫死好为了完成自己的承诺,根本不管我的死活。

“那我失了清白,非完璧之身呢?”男人多多少少都有处女情节,我看你如何答。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他的耳朵红了,想怕对这种开放的问题不知道如何招架了。

“那…若我喜欢女子,不喜欢男子呢?”男男之风也许你有所听闻,女女之风,吓死你吧。

“只要汝留下莫某子息,婚后生活莫某不会为难你。”55555,好自私的男人。

“那万一你认错老婆呢?”我要挑你的痛处下。

“莫某尽力而为。”他无奈地笑了。

“我不愿意嫁一个认不清自己老婆是谁的男人,万一哪天他上错床怎么办?”

我开始无理取闹。

“我不会回答假设性的问题的。”他,他,他怎么可以答得这么现代人。

“你还不知道我姓甚名谁呢……”我指出我们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愕然,彼此一阵冷场。

既然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我也没必要浪费口水了。

我都说得那么白了,他还不懂我在拒绝。

山不转水转,我开始想跑路方法了。

在野外没什么好吃的,他在途中猎了只山鸡,我又随时随地都会带着一个装零食的袋子。

趁着他张罗晚餐,我在脑中想过逃生方法千百种。

和他打一场?浪费力气又打不赢,打草惊蛇后他以后防卫加深就更难逃了。

我想起某本小说女主逃脱不成的后果,我是聪明的懒人,绝不会做鲁莽之事。

最简单最省力气的除了下药恐怕没有其它方法。

我还要留点力气给自己逃路时候施展轻功用。

当然他用轻功带我到城市里我再逃我用的力气更少,最怕他今晚发现我无意与他成亲,直接来强的,生米煮成熟饭我不就是亏了?

我对发生那方面的事说无所谓是假的。我倒没有什么处女情节。我只是主张□□的互动是要平等的,双方自愿的。

虽然我不美,不代表我没有像美女一样拥有被呵护的权利。

我不是不喜欢莫死好。如果没有一定的好感,我不会舍白忘逸而就莫死好。

只是这个男人他昨日认不得我,以后在路上也更是认不得我。

和他在一起,我怕我会得内伤。

心意已定,我偷偷含上解药。

趁他不注意,我把老爸临走前给我防身的“一闻便倒”的迷魂药向他脸门一撒。

老头认为我够机警,而且身为武林宗主,不需要这种下三滥的药。还是老爸贴心。

临出门前各种铁打药迷药□□都给我塞点。

至于为什么有□□,老爸临走前抓紧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颖儿,你看上谁就上谁。要负责任我家没什么多就是钱多。千万不要女孩子脸皮薄不好意思。如果当年我、我没……”老爸想讲什么,最后还是没讲。

倒是娘亲在旁本来是默默拭泪,现在是涨红了脸。

话说我以为我撒药的速度够快了。

没想到他反应也不赖,紧紧握住我的手,让我手使不了力。

可惜他还是迟了一步,药早一步散了出去。

散的空气里满是粉状颗粒物,我也被这些粉呛到打了个喷嚏。

他,还是中了我的招路。

他手一软,就要昏过去。

我在他意识迷散前,留下一句话,

“下次见面如果你能认得我,我再考虑让你娶。”

这是我真心话。如果一个认人能力有所欠缺的人能认得你,至少能说明你在他心目中是重要的。

他认了你,自然不会再去认别人。

我就是相信他是这种人。

我衷心期待着我和他再次相遇,他会否认出我。

踢了踢他,确定他真的昏了。

在旁边点上迷香,好拖得他多一阵子。

毕竟他内功深厚,我不得不防。

接着,扬长而去。

一路上,我懊恼不已。

我从不会为我做的坏事懊恼,我懊恼的是我一直以为自己够创意,一定能创一些新的招数脱身。

作为穿越人士,怎么说我的见识应该比古人来得广阔。

没想到该下手的时候,还是老套地搬用电视上教的招数。

由此事我得了一个结论,梗不怕老,最主要受。

也就是说最常见的方法也许是最有效最方便最快捷的。因为有用才常见。

看,这不,自由已经向我招手。

突然,我有了一个非常重大的理想,就是好好体验江湖。

三岁被迫当痴儿的时候,我曾想过一个问题,我以后要做什么?

我来到这个世界我到底要干什么?

在未遇到老头之前,我以为我就一辈子当个懒小姐。

逼不得已就帮老爸出出主意,或者像很多穿越小说那样开个酒楼什么的做些小生意。

如果真的有人看上了,愿意提亲了,老爸也觉得不错了,那我就嫁吧。

尽我所能做个闲妻凉母。

人生本该如此平遂地度过,不是吗?

但是老头带走了我,给了我一把开启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的钥匙。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能穿越,我能带给这个世界什么。

但现在我能体会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穿越到武林,武林的自由当是身在局内才能体会。

江湖有风险,进入需谨慎。

吸一口自由的空气,江湖,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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