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二十七章(1 / 1)
听泉山庄在江湖中名声极大,甚至在平民百姓中也是街知巷闻,因为听泉山庄的庄主周昆行是个妙手神医,却脾气古怪,而听泉山庄之所以取名“听泉”,是因为山庄中有一口千年泉眼,据说普通人喝下能延年益寿,习武之人喝下则可功力倍增。
不论江湖中人还是百姓客商,甚至官宦皇亲,听泉山庄的访客终年不绝,只不过十有八九都被拒之门外。
周昆行是江湖中出名的怪人,有个怪毛病,那就是懒,能坐绝不站,能躺绝不坐,能闲着绝不忙着,能睡着绝不醒着,虽有神医之名,却懒得医人;有个怪脾气,那就是,喜欢骂人,惹他生气的人骂,讨他开心的也骂;还有个怪习惯,那就是昼伏夜出,违逆常道;另外有个怪规矩,除了诊金外,每个病人都得给他送件礼物,只有这礼物让他喜欢了,他才医,不然就是金山银山送给他,他都懒得理。
不过,每年夏天,听泉山庄都会有半个月的时间开门迎客,这是周昆行一年之中赚钱赚宝贝的日子,也是他唯一约聚朋友喝酒的日子,虽然他的朋友屈指可数。有人说,这半个月里有一天是他的生日,所以才会开了庄门,济世救人,为的是积些功德,同时赚够听泉山庄两三年的花销。其实,周昆行半个月赚来的银子足够整个山庄上下百来口人花用两、三十年的了。
宇文晨裕带着内力尽失的哥哥一路策马狂奔,只用了三天便到了听泉山庄。他们的运气很好,恰巧赶上周昆行大开庄门的日子,若是再晚两天,听泉山庄就要闭门谢客了,这就是凌烯要他们在五日内赶到听泉山庄的原因。
听泉山庄,朱门大开,满院子坐着躺着一院子的人,有拿刀提剑的江湖人士,亦有粗布麻衣的百姓,更有华服锦衣的有钱人,还未进门就看得一清二楚。
放眼望去,百十号人或站或坐或躺,聋了、哑了、瞎了、瘸了、病了、伤了、废了、残了、瘫了、快死了的人却无一人□□苦叫,甚至没有人说话,连呼吸的声音都尽可能的放得最轻,整个院子安静地好像一个人都没有似得,将宇文兄妹看傻了眼。
两人走进院内,不自觉的放轻了脚步,刚想开口询问一个农妇装扮的大娘时,身边另一个男人向他们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将他们二人拉着坐到自己身边,用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下两句话:【别出声,庄主正在睡觉,万一将他吵醒,我们可就都没得救啦。那妇人天生聋哑,问也白问。】
宇文兄妹不自觉双双望天,这才申时刚过,还是大白天呢,这个周昆行果真如传闻所言,日夜颠倒呀!
于是他们只能等着。
时间太难挨,宇文晨裕便和那男人聊了起来,当然,都是在地上写写画画,谁都不敢出声说话。
晨裕问道:【看你的装扮,该是江湖中人,受了伤?】
男人回答道:【在下范泽华,半年前,练功时走火入魔,伤及五脏,唯有神医可救。】
宇文晨裕没有江湖阅历,只觉得范泽华的名字耳熟,却不知此人来历,但是宇文晨轩却是知道,这个男人就是江湖人称七步一剑、一剑七杀的七星剑,是武林中使剑的名家。
【这么多人,他救得过来?】
【我来了两天了,神医和他的四名弟子,每日能医得四五十人。】
【如何能快点请神医医治?我哥等不了。】
范泽华摇摇头,写道:【神医脾气古怪,想医便医,他若看不上你,兴许一辈子都不会给你医治。】
在宇文兄妹之后又进来了十七个人,和他们一样都被人制止出声,安安静静地等着,终于等到了日薄西山,满院子的人都开始蠢蠢欲动,伸长了脖子等待中门大开。
当太阳完全沉入深山之中,庄内家丁提灯而来,将整个庄子的灯都点了起来,在这个大院中间架起了一个比普通灯笼大了三五倍的灯笼,中间点起了七根长烛,忽然间灯火通明,犹如白昼。
中门终于开了,四个年轻人出现在满园人面前,他们分别穿着青、灰、绿、紫四色的衣服,都是样貌清秀的少年。
这四个少年当然就是周昆行的弟子:东林、南杨、西枫、北柯。
大弟子东林朗声道:“现在开诊。”
一句话刚刚说完,院内的家丁就将山庄大门关了,范泽华轻声说道:“一旦开诊,听泉山庄便不得新病人进入了,要想进来,就得等到第二天天亮。”
东林站出来,道:“诊金五百两。”
院子中立刻有人喊道:“五百两白银,外加一颗东海夜明珠。”
东林问道:“什么病?”
“我家少爷染病在身,已昏迷了十天,大夫们都查不出因由。”
东林看了看身边的南杨,南杨心领神会,走到院中,看了那公子一眼,道:“他是中毒了,多加三百两,我便救他。”
“是是,这里是八百两银票和夜明珠。”
南杨接了银票和夜明珠,道:“跟我走吧。”
南杨走后,东林再次喊出话来:“诊金五百两。”
“五百两,和田玉佛一尊。”
“什么病?”
“续接断臂。”
西枫走过来,同样只是看了看,笑道:“再加一千两。”
“...好!”
“那跟我走吧。”
南杨和西枫带着人往内院去了,只剩东林、北柯接诊,如此一来,满院子的人开始争先恐后,也顾不得诊金奇高了。
就连范泽华,也喊出了价来:“一千两,加一坛三十年陈的汾酒。”这两天他看得明白,周昆行的四位弟子医术高明,他们说医得就能将人医好,但是周昆行开出的天价,还要看他的好恶才说治或不治,要请周昆行出手,还不如让他的弟子医治来得简单容易。
东林刚欲开口询问伤势,突然院中另有一人喊道:“两千两,加一坛西域葡萄酒和一对夜光杯。”
“两千五百两!”
“吵什么吵!”屋内突然传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小兔崽子!磨蹭什么!赶快医,医死便扔出去,烦死了!”
东林和北柯异口同声应道:“是师傅,你们二人快跟我们进来。”
周昆行终于睡醒了,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衣着考究,唇上两撇胡子修剪得很好,不难看出他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很高,而且日子也确实过得很舒服。
东林和北柯几乎是拉着人往内院跑的,却还跑得不够快,周昆行已经出了屋子,大大伸了个懒腰,见他们匆匆忙忙往内院去了,还是给了东林、北柯一人一腿,嘴里还骂骂咧咧的,“我还没死呢,轮得到你们摆谱?!”
“哟,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啊!”周昆行打了个哈欠,懒懒道,“你们这都是等着我出手的?好吧,看你们谁出得起价吧。嗯...五百两...黄金。”
“五百两黄金,老子还出得起!”
周昆行连看都不看那人一眼,淡淡道:“呵呵,我听泉山庄地方窄小,可容不下你老,请。”
几个家丁立刻将那人围住,抬起来往门外一扔,朱门重新关上,任凭他在外头大呼小叫都不予理睬。
这下子,宇文兄妹才看出来,这听泉山庄就连下人家丁都是练家子,功夫底子都不弱呀。
朱门外的叫骂声渐渐变成了哭喊,但是没有一人在意,继续跟周昆行喊价。
“周神医,我出五百两黄金,连同我带来的那匹宝马---白蹄乌作为诊金和谢礼。”
周昆行走入院中,原本围在一起的人自觉自动的让开一条道来,他走到那人面前,看了看,到:“肥头大耳,一身膘肉,活着就知道吃喝玩乐,跟猪都没分别,罢了罢了,看在白蹄乌的情分上,我救你,跟我走吧。”
眼看周昆行就要带人入内救治,宇文晨裕突然大喊道:“我出六百两黄金...加上这柄鲜于氏所铸造的雷音宝剑,恳请神医先医治我大哥。”
周昆行听得这句话,便转了身,朝宇文兄妹走了过来。
宇文晨裕忍了心中的舍不得,将剑递了出去。
周昆行拔剑一挥,连声道:“好剑好剑,果真是出自鲜于氏之手啊。”
不多久,他将剑收回剑鞘,扔还给宇文晨裕,道:“剑是好剑,但是,我不医。”
“为何不医?”
“我不懂剑法,要这么把好剑做什么?”周昆行笑着指了指满院子的人,道,“我的麻烦够多的了,收了这把剑,麻烦更多,不要更好。”
宇文晨裕一听这话,便急了,道:“神医想要什么尽管开口,只要您肯医治我大哥,什么样的稀世珍宝我都能为您找来。”
“丫头,这话可说得太满了吧。”周昆行懒得再理她,冲着刚才的那富商喊道,“喂,死肥猪,跟我走啊。”
“神医,求您救救我大哥吧。”宇文晨裕一咬牙,索性给周昆行跪了下来。
宇文晨轩见到妹妹这样求他,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心疼,晨裕儿自小备受呵护,什么时候求过人?长这么大,连父母都没跪过,现在居然为了他给人下跪!他这个作大哥的,想来疼爱她,怎么能让她受这种罪?宇文晨轩伸手要将晨裕扶起来,可是晨裕甩开了他的手,还是跪着,宇文晨轩气力不济,拉不动她,心中如同被凌迟一般痛苦。
周昆行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宇文晨轩,摸了摸胡须,道:“大哥?你们长得可一点不像啊,是你的情郎吧。一个大男人,还得靠女人为你下跪求人,活着也没意思,你小子还是早些自我了断吧。”
晨裕何曾这般低声下气过?!但是为了大哥,她能心甘情愿这么做,但是她却容忍不了周昆行侮辱大哥,她刚想发火,旋即想到他是唯一一个能救大哥的人,只能无比挣扎地忍下,不发一言。
宇文晨轩站起来,将晨裕拉起来,柔声道:“走吧。”
晨裕双眼婆娑,若是离开,还有谁能救得了他?
宇文晨轩对她浅浅一笑,云淡风轻,脸上没有一丝痛苦、一丝苦恼、一丝绝望,踏出听泉山庄,天一样是蓝的,草一样是绿的,水一样是清的,宇文晨轩一样还是原来的宇文晨轩,不管是受伤或者是死亡。
周昆行从未在一个将死之人的脸上见过这样的笑容,特别是在这听泉山庄中,每个被他赶出门去的人无不是哭天抢地、诅咒谩骂,而这个年轻人却是一个例外,他的眼神并不是视死如归,多么壮烈英勇,而是平静自然得好像秋日里的落叶,永远不会强求老天多给它一天生命,永远也不会怨恨最后的消逝。
晨裕还是跟着宇文晨轩走了,她知道,他决定的事情不会改变,不犹豫也不后悔,在眼泪还未落下之前擦掉,紧紧靠在宇文晨轩身边,相互依赖相互支持。
院子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安静了,所有人在看着他们,都不说话,似乎是惊奇的,却又多于惊奇,似乎多了些什么,又都不清楚了。
宇文兄妹走了几步,庄门就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个绝色美人,她美,并不是仅仅因为她的容姿出众,沉鱼落雁,更因为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会被让诱惑,迷恋她眼中荡漾的笑意,她笑容中有无限魅惑,好像能被她看上一眼就是万幸了,而她的每一眼都好像会说话,是脉脉低语,让人听不清,想更靠近她,才能听清楚。
宇文晨轩虽也为她惊艳的美貌所吸引,但是真正让他不能移目的原因却是这个女子挂在右手边的剑。银色的剑柄、剑鞘,与凌烯的剑有七八分相似,却比凌烯的剑短得多,也宽得多。而将佩剑挂在右手边,就意味着,她是个左撇子,江湖上会左手使剑的人本就少,用左手使剑的女子更是少,在武林中有名的只有一人---叶可情。